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双“象牙筷子”,揭示“人骨经济”

中国古代异闻录3  作者:呼延云

在我国古代,由于科学不昌、迷信流行,“人骨”一直被视为承载魂魄的载体。进而,人们认为其具有某种“灵异”的作用,甚至能够通过“易骨”来改变命运。比如,明代朱国祯所著《涌幢小品》里便写山东东阿人侯钺,在年少时“游古庙,见一髯翁步入,自称九华山人”。只见他突然抓住侯钺的手说:“只要给你换一根骨头,必然大富大贵。”于是揭开他的上衣,掌心在他肋下一按,似乎把什么东西塞入体内。侯钺只感觉到“微痛”,但此后果然否极泰来,大富大贵。

活人尚且如此,死人的骨头就更具有某种神秘的力量了,绝对不可轻易触碰或迁移,稍不小心就会惹祸上身。然而也有某种例外,如清代学者俞蛟在笔记《梦厂杂著》中,就通过一段亲身经历,揭示了阴森恐怖的“人骨经济”。

1. 筋肉都尽,骨犹屹立

“骨蕴魂魄,骨有灵异”的种种记载在古籍中并不鲜见。如笔者随手翻开案头的一本书——清人王椷所著之《秋灯丛话》,便找到一则笔记:湖北黄冈有个名叫史子见的,他正好遭逢明末天下大乱,便率领乡亲们御敌。结果不幸被贼寇抓住,贼寇用刀子将其寸割杀害,“筋肉都尽,骨犹屹立”。感到惊恐的贼寇们将他的尸骨锁在彰孝坊上,“夜分锁脱,骨走临湖寺”。乡民们哗以为神,“建祠祀焉”。

对英雄之骨顶礼膜拜,可以获得某种庇佑。而对普通人暴露于外的尸骨予以掩埋,也会得到善报。

如明代笔记《集异新抄》中便提到过苏州有个姓周的书生,“行于野,见莹然白骨,拾视,一枯骨”。路遇白骨还好,问题关键是骨头上还刻有“窃盗”二字。周生知道,这八成是个被处死的盗贼骨头,遂扔到一旁,继续赶路。“行未数步,耳边微闻人语曰:‘能掩我,当有以相报!’”周生想了想,觉得盗贼也不应曝骨于野,便“从人家借锄埋之”。随后,他就把这件事抛之脑后了。不久后,他又路经此地,忽然见到埋骨之地有一只老鼠钻出地面,并拱出一个匣子。他打开一看,里面竟有三十二两黄金。

事实上,这类笔记的创作初衷大多是因为古代“发墓成风”。盗墓贼掠走陪葬之物,扬骨碎颅惨不忍睹,所以著者才杜撰此类故事,奉劝人们尊重死者,告诫人们“莫轻数尺黄泥壤,埋却斯人后更无”。不信,下面两则笔记就告诉你如果不好好对待别人的骨殖会有什么报应。

第一篇记载在《子不语》中。说有位姓叶的商人在杭州龙井开辟一片茶园,“有倪某者,为叶择开工期”,并主持平整土地等建设事宜。十年后,叶姓商人身故。而与此同时,倪某忽然暴病,他说每天都“有群鬼附其身,语音不一曰:‘还我骨!还我骨!’声啾啾然”。最后有个自称陈朝傅的人说:“我等助萧摩诃南征北讨,葬此千年,汝何得与叶某擅伤我骨?”家人们一听知道大事不妙。他们知道萧摩诃乃是南北朝时期的陈朝名将,看来这个陈朝傅必是他麾下要员。现在会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十年前开辟茶园、平整土地的时候,大家胡乱处理了那些埋葬了千年的朽骨,结果才惹祸上身。所以大家便跪求陈朝傅的鬼魂饶恕。可陈朝傅怒气不消地说:“倪某与叶某擅将我等数十人的尸骨混行抛掷,以致男装女头,老接少脚,至今丛残缺散,如何能咽下这口气?”家人们一再哀告,才得到“全骨法”。即请一道士作法,拾得残骨,重新拼接。最后“髑髅数十具皆有白气萦绕,旋滚成团,其缺处皆圆满矣”。不久倪某慢慢醒来,捡回一条命。

类似的事件亦见于清末郭则沄所撰之《洞灵小志》。书中记载,苏州一位名叫陆古畲的人“年轻好事”,非要整修家附近一片荒废园子。当时,别人劝他别瞎折腾,他不听非要整修。结果,他在平整土地的过程中发现一处坟墓,里面的骨头已朽。他想将这些骨头改葬别处,就找了个瓮,往里面塞,却“口细不得入”。见装不下,他竟将骨头全打碎了硬塞进去。“是夕,古畲即发狂”,只听得他口中大发鬼声:“我在此地埋葬很久,为什么要将我的骨头砸烂,使我不得投生,今天定要索你性命!”陆家“恐甚,环哀之”。那鬼却誓不罢休,陆古畲撑不多久,即一命呜呼。

2. 乱埋尸骨,恶鬼上身

从上文是不是能得出结论,如果在野外看到散碎的人骨,就应当主动掩埋之呢?其实也不尽然。下面我再给大家讲个故事。

咸丰五年(1855年),著名学者汪道鼎的父亲任上海县丞。汪县丞“偶散步郊原”,发现当地因为贫穷,无力埋葬,所以“多停棺不葬。棺材上或盖以草,或砌以砖,置之内外城根及田野间。历年既久,子孙日益贫困,每致棺木朽脱,尸骨暴露”。汪县丞心有不忍,便与学博包山甫商议,准备自己捐钱埋葬这些尸骨。正好汪道鼎从军营放假回家,其父便命令他和贡生李吟香主持此事,“亲率人夫[即苦力。——编者注],捡拾埋葬”。

汪道鼎在笔记《坐花志果》中记载,听得这项事宜,李吟香面有难色。汪道鼎便问他所忧何故?李吟香说:“捡骨之难,稍一不慎,立致奇祸。”然后他给汪道鼎讲了一件事:在几十年前的乾隆年间此地曾有位姓周的县令,“莅任兹土,观暴骨而惨之。捐廉购地,检骨分埋”。可惜的是,具体经办这件事的人毫无责任心,任凭民夫胡乱捡拾,“男女不分,彼此不辨,颠倒混淆,零星抛散”,结果导致这个人的胫骨和那个人的肘骨放在一个坛子里,男人的头和女人的脚合为一具尸体下葬。更加糟糕的是,有的棺材尚且完好坚固,或者稍有一些朽坏,修补一下就可以了,“掩埋者辄皆硬行劈开,搜取棺中所有”,简直就是明目张胆的盗墓!

掩埋尸骨的工程刚刚完毕,那个经办者就病倒了。“病中见男女无数,或折一臂,或跛一足,或男子而双翘纤小[双翘即双足,这里指女性的小脚。],或女貌而躯干雄奇”,完全是一群被胡乱拼接成的恶鬼。其他还有从胸口到后背穿个大窟窿的、缺鼻子少眼睛的,更是数不胜数。它们一起围在病人的床边谩骂不休。病人不胜其苦,闭上眼睛捂住耳朵,恶鬼们“则拔耳拧眉”。见状,家人找来和尚、道士祈祷禳解,却全无效验。没过多久,周知县也病倒了,“病中辄闻呼冤声,众口哓哓,不可悉辨”。大约都是在声讨他搞得骨殖错乱、横遭抛撒、发棺劫财,有的甚至扬言已经请命于神,定要让所有经事者遭到恶报。不久,周县令与经办者相继去世。“凡与斯役者,数年中无一存者”。

汪道鼎听完李吟香讲的故事,不免大发感慨:“有为善之念,而不以实心实力行之,鲁莽灭裂,其害又甚于不为者。”意思是行善如果不用心,还不如不做,否则反而会惹祸上身。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不过也要分具体对象。

明代学者陆容在《菽园杂记》中曾记一事,系他亲身经历。“予奉命犒师宁夏,内府乙字库关领军士冬衣”之时,见内官手持数珠一串,其色泽很像是象骨,但比象骨红润。陆容便问这是什么材料制成的。内官说,这是太宗皇帝(明成祖朱棣)白沟河大战时,由于阵亡军士骸骨遍野,皇帝感念至深,命令收其头骨,打磨并规制成珠串,分赐给我们内官念佛,冀其轮回。又有头骨深大者,则以盛净水供佛,名为天灵碗。

看见没有?同样是操弄遗骨,换个人、换个由头,不但没有厉鬼作祟,反而视为恩泽滂流了。

3. 名为象牙,实为人骨

遗骨有灵乃至作祟,很明显是蒙昧的人们的一种想象。这一点,从乾嘉年间的学者俞蛟所著之《梦厂杂著》中的一则笔记可窥一斑。在这则笔记中,利用人骨大发横财者不但没有遭到任何报应,反而赚了个盆满钵满。

“出永定门里许,有地藏庵。主僧陈姓,本刑部吏胥,作奸被黜,髡顶为僧。庵四周多隙地,凡客死者,皆就其地瘗之而收其殖。”这一年春天,俞蛟郊游来到地藏庵,信步走进后院有几间草屋。他往里一看,不禁毛骨悚然。只见里面尸骨累累,“杂骨如竹头木屑,堆置墙角如草”。但只有长骨被绑在一起,整齐排列,挂在高处,仔细看发现是人的胫骨和臂骨。

俞蛟说自己看了后感到“惊心惨目”,便叫来陈姓主僧问这里面怎么这么多尸骨。主僧说,这都是那些没有子孙后代祭扫的败棺破冢,尸骨暴露于荒烟野草之间,我们将其捡拾起来,准备焚化后掩埋。俞蛟点点头说:“此乃功德无量之举啊!”这时旁边有个游客放声大笑:“真的是这样吗?”然后便扬长而去了。

俞蛟觉得此人可能了解什么内情,便跟他到寺外详问究竟。这个叫某甲的游客说,自己有一次渡河,遇到风浪,船停岸边。同船一人无所事事,便拿出两根骨头,“出刀具切磋之”,然后做成了八双筷子。筷子“色白而纹理细密好像象牙”,很快就被船上其他渡客高价买走。某甲“心窃异之,而未敢问也”,直到相处时间长了,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才趁着酒酣耳热之际,详细询问骨箸是什么材料制成的?那人便给他做了一番“科普”:“骆驼、牛的骨头,色泽枯干少纹理;象牙纹理较直密,颜色微微发黄而有光泽,是做骨箸的上佳材料。然而大象没有犬、羊、牛、马那么多,其牙齿很多年才能生长一颗,哪里能够供给海内之用,所以只能用替代品了。”某甲问是用什么替代呢?那人一指自己的胳膊,又指了指自己的大腿。某甲大惊失色:“难道是人骨?”那人点头道:“凡是骨头色白而纹理细密,仔细观察隐隐有方格者,都是人骨。只是往外卖的时候称为象牙,且与象牙同价。”某甲又问这些人骨从哪里来的。那人说,有些不守清规戒律的和尚专门做此营生,将抛掷在乱坟岗上的无主尸体带进寺庙,然后将臂骨、胫骨截下卖给制骨箸的人。“以其髑髅杂骨焚化以掩人耳目,由来久矣”!

听到这些闻所未闻的“内幕”,俞蛟叹息不已。他总算明白了为什么陈姓主僧会把那些长骨整齐装列挂在高处,而将杂骨“堆置墙角如草”了。说白了前者是可卖高价的材料,而后者只是一些无用的“下脚料”!这时,他不禁愤愤然道:“夫兔死狐悲,物犹伤类,胡乃同具人形,忍心惨毒,曾狐兔之不若耶?地狱之设,正为斯人!”

地狱是不是真的存在,没人知道。而且俞蛟一介书生,言论也未免意气用事。他并不明白:胆敢截取人骨售卖,跟阴曹地府抢饭吃的人,他们本身就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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