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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养条狗如临大敌 作者:黄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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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到了这个份上,程戡也只好前去益州闯一下了。故事讲到这里,不难发现一个被忽视已久的问题,那就是关于朝廷对甲午再乱谣言的应对,我们都在被宋人留下的各种史料牵着鼻子走。 宋代四川的重心在成都,所以无论是正史、笔记小说还是名臣文集中收录的当事人的行状碑铭,所有的史料对甲午再乱谣言的记载,都是从益州,也就是从成都的视角出发的。今天四川的重心也在成都,这就让我们在今天重新审视这段历史时,与宋人拥有天然的共鸣。 甲午再乱的谣言,核心内容是下一个甲午年(1054)将发生动乱,而这个动乱的爆发地不仅仅是成都,而是整个四川。从现有史料上看,仁宗似乎只对益州的人事安排特别关注,至于当时四川其他地方,则没有预先做出任何特殊的安排,甚至都没有表示过任何的关心,这似乎很不合常理。 益州作为北宋官方钦定的十四处大藩府之一,有镇抚西南的重任,宋人常说益州“封域有岳镇之重,刺史有方伯之尊”。事实上,由于宋代大力加强中央集权,极大地压缩了地方权力,宋代的知州无论权力还是地位都大为削弱。但益州知州仍有“佩印绶、操斧钺、班政教者,犹有古方伯之重”的地位,在甲午年(1054)年末来到益州任知州的张方平,深有体会地道出了益州知州位高权重的官场气派,“比守臣之弹治,习旧事之便宜,居然方面之雄,称为权寄之重”,故而仁宗把四川安定与否都押在益州地方长官是否得人上了。 然而,四川地域广大,在谣言汹汹的当口,朝廷对其他地方也不可能完全不予关照。如自唐代以来与西川成都有对应之势的东川节度使驻地梓州,也是四川的另一重镇,梓州知州的选任一向也很受重视。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大中祥符九年(1016)十二月,刑部员外郎王文震从棣州被召回京城,朝廷大臣商议后决定让他去担任梓州知州。有人说王文震的资历和声望都太轻,不足以担此重任。真宗觉得有理,表态说:“东川的梓州是大藩镇,应当选派政治经验丰富、德行深孚众望的人去坐镇才行。”于是,真宗下诏改命王文震为福建路提点刑狱,让大臣们重新考虑梓州知州的人选。这次关于王文震是否适任梓州知州的争论,充分显示了东川重镇梓州在北宋前期的重要地位。 仁宗君臣在紧锣密鼓地安排益州人事的时候,是不是真的完全忘记四川其他地方了呢?比如像梓州这样的重镇。事实可能并非如此。 仔细搜检史料的话,可以从一些蛛丝马迹中发现这段时间的一些特别的人事安排。据《宋会要辑稿》记载,皇祐四年(1052)六月十一日“京东转运使、工部郎中宋禧直史馆、知梓州”。这个任命发生在程戡被仁宗选中出任益州知州去应对甲午再乱谣言的半年前。宋禧的这个任命好像平平无奇,但《续资治通鉴长编》至和元年(1054)十一月初一的一条记事,非常值得细品,“知梓州、吏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何郯为天章阁待制,留再任”。这条记载显示,何郯是在至和元年十一月接到继续留任梓州知州的命令的,这意味着他在梓州已经干满一任了。 按宋代知州一般以两年为一任的惯例,何郯很有可能是在皇祐四年年底,至迟在皇祐五年年初,接替宋禧成为梓州知州的。这是一个相当反常的安排,因为此时宋禧才刚上任不久,连一半的任期都不满。按照宋代地方长官的任期制度,出现这种半途被调离的情况,最大的可能就是当地出现了原任知州无法处理的突发事件,或者朝野舆论认为原任知州的执政能力不足。 这种情况最典型的例子,就发生在不久前的庆历四年(1044)。是年春天,益州知州杨日严任满还朝,朝廷群臣在商议新任益州知州人选时发生激烈的争论。宰相晏殊力主让蒋堂出任益州知州,而参知政事王举正则认为蒋堂的水平不如明镐。二人争论了数日,最后晏殊一方胜出,朝廷任命了蒋堂为益州知州。但蒋堂去益州上任后不到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就被仁宗下诏调离成都,改到河中府(治今山西永济)当知府去了。蒋堂任期未满就被调离,走的时候相当狼狈。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蒋堂到益州上任时,正值朝廷下诏要在全国创办学校、大兴办学之风的时候。当时益州城中,历史上最古老的地方官学——汉代的文翁石室,尚存于孔庙之中。蒋堂扩建孔庙的房屋建筑作为学宫,选拔下属官员来教授学生,这一大力兴学之举,得到益州士人的一致称颂。但因为杨日严之前在益州干得不错,在士人和老百姓那里留下很好的名声,大家经常赞许这个前任,惹得蒋堂这个现任很是不爽。 于是,蒋堂故意减少游乐和宴会的次数,削减日常文娱活动中的餐饮开支,在施政上一味推崇所谓的宽松政策,一反当初杨日严在成都的施政方针。蒋堂企图通过这样的方式树立起自己的权威,但他一边以节约经费为由,减少益州的娱乐活动,一边又大搞形象工程,浪费钱财,引起了舆论的不满。 蒋堂到任后就开始着手建造铜壶阁,工程规模极其宏大。浪费钱也就算了,他搞这么大的工程,竟然事先没有准备足够的建筑材料。工程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才发现木料不够。这时,蒋堂竟然派人去砍伐刘备惠陵和江渎祠的树木,甚至还去毁坏后土祠和刘禅祠。 刘备的陵墓、江神的庙宇、刘禅的祠堂,自古以来都是四川人民最看重的物质文化遗产和精神象征,蒋堂这么干,立即人心尽失。各种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话四处流传,四川百姓把这个账算到了朝廷头上,对官府的不满与日俱增。这时人心动荡,社会秩序大坏,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没过多久,蒋堂的一个桃色大丑闻又被爆出。人们纷纷传言说,蒋堂将一个官妓长期据为己有。这下舆论大哗,蒋堂“人设”彻底崩塌,成为人人耻笑的对象。 杨日严当时正在朝中为官,趁进见仁宗的机会,从容地谈论治理远方的为政理念应当以安抚为主,不应随便变乱旧章,惹是生非,实际上就是“阴阳”蒋堂当时在成都标新立异、乱搞一通的做法。仁宗知道这个情况后,觉得必须及时安抚益州百姓,于是不等任期结束就急忙把蒋堂调往河中府当知府去了。 从蒋堂任期不满就被中途调离的例子来看,宋禧在皇祐四年(1052)六月被任命为梓州知州,却不到半年就被何郯替代,他的离任一定与当年年底突然兴起的甲午再乱谣言有关。 宋禧在宋代根本不算什么重要人物,《宋史》都没给他立传,但有意思的是,在宋代的士林中间,他却非常知名。不过他的高光时刻,却是一个笑话,而且这个笑话传到了海外,连国际友人也知道了他的趣闻。 朝鲜王朝时代的经学家禹汝楙(1591-1657)在其所著的《洪范羽翼》中专门记录了历史上的一些“异狗”,其中就有“庆历之狗”,讲的就是宋禧的趣事。 庆历八年(1048)闰正月二十二日深夜,皇帝处理日常政务的崇政殿的四位亲从官——颜秀、郭逵、王胜、孙利突然作乱。他们杀了军校,抢劫兵器,登上延和殿的屋顶,闯入内宫,焚烧了宫殿中的帘幕,还砍伤了宫中侍女的胳膊。其中三人当场被宿卫兵杀死,只有王胜逃走,藏匿在宫城北楼,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搜捕后才被抓住。然而,抓捕的人抓到王胜后竟将他乱刀砍死。 这简直是在杀人灭口!最终,这次离奇的宫变就此不了了之,没有人知道这四个人为什么突然在宫中“暴走”,也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有什么阴谋。 宫变发生后,围绕如何处理这个案子,仁宗与曹皇后、宠妃以及外朝的宰相和大臣们发生了许多争论,其中很多的曲折和隐情,大部分都已经被掩盖了。但是这一发生在宫闱之内的刀光剑影事件,让所有人回想起来都心惊不已。这是十足的惊悚片! 宋禧在这个案件中,是以喜剧的方式登场的。宋禧当时担任侍御史,奉命在宫廷宦官的总管机构内侍省负责审讯涉案的宫廷侍卫。史料显示,宋禧跟宦官的关系似乎有些不清不楚,他在内侍省盘问了涉案的侍卫多日,仍然未能彻底查明庆历八年闰正月二十二日当晚宫变背后的真正主谋。案件审理结束后,宦官们让宋禧写了一份牒文,声称不会泄露任何涉案信息,宋禧竟然答应了。对于这种朝廷内外都十分关心的重大案情,宋禧以保护宫闱秘闻不会外泄为由,拒绝透露信息,并且居然和宦官们站在一起,其政治立场立即遭到士大夫群体的诟病。 更离谱的是,宋禧事后总结反思如何杜绝宫变案再度发生时,给仁宗的建议竟然是在皇宫大内各处设置防火烛充当警示牌,并砍伐宫殿建筑檐下的粗大树木,防止贼人躲藏。更绝的是,他觉得为防止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皇宫里可以养几条狗。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他建议仁宗在宫中饲养罗江犬以防备刺客。 活跃于北宋后期的魏泰在其所著的笔记小说《东轩笔录》中描绘了更为详尽的细节。书中记载,宋禧在给仁宗的奏疏中说:“宫变的发生,大概是平日宫中防备不严导致的祸患。臣听说四川绵州下辖的罗江县有一种很特别的狗,号为‘罗江狗’,体色通红,尾巴短小,警觉性非常强。臣建议陛下在皇宫大内饲养几条,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起到警戒作用。”此疏一出,朝野大哗,一时传为笑谈,宋禧也得了一个外号,叫“宋罗江”。 开封府判官曹颖叔弹劾宋禧奉旨查案有辱使命,要求调查他的违法乱纪行为。可是,仁宗对弹劾不予理会,还在庆历八年二月二十七日下诏,提拔宋禧为兵部员外郎、同知谏院。显然,仁宗对宋禧淡化处理这场宫变的做法是相当满意的。事实上,宋禧在审讯过程中与宦官有商有量,事后又守口如瓶,应该是得到仁宗的授意,或者是体会到仁宗的圣意才有意为之。 宫变发生后,时任枢密使的夏竦请求仁宗派御史与宦官一起在宫内成立专案组,并且强调此案应该淡化处理,要大事化小。这一看似和稀泥的做法,竟然大得仁宗的赞赏,虽然在场的参知政事丁度(990-1053)强烈反对,甚至放出了“宿卫有变,事关社稷,此而可忍,孰不可忍”的狠话,仁宗也不为所动,坚持要求按夏竦的提议办理此案。 由此看来,宋禧就是夏竦属意的办理此案的人选。而宋禧在办案过程中与宦官合作,并在审讯结束后拒绝向外界透露案情,显然是深刻地领会到了领导的意图。他的后台是枢密使夏竦,甚至就是仁宗本人。这也就是为什么宋禧闹出了罗江狗这种笑话,被满朝大臣嘲笑,遭到弹劾,不但没有被处罚,反而可以升官的原因。 宋禧建议养条狗,实际上是以作践自己的方式为仁宗解围。宫变发生后,仁宗明显不想深究,也不愿深究,态度蹊跷。从现存的宋代各种官私史料中看,仁宗的态度就是如此奇怪。 宋禧在关键时候不跟士大夫群体站在一起,一味逢迎上意,这对于自己的政治声誉是毁灭性的打击,但他也成功地替仁宗吸引了火力。此后的一段时间里,朝中舆论开足火力攻击他。仁宗是一个很在乎自己形象的人,那帮他挡枪的人就只能继续“背锅”了。 朝臣们一再上疏弹劾,庆历八年五月十八日,仁宗终于下诏免去宋禧的知谏院职务,外任江南东路转运使,四天之后,也就是五月二十二日,又下诏改任宋禧为荆湖北路转运使。又两天之后,五月二十四日,枢密使夏竦也被罢政外放,出镇河南府。 据说,在台谏官们接二连三的弹劾下,仁宗对夏竦的态度突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这一天京城中发生了五次地震,天空中也没有一丝云彩。这怪异的情形叫仁宗越想越害怕,以为是上天在向他示警,便叫翰林学士过来草诏,要罢免夏竦。不一会儿,翰林学士张方平来到便殿,仁宗对他说:“夏竦奸邪,导致出现如此异变,你赶快起草诏书把他赶出朝廷吧。” 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看来,在处理宫变这件事情上,仁宗肯定是做了“亏心事”的,所以异象出现时,他是真被吓到了。皇帝亲口说大臣“奸邪”,这就是在政治上宣判了这个人的死刑!仁宗这种做法,连一向跟夏竦不对付的张方平都看不下去了。他问仁宗,自己应该怎么写夏竦被罢政的理由。仁宗这才醒悟过来,表示收回刚才的话,以不想让夏竦太过操劳为由,将他罢政外放。 仁宗当初在舆论的压力下将宋禧赶出朝廷,朝臣们很是愤愤不平,他们认为宋禧胡作非为,竟仍能以高薪厚职外放,是仁宗在袒护他。宋禧在外做了几任转运使后,皇祐四年(1052)六月,被任命为梓州知州。可以肯定的是,这时甲午再乱的谣言应该还没有兴起。 接替宋禧的何郯是四川人,原籍陵州,后移居成都,实际算是成都人。他在景祐元年(1034)考中进士,之后在朝中担任台谏官多年,历任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在庆历年间以敢言直谏著称。何郯与宋禧,分属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 庆历五年(1045),担任御史的何郯力证石介诈死之说不可信,并直言夏竦就是奸臣。庆历八年(1048)年初宫变案发生后,何郯不点名地批评宋禧说:“宫变发生后,有的人不好好把案情审理清楚,却认为只要加强内廷安保就行了。陛下听信了他们的话,在宫中砍伐树木,拆除屋舍,修补宫墙,增设关卡,这是故意把陛下往错误的方向上带啊!这件事哪里是什么安保的问题?” 之后的几个月里,何郯更是不遗余力地攻击夏竦人品低劣,行为可耻。何郯在奏疏中直接点名夏竦,说“其性邪、其欲侈,其学非而博,其行伪而坚,有纤人善柔之质,无大臣鲠直之望”。何郯认为,宫变案发生后,夏竦玩弄心机,包庇贼党,是人人得而诛之的“奸邪”。在夏竦罢政外放这件事情上,何郯发挥了首要作用。 何郯不畏强权和敢言直谏的作风,仁宗是鼓励和欣赏的,因此在庆历年间,何郯也成为中央监察机构中最活跃的御史之一。随后发生的几件事情表明,何郯在仁宗心中分量十足。 何郯曾多次向仁宗表示,父母年老,想回成都探亲。庆历八年(1048)十二月二十四日,何郯得到一个回四川出差的机会,奉命担任“利州路体量安抚使”。事实上,作为四川人,去四川做巡视工作,本身就是一种荣誉。利州路的治所虽然在兴元府,但下属的剑州、阆州等地已在四川盆地腹地,离成都不远了。仁宗答应何郯,他去利州路公干的时候,可以找时间回趟家看看父母,显示出对臣子的体贴。不过,何郯这回担任利州路体量安抚使,《续资治通鉴长编》中说“不知体量何事”,看来在正式的文件中,没有写明他此行的任务是什么。 事实上,有小道消息显示,何郯当时圣眷正隆,深得仁宗信任,经常有机会参与仁宗交代的一些秘密任务。《邵氏闻见录》中讲了一个很离奇的故事,说庆历年间文彦博在成都做知府的时候(实际上做的是知州,当时成都还是益州,尚未升府),还不到四十岁,少年得志,但不够稳重。成都盛行娱乐之风,文彦博就被带坏了,他经常举办宴会,聚集一群人吃吃喝喝。这就传出了他有所密谋的谣言,连仁宗都知道了。 仁宗果然是一个没有什么定力的人,他听到这些关于文彦博的谣言后,开始担心起来。这时正好何郯来倾诉对父母的思念之情,打算请假回一趟家。仁宗当即同意,并私下交代何郯,让他趁机暗中调查一下文彦博,看看传闻所说之事是否属实。 没想到的是,何郯这一去,就被文彦博带进了花丛中。何郯到四川后,和成都的一个官妓整了一出才子佳人的狗血剧,还跟文彦博成了酒肉朋友,天天喝得烂醉如泥。何郯还朝之后,给文彦博说了不少好话,成功地化解了仁宗对文彦博的信任危机。这个故事看起来相当传奇,难免让人怀疑其真实性。但检核别的史料,发现很多关键细节竟然完全对得上(也有一些小细节对不上,比如文彦博这时刚过四十岁,不是不满四十岁,但在官场中仍属难得的少年得志了),不像是编出来的。 首先,文彦博确实在庆历年间做过益州知州,跟何郯做御史的时间完全吻合。庆历四年(1044)十二月,文彦博被仁宗从秦州调往四川,接替蒋堂任益州知州。其次,庆历七年(1047)正月,有人正好在奏疏中提到,那段时间因为何郯告假回家,朝中御史的工作有点缺人手。因此,《邵氏闻见录》中所说的何郯因为请假回家探亲,被仁宗暗中派去调查文彦博,就和史料完全对上了。再次,何郯回朝后不久,庆历七年三月,文彦博被仁宗召回京城,出任参知政事,进入王朝权力的核心圈,从此平步青云。次年(1048)闰正月,就在庆历宫变发生的前几天,文彦博因带兵平定贝州王则之乱之功,由参知政事加行礼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集贤殿大学士,成功登上了宰相之位。 在庆历末年调查文彦博的谣言事件中,何郯可算是“天选之子”,他不但获得了仁宗的信任,更是成功站到了未来宰相的队伍里,在皇帝和宰相那里都成了很有分量的人。 皇祐二年(1050)八月,已经在京城当了将近十年御史的何郯向仁宗表示,自己离家多年,现在母亲年纪大了,亟需他回去养老送终,请求仁宗允许他辞官还乡。仁宗竟然打破了多年来不允许四川人在原籍所在路任职的禁令,授予他“吏部员外郎、直龙图阁、知汉州”的职位。汉州不但与益州同属一路,而且离成都很近,足见仁宗对何郯的照顾。两年后,当甲午再乱谣言兴起的时候,在汉州任知州的何郯,自然成为仁宗心目中应付即将到来的四川乱局的不二人选。 何郯在皇祐二年年底到三年年初到任之后,史籍上暂时就没有了关于他的故事。梓州没有因为甲午再乱的谣言而发生任何动乱或事变,所以无事可记。史籍中再次出现何郯的名字,已是甲午年行将结束的时候了。 至和元年(1054)十一月,何郯接到朝廷通知,让他任满之后再干一届梓州知州。可见,仁宗认为何郯在这个任期干得很不错,而且甲午再乱的谣言危机还没有完全解除,于是让他继续留任一届。在这期间,何郯的贴职已经由直龙图阁升为集贤殿修撰,又晋级为龙图阁待制,实现了三级跳,可见他在梓州的政绩得到了朝廷的充分肯定。 通过现有的史料我们可以发现,仁宗在甲午再乱谣言兴起之后,差不多提前了一年多进行人事布局,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变乱局面。其中西川的重镇益州和东川的重镇梓州,是仁宗最为关注的两个地方。特别是益州,比梓州的地位更高,牵涉更大,在谣言危机爆发后,仁宗和宰相们商量解决谣言危机的重点也是放在益州知州的人选上。 宋代前期地方长官的任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堂除”,即由政事堂直接任命,其对象主要是级别比较高的官员;另外一种是非堂除的形式,即由主管组织人事考察和任命的相关部门负责,其对象主要是一些级别比较低的官员。在神宗元丰改革以前,这件事情主要由审官院负责。 益州在宋初为成都府,太宗淳化五年(994),因爆发王小波、李顺起义而被降格为益州,直到嘉祐四年(1059)才恢复成都府建制。虽然淳化五年以后成都的行政级别由“府”下降为“州”,但成都的地位摆在那里,改个名称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它仍然是西南重镇,号为大藩府。神宗时确定地方官的职田待遇,有一份诏书中列出全国的大藩府十四处,分别是:东京开封府、西京洛阳府、南京应天府、京兆府(治今陕西西安)、成都府、太原府、荆南府(治今湖北荆州)、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延州(治今陕西延安)、秦州(治今甘肃天水)、扬州、杭州、潭州(治今湖南长沙)、广州。 宋人提起益州,每每会说:“维益部一都之会,据坤隅千里之疆。”这句话突出了益州作为西南地区政治、军事、经济中心的地位。“一都之会”意味着无论是文化、商业还是政治,益州都是无可置疑的中心。“坤隅”是西南方向的代称,“千里之疆”则强调了其地域的辽阔。“据坤隅千里之疆”,彰显了益州军事地理上的重要性。 此外,“蜀控西面,益为大藩”的说法在当时也非常流行,这句话点明了蜀地是朝廷掌控西部地区的主要支柱,益州是西南地区的门户和屏障。另外,提到益州,还有“庸殿一都之会,专钤两道之兵”的说法,直接点出了益州在军事上的重要地位。总之,当时关于益州的一些说法,体现出对其地理位置、政治地位及军事重要性的高度认可。 当然,益州更是四川人心目中独一无二的存在,“成都省”这个“梗”并不是现在才有的。何郯曾赋诗盛赞益州,他说:“益为藩捍西南隅,物众地大称名都。”这两句诗不仅赞美了益州是西南地区最重要的政治军事屏障,还宣扬了它物产丰富、地域广大的特点,并强调了它作为全国性知名大都会的声誉。 当时,隐居青城山的著名诗人张俞也常常对家乡益州的官员们讲:“蜀地大人众,统兵治民,控制戎夷,跨带万里。天下之陆海,国家之外府。”今天人们常常开玩笑说,成都就是四川,四川就是成都。但在张俞的口中,蜀地就是益州,益州就是蜀地,却是一本正经的话。 益州地方当局不仅要负责治理本地民众,还要统帅驻蜀禁军,控驭边疆少数民族部落,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与边疆安全。而且益州还以其强劲的经济实力,成为当时朝廷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 由于益州的地位举足轻重,来益州当知州的人一般都带有较高级别的“官”与“职”,多数以右谏议大夫的“本官”或枢密直学士的“贴职”来到益州主持大局。皇祐四年(1052)十二月之前,北宋的三十六任益州知州中,有十一任官拜右谏议大夫,十三任职带枢密直学士。 宋代官制是让现代人非常头疼的一套叠床架屋的复式组合系统,学名叫作“官职差遣制度”。“官”在宋代通常是指官员的品级和俸禄标准,通常称为“本官”。本官的官名,往往来源于唐代的职事官名称,如六部的尚书、侍郎等,但这些部门早已虚化,没有实际的活儿可干。比如吏部尚书并不管吏部的事,也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本官代表着官员的身份和地位,官员级别的变动往往是通过调整其本官的品级来实现的。 “职”是指官员所兼任的贴职,如馆阁学士之类。这些职名往往象征着官员的学术文化水平,是士大夫的一种荣誉。贴职并不直接涉及具体的职能事权,而是更多地体现了朝廷对官员学识和能力的认可。简单来说,本官与贴职实际上都是比较虚的东西,虽然也有含权量,但与官员实际的职务和权力关系不大。 真正决定一个官员的实际职务和权力大小的是差遣。这是宋代官制中最为关键的部分,也是整个中国历史上最特殊的官制形态。差遣才是官员实际担任的具体职务。这些差遣职务通常与实际的政务处理、地方治理或军事指挥等事权直接相关。 理解了宋代的官职差遣制度,我们再来看益州知州的任职资格就好懂了。担任益州知州的最低本官是右谏议大夫,官品为正四品,这是宋代官员担任高级职位的一个门槛级官位。按当时的惯例,担任同知枢密院事、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这些差遣的本官最低要求就是左、右谏议大夫。如果要提拔某人为执政,而他的本官又没有达到的话,皇帝一定会下旨,把他的本官提升到左、右谏议大夫及以上。 而出任益州知州的最低贴职要求是枢密直学士。枢密直学士这一职名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五代的后唐。当时从群臣中选择精于政术文学的人充任枢密直学士,随时为皇帝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因此也有机会参与军国大事。宋初太祖的亲信赵普,在宋朝刚开国的那段时间,因为官场资历不够,就曾用枢密直学士的身份暂时过渡。后来,枢密直学士逐渐变成文官的一种荣誉加衔,没有具体的职责了。 宋代最受好评的益州知州张詠曾经自豪地说,他以工部侍郎的本官和枢密直学士的贴职出任益州知州,是“况列卿带职之资,属为郡揔戎之美”。拥有“列卿”级的本官,兼以象征特殊荣誉的职名,放到官场中,这是一个相当值得炫耀的资历。 益州知州不仅负责治理地方,还肩负着统领驻蜀禁军、维护边疆安全的重任,非一般普通地方的知州所能比。所以益州知州的人选,按理说,由宰相们商量好再向皇帝建议即可,但在这次甲午再乱谣言的危急时刻,却是仁宗亲自与宰相庞籍商量,足见重视。而皇祐四年(1052)十二月初六正式任命程戡时,将他的贴职从枢密直学士提升为端明殿学士,就更显示出朝廷的郑重态度了。 一般来说,端明殿学士乃是宋代待文学之士的殊荣,是仅次于给执政级官员卸任后所加的资政殿学士、观文殿学士的又一重要职名,其地位也是相当尊崇的。 但端明殿学士在宋代的情况比较复杂。五代后唐明宗李嗣源因为不识字,无法直接阅看大臣们的奏疏,于是相关文件只能由枢密使安重诲读给他听,明宗听后再口授处理意见。但安重诲的文化水平也不高,碰到一些舞文弄墨的奏疏,他也是一头雾水,弄不懂在说什么。天成元年(926),有人提议仿照唐代为皇帝设立“侍读”的先例,创设一个专门为皇帝处理文书政令、提供文字上的辅助工作的职位,由于当时宫中的端明殿是皇帝宴见儒臣的地方,于是新创设的这个职位就叫端明殿学士。这个职位相当于皇帝的专职文秘,由当时的翰林学士冯道等人充任,含权量超高。本来规定端明殿学士地位在翰林学士之下,结果没多久,到天成二年(927),就明令规定其地位在翰林学士之上了,并且规定,端明殿学士只能在翰林学士中选拔,可见其地位越来越高。 北宋建立后,沿用了端明殿学士的名称,但其作为皇帝专职文秘的职权逐渐虚化,从实质上的“差遣”,变成了高级文臣的“贴职”。太平兴国五年(980),宋太宗将端明殿学士改名为文明殿学士,端明殿学士这一职名不再给任何官员使用。直到明道二年(1033),仁宗又恢复端明殿学士的职名。 宋神宗以后,端明殿学士成为执政级高官去职后所享的荣誉职名,南宋以后,更是成为枢密院中资历较低的副长官“签书枢密院事”的必带职名。不过,皇祐四年十二月仁宗提拔程戡为端明殿学士的时候,这一职名的含金量还没有后来那么高,但也比程戡之前的枢密直学士地位要高得多,足见仁宗对他的优待。 其实,如果要比权位大小的话,北宋的第一任成都知府应该是整个北宋成都地方长官中无与伦比的存在。乾德三年(965)二月,后蜀政权刚刚覆亡,太祖即下诏任命时任参知政事的吕余庆权知成都府。吕余庆以现任副宰相的身份出任成都知府,纯粹是因为宋朝刚刚拿下四川,局势不稳,需要重臣前来稳定局面。吕余庆不但是副宰相,还是太祖的心腹旧僚,派他来四川,才镇得住刚刚灭掉后蜀的那帮骄兵悍将。 宋代前期,因为四川经常出现各种危机局面,益州知州或成都知府的任命,偶尔也会有皇帝出面干预的情况。比如淳化五年(994)九月,因为王小波、李顺起义迟迟不能平定,太宗想到工部尚书辛仲甫向来以仁爱、诚信著称,打算让他带病前往成都主持工作。这时,正好辛仲甫病情加重,无法成行。辛仲甫也上书请求告老还乡,太宗只得授予他太子少保的头衔退休。 这时,太宗想起先前参知政事苏易简曾推荐枢密直学士、虞部郎中张詠,说他是个难得的地方治理人才,可以让他去解决四川的难题,于是下诏让张詠出任益州知州。张詠临行前,太宗召见了他,表示要把稳定四川的重任交给他。太宗对张詠说:“四川遭遇大乱之后民不聊生,你去了以后,可以行使‘便宜行事’的特权。”这一谈话后来又以诏令的形式正式发布,“西川经贼后,民颇伤残,不聊生。卿去到后,可便宜行事”。 这个便宜行事的特权,在宋代是只有成都地方长官才拥有的极为特殊和重大的权力。所谓便宜行事,是说成都地方长官可以在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在皇帝的诏令和朝廷的条例之外,自行决定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用做。一般来说,益州知州在拥有便宜行事之权后,大事还是需要向朝廷汇报、听候中央决断的,小事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先行处置再上报朝廷备案,即所谓的“先行后奏”。 当然,地方官有先行后奏的权力,也就意味着他们在地方上拥有了生杀予夺的大权。直到皇祐二年(1050),益州知州都可以在境内任意抓人、关人、杀人,以至舆论感叹,朝廷在特殊时期授予益州地方长官随机应变的权力,被许多官员滥用以树立威名,所谓“益州自李顺、王均再乱,人心易摇,守臣得便宜从事,多擅杀以为威”。 益州知州(成都知府)获得的这种便宜行事特权,后来并没有因为王小波、李顺起义的平定和张詠的离去而结束,而是长期延续下去了。成都地方长官的这个便宜行事之权,权力之大,持续时间之长,在宋代可谓独一无二。 宋代在某些特殊时期,为了快速稳定局势,会给一些地方官短期的或临时的便宜行事之权,但一般随着紧急状态的结束或者官员的调离,这种便宜行事之权也就自动废止。可是成都地方长官的便宜行事之权,却没有特定时间和特别人事的限制,得以长期保留下来。前文提到的蜀人何郯曾经为益州州学的圣训堂写过一首诗,感叹成都地方官的权力之大。他在诗中说:“益为藩捍西南隅,物众地大称名都。择守来颁兹土政,治人颇与他邦殊。差跌一有戾条教,便宜皆得行黥诛。” 熙宁三年(1070),龙图阁直学士吴中复出任成都知府,蜀人文同为他送行,也写诗强调过成都知府的便宜行事之权。他在诗里慨叹说:“国初已来治蜀者,处置尽自乖崖公。当时奏使便宜敇,不与天下州府同。”尽管朝廷刚刚在前一年,才正式发文取消了成都地方长官的便宜行事之权,但这个持续了将近八十年的特殊权力,已成为时人特别是四川人挥之不去的记忆。 便宜行事,使得成都地方长官的权力体验感大大提升,自然也会滋生一些负面问题。熙宁二年(1069)取消这一特权的理由就是,成都地方长官行使便宜之权一直比较随意,有很多案件的处理结果都是不恰当的。甚至有的年龄不到十五岁、犯下的罪行极其轻微的罪犯,会先被刺字,定罪发配,等到他们长大后再送到流放的地方。这纯粹是一种恶政,不值得保留。 除了太祖、太宗干预过益州知州的任命以外,真宗也曾经亲自考虑过益州知州的人选。 咸平六年(1003)四月,益州知州空缺,宰相们聚集在一起议论新任知州的人选,都觉得一时之间找不出合适的人。这时,真宗想到正在永兴军任职的张詠,之前在益州时,他“为政明肃,勤于安集”,于是决定让他再次前去益州当知州,这才促成了张詠第二次主政益州。真宗之所以亲自出面安排,是因为张詠前不久才从益州离任,这么短的时间内让他再去益州,似乎有点不近人情。 这个情况跟皇祐四年(1052)十二月初六日程戡的任命非常相似,因为程戡也是刚在庆历七年(1047)左右才被派去益州当过一任知州。按理说,仁宗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又让程戡去益州任职。不过,像这种特殊情况,皇帝都会亲自出面安抚相关的大臣。 比如景德三年(1006),宰相们商量之后,一致认为任中正是最合适的益州知州人选,但大家考虑到任中正之前已经在梓州当过一任知州,又刚刚从契丹出使回来,现在又要他入蜀任职,如此东西南北地千里来回,实在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怕他嫌益州路远,不愿意去。真宗知道后,让宰相们把任中正叫来,亲自征求他的意见。任中正当即表态愿意去,并斩钉截铁地说:“益州是很重要的地方,国家需要我去效力,那是我的荣幸,岂敢不竭尽所能以报朝廷的厚意。” 真宗听后,非常满意他这种一心为国的干劲儿,立即下诏擢拜任中正为枢密直学士、工部郎中、知益州。 跟皇祐四年(1052)十二月初六日程戡的任命情况最相似的,是天圣八年(1030)十月二十三日韩亿的益州知州任命。前文已经讲过,当时观测天象的人说,益州将会有灾祸出现,不仅会发生饥荒,还可能会有兵变。这个谣言到处疯传,仁宗和太后为此忧心忡忡,于是让宰相们推选可以镇抚四川的人才,最后大家都认为韩亿是最合适的人选。 临行前,仁宗找韩亿谈话,把四川可能会有大乱的谣言跟韩亿交底。韩亿听后叩头说:“陛下把镇守一方的重任交给我,我虽然不才,但一定会不辱使命,请陛下不要为四川的安危担忧。” 据《宋史》本传记载,韩亿到益州后,四川真的发生了大旱灾,造成当年粮食歉收。本来按当时的惯例,益州当局可以每年拿出储备粮六万石出来“振粜贫民”。韩亿发现这次灾情严重,决定破例将救济粮的数量加倍,不等朝廷批复,就将粮食发放给了灾民。同时,他还趁这个机会招募人手疏浚九升江口,增加了数千顷的民田灌溉面积。 两年后韩亿任期已满,仁宗和临朝听政的刘太后都认为,谣传中的四川将有饥荒真的成了现实,但最后没有发生兵乱,是因为韩亿成功安抚了人心,得到当地军民拥护。四川在灾年得以保持稳定,韩亿功不可没。 张方平在给韩亿写的墓志铭里说,仁宗和刘太后听说韩亿在四川安抚民心,干得非常漂亮,于是召他回朝升任参知政事。这时,有一位宰相却趁机使坏,不愿让韩亿升官,便假装体贴地向皇上禀告说:“益州地处偏远,需要等到有人接替韩亿后,他才能回朝。”因此,仁宗暂缓了对韩亿的任命。趁着这个空当,宰相援引自己的亲信替补了参知政事的位子。等韩亿回朝之后,已经没有执政的职位给他了。不久之后,仁宗改任韩亿为御史台的长官——御史中丞。 这件事情发生在景祐元年(1034)前后,当时的宰相是吕夷简和李迪,从行事风格来看,张方平所说的这个玩弄权术、挤掉韩亿执政之位的宰相,可能就是吕夷简。韩亿虽然未能成功升任参知政事,但这件事情表明,在仁宗看来,去益州解决谣传中的乱局之后,是完全有资格被提拔为执政级高官的。当然,以韩亿的水平,成为执政也是早晚的事。在御史中丞任上不满一年,景祐二年(1035)二月,韩亿就升任同知枢密院事,并在景祐四年(1037)四月从同知枢密院事晋升为参知政事。真正的人才是压制不住的。 这样看来,仁宗在皇祐四年(1052)十二月选择程戡前去益州应对谣传中来年的大乱时,决定许诺程戡将来回朝之后可以进入“二府”、位列执政,其实是有先例可循的。从益州知州转升参知政事,并不算出格之举,这也是为什么庞籍会说“陛下让臣去讲不合适,但陛下自己去讲是可以的”这样的话了。庞籍并不反对仁宗的这个安排,他只是反对仁宗这一操作方式。 然而,实际情况远没有这么简单。在唐代,西川节度使常常出将入相,唐宪宗初年任西川节度使的高崇文就说过,“西川乃宰相回翔之地”,宋人诗中也有“西南每往临藩屏,前后多归入庙堂”之语,加上天圣十年(1032)前后韩亿任满还朝时太后和皇帝都打算让他进入“二府”担任执政的先例,从成都回朝成为执政级高官看似并没有多特殊。但如果仔细考察程戡之前近九十年的益州知州迁转情况的话,就能够看出,为官益州早已今非昔比。非但益州不像唐代那样是宰相回翔之地,就算是某些宋人诗文中认为的这是进“二府”、入庙堂的门径的想法也并非是准确的事实。 自乾德三年(965)吕余庆知成都府开始,至皇祐四年(1052)十二月仁宗对程戡作出任满回朝后可以当执政的许愿为止,益州知州(成都知府)总共换了三十六任。其中张詠和雷有终二人曾经两度出任益州知州,故而近九十年间,成都的地方长官实际是三十四人。 在三十四人中,有十四人后来的确曾出任“二府”大臣,占总数的41%,位至宰相的有吕端、王曙、文彦博,当上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的有田况、王鬷,此外还有九人,或做过参知政事,或当过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等执政级高官。乍看起来,成都地方长官的仕途前景是非常乐观的,仁宗对程戡“召公执政”的话很合理,其实不然。 仔细考察可以发现,前述所说十四位入“二府”的益州知州(成都知府)当中,仅有三人是从益州任上直接迁转进入“二府”的,即景祐四年(1037)的王鬷、庆历元年(1041)的任中师和庆历七年(1047)的文彦博,这个比例已经不到成都地方长官总数的10%了,不足以证明宋人那些从成都还朝之后“前后多归入庙堂”的浮夸说辞。可以说,尽管知益州还朝入“二府”并非没有先例,但也绝非迁转的成例,如此看来,仁宗对程戡许以执政之位,就绝非正常升官次序,而是带有奖赏性质的超擢了。 事实上,即使至和元年(1054)七月程戡从益州任满回朝就任参知政事,这仍然不是什么官场惯例。程戡之后的张方平才是真正意义上彻底解决甲午再乱谣言的首要功臣,但他回朝后也只是当上了三司使。三司使主管全国的财政工作,是要害部门,号称“计相”,但权力和地位还是比参知政事、枢密副使低。张方平以后,益州知州仕途的天花板,基本上就是三司使。 张方平的继任者彭思永,因为资历较低,嘉祐二年(1057)任满后只迁转为三司的户部副使,连三司使都没有捞到。之后的宋祁,在嘉祐四年(1059)任满后,朝廷本来是想提拔他做三司使的,但因为时任御史中丞的包拯坚决反对,仁宗只好中止了这一任命,随后,宋祁以差不多平级调任的方式到郑州当知州去了。直到嘉祐八年(1063)吕公弼任满还朝,成都地方长官才再次得以在还朝之后当上三司使。 这期间,最惨的是在益州政绩最好的赵抃。他在嘉祐四年(1059)任满还朝后,只当了个七品的右司谏。治平四年(1067),他二任成都知府还朝后,被新即位的宋神宗任命为知谏院。大臣们纷纷为赵抃打抱不平,说:“历来的人事惯例,近臣从成都任满还朝后,都会得到重用,给的一定是‘省府’高官,不可能让他当谏官啊!” 宋人所谓“省府”,指的是三司使和开封府,说明程戡之后,益州知州还朝后应该升任三司使已是群臣的共识。对于这一安排,神宗强行解释说:“朕想发挥他敢于说话的优势才这样安排,如果真想重用一个人,让他当谏官还是当执政不是什么关键的问题。”显然,神宗也觉得自己这个安排是不合常规的,有些理亏。 但惯例归惯例,赵抃之后的成都知府,回朝后能直接当上三司使的也不多见,大臣们以为的“必更省府”的惯例,是当不得真的。事实上,程戡以后,一直到北宋灭亡,差不多七十多年的时间里,只有冯京(1021-1094)在熙宁九年(1076)十月任满还朝后被立即提拔为知枢密院事,算是成功进入“二府”,此外再无一人能拥有这样理想的仕途前景了。而冯京之所以能有此殊遇,其实也跟成都知府的任职经历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他早在熙宁三年(1070)就已经当过参知政事和枢密副使了。 这样梳理下来,原来皇祐四年(1052)十二月仁宗对程戡作出任满回朝后可以当执政的许愿,虽然不算空前,但绝对是绝后的一项极为特殊的礼遇。 事实上,仁宗把宝差不多全押在益州,押在程戡身上,也有制度上不得已的苦衷。宋代大部分地方官,特别是像四川除益州和梓州以外的地方官,大部分资历都不深,很多人本官都在六品以下,大部分时候连贴职都没有。他们的人事选拔和管理的工作主要归审官院负责。审官院给中下级官员分配工作,评估六品及以下官员在朝廷里的表现,然后根据他们的表现给他们排序,同时列出他们的官职和俸禄等级。之后,审官院会根据他们的表现和职级,提出一个与之相匹配的内、外职务任命方案。这就造成了四川除益州和梓州外,其他几十个州的知州政治地位和综合素质都比较差。 事实上,在那个年代,大多数的官员对于前往四川任职都持有抵触情绪,接到任命后,他们总是有意拖延启程的时间,满心期待能够通过各种关系请托来更改任命。朝廷也无可奈何,只得明文规定赴任的期限,并严厉警告那些违抗诏命故意拖延不去赴任的官员,一旦被发现,他们将受到严厉的惩处。 为此,在大中祥符七年(1014)三月,朝廷下令,严格要求各地官员在接到调任通知后,除了驿程所需的时间不算入赴任的时间以外,其他时间都要严格计入。如果在赴任途中生了病,每到一地,当地都必须派官员前去检查,给予凭据,等调任者到达任所之时,由本地长官和相关办事人员进行检验核问。 如果发现官员有欺骗行为且拖延赴任满一百天的,取消他们的上任资格,并上报朝廷,同时,涉事官员一律按违抗圣旨的罪名论罪。接到偏远地区职位的调令后,找借口不按时去赴任的,也依照本条法令加以惩处。此外,监军、巡检、监当使臣等职位,给予一个月的时间准备行装,但因事情紧急而需要快速前往者不在此限。可见,为了确保官员们能够按时履职,宋朝政府设置了严格的规定,可谓煞费苦心。 天圣五年(1027),朝廷又针对前往像四川这样的边远地区任职的官员补充了延迟惩罚条款:所有拟任川峡、广南、福建路的幕职州县官,除了相应的程限以外,违反规定,一年以上不到任者,不论有什么事情或原因,他们候任的职位都会被朝廷收回。 这就意味着他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再无实缺的职位可以去上任了。从如此严厉的新规来看,当时恐怕有很多官员嫌弃四川、两广以及福建这三个偏远地区,常常找各种借口不去赴任或拖延时间,从一年的处罚时限来看,当时拖半年以上不去赴任的应该大有人在。 此外,还有一种变相抗拒任命的方法,就是按照规定时间去上任,但上任之后千方百计地想办法早点离开。因此就有一种现象在官场中悄然滋生,那就是官员们故意闹不和,或明或暗地做出相互争斗的样子,这种情况在四川尤为普遍。朝廷为了维护四川政局的稳定,不得不将这些闹纠纷的官员调离四川,这就正中这些官员的下怀。 其中的隐情,很快就被眼尖的皇帝发现。咸平五年(1002)八月,真宗下诏警告,他已知道川峡等地有的官员使臣相互之间故意闹矛盾,以此达到提前被替换的目的。从今以后,再有人敢这样做,必定会进行处罚,以后让他们去更偏远的地方任职。 官员们更倾向于在条件优越、资源丰富的地区任职,不愿意到艰苦的偏远地区,这是人之常情,就算用行政命令迫使他们就范,这种状况其实也很难得到真正的改善。这就造成了四川地方政治的一个重大问题,即官僚队伍整体状况堪忧。 自宋初开始,四川便成为一批批贬谪官员的归宿。他们当中不乏因腐败问题而被贬至此的贪官污吏,在这帮官员的管治之下,四川各地州县老百姓的日子就如同被阴霾笼罩一样,长期暗无天日。 这一问题早在太宗的时候就引起了朝中有识之士的注意。太宗晚期官至参知政事的王化基(944-1010)曾经“吐槽”过这种情况,他说:“那些犯了罪的人,大多数都不是善良之辈,他们有的贪婪残暴,有的凶狠邪恶,如果他们成为远离朝廷的地方官员,是很危险的。他们如果秉性不改,恣意妄为,欺压边远地区的百姓,百姓就会受苦。而且天高皇帝远,百姓们还无处申诉。这完全违背了朝廷安抚百姓、怀柔远方的基本方针。希望从今以后,凡是犯了罪的人,不允许他们担任四川、广南等地的地方官。” 然而,宋廷并未重视此事,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仍将这些人贬官到像四川这样的偏远地区。天禧三年(1019)九月,司勋员外郎梁象向朝廷反映了这个非常糟糕的惯例。他说:“四川地区的幕职州县官,大多数是因为贪赃枉法而被贬谪的人,他们到了新的岗位后,一般不会收敛,而是变本加厉地搞腐败。请求朝廷自今以后,凡是因为贪污而被贬谪的官员,不要再委派他们到四川地区为官,只让他们去两广的远恶军州为官。” 真宗也觉得,把贪官贬去管理偏远地区的做法确实是一项弊政,决定进行调整。不过对梁象把贪官都发配到两广地区的建议,真宗感叹说:“两广人民有什么错?他们也是朕的子民啊,为什么要遭这种罪呢,而且这也不是让坏人自新之道啊!”看来还是真宗觉悟高啊!他下诏规定:“从今以后,因为贪污被定罪贬谪去往两广和四川担任幕职州县官的官员,各路转运使要随时监察其情况,如果有再犯贪污罪的,今后永不录用。” 事实上,真宗的这项新政,仍然是打算把贪官贬去管理四川和两广这些偏远地方,只不过要求当地监察机构加强对这些贪官的监管,并且用如敢再犯永不录用这样的规定来警告他们罢了,这也是真宗所强调的要给坏人自新之道的意思。 真正从制度上对这个弊政进行重大改革的是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闰六月,仁宗下诏给审官院,要求从今以后,不得选派曾经犯过贪污罪的官员去四川和两广地区担任知县。庆历七年(1047)六月,仁宗再次下诏给审官院,要求在选派益州路、利州路、梓州路这三路的知州时,事先查验候选官员的犯罪记录,曾经犯过事的不得选派。但这个新规只保证了四川中的三川不受贪官荼毒,地方更加偏远、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更低的夔州路不在此禁约的规定之内。 仁宗中期的这两次调整,针对的主要是四川地方官中的州县主官——知州和知县,而大量的幕职州县官一仍其旧。因此,四川各地的基层治理情况相当不容乐观。大约在仁宗末年,阆中人鲜于侁(1018-1087)被派到绵州做通判,他到绵州后发现,这里远离四川的政治中心,法纪在这里基本就是摆设。官吏们贪污受贿,甚至强迫当地的士兵提供薪炭和饲料,还有通过强买强卖水果蔬菜来榨取钱财的。这样毫无底线地搞腐败,就算是在贪污成风的宋代也是相当惊人的。 因此,甲午再乱谣言兴起前后的那段时间,四川吏治的整体状况实在不乐观。 从前文提及的那则“埋好财宝逃命去”的事例中,即可窥见一二。郫县谣言甚嚣尘上之际,知县竟然擅离职守,这无疑将当时许多地方官员的丑态展现得淋漓尽致。他们无事则残民以逞,有事则惊慌失措。四川吏治的整体水平不高,这或许正是甲午再乱谣言兴起后,朝廷对四川地区过分担忧的一个重要原因。仁宗深知,只有选派德才兼备的官员,才能稳定四川的局势,避免那里再次出现如孟知祥那样的军阀割据和王小波、李顺之乱那样的动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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