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把日本列岛搞成“收容所列岛”吗?

在熟悉的家中向世界道别  作者:上野千鹤子

已经不需要养老机构了——这是我的立场。目前的养老机构虽然还不够,但也没必要再增加了。一旦建了,最后可能会尾大不掉。毕竟建成以后肯定需要有人管理,需要雇用工作人员,床位也不能空着亏损。我听说那些养老机构过剩的地方已经开始争夺老人了。2015年实施的医疗护理一揽法(《医疗护理综合保障推进法》),对入住养老机构的条件进行了严格界定,只有需护理等级达到3以上[需护理等级为3,指的是吃饭、排泄、洗澡、穿衣等无法自理、需要依赖护理的老人,或者患有认知障碍症的老人。]的老人才可以进入养老院,如此一来,排队等待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顿时锐减。即便这样,仍然有29万人在等待入住,要想将这么多人全部吸纳,还得建多少养老机构?要是都建了的话,那日本就真成了“收容所”了吧!

没有一个老人喜欢养老机构和医院。这是我在实地走访后得出来的结论,对此我深信不疑。医院不是根据患者方便与否,而是根据医务人员方便与否来规划建造的。我们之所以能够忍受医院,是因为我们坚信自己迟早会出院。可是养老机构不同,一旦进去了,就要到死才能离开。建筑师外山义写过一本书《不是自己家,却似在自己家》(医学书院,2003年),提倡养老的理想模式应以单间特别疗养为基础。2003年,厚生劳动省的官员也提出了“新型特别疗养”(所有房间皆为单间)的补助方案,但仅仅实施了三年,就开始对单间的用户收取住宿费,官员们的理想遭遇了挫折,而服务提供商则认为政府这样变卦无异于过河拆桥。不过,从我的角度来看,这种单间特别疗养模式是一种转向居家护理的过渡性产物,我始终相信,将来它会获得应有的历史定位。事实上,从全世界的趋势来看,老年人的护理已经完全从机构护理转向居家护理了。在丹麦,1988年的法律就已经禁止建造新的养老院,原来的养老院变为所谓“护理住宅”,供老年人居住使用。但实际上,有些只是将原来养老院的单间进行了扩充改建,每个房间都装上了信报箱而已。不管怎样,这种“护理住宅”的理念基本上就是,要让住在里面的老人尽可能地独立生活。但如果是那样的话,住不住集体住宅,又有什么差别呢?而且我怎么都无法理解的是,为什么一定要把老年人集中起来,居住在一个地方呢?

老年人就像半个残疾人,但不管是老年人还是残疾人,都应该正常地居住在满是男女老少的正常街区里。只要我们的街区做出改变,那就再也不需要什么养老机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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