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流浪的家  作者:安·帕切特

“你还记得我们住小房子的时候吗?隔壁的亨德森太太,她从在加州的儿子那儿搞来一大箱橙子,”梅芙已经转到了私人病房,我们的母亲坐在她的病床边说话,“她给了我们三个。”

梅芙穿着梅几年前给她挑选的粉红色绒线浴袍,床头柜上是奥特森先生送来的一把扎得紧紧的粉红色小玫瑰,她的脸颊是粉色的。“我们把其中的两个橙子,每个切成六块,切下橙皮,再加上第三个橙子的汁儿,做了蛋糕。蛋糕出炉的时候,你让我去叫亨德森太太,跟我们一起吃。”

“那是开拓者的日子呀。”我们的母亲说道。

她们满怀深情,一项项地列出小房子里的东西:高低不平的棕色沙发,淡棕色的沙发腿;软软的黄色椅子,一只扶手上溅有咖啡。墙上挂着画框,里面是一幅铁匠铺的画(她们不太清楚画是从哪儿来的;后来又到哪儿去了);厨房里的小桌子和椅子;水池上方的墙上有一个白铁皮橱柜:里面有四个盘子、四个碗、四个小杯子、四个玻璃杯。

“为什么是四个?”我看着监控器,觉得心排血量[心排血量:左或右心室每分钟泵出的血液量,即心率与每搏出量的乘积。]还应该更好些才对。

“我们在等待你的到来。”我母亲说道。

有了梅芙的庇护,我母亲觉得说话要容易一些。

“我的床在起居室的角落里。”梅芙说道。

“每天晚上,你父亲都会打开屏风,挡在你床边,他说:‘我在给梅芙修建房间。’”

他们住小房子的时候,在基地的军中福利社买东西。母亲别出心裁,用绳子打结编织成袋子,他们就用那个袋子把东西搬回家。她们为罐头捐赠活动收集罐头;给邻居看孩子;星期一和星期五,教堂的食品分发处对穷人开放,她们就去帮忙。当然是梅芙和我母亲,总是她们两个人。冬天,我母亲把教堂一个女人给她的毛衣拆了,给我姐姐织了一顶帽子、一条围巾和一副连指手套。夏天,她们给菜园除草,所有家庭都在那个菜园里种菜,有西红柿、茄子、土豆、玉米、豇豆和菠菜。她们调好一罐罐的调味汁,做泡菜,做果酱。她们历数她们所有的成就,一个都没落下,我则是坐在角落里看报纸。

“你还记得菜园里的防兔篱笆不?”我母亲问道。

“我全都记得,”梅芙已经下了病床,坐在靠窗边的椅子上,膝盖上搭着毯子,“我记得到了晚上,我们关上灯,拿上煤气灯,走进卧室的壁橱,把鞋子挪出去,腾出位置好坐在地板上看书。爸爸在执行空袭巡逻。你要收拢双腿,才能把自己塞进壁橱,然后我再爬进去,坐在你的腿上。”

“她4岁的时候,就会读书了,”我母亲对我说道,“我再没见过比她更聪明的孩子。”

“你在壁橱门下面塞了一条毛巾,免得光线透出去,”梅芙说道,“真是好笑,我当时觉得光线也是配给制,一切都是配给制,所有用不上的光线,也不能让它们跑到外面的地板上。我们必须把所有的光线都关在壁橱里,跟我们在一起。”

她们记得小房子在基地的位置,在哪个角落里,在什么树下面,但我父亲具体在那儿是干什么的,她们记不清楚了。“我觉得,大概是下订单一类的事情。”我母亲说道。这并不重要。门前水泥浇灌的台阶,她们非常肯定是两节台阶;邻居家的赤土陶花盆里种花种草,枝叶繁茂,红色的天竺葵伸了过来。门一打开,就是起居室,我父母睡觉的小卧室在起居室右边,起居室的左边是洗手间,再往左边就是厨房。

“房子也就鞋盒子那么大。”梅芙说道。

“比你的房子还小?”我问道。要我说,梅芙的房子也就是玩具房子的大小。

我母亲和我姐姐,两人互相看着,大笑起来。

我有一个母亲,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她就离开了,我并不想埋怨她。有梅芙在,她穿着红色的外套,留着黑色的头发,立在楼梯下,站在有黑色小方格的白色大理石地面上,身后窗户外是亮晶晶的雪花大片大片簌簌地往下落,窗户有电影屏幕那么大,落地钟里乘着波浪的小船摇上摇下,时间“滴答滴答”地在流逝。“丹尼!”她冲着楼上叫我,“下来吃早餐,快点!”冬天的清晨,房子里太冷,梅芙都会穿上外套,她人又高又瘦,所有的能量都用来长了个子,没法取暖。“你看起来,总是一副要出门的样子。”父亲从她身边经过时,就会这么说,仿佛梅芙的外套惹他不高兴一样。

“丹尼!”她叫道,“我可不会给你端上来的。”

我睡觉的床上堆满了毯子,分量惊人,把我实实在在地压在床上。在荷兰屋的冬天,每个早上,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好想整天都待在床上,那会是什么样的感觉?但是,听到姐姐站在楼梯下叫我的声音,闻到因为年龄小而不能喝的咖啡香味,我就会爬起来。“喝咖啡会长不高,”乔斯林说,“你不想跟你姐姐一样高吗?”我找到地板上的拖鞋,穿上放在床尾的羊毛浴袍,冻得哆哆嗦嗦,跌跌撞撞地走到楼梯平台。

“王子终于出来了!”光亮中,梅芙仰着头,“来吧,我们做了煎饼,别让我等你。”

我母亲离开后,我童年的快乐并没有随之终结;但梅芙离开后,安德烈娅嫁给我父亲后,童年的快乐就结束了。

这么多年,我们的母亲在哪儿,我并不在乎。梅芙回家后,她和梅芙肩并肩地坐在梅芙的床上,伸出四条长腿。我在房子里走来走去,听得到一些词语:印度、孤儿院、旧金山、1966年。1966年,我从乔特中学毕业,开始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书,我们的母亲则陪着一家印度富人的孩子们来到旧金山,以此换得一大笔捐款,捐给了她工作的孤儿院。是孤儿院,还是麻风病人隔离区?她再也没回印度。她留在了旧金山,然后去了洛杉矶,接着是杜兰戈,再后来是密西西比。她发现到处都是穷人。我走到车库,找到梅芙的割草机。我还得开车到加油站买一罐汽油,然后我就割草坪。做完这项工作,我感到了极大的满足,又拿出除草机,沿着花床和人行道的边上走了一圈,曼哈顿的大楼业主从来不割草。

梅芙出院的当天,我退了酒店的房间,在梅芙的沙发上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我想留在梅芙家里,以防她心搏骤停,但我真是受不了,一点也受不了。第二天早上,我搬到了诺克洛斯家,住在塞莱斯特以前的卧室。菲菲毛已经回家了,但我母亲一直都在。梅芙的朋友们做了炖菜,放在她的前院里,还有烤鸡、一袋袋的苹果和西葫芦面包。吃的东西太多,桑迪和乔斯林必须带上一半回她们自己家。梅芙和我母亲吃东西,胃口小得像鹪鹩——我见过她们分食一个炒鸡蛋。梅芙开心而疲惫,完全不像平时的自己。她没有谈论她在奥特森公司的工作,或者她需要为我做什么,也没有谈论母亲不在的时候被忽略的那些事情。她坐在沙发上,让她母亲把烤面包给她拿过来。她们之间没有距离,没有指责。她们一起活在她们回忆的天堂里。

“别管她们,”塞莱斯特在电话里对我说道,“她们应付得过来。大家哭着喊着要帮忙,但不管怎么说,梅芙需要的是休息。医生不是一直这样说吗?她不需要更多的人陪着。”

我告诉塞莱斯特,我并不认为自己是陪伴,但话刚出口,我就明白过来,我就是在那儿陪着她们,她们在等着我走呢。

“你迟早得回纽约。理由充分,我可以给你列个单子。”

“我很快就回来,”我告诉我妻子,“我只是想要确定一切都好。”

“一切都好吗?”塞莱斯特问道。塞莱斯特从未见过我母亲,但她自然而来的不信任感比我更甚。

我站在梅芙的厨房里。我母亲用冰箱贴把医嘱贴在冰箱门上。她把塑料药瓶整整齐齐地放在药箱前面,写下什么时间需要服什么药。她很用心,限制来访者的人数,时间一到,就哄他们走人,当然,奥特森先生是个例外,他得到了礼貌对待。奥特森先生从来不久坐,如果天气好,他就陪梅芙到街上走走,再走回来。其他时候,每一两个小时,我母亲就让梅芙绕着后院走上两圈。此刻,她们坐在起居室里,谈论两人都读过的一本小说,书名是《管家》[《管家》:美国作家玛丽莲·罗宾逊的小说。讲述在爱达荷州农村的两个小女孩,在失去母亲、外婆后,由西尔维阿姨扶养的成长故事。],两人都说那是自己最喜欢的书。

“什么?”塞莱斯特问道,接着她说,“不,等一等。是你父亲,来吧。”她又对我说:“跟你女儿打个招呼。”

“嗨,爸爸,”梅说道,“你赶快回来吧,否则我就要一只低变应原的狗。我本来想要一只标准贵宾犬,名字都想好了,就叫‘斯特拉’。猫,我也可以接受的,但妈妈说没有低变应原的猫。她说凯文对猫过敏,但她怎么会知道呢?凯文又没接触过猫。”

“你在说什么呀?”

“等一等,”梅低声说道,接着我听到关门的声音,“只要我一说狗,妈妈就会走开,就像魔法一样灵验。我要到珍金镇来看梅芙姑妈。”

“你母亲带你来?”

梅发出了一种声音,凡是她听到大人犯傻,就是这种声音:“我一个人来,你到火车站来接我。”

“你不可以一个人坐火车。”我们都没让梅一个人坐过地铁。她可以一个人坐巴士,一个人坐计程车,但什么样的火车都不行。

“你听我说,梅芙姑妈心脏病发作,”梅透露了消息,“你知道的,她一直在想我怎么还没去看她。妈妈说,我们的印度祖母在家,我想见见她。这是件大事呢,游戏到了这个阶段,祖母出现了。”

什么游戏阶段?“她不是印度人,”我从厨房往外望,看到我皮肤苍白的爱尔兰母亲坐在沙发上,就坐在梅芙身边。我转过身,背朝她们,“她在印度生活过,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不管怎样,我要坐火车来。你12岁的时候,在复活节去看望梅芙姑妈,然后一个人坐火车离开纽约。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我都14岁了。”

“我不喜欢你说‘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听起来就像是我父亲。”

“女孩比男孩成熟得早,你就想想吧,而且严格来说,我现在还比你当时大了2岁呢。”

我真的给她讲过那件事吗?当然,梅比我当年大,也许要大上20岁呢,但不管怎样,我也不会让她一个人坐火车。“想法不错,但明天我带梅芙看过医生后,就回家了。”

“你就是医生。”梅说着就哈哈大笑起来。

“听着,梅,好好对你母亲。”

“我好好对她了呀,”她说道,“但她快要把我逼疯了。我要写一本书,书名叫作《不能去宾州的六百万个理由》。让我和祖母打个招呼。”

我母亲没问过我孩子的事情,一个字也没问。菲菲毛说,这是因为她把孩子们的事都告诉了我母亲,梅芙也说了——凯文科学课的分数,梅的舞蹈。菲菲毛说,我母亲想知道得要命,但她没问我,那是我的错,谁叫我每说一句话,都是冷若冰霜的样子。“她睡着了。”我说道。

“她为什么要睡觉?现在是下午两点,生病的人又不是她。”

“年纪大的人是她,”我再次转身看了看另一个房间里的母亲,她正在大笑,一头短发、饱经风霜的皮肤、长满雀斑的手,她本可以是任何人的母亲,但她偏偏是我的母亲,“等她醒了,我再和她说,你来过电话。”

母亲不在的这些年,据她说,她去了很多地方,但并没任何证据表明她真正在那些地方安过家。我怀疑她现在是在梅芙这儿安家住下了,她的行李箱就放在梅芙的衣橱里。我一回到家,就把这两周的事情一件件讲给塞莱斯特听,说出了我所有的怀疑,大获她的欢心。

“你想说她是无家可归的人?”塞莱斯特问道。我们站在厨房里,塞莱斯特在准备晚餐:我们两人和梅吃鲑鱼,梅不喜欢吃鱼,但看到书上说吃鱼更聪明;凯文的晚餐是两个汉堡,他不怎么在乎聪明这件事。昨天我刚进家门,两个孩子看到我回来,挺开心的,可后来就发现我还是原来的那个我。

“她没有家,从这一点而言,她的确是无家可归,但并不是睡桥底下的那种。”但我怎么知道她不是那种呢?

“有没有可能,你父母从未离婚?菲菲毛是这么看的。她认为你母亲仍然拥有那栋房子,甚至毫不知情。”

我猜,菲菲毛说这话的时候,肯定是揣测。她肯定不会把全部实情告诉塞莱斯特。“他们离了婚的。我父亲付钱给美国领事馆的一个人,让他在孟买接母亲下船。父亲寄去了离婚文件,那个人接上我母亲后,直接就到领事馆,让我母亲在公证人面前签字,绝对合法。那个人还把父亲的一封信交给母亲,信上说让她永远别回来。我觉得那个人是当场处理好了一切。”这是菲菲毛在我身边讲了无数次的故事,但不是讲给我听的。梅芙说,如果那是一封表明爱情和激情的信,母亲很有可能就会大步走向跳板,直接坐船回家。我母亲不置可否,表示也有这种可能。

“这么说,她并不是暗地里的有钱人。”

我摇了摇头:“她是显而易见的穷人。”

“现在,你们两人要照顾她?”塞莱斯特开始清洗水池里的红色小土豆,手拿硬毛刷,一个都不放过。我在冰箱里找开过瓶的葡萄酒。

“我不照顾她。”

“但你在照顾梅芙,而梅芙得照顾她。”

我想过这个问题。我找到了葡萄酒。“嗯,就目前而言,是我母亲在照顾梅芙。”照顾她饮食起居、吃药、洗衣服,还有迎来送往接待客人。

“你的角色呢?”

我一直在观望,这就是我的角色。我别扭地跻身于每一个场合。“我只是想要确保梅芙没事。”

“你是害怕她心脏病再次发作,还是害怕她以后会更爱你们的母亲,而不是你?”

我本想给我俩一人倒上一杯酒,但考虑到谈话的风向,我选择只给我自己倒上一杯。“这可不是什么争宠。”

“嗯,很好,如果不是争宠,那就随她们两个人去呀。你似乎对你母亲没什么兴趣,而梅芙眼里除了她母亲,就没别人。”

我得说上一句,梅芙生病的时候,塞莱斯特非常体贴。每隔一两天,她就会寄来孩子们充满爱意的卡片;梅芙回家的时候,前院有好大一篮子的牡丹花。宾州东部的所有牡丹应该都被塞莱斯特买下了。

“你跟塞莱斯特说的,我喜欢牡丹花?”梅芙看着卡片问我。

但事实就是,我压根儿不知道我姐姐喜欢牡丹花。

“我们为什么要争这个?”我问塞莱斯特,“回到家里,我挺高兴的。”

她把最后几个小土豆扔进滤锅中,擦干双手:“自我认识梅芙以来,这么长的时间,她一直想要母亲回到身边。你们两个停车坐在老宅子前,因为老宅子让她想起她母亲。你们两个这辈子过得,就像你们的手腕被铁丝捆在一起一样,起因就是你们被母亲抛弃了。然后呢,你们的母亲回来了,你的姐姐,上帝保佑她,终于开心了。你呢,却铁了心要不高兴,就像你非要拽着痛苦不放。如果你那么在意梅芙,梅芙开心了,为什么不让她开心呢?她可以和你母亲一起生活,你可以和我们一起生活。”

“这可不是取舍。”

“你不就是担心这个吗?担心你母亲不会受到惩罚?担心梅芙与她一起生活,比和你一起还开心?”

梅在楼上喊了起来:“你们说的每一个字,我都能听得见,你们不知道这房子有通风孔吗?你们呀,如果想要吵架,到餐馆去。”

“我们没有吵架。”我的声音很大。我看着我妻子,有那么一秒钟,我看到了她,圆圆的蓝色眼睛,黄色头发。我认识了半辈子的女人浮现在眼前,也是一瞬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们是在吵架,”塞莱斯特眼睛盯着我,声音跟我一样大,“但我们不吵了。”

本来整个夏天我都可以待在纽约,监督各处公寓砸墙,和凯文一起打篮球,帮着梅背诵独白。我想,除了塞莱斯特没人会注意到,她会因为我这样做而很开心。但一周又一周,我都选择回到珍金镇,仿佛只有亲眼看到,才能相信梅芙的安全。诺克罗斯家永远都欢迎我,我就住在他们那儿,他们已另养了一条叫做“拉蒙娜”的拉布拉多犬。我从纽约开车过去,因为我需要开车往返于梅芙家和五金店,我一直都在寻找项目,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是想要找个正当的理由待在那儿,而不是坐在起居室里盯着她们。我修理开关,给柜子上漆,换掉腐烂的窗台,我的心思一目了然,不需要明察秋毫。

一周又一周的,两个孩子中的一个,或是两个,说也想一起去。这样的安排,他们似乎非常喜欢,他们喜欢跟塞莱斯特的父母在一起,喜欢和梅芙在一起,喜欢在城外过夏天。他们称呼我母亲为“疑犯”,仿佛她是冷不丁冒出来的间谍。孩子们着迷于她,她也着迷于孩子们。我和塞莱斯特一个心思,想让他们远离我母亲,可这只能让他们更想要飞奔上车。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即便是当时,我也看在眼里,虽然旅途是不得已,但也很精彩。我和凯文细数丹尼·塔塔比尔的优点,就想知道他是否配得上在洋基队拿最高的报酬。我们讨论的时候,背景音乐是梅唱的歌剧曲调。两年前,我们带她去看了《吉卜赛人》的重演;两年后,她还沉浸其中:“来一个蛋卷,格德斯通先生。这是餐巾,这是筷子,请坐!”她用激情洋溢的女低音放声歌唱,我们让她坐在后面,她已经放弃了美国芭蕾舞学校的学习,为的是能有更多的时间唱歌。

“这比芭蕾还烦。”凯文说道。

我母亲的语言能力日渐长进。即便我们俩之间没有真正的讨论,她在我面前也变得越来越自如。她得感谢孩子们,他们对她没意见。她和凯文谈论棒球,道奇队和洋基队,她就是在那个环境里长大的。梅和梅芙说法语,梅芙给梅把头发辫成法式辫子。梅从六年级开始学习法语,觉得她应该在巴黎度过这个夏天。我没有对她说,14岁的女孩不应该一个人在巴黎过夏天。我说,梅芙生病了,巴黎这事就没了可能。于是她勉强接受,转而无止境地练习动词的变化:je chante, tu chantes,il chante, nous chantons, vous chantez, ils chantent[编者注:以上的词均为法语“唱歌”的不同形式。]。我在给烟囱换排气管,事先在地毯上铺了旧报纸,但这项工程比我预想得更浩大,也比我预想得更脏。

“那时,我喜欢‘法国佬·博尔达加雷’。”我母亲说道。她觉得一个棒球选手名叫“法国佬”,我女儿和我儿子都应该很有兴趣。“我父亲搞到两张票,带我到埃贝茨球场看棒球,在那之后我就去了修道院。我不知道他哪儿来的钱,但位置真的很好,就在第三垒后面,就在‘法国佬’身后。我父亲不停地对我说:‘好好看看周围,埃尔纳,这里没有修女的。’”

“你做过修女?”凯文问道,他根本没法把他脑子里的修女与他眼前的祖母等同起来。

我母亲摇了摇头:“我更像是一个过客,我在修道院待了两个月都不到。”

“你为什么离开?”梅用法语问道。

“你为什么离开?”梅芙问道。

那些日子里,母亲总是一脸惊奇,她随时都会惊讶地发现我们这也不知道,那也不知道。“西里尔来了,带我走了。之前,他去了田纳西州,在田纳西河流管理局工作。去了几年的时间。回来后,见到了我哥哥。他和詹姆斯一直都是朋友,詹姆斯告诉他,我在修道院,詹姆斯不想我做修女。西里尔一路从布鲁克林走到修道院。到了修道院,他对看门的嬷嬷说,他是我兄弟,有坏消息要告诉我,出事了。那时我们不能接待访客,但嬷嬷还是进来找到了我。”

“他说了什么?”一时间,凯文对棒球完全没了兴致。

“西里尔说:‘埃尔纳,这不是你该干的事。’”

我们面面相觑:我,我儿子,我姐姐,还有头发梳了一半的我女儿。最后梅芙说道:“就这样?”

“我知道,现在听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母亲说道,“但这句话改变了一切。我就这么说吧,就是因为这句话,才有了你们四个。他说,他在外面等我。然后我就进去,拿上自己的小包裹,跟大家说再见。那时候的年轻人不一样,我们想事情,想得不多,不彻底。马上就要打仗了,人人都知道的。我们从修道院出发,走到曼哈顿西区,走过曼哈顿。过桥之前,我们停下来,喝了杯咖啡,吃了个三明治。等我们走回布鲁克林,就都说好了:我们要结婚,组成家庭,我们就这么办了。”

“你爱他吗?”梅问梅芙,意思是法语怎么说。梅芙说道:“L’aimais-tu?”

“L’aimais-tu?”梅就用法语问我母亲,有些问题用法语表达,更有范儿。

“那是当然的,”她说道,“或者说,在我们走回布鲁克林的时候,我是爱他的。”

那天晚上,在我们离开之前,梅从她的提包里掏出了一瓶粉色荧光指甲油,给她祖母涂,给她姑妈涂,然后给自己涂,每刷一下,都聚精会神的。她涂完了,我母亲赞赏个不停。“就像是小小的贝壳。”她说道,然后她们三个一起把手凑到灯下,翻来覆去地看。

“你从没涂过指甲油?”梅问道。

我母亲摇了摇头。

“有钱的时候,也没有涂过?”

我母亲握住梅的手,放在梅芙和她的手上,把亮晶晶的贝壳凑在一起,好好看着。“也没有。”她说道。

那个夏天,塞莱斯特也来这里看她的父母,她或是送凯文来,或是接梅走,见过我母亲很多次。但即便是同处一室,塞莱斯特也能想到法子抽身。“我必须得回我父母家了,”她刚走进门,就这么说,“我跟母亲说好了的,帮她做晚餐。”

“当然!”我母亲说道。然后梅芙就走到院子里,剪下一束紫色的蜀葵,让塞莱斯特带回家。无论是我母亲,还是我姐姐,似乎都没有注意到塞莱斯特说话的时候,已经开始朝门边走去。先是心脏病发作,后是母亲回来,在那之后的日子里,梅芙对我妻子愤怒的熊熊火焰熄灭了,忘记了。塞莱斯特要走,梅芙高高兴兴地送她,如果她要坐下来用餐,梅芙也会一样高兴。我坐在厨房的地板上拧螺丝。我给每个橱柜的下面加一个浅木盘,安装在滑槽上,取用炖锅和平底锅时更方便些。凯文坐在我身边,给我递螺丝。那个夏天,塞莱斯特就没有停下来的时候,这时她双手捧满鲜花,站了一分钟的时间,看着我。

“我一直都想要这样的浅木盘。”她似乎很惊讶我居然还知道有这样的东西。

我放下电钻:“真的?我知道吗?”

她摇摇头,看了看手表,告诉孩子们,该出发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梅芙回去上班了,还是她以前不规律的作息表。我本应该说,工作的事情,她操心得少了,但我真觉得她就没操心过工作。凯文和梅又开学了,我去珍金镇的间隔变得越来越长。我们的母亲留了下来。她扔掉了那件袖子脱线的深绿色毛衣,梅芙给她买了新衣服,给客房换了新床罩和窗帘,现在她们也不再称其为客房了。她们开车到费城听音乐会,她们去费城公共图书馆看书。我母亲在天主教教堂的食品分发处做志愿者,没过两周,她就见到了主管。她说,社区还有更大的需求,她要想个法子。

晚秋的一个星期五,梅芙和母亲在熬鸡汤、做汤团。事实证明,我们的母亲是一个懂烹饪的人。厨房小而温暖,她们高效率地转来转去。“你留下来吧。”我揭开荷兰炖锅的盖子,蒸汽滚滚,把脸凑了过去。

我摇了摇头:“凯文有场比赛,我二十分钟之前就该出发了。”

梅芙手上全是面粉,在腰间系的洗碗巾上擦了擦:“出来一下,你帮我看一看排水管再走。”

她在门口穿上了红色羊毛的厚呢短大衣,她一直说这件衣服是她干粗活时穿的谷仓外套,但我怀疑她从未去过谷仓。我们走出来,站在傍晚的冰冷阳光中,脚下是一堆堆红色的、金色的叶子,我想等我下次来的时候再耙吧。我们站在房子的角落,打量屋顶的排水管,看哪儿不服帖。

“说吧,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梅芙望着上面说道。

我以为她在说屋顶,也仰起了脑袋:“什么东西?”

“你的乖张,你的惩罚,”梅芙把手伸进衣服口袋里,“我知道你难受,但说实在的,即便这样想,我也有些厌烦了。我心脏病发作,你难受;我们的母亲回来了,你难受。”

我惊讶了,随即进入戒备状态。过去的六个月,我的生活重心全在梅芙这边,我对我们母亲的所有情绪,我都强压着放在心里。如果非要说点什么,那就是我的态度越来越好了。“我只是担心你。我想要确保你一切都好。”

“嗯,我挺好的。”

我们之前居然没有谈论过这个,这似乎不可思议。我和梅芙无话不说的,但我们再也没独处过。我们见缝就插的母亲找到了我们之间的空隙,挤了进来,我们的谈话变成了熬汤的菜谱和乡愁一般的贫穷回忆。“这一切,你都没意见?”

梅芙望向街道的另一头。我没想到我们是出来讨论目前的生活,就没穿外套,现在冷飕飕的。“时间是有限的,”梅芙说道,“也许我现在更懂得这一点。我从10岁开始,就一直想要母亲回来,现在她回来了。我现在还有时间,可以用来愤怒,或者可以用来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只有这两个选择吗?”我真希望能够坐到车里,开车停到荷兰屋外,就我们两个人,单独坐上一分钟,但我们已经不那样做了。

梅芙收回目光,再次看着排水管,点了点头:“差不多。”

关于这件事情的前前后后,除了奥特森先生的洞察力,除了梅芙康复,我不觉得还有什么可以感到幸运的地方。我们的母亲有所得,我断然就有所失。“她离开之后,我们的遭遇,她知道吗?你跟她讲安德烈娅的事了吗?说了她是怎么把我们扔出来的吗?”

“天哪,她当然知道安德烈娅的事情。你觉得我们整个夏天都在玩纸牌吗?所有的事情,我都告诉她了,我也知道她所有的经历。想要了解一个人,了解到的东西可以多到让你惊讶。还有,所有的谈话都是对你开放的,不要觉得你被排除在外。每次她一张嘴,你就找借口离开房间。”

“她对我没兴趣。”

梅芙摇了摇头:“成熟点吧。”

对一个45岁的人说这话,似乎荒唐好笑,我正要笑,及时克制住了。我们两个人已经很久没有争吵过了。“好吧,如果你对她那么了解,就告诉我,她为什么要离开?不要跟我说,她不喜欢墙纸。”

“她想要——”梅芙停了下来,呼出一口气,冷凝成了白气,让我想起了香烟,“她想要帮助人们。”

“但不是她的家人。”

“她犯了错,你不明白吗?她活在愧疚中。这就是她从印度回来后,从来不跟我们联系的原因。她害怕我们会像你现在这样对她,她认为你的残忍是她罪有应得。”

“我没对她残忍,相信我好了,但她的确是罪有应得。所谓犯错,是木板还没干透,就上了漆。抛弃自己的孩子,跑到印度去帮助穷人,只能说明这人是自恋狂,想得到陌生人的崇拜。我看着凯文和梅,就想谁会对他们那样?什么样的人才会离开自己的孩子?”我感觉,自从那天走进冠心病监护室的等候室,看到了我们的母亲,这些话就一直憋在我嘴里。

“男人呀!”梅芙几乎是叫喊起来,“男人们一直都这样,全世界都为他们喝彩。释迦牟尼离开了,奥德修斯离开了,儿子在他们心里,屁都不是。他们踏上了神圣的征程,想干什么,就他妈干什么,数千年之后,我们还在为他们唱赞歌。我们的母亲离开了,她回来了,我们还好。虽然我们并不开心,但我们活了下来。我不管你是否爱她,是否喜欢她,但你得对她放尊重点,没有别的原因,只是我要求你这样。这是你欠我的。”

她的双颊通红,这可能只是因为天气冷,但我还是忍不住担心她的心脏,我什么都没说。

“还有,你记住了,我已经厌倦了伤心难过。”她说完就转身走了进去,留下我站在随风打转儿的落叶中,想着自己到底欠了她什么。如果要计算,那就是一切。

于是,我决定要改变。考虑到我的本性和年龄,改变似乎已是不可能的事,但我非常明白,如果不改变,我会失去什么。这又成了化学。关键并不是我喜欢与否,而是我必须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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