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命中

墨子  作者:墨子

墨子的许多主张都是在与儒家的争辩中提出的。儒家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是一种对于统治者而言极为理想的理论,因为所有的人都会安于自己的生活境遇,以为这是上天的意志,这对于广大民众而言当然是一种麻痹。而墨子锐利的眼光看出了这种麻痹,所以他一语中的,说这种思想其实就是“繁饰有命,以教众愚朴之人”而已。以此来反对儒家的“天命”论,是极为犀利的。

当然,墨子的许多主张又是从社会生活的实践中得出的,“非命”的观点也是如此。因为墨子看到了命定思想对于人类创造性的消磨与损伤。他认为,所有的事情,之所以做得好,是因为个人的努力,只有每个人都尽力了,社会才会发展。而天命说则会取消人们努力的动力,这样天下就会混乱。

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指出,墨子这一主张来自争辩与社会现实,并非他自己理论系统中的链条,所以,他的“非命”在学理上与其他的主张是有矛盾的,比如在《天志》与《明鬼》中,他就承认天是有意志的,而且,全天下的人都应当上从于天,并认为鬼神是存在的,且能给人带来祸福与奖惩。

在《非命》的三篇中,墨子还提出了著名的“三法”,即判断是非的标准,要遵循本、原、用的原则,这在中国古代认识论上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而且,这三法不止是在这三篇文章中得到了应用,其实,也是墨子论证时常用的一种方法,只是在这里明确提出而已。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 (1) ,则不可而不先立义法 (2) 。若言而无义,譬犹立朝夕于员钧之上也 (3) ,则虽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然今天下之情伪,未可得而识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於其本之也 (4) ?考之天鬼之志,圣王之事。於其原之也?征以先王之书 (5) 。用之奈何,发而为刑政。此言之三法也。

【注释】

(1) 由:当作“为”,下“为”字衍。

(2) 则不可而不先立义法:此句当作“则不可不先立义”。义,同“仪”。

(3) 朝夕:即日规,古代用日影测量时间的仪器。员钧:即运钧,古代制陶器时用的转轮。

(4) 於:当读为“乌”,发问之词。下句同。

(5) 征:证明,验证。

【译文】

墨子说:凡是发表言论、写作文章的原则,不可不先树立一个标准。如果言论没有标准,就好像把测量时间的仪器放在制陶的转轮上一样,即使有能工巧匠,也必定不能得到正确的结果。但现今天下事物的真假,没办法得到辨识,所以发表言论有三条准则。哪三种法则呢?第一是审查本质,第二是推究情理,第三是用于实践。怎么来求得本质呢?用天帝鬼神的意志和圣王的行事来考察它。怎样推究义理呢?用先王的书来验证它。怎样付诸实践呢?把它用到刑法政令上去。这就是言论的三条标准。

今天下之士君子 (1) ,或以命为亡。我所以知命之有与亡者,以众人耳目之情,知有与亡。有闻之,有见之,谓之有;莫之闻,莫之见,谓之亡。然胡不尝考之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有见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尝有也。若以百姓为愚不肖,耳目之情不足因而为法,然则胡不尝考之诸侯之传言流语乎?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有闻命之声,见命之体者乎?则未尝有也。然胡不尝考之圣王之事?古之圣王,举孝子而劝之事亲,尊贤良而劝之为善,发宪布令以教诲,明赏罚以劝沮 (2) 。若此,则乱者可使治,而危者可使安矣。若以为不然,昔者,桀之所乱,汤治之;纣之所乱,武王治之。此世不渝而民不改,上变政而民易教。其在汤武则治,其在桀纣则乱。安危治乱,在上之发政也,则岂可谓有命哉!夫曰有命云者亦不然矣。

【注释】

(1) 今天下之士君子:此句之下当有“或以命为有”五字。

(2) 沮:阻止。

【译文】

现在天下的士人君子,有的以为命是有的,有的以为命是没有的。我之所以知道命的有无,是根据众人耳目所见所闻的实情来知道有与无的。如果有人听到过,见到过,那就是有;如果没有人听到过,也没有人见到过,那就是没有。那么为什么不试着用百姓的实际情况来考察呢?从古到今,自有人民以来,有曾经见过命的形象,听过命的声音的人吗?那是从未有过的。如果认为百姓愚笨无能,耳目所见所闻的实际情况不足以当作标准,那么为什么不试着考察诸侯之间流传的话呢?从古到今,自有人民以来,有曾经听到过命的声音,见到过命的形体的人吗?那是从未有过的。那么为什么不考察圣王的行事呢?古代的圣王,举用孝子以鼓励侍奉双亲;尊重贤良以鼓励多做善事,颁发宪令来教诲人民,明确赏罚的规定来鼓励善行而阻止作恶。如果这样做,那么混乱的情况就可以得到治理,危险的情况可以转为平安。如果认为不是这样,从前,夏桀播乱了天下,由汤来治理;商纣播乱了天下,由武王来治理。这个世界没有改变,人民也没有改变,君王改变了政令,人民就容易教导。同样的人民在商汤、周武王时就得到治理,在夏桀、商纣时则变得混乱。安危与治乱,在于君王所发布的政令,怎么能说是有命呢!那些说有命的,并不是这样。

今夫有命者言曰 (1) :我非作之后世也,自昔三代有若言以传流矣。今故先生对之 (2) ?曰:夫有命者,不志昔也三代之圣善人与 (3) ?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也 (4) ?何以知之?初之列士桀大夫 (5) ,慎言知行 (6) ,此上有以规谏其君长,下有以教顺其百姓。故上得其君长之赏,下得其百姓之誉。列士桀大夫声闻不废,传流至今。而天下皆曰其力也,一见命焉 (7) 。

【注释】

(1) 夫:当为“丮”,即“执”字。下同。

(2) 故:通“胡”。对:即“怼”。

(3) 志:即“识”。

(4) 意亡:即“抑无”,转语词。

(5) 初:即“古”。桀:即“杰”。

(6) 知:疑当作“疾”。

(7) 一见:当作“不曰亓”,“一”为“不”之坏字,“曰亓”误合为“见”,“亓”即“其”字。又,此句“一”与“见”之间原本多出四十字,据吴毓江校移于下文“罢不肖”之前。

【译文】

现在坚持有天命的人说:我说的并不是后世才有的说法,从古时三代就有这种话流传了。现在为什么先生您要痛恨这种说法呢?回答是:坚持有天命的人,不知道是远古三代的圣人善人,还是远古三代的暴君和坏人?凭什么知道的呢?古代的有功之士与杰出的大夫,说话谨慎,行事快捷,对上能规劝进谏君主,对下能教导安抚百姓。所以上能得到君主的赏识,下能得到百姓的赞誉。有功之士与杰出的大夫名声不会废止,流传到现在。但天下人都说这是他们努力的结果,而不说这是他们的命。

是故昔者三代之暴王,不缪其耳目之淫 (1) ,不慎其心志之辟,外之驱骋田猎毕弋,内沉于酒乐,而不顾其国家百姓之政。繁为无用,暴逆百姓,使下不亲其上。是故国为虚厉 (2) ,身在刑僇之中 (3) ,必不能曰:我罢不肖 (4) ,我为刑政不善。必曰:我命故且亡 (5) 。虽昔也三代之穷民,亦由此也。内之不能善事其亲戚,外不能善事其君长,恶恭俭而好简易,贪饮食而惰从事,衣食之财不足,使身至有饥寒冻馁之忧,必不能曰:我罢不肖,我从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穷。虽昔也三代之伪民,亦犹此也:繁饰有命,以教众愚朴之人。

【注释】

(1) 缪:通“纠”。

(2) 厉:死而无后叫厉。

(3) 僇:通“戮”。

(4) 罢:疲备。不肖:不贤,不才。

(5) 故:本来。

【译文】

所以从前三代的暴君,不纠正他们对于声色享受的过分追求,不谨慎他们内心的邪僻,在外驱车驰骋打猎捕鸟,在内沉湎于饮酒作乐,而不顾国家和百姓的政务。频繁地做没有益处的事,残暴地对待百姓,使得在下的人不亲近在上的人。所以国力空虚,祖先没有子嗣祭祀,自己也陷于刑戮之中,但肯定不会说:我疲懒无能,我行使刑法政令不好。肯定说:我命中本来就注定了要灭亡。即使是从前三代的穷人,也是这样的。在内不能好好侍奉父母,在外不能好好地敬事君长,厌恶恭敬勤俭而喜欢简慢轻率,贪于饮食而懒于劳动,衣食之资不够用,致使自己有饥寒冻馁的忧患,但肯定不会说:我疲懒无能,我劳动不勤快。肯定要说:我的命本来就是困顿的命。即使是从前三代虚伪的人,也是这样的:过多地粉饰命定之说,用来教育广大的愚昧朴实的民众。

久矣,圣王之患此也,故书之竹帛,镂之金石。于先王之书《仲虺之告》曰 (1) :“我闻有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恶,用阙师 (2) 。”此语夏王桀之执有命也,汤与仲虺共非之。先王之书《太誓》之言然曰:“纣夷之居 (3) ,而不肯事上帝,弃阙其先神而不祀也 (4) ,曰:‘我民有命’。毋僇其务 (5) 。天不亦弃纵而不葆 (6) 。”此言纣之执有命也,武王以《太誓》非之。有于三代不国有之曰 (7) :女毋崇天之有命也。命三不国亦言命之无也 (8) 。于召公之《执令》于然 (9) ,且 (10) :“敬哉!无天命,惟予二人而无造 (11) ,言不自降天之哉得之 (12) 。”在于商、夏之诗、书曰:命者,暴王作之。且今天下之士君子,将欲辩是非利害之故 (13) ,当天有命者 (14) ,不可不疾非也。执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是故子墨子非也。

【注释】

(1) 《仲虺之告》:《逸书》的篇名。仲虺,商汤的左相。告,即诰。

(2) 阙:当作“丧厥”二字。

(3) 居:通“倨”,傲慢。

(4) 弃阙其先神而不祀:此句当为“弃厥先神祇而不祀也”。

(5) 毋僇其务:当为“毋缪罪厉”。

(6) 天不亦弃纵而不葆:此句当作“天亦纵弃之而不葆”。

(7) 有:即“又”。不:当为“百”。

(8) 命三不:当作“今三代百”。

(9) 于然:即“亦然”。

(10) 且:当作“曰”。

(11) 造:当即“诰”,即告诫之意。

(12) 言不自降天之哉得之:当为“吉不降自天,是我得之”。

(13) 辩:通“辨”。

(14) 天:当为“丮”,即“执”字。

【译文】

圣王担忧这个问题已经太久了,所以把它书写在竹帛上,雕刻在金属和石头上。在先王的书《仲虺之诰》中说:“我听说夏代的人假托天命,对下面的人发布命令,所以天帝厌恶他,使他丧失了军队。”这是说夏朝的君王桀坚持有天命,而商汤与仲虺共同来批驳他。先王的书《太誓》里也这样说:“纣非常倨傲,并且不肯侍奉上帝,抛弃他祖先的神灵而不去祭祀,说:‘我有天命。’并且不悔改他的罪愆。上天也抛弃了他而不保佑他。”这是说纣王坚持有天命,而周武王用《太誓》来反驳他。又在三代百国的书中也说:你们不要崇信上天是有天命的。现在三代百国的书中都说天命是没有的。而召公的《执令》也如此说:“要恭敬啊!不要相信天命,只有我们两人执政,不能不互相告诫,好事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都是我们自己求得的。”在商、夏时代的诗、书中说:天命是暴君伪造的。现在天下的士人君子,想要辨明是非利害的原因,对于坚持有天命的人,不能不赶快反驳。坚持有天命的人,是天下的大害,所以墨子反驳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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