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新时代的门槛前
司马迁

乱世人心  作者:押沙龙

“二十四史”的第一部就是《史记》。中国正史的纪传体写法,也是从它开的头。如果没有《史记》,那么正史修撰者也许会延续《春秋》的编年体,大家现在看到的“二十四史”,就很可能会是一部部类似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那样的东西。这两种写法各有利弊。纪传体搞不好的话,容易像是人事局的干部档案袋;编年体搞不好的话,容易像是报社的新闻合订本。不过,要论起史料丰富性,似乎还是纪传体的存纳空间更大一些。

在中国史学传统里,司马迁是个奠基性人物,后来的史学家几乎都活在他的影响里。但是,真要拿司马迁和那些人做比较的话,就会发现他是独特的,跟谁都不一样。这倒不是说司马迁写得最好,所以与众不同。真正的差异不是才华,也不是能力,而是他们压根就不是一类人,兴趣点也不在一个频道上。

后来的史家都延续了《史记》的体例,但是在精神上,他们遵循的其实是班固路线,关注的是这类问题——比如一个大臣是忠还是奸?一个皇帝是明还是昏?一个社会是治还是乱?一项政策是好还是坏?从《汉书》到《清史稿》,差不多都被同一套话语体系笼罩着。

可司马迁不一样。这有点像伯林(Isaiah Berlin)说的“狐狸和刺猬”的区分。班固他们是刺猬,心中只有一个大念头;而司马迁就是一个狐狸,对各种念头都感兴趣。他给任安写过一封很有名的信,里面就说自己的志向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这就说得很大,也很笼统。什么是“究天人之际”?搞不太清楚。不光我们搞不清楚,就算司马迁自己也未必能搞得清。它有种无边无沿的感觉,这也难怪,司马迁的兴趣本身就是无边无沿的。所以人们读《史记》的时候,往往也想不到什么以史为鉴,只觉得千流万壑,尽奔眼底,有种仰俯天地、浩瀚苍茫的感觉。

不过,兴趣太宽泛了,就容易管不住自己。古人说“太史公好奇”,就是指他缺乏自制,太过偏好新奇之物。袁枚的评价则更露骨,他说司马迁这个人,有时候明知道某个事儿是假的,但是“贪于所闻新异”,所以照写不误,态度很不老实。这话也许有点苛刻,但并非毫无根据,司马迁确实有这个毛病。

就拿“赵氏孤儿”的故事来说,漏洞百出,绝非事实。屠岸贾这个大反派更是子虚乌有。但是这个故事实在太动人了,司马迁舍不得放弃,就把它收入了《赵世家》里。史学家很快就发现这个故事有问题,唐人孔颖达对此评论,“马迁妄说,不可从也”。那么,司马迁本人知道这是“妄说”吗?多半也知道。所以他一边在《赵世家》里收入“赵氏孤儿”的传奇,一边又在《晋世家》里老老实实记下另一个朴实无华的版本。

在《史记》里,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田单大摆火牛阵,“得千余牛,为绛缯衣,画以五彩龙文,束兵刃于其角,而灌脂束苇于尾,烧其端”,大败燕军。清代的袁俊德就指出,这蕞尔小城,又被围了三年,哪里还有这许多牛?肯定是编的。可是老实人读了以后就会上当,宋朝有个将军邵青,读了《史记》以后就想照抄“火牛阵”,结果敌人拿弓箭一通射,群牛乱奔,把自己的队伍倒冲垮了。

《史记》里关于韩信的事迹也很可疑。司马迁说韩信用砂囊堵水,等敌人过河过到一半时,撤去砂囊放水,淹死敌人无数。对此,曾国藩就不相信:砂囊堆成堤堰,绝不可能忽堵忽决。至于什么韩信大军“木罂渡军”,更是无稽之谈,我亲自到那段黄河看过,哪里是木罂就能渡过去的?

司马迁性格就是如此,喜欢张扬阔大的人性,喜欢尖锐的戏剧冲突,喜欢种种不可思议的决绝。这让他的文字有了双重色彩,一方面不免令人心生疑窦,一方面又不由自主地被打动。鲁迅说《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但又说它“不拘于史法,不囿于字句”,这种评价里,就隐隐有点可疑又可爱的意思。但无论如何,《史记》确实有强大的魅力,其中有些章节简直就像是散文版的古希腊悲剧,悲怆而迷人。那些文字中弥漫着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就像绝域中一座突兀的山,尘世中一柄冷冷的剑。后来的中国也出了很多史学大家,但是再没有人能写出这样的文字。

《史记》成为“绝唱”,并非全是因为天才不可复制,主要还是时代变了。无论是司马迁,还是司马迁笔下的那些人物,都不属于新的时代。

新时代里,没有他们的位置。

《史记》里的人物往往显得很怪异,难以捉摸。比如说,他们往往有种果敢刚烈的精神。但是,这跟勇敢无畏还不一样。后世也有勇敢的人,但他们做起事来,不会是那个样子。

可以先看看《田儋列传》。

田儋有个堂弟叫田横。楚汉相争的时候,田横做过齐国的王,和刘邦打仗。后来齐国被灭掉了,刘邦建立了汉朝。田横怎么办呢?他四处流亡了一阵子,最后带着五百个手下逃入大海,住在了一个荒岛上。

刘邦听说了,就派人召见田横,“田横来,大者王,小者乃候耳;不来,且举兵加诛杀焉”。田横没有办法,就带着两个门客离开小岛,朝见刘邦。到了距离首都三十里的地方,田横不走了。他对两个门客说,以前我和刘邦平起平坐,现在他是天子,我是逃亡的犯人,要去朝拜他,这太耻辱了,既然刘邦想见我,无非是想看看我长什么样,现在我们离首都只有三十里,你们砍下我的头,带给他看吧。

说完他就自杀了。

两个门客就把田横的脑袋带给刘邦看。刘邦做事倒也很大度,他用王者的礼仪给田横下葬,还封两个门客为都尉。可是这两个门客偏偏不肯苟活,他们来到田横墓前,也自杀了。

刘邦听说这件事以后很吃惊,派人到海岛上召唤田横的门客。可使者到岛上一看,发现这些人已经全都自杀了。

这件事非常壮烈,但这种壮烈不同于“勇敢”“不怕死”。后来的中国也有很多勇士,有的奋猛杀敌,战死到最后一人;有的被俘后拒不投降,慷慨赴死。就像三国时代的诸葛诞,他手下的几百名亲兵被敌人俘虏,却没有一个人投降,“为诸葛公死,不恨!”最后全被杀掉。对这种勇敢,现代人大致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牵涉到道德抉择——人被逼到了道德绝境中,没办法,只能选择死亡来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田横手下的五百壮士呢?

他们一听田横的死信,就在海岛集体自杀。这在后人看来,虽然也值得赞美,但多少显得有点突兀,不好解释。那么这事情到底靠谱不靠谱?虽然司马迁确实有好奇的嫌疑,但这件事未必是向壁虚造,多少还是有点影子的。因为在先秦时代的著作里,其实也能发现很多这种酷烈而古怪的自杀事件。

卫国的臧坚被俘,齐国国君派人去慰问他,臧坚一看来的人是个太监,觉得受了侮辱,自杀了;吴王阖闾吃鱼吃到一半,觉得味道不错,让人送给他女儿,他女儿一看是剩鱼,觉得受了侮辱,自杀了;再比如《左传》里的狼瞫,他本是晋国中军的车右,后来被革去了这个职位,狼瞫当然很生气,他的朋友来安慰他,说:“盍死之?”意思就是:“你怎么不去死呢?”好像这是一个头脑正常人能提出的合理建议似的。

这些故事里的具体情节也许有所夸张,但是整体的怪异气氛是编不出来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再看岛上五百人的自杀事件,就会觉得完全有可能。那个时候的人就是这么古怪,死起来随随便便,难以解释。

《史记》里有一些死亡事件,甚至比岛上的集体自杀更难解释。可以再看看《魏公子列传》。

信陵君窃虎符、杀晋鄙、夺兵救赵,大家小时候在课文里都学过。在这个故事里,有一个核心人物叫侯嬴。他是大梁城的看门小吏,在幕后策划了整起事件。击杀晋鄙的壮士朱亥,也是他推荐给信陵君的。信陵君带着朱亥出发的时候,侯嬴说,“臣宜从,老不能。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乡自刭,以送公子。”到时候他真的抹脖子自杀了。

这种自杀很有冲击力。但到底是为了什么?侯嬴没有面临任何道德困境,他自杀对事情也没有任何帮助。他就是那么随意地死掉了。

后人读到侯嬴自杀的时候很感动,但他们并不真正理解这件事。不光现代人不能理解,稍近些的古代人也不能理解。比如明朝的李贽就赞美侯嬴,“情知不是信陵客,刎颈迎风一送之”。可侯嬴为什么要迎风刎颈呢?李贽想来想去,找出一个理由:侯嬴自杀是为了激励朱亥——看看,我命都不要了,你还不好好干?

这当然是胡说,侯嬴根本就没必要这么激励朱亥。李贽之所以这么写,是因为在他那个时代,大家已经不能理解侯嬴的动机了。在李贽生活的时代,烈士自杀当然很崇高,但是这种崇高需要一个合乎逻辑的理由。不管是伦理道德上的理由,还是现实功利上的理由,总之得有个理由。但在侯嬴身上,李贽实在看不出这个理由来。他就只能替侯嬴编一个出来。

其实无论是田横手下的五百壮士,还是侯嬴,他们自杀都不需要合乎逻辑的理由。因为他们是在做一种戏剧表演,或者说一种祭祀,而祭品就是自己的生命。

说到这里,倒让人想起了另一个时空的事件。

大家都知道巴厘岛是一个旅游胜地,又美丽又安适,可是在1906年,这里发生过一起非常可怕的惨剧。当时,荷兰军队开进了巴厘岛首都登巴萨,直逼王宫,要求国王承认荷兰的宗主权。就在这个时候,从王宫里涌出一支上千人的游行队伍,领头的是巴厘王,跟在后面的是众多僧侣和贵族,都佩戴着珠宝,穿着白色的衣服。荷兰军队以为他们是来谈判的,可是这些人却在大约还有100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然后,他们开始有条不紊地自杀。

头一个死掉的就是巴厘王。紧接着,一个又一个人倒下了。他们就这样当着荷兰人的面,把自己屠戮一空。在巴厘岛,这种集体自杀倒不是只针对殖民者,它被称为“普普坦”(Puputan),是有传统渊源的。

荷兰军队从没见过这样的事情,相当吃惊。事情传到欧洲以后,欧洲人也都非常震惊,觉得难以理解。换成今天的人们,恐怕也同样难以理解。如果这些人扑向侵略者,战斗到最后一人,我们会理解、会尊敬。可是如此惨烈的集体自杀?这确实超出现代人的想象空间。

但是,荒岛上的五百壮士,也许能够理解这些巴厘岛的人。

这种行为是勇敢的,也是质拙的。在一个成熟而世故的文明里,人们会权衡得失,会臧否道德,会寻觅逻辑,就像李贽所做的那样。他们当然可以勇敢,但不会如此质拙的勇敢。

只有当文明还处于青春期的时候,那种躁动的力量才会驱使人们用自己的血去充当戏剧中的道具,充当祭祀中的祭品。这些勇敢而质拙的人,用生命去表达鄙视,表达愤怒,表达忠诚。

不是为了成就什么,只是表达。

司马迁还能在精神上触碰这种奇异的勇气,后来的作者们都渐渐丧失了这种能力。这不是因为他们愚笨,而是因为时代变迁造成了巨大的隔膜。

《史记》里面,人们的勇气往往还有另一种维度,那就是恣肆。

在先秦时代,大一统帝国没有成型。人们有很多观念,却没有统一的标准。在人世间,尚无一种可以笼罩天地,让人们无处可遁的话语体系。权力的话语、公域的话语、道德的话语虽然都存在,但还不够强壮,没有彻底压倒民间的话语、私域的话语、血性的话语。

这可以拿《伍子胥列传》做例子。

当时的楚国和吴国是截然不同的两个国家。楚平王杀掉了伍子胥的父兄,这当然是楚王对不住他。可是伍子胥为了私人恩怨背叛父母之邦,带着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用后世的道德标准来看,这么做很容易招致诟病。

可司马迁完全不认为伍子胥有什么错,他说伍子胥是“名垂于后世”的烈丈夫。至于带异国军队攻打楚国,司马迁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其实不光司马迁觉得没问题,当时的知识分子都觉得没问题。因为在那个时候,国家还没有压倒个人,君主还没有压倒家族,复仇的火焰可以毫无顾忌地快意燃烧。

《刺客列传》传达出来的观念更有意思。

当然,也有人说《刺客列传》可能不是司马迁写的,而是他父亲司马谈写的,这里也不必深究。总之,这篇文章一共写了五个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其中争议最大的是聂政。后世的不少文人都觉得聂政这个人很有问题,比如明代的黄洪宪就骂得很厉害,他说司马迁写的那五个刺客里,专诸很低下,而聂政最低下。严仲子送给聂政一百金,他就把自己的命许给人家。其实严仲子和侠累也没有什么原则性的君父之仇,不过是争权夺利的私人恩怨而已,聂政无谓地卷进去,为此毁容、杀身,他这是勇敢吗?他这是正义吗?这跟猪羊卖肉有什么区别?!

这就把聂政说得形同猪狗了。

这种评价是不是太过分了?那就先来看一看聂政的故事。

当时韩国有一场政治斗争。大臣严仲子和丞相侠累有矛盾,害怕侠累害自己,想抢先一步,雇凶杀人。聂政是个齐国的屠夫,大家都说他很厉害,严仲子就找到了他的头上。

严仲子跑到齐国,恭恭敬敬上门拜访,还“奉黄金百溢,前为聂政母寿”。当然,所谓“为聂政母寿”,就是一种说话技巧:钱不是给你的,是给咱妈的!其实就是送给聂政的。聂政觉得不能无缘无故拿这么多钱,不肯接受。

严仲子就实话实说了,我有仇人。

聂政回答,我母亲还在,所以我不能以身许人。他把这些金子退回去了。

过了一阵,聂政母亲死了。他去找严仲子,说,现在可以了。

然后他就一个人仗剑而行,到了韩国。他的刺杀方法极其简单利落,不用化妆,也不用献图。他直接找到相府,二话不说就杀进去,一直杀进大堂。侠累正在那儿坐着,聂政上去就把他刺死了,周围的卫士也被他杀了好几十个。这种武功确实高得不可思议。

最后,聂政怕被认出后连累自己的家人,就把自己毁容,挖出眼睛,然后剖腹自杀。

故事至此完结。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关键问题:聂政为什么要替严仲子杀人?

聂政自己是这么说的:“政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而严仲子乃诸侯之卿相也,不远千里,枉车骑而交臣。臣之所以待之,至浅鲜矣,未有大功可以称者,而严仲子奉百金为亲寿,我虽不受,然是者徒深知政也。”翻译过来,大致就是说:严仲子身为贵族,我是个屠夫,人家这么谦卑地跟我结交,我要报答他,替他杀人!

在后人看来,这个理由实在不够充分。

可以拿另一个故事跟聂政对比一下。《聊斋志异》里有一篇《田七郎》,讲的是勇士田七郎感激于武承休的知遇之恩,替他杀人报仇的故事,情节和“聂政传”颇为相似之处,很可能是受了《刺客列传》的启发。但《田七郎》在叙事上有个很大的不同,它用很大篇幅交代报仇的背景,渲染武承休如何含冤受屈,他的对头甚至还利用手中的权势,把武承休的叔叔活活打死,完全是邪恶的化身。蒲松龄这么写,就是要强调一件事,田七郎替他报仇是道德的,是正义的。可司马迁倒好,他对严仲子和侠累的恩怨,甚至都懒得交代。

谁对谁错,根本就没关系。

在《刺客列传》里,聂政的态度很简单:你对我好,我就替你杀人报仇!其他的跟我无关。这多少有点像后来黑社会的作风,所以也难怪黄洪宪瞧不上聂政。现代人的价值观,更接近于黄洪宪,而不是聂政。文明已经驯化了黄洪宪,也驯化了我们。可是在《刺客列传》的世界里,人们还没有被驯化,在聂政看来,个人之间的“情义”比什么都重要。“情义”就是最大的正义。你对我好,那么我就用生命来报答你,至于你的是非曲直,道德与否,那不是我考虑的事情。

这种“情义”曾深深打动了司马迁,但是到了蒲松龄的笔下,“情义”就必须由道德伦理来包裹,否则就是让人不齿的“蛮勇”。

不过,《刺客列传》里的“情义”并不平等。刺客们坚信人与人之间有等级,有高低贵贱。面对高位者表现出的“情义”,低位者要用更多的“情义”来回报,其分量的多寡几乎不成比例。

聂政去杀人的理由就是:人家身为公卿,对我这个屠夫如此客气。可如果严仲子是隔壁的另一个屠夫,客客气气地求上门来,那聂政多半是不会答应的;《魏公子列传》里的侯嬴也是如此:人家是魏国公子,居然对我这个看大门的老头如此恭敬,我怎么能不感动?怎么能不为人家自杀?

我们对这种想法可能有点无法接受,但这就是社会结构的反映。先秦时代的社会在某些方面虽然比较宽松,但是绝不平等。它是一个金字塔结构,就像《左传》里说的,“天有十日,人有十等……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人们的身份等级有严格的界定。后来,大一统帝国兴起,很大程度上碾平了这座金字塔。所有人都变成了帝王的绝对臣民,身份等级的观念反而有所削弱。

不过,这种金字塔有点像托克维尔说的“贵族化社会”,多少给自由留下一点点罅隙。所以,侯嬴、聂政这些人虽然认可等级,但也拥有独立人格——我可以对你忠诚,可以为你舍弃生命,可这不是无条件的,而是要用你的“情义”来交换的。这种交换不是等价的,信陵君、严仲子他们谦恭一下,侯嬴、聂政就要拿命去换,双方付出完全不对等。但不等价的交换,毕竟还是交换,交换就意味着某种精神上的独立,而奴隶是无法和主人做交换的。

孟子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并不是他个人的思想,而是贵族时代的普遍精神。当时,人们还没有被绝对的权力所笼罩,还拥有讨价还价的权利。而随着大一统帝国的出现,这种权利也被淹没了。忠诚和服从再也不需要条件。

前面说到了伍子胥的故事,那么不妨再看看李陵的故事。

李陵的战败被俘并不是自己的过错,可他的老母因此被杀掉,妻子儿女被斩尽诛绝。司马迁替他说了几句辩解的话,也因此被处以腐刑。如果按照伍子胥故事的逻辑,李陵当然有权向汉武帝报复,先秦时代的人无疑都会这么想。可是时代不同了,汉朝人并不认为李陵有这个资格。

在《答苏武书》里,李陵最多也只能抱怨几句“陵虽孤恩,汉亦负德”,这已是当时道德所能容忍的极限了。就算这样,更多的时候李陵还是哀叹“命也如何”。

当然,《答苏武书》多半是篇伪作,但是它准确地反映了当时人们的观念。匿名作者为李陵辩白喊冤,也只能把话说到这个程度。再往下说,自己可能都会觉得有悖天理。

从伍子胥到李陵,哪种观念是正确的?不好评价。但是从这种演变里,存在一种明显的感觉——就是人们从“相对的时代”渐渐走向了“绝对的时代”。

司马迁活在两个时代的交替之际。在理智上,他拥护大汉帝国,认为它带来了秩序和繁荣;但是在情感上,他更偏爱旧时代的精神。他喜欢那种张扬,那种独立,那种自由。而在他之后的史家,对旧时代的精神越来越隔膜,也越来越不接受。

班固就很不喜欢那种张扬肆意的劲头。他评价司马迁的时候,一面推崇他的才华,一面对他进行价值观上的贬斥,说他“是非颇缪于圣人”。那么他写的《汉书》又是什么样子呢?郑樵在《通志》里把班固骂得一钱不值,说拿他和司马迁比,就像拿猪去和龙比一样。这当然是骂大街式的偏激,不可置信。其实《汉书》写得端严谨饬,文字硬朗干练,别有一种好法。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汉书》之于《史记》,有点像修昔底德之于希罗多德,前者脑子里只有雅典和斯巴达的兴衰,后者脑子里却装着整个已知世界。

当然,凡事有利就有弊,兴趣窄了,固然呆板但容易聚焦;兴趣泛了,固然灵动但也容易散漫,有时候确实很难两全。

把文字风格放在一边,单说观念,《史记》和《汉书》也迥然不同。比如司马迁写过《游侠列传》。不过他所说的“游侠”,不是郭靖、萧峰那种侠客,而更像上海滩的杜月笙。这些“游侠”在民间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对公权力有一种隐隐的对抗。司马迁对此很欣赏,称赞他们言必行,行必果,诺必诚,感慨道:“侠客之义又曷可少哉!”

可班固就很厌恶这些人物。

他也写了一篇《游侠传》,批评里面的有些人表面仁慈谦逊,其实内心恶毒嗜杀。班固的看法可能更接近于真相,倒是司马迁把“游侠”给浪漫化了。但是班固讨厌游侠们,倒不是因为他们人品有问题,而是在价值观上就拒斥他们。他说这些人“背公死党之议成,守职奉上之义废”,不守老百姓的本分;而且最可恶的是,他们“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所以罪不容诛。

对照这两篇“游侠”,就能看到主流观念的变迁,看到帝国时代的降临。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史记》既是对新时代的预示,也是对旧时代的挽歌。后来的史家不管如何仰慕司马迁,实际上却不约而同站在了班固的立场上。司马迁和他笔下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但是《史记》里那种刚健质拙的精神也没有彻底消亡,它仍然潜伏在社会之中,只不过被挤到了比较边缘的位置。这种精神有好的一面,它召唤着人们的雄武之气,也召唤着个体的独立意识。在主流话语无所不在的笼罩中,它给人挖开一个可供自由呼吸的缝隙。

当然,它也是野性的,有时候甚至是暴戾的,是恃强凌弱的。它是“情义”对道德的无视,血性对逻辑的无视,私域对公域的无视。任何文明走向成熟的时候,都会打压这种精神。从本质上来说,文明是一种驯化,而这种精神就是它的驯化对象之一。只不过,这是用什么样的力量去驯化这种精神?又要把它驯化到什么程度?

《汉书》之后的正史给出了一个答案——那就是用大一统帝国的力量,把它渐渐驯化到温良乖巧的程度。司马迁已经窥见到了这个过程。对此,想必他一定是心怀不满的。《史记·列传第一》就是《伯夷列传》。在这个故事里存在着一种悖论,伯夷、叔齐相信君权的绝对性,因此反对武王伐纣;但是他们又否认君权的绝对性,所以又选择了躲进首阳山。这种糊涂而又矛盾的想法,司马迁未必赞成,但他还是郑重其事地写下《伯夷列传》,还放到“七十列传”之首,又是为什么呢?可能,他不见得欣赏伯夷、叔齐的观念,但欣赏他们的决绝。

是啊,天无二日,那又怎么样?民无二主,那又怎么样?你布下了笼罩一切的巨网,那又怎么样?我依旧可以拒绝你。他们都说天下的粟米都是你的,那么我一口都不吃,和你两不相欠。

然后,我可以自由地反对你。

是不是想多了呢?也许吧。但我们还是愿意相信,司马迁写下这篇列传的时候,心头燃烧着一股愤恨。他赞美伯夷、叔齐,多半也是因为这两个迂腐固执的老头子,做到了司马迁他自己都做不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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