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血翎子:不怕冤魂索命的龚丽正

中国古代异闻录2  作者:呼延云

明朝永乐年间,有位名叫陈智的御史到福建审察案件时,发现了一个疑点。即一位因为杀人而马上要遭到处决的张姓书生“其色有冤”,便要求提上堂来讯问。张姓书生说:“邻居王家早些年把女儿许配给我,我随即纳上聘礼。谁知家里接连出丧事,父母双亡,家道由富转贫,于是王家毁掉婚约。但王家的小姐不同意,偷偷派她的婢女到我住处,把聘礼还给我,让我晚上去她家私定姻缘。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办,就和一位姓杨的同窗好友商量,杨生说还是不要这样做的好,所以我就让婢女回去了。当晚,王家小姐和婢女一起在家中被杀,王家认定是我做的,把我揪送到官府,我熬不住拷打,只好认罪。”说完放声大哭。

陈智立刻让官差将杨姓书生提来,一到大堂,杨生“色变股栗,遂服罪”。原来他劝张生拒绝婢女之后,自己深更半夜偷偷摸上门去,想凌辱王家小姐。可这一切却被婢女发现,杨生遂恶从心头起,杀害了这两个女子,本以为张生做定了替罪羊,谁知还是没逃过陈智的慧眼。

陈智,字孟机,明代大臣,以擅长折狱而知名,以上这则故事就记载在明代笔记《双槐岁钞》之中。结尾写道:“智有声宣、正间,至右都御史”,意思是陈智在宣德和正统年间官声显赫,当到右都御史。右都御史是都察院最高职之一,正二品。

不知读者注意到没有,这最后一句其实和前面的故事关系不大,好像详细描述了一个台阶,落笔却是高台。这里体现出的是古人在撰写笔记时一个常见的思维模式:好官一定会有好报。

1.

龚丽正拒受“血翎子”

秦始皇以后的中国封建王朝,都是用庞大的官僚系统维系着一个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因此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统治者,无不把“吏治”作为维护国家安定的第一件大事来抓。灾荒不要紧,救就是了;外敌不可怕,打就是了;民众偶尔有些不和谐的议论,更没必要大惊小怪,子产不毁乡校的榜样在那儿摆着;但是整个官僚系统的腐败是绝不能容忍的,否则就是在千里之堤上放任蚁穴不顾。此外,官员的能力也必须对得起乌纱帽。不然,治政过苛,弄得满世界冤假错案,治政过宽,闹得全天下刁民横行,都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

不过,统治者也很清楚,清官难得,既清廉又有能力的好官更是凤毛麟角。所以,除了不断完善官员审查、考核体系之外,营造“好官有好报,坏官有恶报”的氛围也十分重要。但面对大部分时间都遍地贪官的世情,文人学子们也只能通过记录冥冥中的因果,表达一点美好愿望,或抒发一些不平之气。因此,在历代史料笔记中,类似陈智事迹的记述屡见不鲜—清代笔记《蕉廊脞录》中的一则题为“龚丽正鞫囚”的故事,就是其中之一。

龚丽正,嘉庆元年(1796)考中进士,授内阁中书,14年后入军机处,任军机章京,可谓官运亨通。可是他跟当时的其他官员明显不同,生活上弃绝一切奢华的东西,退朝回家便关门读书,毫无声色犬马的娱乐,时人都嘲讽他是“热官冷做”。嘉庆二十年(1815)他调任安庆知府,刚刚上任就接到皇帝的“特旨”,让他抓捕参与白莲教活动的叛乱分子,“特旨”中还根据两江总督百龄的密奏列出一个名单。那时安庆是安徽省的省会,凡是抓到的“教匪余党”,都要押解到安庆,由知府亲自审讯。龚丽正审讯后,“察知累累桎梏者皆非真教党也”。于是他对这些囚徒说:“我一定要为你们申冤!”然后他给时任刑部尚书的戴敦元写信,直陈此次抓捕的“逆党”纯属冤枉好人,应该马上将他们释放。戴敦元回信说:“这些人都是皇上点名要捉拿的,怎么可以轻纵?”于是囚犯们全部被杀害。

当时,两江总督百龄因为破获这一“匪乱”,上奏折为众官员表功,将龚丽正的名字列于首位。龚丽正听说后,却骑着马来到百龄的官邸,递交辞呈。百龄说:“这次破案成功,半个安徽省的官员都列名于我的奏折上,怎么能没有你这个安庆知府呢!你要是因此而辞官,我没法接受。”龚丽正大声说:“让我不辞官也可以,只是此案疑点太多,我认为冤杀了好人,如果因此给我加一条血翎子,请恕我断断不能接受!”

众所周知,清代的官员以孔雀翎为冠饰,缀于冠后,称花翎,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好多官员拼了命建功立业,只为求得多插一条花翎。而龚丽正居然称之为“血翎子”,分明是直指朝廷名器是用无辜民众的鲜血染成的,实在是“狂悖至极”的言论。听到此话,很多人都为龚丽正捏了一把汗,觉得他不要说官运到此为止,只怕人头都未必能保得住了。

2.

离奇的“三年内皆病死”

按照清代笔记《啸亭杂录》中的一则记载,嘉庆二十年(1815)的这起“邪教大案”,确实另有隐情。

案件的缘起,是安徽巢县(今安徽巢湖市)人方荣升加入了一个名叫“收圆教”的邪教。他自称弥勒佛转世,下凡普度众生。又编造匿名揭帖,上有九龙方印,文曰:“执掌山河,圣寿无疆”,让教徒们四处散发。此案被破获后,方荣升被凌迟处死,家属和教众里也有很多人遇害。但是按照当时礼亲王爱新觉罗·昭梿在《啸亭杂录》里的记载,百龄奏捷的折子一到,嘉庆帝十分高兴,让诸位王大臣阅看其折,昭梿“见其折中有‘八门阵九天元圣’诸语,铺叙荒诞,颇类小说,非敷陈体,心甚疑之”。后来又听说,其实方荣升就是一小混混,“初无大志,不过习染邪教而已”,但百龄与正在丁忧的直隶总督方维甸不和。方维甸住在南京,对百龄“所贪纵事”有所耳闻,百龄借口方荣升是方维甸的远亲,故意把小案办成巨案,以实现在政治上打击方维甸的目的。“九龙方印诸逆迹,皆百公所自篆刻,并非出自荣升也”—龚丽正觉得案情存在疑点,“察知累累桎梏者皆非真教党也”,绝非谬见。

龚丽正当着百龄提“血翎子”,无异于当着贪官算总账。本以为百龄会当场翻脸,谁知百龄没说什么,直接将龚丽正的名字从奏折上划掉了。第二年,令龚丽正惊讶的事情发生了,自己居然升任江南苏松太兵备道,署江苏按察使,而更加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秘密向皇帝保奏他的竟然是百龄。

《蕉廊脞录》记载,正是龚丽当面骂“血翎子”,让百龄觉得他正直刚毅,人才难得,所以才“具疏密保”。这也似乎证明,即使是坏人,也还是希望世界上多一些好人的。

这起莫须有的“邪教大案”结案第二年,百龄病死,“其产百万,皆为恶奴所据,囊橐一空”。一开始大家还觉得这只是一位朝廷大员的正常死亡,但后来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因为此案“而升擢赏翎枝者,三年内皆病死”。只有龚丽正告老辞官,返回杭州故里。

61岁那年,龚丽正患脾泄几濒于危,恍惚中见到“邪教”一案中的那十几个囚徒来到面前,浑身是血地惨呼着,责备龚丽正不救他们。龚丽正说:“你们的死是某些人为了邀功造成的,为什么要找我寻仇?”那些冤魂说:“那些人都已经在冥府中被诛杀,你既然答应救我们又没有救,难道没有过错吗?”龚丽正说:“我给刑部尚书上过书信,替你们申冤,底稿还在,我问心无愧。”然后让家人将书信的底稿焚化,冤魂立刻散去,他们病也好了。

龚丽正就此得享高寿,75岁才去世。70岁那年过生日,儿孙共聚一堂,给他敬酒祝寿,他还专门说起这件事,以教育儿孙们正直做人,不欺鬼神,自然会善有善报。

不过,《蕉廊脞录》中没有提到的是,上苍给予龚丽正真正的福报是个名气比他大上一万倍不止的好儿子:龚自珍。他是晚清历史上的文化巨子。

3.

死者的脏腑肠胃哪儿去了?

类似龚丽正这样“好官有好报”的故事,各类史料笔记数不胜数。《履园丛话》中,有一则“陈理救释难妇德及子孙”之事。说的是康熙初年的广西平乐府司狱陈理,赶上兵乱,不仅毅然释放了乱兵劫掠的千余名妇女,还一把火烧了自己的家,逃到外乡。兵乱平定后,他带着老小回到家中,日子过得很不容易,但是后来的剧情出现大逆转:陈理的长子官至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次子官至庐州府知府,孙子、曾孙、玄孙也都“科第不绝,尚有文至御史,武至总兵者”,成为官宦世家,“世皆谓救释难妇之报”。

还有《郎潜纪闻四笔》中的“李奕畴平冤狱连生六子”。李奕畴任安徽按察使时,办过一起在当时十分轰动的案子:有个名叫范受之的人,跟老婆顾氏吵架,离家出走,很久不回。县里传闻说是顾氏和邻居杨三有染,便杀害了范受之。县令把两人抓来,严刑拷打,顾氏和杨三熬刑不过,“皆诬服”。就在快要执行死刑的时候,李奕畴看到这个案子的卷宗,把两个人提来问道:“供词上说,你们在正月十三日将范受之杀害,焚化了他的骨殖,这个本官有点不大懂。焚烧尸体就是焚烧尸体,何必单独焚化骨殖?既然焚化的是骨殖,那么死者的脏腑肠胃又到哪里去了?”顾氏和杨三“不能对,惟伏地哭”。李奕畴立刻下令刀下留人,让手下的干吏去重新侦查。结果发现,有个姓陈的人家在正月十五日还留范受之住过一夜。李奕畴释放了顾氏和杨三,而范受之在异乡听说自己的失踪闹出了大案子,赶紧回家找官府报到,这才算了事。

老百姓喜欢李奕畴的明察秋毫,将他审理范受之失踪案编为戏曲,在各地上演。但李奕畴肯定没时间看戏,因为他要在家洗尿布,而且一洗就没完没了。年过五十、膝下无子的他,居然在平反此冤案后,接连生了6个儿子,所有人听说后都双手合十,赞颂老天开眼。

当然,今天的我们回过头看上述故事,可以理解,所谓的恶报和福报皆属巧合。龚丽正义正词严地面对冤魂讨命,无疑只是一场病中的大梦。而且如果熟读史书的人,就会明白,在封建时代“坏人好报”的数量远远超过“好人好报”。《双槐岁钞》里有一则“阅武将台”就唱了反调:一位名叫井源的将军,武艺高强,对国家忠心耿耿,最终死于土木之变;另一个名叫纪广的将军“艺既寻常,性复庸懦”,却因为攀上了宦官王振这棵大树,官运亨通,多子多福,以至于作者黄瑜在文末忿忿不平地说:“其祸福悬绝如此,世固有幸不幸邪?”

黄瑜的诘问,也许用简单的道理就能回答:一个世道中,坏人有幸之时,就是国家不幸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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