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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事业的“浪漫恋爱”少女中国 作者:滨田麻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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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宋明炜所批评的中国式成长小说实际上并不涵盖少女们的文学故事的话,那么“少女中国的中国少女”故事要到何处去找寻呢? 很多英美文学的先行研究都曾指出,成长小说根据主人公性别(大多数情况下与作者的性别一致)的不同,会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样貌。安妮斯·普拉特认为,所谓的女性成长小说并不像男性成长小说一般描写“向上发展”的范式,反而表现出女性根据社会的要求“向下低垂”的过程。如若将少女压抑自己的个性,遵从世间性别规范的行为称作“向下低垂”的话,那么曾经征战沙场的木兰卸甲还家、嫁为人妻的道路正与之相符。 在经典成长小说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1884年)中,主人公哈克贝利通过主体的冒险挣脱了所有的束缚,追寻着自由,逐渐成长起来。而与之相对,作为“从少女到女人的成长小说”的名作,在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中,为主人公的成长带来决定性影响的却是她与罗切斯特(雇用简·爱为家庭教师的主人)之间的恋爱、结婚。诚如夏洛蒂的描写,女性的成长小说一向与她们的婚姻问题关联起来。较之女性主人公自身的内在成长,她与谁结成浪漫的恋爱关系这件事情本身,往往才是促进其自我意识形成的必要因素。 让我们再回到关于《家》与《伤逝》的话题。鸣凤与子君这两个少女所实践(但未遂)的五四新思想与自由恋爱几乎同义,而她们最终也为这一崭新的思想感情而殉死。对她们来说,事业不外乎与异性“结成浪漫的关系”,然而两人的恋爱冒险都无一例外地以失败告终。 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展开,“浪漫的关系”涌入中国,而这正是笔者将重点展开研究与讨论的话题。浪漫的关系究竟意指什么?历史学家申克认为浪漫主义恋爱观是“男性与女性完全且和谐的结合”。完美恋爱的条件包括性冲动与精神恋爱保持一致,并且恋爱的对象永远是“某一特定的异性”。 这种将“(异性)爱、性、结婚”的三位一体视作“真爱”,并将一夫一妻制(monogamous)的延续绝对化的观念形态,被社会学研究命名为浪漫恋爱的意识形态。吉登斯认为“在浪漫之爱的依恋中,崇高爱情的要素往往容易压制性激情的要素”,并且将浪漫之爱引申为在“本质上是一种女性化的爱”。千田有纪定义道:“爱情、性、生殖以结婚为媒介,实现了一体化。”笔者将其概括为浪漫恋爱的意识形态。如千田所言,“由于追求(浪漫恋爱的意识形态)以结婚为媒介的这三者的一体化,无爱的婚姻、无爱的性体验、婚外性关系、婚前性行为、私生子的困局、不愿接受非亲生子女、虽结婚但不愿生育等现象,都被视作不自然的存在,成为可以被非难的对象”。可以说,浪漫恋爱在作为一种革命性的“崇高的爱情”受到赞美的同时,它也对异己的爱情关系加以否定与攻击,事实上具有极其强烈的排他性。 前文提及的浪漫恋爱是经由日本传入中国的概念。在“爱”之前,“情”才是常用来形容男女之间羁绊的词语。例如,通过翻译小仲马的《茶花女》及德富芦花的《不如归》等外国小说而在清末文坛引发强烈反响的翻译家林纾曾有言道:“小说之足以动人者,无若男女之情。”然而在清末小说中泛滥的“(男女之)情”不过被视作维系国家或政治等“宏大叙事”的纬纱,作为文学的主题,并没有什么重要价值。这是因为一方面“男女之情”与肉欲难分难解,并不仅仅从狭义上指涉精神上的羁绊;另一方面也因为“男女”同“国家” “天下”相比,只不过是一个处于相当下位的概念罢了。 作为love的译文,“爱”这一词语在中国被使用和接受的过程也经历了几次转变。李欧梵指出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的这段时间,被中国文学传统所轻视的爱情开始作为重要的主题浮现出来。这也是传统文人蔑视的“儿女私情”摇身一变为“恋爱”这种崇高感情的历程。但在曾将“忧国”视作最大主题的中国文学中,要把“恋爱”这一问题纳入必须描写的对象尚需时日。 刘剑梅通过细致分析20世纪20年代后在“革命加恋爱”这一标语下创作的一系列小说,揭示了在民族主义的外衣下讲述关于“爱”这一极其个人化经验的可能。近年来,杨联芬从性别研究的视点出发,详细梳理了当基于自由意志的男女交际被社会伦理肯定时,女性角色所面临的处境与困惑。 笔者在解读中国少女的过程中,参考上述从中国现当代的“情/爱”或性别概念出发的先行研究成果的同时,将考察的焦点放在那些新文化运动以后出现的形象上。经过新文化运动的洗礼,中国的少女们也如《伤逝》中的子君一般渐渐拥有了“我是我自己的”这种思想观念。那么她们是怎样面对恋爱这一难题,而小说又是如何描绘她们的姿态的?笔者试着追寻中国少女们冒险的足迹。当然中国少女们的故事多是由女性创作出来的。女作家们投射着自己少女时代的经验,其所创造出来的女主人公与男作家描绘的那些“理应成为青年伴侣的少女”或许不尽相同。 因此,笔者将有意识地让不同的文本展开对话。从“独立自主的男性”与“为爱殉死的女性”的角度对巴金《家》与鲁迅《伤逝》进行比较的尝试正是其中的一例。通过聚焦各文本中少女的故事,模糊和疏远小说原本的“宏大叙事”主题。在波澜壮阔的成长小说《家》中描写了中国少年高觉慧的觉醒与反抗。如若从中将鸣凤自杀这一情节抽出并着重分析的话,我们可以看出:觉慧所关心的青年必须承担的“事业”,与鸣凤所追求的“事业”实则大相径庭。笔者期望通过越过“少年中国”叙事这片“森林”,关注少女表象这棵“秀木”,探究和剖析文本中无意识显现出的性别之不对称性。 在考察以民国时期(1912—1949年)为主的少女故事后,可以发现其中有一些小说可以起到文化叙事标尺的作用。这些作品在本书多个章节中被提及:庐隐《海滨故人》、鲁迅《伤逝》(1926年),以及丁玲《我在霞村的时候》。至于为何说它们起到了标尺的作用,首先在此做提前的说明。 《海滨故人》是一部以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为舞台的中篇小说,作品中描绘了以庐隐为原型的主人公露沙等五位好友在毕业前后的生活。虽然学业愈精进,友情愈深厚纯粹,然而她们仍感到日渐忧郁。尽管接受了女性可以享有的最高等教育,但她们无法想象自己作为出众的人才为社会贡献光热时的模样。在她们之中,也有人在体验过最新潮的自由恋爱后,做出了步入婚姻的选择。然而对于这种选择,朋友们并未给予祝福,反而眼含泪光“悼念”离去的盟友。在女学生的故事中,一个重要的核心是同性友人间强烈的依恋与对毕业的厌恶,而这一点在《海滨故人》中则足可窥见。 如前所述,《伤逝》是鲁迅唯一的恋爱小说。女主人公子君至死都在践行自由恋爱的理想,她坚定地宣告“我是我自己的”,并勇敢地接受了涓生的求爱。如果是基于上文提到的女性版成长小说理论的话,那么即便得出了子君是由于与“命定之人”涓生结成了浪漫的恋爱关系才实现了自我形成这一结论也毫不奇怪,但鲁迅并未给两人一个圆满的结局。当涓生因同居而失去职位感到走投无路后,在他眼中子君“变成了一个无聊的女人”,一个可以抛弃的存在。为自由恋爱这一崭新而崇高的价值赌上自己人生的子君,却被自己“命定之人”背叛;被打上“放荡堕落的女人”烙印的她,唯有走向毁灭。于女性而言,浪漫的爱情是绚烂理想的同时,也存在着变为致命陷阱的风险,并且失败的代价却只能由女性一人承担。在这个意义上,小说《伤逝》可谓中国最初揭示上述困境的重要作品。 1941年,丁玲(1904——1986年)于延安写下了《我在霞村的时候》,小说的时空背景是抗战时期的革命根据地。作为知识女性的叙述者“我”在前往霞村修养身体时,认识了曾是日军慰安妇的贞贞,而贞贞的真实身份是共产党安插在日军中的情报人员。罹患性病的贞贞返回故乡霞村,却遭遇到来自村民乡党们的窥探、好奇与种种非难。然而面对战前的恋人夏大宝时,贞贞出人意料地拒绝了他的求爱,并决定奔赴革命根据地延安。见证这一切的“我”支持贞贞的选择,并在心中期盼着与她在延安再会。这部作品与《伤逝》相反,着重表现了选择“不结婚”的少女,和对促成这一自我抉择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性友人之间的情谊。 本书的关键词为“少女的自我决定” “作为一种理想/强制观念的浪漫恋爱” “女性同伴的情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浪漫恋爱并非想象中那样单纯的问题。让我们通过解读不同的文本,来观察从父家出走后的少女是如何决断自己的人生,而恋爱在此过程中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中国少女们的冒险故事有着不逊色于少年小说的丰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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