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恐惧

念念远山  作者:罗伯特·麦克法伦

阿尔卑斯的魔法依然充满诱惑,

向上吧,再向上,直到那不幸的行列,

那受哀悼和惦念的人群,又添了名字。

——弗朗西丝·里德利·海弗格尔,1884年[弗朗西丝·里德利·海弗格尔(Frances Ridley Havergal,1836—1879),英国宗教诗人、赞美诗作者。大部分作品在逝世后出版。]


我向上看去。一面布满垂直雪沟的高耸峭壁斜插入渐渐明亮的天空。这就是我们要攀登的路线。顺着石壁向下看,只见它直落六百英尺,角度不曾变缓,坐落到一座弧形小冰川上。冰川的凸面看着很坚硬,陈年金属一样泛着银光,坑坑洼洼,凹痕就是峭壁上掉下的石块砸成的。再往下,冰川直泻一百英尺,表面变成一种凝重的灰色,冰川上部光滑的冰层到这里断成裂隙和团块。看得见底部冰川腹地中,蓝色冰层闪着微光,如果我们掉下去,那里便是葬身之地了。

那天早上我们从营地小屋出发得太晚了,出门时,东边山头的天空已经泛起鱼肚白,这说明当天会很热,也是我们不该晚起的重要原因:暖和的天气会让原本被冰冻紧的岩石松动,也会让冰川里的裂隙张开大口。时间紧迫,我们不用绳索,在地势渐陡的冰川上小跑了超过两英里,姑且相信余寒犹在,雪桥还冻得牢固。最后再奋力爬过一道长长的雪坡——不时调整方向以减缓坡度带来的影响,我们终于到达山肩,即此行登山之路的真正起点。

碎石岩屑是最主要的麻烦,它们是山边堆积的小石子和岩石碎片。登山者有两个理由不喜欢岩屑:其一,向上攀登时,上面的人容易把岩屑带下来,砸到你身上;其二,它让你的每一步都踏不实,若踏上薄薄一层岩屑,碎石和底下的岩石一刮擦,脚就会打滑。

我们在岩壁上持续向上爬了大约三十分钟。岩石状况糟糕,横向碎裂,裂缝密布。如果我想抓住一块石头攀上去,这石头会像抽屉打开一样朝着我被拉出来。有些岩脊边缘还覆着潮湿的积雪,于是越往上,我的手就越湿越冷。登山器械挂在身上,叮叮当当碰上岩石。这响声加上我们的呼吸声和岩石间的刮擦声,就是能听到的所有声音。

这时突然传来一阵喊叫。“碎石头!碎石头!”我听到上面一个女人叫嚷着。回声向下传到我们耳边,我抬起头,想看看是谁在喊。

人处于危险中时,时间不会停止,也不会变慢,一切都和平常一样瞬间发生。只是如果侥幸脱险,事后我们会格外仔细地回想这些危险时刻,于是得以更充分而精确地认识它们。我们是在将它们定格回放。我记得那一刻,眼前的岩脊上有一道水流隐隐流过,还记得我的防水登山服布面上细小的交叉织纹和一朵蜷缩在石堆里的黄色阿尔卑斯山地野花。还有声音——我绷紧身体准备挨砸时,脚下岩屑堆发出嘎吱嘎吱的碎裂声。

一开始只有两块石头从岩壁上弹跳着朝我们落下来,还在空中互相碰撞了一下。接着上空突然热闹起来,好多石块嗡嗡掠过,飞下岩壁,空中满是这样的声音。每块石头撞到岩壁又弹出时,都发出啪嗒声,然后在空中嗡嗡划过,之后再啪嗒一下撞上岩壁。撞击声的间隔一次比一次长,因为石头得到冲量,一次比一次弹得远。

我们上方,两位法国登山者正从两腿间向下张望。原来这两位不小心从岩脊上碰下一块石头,这块石头敲落了其他几块,那几块又敲落了别的,于是突然,一阵大大小小的石块闹哄哄地从岩壁上弹跳着滚落,俩人不由向下望去。他们看不清下面有没有人,因为一块凸出的石檐让他们看不到岩壁全貌。不过似乎不可能有人在下面,那天他们在顶上遇到一段难爬的绳距,便折回来,是第一队下山的。还没有人从他们出发的冰川上穿过,应该也不会有人蠢到在更晚的时候上来。但他们出于登山规范,还是喊出了警示,就像打高尔夫时,哪怕球场是空的,也要喊一声“前面当心”。

石头阵跳跃着朝我落下,而我继续向上望去。在学校时,有一位高我几届的男生教过我,岩崩发生时千万不要朝上看。“为什么呢?因为石头砸到脸上可比砸在头盔上惨多了,”他说,“脸朝里,永远要脸朝里。”在威尔士,他领着我们在马蹄型坡上徒步攀缘了一整天。当大家回到停车场小巴士边,筋疲力尽之时,他则肩上搭着根绳子,在浑浊的暮色里大步走回山里,要攀登到天黑透看不见道为止。一年后,他和朋友死在阿尔卑斯山的一场岩崩里。

我听到登山搭档托比在朝我喊叫,便望过去,他躲在一块悬伸出来的石头下面,倒是安全。我不明白他在喊什么,却紧接着感到沉重的一击,身子被拖着朝背后转去,就好像有人重重扳住我的肩膀,让我转身面对他。这一击不疼,但差点把我从所在的位置拉出去,而那块石头在击中我登山包的盖子之后,弹跳着朝下方远远的蓝色冰隙落去。

接着差不多有十几块石头旋转着从我身边掉落。我再次向上望去,只见有一块径直砸来。我本能地朝后,弓起身子离开岩壁,想护住胸口。“手指怎么办呢?”我心想,“如果砸中,肯定会被砸扁,我就永远下不去了。”就在这时,我听到正前方啪嗒一响,裤子被拽了一下,与此同时,托比大叫了一声。

“没事吧?那块石头刚好从你面前穿过呢!”

原来这块石头从我面前跌落,穿过我弓起身子留出的空当,从两腿间掉了下去,居然没有碰到我,但经过时钩到了我的裤子。

再向上望去时,我看着最后一块,也是最大的一块石头袭来,我刚好在它的坠落线上。它在我上方大约四十英尺处撞上一块岩石,远远跃出去,旋转着抛向空中。我眼睁睁看着它扑下来,越来越大,越来越黑,最后有我脑袋那么大。一声脆响,石头再一次弹到岩壁上,然后横向跳到我左侧,呼啸着从我身边掠过。

我这才发现自己死命抓着面前的岩石,指尖都发白了。我四肢发抖,就快撑不住自己的重量,心跳到了嗓子眼。不过一切都过去了。又一次,我暗暗发誓,再也不来攀登高山了!我朝着托比喊道:“我们下山吧!”

回程时我们小心翼翼地穿过冰川。我依然紧张不安,身体在肾上腺素的作用下还在发抖,每一步都在试探着踩下软雪,不知道下面是不是冰隙。这时山谷里有节奏地回荡起直升机特有的呼呼声。我开始大声唱起电影《全金属外壳》里的直升机之歌——“垃圾工”乐队(the Trashmen)翻唱的《冲浪的鸟》(“Surfin’ Bird”),然后停了下来。“别慌,”我对自己说,“你不是在越南,你在阿尔卑斯山上,不过是上山来找刺激,结果真把自己给吓着罢了。这直升机不是冲你来的。”

还真不是。直升机一路轰鸣着飞越冰川向东而去,朝着齐纳尔罗特罗山[齐纳尔罗特罗山位于瑞士南部,属于阿尔卑斯山脉。]的顶峰飞去,那儿有人遇难了。

***

回到山谷,夜里我久久难以入眠,便起身出了帐篷,小心地踏过地上的支索,到营地四处走走。有些帐篷里亮着手电,衬着黑魆魆的寒冷草地,看去像一个个橘红色的因纽特人圆顶小屋。夜空清朗,高处山坡上倾斜的雪原把月光反射下来,照到山谷里,像日光信号镜[日光信号镜是用于发出求救光信号的镜子,镜子中部圆孔用特殊材料制作,可以将反射的日光对准特定目标。]一般。

我一边走,一边回想白天的一幕幕。傍晚我和托比在一家酒吧里喝了好几杯淡啤酒,庆祝自己逃过一劫。屋子里烟雾缭绕,挤满登山者,他们穿着沉重的塑胶靴子,在桌子和吧台之间噔噔噔地来回走动,高声讲着自己的经历,声音盖过了酒吧的音乐。我们坐在那儿聊着早上的事:如果最后那块大石头没有朝边上弹开,会怎么样?如果我被砸得掉下去了呢?你会拉住我吗?我会把你也拖下去吗?更老练的登山者可能根本不当回事,只是把它归入已经鼓鼓囊囊的“大难不死”文件夹,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前行。我却知道我忘不了。我们也谈到,这番恐惧在事后带来多大的满足。我们还谈到,为了一座高山冒生命危险有多荒唐,但这样的经历中,冒险和随之而来的恐惧又起了怎样的支配作用——这是登山者永恒的话题。

在《阿尔卑斯山之旅》中,德·索绪尔简单提到过阿尔卑斯山上捕捉羚羊的猎人,这群人干的活出了名地危险。他们在冰川上追逐猎物,那里处处有冰隙的威胁;羚羊喜欢在陡坡上出没,猎人从那儿摔下去便会身亡;阿尔卑斯山里瞬息而成的风暴也会要了他们的命。然而,德·索绪尔写道:

让猎人兴奋的恰恰是这重重危险,是交替出现的希望和恐惧,是这些感觉在心中不断搅起的紧张不安,就像这种刺激也会让赌徒、士兵、水手跃跃欲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也正是它驱动着进山的博物学家;在有些方面,他们的一生和捕羚人非常相似。

尽管相隔几个世纪,我依然觉得这一段说得很有道理。正如德·索绪尔所说,冒险自有其奖赏:它让人心中始终保有“不断搅起的紧张不安”。希望,恐惧,再希望,再恐惧——这就是登山运动的基本节奏。在大山里,人往往到快没命的时候才会更使劲地活:我们从来不曾像濒死之时那样,强烈地感到自己活着。

当然,我和德·索绪尔笔下捕羚人的显著区别在于,风险伴随着他们的生计而来,不可选择,而我是自找风险,我将之招来,事实上还为之买单。这就是冒险史上发生的重大变迁。自古以来就有人冒险,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冒险往往另有所图:科学进步、个人荣耀、经济收入。而两个半世纪之前,为了恐惧而恐惧开始变得时髦。人们意识到,恐惧也会带来奖赏,那是一种生理上的兴奋与激动,如今我们把它归于肾上腺素的作用。于是,冒险,即故意诱发恐惧,成了一桩值得去做的事,也开始变为商品。

***

这是一六八八年的夏天,欧洲史上的关键时刻。在鹿特丹,奥兰治的威廉[奥兰治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1650—1702),即威廉三世,接受《权利法案》,确立了英国君主立宪制。]正集结起大批侵略舰船,准备驶向英国,掀起后来为人们所熟知的“光荣革命”。约翰·洛克[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英国哲学家。]那个夏天也在荷兰流亡,思考着怎样处理他的反暴君小册子《政府论》。亚得里亚海沿岸,威尼斯人和奥斯曼土耳其人打着拉锯战。而在意大利北方,一个名叫约翰·丹尼斯(John Dennis)的英国青年(后来他成为有名的剧作家和美学家,并成了亚历山大·蒲柏的揶揄对象)刚翻过阿尔卑斯山,此刻正坐在客栈噼啪作响的炉火边,匆匆给英国一位从未踏足山地的朋友写信。

虽然日后会以写作为生,并因此赢得名声,但眼下丹尼斯苦于该用怎样的语言来表述自己经历的一切。“向你描述罗马或者那不勒斯是容易的,”他写道,“因为你多少见过和它们相似的地方,然而我无法在你眼前竖起一座目光几乎无法企及的山,而且它让攀爬它只为一睹真容的人也疲惫不堪。”丹尼斯遇到了一直困扰着游记作家的问题:在某物和读者见过的任何东西都不相像时,要怎样说它像什么?他起初着重描述山脉的形貌,用当下时兴的各类抱怨反驳人们对山的厌恶,把朋友的注意力引向“悬空的岩石”“悬崖下可怕的深渊”和“咆哮的急流”。

然而,当丹尼斯试着确切描述自己行至一处险境狭路,心中升腾的感受时,文风一变:

毫不夸张地说,我们走在“毁灭”的边缘上,一失足便瞬间形神俱灭。这一切感受在我心中却激起异样的震动,确切地说,是一种欢乐的恐惧,一种惊骇的愉悦,而与此同时我无比满足,我战栗着。

丹尼斯从未料到,自己会发现行走在“边缘上”——离惨死仅一步之遥——竟能带来奇异的快感。没有现成的词语来描述这种感受,他只得运用矛盾修辞法那不甚自然的逻辑,发明创造一个。他诉诸悖论,即赋予每种“震动”相应和相反的情绪,说自己感受到了“欢乐的恐惧”和“惊骇的愉悦”。

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最早说出登山时愉悦与恐惧并存的现代记述之一。这番记录在我们这个习惯了肾上腺素飙斗的时代看来,显得有些过时而古怪。约翰·丹尼斯也许不是第一个发现高山晕眩愉悦之处的人,但正是他和那些同样从广阔的未知世界回来、急于述说新鲜经历的人,奠定了后世对山脉的反应,对高处和恐惧的反应。丹尼斯隐隐悟到的“晕眩中自有快乐”,将在之后三百年里生根开花,滋长蔓延,到了我们的时代,已经演变成对危险一往无前的追逐——人们在身上绑上橡皮带子,从吊车上跳下去;系上绳子,从山崖边跳下去;或者什么也不系,无牵无挂,从飞机上一跃而下。

***

差不多在十八世纪中叶,发生了一件事情,将丹尼斯“恐惧自有乐趣”的认识发扬光大,并确立为正统。学术界提出一个新的学说,革新了人们对荒野风景的看法,以及当时社会对恐惧的态度。这一学说如今继续默默左右着我们与荒野在想象中的关系,左右着我们关于勇敢和恐惧的观念。这个影响深远的学说就是“崇高”(Sublime,一个意为“高尚”“高雅”的词),它偏爱混乱、强烈、灾变、硕大无朋、不合规则——换句话说,偏爱在审美趣味上和前一时代的新古典主义恰恰相反的东西。这番动荡中涌现出一股对各类蛮荒风景的热烈的思慕,一度特别以英国人为主,他们追捧海洋、冰帽、森林、沙漠,以及最主要的——山脉。

一七五七年,前途无量的爱尔兰青年埃德蒙·伯克出版了一部著作。这本书篇幅短而名字长:《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主旨是解释他所谓“可怕的事物”在人心中唤起的种种激情。伯克感兴趣的是我们面对如奔涌的瀑布、暗穴、峭壁等事物时的精神反应,它们攫住我们、吓到我们,然而又由于极大、极高、极快、极鲜为人知、极强大、极不同寻常而令人难以理解,我们因而不知怎的又心生愉悦。这就是“崇高”的景象——狂乱、骇人、难以控制,用伯克的话说,它让观察者又欢欣又惊恐,并沉醉其中。相形之下,“美”则是由看上去规则、比例协调、可以预见的东西产生的。因此古希腊阿提卡雕塑是美的,帕台农神庙的均衡比例也是美的,而雪崩或者泛滥的河流则是崇高的。用伯克的生理学术语来说,美对身体的“纤维”有放松作用,而崇高会让这些“纤维”绷紧。他写道:

无论何种东西,只要能激起痛苦、危险的念头,也就是说,只要是可怕的、与可怕的事物相关,或者以某种方式与恐怖以类似的方式发挥作用,就可作为崇高的来源,即它激发出心灵所能体验到的最强烈的情感。

伯克论点的核心是,这些崇高的景象导致惊恐,而惊恐是一种激情,他写道:“当它不那么迫近时,总会产生乐趣。”(这一点伯克是对的,任何人只要尝过真正的害怕,而且这害怕要持续一阵子,不能转瞬即逝,就会知道它是怎样逼得你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因此,如果一个人正单手挂在悬崖边上,他是不可能欣赏崇高的。然而如果你离一道瀑布或悬崖非常近,近到想象得出自毁的情形,你就能感到崇高在心中奔腾。能联想到危害,却知道不会真的被伤害,正是这种状态产生出愉快的恐惧:不可能发生的事佯装出很可能发生的样子。英国医生、哲学家戴维·哈特利(David Hartley)在一七四九年的文章里一针见血:“如果景色里有一部分是悬崖、瀑布、雪山等,就会让人产生害怕惊恐的念头,这念头逐渐加强,让其他想法也活跃起来,然后渐渐转为愉快,因为想到自己很安全,不会经受痛苦。”

伯克的专著写得高明,约翰·丹尼斯七十年前绞尽脑汁想表达清楚的朦胧感受,被伯克赋予了文字的形式和学识上的尊重。一旦伯克为崇高编好码——他提供了一整套整个知识阶层都可以援用的词汇和观念,这个概念便很快渗透到更广泛的想象之中。《哲学探讨》问世之后,凡森林都黑暗阴郁,凡山峰必冰封雄伟。某些形容词,像“崇高的”“庄严的”“令人敬畏的”,渐渐与“山脉”“海洋”“峡谷”这些名词密不可分。全欧洲的哲学家和美学家都向崇高问题投去大量关注,而它作为一个概念,开始一如其推崇的那般杂乱而放肆地四处蔓延,爬过古典美学整整齐齐的隔墙。

“崇高”这一概念并非伯克首创,公元三世纪,古希腊修辞学家朗吉努斯(Longinus)在专著《论崇高》(Peri Hupsous)中提出这一概念。之后布瓦洛[布瓦洛(Nicolas Boileau-Despreaux,1636—1711),法国诗人、文艺理论家。]在一六七四年将该书译成法语,重新激发了人们对崇高的兴趣。然而朗吉努斯和继承他思想的知识阶层将崇高作为文学效果来关注,考虑的是语言如何显得高尚、宏大或鼓舞人心,而非风景地貌如何做到这些。伯克做的,则是将这存在已久的对崇高的关注,引向十八世纪最新体验到的乐趣:自然风景。他这本著名的小册子为看待和欣赏旷野提供了一副新的透镜。从前的惊叹之情面目含糊,乏味单调,伯克为它找到了实实在在的栖息之地(海洋、沙漠、山脉、冰帽),还给它起了名字(“崇高”)。

“崇高”在十八世纪风行一时,不仅改变了人们看待和描写风景的方式,也改变了他们在其间的行为方式。从前人们对荒野避之不及,如今却主动找上门,把它当作体验强烈情感的场所,在那里你可以暂时仓皇失措,或者获得危险临头的幻觉。“要让我受到惊吓,身边必须得有急流、岩石、松树、枯死的森林、山峰、上山下坡的崎岖小路和悬崖。”让-雅克·卢梭在一七八五年说,“我喜欢崎岖陡峭之地,这件事的奇特之处在于,它们让我晕眩,但只要我身处安全的地方,就会非常享受这种晕眩。”法国作家雅克·康布里(Jacques Cambry)则总要等猛烈的海上风暴吹到布雷顿海岸后才站上海边悬崖。“你觉得自己能感受到大地的震动,”他欣喜若狂地写道,“你本能地逃走;所有感官被一种惊人的感觉、被恐惧和一种无法解释的忧虑攫住了。”

“崇高”给了十八世纪观光业一个新动力。越来越多的旅行者在假日里不再去传统的旅游胜地,而是从崖顶游历到冰川,再到火山,一一游览崇高的风景。山川废墟也成了景点,和古代遗迹抢风头。比如十八世纪六七十年代,去维苏威火山的观光客人数大增,他们在那儿不再是恭恭敬敬地俯瞰古迹中的日常生活细节,猜测这个栓子、那个碗在古罗马主妇的寻常日子里做什么用,而是好奇地伸长脖子盯着山峰本身,心中惊叹不已。还有人决定再进一步,离峰顶更近,于是前去攀登。在霞慕尼这个掩映在勃朗峰冰川尖岩之下的小镇上,做登山向导成了赚钱的营生;当地人拖着外地人上山,这些游客渴望通过爬上蒙坦弗特山的观光岬角,体验一番崇高的险境。而在英国,人们同样孜孜追求“崇高”和它那略微温顺的表亲“如画的风景”,拜这些追求者所赐,一批山地风光区,像湖区、北威尔士和苏格兰得以开发。加里东之游(The Caledonian Tour)就特别受欢迎,囊括了景色秀美的海边胜地和苏格兰内陆的粗犷荒野。第一代踏上加里东之游的旅行者中,最著名的有塞缪尔·约翰逊博士,一七七三年他去“苏格兰西部群岛”游历了一番。

***

约翰逊博士身高六英尺,体重大概十六英石[一英石约等于六点三五千克。],这样魁梧的身材本身就可算作崇高。抵达位于苏格兰东北海岸的巴肯前,他已经游览了斯塔法岛上的芬戈尔洞,在平静的海面上划船穿过那儿著名的哥特式拱道。如今他和鲍斯韦尔[詹姆斯·鲍斯韦尔(James Boswell,1740—1795),英国传记作家,塞缪尔·约翰逊传记的作者。]横跨苏格兰,来看巴肯的布勒崖,这也是一处著名的岩石构造。约翰逊本来是想去中国看长城,因此苏格兰一直只是个不尽如人意的替代品。然而,布勒崖还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这样描述它:

这是一片呈竖直管状分布的岩石,一边和高高的海岸相连,另一边陡然升起,超出海面很多。顶上很开阔,从那儿可以看到一湾深色海水经过这圈岩石下部的一道缺口流进洞里。这看上去就像是一口被高墙围起来的大井。

很多来布勒崖的人都满足于从主崖边眺望这片风景,那儿很安全。他们可以安安稳稳地看大海在缺口中咆哮奔涌,看在面海峭壁上筑巢的暴风鹱来回滑翔,捕猎食物。

然而,更大胆的游人中,有一些会禁不住诱惑,沿着岩石拱顶走得更远。那儿并不真的危险。诚然,有些地方岩脊收窄,只有两三英尺宽,脚下也是杂草丛生,崎岖不平,边缘附近还摇摇欲坠;另外,如果朝下看着双脚,可以看到海水在拱顶下涌动,感觉拱顶本身像液体一样在前后摇摆,有可能把你晃出去,抛到水里淹死……但这正是走到那里去的初衷呀:哄骗你的心去想象自己的毁灭。换句话说,布勒崖的岩脊是体验“崇高”的理想之所。

让鲍斯韦尔惊愕的是,约翰逊坚持要从崖顶上穿过去。鲍斯韦尔是拖着脚慢慢挪过去的,并且声称“从那儿挪过来真是可怕”,约翰逊博士却大步流星走了过去,毫不犹豫吃力,就像他对待人生中许多其他事情一样。在高大壮硕的人中,他算非常灵活的了:走路一如行文,对自己的步子成竹在胸。事后约翰逊描述这次崖顶穿行,笔调冷静:

布勒崖的边缘本不宽,如果要穿行而过,看上去就非常窄。冒险往下瞧的人会发现,只要他脚下一滑,定会从这吓人的高处掉下去,要么往一边摔到岩石上,要么朝另一边掉进水里。但是,没有危险的恐惧不过是想象力的一份消遣,是内心主动搅起的不安,而与此伴随的还有愉悦。

约翰逊和约翰·丹尼斯的显著不同在于,约翰逊让自己短暂地受些惊吓,是故意为之。在他和丹尼斯之间相隔的九十年间,在“崇高”概念的影响下,人们已经开始刻意追寻恐惧了。

然而,仅就山峰而言,十八世纪总体上还是远观的世纪。在大多数人看来,山峰主要的魅力不在于踏足那里,而在于隔着一段安全的距离打量它们。大山里充满真实可见的危险——不时有灾难性的岩崩和雪崩、暴风雪,以及悬崖,也因而是体验“崇高”的可靠场所。安处山谷,你可以仰望高耸入云的山峰,想象从峰顶坠落或遭遇雪崩的情形。“在瑞士,我最迷恋的自然奇观就是那令人惊骇的地质构造——阿尔卑斯山。”一位德国旅行者在一七八五年写道,“那里的景色让人心怀敬畏,并且渴望将这令人愉悦的恐怖告诉所有朋友。”珀西·雪莱喜欢炫耀自己童年就见识过阿尔卑斯山上的奇险。“我自小熟悉高山湖泊,”他得意地说,“在悬崖边逗留嬉戏的危险就是我的玩伴;我踩过阿尔卑斯的冰川,住在勃朗峰的眼皮底下。”这全是吹牛——雪莱其实一直与悬崖保持着审慎的距离,但他自称冒险家的愿望表明,人们越来越追捧大胆的冒险行为。

不过,十八世纪的观光客太过热烈地沉湎于山峰,没过多少年,山地风景就差不多过时了。一八一六年,拜伦在法国阿尔卑斯山区避暑,看到某些游客对山峰无动于衷,他大为光火。他在给朋友的一封信中义愤填膺地写道:

在霞慕尼,当着勃朗峰的面——我听到另一个女人——也是英国人——朝同伴喊道——“你见过比这更田园的风光吗?”——就好像这里是海格特或汉普斯特德——要不就是布朗普顿——或者是海斯[海格特(Highgate)、汉普斯特德(Hampstead)、布朗普顿(Brompton)、海斯(Hayes)均为伦敦郊区乡村地区。]。“田园!”她竟然这么说!——岩石——苍松——急流——冰川——云层和远在云层之上、终年积雪的峰顶——结果,“田园”!

从拜伦的愤怒中,从那位英国女士对风景程式化的漠然中,我们可以看到日后十九世纪旅行的普遍动力,其精髓就是渴望不走寻常路。一旦从山谷观山景变得和观赏海格特、汉普斯特德公园、布朗普顿或海斯无甚分别,一旦观光者对霞慕尼嶙峋的绝色风姿也只是冷眼相待,就一定要找到新的途径来体验大山了:这些新途径必须重新燃起那种对“愉悦的恐惧”的崇高激情,光靠风景奇观已经做不到这一点了。

答案当然是进入大山,让自己面对更大的风险。一旦深入群山,你的观光旅行就会变得严肃得多:在那里,可能绊了一跤,后果就是坠落。

***

十九世纪头两年,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发明出一种他称为“新型赌博”的活动,并承认自己已经“入迷成瘾”。不过柯勒律治天生就容易上瘾。他对谈话上瘾,对思想上瘾,还对鸦片酊上瘾,并深受其害。一度,他也对高山晕眩上瘾。柯勒律治追求的是刺激:这个好奇心爆棚的人对一切能延展或提升他灵敏头脑的体验都感兴趣,这些体验由峭壁激起也好,由鸦片烟带来也罢,都以某种方式拓宽他头脑的疆域,磨利他思维的尖峰。

柯勒律治的赌博是这样进行的:选一座山,任何一座都行。爬到山顶,然后,不要“迂回行进,找到一条小径或其他看上去安全的路径”,也就是说不要找一条现成的道路下山,而是继续游逛,遇到“第一个可能下得去的地方”就下去,至于“这可能性持续多久,全凭运气”。这就好比俄罗斯轮盘赌,山顶是枪膛,下山的路就是子弹和空弹。

一八〇二年八月二日,柯勒律治的赌博终于给他带来了麻烦。他爬上了位于湖区的斯科费尔山,此山海拔九百七十三米[斯科费尔山的最新高度测量数据为九百六十四米,此处或为旧有数据。],是英格兰第二高峰,因为登顶角度不对,他爬到了一片危险的窄小岩顶。那天天气多变,南方青灰色的天色预示着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是时候下山了。柯勒律治后来也承认,当时他“过度自信,也过于懒惰,没有观察四周”就决定赌一把,往东北侧的山顶高地进发。没有比这更糟糕的方向了,因为这条路线将他带往今天被称为“大看台”的地方,那是一组由大片岩板和倾斜岩架构成的巨型陡峭阶梯。然而柯勒律治一心坚持自己的游戏规则(“这可能性持续多久,全凭运气”),开始奋力往下爬。

一开始,从一块岩架迈向另一块还算容易。可是很快,岩架之间的落差变大了,他只能见机行事。在一面七英尺高的峭壁处,他双手抓着顶部,身子悬空,任凭自己盲目掉下去,落到下一个岩架上。身体被折腾得够呛:“我双手和双臂上的肌肉紧绷,落到下面时又震到了脚,于是四肢都在发抖。”这也逼得他非找到下去的路不可,回去是不可能了,开弓没有回头箭。柯勒律治继续往下爬,但情形很快变得更糟——每下落一次都“让我四肢发麻得更厉害”。

就在此时,他发现自己被困住了。他在一块宽阔的岩架上,风在耳边呼啸。往上是一片难以攀爬的石板,往下十二英尺则是一处非常狭窄的岩架,“如果落到那上面,我肯定会朝后掉下去,结果自然是摔死”。

怎么办?必须承认,还真没有人会像柯勒律治那么做:

四肢抖个不停——我平躺下来歇一会儿,开始按老规矩笑自己是个疯子。而就在此时,我被眼前的景象镇住了:上方险崖四布,悬崖上面就是狂暴的云层,如此骇人又迅猛地向北方疾驰。我躺在地上,处于近乎先知般的迷醉和愉悦中——为着理性和意志的力量,高声赞美上帝,只要它们还在,就没有危险能打败我们!

啊上帝,我大声赞叹——此刻我是多么平静、多么幸运,我不知道该如何前进,又该如何返回,却平静、无畏、自信——如果此刻的现实是一场梦,而我正在熟睡,那我遭受了怎样的痛苦!发出了怎样的惊叫!如果理性和意志不存在,留给我们的便只有黑暗阴郁,以及令人迷惑的耻辱和痛苦,它们会是主宰我们的君王。或许还剩下荒唐的享乐,扯着灵魂在空中游过,幻化出各种形状,甚至会变成风中飞过的一群椋鸟。

柯勒律治被困在峭壁上,即将到来的暴风雨会让岩石更滑、更加危险,但他并不惊慌。不,他仰面平躺,思考着自己理性之力的坚不可摧。肉体濒临极度危险之时,他退入精神的堡垒,从那里望出去,岩石、风暴和坠落都似乎只是幻觉。换句话说,他把自己想出了险境。

还真别说,从理性的“迷醉”里出来后,柯勒律治便注意到左边岩架几英尺之外,岩石当中有一道细细的豁口,就像一条烟囱,他可以从那里下去(今天这个地方被称作“胖子的险境”)。他卸下登山背包,“像在两堵墙当中那样往下滑,毫无危险,毫不困难”。就这样他活了下来,得以讲述这段历险,尽管这一天剩下的时间他都处于一种“紧张不安的精神状态”中。

一般认为,柯勒律治爬下“大看台”,是英国首次有记录的攀岩经历。在柯勒律治看来,他能脱险,证明理性比现实更伟大。他当然是错的。他的脱险和理性无关——他只是足够幸运,找到了摆脱困境的办法。无论你多么努力,都无法将悬崖巉岩想到消融无形。柯勒律治之后的很多人都发现了这一点。一九〇三年,即柯勒律治那次下山经历一百零一年之后,发生了一个著名事件,也是在斯科费尔山,四名登山者在试图攀登霍普金森堆石标下的陡峭岩板时遇难。他们被安葬在沃斯代尔海德的教堂墓地里,每个人的墓碑上都刻着相同的庄严的墓志铭:“这一刻他们站着,像天使高高站在无所不在的无瑕空气中;下一刻他们已然不在,祖国已不知他们去往何方。”

***

柯勒律治的攀岩开启了一个进山冒险日渐流行的世纪。人们渴望货真价实、主动寻获的恐惧,这渴望渐渐取代了“崇高”带来的更为文雅的愉悦。欣赏危险所需要的附加条件——如卢梭所说必须“身处安全的地方”——越来越不受重视,进山的冒险者增多了。英国出版商和游记作家约翰·默里(John Murray)在一八二九年出版的瑞士旅行指南中津津有味地写道,在阿尔卑斯,“人会在撕裂的冰川中被可怕的深渊吞没,那深渊张开大口迎接他。即使躲过了散布在瑞士山峰峰顶的危险,峭壁也可能正在等着他”。玛丽安娜·斯塔克[玛丽安娜·斯塔克(Mariana Starke,1762—1838),英国作家,以写作旅行手册为英国大众所知,也创作戏剧、诗歌。]在一八三六年也写了一本阿尔卑斯旅行手册,她建议女性游客“尽量从悬崖边上向下俯瞰”,这样,斯塔克解释说,想象力被恐惧喂饱,你就能沉着冷静地注视高处。极度的美、高度、幽僻,这些当然都是山峰新魅力的重要成分,但与之紧紧相连的还有一个要素——危险。山地提供了一个被危险撕裂的环境,很是带劲,你可以在那儿用充沛的艰难险阻考验自己。

这种以冒险为考验的理念尤其主宰了十九世纪人们对恐惧的态度。越到世纪后期,冒险的观念就越是和自我以及自知的观念纠缠在一起。当时的杂志、传记和探险报告中,反复出现某些关于荒野风景的主题和看法,最首要的莫过于胜利与失败、挣扎与回报。在这些作品里,自然通常被比作敌人或情人,被征服或占有,视你如何看待它。纵然人们对旷野的荒凉孤寂警惕犹存,一种新意识确乎后来居上:荒野景观尽管危险严酷,却是一处考验的佳所,一个照亮自我的舞台。穿越阿尔卑斯山的雪原,或者顽强跋涉于极地冻土,都揭示了你的质地——以及这质地是否优良。一八四七年十一月出版的《布莱克伍德爱丁堡杂志》(Blackwood's Edinburgh Magazine)上有一篇讨论北极探险的社论就很好地体现了这种思想倾向:“上帝将艰难险阻摆在人面前,明显是在磨炼他自己的技艺,好把人塑造得更出色。”

重要的是,直面荒野的危险和美,对个人品质不仅有揭示之功,还有提升之效。比如,看看这封约翰·罗斯金一八六三年从霞慕尼写给父亲的信。他这样开头:

危险有何道德功用,这真是个奇特的问题。但是我知道,也通过实践发现,如果你到了一个危险的地方,转身便回来,尽管这无可厚非,也相当明智,但你的性格仍然遭受了轻微的破坏;你在那个程度上变弱了,沉闷了,女人气了,将来更容易感情用事,容易犯错。然而如果你在危险中坚持到底,尽管直面危险似乎鲁莽而愚蠢,但直面之后你会变成一个更强更好的人,更能胜任一切工作,经受任何考验。能产生这样作用的,正是危险。

罗斯金将女性气质等同于沉闷、弱小、谬误,这让人不甚愉快地想到,在那个时代,勇敢只和男子气概紧紧相连。不过,罗斯金的观点也明显是维多利亚式的,因为他相信克服危难能使人变得“更好”。尼采也是恐惧的形而上学论者,比罗斯金更为人所知,他后来贡献了一个更简洁有力的说法:“杀不死你的,终将使你更强大。”只要你能挺过来,那么冒险,亦即让自己惊恐,就是自我提升的有力手段,而自我提升在维多利亚时代后期的人们眼中是魅力四射的理想,对喜好爬山的中产阶级而言尤其如此。一八五九年塞缪尔·斯曼尔斯[塞缪尔·斯曼尔斯(Samuel Smiles,1812—1904),英国作家、社会改革家。]出版了《自己拯救自己》,此书立即成为经典。斯曼尔斯的主旨很简单,而且表面看来富于民主精神:只要有雄心、肯努力,任何人都能取得任何成就。“伟人……并不专属某个阶层和等级,”他在前言中宣称,“有时最贫穷的人获得了最高的地位,而在他们的道路上,看似最不可逾越的困难,最终也并不是障碍。”

斯曼尔斯信条的一个基础是,困难能激发出人最优秀的品质。“造就人的不是安适,而是努力,不是便利,而是困苦,”他写道,“逆境的作用何其甘美……逆境揭示了我们拥有的力量,唤起我们的干劲……若是不必面对困难,生活也许更安逸,但人的价值也就不会那么巨大。”从这里很容易迈向主动考验自我这一观念:人应该找苦吃,以最大限度地提升自我。按照斯曼尔斯的说法,阻力最小的路总是下坡路,而相反,那些承担并克服困难的人,最终超越了自己。

斯曼尔斯煞费苦心物色一个能准确阐明观点的比喻,最终确定用登山,这颇能说明问题。“只要遇到困难,人就必须出击,无论结局是祸是福,”他写道,“遭遇困难,能训练他的力量,规范他的技能,激励他进一步努力……通往成功的道路很可能陡峭难行,也考验着意欲登顶者的能力。”利用困难自我提升,斯曼尔斯的信条面向的人无分阶级——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任何人,这点倒是让人佩服,但将它消化吸收得最好的当属维多利亚时代的资产阶级,其中不乏将之放到山地这一危险舞台上求证的人。

随着大英帝国蒸蒸日上,国内日趋安适富足,维多利亚时代的市民也日渐喜欢上冒险。可以说,中产阶级需要一个风险阀门,把他们在都市优渥生活里积聚起来的蒸汽放掉一点,而阿尔卑斯山正合此用,在那里人人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危险级别。贝德克尔[指德国出版商卡尔·贝德克尔(Karl Baedeker,1801—1859),贝德克尔亦是著名游记出版品牌。]的瑞士旅行指南在“冰川”条目下这样宽慰读者:“冰川的危险与其说是真的,不如说是想象出来的。”可不是,大多数游客要的就是这个:他们可以想象,在阿尔卑斯冰川上,以及在他们如今汹涌而入的山地中,发生着各种可怕的事故,但事故并不常常发生。在安然无恙的人心中,偶尔有人遇难还是个鼓舞人心的事情,因为这至少保留了死亡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对山地体验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看看艾伯特·史密斯的成功,就知道维多利亚时代中期,人们对高山晕眩有多热衷。史密斯是个精力旺盛的讽刺作家兼实业家,从一八五三年起他租下皮卡迪利大街上的埃及馆,在这个洞穴般又大又深的建筑里演出节目《攀登勃朗峰》(“The Ascent of Mont Blanc”)。史密斯生性并不擅运动,但一八五一年八月,在一大群向导和海量酒精的帮助下,他成功登顶勃朗峰。(此次远征的烈酒供给如下:六十瓶廉价葡萄酒、六瓶波尔多葡萄酒、十瓶圣乔治酒庄葡萄酒、十五瓶圣让酒庄葡萄酒、三瓶干邑白兰地,还有两瓶香槟。)回来后他在伦敦大肆宣传自己的胜利,并于一八五三年三月向公众开放此番攀登的剧场版:有穿着阿尔卑斯村姑式连衣裙的漂亮女引座员;有纸板剪成的瑞士小木屋(勃朗峰其实在法国,不过别较真);舞台后面放着折拢的山峰立体模型;有一头长毛圣伯纳犬;最后,还有此次阿尔卑斯仿真秀的点睛之笔,一对岩羚羊,它们在镶木细工地板上四处跑动,还在演出当中不合时宜地拉屎。乐队在乐池中演奏《霞慕尼波尔卡》(“Chamonix Polka”)和《勃朗峰方阵舞曲》(“Mont Blanc Quadrille”),史密斯则用洪亮的嗓音讲述着他那扣人心弦的攀登经历。

换句话说,这个节目就是一部阿尔卑斯题材的俗丽之作,然而它提供了一个间接体验冒险的机会。“你开始倾斜着向上爬,”史密斯会用低沉的嗓音向那些全神贯注的观众描述他攀登科特峰的历程,“下面除了冰层里的裂口,什么也没有。脚下一滑,或者手杖折了,就必死无疑。你会闪电般飞速从一个冰封的险崖滑到另一个,最后在几百英尺之下冰川的可怕深渊里摔得粉碎。”“噢!”观众们颤抖着。在地势毫不险峻的皮卡迪利大街上,他们得以让自己置身虚拟的危险中,在勃朗峰的巉岩和陡峭冰层间待上一两个小时,然后,灯光亮起,他们起身披上外套,象征性地战栗着离开。兴奋点就在于当一个看客,而不是参与者。(这可是一种经久不衰的兴奋感:人们如今都还因为它为每部灾难电影、每条灾难报道买单。)

大众喜欢史密斯的这个混合着异国情调和恐怖氛围的节目,它连演六年,场场爆满,赚了三万多英镑。狄更斯曾赞许地写道:“史密斯本领高强又幽默诙谐,能融化(勃朗峰的)终年冰雪,让最胆怯的女士也能一天上去两回……而毫无疲惫之虞。”据《泰晤士报》报道,一八五五年夏天,整个英国都陷入了“勃朗峰热”。越来越多的人去阿尔卑斯山旅行,去看勃朗峰的绝美峰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试着亲自攀登上去。

***

十九世纪的中点是一八五〇年,关键点却是一八五九年。这一年,斯曼尔斯影响深远的书出版了,同年出版的还有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达尔文最引人入胜也最万能的理论是适者生存[这个说法其实并不见于《物种起源》,而是达尔文同时代的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创造的],有了这个前提,“以冒险为考验”的观念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开始获得新优势。因为山地提供了一个实验室,那里上演着加速版的自然选择,而且可以看到它正发挥着作用。山峰之骇人又迷人,就在于即使最小的判断失误也会酿成严重后果。在城市街道上失足滑倒,也许只会崴到脚,在山里却可能致命,让人跌进裂隙,或者从悬崖边上翻下去。同样,未能及时返回,后果并不是赶不上饭点,而意味着天黑了还在途中,最终会被冻死。掉一只手套也会变成转折性事件,原本美好的一天会变成灾难日。

在山里,每件事都令人紧张地放大了,到处是选择的压力,选择的后果也来得更加迅即。于是,身处大山,能很有力地检验出一个人的能力和体力,最弱的人——对不起,最弱的就靠边站吧。马默里在一八九二年赞许单人徒手攀登时发狠说:“一个登山者只要在任何方面表现得粗心无能,适者生存法则就足以让他灭亡。”同样的生存主义价值观也在美国确立起来,尤其在阿拉斯加,那里的雅座酒吧挤满了淘金者和伐木工人,为一种格外激烈而阳刚的达尔文主义提供了温床。吟诵阿拉斯加淘金热的诗人罗伯特·塞维斯(Robert Service)写过一首无情的歌谣,表达的正是这个主题:“这就是育空河[育空河是北美洲主要水系,发源于加拿大育空地区,流经美国阿拉斯加州。]的法则:唯有强者才能繁盛;/弱者必将死去,唯有适者才能生存。”美国西部开发和随之而来的拓荒者传奇从来都极为阳刚:开着装甲卡车,在高速公路上开战的骑士;对古希腊雕塑般身材的崇拜;以及低吼的荒野。

那么事实证明,成功的登山者或探险家需要拥有什么品质呢?也许人们马上会说:男子气概——这个维多利亚时代的概念,在二十世纪演变成大男子主义。登山证明了一个人的实力,是一份胆识和力量的宣誓书,担保此人足智多谋、能够自力更生又充满男子气概。约翰·丁达尔[约翰·丁达尔(John Tyndall,1820—1893),英国物理学家,发现了光的散射现象(也称“丁达尔效应”),同时也是一位热忱的登山者。]忆及他初次登上魏斯峰[魏斯峰位于瑞士南部,属于阿尔卑斯山脉。],用的是描述夺取贞操的语言。“我摁着这座山上最高的雪花,”他写道,“魏斯峰从此清名不再。”十九世纪末,H. B. 乔治[H. B. 乔治(Hereford Brooke George,1838—1910),英国大律师、历史学家,也是一位登山家。]在探讨山地旅行时也称,正是“探索地球并征服它”的渴望“让英国成为世界上的殖民大国,并引领英国人深入各大洲最幽僻的角落”。

这里头还牵涉爱国主义。莱斯利·斯蒂芬称:“真正的英国人喜欢整日徜徉于山岩雪地间,在良知允许的范围内,能多投入就多投入。”[希特勒十分相信山峰的神秘力量,登山者发奋图强、吃苦耐劳、体魄强健的形象也很适合法西斯主义,在法西斯审美中,刚毅和男子气紧密相连。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第三帝国资助年轻的德国登山队员(即闻名于世的“纳粹虎”)去探索一次比一次危险的路径。最出名的就是去攀登艾格峰人称“死亡之墙”的路线,很多人为此身亡。登山队员也是尼采最喜欢用的比喻,他写道:“吃苦——吃大苦的磨炼,难道你不知道,唯有这种磨炼才造就了人性迄今抵达的高贵?……这艰苦对于每个登山者而言都不可或缺。”——作者原注]不过,山地风貌所映衬出的品质中,最为人称道的莫过于复原力和缄默节制的结合,我们今天称之为“坚毅”。坚毅是一步一步前行、需要坚持多久就走多久的能力,是不停踩着先行者的足迹向前的能力,是知道何时担起领袖之责而足堪胜任的能力,以及最重要的,不抱怨的能力。也就是说,全力以赴,并尊重规则。丁尼生多次写到坚毅,在诗作《尤利西斯》(“Ulysses”)中,他写下这样的诗行:“去奋斗,去探索,去寻得,不要屈服。”坚毅的品质从大英帝国一代代公民幼时起就已深植于心——寄宿学校系统努力培养出一代又一代据说充满这种精神的少年。人们也认为,坚毅作为精神因素,支持着英国军事的胜利、探险热情的高涨,以及帝国版图的扩张——地图上的国界线一直在变更。

山峰对进山者的要求,也是坚毅。詹姆斯·福布斯在一八四三年将阿尔卑斯山旅行描述为“可能是寻常百姓能获得的最接近军事战役的体验”。丁达尔在攀登魏斯峰最后的雪坡时已然筋疲力尽,只能不停想着让英国人久富善战之名的品格,好使自己坚持下去:“主要就是不知何时屈服的品质,哪怕不再有希望也要为责任而战的品质。”莱斯利·斯蒂芬更喜欢把自己想象成极地探险者。他写道:“冬天挣扎着向棚屋走去,这不过是在和危险嬉戏玩乐,但在这样的时刻,人却理解了那些即便知道此行唯一的基础只有留在身后的船,也要朝着极点艰难推进的北极探险者。”山峰的冰冠和石坡在很多方面都面目相似,没有特点,杳无人迹,以至于成了人们肆意重新设想自身的完美场合,无论是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拼死战斗的士兵,还是一名沉着无畏的探险家。

于是,在很多十九世纪的登山者眼中,进山不过是一种角色扮演游戏。山峰提供了一个神秘王国,一个可替换的世界,在那里你可以重新将自己虚构成任何形象。它们是“游乐场”——斯蒂芬给欧洲阿尔卑斯山起了这么一个名字,在那里成年人可以和危险嬉闹一番:这是一处众人消遣(recreation)场地,也是重塑自我(self re-creation)之所。然而,无论你如何想象自己、想象山峰,都没关系:这风光还是可以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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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有差不多一整年没进山,被困在剑桥郡的书桌前埋头工作,休息无望,便开始对垂直构造心生向往。唯一的安慰就是不时出现在地平线上的几座黑黢黢的教堂塔楼,再就是剑桥大学一些学院的白色尖顶,像芭蕾舞演员旋转的脚尖那样指向高空。一月下旬的一天,我终于受不住了,搭上一辆公交车去了尤斯顿,从那里和一位朋友一起登上去苏格兰高地的卧铺列车。

我们醒来的时候,火车正哐当哐当疾驰过一道冰封的峡谷。铁轨两边都是积雪,露出深深的截面,像一件被雪犁拉开了拉链的白色外套。火车前方就是蜿蜒的峡谷。我从车厢走廊的窗户探出头去,寒风扑面,可以看到铁轨镀着朝阳,向远方延伸,仿佛两条渐渐靠拢的明亮钢丝。

我们从火车站搭便车到达凯恩戈姆停车场,从那里徒步前往北部凹地下黑白相间的参差壁垒。风温柔而有力地拍打在身上,这感觉真好。凹地顶端之上的高空中,一羽乌鸦紧绷翅膀,正顺着气流滑翔,轮廓毕现。到达凹地山脚后,我们找了一条三百英尺长、近乎垂直的窄沟,沿着它可以上到顶部的高地。到那里我们再看天行事,决定是继续深入腹地,还是打道回府。

即便有冰斧和冰爪傍身,沿着这道沟向上攀缘也相当缓慢而吃力。强劲的南风扫过高地上的积雪,将之抛进朝北的沟渠,有几百吨之多,像浓稠的白色河流般不停倾泻下来,在我们的膝边翻涌。停下来喘气的时候,我有一瞬间想到,这雪还真妙。缕缕积雪被抽打而上,在半空中起舞,编舞的是打着奇怪的旋、鼓满凹地的阵风。沟渠左右两边的岩脊蒙着厚厚的冰,锃光发亮,而每一道悬垂的岩石都挂着蓝色冰柱,像一盏僵硬的枝形吊灯。

一个小时之后,我们爬上高地时,天气已经变得很坏,下起大雪。能见度跌到几百英尺,气温也骤降。我觉得眉毛很重,好像有什么东西要把它们从额头上扯下来,而当我抬起戴着手套的手时,发现上面结满了冰。我们跪在离沟顶几英尺的地方,试着把登山绳卷起来,但绳子在严寒中像钢索一样难以弯曲,两头硬邦邦的,在风中四处甩动。几小时前看上去还在欢快嬉闹的风,现在已经变成了风暴。我不禁想起在一本指南里读到的关于这个地区的警告:“凯恩戈姆高地上,有记录的最高风速是每小时一百七十六英里:掀翻一辆小汽车绰绰有余。”

往回走是不可能了,我们甚至都站不起身——如果站起来,狂风就会把我们从高地边缘狠狠拍下去。也没办法回到沟里。最后我们手脚并用,爬了几百码,挪到一处被风吹起来又冻住的雪堆边,花一个小时在上面挖出一个简陋的雪洞。之后十二个小时,我们就一起蜷缩在这个洞里,把手插在对方的胳肢窝里取暖,等待狂风平息。那天晚上,我整夜都在向往东部沼泽的温暖和平坦。

在剑桥,我忘了凯恩戈姆能有多凶险。我在想象中看到的,是它们最仁慈美好的一面:鲸鱼脊背般优雅的冰雪山脊,笼罩在冬日古铜色的阳光里。现实却完全是另一回事。在山里,想象和现实之间的鸿沟大到可以杀人,这真是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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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十九世纪,阿尔卑斯山和其他山地逐渐热闹起来,而伤亡人数也在增加。其实从一开始就有不同的声音:比如约翰·默里关于瑞士游览的《手册》,就把勃朗峰的攀登者都判定为“精神不正常”。不过这样的告诫大都不受重视,越来越多的人碰上了爱德华·布尔沃-利顿[爱德华·布尔沃-利顿(Edward Bulwer-Lytton,1803—1873),英国政治家、作家。]所谓的“无人能预知的突发危险”:崩塌的雪檐、突如其来的落石,还有雪崩。

一八六五年,就在罗斯金给父亲写信,谈危险的道德提升功用之后两年,马特洪峰的一场著名山难惊人地凸显了登山的危险。三个英国人——一位勋爵、一位教区牧师、一名剑桥大学的年轻学生——以及他们的瑞士向导,在完成首攀后的下撤途中从一处陡峭的山坡上跌落,摔死在四千英尺之下的冰川里。同行的其他三名登山者之所以幸存下来,是因为连接他们和坠山者之间的绳索崩断了。救援队抵达冰川后,发现三具残缺不全的赤裸尸体,这些人的衣服在坠落过程中被扯掉了。瑞士向导克罗的半个脑袋都不见了,他戴的念珠深深嵌入下巴的皮肉里,最后只能用小折刀挖出来。那位道格拉斯勋爵则尸骨无存,只留下一只靴子、一条皮带、一双手套和外套的一个袖子。

这个事件后来被称为马特洪峰山难,它带走了登山黄金时代的光辉。对这场践踏生命的灾难,英国的反应尤其复杂,人们既惊恐又着迷。不列颠的贵族之血竟然抛洒在追求高海拔的过程中,而且很多人确信,今后还会浪掷更多。查尔斯·狄更斯是个纸上谈兵的极地探险迷,他认为极地探险才是最明智的事业,而登山荒唐可笑。他在伦敦到处宣扬自己的观点。“吹吧!”他一声断喝,毫不同情,“爬到那样的高处……对科学进步的贡献,和让一群小青年去跨过联合王国所有大教堂尖顶上的风向标,是一样的。”报纸倒真像风向标,仅仅几个月前它们还在赞扬登山者的坚忍不拔,如今时风既变,便赶紧悲伤地探究起英国人何以一心“前往不可测的深渊,一去不返”,要不就谴责登山活动,说它是“堕落的趣味”。

然而大众对这死亡的消息却入迷大于惊恐,并且不出所料,对灾难细节表现出十分严肃的兴趣。在很多人看来,葬身山间赋予这些人一种高贵感。A. G. 巴特勒[A. G. 巴特勒(Arthur Gray Butler, 1831—1909),英国学者、神职人员。]为遇难者作了一首挽歌,把他们抬高到半神的地位,也将登山比作一场宏大的战斗:“他们与自然作战,一如远古与众神作战的/提坦;他们也像提坦神一样坠落,/被赶下希望之巅……”死亡的凌乱细节——毫无阻力的下坠中惊心动魄的几秒,撞击之下摔得稀烂的骨头和器官——都无关紧要,在巴特勒的诗里,坠山者的命运化作直追往昔的壮烈传奇。登山并不是狄更斯所斥责的学生恶作剧的升级版,而是一项壮丽的事业,是在对抗终极的敌手——自然。为了这个,冒任何风险都是值得的。

马特洪峰山难是山地冒险史上的关键时刻。如果当时反对之声得势,成为正统观念,登山运动就不会像后来那样蓬勃发展。然而,最终是巴特勒的溢美之词而不是狄更斯的轻蔑,占了上风。登山运动日益兴盛,山峰和冒险对大众的诱惑得以巩固,哪怕这些大众从未登过一座山;因为不断有人在登山时死亡,阿尔卑斯小山村的墓地被渐渐填满。马特洪峰山难的幸存者之一爱德华·怀伯尔后来为此次灾难,也为登山运动本身写了一篇悼文。他写道:“想去爬山的话就去,但是记住,没有谨慎,勇气和力量就一无是处。也要记住,一时的疏忽可能会毁掉一生的幸福。做任何事都不要轻率,看好每一步,并且从一开始就要想着,结局可能是什么。”怀伯尔守着自己的诀窍活到高年,一生奔放桀骜——很多人可没他那么谨慎,或者没他那么走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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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山里,有很多种死法:冻死,摔死,被雪崩掩埋,饿死,累死,被落石砸死,被冰崩砸死,以及死于会引起脑水肿或肺水肿的无形的高原疾病。坠落当然是始终在场的选项,重力从不走神,也永远恪尽职守。法国作家保罗·克洛岱尔(Paul Claudel)说得好:我们缺少可以飞翔的翅膀,却永远有坠落的力量。

如今,每年有成百上千人在世界各地的山中遇难,受伤人数则再多上几千。仅勃朗峰就夺走一千多条人命,而马特洪峰有五百人丧生,珠峰一百七十人,乔戈里峰一百人,艾格峰北坡六十人。一九八五年,瑞士境内的阿尔卑斯山脉地区就有差不多两百人罹难。

我在世界各地都见过登山遇难者。他们聚集在山镇墓地里,或躺在登山大本营的临时墓场里。取回遇难者的遗体通常是不可能的,甚至连遗体都找不到,有那么多死者只能用一些物件或象征物来代表:被整整齐齐地拧在岩坡上的铭牌,巨石上刻下的名字,石头或木头做成的粗糙十字架,被玻璃纸包成一簇的鲜花。伴随它们的是常见的哀悼词,这些话已经被用了无数次,然而再次出现时,震撼力与沉痛感也丝毫未减:这里长眠着某某,这里倒下了某某,纪念某某……所有那些未尽的生命啊。

把登山死难者浪漫化或崇高化并不难,可应该被记得,却常常被忘记的,是身后的人——所有那些被大山夺去挚爱的父母、儿女、丈夫、妻子、伴侣,所有那些创伤深重却必须继续走下去的生命。人们一定觉得,常常去山里冒险的人,不是极为自私,就是对深爱他们的人的感受漠不关心。最近我在聚会上遇到一位女士,她的表弟去年爬山时坠亡了。这件事让她又生气又困惑。“为什么他觉得必须去爬山呢?”她问我,但其实并不期待我回答。为什么他就不能打打网球、钓钓鱼?更让她生气的是,死者的弟弟还要去登山。她的叔叔婶婶已经痛失一个儿子,她说,另一个儿子还在拿要了哥哥命的事情当消遣。就在上星期,他还去登山,结果因为坠落摔断了两条腿。她说,听到这个消息时自己其实挺高兴,心想这下他不会再爬山了,这算是救了他的命,让他不再这么自私透顶——最后几个词她是气得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后来我听说这位兄弟双腿复原,卸下石膏绑腿一个月不到,就又去登山了。

这样的情形难免让人觉得有某种邪恶魔法或催眠术在作祟,对山峰的热爱似乎变成了一种洗脑术。这个例子让我们看到登山有阴暗的一面,提醒我们它有潜在的巨大代价。没有什么不可拒绝的理由非要人去山边或悬崖边押上性命,登山不是天命——人不是非要这么做才行。

我现在差不多完全承认,死在山中并没有什么天然的高贵感,反而在某些情况下是对生命极其糟糕地践踏。我已基本不再冒险,几乎不再攀登需要用绳索保护的山。我发现在山里消磨时光完全有可能不招致危险,风险甚至比在城里过个马路还要小。我现在也更容易被吓住,恐惧点大大降低。真正的恐惧咝咝作响、令人恶心,且带着一丝色情意味,而今这种感觉能更迅速地攫住我。五年前,遇上悬崖边缘,我会欣然沿着它走上一段,现在却会保持距离[我新近获得的怯懦和马塞尔·普鲁斯特相比还算不了什么,他声称自己从凡尔赛回到巴黎之后,就饱受晕眩和高原反应的双重折磨,而凡尔赛的海拔只比巴黎高出八十三米。——作者原注]。对于我和绝大多数到山中游览的人来说,山峰魅力之所在,美丽远多于风险,愉悦远多于恐惧,惊叹远多于痛苦,生命远多于死亡。

不过,禁不住诱惑去登山的还是大有人在,也仍有人在那里遇难。法国霞慕尼可能是全世界登山爱好者心目中最伟大的圣地,也是据我所知唯一旗杆上装着围领般的长钢钉,以防有人爬上去的地方。这是一个人口稠密的小镇,卡在阿尔卑斯群峰间的一个缺口处,由公寓楼、教堂和酒吧集结而成。我每次看到它都倍感惊讶。你从日内瓦沿着峭壁边的盘山公路上来,心想在这崎岖不平的土地上盖一座房子都难,更别说建一个镇子了,这时,霞慕尼悄然出现,让人始料不及。它突然冒出来,嵌在山谷中。镇子四周都是朝上的岩石山坡,夹杂着冰川,将人的视线一直引上勃朗峰闪闪发亮的顶巅,引上矗立在四周天际的一座座铁红色的岩石山峰。

在霞慕尼,每年夏天登山季,平均每天都会死一个人。这些逝者,你都不知道他们已经离去。那里的酒吧里没有红着眼睛的朋友守着空空的座椅,炎热的街上没有失神的父母四处游逛,气喘吁吁,伤心不已。唯一的线索是救援直升机在小镇上空往返经过时,旋翼叶片发出的呼呼声。直升机飞过,酒吧里人人都会朝上看,有那么一小阵子,大家都在猜测它往哪里去。

有一年春天,我徒步穿越巨人冰川,那是霞慕尼东南山地里的一处高海拔冰川盆地,绵延在法国和意大利之间,宽约五英里,可以从一个国家穿过盆地走到另一个国家去。途中会经过很多宽敞得能容下一整排房子的大冰隙。望向冰隙深处,你可以看到冰川的截面,那是多彩的冰层——靠近冰川表面的是白色,向下转变成深深浅浅的钴蓝和佛青,有些地方还有海绿色。这些大冰隙底部的冰层则由几个世纪之前落下的雪构成。

四周,勃朗峰山脉著名的针状群峰从闪闪发光的冰原上崛起,数千英尺高的赤褐色岩石直入苍穹。晴朗的日子里,这处冰川盆地的色彩组合——红的岩石、湛蓝的天空,雪白的冰面——正像法国三色国旗一样鲜明。大多数针状峰都有名字。有Le Grand Capucin——高僧峰,穿着褐色岩石的修道服,默默履行着自己的教职。有La Dent du Géant——巨人之齿,昂着头伸向天空,像一枚被咖啡因染黄的尖牙,也像它名字里Géant上的那个重音符号被放大到六百英尺高的样子。人们会去攀登这些针状峰。在冰川间行走,常常可以看到某处岩壁的缝隙里嵌着一个极小的红点或白点,离地有几千英尺。

那天我们从意大利穿越冰川盆地去法国。刚出发不久,我发现距人们常走的路大约一百码开外,有一簇东西,看起来像长在冰川上的耐寒花朵。但这似乎不可能,因为此地只有冰,并没有泥土供它们生长。我走过去看个究竟。

原来这是一个半埋在冰里的绿色黏土球,也可能是橡皮泥,大概拳头大小。上面插着一打绢花,花茎是金属丝做的。绢质花瓣原先一定是彩色的,但风霜摧残下所有花朵都褪成了深褐色。其中一枝花茎上挂着一张小小的卡片,卡片外套着塑料套子,就像妇产科医院里新生儿身上戴的身份标签。我用冰斧的尖头轻轻一挑,把它翻了个面。塑料套里进了水汽,卡片上的墨迹已经洇开,但还是可以认出几个模糊的词:谢丽……去世……群山……永别了。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是怎么死的?死在哪里?谁在为她伤心?是不是她全家都上山来到这里,为她种下这方小小的花园?然后我回到原路,继续向法国前进。

我们安然无恙地穿过冰川,两天后我回到家里。电话答录机上有一条留言,说一个我认识的人在山里遇难了。当时他在本内维斯山[本内维斯山位于苏格兰高地,海拔一千三百四十五米,是不列颠群岛最高峰。]上,刚刚结束一段攀登,正在顶部更平缓的路段上解开绳索,突然一阵微小却反常的雪崩把他朝后推去,让他翻出崖边,直跌下刚刚攀过的一千英尺沟谷。他才二十三岁。一架苏格兰登山救援队的焦黄色直升机把他的遗体从奥尔特穆维林谷里打捞出来,这幽谷向上延伸直至本内维斯山和卡恩莫德亚格山的马蹄形花岗岩台地。

答录机里的留言播完了,我握着话筒站在那里,额头贴上冰冷的墙壁。自从一个新年前夜一同攀登过爱丁堡亚瑟王座山的峭壁之后,我就再没见过他。我们曾喝醉后大笑着在雪夜里穿过爱丁堡的街巷,看着雪花在每一束路灯的锥形光柱里落下。我们曾经一起行进在亚瑟王座山崎岖的山麓上,攀登了大约一个钟头,或是直接爬上冰封的岩壁,或是设法横穿过去。我还记得在离地十英尺的地方,我俩肩并肩,从冰冷的石壁朝外探出身去,寻找下一个支撑点,重力把我们的头发向后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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