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底为什么要做好事
范滂

乱世人心  作者:押沙龙

东汉末年出过两次“党锢之祸”,宦官们以“党人”的名义逮捕诛杀了很多名士。这些名士的首领都有名号,被称为“三君”、“八俊”、“八顾”、“八及”和“八厨”。其中,范滂就是“八顾”之一。“顾”是说他们能以道德接引人的意思,用现在的话说,有点像是道德模范。

范滂性格很刚烈。第一次“党锢之祸”的时候,他被抓进了监狱,“三木囊头,暴于阶下”。狱吏要挨个拷打囚犯,范滂看到很多囚犯都生病了,就要求先拷打自己。宦官王甫审问范滂,质问他为什么讪谤朝廷,他表示,古人做好事,可以自求多福,现在我们做好事,却要身遭大戮。我死以后,希望能够葬在首阳山旁,上不负皇天,下不愧夷、齐。王甫听了也有点感动,让人解开他的枷锁。

这次“党锢之祸”还不算太惨烈,范滂最后也被释放。但是两年后,第二次“党锢之祸”爆发的时候,他就在劫难逃了。督邮拿着逮捕他的诏令到了当地,却关起门来痛哭。范滂听到这件事后便说,这一定是因为我。他就自己到县衙去投案。临行前,他对儿子说,我要让你以后做坏事吧,可坏事终究是不能做的;我要让你做好事吧,可我一辈子没做过坏事,却是这么个下场。

然后,他就被送到洛阳诏狱,死在了那里。死的那年,只有三十三岁。

“党锢之祸”的成因相当复杂,其中的是非曲直也不是几句话能说清楚的,这里也就置而不论,但范滂说的那番话,确实颇为令人触动。那当然是愤激之辞,但这里就折射出非常重要的问题:人到底要不要做好事?如果要做的话,那又是为什么?

这样的问题极其古老,但又极其无解。如果有个孩子站在我们面前,问出这个问题,我们该怎么回答呢?

最简单的一个答案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以要做好事。

但是范滂似乎不相信这个答案,所以才会对儿子说出那么伤痛的话来。范滂也确实有道理。这个答案,在很多时候都不成立。从历史上看,做好事不一定有好下场,做坏事不一定有坏结局。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过是人们的一厢情愿。当一个社会处于稳定健康的状态下,这个说法也许有概率上的或然性;可是当社会出现失衡,或者碰到秩序重建的时候,这个说法往往就失效了。

就拿大家都讨厌的汉奸来说吧,陈公博被枪毙,周佛海死在老虎桥监狱,果然汉奸没有好下场。可是历史上的范文程不就活得很好吗?割了“幽云十六州”的石敬瑭还做了一辈子皇帝呢。这种历史的糊涂账又该怎么算呢?

古代人碰到这种事情,还有一个解决方案,就是把报应往后推。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做坏事的人即便此身不报,也会报到子孙后代身上。当然,按照现代文明的观念,人是独立的主体,不能为他人的行为负责,这种报应本身就不够合理。但即便我们接受古人的伦理价值,认可这种报应的合理性,它也未必成立,很多时候甚至是反过来的。

比如说明朝的“靖难”事件。站在今天回顾历史,永乐帝和建文帝的争斗似乎算不上是黑暗和光明之争,但如果设身处地以当时人的立场思考,情况就绝非如此。朱棣所作所为当然是大恶,颠覆了天下的秩序。而朱棣和朱允炆比起来,也是残暴不仁。至于燕军的暴行,更是人神共愤。从当时的任何道德角度来说,人们都有厌恶朱棣的理由。

齐泰、黄子澄、景清、铁铉等人都是朱允炆的忠臣,坚决反对朱棣。结果他们都被以酷刑处死,妻女家属被发往教坊司,在里面受到的凌辱更非人类所能想象。东汉的宦官还没有想出这些花样来迫害范滂的家属,朱棣的所作所为,比东汉宦官更要暴虐百倍。鲁迅在《且介亭杂文》集子里就引过《南京法司所记》里的史料:“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曰,教坊司于右顺门口奏:齐泰姊及外甥媳妇,又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曰一夜,二十余条汉子看守着,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子,奏请圣旨。奉钦依:由他。不的到长大便是个淫贱材儿!”“铁铉妻杨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茅大芳妻张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张氏病故,教坊司安政于奉天门奏。奉圣旨:分付上元县抬出门去,着狗吃了。钦此。”

这些史料对鲁迅刺激很大,连着在两篇文章里都提到此事。今天读到,也不免令人觉得骇然。那么这些人最后下落如何呢?

到了明仁宗时代,曾下过一道圣旨:“建文诸臣家属在教坊司、锦衣卫、浣衣局及习匠、功臣家为奴者,悉宥为民。”但是“宽宥为民”,并不是彻底解放了。他们还是被认为是贱人,被编入“乐户”,做最下贱、最屈辱的营生。一直到了雍正时代,才有人提议说建文忠臣的后代还在山西、陕西做乐户,太可怜了,应该予以赦免。雍正批准了这个奏折。

可这时候,已经过去三百年了。

读到这样的史料,谁还会真的相信“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呢?

当然,我们可以说齐泰、铁铉他们秉持的不过是封建道德。可是我们都是时代的产物。古代人天天读的书就教育他们这些道德,这些道德对于他们来说是绝对无误的存在。那么他们看到这样的事情,会怎么想呢?他们又怎么去说服自己,人,要去做好事呢?

还有一种自我安慰的说法,就是,日后自有公论。虽然好人在肉体上没有得到好报,但是会有身后的荣誉。这就像在现实中无计可施时,人们就会说,时间会证明一切。

说也奇怪,人们对时间总有种奇特的信仰。小到一本好书没人读,我们会说时间会证明它的价值;大到一个好人遭到诬陷,我们会说时间会恢复他的名誉。这么说的时候,人们都假定现在的人虽然不靠谱,但未来的人终究是公正的。

这种想法很成问题。首先,身后的名声能否补偿身前的磨难?这就不太好说。古代很多读书人对名声颇有执念,觉得只要万古留名,一切也都值了。比如王充在《论衡》就说,好人、贤人往往命运多蹇,饱受忧患,但是当好人、贤人还是划算的,因为他们“身与草木俱朽,声与日月并彰”,永远为后人纪念。但是事情真的可以这么算账吗?至少在很多人眼里,未必如此。黄庭坚则说:“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又是另外一种算法。很难说哪种说法更合理。

即便撇下这点不提,对时间的这种信念,还是不太站得住脚。

现世对你不公正,未来的时代为什么对你就会公正呢?我们不行,未来的人为什么就一定行呢?更何况人类的记忆力还如此之差呢。过去的事情如恒河泥沙,能被记取的不过是几粒尘埃,有几个人会在意陈年往事的是是非非呢?即便后人真的在意,他们看到的资料也都经过层层过滤和磨损,又有多少往事能够确定其中的是是非非呢?无数善事被人忘怀,无数英雄无人纪念,这才是真实的世界。

清朝官员段光清写过一本《镜湖自撰年谱》,里面提到他处理过的一件事。当时在宁波的鄞县,有两项盘剥百姓的土政策。百姓们很不满意,但一直没什么办法。这时,有两个人带头站了出来,要求取消这两项陋规。他们一个叫周祥千,一个叫张潮青。有了他们领头,鄞县的老百姓胆气愈壮,闹到最后,干脆一把火烧了衙门。官府害怕风潮扩大,就向老百姓低头,取消了这两项土政策。但让步归让步,朝廷的颜面还是要的,事情也总要有个交代。段光清就要百姓把为首的人交出来。这个时候,土政策既然已被取消,张潮青和周祥千在百姓眼里也就没什么用处,反而成了包袱。大老爷既已开恩,这两个祸害还留着作甚?于是,周祥千在压力之下,投案自首;张潮青则被百姓捉拿归案,献给段太爷,领了八百大洋的赏钱。最后,两人都被枭首示众。

这些土政策压榨小民,优待士绅。周祥千是监生,属于受益者。他之所以出头,无非是书生的义愤,加上周围人的鼓动,最后却落得家破人亡。他的妻子受不了这个打击,发了疯,天天在田野里乱跑,乡亲们都说她是个疯子。

周祥千是好人吗?当然是好人,就连段光清自己也说周祥千“无愧大丈夫也”,可那又能怎样?还不一刀砍下,颈血狂飙?只留下至亲者陷入痛苦,而鄞县的百姓依旧过着自己的日子,最多是谈起时叹息两声,然后转过头去叮嘱子弟们,千万别学他们那样好事出头。时间长了,也就没有人还记得为了取消陋规,有人付出过怎么样的代价,有人怎么样地死,又有人怎么样地疯。

像这样的好人在历史上其实有很多,可谁会记得他们呢?人们知道周祥千,也不过是因为段光清很偶然地在《镜湖自撰年谱》提到了他,而这本年谱又很偶然被整理出版。不然的话,谁又知道一百多年前曾有过这么一号人物呢?死了白死吗?当然白死,无人称赞。

看,时间不是公正的,而是善忘的。

对于这个问题,宗教能提供一种支撑力量。它可以把报应的时间推迟,虽然现世没有报应,死后也有报应。就像阎王殿里常见的题词:“阳世奸雄,伤天害理皆由你;阴曹地府,古往今来放过谁?”生前行善,死后走金桥,过银桥;生前作恶,事后上刀山,下油锅。因果报应,毫厘不爽。

如果真有这么一个所在,倒也让人宽慰。对于“我们为何要做好事,不做坏事”,也能给个有说服力的答案。但问题是,我们已经不相信这个说法了。其实不光我们不信,古代的文化人往往也不信。

原始儒家就不承认怪力乱神这一套,什么判官阎罗,什么阴骘报应,孔子听了肯定会嗤之以鼻。不光孔子不信,后来的儒家知识分子也不太信。就像朱熹的高足陈淳就说:“因果之说全是妄诞。”至于那些因果报应的故事,无非是因为“大抵邪说流入人心,故人生出此等狂思妄想而已!温公谓,三代以前,何尝有人梦到阴府见十等王者耶?”。像纪晓岚、袁枚,虽然会写些报应故事,但也都强调说这不过是“以神道设教”。老百姓愚昧无知,只好讲讲鬼怪故事骗他们向善,其实,并不见得真有这样的事情。

陈淳的说法当然很理性,但是也要承认,一旦抽掉了宗教力量的背书,也确实就抽掉了某种行善的理由。这就不由得让人追问,既然这样,又是什么在支撑着他们的道德信念?

不管我们怎么批评古代的儒家,但是很多儒生的道德信念确实强悍到让人钦佩的地步。比如说明末的杨涟。

他是东林党的重要人物。当然,现在对东林党有种种议论,但此刻先不说东林党的是非功过,就说杨涟这个人。他曾上奏弹劾魏忠贤,揭发他“二十四条罪状”,结果被魏忠贤捉到了诏狱。在狱中,他受到了骇人的拷打,每隔五天就要受一次大刑。杨涟下颌脱落,牙齿被全部打碎,然后又用钢刷来刷他,皮肤碎裂如丝。有人到监狱里看他,说他张口大声号叫,但是却发不出声音。另一个和他同受拷打的左光斗则是“声呦呦如小儿啼”。即便如此,杨涟还是坚持认为自己做的是对的,就是不向魏忠贤低头。他在遗书里说,“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说起来真的是让人泪下。最后杨涟被人用铜锤击胸,铁钉贯顶,死状极惨。

黄宗羲评论这些人,说他们“冷风热血,洗涤乾坤”。实际上,乾坤并没有被洗涤,但是那股热血,确实在冷风中泼洒了上去。

然后慢慢变干,变冷。

那么支撑他们的力量到底是什么?

他们用自己的经历证实了世上并不存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们又用自己的理性和学识相信死后也并没有鬼神来主持正义。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用血肉来捍卫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为什么血肉狼藉的时候,还要说“刀砍东风,于我何有”?为什么到走投无路、哪怕自己也想不通的时候,也要对儿子说“可坏事终究是不能做的”?对于宗教信徒,这个问题可以得到解释,可是对于这些人,又是为什么?

当然也许可以用康德的“绝对道德律”来解释,但是这种解释未必有足够说服力。所谓“绝对道德律”,其实还是根植于宗教信念的传统中。对于我们这样的非宗教民族,它的源头又是什么呢?

还是不清楚。如果一定要勉强说一个答案的话,那就是:审美。

这个回答也许有些怪诞了,但是有时候,如果把宗教抽离,那么道德的天花板,可能就是审美。

伦理学上有所谓“情感主义”流派。它认为道德价值是、且仅是情感的直觉表达,无法用理性来衡量。“情感主义”伦理学也可以被简化为“呜哇——呸!”理论,对某种东西,我们要么“呜哇!”,要么“呸!”,至于怎么把这种感情升华为理论,那倒是次要的事情了。

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

人们的道德价值并不是完全主观的,人们在伦理道德上是可以彼此交流,彼此说服的。我们对某种东西可能会先是“呜哇!”,但是经过理性思考,态度可能会转变为“呸!”。反之亦然。

但问题在于,对具体事物的道德判断可以是理性的,但是对道德判断本身的信念与坚持,却不是理性的范畴。知道某件事是对是错,这可以付诸理性,但是让一个人用生命去捍卫心中的“是”,却必须求诸人们的深层情感。这种深层情感有时是信仰,有时是审美。而有的时候,这两者也许本就是一回事。

坏事是丑的,好事是美的。奴性卑贱是丑的,直立不屈是美的。狗苟蝇营是丑的,坚持信念是美的。恣睢暴戾是丑的,正直善意是美的。黑暗是丑的,光明是美的。人只有一生,要活得美,而不要活得丑;要活在光明里,而不要活在黑暗里。

这种美丑差异的重要性,对于这些人来说,超过了肉体的痛苦,超过了现实的磨难。而这种感受,不是能用理性说服的。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对没有这种感受的人,这种行为迂腐荒谬到不可想象;对有这种感受的人,他无法想象还有第二种活法。现实未必会拯救他们,后人也未必会记取他们,神鬼也未必会补报他们,可他们仍旧选择了鲜血淋淋的美,因为他们无法想象自己——怎么能丑恶地活。

只有理解了这一点,才能明白范滂为什么会对儿子说那种话,为什么在说完那种话之后又义无反顾地去赴死。

但是,这个答案似乎还是很脆弱,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可面对“我们为何要做好事,不做坏事”这个问题,除了这个答案,我们又还能说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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