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攻上

墨子  作者:墨子

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战争最为频繁的时期,也正是在这个时期,产生了墨子这样一位冷静地站在时代之外来审视这个时代的人物,他看到了这个时代的积弊中,最重要的便是战争,所以,从他的立场坚决反对战争也成为应有之义。当然,墨子不是一个沉溺于幻想之中的人,他是一个清醒的哲人,所以,他的“非攻”并不是一种消极的一厢情愿,他还有着更为积极的策略,那就是战备,我们看一下《公输》篇即可知道他对于战争的策略,如果说这还只是故事的话,我们还可以去看其城守诸篇,那都是墨子最为实际的战术策略,应该说是一部墨子兵法。

本篇是《非攻》的上篇,其对墨子非攻思想的阐述并没有中、下篇完整,但是,其文章的结构却值得注意。从总体上来看,这是一篇极为典型的墨子论说文,即围绕一个论点,反复取譬设喻,层层论述,不避重复,一定要说到极为清楚明白为止。而且全篇没有一句侧逸斜出的句子,结构严密,看此一篇,可知墨子文风。全篇并不讲“非攻”的理论与实施,却仅从有人偷桃李讲开,历举了偷鸡犬、偷马牛、杀人取物,这些都是不义的,最后引出攻人之国为更大的不义,并指出前者还受人谴责,而对于后者人们却赞美它的现象,在这个逻辑链上彰显出攻国之残暴与维护战争者的可笑。全篇论述设喻繁复,然而最后的点题却极为简洁,劲如豹尾,细寻此文,可得古人为文之法。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 (1) ,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扡其衣裘 (2) ,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攻国 (3) ,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注释】

(1) 园圃:园即果园,圃即菜园,此处偏指果园。

(2) 扡:即“拖”字。

(3) 大为攻国:当作“大为非,攻国”。

【译文】

现在假如有一个人,跑到别人家的果园里,偷人家的桃子和李子。大家听说后都会认为这是不对的,上面当政的长官抓住他后也会惩罚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是在损人利己。至于偷窃别人所养的鸡狗猪的人,他的不义又超过了到别人家果园偷窃桃李的行为。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损害别人更多,他的不仁也就更大,而他的罪责也就更重。至于闯入别人家的牛栏马厩里,牵走别人牛马的人,他的不义又超过了偷窃别人鸡狗猪的行为。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损害别人更多。如果损害别人更多,他的不仁也就更大,而他的罪责也就更重。至于杀害无辜者,剥夺人家的衣服,拿走人家的戈剑的人,他的不义又超过了闯入别人家的牛栏马厩里偷人家马牛的行为。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损害别人更多。如果损害别人更多,他的不仁也就更大,他的罪责也就更重。当此之时,天下的君子们都知道他的不对并谴责他,说这是不义的行为。现在有人做很大的坏事,去攻打别人的国家,而人们却不知道去谴责他,反而跟着赞美这种行为,说这是义,这样可以称得上是明白义与不义的区别吗?

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 (1) ,故书其言以遗后世。若知其不义也,夫奚说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辩矣 (2) ;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以此人不知甘苦之辩矣。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辩义与不义之乱也。

【注释】

(1) 情:诚,实在,的确。

(2) 则以此人不知:当为“则必以此人为不知”。辩:通“辨”。

【译文】

杀死一个人叫做不义,必定会被判处死罪。如果以此类推的话,杀死十个人,就是十倍的不义,必定会被判处十重死罪;杀死一百人,就是一百倍的不义,必定会被判处一百重死罪。当此之时,天下的君子们都知道他的不对并谴责他,说这是不义的行为。现在有人做很大的不义之事,去攻打别人的国家,而人们却不知道去谴责他,反而跟着赞美这种行为,说这是义,诚然是不知道这是不义的,所以记录下来他的话并传给后世。如果知道这是不义的,那又怎么解释他们把这些事记录下来传于后世的行为呢?假如现在这里有一个人,见到一点点黑色还知道这是黑色,看到很多黑色却说是白色,那么人们都认为他黑白不分了;稍微尝些苦味还知道是苦的,多吃些苦味却说是甜的,那么人们一定都认为他甘苦不分了。现在,对于做了很小错事的人,人们都知道他做错了并谴责他;对于犯了大的过错,以至于攻打别的国家的人,人们却不知道谴责他,反而跟着赞美这种行为,说这是义。这样可以称得上是明白义与不义的区别吗?由此可知现在天下的君子,判断义与不义的标准是多么混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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