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艾迪

魔鬼的代言人  作者:史蒂夫·卡瓦纳

我讨厌飞行。

我讨厌机场,是因为空调、过高的票价,还有在磁砖地板上发出喀啦喀啦声响的行李箱转轮。

从纽约拉瓜地亚机场到北卡罗来纳州的夏洛特要两个小时,短暂停留,接着再飞两个小时抵达阿拉巴马州的莫比尔。 我在飞机上研究案件资料。 飞机舱门一关,机舱开始加压,我翻开档案,哈利就开始点头。 等到机轮收起时,他已经开始打鼾了。

柏林将摆在他车子后行李箱的档案交给我。 昨天我将出门后无法处理的案子交给凯特时,哈利已经看过这些资料了。

总共差不多有五百页。 从我读到的一些证词里,我逐渐建构出烈日郡这位安迪·杜瓦的样貌。

安迪是派翠西亚与法兰柯的独生子,但老爸没待多久。 安迪差不多会走路、说话的时候,法兰柯就离开他的生命了。 安迪的父亲抢了土桑的一间加油站,结果被散弹铅弹打了一肩膀,还得在州立监狱待上十五年。 进了监狱,法兰柯的运气还是很背。 入狱一年后,有人发现他在场上,差点被断头。 其他狱友在帮他举重。 四个人将法兰柯压在重训座椅上,至少另外有两个人,将136公斤的槓铃朝他颈子上扔。

法兰柯葬礼费用由州政府包办,葬礼就在监狱土地上举行。 派翠西亚不愿取回尸体。 她已经与他断绝关系,不愿意为了这个人再花一毛钱。 派翠西亚相信法兰柯对儿子干过最好的事就是死在监狱里。 她不希望安迪在酒精、毒品、谎言间长大,也不希望这三样坏东西所带来的苦涩与痛楚伴随着他。

打从安迪出生那天起,她就知道他会是个好孩子。

安迪的律师寇帝·华伦准备了帕特里克的长篇证词,光是读这些内容,我就晓得这个案子会让我内心深处失去一点什么。 某些案子会夺走你内心的一部分,而这个部分是永远不会复原的。 有时只是一小块,有时是一大块。 随着我研究得越深入,我就越是愿意付出这种代价。

派翠西亚·杜瓦

我的安迪不太会接球,也不太会丢球,他的身材也没有高大到可以擒抱住人,但老天,他真的很爱读书。 他小时候把能看的东西都看遍了。 他是好孩子,我的南方大绅士。 书卷气,我是这样说他的。 那个男孩差不多读完了教堂街图书馆的每一本书,却不记得过马路时要查看路况,没生活常识,脑袋飘在云端,我的孩子。 不过,他在学校很认真,第二名毕业,得到蒙特瓦洛大学奖学金。 我还是不敢相信我的男孩要上大学了。 他在那间酒吧工作得也很认真,每分钱都存下来。 然后发生这种事。 我儿子没有杀死那个女孩。 他每个礼拜天都会在教堂祈祷,他不会伤害任何人。 他甚至不会跟人打架。 我可以告诉你另一件事,那就是,安迪绝对、绝对不会伤害女人。

我继续翻阅案件受害者的资料。

她叫斯凯拉·爱德华兹,二十岁,就读阿拉巴马大学。 她主修化学,每天通勤去学校。 她父母并不富有,我好奇资料里没有提到奖学金,他们又是怎么供她上学的? 蓝领阶级劳工要送子女上大学实在太困难了。 她在酒吧打工。 她的父亲弗朗西斯·爱德华兹是长途卡车司机。 母亲艾丝特是家庭主妇。 我找不到她的声明。 弗朗西斯说起五月十四号晚上的情景。

弗朗西斯·爱德华兹

她在霍格酒吧打工,那是卡车司机会去的酒吧。 她负责端盘子、送啤酒,将小费存起来上大学。 她一周工作四天,从七点到凌晨一点。 有时忙起来会更晚才下班。 斯凯拉买不起车,所以有时差不多了,她会打电话给我,我就开车过去接她回家。 通常她会跟那个男孩安迪一起等我。 我送他回家过两次,下雨的时候,载他回他住的那个鬼地方,但你知道,那里跟我们家是反方向。 他不是我的责任,所以多数时候,我懒得管他。 总之呢,那天晚上斯凯拉没打电话回来。 当时已经过午夜了。 她妈艾丝特睡不着,便起床在厨房里不知搞啥。 她叫我打电话给斯凯拉。 我想说酒吧大概很忙,再给她一点时间。 老天,多少个夜晚过去,我只希望我打了那通电话。 你知道,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 如果她电话响了,也许那男孩就不会揍她、杀害她了? 艾丝特至今没有原谅我。 我在一点半的时候开车过去,酒吧已经关门了,附近都没人。 我打给斯凯拉,她没接电话。 我一路开进城里,说不定她搭便车去主街喝杯深夜小酒。

这样很不像斯凯拉,她都会让我们知道她人在哪里。 艾丝特报警。 我找了她一整天。 结果,夜里我们接到电话,有人找到她了。

我觉得你从艾丝特嘴里问不出什么。 你们各位,我是说警长办公室的人带着噩耗上门的时候,医生给了她镇定剂。 她一直哭、一直哭。 待在斯凯拉房里好几天都不肯出来。 你知道,艾丝特没有工作,斯凯拉就是她的一切。 她为那个小女孩而活。 现在斯凯拉不在了,我不晓得她该怎么办。 我们的小女孩被那样无情地带走,遭到谋杀,这样不对。 那个男孩,安迪,对我们女儿做了那种事,我希望他们烤死那个男孩。

我翻过内页,看到酒吧老板雷恩·霍格的陈述。

雷恩·霍格

斯凯拉替我端盘子工作了三年,她是不错的员工,总是准时出现,对客人很客气,就算是吵闹的客人也一样。 你知道,她可以照顾好自己。 总之呢,我差不多在十二点左右打烊。 她跟安迪一起整理环境,午夜过后,他们就离开了。 我记得他们是一起走的,这并不罕见。 有时如果下雨,斯凯拉她爸会载他一程。 多数时候,他都会陪她等到她爸出现。 那天夜里,他们离开前起了争执。 别问我在吵什么,我不知道,没听见。 不过安迪对她大小声,我只记得这样。 这很不像安迪,他是很文静的孩子,每次都在该拖地的时候,埋首于书本之中。 总之呢,斯凯拉看起来很害怕。 他们一起离开,而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孩。

斯凯拉失踪了整整24小时,然后才有人发现她的尸体。

寻获她的人名为泰德·巴斯顿,当地卡车司机。 五月十四日,他把联结车停在霍格酒吧,也就是斯凯拉失踪当天,车子停在该处一整天,他找地方休息。 等到五月十五号晚上回来开车时,他就在碎石与泥巴停车场后面的沼泽地上看到了什么东西。

一开始,他以为有人趴在长长的杂草间,要爬出来。 他拿起手电筒,过去一探究竟。 这时他发现了两只,她正在探索斯凯拉·爱德华兹的尸体。 起初他不晓得那是斯凯拉,他只有看到她从地面上冒出来的脚掌。 他报警,是警方把她挖出来的。

斯凯拉遭到垂直掩埋。 她整个人掉进一个又窄又长的坟坑之中,头先下去。 不过,这个洞挖得不够深,也不够宽,没办法弯曲她的腿,所以她的脚才从地面冒出来。 她脚踝附近的泥土压得很严实,她是以倒栽葱的方式被埋起来的。

我浏览起验尸报告。 伤势的猛烈程度相当严重。 她遭到烫伤,她的脸、躯干、双腿都有,但只有正面,背面没有烫伤。 验尸官普莱斯小姐猜测那应该是太阳的晒伤。 普莱斯发现她左手断了两根手指,两只前臂都有瘀青,是她企图自卫时留下的,脸上也有撞伤。 她的手腕与脚踝上有绑缚的痕迹。 验尸官认为死因为窒息。 她描述对方力量强大,足以对喉咙造成伤害,掐断颈骨。

我很谨慎,没有让机上其他人看到照片。 部分晒伤且血淋淋的尸体大特写。

犯罪现场目录,详细注明每一位警察、法医、警长抵达的时间,以及最后封锁现场的时间。 就像调查的粗略日记,凌晨两点,警长发现受害者可能是斯凯拉·爱德华兹,他们在尸体不远处找到一个女用小提包。

提包的内容物,登记在同一份目录下:

一串钥匙(三支钥匙)、皮夹(四十九又二十五美分现金。 美国银行提款卡、富国银行提款卡、巴克斯镇图书馆借书证、阿拉巴马州立大学学生证、驾照,统统在斯凯拉·爱德华兹名下)、护唇膏、小手镜、粉底、口香糖。

生命走到尽头时没有拥有太多物品。 我翻起内页,找到更多照片。 有一张斯凯拉参加学校舞会的照片,金发向后扎成马尾,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 蓝色洋装看起来廉价,但很漂亮。 她显得相当兴奋,朝气勃勃,充满活力。 她的舞伴是盖瑞·史卓,高中美式足球四分卫。 他看起来仿佛打过类固醇,正式西装下鼓起的是肌肉,脸上爬满粉刺,笑着站在斯凯拉身边。 还有几张斯凯拉跟家人一起在家的照片。

我胸口破了一个洞,我发现自己吞咽困难。 往常的念头爬上心头,怎么会有人对无辜女孩做出这种事?

烈日郡警方在寻获尸体后,随即进行逮捕。 雷恩·霍格说看到他们深夜的争执,大概这就是让安迪一开始遭到逮捕的原因。 斯凯拉的男友盖瑞有一份简短的说明,他原本要在那晚跟她求婚。 她却迟迟没有出现。

我稍微阖上档案,整理思绪。 其中没有太多证据对安迪不利,目前顶多就是一些间接证据。

我再次翻开资料,读了起来。

我将档案放去一旁,向后躺在椅背上,剩下的旅途闭目养神。

他们有足够的证据起诉安迪。

安迪的血出现在斯凯拉的指甲缝。 名为雪柔·班布里的鉴识专家证实了 DNA 吻合。 她的报告简短却带来重大影响。

鉴识生物学系首席分析师,分子生物鉴识专家雪柔·班布里博士

烈日郡州警警长柯特·罗麦斯提供受害者右手的断裂指甲。 他确认指甲缝里有泥土跟类似血迹的物质。 我检视封装在 CL12 物证袋里的指甲碎片,有以下发现:

血液、皮肤、一般的碎屑、粉末残留。

粉末残留经过化验包含抗胆碱剂(四成)、抗忧郁药物舍曲林(一成)、硫酸吗啡(四成)、啡(主要应该是丙氯陪拉辛,一成)。

柯特·罗麦斯警长同时也提供嫌犯安迪·杜瓦的 DNA 拭子,编号 CL28。

对所有的样本进行 DNA 分离,以单基因做聚合酶连锁反应技术分析判断出基因属性。 两边样本里共比对出二十一个聚合酶连锁反应标记,同时还有对照实验,完全独立进行。 生物统计学分析 CL12 跟 CL28 的 DNA 吻合度 99.9999。

我不太在乎粉末残留,受害者读的是化学系,我猜她的确会接触类似的物品。 要命的是 DNA,天底下虽然没有完美的 DNA 比对。 报告只有说,就科学家分析的角度,斯凯拉指甲上的血符合安迪的血。 安迪肩上也有相应的指甲抓痕。 深到抓出血来。 看来斯凯拉抓了攻击她的人,而这个人就是安迪。

安迪在5月16日提供给罗麦斯警长完整且详细的认罪自白,也就是斯凯拉尸体寻获后一天。 我看不太下去,眼前的内容不像是年轻人写的,更像执法人员代笔。 大概是条子写好,让安迪签名而已。

不过,自白不只一份,他的狱友可以证实安迪说过自己杀害了斯凯拉,因为她不肯跟他上床。 我觉得恶心,但也充满希望,真是奇怪。

这个案子里并非一份,而是两份不可靠的自白。 一是警察在逮捕安迪时写的,另一份大概是一周后,由监狱告密者提供。 为什么他们需要两份自白?

我得跟安迪谈谈,了解他这个人。 我得与他面对面。 我得确定他是无辜的。 只要跟他谈谈,我就能确定他是否无辜。

有一件事现在已经毋庸置疑,那就是,如果我决定替安迪辩护,那此案很可能会是我生涯中最难打的一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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