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本研究的限制与未来研究的建议

与哀伤共处  作者:李昀鋆

在这一节,我将阐述本研究在研究方面的限制,并提出对未来研究的建议。

一、研究限制

本研究力图放下研究者的权力,借着我与丧亲者互为主体的持续互动,收集了充满丰富回忆和复杂诠释的哀伤叙事,带领读者真实地走进年轻子女在父母离世后所经历的全方位失序。但本研究亦存在着以下三方面的研究限制,让其他哀伤研究学者、社工和哀伤辅导者需要批判性思考地运用最终的研究结果。

第一,关于研究结果的推广度。讨论质性研究的推广问题并非易事,因为“推论”强调的是研究发现在样本外一定范围内的适用性。尽管与以往丧亲研究相比,本研究的参与者数量已经算是规模较大,然而本研究所采取的并非概率抽样,而是遵循基于深度与丰厚而进行的“目的性抽样”原则。这一研究设计决定着,本研究结果仍然只取自我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8年9月4日这一期间访谈的44位中国年轻子女的经验,不能从数量上推广到所有经历父母离世的年轻子女身上。不过就质性研究的内在逻辑而言,研究结果能否实现外部推论,并非质性研究的主要目的。质性研究的优势正是在于对小样本深入、长期、动态的研究。针对以量化研究为参照的研究限制,质性研究学者提出了另外两种推广度的评估标准:一是通过对研究结果的认同来达到推论;二是通过建立有关的理论来达到推论。

基于上述两个标准,一方面,如果本研究借着深描父母离世的丧亲经验,能够得到读者在思想上和情感上的共鸣,并且对读者产生实际意义(如情感上的安慰、经验上的指引),与其过往经验相互呼应,产生共鸣,那么本研究便起到了推论的作用。另一方面,虽然本研究采用的并非“扎根”理论(即基于样本进行深入分析而建立相关理论),但是上述研究讨论,包括“指引图:年轻子女哀伤的整合视角”(图4–5),展示了研究结果对于现有理论的丰富和补充。

第二,关于特定角度的深入挖掘。本研究有意识地强调丧亲者作为研究参与者的主体性,将其贯穿于研究的所有环节。事实上正是基于与丧亲者的积极合作,让我几乎完全修改了研究计划,从最开始关注经历亲人突然离世的中国家庭,到第二阶段聚焦型访谈时将探讨现象聚焦为父母离世的丧亲经验,再到第四阶段聚焦型访谈时进一步明确聚焦于父母丧失的年轻子女。尽管这样“放下研究者的权力”的研究过程,让我在避谈死亡的文化里有效地收集到了丰富的哀伤叙事,却也让研究结果缺乏特定角度的深入挖掘,例如性别差异和家庭声音。

就性别差异而言,尽管性别与哀伤表达是丧亲研究里的热门议题,本研究也有11位年轻男性参与了研究访谈,获得了较为丰富的来自男性的叙事数据,但是在数据整理和分析的过程中,我并未捕捉到年轻女性与年轻男性之间在三个关键性概念上的显著差异,仅在最后撰写研究发现时,在描绘身份改变经历之中的“对亲密关系的期待”和“当你的另一位尚存父母开始相亲”两个主题上,看到了明显的性别差别(详见第三章第五节)。

就家庭声音而言,虽然我一开始的研究计划是以“家庭整体”为研究单位,从个人和家庭层面收集数据,借助家庭取向来重新思考丧亲经验;但在第二阶段的聚焦型访谈中,却遇到了进入丧亲家庭的困难,最终导致收集家庭丧亲经验的失败,尤其是缺乏另一位尚存父母的声音,无从探索充满动态张力的家庭互动过程。

第三,关于研究者的个人因素。在质性研究中,研究者的个人素质(也就是我的训练背景与个人倾向)既构成了我所拥有的研究能力,也影响着建构研究结果的框架、与丧亲者的互动。作为访谈者,我自本科时期就开始修读社会工作专业,在丰富的实践中锻炼了共情能力、沟通能力等,并且作为经历过失去至亲的同路人,我同样与哀伤共处了五年时光;上述素质都帮助我了解丧亲者的所想、所思和所感,能够更好达至同理。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在父母离世的经验上带着强烈的个人倾向,包括我始终放不下失去母亲的哀伤,每天依然在想念她;包括我始终执着于理解死亡和哀伤;以及我的父亲在隐瞒我的情况下很快开始相亲,让我特别痛苦并进一步促使我为母亲感到命运的不公。值得指出的是,针对上述倾向,参与本研究的44位年轻子女的经验亦与我存在着许多差异,包括面对亲友的“隔离哀伤的措施”,他们大多选择沉默接受,而我会选择反击;包括他们努力重构着冲突的认知结构,而我坚持保留失序,对他们追寻意义的丰富诠释表示惊讶;包括他们中的许多人认同自己变成了“单亲家庭的孩子”,而我对此感到诧异。这些类似的差异也被我觉察到,并最终保留在了研究报告中。

我的“个人倾向”也可能在我无意识的情况下,将自己的经历投射到与研究参与者的互动中,并带着先入为主的“眼镜”诠释了年轻子女与哀伤共处的经验。针对这一研究限制,我亦采用了反馈法和参与者检验法来确保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包括在研究的所有环节,保持与论文指导老师陈智豪教授的交流,实时反馈研究进展,并在指导老师的督导下,审视自己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过程,降低分析资料时的误差和偏见;包括在获得初步的研究结论后,我会邀请年轻子女来检视我再建构的哀伤叙事与其主观经历的符合程度、叙事的脉络和结构是否贴近她/他的自身体验;包括在撰写最后结论的过程中,将研究发现的总结版本和《年轻子女的叙说:关于我们哀伤的总结》发送给了44位年轻子女,并与他们展开对话,邀请他们提出修改意见或观后感受。譬如郑小姐就这样回复我:“写得太好了,每一条都中了!”

二、未来研究的建议

在中国社会,要如何招募到一群愿意对一位陌生的“外人”敞开心底最深处疼痛故事的丧亲者,无疑是艰难的。曹先生在我们最开始认识时,就曾经用“蛮少有人会这么明目张胆地研究这个东西”来形容我。后来我在访谈过程中也发现,在谈到哀伤经验时,连丧亲者自己都常常不知从何说起,不知道该如何叙说,因此,本研究有效收集到的丰富叙事,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对于研究敏感话题的方法论突破,而对于整个研究过程的反思,亦有助于未来类似研究的顺利开展。

第一,就研究参与者的邀请过程而言,根据以往相关研究的招募经验,要招募到愿意接受质性访谈的丧亲者并不容易,而我在最开始开展先导性研究的过程中,同样体验到了类似的招募困境。而这一困境得以解决,完全得益于2017年10月25日,我借助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了访谈邀请信。后来在访谈过程中,当我询问年轻子女为何愿意响应这一邀请时,他们提到的一个原因是“那篇文章读起来很温暖”。因此总结来看,未来研究在招募研究参与者时,可以尝试:

1.尽可能通过多元渠道发布研究的招募信息,尽可能多地让符合研究主题的丧亲者看到研究邀请函,包括网络邀请(如微信、微博等)、通过熟人网络的转介,以及寻找国内的哀伤辅导机构或提供哀伤服务的相关社工机构和公益机构,寻求其转介支持。

2.研究者可以撰写研究邀请函[事实上,在我撰写研究报告的期间,亦有同样研究丧亲与哀伤的年轻学者通过这一研究邀请函与我取得联系,希望能够参考我的写法,并询问了我的研究经验。],给予潜在的研究参与者足够的信息,让他们决定是否愿意接受研究访谈。而根据本次招募的经验,相较于有专业距离感的邀请函,丧亲者更愿意响应温暖、有人情味的邀请函。由于丧亲与哀伤的污名化,丧亲者可能极其注意个人资料保密,因此研究者可以在研究邀请函中说明研究伦理,尤其强调匿名和保密原则。

第二,就收集资料的过程而言,原本根据叙事分析的方法论,研究者应尽可能地鼓励丧亲者来完整叙说他们的哀伤故事,而我在前期的访谈过程中却发现,这一方法的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我拟定了半结构式访谈提纲,借助提问来引导丧亲者回忆其叙事,并且敏感地追踪出现在提纲之外的要点[也正是由于半结构式访谈提纲所带来的自由度,我渐渐追踪到了“身份改变”这一主题在年轻子女与哀伤共处经验之中的重要意义。在查阅文献并与导师反复讨论后,我也在第四阶段的聚焦型访谈将这一主题加入了研究问题之中,并进行了补充访谈。]。在具体的访谈过程中,我亦观察到,丧亲者因为回忆起了心底最伤痛的故事,常常会泣不成声(尤其在第一次访谈时)。由于我自己每一天都在真实地经历着哀伤,因此不会因为这些眼泪而不知所措或害怕,能够“听到”他们伤痛背后对于父母的爱,并暂停访谈,与他们在哀伤中同在。因此总结来看,未来研究在收集数据过程中,可以尝试:

1.尊重丧亲者在接受访谈时的哀伤表达权,尽可能支持他们自主地叙说自己的哀伤经验,不要带着一颗尽快收集资料的功利心,而是将资料收集的过程视为一段“陪伴丧失者同行”的旅程。

2.预备好半结构式的访谈大纲,确保提纲的问题设置和语言表述带有“哀伤敏感度”,包括带着设计好的问卷寻求他人的建议,譬如论文导师、专业的哀伤研究者和社工,以及经历过丧亲之痛的朋友等。

3.研究者自身也需要正常化哀伤经验,不要因为害怕他们的眼泪而急于安慰、给建议或不知所措,不用带着一颗想让他们从此不再哭泣的“社工心”,而是理解访谈中的眼泪之于年轻子女的意义,陪伴他们,真实接纳他们的哀伤(认真倾听就是一种接纳![譬如当我问蒋小姐为什么愿意相信我这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时,她告诉我,因为在我们第一次通过电话进行访谈时,当她说起对父亲的想念时,我这么回应了她:“听到这些时,你或许看不到,但是我的眼睛里有泪。”这句响应让她相信我应该是一个温暖的人。]),与他们的哀伤同在。

4.研究过程要尽可能温暖和有人情味。研究者一定要充分表达对逝者的尊重!而不是因为逝者已逝,就将他们非人化。譬如当与年轻子女聊到逝世父母时,我都是很自然地直接用叔叔/阿姨的称呼。研究者应敏感地观察丧亲者的哀伤语言,并尽可能在访谈中采用或模仿,譬如使用“这件事情”等模糊的词汇。而在访谈时间以外,譬如春节、中秋节、父母忌日等重要日子,研究者亦可以发送一条信息,让丧亲者真实地知道“还有一个人知道她/他的哀伤和想念”。

第三,就社交媒体在研究中的使用而言,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迅速崛起,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频率、内容,甚至方式都发生了永久性的改变。在这一全球数字化革命的大背景下,包括高等学府在内的许多研究机构、非营利组织建立和运营社交媒体的账户,并对社交媒体加以利用的做法非常普遍。而在本研究中,社交媒体更是在寻找潜在的研究参与者和成为访谈过程的媒介上,证明了其在学术研究(甚至是哀伤辅导)中的潜在价值。

就招募研究参与者而言,社交媒体因其公开性、社区化、连通性等特点,赋予每个人创造并传播内容的能力,倘若研究者拥有通过文字、视频等内容向公众“证明”其研究的重要性/意义的能力时,即有可能获得几何式增长的传播效果,传播空间十分广阔。就数据收集而言,正如研究数据所显示的,因为丧亲与哀伤的敏感性和污名化,丧亲者可能极其注重保护个人资料,而网络访谈所创造的一个较为私密且安全的环境(只有声音而无需见面,能够对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处理),能够让丧亲者更坦诚地与研究者展开对话,甚至存在让网络访谈成为未来哀伤辅导媒介的新可能。因此总结来看,未来研究无论是在招募研究参与者还是收集数据的过程中,都可以善加利用社交媒体,但在使用过程中务必谨慎关注伦理问题,尤其是注意保护研究参与者的隐私,并确保访谈资料不会在网络上泄露。

最后,就未来研究的方向而言,在中国,关于丧亲与哀伤的知识积累是极度缺乏的。本研究亦显示,中国处境下的哀伤经验与西方理论有较大间隙。同时由于经历父母的早逝,年轻子女会长期受到情绪体验、认知结构、身份认同三个方面“失序状态”的冲击,而他们所在的社会情境也在以“冷漠回避”或“恶意污名”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他们“拆毁”一面的哀伤体验,再加上年轻子女的哀伤在丧亲研究中依然是被漠视的小众议题。因此,中国迫切需要对丧亲现象展开全方位的研究,以便提供本土化的知识经验,指导哀伤辅导者和社工有效地陪伴和支持丧亲者。总结来看,未来相关研究在选择研究方向时,可以尝试:

基于年轻子女的知情同意,继续长时段追踪本次研究的44位参与者,以便详尽、深入地探索父母离世之于子女丧亲经验的动态过程,包括探索他们在进入婚姻、生育子女、养育子女、经历另一位父母离世等关键生命节点时的生命体验。

增加哀伤理论中“适性发展”的敏感度,深入比较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子女在经历父母离世时的经验差异,譬如探索在学龄儿童期丧失父母的子女在不同时期与哀伤共处的经验。

增加中国处境下影响丧亲经验之因素的深入探索,包括探索“婚否”“生否”“成熟否”“双重丧失”“血缘关系”等因素会如何塑造丧亲经验,譬如深入比较“结婚与否”的丧亲子女在哀伤经验、追寻意义和身份改变等经验上的差异。

增加中国处境下丧亲经验的“性别”敏感度,深入探索女儿与儿子在经历父母离世时的经验差异、母亲与父亲在经历子女离世时的经验差异、妻子与丈夫在经历配偶离世时的经验差异。

增加哀伤理论中“家庭取向”,以家庭为研究单位,深入探索在经历父母离世的中国家庭之中,家庭成员及家庭整体在与哀伤共处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经验,彼此的相互影响及各自的诠释。

增加中国处境下丧亲经验的“死亡方式差异”的敏感度,深入比较亲人因不同原因(预期自然死亡、非预期自然死亡、非预期暴力死亡和自杀)而离世时,个体在面对哀伤、追寻意义、身份转变等经验上的不同。

增加中国处境下丧亲经验的“文化”敏感度,带着纵向的历史视角,探索70后、80后与90后的子女在经历父母离世后,在面对哀伤、追寻意义、身份转变等经验上的不同。

增加中国处境下丧亲与哀伤的统计数据,包括针对大规模的社区人口进行不同类型的丧亲流行率的调查,包括父母离世、子女离世、配偶离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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