第二部

一切愁云消散  作者:薇塔·萨克维尔-韦斯特

她的心默坐在喧闹

拥挤的大街上;

她的双手不疾不徐,

脚步也不匆忙。

---克里斯蒂娜·罗塞蒂[出自英国女诗人克里斯蒂娜·罗塞蒂(Christina Rossetti,1830-1894)的长诗《王子历险记》(The Prince's Progress,1866)。]


她坐在汉普斯特德晒太阳,时值夏末,南墙旁的桃子已经熟了,她手里没有活计,心里想起了和亨利订婚那天。如今,她有充分的闲暇时光,日复一日,可以回顾自己的一生,好像那是一条乡间小路,最后又变成了一幅风景画,而不是一段一段的田地或者一段一段的岁月和日子。这样她的一生就变成了一个整体,她可以窥见全貌,甚至可以选中某一块田地,在脑海里绕着再转一圈,但同时又像是从高处俯瞰,每一块都各就各位,周围用篱笆围出准确的形状,篱笆的缺口通到下一块田地。就这样,她心想,她终于可以用圆圈把自己的一生圈起来了。她慢慢地穿过这一天,就像穿过野草蔓蔓的田间小路,路两边的酸模和毛茛随风摇摆;她慢慢地走着,从早餐到就寝,随着时钟的一根指针越过另一根指针,每一个小时,对她来说又恢复了独立的特性。就是在那一天的这个时辰,她心想,我第一次提着帽子的丝带来到楼下;就是在这个时辰,他请我去花园走一走,然后和我一起坐在湖边的长椅上,告诉我说,天鹅挥一下翅膀就能把人腿打折的说法并不属实。她一边听着他说话,一边配合地注视着岸边的天鹅,天鹅竟然顺着水流漂到了他们旁边,脑袋向下一探,扭着脖子气恼地啄着胸前那丛雪白的羽毛;但她想的不只是天鹅,更多的是亨利脸颊上新长出来的胡须,但她的想法彼此交织,她不由得好奇亨利卷曲的棕色胡须是不是也像天鹅胸前的羽毛那么柔软,还差一点儿不知不觉地伸出手去摸摸看。这时,他从天鹅身上移开了视线,好像他不过是借这个话题来掩饰他的犹豫不决,接着还没等她明白过来,就看见他恳切地说了起来,他身子前倾,甚至还用手指摆弄着她裙子的荷叶边,就好像他满心焦急,又没有察觉自己的焦急,他急于在自己和她之间建立某种联系;可对她来说,从他开始恳切地说话的那一刻起,真正的联系就被切断了,她原本还想伸出手去触摸他脸颊上卷曲的胡须,就连这样的渴望也荡然无存。这些话必须说得极为恳切,这样语气中才能传达出应有的分量;这些话就像是来自某个严肃而隐秘的地方,是从他心灵深处捞起来的;这些话属于沉甸甸的成人世界——这些话刹那间就把他带走了,比老鹰用利爪抓着他飞上天空还猝不及防。他不在了。他离开了她。即使她诚心诚意地注视着他,倾听着他,她也知道,他离自己已经很远很远了。他已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人们在那里结为夫妻,生儿育女,抚养孩子长大,使唤仆人,缴纳所得税,了解股息,在年轻人面前打哑谜,自己拿主意,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爱什么时候睡觉就什么时候睡觉。霍兰先生请求她陪自己一起进入那个世界。他想娶她为妻。

这显然不可能,她心里觉得,她不能接受。这个想法太荒谬了。她无法追随霍兰先生进入那个世界;也许相比别的男人,她尤其不能追随他,因为她知道他才华横溢,而且被寄予厚望,注定要肩负那种最遥不可及、最令人钦佩的未解之谜:事业。她听父亲说过,年轻的霍兰要不了多久就要出任印度总督的。这意味着她会是总督夫人,一想到这里,她不由得瞥了他一眼,仿佛一只受惊的小鹿。霍兰先生立刻按照自己的心意读懂了这个眼神,他一把将她搂在怀里,热情而又克制地吻了吻她的嘴唇。

可怜的姑娘该怎么办呢?她还没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就看到母亲泪眼蒙眬地微笑着,父亲一只手搭在霍兰先生的肩上,几个妹妹叽叽喳喳地问她们是不是都可以当伴娘,而霍兰先生本人站得非常端正、非常自豪、非常安静,他微微一笑,鞠了一躬,又望向了她,即便涉世未深的她也知道,那样的表情只能用“据为己有”来形容。就这样,一瞬间,她就从原来的她变成了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人。抑或她没有变?她察觉不到自己的内心有任何蜕变,能够配得上一张张喜笑颜开的面庞。她可以肯定,她感觉自己还是和以前一样。一阵惧意攫住了她,因为一下子什么事都要征求她的意见了,她急忙把决定权交还了出去。她以为用这个办法说不定就可以推迟那一刻,那之后她就千真万确、无可挽回地成为另一个人了。她可以争取一点点时间,继续偷偷地做她自己。

可是,究竟什么才是自己呢?她疑惑起来——一个老妇人在回想少女时期的自己。这种疑惑是最温柔、最感伤的思考;但这不同于忧郁;相反,它是最后的、至高无上的奢侈,是她毕生都在等待的奢侈。在死亡来临之前的宽限期里,她正好有时间可以尽情享受。毕竟,她无事可做。她有生以来第一次——不,是结婚以来第一次——无事可做。她可以背对死亡,审视人生。这期间,空气中弥漫着蜜蜂的嗡嗡声。

她看到自己是一个少女,正在湖边漫步。少女慢悠悠地迈着步子,拎着帽子晃来晃去;她若有所思地迈着步子,眼睛望着地面,一边走一边把阳伞的伞尖戳进松软的泥土里。她穿着1860年时兴的那种平纹细布裙子,上面装饰着荷叶边,风格柔美。她的头发烫着小卷儿,有一缕发丝散开了,轻柔地贴着脖子。一只卷毛猎犬跟在她身边,一路对着灌木丛嗅来嗅去。那样的画面就像版画中的少女和小狗,是那种感伤的纪念品。是的,那就是她,黛博拉·李,不是黛博拉·霍兰,也不是黛博拉·斯莱恩;老妇人闭上了眼睛,好能留住眼前的景象。走在湖边的少女浑然不觉,但老妇人却看到了整个青春期,就像捕捉到了一片花瓣舒展开的刹那;露珠般晶莹、彷徨、纯洁、渴望,满怀豪迈而又腼腆的冲动,像小野兔一样胆怯而又敏捷,像躲在树林间窥看的小鹿一样从容,像在舞台侧翼等待的舞者一样轻盈,像大马士革玫瑰一样柔软而芬芳,像喷泉一样欢快——是啊,这就是青春,像徘徊在未知的门槛前一样犹豫不决,却又随时准备挺起胸膛抵挡长矛。老妇人仔细地观察起来;她看到了那娇嫩的皮肤、柔弱的身段、深邃明亮的眼睛、少不更事的嘴巴、没戴戒指的手;她爱着还是少女的自己,还想听一听她说话的语气,可那个少女一直沉默不语,就像隔在一堵玻璃墙后面。她独自一个人。这种冥想般的孤独似乎就是她的本性。不管她脑海中想的是什么,可以肯定,爱情、罗曼史乃至一贯被赋予年轻人的种种情感都不在其列。如果她梦想着什么,那绝不是少年亚当。同样,斯莱恩夫人心想,我们不应该用一套唯一的观念去束缚年轻人,因为青春是丰富多彩的;青春充满了探索的希望,青春会点燃河流,让全世界的钟楼一齐敲响;要考虑的不仅有爱情,还有诸如声望、成就和天赋——这东西也许就藏在心里,敲击着胸膛,谁知道呢?我们还是赶快隐居到城堡的塔楼里,看看内心的天赋会不会崭露头角吧。但是,哎呀,斯莱恩夫人心想,1860年,一个女孩想要声望,前景可不妙啊。

斯莱恩夫人站在了一个有利位置,能看透自己少女时的内心世界。她不仅能看到脚步迟疑、走走停停、紧锁的眉头、把阳伞伞尖戳进泥土的动作、破碎的倒影随着水面颤抖地荡漾开去,还能读懂踽踽独行中的思绪。她可以分享其中的秘密和放肆。少女纤弱的外表下涌动着一股股思绪,即使对一个放荡不羁的少年来说也堪称放肆。这些想法不亚于化装出逃;更名改姓、女扮男装,在异国他乡获得自由——这些计划可以媲美一个打算奔赴大海的男孩儿。头上的发卷儿在剪刀下纷纷掉落——这时一只手悄悄地抬起来,仿佛预想着抚摸被剪得溜光的头皮;三角披肩要换成衬衫——这时手指依稀摸到了凸起的领结;裙子要永远地踢到一边——这时,那只手第一次羞涩地垂向了裤子口袋。少女的身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身材修长的少年。他是一个少年,但本质上他是一个没有性别的人,不过是青春的象征和萌发,他永远放弃了性别的乐趣和权利,去追求躁动的想象中那个看似更崇高的目标。[920年,薇塔本人曾在伦敦、巴黎等地女扮男装,自称“朱利安”,并且从未被识破身份。她在自传中写道:“我永远忘不了穿过巴黎的街道慢慢走回公寓的那些晚上,我一辈子从没有感到那么自由。”]总之,十七岁那年,黛博拉立志成为一个画家。

太阳暖暖地晒着她的老骨头和墙边的桃子,渐渐西沉,躲到了一栋房子后面,她不禁微微打了个寒战,接着站起身来,把椅子挪到了依旧照着阳光的草地上。她要追忆这个逝去的梦想,最初是犹疑地诞生,随后几个月里越发笃定、不断滋长,像血液一样贯穿了四肢百骸,到最后逐渐枯萎、心灰意冷,尽管她竭尽心力想留住它。她如今看清了它的本质:那是她生命中唯一有价值的东西。现实她经历得够多了,或者说那是其他女人所谓的现实——但现在她无暇去探究那些现实,她必须紧紧抓住这个超越尘世的现实,尽可能地握在手里,它是那么坚定,单是回想起它当时给自己带来多么大的力量,她就不胜欣喜;因为她现在不仅仅是在向自己讲起它,而是再次感受它,在内心深处感受它;它就像爱那样无处不在,在爱最炽热的时候,而不是回忆中那种冷冰冰的爱的独奏。她再次燃起同样的狂喜,同样的亢奋。多么美好啊,能活在那种狂喜的状态中!多么美好,多么艰难,多么死而无憾!就算见习期的修女也没有她那样警觉。她就像一根坚韧的钢丝,绷得紧紧的,轻轻一碰就会颤抖;她充满了无尽的创造力,仿若一位年轻的神。一幅幅画面在她脑海中纷至沓来,但每一幅画面都必须是一首华丽的抒情诗,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相称。深红色的斗篷、银色的宝剑,都既不够华美,也不够纯粹,无法表达那样炽热的性情。上帝啊,她感叹道,青春的血液再次在她体内畅快地奔流,那样的一生才死而无憾!那是艺术家的生活,创造者的生活,仔细地观察,尽情地感受;放眼一望就能把细节和天际尽收眼底。她还记得,墙上的影子比映出影子的东西本身更叫她欣喜,她曾经注视着狂风暴雨的天空,注视着阳光下的郁金香,眯起眼睛,努力把这些景象和她脑海中构成图案的一切事物联系起来。

就这样,几个月里,她活得专注,活得隐秘,为自己做好准备,尽管她始终没有提起画笔,只是梦想着自己消失在遥远的未来。每当火焰一时烧得没那么旺了的时候,她就精神萎靡,感叹日常生活的百无聊赖。这些徒劳无益的短暂体验让她莫名地惊慌。每次看到火越烧越弱,她就惊恐地想,火焰熄灭了,再也烧不起来了;她只能忍受冰冷阴暗的生活。她永远也想不到它还会回来,就像韵律的花环再次向上扬起,光辉洒在她身上,如同太阳穿透云层般温暖,如同恒星般璀璨,她再次被翅膀托起,并且越飞越稳。她就过着这种大起大落的生活,一时如痴如醉,一时又消沉绝望。但她表面波澜不惊,没有露出一星火花。

也许,某种本能在告诫她,这个不合时宜的秘密不能透露给任何人,因为她很清楚,虽然父母确实对她百般宠爱,但到底不是事事依顺,这也是自然的,他们只会微笑着听她说完,再拍拍她的脑袋,两个人交换一个眼色,只差没说出来了:“这就是我们漂亮的宝贝!她一遇到风度翩翩的青年,就会把这些想法抛至脑后了。”也许,她守口如瓶只是因为艺术家珍视隐私。她温顺得不得了。她会在家里帮母亲跑腿,把薰衣草择到一大块布里,再做成一个个香薰袋子塞进床被,给果酱罐子写标签,给哈巴狗梳毛,晚饭后不用催促就去拿她的十字绣。大家都羡慕她父母生了这么个大女儿,很多人已经看中了她,想让儿子娶回家。不过都说这个谦和有序的家庭还抱着一丝野心,只有那么一丝,黛博拉的父母人到中年,已是儿女满堂,比起任何世俗的享受,他们更喜欢在乡间安享天伦之乐,但对黛博拉,他们另有打算:黛博拉必须得嫁给一个品行正直之人,这不用说,但如果她能够对丈夫的事业有所帮助、有所点缀——啊,那就再好不过了。关于这件事,自然是没有对黛博拉说过只言片语。让孩子冲昏头脑可就不好了。

斯莱恩夫人又一次站起来,把椅子稍微往前挪了挪,挪到阳光照得到的地方,阴影已经蔓延开来,她觉得冷了。

那时大哥已经不在家里住了,她记得;他二十三岁了;他离开了家,年轻男子都会这么做;他到外面的世界闯荡去了。她有时好奇年轻男子在外面的世界都做些什么;她想象着他们嬉笑怒骂,来去自如,在黎明时分穿过空无一人的街道大摇大摆地回家,或者叫上一辆双轮马车驶向里士满。他们和陌生人攀谈,他们走进店铺,他们常常光顾剧院。他们都有俱乐部——好几个俱乐部。他们被隐没在阴影里的女人搭讪纠缠,可以随随便便地投入她们的怀抱,度过一个夜晚。无论他们做什么,都是那么漫不经心,那么自由自在,回家后什么也不用交代;还有,男人之间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气氛,因为他们同享自由,这完全不同于女性之间的惺惺相惜,她们总爱打探隐私、家长里短,多少有些龌龊。不过,即便黛博拉发觉自己和哥哥命运迥异,她也只字不提。相比他广阔的机遇和经历,她感到有些局促也是合情合理。哥哥决定日后当律师,并且得到了赞许和掌声,那么选择当画家的她为什么畏畏缩缩,不敢宣布自己的决定,只能不顾一切地暗中计划着女扮男装、离家出走呢?这其中肯定有什么说不通的地方。可每个人好像都意见一致——没有一丝异议,所以对这个问题连讨论都没有讨论:女性只有一种职业可以选择。[薇塔在给哈罗德的信中曾写道:“女性……年轻时应该和男性一样享有自由。现在的制度腐朽可笑,简直是在欺骗自己的青春……女人和男人一样,应该让青春充满自由,以至于餍足。”(1919年6月)]

这种共识牢不可破,从霍兰先生带着黛博拉从湖边回到母亲身边的那一刻,她就深切地体会到了。她一直是最受宠爱的孩子,不过如此热烈的赞许像一道道阳光洒向自己,这还是第一次。她脑海中浮现出那些意大利画作,画中天堂敞开,永恒的天父俯瞰众生,周围洒出一道道金色的光芒,宛如扇柄,让人忍不住伸出手指,在他慈爱的光芒下取暖,就像凑在火炉边取暖一样。此刻,无论是她的父母,还是她的世界里的其他人,都让她觉得,能和霍兰先生订婚,她是做了一桩非同寻常而又令人欣喜的善举,可以说是终于实现了对她的期许;她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并且给旁人带来了无比的满足。她突然发现自己被种种想当然包围了。想当然地,她在他面前会心花怒放,他不在的时候就无精打采,她全心全意地(但又谦逊地)充当他的贤内助,她把他看作全天下最了不起的男人,而她自己则是最受眷顾的女人,并且每个人都满心怜爱地愿意迁就她的想法。大家异口同声地重复着这些想当然,连她自己都几乎信以为真了。

一切相安无事,有那么几天,她让自己沉浸在一个自欺欺人的小游戏里,幻想着自己不太费力就能脱身,毕竟她才十八岁,听到夸奖心里不免喜滋滋的,尤其夸奖她的是她所敬爱的人;但不久她就发现,无数条像蛛丝一样的细线紧紧地缠绕着她的手腕脚腕,而且每条线的另一头都牵扯着某个人的心。那是她父亲的心,还有霍兰先生的心——她知道了要叫他亨利,不过叫得还不大自在;至于她母亲的心,那就像是铁路终点站,有那么多条闪闪发光的细线从看不见的地方连着她的心——那一条条线代表了自豪、慈爱、宽慰、母亲的焦虑和女性热衷的大惊小怪。黛博拉站在那儿,受着束缚,困惑不已,不知接下来如何是好。同时,她站在那儿,感觉自己傻乎乎的,就像身上缠满了彩带的五月女王[在英国传统节日五朔节中有一项重要的庆祝活动就是选出一位少女作为五月女王并举行加冕仪式。],她发现远远地有人带着礼物来了,所有人都朝她走来,就像臣子前来进贡:亨利送的是戒指——给她戴戒指的仪式果真隆重;几个妹妹送的是她们凑钱买的梳妆包;母亲送的则是足够装备一艘帆船的布料——桌布、餐巾、毛巾(手巾和浴巾)、茶巾、厨房抹布、餐具室擦拭布、揩布,当然还有床单,展开了才发现都是成对的,并且都绣着一个字母图案,乍一看还认不出,细看之下,黛博拉才认出是“D.H.”。之后,她就迷失了。她迷失在丝、缎、绸、绉的波涛泡沫之中,一群妇人跪在她旁边忙来忙去,嘴里噙着别针,她自己则按照吩咐站好,转身,弯曲胳膊,再伸直胳膊,她按照要求小心地迈出去,此时裙子垂在地上形成了一个圆圈;她得知必须忍一忍,胸衣得收得再紧一点儿,因为裙子内衬有点儿被裁小了。那时她觉得自己好像总是很疲惫,而大家为了表示爱她,就要让她更加疲惫,不仅丢给她一大堆责任,还围着她转来转去,最后弄得她不知道自己该站在原地不动,还是像个陀螺一样转个不停;时间似乎也参与了这场阴谋,不怀好意地缩短了日子,让她过得匆匆忙忙,每天都不过是雪片一般的字条、包装纸和白玫瑰,都是亨利从花店订的。但在这段时间里,还涌动着一股暗流,年长的女人们好像藏着一个秘密,不时露出一个了然的微笑、投来一道睿智的目光,因为这个秘密,必须得让黛博拉在这场柔情蜜意的风波中省下些力气,留待未来的某种更重要的责任。

没错,婚礼前的这几个星期完全献给了某种神秘的女性仪式。这是第一次,黛博拉心想,她被这么多女人包围着。这是母权的统治。地球上的男人或许已经变得微不足道了。就连亨利也没什么分量了。(但他还在,远远地,却挥之不去;就是这样吧,她心想,忒拜母亲在把女儿献祭给弥诺陶洛斯之前,也许也要弄得她这么疲惫不堪。[古希腊神话中,弥诺陶洛斯是半人半牛的怪物,需要童男童女做祭品。])女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姨妈姑姑、堂表姐妹、亲朋好友,做裙子、胸衣、帽子的裁缝,甚至还有一个年轻的法国女仆,是专门伺候黛博拉的,女仆用惊奇的目光凝视着自己的新女主人,就像众神在她身上打下了印记。在这些仪式中,黛博拉——又是一个想当然——要扮演的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角色。她应该知道这一切的意义,但又没有人向她透露这个秘密的真谛。她要接受微笑的祝福,可是又要被称为“我的小黛博拉啊”,她怀疑这句感叹里只是刚巧漏掉了“可怜”这个形容词,并且淹没在长长的拥抱中,而拥抱中的慈爱简直带着告别的意味。哎,真是麻烦,她心想,女人非要为婚姻这么费尽心思!可谁又能责怪她们呢?她接着想,等一个人回首往事,会发现婚姻——以及婚姻所带来的结果——就是女人一生中唯一需要费尽心思的事。尽管她们兴奋是因为别人,但也聊胜于无。她们难道不就是为着这件事,才被塑造、被穿戴、被浓妆艳抹、被教育——如果这么一种一厢情愿的事也能称为教育的话——被保护、被蒙在鼓里、被旁敲侧击、被隔绝、被压抑,只是为了等到一个既定时刻,她们可以被交出去,抑或把自己的女儿交出去,去服侍一个男人吗?

可是,究竟该怎么服侍他,黛博拉一无所知。她只知道,大家对于所谓的即将属于她的美妙机会大惊小怪,可她自己完全无动于衷。她猜想自己并没有爱上亨利,但即使是爱上了他,她也看不出为什么要因此放弃自己独立的追求。亨利爱上了她,但没有一个人建议他放弃自己的追求啊。恰恰相反,在得到她的同时,他的生活反而是锦上添花了。他可以继续和朋友们吃午餐,视察他的选区,晚上在下议院参加活动;他可以继续享受他自由、丰富、充满阳刚之气的生活,他的手指上没有戒指,他的姓氏也没有变化,表面上看不出他的身份已然不同;可每当他愿意回家的时候,她必须在等着他,并且随时准备放下她的书、报纸或者信件;不管他说什么,她必须准备好倾听;她必须招待他的政界熟人;就算是他呼唤她去天涯海角,她也必须追随。嗯,她心想,这让人想起了路得和波阿斯[人物出自《旧约·路得记》,路得同婆婆拿娥米逃难,后嫁给波阿斯。路得同拿娥米有一段对话:“不要劝我离开你,转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在哪里住,我也在哪里住;你的百姓就是我的百姓;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对亨利来说倒是喜闻乐见。他无疑会对她尽到自己的责任,他所理解的责任。在她穿针引线的时候,他会坐在她身边,深情地凝视着她低垂的头,还会说自己真是有福气,家里能有这么一个年轻可爱的妻子。尽管他贵为内阁大臣,但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和中产阶级或是工人家庭的丈夫没有两样。而她应该抬起头来望着他,如获至宝。身为总督,他地位尊贵、令人心仪,周围总有些充满野心的女人为了丈夫的事业对他甜言蜜语,但他在必要的社交礼仪之外从不逾矩,而且对她忠贞不贰,让嫉妒这条青蛇永远不会拦在她面前。他加官晋爵,看到多年来如影随形的身影戴上小冠冕,他感到由衷的自豪。但是,在这样的设想中,哪里还有一间画室的位置?

如果亨利某天晚上回来,却发现大门紧锁,那可要不得。如果亨利用完了墨水或是吸墨纸,恼怒地走出房间,却得知霍兰夫人正在约见模特儿,那也要不得。如果亨利要去某个遥远的殖民地出任总督,却告诉他不幸的是绘画大师要住在伦敦,那也要不得。如果亨利想再要一个儿子,却告诉他霍兰夫人刚开始专攻某一项技巧,那也要不得。在这样一个想当然的世界里,设想她和亨利享有平等的权利,这是要不得的。婚姻并没有赋予妻子这样的特权。

但婚姻确实赋予了一些特权。黛博拉回到卧室,拿出公祷书,翻到了“婚姻礼仪”。结婚是为了生儿育女——哦,这个她知道;是一个朋友告诉她的,当时她还没来得及把耳朵捂起来。结婚是为了让妇女恋慕、体贴、忠贞、顺从丈夫,成为圣洁虔诚的主妇,永远恬静、克制、和睦。无疑,这些在某种程度上都是议会辞令,不过还是与事实不无联系。她还是忍不住要问,在这套制度中,哪里还有一间画室的位置?

亨利一向魅力十足、彬彬有礼,如今又深陷爱河,当她终于鼓起勇气问他会不会反对自己婚后学习作画时,他露出了再宽容不过的笑容。反对!他当然不会反对了。他认为一项高雅的才艺对一个女子来说最是相得益彰。“我承认,”他说,“在适合女性的才艺之中,我最喜欢的是钢琴,不过既然你有其他方面的天赋,我最亲爱的,那我们就充分发挥所长吧。”他又接着说,如果她把他们的旅行记录下来,对他们俩来说都是莫大的乐趣,他还提到了素描本子和水彩画,这样还可以给家里的朋友们展示。但黛博拉说,她所想的并不完全是这样——她说,她想画的是更严肃的东西,说这话的时候她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他再次露出了微笑,笑得比任何时候都温柔、宽容,还说有的是时间来考虑这件事,不过依他来看,他猜想婚后她会有很多别的事来打发日子的。

然后,果然,她感到自己被困住了,只想挣开。她非常清楚他的意思。她恨他,恨他朱庇特般的无动于衷、高高在上,恨他情真意切却又自以为是的想当然,恨他装模作样的体贴,但最恨的是自己无法责怪他。这不能怪他。他只是理所应当地接受了他有权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从而和那些女人串通一气,共同谋划了这场阴谋,好骗走她所选择的生活。

她非常幼稚,非常犹豫,非常没把握,非常不懂事。但起码她认识到,这次谈话意义重大。她得到了答案。她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

可她并不是女权主义者。她是一个聪慧理智的女人,不会沉溺于幻想殉难这样奢侈的行为。她和生活之间的分歧不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分歧,而是劳动者和梦想家之间的分歧。她是女人,而亨利是男人,这其实是偶然。她最多只肯承认,她是女人这个事实让情况变得困难了一些。

斯莱恩夫人这次把椅子拖到了小花园中间。热努从窗口看到了她,于是拿了一条毯子出来。“我可不能让夫人着凉。要是可怜的老爷知道夫人着了凉,他会怎么说?他一向都那么关心夫人的!”

是的,她嫁给了亨利,而亨利一直殷殷切切,生怕她着凉。他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她不妨实话实说,她一直过着安稳无忧的生活。(可这是她想要的吗?)无论是在英国、非洲、澳大利亚还是印度,亨利总是着意安排,尽可能地省去她的麻烦。也许他想借此来补偿她为了自己放弃独立。也许亨利——这是个怪念头!——已经不情愿地意识到了,但无论如何也不肯承认。也许他有意无意地想用一些毯子或垫子捂住她的渴望,就像哄着一颗破碎的心睡在羽毛床上。她身边总是围绕着一众仆人、秘书、侍从,他们就像船上小小的护舷,任务是避免船只狠狠地撞上码头。事实上,他们往往分外用心,出于对斯莱恩夫人的一片忠心,出于保护她、不伤害她的一片善意,因为她是那么温柔、那么勇敢、那么谦逊、那么楚楚可怜。她的柔弱唤起了男人的骑士精神,她的谦逊消除了女人的敌意,她的勇气让无论男女都深感尊敬。至于亨利本人,虽然他喜欢和胁肩谄笑的美丽女子调笑,看到亨利对她们俯首帖耳的样子,她常常心里一阵难过,但他从不觉得世界上有哪个女人能和她媲美。

此刻,她膝头裹着毯子——从某种意义上说,毯子是亨利拿给她的——忍不住想,他们之间的感情到底有多深?如今她能够冷漠地分析他们的关系,这让她有点儿心惊胆战,同时她也有些莫名其妙地回想起当年,她谋划着逃离父母,把一生献给另一种生活,尽管离经叛道,但本质上却是最严酷、最艰难的遵从本心的生活。以前,她面对的是生,似乎有理由有必要保持最清醒的思考;如今,她面对的是死,似乎再次有理由毫不回避、尽可能真实地对价值做出判断。只有中间那段生活是糊里糊涂的。

糊里糊涂,别人不会觉得是糊里糊涂。别人会说他们的婚姻是天作之合:她和亨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夫妻。他们会说,两个人谁都没有“瞧过”别人。他们会羡慕这对夫妻,因为他们共同成就了一项光荣的事业,缔造了一个令人满足、前途无量的家族。他们如今会同情她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们也会想,她毕竟是一个八十八岁的老妇人,已经走完了她的一生,其实没什么好同情的,她也会在余下的岁月里期待着那一天,她的丈夫——再次青春焕发,头戴花环,身着睡袍一样的衣服——站在彼岸迎接她。他们会说她的一生是幸福的。

可什么才是幸福呢?她幸福吗?“Happy”,一个造得疙里疙瘩的怪词——对整个英语世界的人来说都有一个确定的含义——一个疙里疙瘩的怪词,元音很短,两个鼓着嘴巴的“p”,末尾还有一个翘着尾巴、得意扬扬的“y”,两个音节就概括了一个人的一生。幸福。可是人前一刻还幸福,过了两分钟又觉得不幸福了,而且两种情绪都是无缘无故的。那么幸福意味着什么呢?幸福意味着——如果说真有什么含义的话,那就是某种不安的欲望,希望黑是黑、白是白;意味着在生活的恐怖丛林中,渺小的爬行生物想要在一个格式里寻求安慰。当然,一个人想起某些时刻时可以说:那时我很幸福。然后更加肯定地说:那时我不幸福——小小的罗伯特躺在棺材里,他的叙利亚奶妈泣不成声,在棺材里撒满了玫瑰花瓣;而中间还隔着大段的空白,就只是活着罢了[年,薇塔的第二个孩子胎死腹中,令她大受打击。她给丈夫写信说:“哈罗德,我很伤心。我一直在想那口白色的天鹅绒棺材,里面躺着那个静静的小东西……我觉得这太残忍了,我不能不难过,我一辈子都会难过。”]。非要问这些时候她是幸福还是不幸,也太荒谬了。这就好像有人在问她关于另一个人的事,并且把这个问题包裹在这样一个字眼里,和变幻莫测、难以捉摸、五光十色的人生游戏毫无关系;事实上,这也根本做不到,就像你不可能把一片湖水压缩成一个紧绷绷、硬邦邦的小球。人生就是那片湖,斯莱恩夫人心想,她坐在暖洋洋的南墙下,闻着桃子的香气;湖面水平如镜,用来映照许许多多的倒影,在阳光下金光灿灿,在月色下银辉闪烁,在云朵下幽暗阴沉,在涟漪下层层褶皱;但湖面始终水平如镜,平平整整,界限分明,无法被捏成一个紧绷绷、硬邦邦的小球,小到可以握在手里,而人们在问一个人这辈子是幸福还是不幸时,期待的正是这样的结果。

不,不该问她这样的问题——不该问任何人这样的问题。事情可不是那么简单明了的。如果他们问她爱不爱她的丈夫,她倒可以毫不犹豫地回答:爱,她爱他。她没办法区分出不同的时刻,然后说:那时,在这一刻,我爱他;那时,在这一刻,我不爱他。这是恒定的强音。她对亨利的爱就像一条笔直的黑线,贯穿了她的一生。爱让她吃了苦,受了伤,消耗了心神,但她无法绕开。她身上所有不属于亨利·霍兰的部分都在往另一个方向用力,但面对这个庞然大物般的爱,它们全都被拉了过去,就像拔河比赛中较弱的一方。她的抱负,她秘密的生活,全都屈服了。她是那么爱他,就连怨恨也淡了下去。她甚至不能因为他强加给自己的牺牲而耿耿于怀。可是,她并不像那些甘愿牺牲的女人,在她们看来,连牺牲也都不再是牺牲了。她年轻时的梦想与这样的爱情格格不入,而在她放弃梦想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放弃的是无比珍贵的东西。那是她为亨利·霍兰所做的牺牲,而亨利·霍兰始终一无所知。[薇塔在给哈罗德的信中曾写道:“我爱你胜过我自己,胜过生命,胜过我所爱的一切。我把一切都给你——就像牺牲。我是这么爱你,甚至不怨恨牺牲。”(1919年6月8日)]

终于,她可以回顾他和她自己;更宝贵的是,她可以审视他,而不涉及背叛。她可以摆脱从前那种狂热的忠诚。爱的痛苦并没有在记忆中减淡。她还记得,她曾为亨利·霍兰的平安幸福而祈祷,迷信地,向她从未笃信的上帝祈祷。她带着幼稚而热切的心情,祈祷词越来越长,为着适应她的需要。“主啊,”她每晚都在祈祷,“请眷顾我心爱的亨利,守他幸福,保他平安。主啊,请让他远离种种危险,无论是疾病还是意外,请为我保护好他,我爱他胜过天堂和人间的一切。”她这样祈祷着;每天晚上,随着她的祈祷,这些字句就重新变得清晰起来;每当她低声说到“远离种种危险,无论是疾病还是意外”时,她就会看到亨利被运货马车撞倒,亨利得了肺炎吃力地呼吸,仿佛这两种灾难都真实地发生了;每当她低声说到“我爱他胜过天堂和人间的一切”时,她每晚都焦虑不安,不知道加上“天堂”是不是亵渎,会不会触怒好妒的上帝,因为宣称亨利比天堂和人间的一切都更值得她珍爱,这肯定近乎亵渎——因为天堂包含了上帝,也就是她所祈求的上帝——这种亵渎也许比她的恳求更容易上达天听?可她还是坚持这样祷告,因为不这样说就完全违背了事实。对她来说,亨利比天堂或人间的任何东西都要珍贵,珍贵得多。他甚至骗得她把他看得比自己的抱负还珍贵。她不能对上帝说出违心的话,因为上帝(如果他真的存在)肯定看透了她的心,无论她在祈祷时有没有低声说出来。那么,她不妨让自己每晚都奢侈地低声说出心里话,并且希望上帝能听到,同时希望亨利·霍兰听不到。这给了她一种安慰。祈祷之后,她就可以安心地入睡了,因为她已经确定了亨利至少在二十四个小时里会安全无虞,这是她给祈祷的效力设定的时限。她记得,守护亨利·霍兰这个宝藏可谓千难万险,即使有她暗暗地代为祈祷。他的职业生涯太过活跃,和她祈愿中那种安全无忧的生活相去太远了!她宁愿他生来就是荷兰的郁金香花农,过着有条不紊的生活,一心只在乎郁金香新种有没有授粉成功,而鸽子在柳条笼子里咕咕叫,在阳光下展翅飞翔,但事与愿违,她总是看他过着抛头露面的生活,受到炸弹的威胁,骑着大象穿过印度城市,因为仪式或是公务不得不抛下她。若是身在某个安全的首都,像是伦敦、巴黎、华盛顿,暂时不用担心他的人身安全——作为国家的伟大公仆,他在国内工作或者被派往国外执行和平的任务时,她又必须警觉地应对其他的需求:每当他一时灰心丧气时,她必须迅速察觉到他需要安慰;每当他闷闷不乐,走到她身边,伏在她的椅子上,一语不发时,只是等待着(她知道)她给予温柔的保护,像斗篷一样把他裹起来,她就绝不能直话直说;她必须让他恢复信念,让他相信政府的阻挠或是对手的反对不是出于短视就是因为嫉妒,而不是由于他自身能力不足,同时又绝不能让他知道自己猜到了他自我怀疑的情绪,否则她编织好的安慰就会毁于一旦。每当她完成了这一壮举,完成了这一极为棘手又极为坚固的重建时,当他起身离开,再次意气风发地重新投入工作时,她的双手无力地垂落,证明她已经筋疲力尽,她内心感到了一种甜蜜的空虚,仿佛她的自我已经枯竭,流进了另一个人的血管里——这时,她不断下沉,被水淹没,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偷偷触摸到了狂喜的巅峰。

然而,即使是这样,即使是承认了她的爱,回想起那些不易察觉的爱的要求,但这样大而化之的概括还是让她心有不甘。她爱过,这种说法虽然无可争议,但仍包含着无限复杂的内容。那个爱过的她,那个“我”,究竟是谁?还有亨利,他又是谁,是什么?是受时间和死亡威胁的一副皮囊,只因那真实存在的威胁而显得更加珍贵?抑或他那副皮囊仅仅是某种可以触摸的投影,某种象征,而并非真正的自己?在躯壳的象征之下,无论是他还是她,无疑隐藏着某个可以称为自我的东西。但是,这个自我难以捉摸;声音、姓名、外表、职业、处境,这些过于熟悉的装饰遮盖了自我,甚至对自我的短暂感知也变得迟钝,变得模糊。而且自我也有许多个。和他在一起的自我绝不是她独处时的自我;即使是她所追求的那个孑然一身的自我,也会在她靠近时改变、转化、消融,她永远无法将这个自我逼到一个黑暗的角落,然后像夜间出没的盗匪那样,把它按在墙上,掐住它的咽喉,追赶着自我坚硬的本心逃进一条死胡同。包裹思想的词句也不过只是假象;任何一个字眼都不是独立的,不同于石柱或是树干,而是立即像热带植物一般恣意滋长,生出相互缠结的联想意义;事实,仿佛和自我一样难以捉摸,一样枝繁叶茂。只有在无言的恍惚中,才有可能产生真正的理解,这种无言的恍惚中只有纯粹的感觉,是摆脱了肉体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除了指尖微微刺痛,身体已经不复存在,脑海中一幅幅画面纷至沓来,没有名字,无关语言。她猜想,在这种状态中,她才最接近隐藏在身体里的自我,但这种状态和亨利毫无关系。这是不是她退而求其次接纳爱情的原因?因为爱的痛苦给她带来了触及自我的错觉?

说到底,她是个女人。当艺术家的理想化为乌有时,还有别的办法能带来成就感吗?说到底,“女人应该服侍男人”这种普遍观念真的有几分道理吗?难道世代相传的观念是对的,个人的挣扎错了?她做出对亨利事事顺从的样子,也许蕴含着某种美好、积极,甚至是富有创造性的东西?她像走钢丝一样维系着和亨利的关系,岌岌可危,摇摇欲坠,不就像创作一幅画一样吗?难道她不能像看待风景中的蓝紫色阴影那样,看待他们生活中的浓淡明暗,就这样界定它们的关系,赋予它们价值,从而把它们变成美吗?这不也是专属于女性的成就吗?这是只有女性才能成就的,是荣幸、特权,不容轻视?她心中的女性特质异口同声地回答:是的!心中的艺术家却齐声反驳:不是!

话又说回来,奉行新教精神的女性[新教提倡女性在社会中的作用,尤其是在婚姻家庭中作为贤妻良母的作用。]是不是从这个世界上夺走了一些可怜的、残存的魔法,夺走了一些纵使愚蠢,但不乏美好的幻觉?这一次,她心中的女性和艺术家做出了同样的回答:是的。

她想起了曾经认识的一对年轻夫妇——丈夫是驻巴黎大使馆的秘书,他们非常年轻——总是毕恭毕敬地接待大使夫人的到访。她知道夫妻俩喜爱她,同时她又总觉得她的来访是一种打扰。她觉得他们是那么相爱,被偷走了半个小时的相处时光都会满心怨愤。而她呢,一方面把看望他们当作苦差事,一方面又被他们吸引着,一半是出于喜爱,一半是看到他们的婚姻会让她产生一种殉难之感。“他造男造女。”[出自《旧约·创世记》第五章,“他造男造女。在他们被造的日子,上帝赐福给他们,称他们为人。”]离开的时候她总是这样自言自语。有几次,离开的时候,她感到自己和亨利的关系是那么虚假,生活的负担变得太过沉重,她真恨不得自己死了。这不是说说而已,她真心是这么想的。她天性诚实,这种虚假的生活让她不堪重负。她有时渴望也能拥有这种简单、自然、真实的关系,就像那对非常无趣但令人愉快的年轻夫妻。她嫉妒亚历克,他能站在炉火前,一边叮叮当当地把玩口袋里的硬币,一边望着蜷在沙发一角的妻子。她嫉妒玛奇,她能无条件地接受亚历克的一言一行。然而,在嫉妒之中,也有一些东西让她气恼:这种不堪忍受的老爷气派,这种可怜兮兮的温良恭俭。

那么,真相到底在哪里?亨利借着爱情的蛊惑骗走了她所选择的生活,又给了她另一种生活,这是一种充实的生活,如果她喜欢,可以去接触更广阔的世界;或者,她也可以紧紧守着她的育儿室。他拿走了她自己的生活,取而代之的是他的生活及其兴趣,或者孩子们的生活及其未来。他认定了她可以沉浸在两种生活中,或者任选其一,并获得同样的快乐。他从来没有想过,她可能更喜欢单纯地做她自己。

一部分的她已经默许了。她记得自己默许了这样一种想当然:她应该把自己投入到孩子们的生活中,尤其是几个儿子,就好像他们的生命远比她自己的生命重要,她不过是创造他们的工具,并在他们弱小无助的几年里为他们遮风挡雨。她还记得凯出生的时候。她想让他叫凯,因为就在他出生前,她正在读马洛里的书[托马斯·马洛里(Sir Thomas Malory,约1415-1471),英国作家,代表作为《亚瑟王之死》(Le Morte d'Arthur)。凯是亚瑟王的圆桌骑士之一,是亚瑟王的义兄和重要家臣。]。在此之前,她的几个儿子都自然而然继承了家族的名字——赫伯特、查尔斯、罗伯特、威廉——但生到第五个儿子的时候,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亨利询问了她的想法,她提了凯这个名字,而亨利没有反对。他心情很好,说:“你喜欢就好。”她记得,尽管她当时身体虚弱,但也很感激亨利的宽容大度。她低头看着小婴儿皱巴巴的红脸蛋儿——虽然这时候她已经看惯了皱巴巴的红脸蛋儿,已经重复六次了——她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她把这个小生命带到人世,给他取了一个无法自己选择的名字,就像战舰下水一样,只不过她要应付的不是枪架、甲板、大炮,而是神奇的骨肉和大脑。让一个孩子叫凯公平吗?一个名字,一个标签,不断施加着无形的压力。据说名字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但无论如何,凯并没有长成一个浪漫过头的人,不过也不能说他像他的哥哥姐姐。

但在所有的孩子中,只有凯和伊迪丝在性格上随了母亲——凯对星盘的执迷,伊迪丝的糊涂劲儿。卡丽,典型的,是最不用母亲操心的;卡丽全靠自己摸索着来到了这个世界。赫伯特是长子,他的到来既隆重又艰难。威廉小时候小气自私,沉默寡言,长了一双小眼睛;他还很贪婪,好像铁了心要榨干她的乳汁,而如今,他和他志同道合的妻子拉维妮娅铁了心要榨干当地牛奶厂里的好处。查尔斯来的时候就爱闹脾气,一如现在,只不过他那时还对陆军部一无所知。伊迪丝刚生下来时打了几下才正常呼吸;她无论在人生的起点还是终点都没能很好地驾驭生活。但无论如何,只有凯和伊迪丝让她感到了一丝难以言喻的同情。其余那几个孩子都是亨利的孩子,只是他的精力在孩子们身上走了样。然而,在孩子们还是婴儿的时候——那么小,那么弱,或者说太小太弱,要是没有人扶着他们软软的脑袋,他们根本没办法安全地坐起来——她总想弥补自己不复存在的独立性,所以刻意盼望着有一天,宝宝的囟门能够完全闭合,头顶上不再有让人心惊肉跳的明显的脉搏跳动;他们的生命不再如此脆弱不堪;奶妈不在的时候,她在摇篮前弯腰查看时不必再害怕他们没了呼吸。她曾试着期待有一天,他们会形成自己的性格;他们会和父母有不一样的观点,他们会为自己做计划和安排。但即便是这种心情也受到了挫折,化为乌有。一次她和亨利一起站在小床边,看着安睡的赫伯特,她说:“等赫伯特上了学给我们写信的时候,我们该有多高兴啊。”亨利不爱听这话,她马上就明白了他的不以为然。亨利觉得,所有合格的女人都应该希望自己的孩子茫然无助,并惋惜他们开始长大的那一天。襁褓好过长袍,长袍好过灯笼裤,灯笼裤又好过长裤。亨利对女人和为人母抱着明确的男性观念。尽管他暗暗为自己茁壮成长的小儿子们感到骄傲,但他就连自己都欺骗,假装关心他们的成长纯粹是母亲的责任。于是,她自然而然地努力接纳这些观念。赫伯特两岁的时候就被卡丽取而代之,卡丽一岁就被查尔斯夺了权。因为这是她该有的想法:最小的宝宝才是她正牌的心肝宝贝。但这些没有一分是她真实的想法。她始终知道,无论是孩子的自我还是亨利的自我,甚至她自己的自我,都和她相去甚远。

一个惊世骇俗的想法突然出现在她的脑海中。“要是我没有结婚就好了……要是我没有孩子就好了。”可是她爱亨利——爱得痛苦,也爱她的孩子——爱得感伤。她编织着孩子们未来的图景,还在亲密无间、心情阔达的时刻向亨利倾诉过。她说,赫伯特会从政,因为他(十二岁的时候)不是问过她当地政府的问题吗?还有凯,四岁的时候就央求她带自己去看泰姬陵。亨利迁就了这些异想天开的想法,殊不知其实是她在迁就他。

但这一切都不值一提,真正驱使她走上那条荆棘丛生的道路的,是亨利的抱负。亨利的世界观和她自己的世界观背道而驰。现实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他们分别站在各自观点的两端,不同的是,亨利不必讳言自己的信条,而她必须保护自己的信仰,免得受到羞辱和嘲笑。然而,困惑再次席卷了她。有时她能体会到亨利对那场大博弈的兴奋感;有时艺术家私密、特别、强烈而美好的情感——她错过了亲身体验,却依旧痛苦地在想象中渴望着这种理想的生活——相比帝国、政治和男人之间的钩心斗角,似乎显得贫乏、自私、矫揉造作。有时她于情于理都可以理解亨利渴望身体力行的生活,尽管她自己渴望沉思默想的生活。他们的世界一分为二,两个人分成了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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