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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走  作者:埃德娜·奥布莱恩

幸运的是,这一天是星期三,商店按惯例下午关门。

我带上裙子和鞋,去租衣服的店里还了,又去取了上星期三一个街头摄影师给我拍的照片。睡眠太少,喝的东西又乱七八糟,我浑身疲倦,精神紧张。真希望我是个有钱人,能喝一下午的咖啡,或买几件新衣服让自己高兴起来。

和往常一样,我去了道森街尽头的那家书店,每星期可以免费看一会儿书。我读了二十八页《女佣的女儿》,没有人来打扰,读完后出了书店。我和芭芭约好在奥康奈尔街碰头。

沿书店的石阶往下走时,我与他撞了个正着。在他发现我之前,我立马就看见了他,错愕得差点要逃走。

“哦,是你!”他一抬头,惊讶地说。他一定是想不起我的名字了。

“盖拉德先生,你好!”我说,尽量不让自己的激动表露出来。白天他看起来和那晚不太一样,脸更长一点,也更忧郁。是突然的阵雨让我们再次相遇。他进门廊里躲雨,我也进来和他站在一起。只是和他挨得这么近,我的身体就绵软无力,他身上带着一种好闻的味道。我盯着脚上那双可笑的白鞋。长长的鞋头,淋了雨,穿得又久,都已经发黑了。

“这些天都在忙什么,除了去舞会外?”他问。

“对,昨晚我们去了,特别好,乐队、晚餐,所有东西都特棒。”天哪,我心想,我简直乏味透顶,为什么我就说不出让人激动的话?为什么我就不能告诉他我对他的感觉?

“雨水在褐色的人行道上闪烁。”我突然能言善辩起来,真不是时候。

“闪烁?”他说,然后饶有趣味地笑了。

“是的,这个词挺好的。”

“确实。”他点点头。我想他一定觉得很无聊,我暗自祈祷来一场暴雨吧,这样我们就必须一直待在一起了。我想象雨水一点一点地往上升,淹没马路,淹没人行道,漫上台阶,漫上了我们的脚踝、大腿、整个身体,推着我们靠在一起,就像梦中一样,和生活中其他的一切都隔绝开来。

“要下得更大了。”我指着远处黑压压的一团乌云,都柏林越来越暗了。

“只是阵雨而已。”他说,我疯狂的希望破灭了,“去喝杯茶怎么样?想喝茶吗?”他问。

“我愿意啊。”于是,我们在雨中穿过马路,去了一家茶馆。

聊了什么我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幸福让我说不出话来,我感觉是天主或者是什么冥冥之中的力量让我们再次相遇。我吃了三块蛋糕,他让我再吃一块,我拒绝了,担心会看起来太粗野。这时他问了我的名字。所以,他确实忘了我的名字。

“说一说,你都看什么书?”他问。我一看向他的眼睛,他就习惯性地微笑起来,他的眼神忧伤,但微笑很和善。

“契诃夫、詹姆斯·乔伊斯、詹姆斯·斯蒂芬,还有……”我突然停下来,意识到他可能会觉得我在卖弄。

“哪天我一定要借给你一本书。”他说。

哪天是哪天呢?我心想,眼睛看着他杯底的几片茶叶。我又给他倒了一杯茶,这次用了服务生这会儿才拿来的茶滤。茶水透过细密的滤网一滴一滴地往下滴。

“咳,可真是个摆设。”他说,我们便没有用茶滤,把它放到了一边的盘子里。

我知道芭芭在等我,我该去找她了,但就是站不起身来离开他。我喜欢他长长的脸、忧伤的神情,还有有力的双手。

“我常想,像你们这样的年轻女孩心里都在想什么。你呢,你心里常想些什么?”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后问。

我想你,我心想,脸有点发烫。但对他,我很乏味也很蠢地说:“我实际上也没什么好想的。我想的是买新衣服、度假,或者午饭吃什么,就这些事情。”

现在想起来,他当时叹了口气,我傻笑了几声以掩饰自己的尴尬,然后告诉他,有的女孩想的是怎么嫁给有钱人,我认识的一个女孩成天只想着保养头发,每晚都要洗头,每星期都会量一下长了多少,头发现在已经垂到半腰了,像一条金色披肩一样,但这也没能带给她多少快乐,因为她在这上面操的心太多了。

“你一般去哪儿度假?”他问。我叹了口气,因为我盼望的度假方式就是待在一个酒店里,在床上吃早餐。我从来没有在床上吃过早餐,除了在修道院时有过一两次,那还是因为病了,而且要在吃早饭前喝下一杯滚烫的番泻叶泻剂。玛格丽特嬷嬷会站在床边,看着你喝掉番泻叶,并告诉你,这药不光对你的身体有益,还有益于你的灵魂。

“我一般会回家。”

“家在哪儿?”

我告诉了他。

父亲已经从门房搬回家里住了,姨妈现在也住在我家。我尽量把家描述得好一些。

“你喜欢你家吗?”

“家里有很多树。那里很偏僻。”

“我喜欢树,”他说,“我一直在种树——现在有几千棵了。”

“这么多?”我说。我感觉他在吹嘘,我不喜欢吹嘘。

他看了看表,没有办法的,他肯定得走。

“抱歉,我约了四点要见个人。”

“对不起,耽搁你的事了。”我们站起来时,我对他说。他付了账,从门后面的红木帽架上取下他的灯芯绒帽子。

“谢谢你,很高兴遇到你。”我们站在石阶上时他说。我对他表示了感谢,他抬了抬帽檐,然后就走开了。我看着他逐渐走远。我把他看作一位黑面之神,转身弃我而去。我伸出手想唤回他,抓住的却只是雨。我觉得雨会无声无息地永远下下去。公交车上挤满了人,已经过五点了,我晚到了一个小时,芭芭火冒三丈。

“磨磨叽叽的,白痴。”芭芭说。我没说刚才碰到他的事。

我们喝了杯咖啡,过了一会儿,约好的泥汉也来了,我们又喝了杯咖啡。泥汉为之前发生的一切道了歉,给了我们五镑钱以补偿舞会的门票,然后打了辆出租车把我们带到了哈罗德十字区的赛狗场。

接下去的星期三,我又去了道森街,在书店门口站了两个小时,但是尤金·盖拉德并没有来。下一个星期三,他还是没有来。再下一个星期三,仍然如此。

我等了四个星期,一直在周围转悠,期待能看到他的身影,看到他羊羔毛领的黑色长大衣。我想象他正坐在罗伯特咖啡馆,看着黑发女孩们。他说过,他喜欢黑头发、黑眼睛和非常白皙的皮肤。他说这样的相貌里有一种宁静的感觉,他很喜欢。我也坐在罗伯特咖啡馆里,想他。那天他没吃土豆,吃饭的时候喝的是水,于是我也在吃饭的时候喝水。乔安娜家的自来水永远都不是你想象中那种清凉闪亮的,但做他做过的事情让我感觉非常好。

我在周围转着,等待着,坚信一定能遇见他,这种狂执的希望让我精神振奋。我几乎能闻到他的味道,看到他手背上黑色的汗毛,看到他傲然的步伐。但是,整整一个月过去了,我没有遇到他。一次,我看见他的车在莫尔斯沃思街上停着,我在一家关着门的毛线店门口等了好久好久,后来饿得等不下去了,只好回了家。第二天,我给他写了一封信,邀请他下一个星期三和我一起喝茶。

一星期过去了,我走到饭馆门口,感到无地自容。他已经在里面了,坐在靠近门口的一张桌子前,正看着报纸。

“凯瑟琳。”我进门的时候他叫我。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

“你好。”我说。我有些发抖,想着要不要为写信邀请他而道歉。我坐了下来,身上穿着旧大衣,脖子上围了一条新的蓝丝巾。

“大衣脱下来吧。”他说。我滑下大衣,让它搭在椅背上。

“我总是想不起来你有多漂亮,但一看见你就知道了。”他仔细地看着我的脸说,“风华正茂啊,我喜欢你的脸蛋,像北环路自行车赛车手的脸。”

我的脸颊总是红红的,不管用多少粉都遮不住。他点了三明治、蛋糕、司康饼,还有饼干。我很忐忑,担心得由我来买单,因为是我邀请的他,但我钱包里只有十先令。他一只手肘支在桌子上,手握拳撑着下巴。他的眼睛歇息时,眼皮会稍稍垂下来,等眼皮再抬起来时,棕色的眼睛会睁得大大的,这时他眼里含着的温柔令人惊讶。他面容坚毅,神色威严,眼神里却充满了慈悲。

“呃,”他说,抬起头微笑着看着我,“现在我们坐在这儿了。”他下巴上有一点干了的血迹,是刮胡子的时候划到了。

“希望你不介意。”我说。

“不会,不会介意。其实我挺高兴的,过去的几个星期里我时不时就会想起你。”

“五个。”我急忙说。

“五个什么?”

“五个星期。你认识我五个星期了。”他笑了,问我是不是还记日记了。我心想,他真是个狡猾的人。

“说说你的社交生活吧?”他说。我咬了一口千层派,舔了舔嘴唇。

“我就觉得我会和你交往。”我直说了。

“我知道,但是……”他不往下说了,手里摆弄着糖钳,“你知道,这事很难。我会很坦诚的,我不想卷进来。也许出于我天生的清教徒一样的谨慎吧,你和芭芭都是很好的女孩,我这个年龄,应该知道什么事情不该做。”

这里没有芭芭的事,我想,于是对他说:“你说的‘卷进来’是什么意思?”我的声音哽住了,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

“你是个好女孩。”他说着把手伸过来,轻轻抚摸着我的手腕,我问他能不能过一段时间就一起喝次茶。

“我们现在就在喝茶。”他说着朝银壶点点头,“我们还可以吃饭的。”

“吃饭!”

“吃饭!”他模仿着我惊讶得几乎喘不过气来的语气。

那天,我们一起吃了晚饭,然后把车开到了克隆塔夫,沿着牛墙慢慢地走。这是11月里一个温和的夜晚,雾气蒙蒙。他拉着我的手,没有紧握我的手指,也没有把我的手指和他的交叉在一起,只是那样很自然地握在他手里,就像你握着一个孩子的手,或妈妈的手。

他说起美国,他在那里生活了好多年,在纽约和好莱坞都住过。

海面平静,波浪安静地拍打着礁石,空气中弥漫着强烈的、不好闻的海风味道。我搞不清这会儿是在退潮还是在涨潮,刚开始往往是很难判断的。

“是在退潮。”他说。我相信他,他说什么我都相信。

我们沿着水泥码头散步,一起分享着一支烟。远处的海上传来了雾笛的鸣声,海港上的灯光连成了一条线,像一条闪亮的项链一样蜿蜒着,伸向迷雾之外。灯塔一闪一闪地向四面八方发送信号。我喜欢看它有节奏地一明一暗,向远处漂浮在孤独海面上的船只闪着信号。我想到,在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在等着其他人向他们走来。终于有这么一次,我不再感到孤独,因为我正和想要在一起的人待在一起。我们一直走到码头的尽头,看着礁石,看着水面,看着海草缠绕在所有东西上面。他说起了另一片海,遥远的太平洋。

“以前在洛杉矶,工作日忙得喘不过气时,我就开车到海边去。加州的天总是特别蓝,刺眼的蓝,人行道晒得滚烫,一张张晒得黝黑的脸上充满捕食的欲望,热切地低吼着他们没有意义的梦想。我喜欢下雨,喜欢僻静……”他静静地说着,一直在打着手势。我只能看到他脸的轮廓,在月光和我们俩一起抽的那支过滤烟闪烁的亮光下显得发绿的脸。

“你开车去的吗?”我问,盼望着他会不经意间,或有意地,透露出一些和他个人生活相关的事情。

“我把车开到那儿,走在太平洋辽阔的白沙滩上,海岸线很柔和,一边是焦油,另一边是钻油塔。我踢着空啤酒罐,想要回家。”

我觉得很奇怪,在他的这些回忆中,没有其他人,只有他。他的描述中只有那个地方、白沙滩、空啤酒罐,还有路边成熟的、要坏掉的橙子。

“你说起那些地方的时候,好像只有你一个人在。”我说。

“是的,我天生就是个出家人。”

“可你不信天主教。”我立刻说。

他大笑起来,海浪哗哗地冲刷着海滩,几块大石头间有两个人在做爱,正急促地呼吸着。不知为什么,在这些声音中听到他的笑声,让人有些不安。他说天主教徒是地球上最固执的人,还说他们那种自我狂热让他感到恐惧。

在码头的尽头,我们看着脚下的水轻轻拍打着水泥墙。他告诉我,他小时候获得过不少游泳比赛的奖牌和奖杯。他大部分时间都住在都柏林,和母亲住在一起,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出去工作了。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父亲就离开了他们。当时还是小男孩的他常常在海滩上爬梳沙子,找小东西。

“我常能找到硬币,”他说,“我总是这么幸运,总能发现一些东西。我甚至发现了你,长着狐猴一样的大眼睛的你。你知道狐猴是什么吗?”

“嗯。”我撒了个谎,担心他会问下去,赶紧岔到了别的话题上。

开车送我回家的路上,他说:“很长时间没有和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度过夜晚了。”

“还有呢?”我看着他线条分明的脸庞问,想听他说说曾和他在一起的所有女人,她们用什么香水,聊什么话题,他们是怎么结束的。他说二十五岁之前,他一直在各种行当里当学徒——电影院放映员、花园园丁、电工,没什么钱,对女孩子只能看看,就像欣赏美丽的花,或者在邓莱里港看船一样。

“是真的。”他转过来微笑着对我说。

这是个温暖的笑容,我向他靠过去,脸颊碰到了他毛茸茸的灰色外套。

那晚,他没有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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