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十六章

流浪的家  作者:安·帕切特

“如果梅芙病了,那动脑子的人就得是你。”父亲去世后,我和梅芙住在那间小公寓里,乔斯林这样对我说过。“不要慌。慌了,只会惹出更多的事。”人能记住什么,也是说不清。每个星期,甚至可以说是每天,她的嘱咐都会在我耳边响起。我认为,我保持冷静的能力就是我的效率,这也一次次地得到了证实。那天,奥特森先生从医院给我打电话,告诉我梅芙心脏病发作,我给塞莱斯特去了电话,让她给我收拾一个包,把车开过来。

“需要我跟你一起去吗?”她问道。

我感激她这样说,但我告诉她不用。“给乔斯林打电话。”我说道,因为我能想到的就是乔斯林。我还想到了我父亲,去世那年他54岁,而梅芙今年52岁。我想的不是父亲的死,而是那天在主教麦克德维特德高中,我从几何学的课堂走出来时与上帝达成的交易:不能带走梅芙,其他的什么都行。任何人都行。

走过洗手间,走过饮水处,就是冠心病监护室的小小等候室。奥特森先生坐在灰色的椅子上,就像已经坐了一个星期的样子,他的手肘放在膝盖上,头发灰白稀疏。桑迪和乔斯林也在,她们已经听说了发生的事情,但请求奥特森先生再讲一遍。奥特森救了梅芙一命。

“我们正在和广告商开会,梅芙站起来,说她得回家。”奥特森先生安静地说道。他脱了外套,摘了领带,只穿着灰色的正装裤子和白衬衣。“她不舒服应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肯定是置之不理。你们知道梅芙的。”

我们都同意他的看法。

他们立刻离开了会议室。他问梅芙,是不是血糖低,梅芙说不是,是别的,也许是流感。“我对她说,我开车送她回家,她一句话都没有说,”奥特森先生说道,“情况就是这么糟糕。”

离梅芙的房子还有两个街区,奥特森先生调转了车头,把梅芙送到了艾宾顿的医院,他说只是出于一种直觉。梅芙的脑袋靠在车窗上。“她像是融化了一样,”奥特森先生说道,“我也说不清楚。”

如果奥特森先生送她到家,陪她走到门口,让她进去休息,那也就完了。

手术后,我见到了梅芙,她告诉了我故事接下来的部分。麻醉的效果还在,她的意识有些游离,一直想要笑。她告诉我,在急诊室里,奥特森先生吼了前台的那个年轻女子。奥特森先生大声吼叫,就好比其他男人拿枪对着人。梅芙听到他说糖尿病,听到他说冠心病,但梅芙觉得他只不过是在咋呼,好让别人过来帮忙。梅芙没想到会是心脏出了毛病。但接下来,她终于感觉到了,一股压迫感慢慢侵袭到她的下颌,房间往后旋转,她想到我们的父亲在酷热中爬上了水泥楼梯的最后一段。

“不要摆出那副表情,”她耳语般地说道,“我要睡觉了。”房间的灯光好亮,我本想用手给梅芙的眼睛挡光,但我只是握住她的手,看着她的心脏监控仪缓慢地上下起伏,最后护士走进来,带我走出病房。整个晚上,我都待在等候室里,我是平静的。我和奥特森先生说了好多次,他应该回家,但他一直待到后半夜。第二天下午,心脏病科医生告诉我,植入支架的时候,梅芙恶性心律失调,得在监护室多待一些时候,我也是平静的。我到梅芙的房子里冲了个澡,小睡一下。我往返于等候室和梅芙的家,接待不能进去看她的来访者,等待一天三次我能走进去、坐在她身边的时候,我是平静的。我一直都是平静的,直到第四天上午,我走进等候室,看到另外一个人——一个老女人,非常瘦,留着灰白色的短发。我冲她点点头,坐在我的老位置上。我感觉我肯定认识这个人,正要问她是不是梅芙的朋友。就在这一刻,我认出她了,我的母亲。

梅芙心脏病发作,终于把她从地板下勾了出来。我们毕业、父亲的葬礼,她不在;我们被告知要离开那幢房子时,她不在;我的婚礼、我的孩子出生、感恩节、复活节,还有无数的星期六,相安无事的星期六,又有时间又有精力、可以畅谈一切的星期六,她都不在。但现在她来了,就像是死亡天使,出现在艾宾顿纪念医院。我一个字都没有对她说,谁会主动与死亡天使交谈呢?

“哦,丹尼。”她说道。她在哭,她的一只手捂在眼睛上。她的手腕就像是十支铅笔捆在一起的样子。

我知道如果有人在医院发泄愤怒会怎么样,医院会把这些人请出去。即使有充分的理由生气,也是如此待遇。乔斯林跟我说过,人慌了,没好处,我要做的是照顾好梅芙。

“你是那个医生。”她终于说了一句。

“是我。”

梅芙52岁,那她多大年纪呢?73岁?她看上去有83岁。

“你还记得?”她问道。

我缓慢地点了点头,也许就这一点我也不该承认:“你当时留着辫子。”

她用手摸了一下她的短发:“我长了虱子。之前也有过,但那是最后一次,我不知道,很不舒服。”

我问她,想要干什么?

她再次垂下了眼睛,她就像个鬼魂。“来看你,”她没有看着我,“来告诉你,我很抱歉。”她用毛衣袖口擦了擦眼睛,她与医院等候室的其他年老的女人没什么不同,只是个子更高,人更瘦。她穿着牛仔裤,脚穿蓝色的帆布网球鞋。“我真的非常抱歉。”

“好,”我说道,“我听到了。”

“我来看梅芙。”她一边说话,一边转动手指上的小小金戒指。

我心想,我得杀了菲菲毛。“梅芙病得很重。”我心想,我得赶紧让她走人,免得菲菲毛来了替她说话,免得桑迪、乔斯林、奥特森先生和其他人都来了,大家一起决定让她留下还是走人。“等她好些了再来。现在,她需要专心养病。你可以等的,是不是?已经这么些年了。”

我母亲的头低了下去,就像日落时的向日葵,越来越低,最后她的下巴都快要碰到瘦骨嶙峋的胸口了。眼泪挂在她的下巴上,片刻后,落了下去。她告诉我,今天早上,她已经进去见了梅芙。

这还不到七点钟。我在梅芙的厨房里吃鸡蛋的时候,我们的母亲在玻璃鱼缸一样的冠心病监护室里,坐在梅芙的床边,握着梅芙的手哭泣,把她的悲痛和羞愧,把那无比沉重的担子直接撂到了我姐姐的心脏上。她用最直接的方式进入了监护室,她说了实话,或者是部分实话:她找到主管护士,说她的女儿梅芙·康罗伊心脏病发作,她是母亲,刚刚才到。这位母亲看起来一副马上就要崩溃的样子,护士网开一面,让母亲进去了,她待了很久,不符合监护室的规定。护士这样做不是为了女儿,而是为了这位母亲。我知道,因为我问了护士。我是等到又能正常说话后,才跟护士交谈的。

“她很开心。”我母亲说道,她的声音安静得就像是在翻动书页。她迫切地看着我,我不知道她是否想要我来摆平这件事,或者她想要告诉我,她回来是想摆平这件事。

我嗖的一下站起来,扔下她,离开了等候室。我没坐电梯,走了五层楼梯。那是四月,天空开始下雨。我人生第一次怀疑父亲是否爱过姐姐,我总以为他是以那种心不在焉、满不在乎的方式爱着她。他有可能是认为梅芙会有危险,才不让梅芙见我们母亲的吗?我发疯似的穿梭在一排排的车子之间,如果有人从病房往外看,看到我,就会说,看那个可怜虫,记不得自己把车停在哪儿了。我想要保护梅芙,不想让她见我们的母亲;任何轻易离开她、然后在最糟糕不过的时候回来的人,我都不想让她见。我想证明我的承诺,我想向姐姐保证,现在有我看着,再也不会有人能伤害她,但她在睡觉。

这个世界有浪子回头的故事,而母亲的呢?没有。那个有钱人也不会设宴来庆祝以前的妻子回归家庭;这些年来留在家里的儿子们也不会在门口挂上花环,也不会宰羊摆酒。母亲离开的时候,她的儿子们已经因她而死,只是方式不同而已。现在,几十年过去了,他们不想要母亲回来。风一阵阵地刮在他们的外套上,父亲和儿子们一起匆忙走过去,锁上了大门。有个朋友把消息告诉了他们。他们知道这女人要来,大门必须锁上。

冠心病监护室的病人一天三次,每次十五分钟,可以接待一位来访者。接下来的两次,母亲都坐到了梅芙的床边:一次是常规的上午探视,一次是下午的探视。护士来到等候室,对我们说,梅芙想见她母亲。晚上七点钟那次,我得以进入病房。我知道,这种时候,不能发脾气,不能起冲突,也不能讨论。这不是纠错的时候,也不是申冤的时候。我只是进去看我姐姐,仅此而已。虽然我做医生的日子很短,但我知道,健康的人可以给生病的人带来巨大的伤害。

也许是距离上一次我看到她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也许是母亲的到来让她激动,梅芙看上去好了些。她坐在床边唯一的一把椅子上,监控器相应地发出哔哔声,展示了变好的心脏功能。“看看你!”我说道,弯下腰,吻了吻她。

梅芙露出了难得的圣诞清晨笑容,没有掩饰,牙齿都露了出来。她看起来就像是要一跃而起,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你能相信吗?”

我没有说“什么”,我也没有说“我知道!你现在好了很多呢”,因为我知道她在说什么,这也不是忸怩作态的时候。我说道:“很惊讶。”

“她告诉我,菲菲毛找到她,告诉她我病了,”梅芙的眼睛闪闪发光,“她说她立刻就来了。”

我没有说的是,四十二年之后立刻就来了。“我知道她担心你。所有人都担心你,你认识的人都来过了。”

“丹尼,我们的母亲来了。跟其他人没有关系。她很美,是不是?”

我坐在没整理的床铺上。“很美。”我说道。

“你看起来不高兴的样子。”

“我高兴呀,为你高兴。”

“我的天哪。”

“梅芙,我想要你健康。无论是什么,都希望是对你最好的。”

“你还没学会撒谎。”她的头发梳过了,我怀疑是母亲给她梳的。

“我会撒谎的,”我说道,“而且是高手,你不知道而已。”

“我好开心。我刚犯了心脏病,但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我或多或少还是跟她说了实话,我只在乎她的幸福。

“我高兴的是我心脏病犯了,她就回来了,而不是等我死了她才回来。”

“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呢?”自从奥特森先生给我办公室打来电话,这是我第一次快要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本来就是嘛,”她说道,“让她住到我家里。家里一定要准备一些吃的,我不想她整夜都待在等候室。”

我点了点头。我有太多的情绪要控制,不能冒险再说一个字。

“我爱她,”梅芙说道,“不要把这事给我搞砸了。现在我困在这水族馆一样的房间里,别赶走她。”

那天晚些时候,我回到梅芙家,收拾好我的东西。我待在酒店里,还会轻松些。我请桑迪开车去接我母亲,送她到梅芙家。桑迪什么都知道了,也知道我的感受,考虑到我无法用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她还能明白,真是个奇迹。据我的观察推断,桑迪、乔斯林和菲菲毛在处理埃尔纳·康罗伊回来这件事,各有各的方法。

“我知道这有多艰难,”桑迪对我说,“因为我经历过。主要是你对她没记忆,否则见到她,你会高兴的。”

我只是看着桑迪。

“嗯,也许不会吧,但为了梅芙,我们必须这样。”她的意思是说,我必须得这样,而她会帮我。桑迪总是比另外两个人微妙地体贴一些。

我母亲没做出任何解释。我们一起在等候室的时候,她总是待在靠窗户的地方,仿佛在琢磨怎么走人。她的痛苦仿佛发出了尖锐的哀鸣,就像快要烧坏的荧光灯,就像是耳鸣,像是某种几乎不可察觉的东西,快要让我疯掉。接着,她就一言不发地离开了,仿佛她本人也是多一分钟都受不了。数小时之后,她回来了,看上去放松了一些。桑迪告诉我,她去了别的楼层,找病人说话,或是找焦急等待消息的家属说话。她在各个护士站转悠数小时,跟陌生人说话。

“他们就随她这样?”我问道。这应该是不被允许的。

桑迪耸了耸肩:“她告诉他们,她女儿心脏病发作,她也在等。她也不是什么危险人物,你母亲不是。”

这一点我不能苟同。

桑迪叹了一口气:“我知道。要不是她年纪这么大了,我也会很生她的气。”

我认为桑迪和我母亲一样大,至少是同一年龄段,但我也知道桑迪的意思。我母亲就像是坠入冰块的朝圣者,冻结了数百年的时间,现在身不由己地被解了冻。她浑身都散发出她此刻觉得死了才好的意味。

菲菲毛娴熟老道地避免与我见面。后来,我终于在电梯口逮住了她,她正好一个人,干脆装作一直都在找我的样子。“我知道你一直都是个好人。”她说这话,意在让我对她好一些。

“我知道你会做错事,但这一次,没想到你还能错得这么离谱。”

菲菲毛坚守住阵地:“我这样做,对梅芙来说是最好的。”一个电梯门在我们面前打开了,里面的人往外瞅,我们摇了摇头。

“梅芙在只有糖尿病的时候,听到母亲的事对她来说就是坏事;现在她不仅有糖尿病,还有心脏病,怎么就变成好事了呢?”

“不一样的。”菲菲毛的两颊红了起来。

“我不知道怎么不一样,你说一说呢?”我提醒自己,我非常信任菲菲毛,她教我和塞莱斯特怎么带孩子,我们还非常放心地留菲菲毛在家里看管凯文和梅。

“我害怕梅芙会死掉。”菲菲毛的眼睛湿润起来,“我想让她在死之前看到她母亲。”

当然,梅芙并没有死。她一天天地好起来,战胜了逆境。每天她谁都不想见,就只想见她母亲。

我们的母亲到处转悠,还能兼顾到梅芙,我挺惊讶的。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她得到允许在医院推花车,还被允许照顾那些没有母亲的人。我不知道她说服了谁让她能够这样做,或是她怎么说服了别人,反正我们两个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她基本上是哑巴。我以为她是因为焦躁不安,没法坐在等候室里,但事实更可能是她不想与我坐在一起,她就没法正眼看我。菲菲毛、桑迪、乔斯林、奥特森先生、诺克罗斯家的人、好律师老古奇、梅芙工作上的朋友、教堂的朋友,或是邻居到访时,我母亲总和他们在一起,拿报纸,拿杂志,看谁需要一瓶水,或者谁要吃个橙子。她永远都在给别人剥橙子。做这个,她有特别的技巧。

“说说吧,印度怎么样呢?”一天下午,就像我母亲刚从印度度假回来一样,乔斯林如此问道。乔斯林对我母亲是最戒备的,或者我应该说,是第二戒备的。

我注意到母亲的黑眼圈淡了一些。待在等候室,相貌还能改变,这在人类历史上肯定是独一份。在场的有我、乔斯林和菲菲毛。桑迪在上班。有些事情,埃尔纳迟早要说的。

“印度就是个错误。”她终于说话了。

“但你想帮助人,”菲菲毛说道,“你帮助了别人。”

“为什么选择印度?”我本来打算沉默到底,但这一刻,我的好奇心占了上风。

我母亲拨弄着她暗绿色毛衣袖口的一截毛线,她每天都穿着这件衣服。“我在一本杂志上读到了一篇关于特蕾莎修女的文章,讲的是她怎么请求嬷嬷们送她到加尔各答去帮助赤贫之人。我忘了是哪本杂志了,你父亲订的。”

没想到还有这层关系,1950年的样子,我母亲坐在荷兰屋的厨房里,拿着《新闻周刊》或是《生活》,读着特蕾莎的故事,而范赫贝克街的其他女人则在园艺俱乐部当头儿,去参加夏日舞会。

“她是个伟大的女性,特蕾莎修女。”菲菲毛说道。

我母亲点点头:“当然,她那时还没那么伟大。”

“你和特蕾莎修女一起工作?”乔斯林问道。

这一刻,似乎一切都有可能,当然也包括我母亲穿着白色的棉布纱丽、怀抱着垂死之人。她身上有那么一种简单平实的东西,仿佛已经摆脱了人世间的所有烦恼。也许我只是过度解读了她瘦骨嶙峋的脸庞。她的双手合拢放在膝盖上,又长又瘦,老是让我想到引火用的小木棍,她右手的手指不停地去摆弄左手的戒指。

“我本来是那样打算的,但船开到了孟买。我出发之前好像都没看过地图,最后到了印度的另一边,”她说话的语气,好像是承认人人都犯过错一样,“他们告诉我,我得坐火去加尔各答,我本来是要去的,可一旦在孟买待了一两天——”她打住了,没往下说。

“怎么了呢?”菲菲毛提示道。

“孟买有很多事情可做。”我母亲安静地说道。

“在布鲁克林也有很多事情可做。”我捡起脚边的泡沫塑料杯,但咖啡已经凉了。我在医院喝冷咖啡的日子一去不返。

“丹尼。”菲菲毛在提醒我,但我不知道她在提醒我什么。

“不,他是对的,”我母亲说道,“我本应该那样的。我可以为费城的穷人服务,晚上回家,但我当时真是一点脑子都没有。那房子——”

“那房子?”乔斯林说道,仿佛是说她的失职不应该拿房子做借口。

“让人不知所措。”

“房子很大。”菲菲毛说道。

等候室靠近天花板的一个角落里挂了一台电视,上面正在播放拆掉老房子的节目。等候室里没有遥控器,我来的第一天就站在椅子上,把声音关掉了。此刻,电视上的人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穿来穿去,指着即将敲掉的墙体。

“我永远没法理解你父亲为什么想要那房子,他也没法理解我为什么不想要。”

“你为什么不想要?”这世界上肯定有比漂亮房子更糟糕的地狱。

“我们穷过,”我母亲说道。我之前还不知道她也有抑扬顿挫的音调,“那样的地方,就跟我没关系,壁炉呀,楼梯呀,还有人伺候我。”

菲菲毛轻轻哼了一声:“胡说八道。我们从来没伺候过你。每天早上,都是你给我做早餐。”

我母亲摇了摇头:“我为自己而羞愧。”

“不是为爸爸而羞愧?”我还以为我母亲会说我父亲。毕竟,买房子的人是他。

“你父亲不觉得羞愧,”母亲没听懂我的话,“他很激动。每天有十次,他都会找点什么指给我看。‘埃尔纳,来看这个扶手’‘埃尔纳,出来,出来看车库’……”

“他很喜欢那个车库。”菲菲毛说道。

“他永远不会理解住在那样的房子里,怎么会有人觉得痛苦。”

“范赫贝克一家就很痛苦,”菲菲毛说道,“至少最后是痛苦的。”

“你去了印度,是为了摆脱那房子?”当然不仅仅是房子,或是丈夫。二楼还睡着两个孩子,没人提及这一点。

因为白内障,我母亲淡色的眼睛是浑浊的,我不知道她能看清多少东西。“还能是什么原因呢?”

“我猜,我还以为是爸爸。”

“我爱你们的父亲。”她说道。这句话脱口而出,毫不费力。我爱你们的父亲。

这话一出口,菲菲毛坐不住了。她伸伸腿,站起来,把胳膊举到头顶。她好像是在回应没人说出口的请求,说要去街口给我们买点像样的咖啡。这一刻,我母亲也站起来,说她要到三楼去看新生儿;我说我去找公用电话,给塞莱斯特打个电话;乔斯林说如果这样,她就回家了。谈话到了多一秒钟都无法忍受的程度,我们就停了下来。

那些漫长的日子里,提供话题的人当然不只是我母亲。我们都指着这个打发时间。乔斯林已经退休了,但桑迪还在工作。她和大家说,有个雇主要求她朝着一个方向给地毯吸尘。菲菲毛则是谈论康罗伊家来之前的荷兰屋,说范赫贝克家没钱后,她怎么照顾范赫贝克太太,怎么坐火车到纽约去卖珠宝。在我看来,那个时代的年轻女子能那样,是一种难以置信的勇敢。

“你不能在费城卖吗?”我问她。

“当然可以,”她说道,“但无论卖给谁,那人转身到了曼哈顿,就能卖出高一倍的价钱。”

范赫贝克太太摔坏了髋关节,菲菲毛卖掉一条编成的三股珍珠项链,支付医院的账单。老太太死了,菲菲毛卖掉一枚胸针,办了葬礼。胸针是一只金色的小鸟,鸟嘴上镶嵌了一颗绿宝石。

“还有东西剩下,”菲菲毛说道,“跟当初肯定没法比,但太太和我匀着用。我们不知道她还能坚持多久。卖房子的银行?十足的傻瓜。他们叫我把值钱的东西列一个清单,以便他们拿来估价。大多数我都没列在单子上,但我也拿了些东西。”她举起手,给我们看一个老款的钻戒,两边各有一颗小小的红宝石。自从我认识菲菲毛,她手上就戴着这个戒指。

我觉得这算是赤裸裸的招供,我父亲可是买下了房子和房子里的全部东西。范赫贝克太太在世时,这枚戒指属于她;之后,戒指连同所有其他东西都属于我父亲。父亲有可能会把戒指给我母亲。等梅芙大一点,我母亲就会把戒指给梅芙,或是让我拿给塞莱斯特。但这种想法的前提是:我父亲是查看珠宝盒子的那种人,但他不是;或者我母亲一直留在我们身边从未离开。所以更有可能的是,戒指一直就放在那里,无人问津,然后就等来了安德烈娅。房子里所有的珠宝盒子,安德烈娅是一个都不会放过的。

如果我们问她要,菲菲毛就会交出戒指,但我母亲只是凑上前去,双眼朦胧地瞥了一眼。“很漂亮,”她说道,还吻了吻菲菲毛的手,“干得好。”


我进医学院后第一次回珍金镇,肯定是在1970年的感恩节。正如埃布尔博士预言的那样,第一学期的功课排山倒海地压到我身上,我连滚带爬,勉强跟上。再加上我和塞莱斯特充分利用公寓,既没时间,也不愿意在周末回家。那是在我们谈婚论嫁之前,梅芙和塞莱斯特还是朋友。感恩节前一天的晚上,我和塞莱斯特坐火车到费城。梅芙开车来接我们。我们送塞莱斯特回家,第二天我和梅芙又回去与诺克罗斯一家用晚餐。男人和男孩子们在院子里玩触身式橄榄球[触身式橄榄球:只允许身体接触持球球员,不允许抱人抢截。],我们说这是为了致敬肯尼迪家族;而女人和女孩子们则在削土豆,做肉汁,做最后的准备工作。梅芙说她不会煮菜,她们发现梅芙不是在开玩笑,就打发梅芙摆餐桌。

晚餐非常丰盛,孩子们被安置在小房间,围着牌桌吃饭,就像一群梦想有一天能冲进餐厅用餐的替补演员。姑姑、婶婶、姨妈、舅妈、姑父、叔叔、姨父、舅舅,各位堂亲、表亲,再加上五花八门、无处可去的闲散人等,而我和梅芙就属于最后这一类。塞莱斯特的母亲在节日里,总是做得很出色。数月来,晚餐于我而言,要么就是在医院餐厅胡乱吃上几口,要么就是从病号饭里拣个面包卷,因此我对这一餐尤为感激。餐桌边,大家合拢双手,埋下头,比尔·诺克罗斯开始了他简短的祝祷:“感谢上帝,赐给我们食物,赐给我们怜悯,让我们真心感恩。”眼睛刚一睁开,就看见食物浩浩荡荡,绕着餐桌顺时针旋转:有一碗碗点缀了小洋葱的绿色豌豆;有小山一样的火鸡填料、土豆泥、红薯;还有一盘盘切片的火鸡;再后面就是装得满满的肉汁。

“你是干什么工作的?”坐在我左手边的女人问我,她是塞莱斯特七姑八姨中的一位。我忘了她的名字,但我记得进门的时候,有人给我介绍过。

“丹尼在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学医。”桌子对面的诺克罗斯太太说道,以防万一我本人不愿意分享这一信息。

“医学院?”七姑八姨中的这一位说道,接着她大张旗鼓地看着塞莱斯特,“你没跟我说过他在医学院。”

长餐桌中间的这一部分安静了下来,塞莱斯特耸了耸漂亮的肩膀:“是你没问。”

“你以后打算干哪一科?”叔叔姨父舅舅当中的一位问道。我在那一刻成了有趣的人物。提问的这两位是不是夫妻,我不知道。

我在华盛顿高地见过的空楼浮现在我脑海里,一时间我觉得自己该说实话:我想干不动产这一行。这时,我看到桌子尽头的梅芙对我怪异一笑,是呀,只有她知道这有多疯狂。“我还不清楚。”我说道。

“你要把人开膛破肚吗?”塞莱斯特的弟弟问我。我知道这是他第一次进入餐厅,他是餐桌边最小的一个。

“泰迪。”他母亲警告道。

“解剖,”泰迪费劲地说道,“你知道的,他们必须得干这个。”

“是的,”我说道,“但他们让我们发誓,绝不在餐桌上讨论这个。”

我避而不谈,房间里响起了一轮感激的笑声。我远远地听到有人在问梅芙是不是医生。“不是,”她一边说话,一边举起戳满绿豌豆的叉子,“我在蔬菜公司。”

晚餐结束,没吃完的东西被打包后,塞给了我们一堆,让我们周末吃。塞莱斯特吻了我,跟我说再见。梅芙说,我们星期天早上来接她,再去火车站。诺克罗斯喜气洋洋的一家人,跟在我们后面,陪我们走到车子边,一直说我们应该留下来,待会儿一起看电影,吃爆米花,玩“黑色玛丽亚”游戏[“黑色玛丽亚”游戏:一种纸牌游戏,各方尽量避免赢得黑桃皇后或是红桃牌。]。笨笨从房子里跑到院子里,对着一堆堆的叶子叫个不停,惹得大家对它发出嘘声,赶它进去。

“机不可失。”梅芙轻声说道,然后跳进驾驶座。趁着大家站在那儿,我绕过车子,坐到梅芙身边。我们启动了车子,所有人一边笑着,一边挥手。

诺克罗斯家的晚餐开始得早,这才刚刚黄昏,我们还有时间,能够在荷兰屋亮灯之前赶到。我们答应了乔斯林,晚一点到她家吃馅饼,所以我们要跑两家吃大餐,中间只有短暂的间隔。我们当时还年轻,还能联想起孩提时过感恩节的感觉,但那也只是没有渴望的回忆:要么是我、梅芙和父亲在餐厅里吃东西,桑迪和乔斯林尽量不表现出着急回去与自己家人在一起;要么是有安德烈娅和她两个女儿在的那些年,桑迪和乔斯林的心急毫不掩饰。那个灾难般的感恩节,梅芙被驱赶到了三楼,之后的感恩节,她就不回埃斯蒂斯帕克了。每年,我望着梅芙的空位子,心里都觉得悲哀,但我并不明白为什么感恩节梅芙不在,我会感觉比其他时候更糟糕。与诺克罗斯一家共度这个特别的感恩节,弥补了很多东西。晚餐之后离开时,我们都感觉心满意足,即便是离开之际有逃跑之嫌。我们想,也许有可能是想摆脱少年时那些伤感的节日回忆。

“你必须原谅我,”梅芙一边说话,一边摇下她那边的车窗,放进了冰冷的空气,“现在我不抽上一根烟,就活不了。”她抽出了一根烟,把烟盒递给我,让我自行决定抽不抽,然后又递过来打火机。于是,我们各自朝着车窗外,吞云吐雾。

“晚餐很不错,但这根烟似乎更好。”我说道。

“现在,你当场解剖我,就会发现我里面全是火鸡腿肉和肉汁,也许右边胳膊里有一点点土豆泥。”梅芙严格限制碳水化合物的摄入。她放弃了诺克罗斯家的馅饼,为的是到乔斯林家吃上一块。

“我可以在病例研讨会上拿你举例。”我说道,脑海中浮现出比尔·诺克罗斯锯开火鸡尸体的样子。

梅芙微微战栗了一下:“我真不敢相信,他们让你给别人开膛破肚。”

“我真不敢相信,你让我去医学院。”

她大笑起来,接着用手捂住了嘴,仿佛是要镇压胃里的晚餐造反:“哦,别抱怨了。说真的,除了开膛破肚,还有什么可怕的事情?”

我头往后一仰,呼出一口气。梅芙一直说,我抽烟的样子,就像是要上刑场;我当时真是在考虑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抽烟。我非常清楚后果,但当时即便是医生也会在白大褂里塞上一包万宝路香烟,尤其是整形外科医生。不抽烟,就没法当整形外科医生。“最可怕的部分,就是明白自己终究要死。”

梅芙看着我,扬起了黑色的眉毛:“你之前不明白这个?”

我摇了摇头。“你觉得你明白。你想的是,等到96岁,吃完丰盛的感恩节晚餐,往沙发上一躺,再也没醒过来,但即便是到了那个时候,你也不是很确定的。觉得自己也许会得到上天的恩赐,人人都这么想。”

“我从未想过我会以96岁的高龄死在沙发上,甚至连96岁这个年龄都没想过,一秒钟都没想过。”

但我没注意听,我在说话:“你只是不知道这世上有多少种死法,除了枪杀、拼刀子,从窗户边上掉下去,还有其他的偶发事件。”

“好吧,医生,你来说说,我们还会怎么死来着?”她想要嘲笑我,但真的,那些日子里,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死亡。

“白细胞太多,红细胞太少,铁元素太多,呼吸道感染,败血症,胆管会堵塞,食管会破裂,还有癌症,”我看着她,“我们可以整晚坐在这里讨论癌症。我只是告诉你,这很令人不安。没有任何的原因,你的身体出毛病的方式有成千上万种,而且等你意识到的时候,很有可能已经太晚了。”

“那我们还要医生来干什么呢?”

“就是呀。”

“嗯,”梅芙长长地吸了一口烟,“我已经知道自己会怎么死,所以我不必担心这个。”

安德烈娅已经打开了荷兰屋的灯,街灯也亮了,灯光映过来,我看着她的侧脸。她洋溢出一种硬朗之美,洋溢的是生命和健康。“你会怎么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问,我根本就不想知道。

我班上的同学也揣测过他们自己的死法,但就像是闲来无事,翻看疾病列表,但梅芙与他们不一样,她言之凿凿:“心脏病或是中风,糖尿病就是这个结局。如果考虑到爸爸这个因素,很有可能是心脏病,对此我没意见。来得更快,对吧?哐,死了。”

突然,我就生她的气了。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不管怎样,这是感恩节,我们应该玩游戏,差不多就是诺克罗斯家玩的那种,把手里的红桃和黑桃扔出来。“见鬼哦,如果你这么担心心脏病,那为什么我们要坐在这里抽烟?”

她眨了眨眼睛:“我不担心。我刚刚告诉你了,我可不是活到96岁、晚餐后安详死去的那种人。你才是。”

我把烟扔到车窗外。

“我的天,丹尼,打开门,捡回来,”她手背一扬,啪的一声,给了我肩膀一下,“那是布克斯鲍姆太太家的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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