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助手?妻子?

少女中国  作者:滨田麻矢

1924年5月,也就是许广平入学的第二年,女高师改名为国立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大学(俗称“女师大”)。五四运动的余波持续到了这年秋天,受到当时段祺瑞政府暗中支持的校长杨荫榆,开除了参与民主化运动的学生,这引发了大学高层和学生之间的激烈斗争。杨荫榆让军事警察介入,并对包括许广平在内的六名学生自治会的干部予以开除学籍的处分。学生们一方面要求杨荫榆下台,另一方面也向以鲁迅为首的民主派教授们请愿,希望他们继续授课。鲁迅和同事们做出了回应,发表了一份谴责杨荫榆和支持学生的联合声明。杨荫榆方面宣布解散大学预科,段祺瑞内阁决定封锁女师大并另外再建一所国立女子大学,时任教育总长的章士钊宣布免除鲁迅的职务。然而由于顽强的抵抗,女师大于1925年冬天得以复活,政府也在1926年撤销了对鲁迅的免职处分。

以上就是中国近代文化史上著名的“女师大事件”的经过。在这场动乱的旋涡中,许广平经常给作为老师的鲁迅写信,也正是因为通信的契机,她与已婚的鲁迅之间产生了爱情。关于这个过程,已经有许多以二人的通信集《两地书》为主要对象的先行研究。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作为十分渴望知识的新女性,许广平爱上已婚的鲁迅这一事件本身,就是序章中所描述的“中国少女的事业”。许广平给对爱的告白犹豫不决的鲁迅写信劝说,认为他们自己有相爱的权利。

然而这封信读起来更像是一种对旧社会文人的挑衅或煽动行为,而不是爱的告白:

你的苦了一生,就是一方为旧社会牺牲,换句话,即为一个人牺牲了你自己,而这牺牲虽似自愿,实不啻旧社会留你的遗产。……我们是人,天没有叫我们专吃苦的权力,我们没有必受苦的义务。

鲁迅为之牺牲的“一个人”指的是在母亲的要求下所娶的正妻朱安。许广平否定了鲁迅的无爱婚姻,并说“(相爱的)我们没有必受苦的义务”,这与她尊重实学、希望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学生时代的目标直接相关。她的话语中没有任何含混之处,并主张他们二人之间浪漫爱情的障碍“不过是旧社会赋予的遗产”,因此应该坚决抛弃。相比之下,鲁迅的态度就比较暧昧了:

后来思想改变了,而仍是多所顾忌,这些顾忌,大部分自然是生活,几分也为地位,所谓地位者,就是指我历来的一点小小工作而言,怕因我的行为的剧变而失去力量。

鲁迅所担心的“地位”和“工作”,当然是他的“社会性事业”。序章中所提及的《伤逝》创作于1925年10月,也就是在写这封信的前一年。但是此时鲁迅和许广平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同于涓生和子君那样的“导引青年和学习少女”的模式。许广平不仅内化了“我是我自己的”这一自我决定,对于作为老师的鲁迅,她敦促他实践他自己所宣扬的爱情理想,并迫使害怕失去社会地位的他做出选择爱情的决定。最后,鲁迅回答说“我可以爱”,随之确认了二人之间的恋爱关系。如果是在教养小说中,那么这将是一个圆满的结局。然而,在浪漫的爱情得以实现之后,现实生活仍在继续。在二人的恋爱问题得到解决之后,许广平的自我成长又受到了怎样的影响呢?

二人的通信集《两地书》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集收录了学生许广平与老师鲁迅在北京市内的通信(1925年3月至7月),第二集收录了二人的爱情得到确认并各自南下之后,成为厦门大学教授的鲁迅与成为广东省立女子师范学校训育主任的许广平之间的通信(1926年9月至次年1月),第三集收录了二人开启婚姻生活之后,回到北京家中的鲁迅与留守在上海家中的许广平之间的通信(1929年5月至6月)。在1933年《两地书》出版时,鲁迅担任了此书的编辑工作。

在五十多年后的1984年,根据许广平的遗嘱,在信件实物基础上重新排版的《鲁迅景宋通信集》(以下简称《通信集》)出版,揭示了原始信件与《两地书》之间显著的差异。接下来,依照《通信集》来探讨一下许广平是如何协调恋爱关系与社会贡献这一目标之间的关系的。

1926年,跟随鲁迅南下的许广平在广东省立女子师范学校担任训育主任,并在那里取得了一些成绩。虽然由于政治斗争她不得不辞职,但她仍然有着重新教书的愿望。当许广平辞去广东女师的职务时,邓颖超正打算推荐她到中山大学附属中学任教,甚至也有聘请她担任汕头女子中学校长的想法。许广平给鲁迅的信中经常写道“我想找工作,我在试着找工作”等话语。以下来举几个例子:

此学潮一日不完,我自然硬干不去,但一完了,我立即走,此时如汕头还请我去,即往汕。否则另觅事做。(书信第79号,1926年11 月7日)

你如定在广州,我也愿在广州觅事,如在厦,我则愿到汕,最好你有定规,我也着手进行。(书信第86号,1926年11月15 日)

我是深深的希望只教几点钟书,每月得几十元代价,再自己有几小时做愿意做的事,就算幸福了。(书信第115号,1926年12月27 日)

对此,鲁迅的反应如何呢?

第一步我一定于年底离开此地,就中大教授职。但我极希望那一个人(据《两地书》此处指H. M)也在同地,至少也可以时常谈谈,鼓励我再做有益于人的工作。(书信第95号,1926年11月28日)

你既然不宜于“五光十色”之事,教几点钟书如何呢?……你不如此后可别有教书之处(国文之类),有则可以教几点钟,不必多,每日匀出三四点钟来看书,也算预备,也算自己玩玩,就好了;暂时也算是一种职业。(书信第98号,1926年12月2日)

尽管鲁迅认可许广平希望继续工作的想法,但他使用了“不必多” “也算自己玩玩” “暂时也算是一种职业”的说法,由此看来,他似乎认为许广平留在自己身边更重要。成为中山大学助理(不负责教学)的许广平,最终还是离开了教师岗位。

在同一屋檐下的生活开始后,许广平是如何思考自己的社会参与的,这一问题便不得而知了。《两地书》第二集最后一封信的日期是1927年1月17日,此后二人搬到广州开启了同居生活,自然就不再互寄信件,而当时的许广平也很少在公开场合发表文章。广州的政治局势亦是风雨飘摇。特别是在1927年的“四一二政变”发生,对共产党的大规模围剿开始之后,可以想见二人光是应对眼前的危机就已经筋疲力尽了。

在当时许广平发表的为数不多的散文作品之一《送学昭再赴法国》中,可以看到以下回忆:

我是一个什么人呢?区区不学无术,既未敢挤进“女作家”之林,更无名人徽号。……虽然,我有感想,我有意思,我愿写了出来,给喜欢与不喜欢看的人得一点好感与反感,给这个如海的社会投一粒小砂石,这个砂石投进去会起小小的一点水波展成圆圆的波纹。无论这粒砂石会引起水波的混浊与否,总是在那里动,这就是动的社会中的动物的表现——自然另外也还有别的表现法。

此时,距离鲁迅和许广平搬到上海已经过去了一年零几个月。在这段时间里,许广平继续努力着试图获得一份教职,但都由于鲁迅的反对而没有实现。在这篇散文中,我们或许可以看到,许广平在忙于做鲁迅助手的同时,也想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活动。无论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她迫切需要来自社会的回应。

然而,许广平渐渐走上了成为“无名之辈”的道路。在创作了这篇散文的四个月后,她写了一系列被收录在《两地书》第三集中的给鲁迅的信。在这些信中出现的许广平已经怀孕五个月,并且变身为一位“贤妻”,这与第一集和第二集中的形象完全不同。翻译《两地书》的中岛长文对许广平婚后写的信做出了以下叙述:

(以虚心坦然的态度重读《两地书》,最有趣的是)

许广平从第一、二集到第三集之间发生的可谓之鲜明的转变。她完全变成了一个家庭式的人物,以至于会令人觉得之前她对社会的关心已经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在爱嚼舌根的俗人的浅薄认知里,许广平只是因为怀孕就变成贤妻良母是不可思议的,但其中存在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中国)二人一旦结婚,爱情就会得到公认,因此文学上的爱的表达也变为可能。……这大概就是许广平成为家庭式的人物的原因,即她能够在不必顾忌旁人眼光的情况下尽情地表达对鲁迅的感情。

尽管中岛用戏谑的方式分析了许广平的转变,但二人的“婚姻”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被“公认”的。正如王得后(1982年)和驹木泉(2000年)所指出的那样,即使在他们开始同居之后,鲁迅仍然对外称许广平为“密斯许”、“学生”和“帮助自己的人”。即便亲眼见到二人住在一个屋檐下,许多人也并不认为他们之间有“恋爱关系”。在鲁迅的儿子周海婴出生之前,连与鲁迅交际甚密的林语堂都从未想过二人之间存在恋情。更重要的是,改变到“如此地步”的只有许广平吗?如果说二人的关系在同居后发生了变化,那么除了许广平,也应该着眼于鲁迅的态度变化。

在这里,可以试着解读许广平初次向他人倾诉自己爱情的信件。

这封信是1929年5月13日寄给她天津时的同学并在北京也有过交流的常瑞麟(1900——1984年)的信件。常瑞麟从天津女子师范学校毕业后在北京学医,而许广平是节假日时总会去常家游玩的好朋友。当鲁迅的“正妻”朱安在北京去世时,常瑞麟代替身处上海的许广平处理朱安的后事,这说明许广平对她有着非同一般的信任。尽管如此,许广平直到怀孕的第五个月还在对最好的朋友隐瞒自己与鲁迅的关系。

在信的开头,她写道:“其实老友面前,本无讳言,而所以含糊至今者,一则恐老友不谅,加以痛责,再则为立足社会,为别人打算,不得不暂为忍默。”在结尾还写道:“我之此事,并未正式宣布,家庭此时亦不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谅责由人,我行我素。……无论如何,我俱不见怪。”她强调没有告诉任何人与鲁迅的关系,更不用说“公认”了。

鉴于鲁迅先前的暧昧说法,如果他们没有生下孩子,那么许广平可能永远不会被“公认”为鲁迅的妻子。一个女性要与一个已婚男性开始不被祝福的同居生活,应该需要很大的决心。当然,支撑这一决心的一定是爱。换句话说,为了使无证婚姻正当化,必须去强调“爱情”。这时候的许广平,除了妻子与母亲的身份之外,并没有其他事业。

在同一封信中,她有些暧昧地写道:“直至到沪以来,他著书,我校对,北新校对,即帮他所作,其实也等于私人助手,以此收入,足够零用。”作为名人鲁迅的“未婚妻”或“私人助理”的生活,换句话说,就是作为不向任何人公开身份的“妻子”和不领取报酬的“助理”的生活。正如中岛所指出的那样,许广平对此感到满足,或者至少是表现出自己幸福的姿态,与第一集和第二集中的她相比有很大的差距。那么许广平自己是如何看待与先前的理想之间的差距的呢?

当然,即使没有报酬,作为鲁迅助手的自豪感也给予了她支持。“从广州到上海以后,虽然彼此朝夕相见,然而他整个的精神,都放在工作上。……而其成就,则以短短的十年而超过了二十年,这也许是到了现在想起来,千万分自愧中稍可聊自慰藉的了。”

“私人助理”的工作并不限于校对等实务,还包括照顾鲁迅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关于鲁迅所青睐的年轻作家萧红(1911——1942年)经常来到自家拜访这件事,许广平如下写道:

萧红先生无法摆脱她的伤感,每每整天的耽搁在我们寓里。为了减轻鲁迅先生整天陪客的辛劳,不得不由我独自和她在客室谈话,因而对鲁迅先生的照料就不能兼顾,往往弄得我不知所措。

萧红的回忆呈现出了许广平因为鲁迅尽心服务而流露出的疲惫模样。“许先生是忙的,许先生的笑是愉快的,但是头发有些是白了的。”

与此相比,许广平的回忆中却看不到类似的关于萧红的生动描写。对于许广平来说,萧红不过是“鲁迅的学生”,而似乎并不是自己的朋友。

作为妻子的许广平也写下了这样的回忆:“我偶然双手放在他的肩上,打算劝他休息一下,那晓得他笔是放下了,却满脸的不高兴。我那时是很孩子气,满心好意,遇到这么一来,真像在北方极暖的温室骤然走到冰天雪地一样,感觉到气也透不过来地难过。”

她还对脾气急躁、沉默寡言的鲁迅说:“因为你是先生,我多少让你些,如果是年龄相仿的对手,我不会这样的。”

妻子、助手、学生。不是哪一个侧面才是真实的问题,而是这些都属于许广平本人无疑。她最后选择的道路是彻底地做一个“无名之辈”,通过协助鲁迅的工作来履行她对社会的责任。然而,这并不代表她没有任何内心的纠葛。

我私意除了帮助他些琐务之外,自己应当有正当职业,再三设法,将要成功了,但是被他反对了好几次。他说:“如果你到外面做事,生活方法就要完全两样,不能像这样子,让我想想再说。”这样子事情就搁起来了。遇到另外的机会,我又向他提起做事,他说:“你做事这些薪金,要辛苦一个月,看人家面孔,我两篇文章就收来了,你还是在家里不要出去,帮帮我,让我写文章吧。”这样的结论,迫得我好似一个希特拉的“贤妻”,回到家庭,管理厨房和接待客人,以及做他的义务副手。……他的工作是伟大的,然而我不过做了个家庭主妇,有时因此悲不自胜,责问自己读了书不给社会服务。但是,我又不能更不忍离开家庭,丢下他,独自个儿走到外面做事。以上是我以前的生活,恐怕像我一样的人一定不少。

许广平“完全成为家庭式的人物”,并不是由于她一个人的决定。在她写下上述文字的第二年,还有如下的叙述:

关于我和鲁迅先生的关系,我们以为两性生活,是除了当事人之外,没有任何方面可以束缚,而彼此间在情投意合,以同志一样相待,相亲相敬,互相信任,就不必要有任何的俗套。我们不是一切的旧礼教都要打破吗?所以,假使彼此间某一方面不满意,绝不需要争吵,也用不着法律解决,我自己是准备着始终能自立谋生的,如果遇到没有同住在一起的必要,那么马上各走各的路。

然而当初的“完全独立,相亲相敬,互相信任,以爱情为基础而共同生活的夫妇”这一理想,最终却没有实现。此时的十年前,鲁迅曾在女高师的演讲中说“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第一,在家应该先获得男女平均的分配”,鼓励女学生们在经济上获得独立。然而就是发表了这个演讲的鲁迅,也不得不对他那渴望外出工作的妻子——女高师的毕业生——说:“你还是在家里不要出去,帮帮我。”作为一个受鲁迅启蒙比其他任何人都多的学生,许广平不可能没注意到恩师鲁迅的话与丈夫鲁迅的话之间的矛盾。

“不能更不忍离开家庭,丢下他,独自个儿走到外面做事”的确是她自己所决定的。然而必须说明的是,使她做出这种决定的“爱”是由北京时代的许广平在面对鲁迅时的“爱”(“以同志一样相待,相亲相敬,互相信任,就不必要有任何的俗套”)转变而来的。尽管许广平嘲笑自己已经成为“希特拉式的‘贤妻’”,但她的“教养小说”似的成长是通过浪漫爱情的实现来完成的,至少世人是这样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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