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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长书当诉 作者:戴安娜·阿西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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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好……哦,天哪,你是保罗的女朋友!” “玛姬,你还认得我!” “认得你?我当然认得你。” 玛姬吻了我一下,然后一把抓住我的胳膊,看上去好像就要哭出来了,而我站在那里,有一种奇怪的眩晕感。距离上次走进阿普尔顿的北斗酒吧这道窄窄的小门,已经二十多年了。阿普尔顿是个小村庄,距离牛津大约十英里,我和玛姬也差不多有二十年没见过面了。 我是偶然回到这里的。因为一位多年不见的牛津朋友带着家人回英国度假,就租住在阿普尔顿村,他邀请我来这儿待一个周末。这个朋友非常了解我,还记得这里曾经是“我的”村子,尽管我见到他的时候,已经不愿意再来这里了——因为这里是我常和保罗一起来的地方。令我沮丧的是,朋友兴致勃勃,因为如今已经时过境迁,他得以陪我沿着这两百码的乡间小路漫步,走入我那段意义非凡的过往之地。他就喜欢做这种事——他热衷于充满虔诚意味的故地重游,喜欢温柔又略带伤感地唤起年少时的情感。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想到玛姬他们了,而对于朋友这种多愁善感的好意,我竟产生如此强烈的反感,这让我自己都感到震惊。在我看来,这就像粗暴无礼地闯入一件与他毫无关系的事,要不是因为拒绝会显得比这次拜访更加感情用事,我真的会不顾失礼而一口回绝了。 玛姬看起来还是老样子——或许不过是喝了一晚上健力士黑啤酒后的某个“糟糕日子”的模样,只不过现在不是宿醉,而是这二十年的岁月让她变成了这副模样。当我看到她也同样不知该说什么好时,一时之间几乎无法忍受。我花了这么长时间,将一切收拾妥当,过去种种都仿佛被存放在了玻璃门背后,尽管依然能看到,但终于可以不再有情绪上的感知了。可是如今,我站在酒吧里,玛姬的手搭上我的胳膊:“哦,天哪,你是保罗的女朋友!”当然,我曾经是。但最终,直至那决定性的终点,以及永永远远,我都不再是了。随后,我眼前的景象变得模糊、扭曲,令人头晕目眩。 早在我们去玛姬那儿之前,保罗和我就开始交往了。我十五岁那年,父母决定在假期里为我的弟弟请一位补课老师,为他准备公立学校的入学考试开个小灶。这份工作先是交给了他们一位朋友家的儿子,在牛津读书,但他因故没能接受,于是推荐了另一个同学,他同学正因囊中羞涩想找个办法赚点钱。当时,我正觉得那个认为我“玩得起”的男孩那种纯粹而不求回报的“爱情”太过平静,已经不符合我的口味,所以就提前陷入了爱恋之中,先是爱上了父母朋友的儿子,后来得知保罗要代替他来时,又爱上了保罗。当然,如果保罗出现时,我发现他长得丑或害羞或是待人冷淡,我也可能会再次失恋,但幸好他并不是这样。于是在两天之内,我的人生轨迹就被划定了。 我给一个朋友写信说:“补课老师已经到了,他真的非常完美。棕色的眼睛,金色的头发,我本以为他会更高一点,不过他肩膀很宽,身材也很好,还兼具乡村的质朴与伦敦的时髦气质。他在任何场合都很自在。他很有趣,读过很多书,但一点也不卖弄高雅。昨天,我们一起乘船逆流而上,穿过树林后面那片纵横交错的区域,仿佛置身于亚马孙河,他还编出了一个关于我们是谁、正在干什么的故事。他比我认识的任何人都更了解鸟类,而且舞跳得也好。” 保罗基本上就是我如上所描述的样子。因为我自己就是白皮肤,所以我通常很少被皮肤白皙的人吸引,尽管保罗的头发在夏天时会被晒成几缕金色,像用过氧化氢漂染过一样,但他的肤色是拉丁人种的天然肤色,哑光感的皮肤,一双雪利酒般的褐色眼睛,与他紧凑的、仿佛精雕细琢过的五官相得益彰。他通情达理、反应敏捷,但并不能称得上聪明;他性格随和,意气风发,但也不能称得上诙谐风趣——只是当时的我还看不出这其中的差别。他很有自信,也很有魅力,在一些更有阅历的朋友或更清醒的年轻人眼里,他是有些行为不端的,因为他总是缺钱花,而且会和任何愿意与他亲近的女人谈情说爱,哪怕对方可能是朋友的妻子或女儿。 他首要的品质,也是最打动我的一点,就是“在任何场合都很自在”,这也是我最喜欢他的部分,这部分对我产生的影响,超越了其他任何人身上的任何品质对我的影响,令我到现在都充满感激。这一点也让他能像磁石吸引钢铁一样,敏锐地捕捉到任何人、任何地方、任何活动或任何情况的本质,同时行事也能突破先入之见或偏见的条条框框。他有自己所谓的“真诚”标准,会用自己从未系统阐述过的法则来确定人们是否“真实”。这种对多样性经历的热切接纳让我非常兴奋,对我也很有价值,因为此时,我也刚准备好接受任何在人生道路上可能遇到的影响。我已经到了某个阶段,开始隐隐约约地、大多数时候是私下地,对抗一直支配着我们这个家庭的规则,这种对抗并没有多么执拗或理性,因为实在也没有什么值得对抗的:我爱我的家人,爱我的家,我喜欢我们所做的一切。而正是保罗,带着他那简单明了、充满激情的论断——譬如“你要记住,最重要的就是要接受人们本来的样子”,以及“我讨厌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自然处世的人”——出现,打破了我的边界,让我渴望将人们当作平等的个体去交往,而不论阶级或种族:他将我从当时虽然并没有伤害到我,却很有可能困住我的枷锁中解放出来,为此我永远感谢他。 保罗经常吹嘘自己的“处世之道”和“待人之道”。正是由于他凭借这般本事在生活中摸索前行,所以他立刻成为农场中这个家庭的一员。他以我们所期待的方式喜欢这个地方,喜欢我们;他巧妙地避开了可能会导致我父母不喜欢的点;他按照自己认为恰当的方式,高高兴兴地投入到塑造那个爱慕他的年轻人的工作中去。在我的记忆里,他确实设法将一些知识灌输到我弟弟的榆木脑袋里去,但他的主要精力还是集中在让我们开阔眼界,认识生活。 他的家人住在伦敦,但每年夏天的大部分时间,他们都在离我们不远处的海边度过,他家在那里有一间小木屋。他的父亲是个商人,虽然并不算富裕,但还是比我父亲有钱。保罗上过伊顿公学,我弟弟则打算去念惠灵顿公学。如果他父亲坚持,保罗离开牛津后可能会去帝国化工或联合利华这样的机构工作;而我弟弟,除非他有其他天赋,否则很可能会像我父亲一样去参军。当时,对于住在伦敦并能像保罗的父亲一样,通过了解证券交易所的行情而赚钱(或有时亏钱)的人,我们都觉得虽然时髦却不怎么光彩;而对于住在乡下,有那么一点点钱,或者就算没钱,只挣一点薪水的人,我们则会觉得称得上社会中坚,但同时也很无趣。尽管如此,我们两个家庭对彼此了解后还算满意,因此没人对我和保罗之间很快发展起来的亲密关系表示不满。第一个夏天,做完家教后,保罗会来陪我参加我家的聚会,我也会去他家的木屋小住,同他以及他三个姐姐中最小的一个一起出航。她比他大两岁,有一段时间,她成为保罗在我心中的替代物,我将自己的爱和钦佩倾注于她——因为我在保罗的卧室里发现了一封信件,显然是与他共度良宵过的女孩的来信——考虑到这一点,以及我和保罗之间四岁的年龄差(对十五岁的我来说,十九岁的他已经是个大人了),我觉得我的爱在一段时间内无法求得回报。我太过理智,明白自己在还扎着马尾辫的时候不可能期望有什么竞争力,于是就这样故意地、相当平静地尽量和保罗的姐姐厮混在一起,静心等待时机。 那时,最美好的时光都是在航行中度过的。没什么比待在船上胡闹更美妙的了(嗯,当然,写作、做爱、旅行、赏画也都不错,但那种感觉和航行不一样,航行真的很美妙)。保罗带我体验的是开着一艘长十四英尺¹的半甲板小帆船在河口航行——帆船的船级我不太确定,但性能良好——所以这成了我最喜欢的那种航行。沿着海岸从一个河口缓缓驶到另一个河口时,要是出海稍微远一点,我就会有点害怕。对于习惯了在宽阔大海上航行的人来说,在大海里航行当然更好,但我仍然不安地意识到,像帆船这样小而脆弱的人造装置,要能经受如此巨大冷酷的对抗力量,是多么不寻常的一件事。我一直很喜欢水,但是大海——大海里的水也实在太多了吧。只有一件事比这更可怕,那就是从高空俯瞰云层,云层呈现出大地的模样,仿佛我出现了幻觉。在这样的情境中飞行过后,那些沟壑、峭壁,那些像从被侵蚀的沙漠中拔地而起的悬崖和山峰,一直萦绕在我脑海。我始终摆脱不了这样一种感觉,仿佛自己看到的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常识告诉我,如果我穿着降落伞跳下,会穿过这些云层,这就够糟的了。但更糟的是,我在噩梦中发现,自己竟然落在了云朵上,原来它以一种超自然的方式存在着,没有水,没有温度,没有任何东西生长其间,我成为那里唯一的生物,我只能像蚂蚁一样,在这个坚实但完全属于陌生秩序的地方跌跌撞撞、挣扎死去,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希望。海洋也是这样一个地方,它的秩序并不适合人类生存。人类凭借聪明才智,找到了利用甚至“玩弄”它的方法,这其实是一种鲁莽。 但是河口——从听到卵石在麻编鞋底发出的第一声响动、吸入河泥散发的第一缕气息时起,我就仿佛回到家一般自在。脚下的栈桥木板发出阵阵声响,晾晒在高出水面木桩上的缕缕海藻缓缓漂散,船板间透出闪亮水光,还有拴住小船的那些粗糙的铁圈质感。当我悬着腿坐在栈桥边,等着别人去取新船舵或将水箱填满,或(更多时候)去看修理舷外发动机的工人时,那样单纯、简单的快乐时刻,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可以比拟。 对于船只发动机,我唯一喜欢的就是等着修理它们的时候。它们正常使用时,简直是一种折磨:噗噗噗——安静,噗、几个烟圈、一股油烟——随后寂静无声。“你最好上去再测一次水深。”“水量是足够的,但我们正向港口漂去。”“这该死的破玩意儿。”可是,没有发动机确实会带来不便,对此我可是深有体会。有一次在克莱德河上航行时,我和一个人同船,整整一周都没有风,我们被困在那儿,动弹不得。那人放任笨重的船底长出了六英寸长的水草,还会在一天结束之际把湿答答的船帆堆成一堆(这时,仿佛能听到保罗的鬼魂在问我:“你到底和这个可怕的家伙干什么去了?”)。 那条船只有借着一阵强风才能转向,而每天早晨空气稀薄时,它就像一头死鲸一样无法控制。我们乘着轻风,顺着潮汐和水流,在克莱德河上漫游,最后终于卡在了一个叫小昆布雷的岛外锚地,随后,我们发现自己身处一大群歇斯底里的燕鸥的繁衍之地。鸟儿们感受到了我们的存在,一整天都非常愤怒,抱怨地尖叫、盘旋,把我们无所事事的船只当成了某种贪婪的海怪。终于到了第二天早晨,我们察觉到一丝风吹来,赶紧启程,这真是解脱。航行了很长一段路后,我们来到一个从大陆延伸出来的沙洲边缘,这时风停了,还起了雾。“我得到大昆布雷岛去,请人把我们拖回家,”船主这么说着——大昆布雷岛有个村子,“你得关注着水深,如果到了介于三到四英寻之间,就必须抛锚。”他气呼呼地划着小舢板出发了,要划上一英里多的路程,但在五十码之后,他就消失在了雾里。 这是一条三十英尺长的船,船上的一切都沉重而别扭。我把锚放下后,非常怀疑它是否能顶住沙底,但我没法检查船只是否在漂流,因为什么参照物也看不见。在光滑的水面上,一些零碎的漂浮物从船边漂过,但这是因为它们随着缓慢的水流而动,还是因为小船被水冲开了呢?我能感觉到锚钩着的沙子在静静地等待,每一波貌似温柔的荡漾都预示着静悄悄的搁浅。如果真的搁浅了怎么办?我似乎看见自己从船里跳进齐脖子深的水中,用船桨和船舱里拿来的台面支撑着船侧,以抵御退潮。我之前也这么干过,但从未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独自完成过。万一忽然刮起了风暴又该怎么办?这些群山环绕的水面,看似风平浪静,但也许两分钟内就会刮起风暴。所以人们曾多次告诉我:“遇到非常危险的河口时,你必须对它了如指掌。”但我什么也不了解。 于是,我试着给自己背诵诗歌,还开始梳理《爱玛》里的情节,包括情节的确切顺序——但每隔几分钟我就注意到,某块水草开始向着调帆索右侧的挂钩浮动,也就是朝着船尾不知不觉移动了六英寸。半小时后,我的手心开始冒汗,这时,雾里突然冒出了什么东西,我感到自己脸上的血色一下子褪去了。“我快疯了。”我想,然后看见朦胧的灰色中,慢慢浮现出了一对懒洋洋翻腾的光滑身影:原来是一对海豚,这暂时分散了我的注意力。它们从来没这么接近过我,这让我开心了好一会儿,但它们很快又游走了,只剩几只看不清楚的鸟儿在上空盘旋,像被放逐的幽灵一样哀鸣着。我走下船舱,想要取瓶威士忌喝一口,却听到了玻璃杯边缘碰到牙齿的声音。我想,我需要一本书来镇定自己,于是从一堆烂绳子和烘豆罐头中翻出了一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书,但我根本无法集中精神阅读。我又想,这么害怕实在太可笑了,就算真搁浅了又怎样……但如果搁浅和风暴同时发生了呢? 一小时后,我又开始观察漂浮物,这时我听到了一种新的声音,是绳子末端打在木头上发出的嗒嗒声。一阵微风吹来,我舔了舔手指,又将它伸向空中:这阵风是从岸边、从沙洲的方向吹来的。只需要五分钟,我想,但不到五分钟,就天遂人愿,一阵平稳的风迎面而来,不用动什么脑筋,我的船就可以驶离河岸了。我知道,光凭我一己之力,除了让这条船在这阵风的吹拂下被送到开阔的水域之外,别的也干不了什么。之前和保罗一起出航时,我只是他的船员,每次我掌舵,他总会警惕地盯着我,更何况,我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对付这条笨船。“你可能会遇到大麻烦。”我对自己说,但我不在乎。就算给我一百英镑,我也不愿再在原地待上哪怕一分钟了。于是我用双手将锚拖了起来,手上擦破了点皮,船桨在锚链上荡来荡去,我一边摸索一边诅咒,甚至大声喊了起来,挣扎着把帆挂上,终于成功了。我感觉到船帆鼓胀起来,听到船桨下汹涌的水流声,我终于离开了。 风一直很稳,没准儿我本可以成功地把船带到大昆布雷岛的港口,毫无疑问,我肯定会丢脸地把别人在那里的锚泊处弄得一团糟,但我心里可没这么明确的打算,我当时只是想在开阔的水面上自由航行而已。如果没有偶遇那条返航的小舢板,我说不定现在还航行着呢。看到船主,我调转方向,利落地把他拉了上来。他没有找到拖船,双手红肿,浑身肌肉酸痛,根本没心情感激我。不管怎么说,这一周都谈不上成功,其实早在意外发生之前,我们就发现彼此无话可说,但这恰好证明了这条船的魔力。 尽管不开心,天气也令人沮丧,船主和我彼此志趣也不相投,但留在我记忆里的(除了令人愉快的景色和声音),是我神经里那尖锐恐惧的颤抖,以及一旦启航,恐惧便烟消云散的那种胜利般的感受。 我第一次和保罗一家住在海边小屋时,整整三天几乎什么都没吃。我一遍遍在嘴里嚼着食物,却不敢下咽,生怕咽下去就会立刻吐出来。觉也睡不着,至少有一晚上是完全没睡着,我躺在床上,听着海浪拍打卵石的声音,而那种极度的疲惫感令我感到床仿佛都在摇晃,无论我怎么摆弄自己的双手——紧握,摆动,揉搓,努力放松——都无法缓解手掌的隐隐作痛。这种感觉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再体会过了,而且几乎可以肯定以后也再不会有了,还有什么刺激能让我的神经再次进入这样的状态呢?我想我当时肯定也说过话,毕竟保罗家的每个人都友好地欢迎我,每次再见到我也似乎显得很高兴,但我只记得自己除了听和看,别的什么都没做。我很熟悉在农场的保罗,他不会让我敬畏,我有时甚至会以十五岁孩子那种一本正经的态度对他说教。但驾着船的保罗,还有和他那快活、狂野、风趣、成熟的姐姐在一起时的保罗,就不一样了。他身上带了一种海盗的气质,他们漫不经心地藐视着我仍然遵循着的规则,他们对自己的标准非常笃定,把传统当作无稽之谈。我全盘接受他们所说的一切,全神贯注于他们行为上每一个细微的差别,这让他俩很是受用,便接纳我加入了他们。我比任何一条船上的侍者都更渴望偷偷地乘上一艘勇敢的海盗船,无论他们做什么,我都想加入。 当然,虽然我的紧张有一部分是源于爱情,但大部分是因为我对他们的主要活动——航海——一无所知。马术一直是我的最爱,我也懂得这项运动的所有隐患所在。我很清楚,骑马的人如果穿着错误,或更糟——衣服穿得不错,但坐骑或骑法不对,会有多倒霉。我只要对新来的人锐利一瞥,就能判断他行还是不行。如果哪个男人的马笼头上有一条彩色额革,或用修剪而非梳理的方式来打理马尾;哪个姑娘的圆顶礼帽下的额头露出了蜷曲的头发,或把马的鬃毛编成七根以上的辫子——我都会对他们不屑一顾。我受到的影响太深了,以至于面对这类情况,我不可能无动于衷,就像一条狗遇到陌生的狗从前门闯入时,没办法不竖起自己的颈毛一样。 所以我知道,航行也有自己的语言、仪式、禁忌。与那个年纪的所有人一样,我很害怕自己出丑,尤其是在保罗的地盘上,在他的眼皮底下,更是无法容忍。我必须低调行事,就像潜伏在灌木丛里一样,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寻找各种蛛丝马迹。我还算机灵,足以避免明显的失误,比如我知道,只要我穿得保暖、实用、不花哨,在着装方面就不会有太大问题。但其余的,我都得学。 到最后我也没有学会非常熟练地独自驾驶帆船。因为我去的次数并不太多,而每次去,又因为担心犯错误而过于听话,往往集中精力于做别人告诉我该做的事,而不是自己琢磨怎么解决问题。但我还是学到了一些事,比如遇到雷雨天,一群滨鹬在空中呈之字形飞行时,我们几乎是看不见的,直到它们转向,有那么一瞬间露出腹部,那时就仿佛一道微弱的白色闪电划过云层;我还学会了观察蛎鹬的步态、燕鸥箭一般的飞行姿势,还有水波荡漾的方式,或暗沉,或闪耀(当地人称之为“叮当乐声”),此时,这些整齐的光点会从每一个涟漪中闪光;我还学会了,夜晚时分,当你在远离海岸抛锚的船上醒来时,有时会听到有人围绕船只走动的声音,在这样的黑暗中,如果你把一桶水倒到船外,运气好的话,就能看到一束白色的光焰落入深处;我还学会了听船发出的嘎吱声和水流轻快的拍打声,感受船受到的压力和震动,感受顺风航行时轻柔的飞行之感,听转向时的哗啦声,抢风航行时的嘶嘶声和撕扯声;我还学会了享受两人一起航行时那种舒适的寂静,想到什么就脱口而出的轻松瞬间。那是一段断断续续的学徒期,我们彼此分享着深切的快乐。 我稍微再长大一点时,在岸上,我们会在昏暗的小酒馆里喝啤酒,吃牡蛎,或是就着腌洋葱享用面包和奶酪。我发现自己飞镖玩得相当好,这对于像我这样手眼协调能力差、玩游戏经常出糗的人来说,真是一个惊喜。但说起这件事,能加入飞镖游戏,或者说能在这个游戏里被人接受是需要技巧的——“外地人”,也就是那些常年不在当地定居的人,在东盎格鲁是不被信任的。通常我们一进门,原本边喝啤酒边优哉闲聊的船工和农场工人们便会停下,但只要他们看到“老保罗”(在这里,每个人都被冠以“老”什么,就算小婴儿也是如此),就会愉快地迎接我们。因为他在那一带已经待了好些年了,大家也都觉得他还不错。即便如此,想要太过急切地打入圈子也不容易,尤其对女孩而言。保罗是酒吧礼仪的专家,他教导我,在酒吧里,人们应该安静;应该尊重不论男女的长者坐在他们“自己的”角落,不去打扰;应该熟悉(但不能故意表现)河水和乡村;应该表现得自在又不能像在自己家里一样无礼。就这样过一会儿,我这位举止得体的“外地人”便会被常客们忽略掉,然后又想起来,不过这次就能换一种方式了:“有人想玩飞镖吗?那位年轻的小姐?”于是就轮到我们了。如果我玩得还不错,比如某次我开局就“啪啪”两次,得了双倍二十分,那么我们可就不光是被接纳了,还会一起庆祝、尽情欢乐。而让这些时光更添滋味的,莫过于我知道回到学校后,还能有这些美好时刻可以回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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