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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巨大的深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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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近现代中国作家之中,鲁迅的影响当然是最大的。鲁迅文字里有种奇特的氛围,坚硬如石,浓郁如酒,懂与不懂都会受到冲击。 而鲁迅文字的巅峰,可能还是那本薄薄的《野草》。 这是一本绝对的天才之作,直到今天恐怕也没有哪部散文集能超越它。它有强大的文字魅力,哪怕是不喜鲁迅的人,也能感受到。比如王鼎钧就不太喜欢鲁迅,提起鲁迅的时候,多有贬词,但是他独独偏爱《野草》,甚至说文学史有三大憾事,一是《红楼梦》没写完,二是《野草》太短,三是《诗经》孔子删得太多。 《野草》里有很多诡异的意象,让人难以忘怀。比如有一篇《复仇》,说有一男一女,全身赤裸,捏着利刃,彼此对视着。他们似乎就要彼此拥抱,也似乎将要彼此杀戮。周围一大群人等着看热闹,看流血,或者看拥抱。但是这俩人一动不动,大家就走散了。这对男女还是不动,“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无血的大戮,而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少年时候读到此篇文章时,对它背后的寓意浑然不解,但心头仍旧震动不安。这就是鲁迅独有的力量。 还有《失掉的好地狱》。它说地狱荒废太久了,油不热了,剑树没了光芒,鬼魂们也号叫着要反狱。这时人类仗义执言,赶出魔王,攻陷魔界,派使者整饬地狱,磨砺刀山。于是,鬼众们在沸油中纷纷怀念起以前“失掉的好地狱”。这篇文章写在1925年,隐喻的是军阀政治,但是对今日的读者而言,重要的不是那段历史背景,而是其想象的恣肆,文字的奇崛。就像文中说“天地作蜂蜜色的时候”,这份怪异的形容就让人吃惊。 还有短短的《墓碣文》,颇有狂人气质。它说在一座坟的墓碑上刻着难以索解的话:“……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而绕到墓碑后面,看见一具死尸,胸口有个大洞,心肝已经没了。碑后也刻着一段话:“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创痛酷烈,本味何能知?……痛定之后,徐徐食之。然其心已陈旧,本味又何由知?” 中国以前绝没有这样的散文。鲁迅可能受了几个外国作者的影响,比如德国的尼采、法国的波德莱尔、俄国的安德烈耶夫,但是不管受到何等影响,文字里还是带有独特的鲁迅味道。 而在整本《野草》里,《影的告别》给人印象最为深刻。 影子对身体说,我不愿意跟着你了,因为我很挑剔的。“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地狱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你们将来的黄金世界里,我不愿去。”现在我不乐意你了,所以我要离开。可影子又能去哪里呢?到黑暗里去吧,黑暗会吞没我。到光明里去吧,我是个影子,光明会让我消失,那么我该去哪里呢?我不如向黑暗里彷徨于无地。那时,“我姑且举灰黑的手装作喝干一杯酒,我将在不知道时候的时候独自远行”。 如果把它当诗看的话,这就是最好的汉语诗。 单从文学角度看,《野草》应是鲁迅最好的作品,超过了他的小说和杂文。也许这是因为鲁迅的内心世界太复杂幽深,小说也好,杂文也好,线条毕竟过于清晰,怎么写也只能是鲁迅幽暗世界的删减版。散文诗这种题材比较暧昧,正好传达出他的心情。他写《野草》的时候,应该是处于一种放纵的状态,任由激情喷薄而出,幻化成这样瑰丽奇幻的文字。后来,他就写不出来这样的东西了。 不过,这里也有时代的馈赠。 鲁迅写作《野草》的时候,现代白话文刚刚兴起,作为一种文体还不够流畅圆熟。现代人读那个年代的文字,往往会觉得拗,觉得涩。对于一般作者来说,这种“拗”和“涩”是个极大的包袱,但对于鲁迅却变为优势,成为他冶炼的炉火,将文字锻出金石之声。如果鲁迅使用现代流畅的文体,当然依旧会是一代大家,但是文字间的魅力可能会失色不少。 二 鲁迅的杂文当然也非常好,其平均水平至少不在小说之下。他的杂文有一种张力,能不经意地往深远处拓展。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跟别的杂文作者相比,鲁迅好像多出了一个维度,文字中的空间比别人大得多。 但是鲁迅的杂文也并非一直都好。他早期的杂文非常出色,从《热风》一直到《华盖集》,都保持了极高的水准。然后就有点走下坡路的感觉。到了《南腔北调集》《花边文学》,差不多就是他杂文的谷底。这些集子里当然也有不少好文章,但有些确实有点无聊,整体是天天跟一帮烂人吵架,而且越吵越无趣。 鲁迅早期也和人吵,和陈西滢吵,和徐志摩吵,和顾颉刚吵,和高长虹吵,但总是吵得颇为有趣,当成逗乐段子看都可以。而到了三十年代,鲁迅吵起架来,就渐渐往生硬粗暴的路子上走,有时还会上纲上线,扣上一些大帽子。有些人对鲁迅的观感不佳,就跟这些文章有很大关系。不过,到了生命的最后阶段,鲁迅又回归自我,找到了原来的感觉。他的《且介亭杂文》以及它的二集、末编,水平都极高,不少文章都是足以传世的经典之作。 现在有不少人捧周作人的杂文。周作人写得当然很好,但比起鲁迅来,还是差了一截。周作人的文章很像他的性格,属于典型的书斋型文章,好处是悠远,坏处是枯寂。他太爱掉书袋,一千字里恨不得八百字是引文,写出来往往是这么个调门:“不佞最近翻阅明人笔记,有几则颇有趣味,(引用四百字)……这种情形在西方也是有说法的,蔼理士说过,(引用两百字)……日本民间传说中有类似故事,(引用四百字)……” 跟鲁迅比起来,他的文章有从容的气度,但缺少生命的活力。周作人的文章像是用浓茶写成的,而鲁迅的文章像是用鲜血写成的。看周作人的文章,会觉得他真是博学,读了无数的书,可是读鲁迅的文章,就不太会有这种感觉。其实,鲁迅读的书一点不比周作人少,阅读范围甚至更广。但是他把那些书融入文章的血脉中,你看不到它们的形体,只能感受到那种文化的纵深感。这才是写作的化境,周作人距此还是颇有距离的。 鲁迅的杂文更有一种难得的幽默感。当时林语堂大力提倡幽默,把“humor”翻译成“幽默”,也是他的主意。鲁迅对林语堂的“幽默小品”相当反感,找到机会就要刺两句。在《理水》这个短篇小说里,鲁迅杜撰出一个伏羲朝的“小品文学家”,开口言道:“吾尝登帕米尔之原,天风浩然,梅花开矣,白云飞矣,金价涨矣,耗子眠矣,见一少年,口衔雪茄,面有蚩尤氏之雾……哈哈哈!没有法子……”这影射的就是林语堂。 但是,鲁迅虽然不以幽默为意,觉得标榜幽默很容易变成肉麻当有趣,但是他的幽默感其实在林语堂之上。林语堂写起幽默文字来,就像现在的脱口秀节目,上来就摆个架子,“我要给大家幽默一下了!”你要不笑他还紧张。而鲁迅的幽默就很自然随意,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冷幽默。 比如他在《华盖集》里有篇《论辩的灵魂》,学起民国初年的杠精,真是学得活灵活现:“你说甲生疮。甲是中国人,你就是说中国人生疮了。既然中国人生疮,你是中国人,就是你也生疮了。你既然也生疮,你就和甲一样。而你只说甲生疮,则竟无自知之明,你的话还有什么价值?倘你没有生疮,是说诳也。卖国贼是说诳的,所以你是卖国贼。我骂卖国贼,所以我是爱国者。爱国者的话是最有价值的,所以我的话是不错的,我的话既然不错,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你自以为是‘人’,我却以为非也。我是畜类,现在我就叫你爹爹。你既然是畜类的爹爹,当然也就是畜类了。” 这样的文字即便搁到今天看,也是不过时的。 鲁迅和人吵架,几乎无往而不利,可以算得上民国时代的吵架王。这和他的幽默感就有很大的关系。鲁迅往往寥寥几笔,就能给对方勾画出一个白鼻子小丑的形象,让人发笑。这种勾画未必公允,但对方确实很难反击。你可以反驳一个人的逻辑,但很难反驳一个人的幽默。别人说你这段话是胡扯,你当然可以罗列证据,一二三四五,可见我是有道理的。但倘若别人拿你当个笑话叫,还不幸把大家都逗乐了,这个时候再一本正经地反驳,就会显得有点傻。幽默往往只能用幽默来反击,但是鲁迅的对手基本都缺乏这个能力。 比如梁实秋先生,他文学才能是很好的,但吵架的时候就显得有气无力。冯乃超骂他是资本家的走狗。梁实秋怎么反驳呢?“说我是资本家的走狗,是哪一个资本家,还是所有的资本家?我还不知道我的主子是谁,我若知道,我一定要带着几份杂志去到主子面前表功,或者还许得到几个金镑或卢布的赏赉呢。”梁实秋多半以为这么说很幽默,而且还可以用“拿卢布”来吓一吓对方。但实际上,这固然吓不倒对方,还在语言逻辑上勾着别人往下骂。盛情难却,鲁迅就顺着他的话往下骂:对啊,你不知道自己的主子是谁,因为你是丧家的走狗!谁有钱,你就向谁摇尾巴,动物本能嘛。 吵架的时候,要事先想想自己这么说,别人会怎么回应。梁实秋倒好,跟于谦老师似的,成了捧哏的了。人家说:你是走狗!他说:可我不知道主子是谁。人家当然就顺着说:所以你是丧家的走狗嘛! 回过头来看,鲁迅和别人的争吵,往往都处于这种不对等的碾压状态,似乎是大人和孩子之间的战斗,对方几无还手之力。但是,这样吵来吵去还是有些浪费才华。叶公超说看了鲁迅杂文后,一边觉得他文字好,一边又替他不值得,觉得“骂他的人和被他骂的人实在没有一个在任何方面与他同等的”,这种说法也是颇有道理的。 三 钱钟书对鲁迅也有一段评论:“鲁迅的短篇小说写得非常好,但是他只适宜写‘短气’的篇章,不适宜写‘长气’的,像是阿Q便显得太长了,应当加以修剪才好。”《阿Q正传》是不是太长,说不清楚,但是鲁迅的气质不适合写长篇,多半倒是真的。鲁迅自己对此也有意识。 三十年代在上海的时候,他有过一次创作危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除了《非攻》《起死》《采薇》三个小短篇以外,就没写过小说,也没写过散文诗。论敌在报纸上讥诮他江郎才尽,只会写杂文了。鲁迅表面上不以为然,说这是在哄骗自己停止战斗,远离世事,实际上他确有写小说的雄心,尤其是写长篇小说。 这也难怪,从事文学的人有几个没这等雄心呢? 他筹划写一部长篇的《杨贵妃》,从1921年开始,到1935年放弃,前后筹划了十五年,也没有真正动手。对杨贵妃的故事,鲁迅有自己的想法。他觉得唐玄宗是个聪明人,当然看出了杨贵妃与安禄山的私情,所以才会在七月七日长生殿上,和杨贵妃做来生之约,言下之意是,我和你今生的爱情算是完了!也正因为这样,杨贵妃死在马嵬坡的时候,唐玄宗才没有出手相救。 这个念头很有趣,但似乎也仅限于有趣,而且很难让人跟鲁迅联系起来。鲁迅为什么对此念念不忘达十五年之久?鲁迅性格偏好的多元,恐怕有旁人梦想不到的地方。但构思了十五年,又何至于连个草稿都没留下呢?也许鲁迅真的是缺乏写作长篇小说的才能。 至于短篇小说,鲁迅留下了三部集子,《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其中《故事新编》最难评说。一般文学史都会浓墨重彩地讲述前两部小说集,但说到《故事新编》就往往一笔带过。这并不是因为它写得不好,相反,它写得非常好,文学水平即便没超过《彷徨》,至少也比《呐喊》要好。但问题是它过于奇怪,逸出白话文写作潮流的主干之外。它写得相当恣肆,带有强烈的解构色彩,用时髦的话来说,甚至有点“后现代主义”。当然,鲁迅自己不会有这种意识,只能说是一种暗合。 当然,里头也不是篇篇都好,《起死》就挺一般,《非攻》更差,主题先行,文字呆板。但是除此之外,其他几篇都非常好。比如《奔月》,里面的幽默感和悲凉感浑然一体,把一个迟暮英雄写得活灵活现。不过最出色的一篇当然还是《铸剑》,这是绝对的鲁迅式小说,黑暗、刚硬、强悍,简直就是一盆血。要理解鲁迅的内心世界,《铸剑》可能就是一把钥匙。 至于《呐喊》《彷徨》里的小说,水平起伏也很大。《阿Q正传》《祝福》《孤独者》《风波》等等都极其出色,放在二十年代的文坛上,绝对是一骑绝尘,无人能及。但是有些篇目就写得不好,《鸭的喜剧》《白光》《高老夫子》等等,都很平庸。 这也有时代背景的原因。就像前面说的,当时白话文学刚刚起步,属于草创阶段。鲁迅在文体上得益于这个特定时代,但是在小说内容上就吃了亏。鲁迅不太确定怎么写才对,所以他是在摸索着写,尝试不同的风格。有的实验成功了,就很好;有的实验失败了,就不好。比如同是讽刺小说,《高老夫子》想讽刺一下知识阶层,没找好切入点,效果就很差。《肥皂》讽刺假道学老色鬼,抓住了那种感觉,实验就成功了。 但是最差的一篇可能还是《一件小事》。 这篇文章名气很大,被当成学生们必读范文,实际上写得很糟糕,完全不像鲁迅的笔墨。倘若《一件小事》不是鲁迅写的,现在恐怕根本不会有人去阅读。鲁迅在小说里热情地赞美了一位人力车夫。为了造成对比效果,鲁迅甚至有点矮化自己。最后车夫大无畏地搀着“老女人”走进警察局,鲁迅说:“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地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这简直是中学作文式的小说。当然,鲁迅很可能真的碰到过这样一位好人好事,但他一生中碰到过很多好人好事,自己也做过很多好事,何至于如此一惊一乍,甚至连人家的背影都打破透视原理,需要仰视才见呢?鲁迅写文章不会这么夸张,更不会这么上纲上线地赞美。 那么,鲁迅为什么会写这么一篇小说呢? 说起来,这也有时代背景。 鲁迅写《一件小事》的时候,学术界正流行“劳工神圣”的说法,认为他们是最伟大、最神圣、最高尚的群体。大家都觉得应该赞美一下。但是知识分子熟悉那些劳工呢?除了家里的佣人,主要就是车夫了。佣人这个群体有点不好措辞,所以大家一股脑儿都来赞美车夫。沈尹默、冯文炳、刘半农、李大钊、胡适、郁达夫等等,都写过人力车夫。 比如郁达夫在1924年写过一个短篇小说《薄奠》,里面的车夫就是一个极可敬的好人。他穷得难以为生,但还是拼命攒钱,就是想买下一辆属于自己的黄包车,省的受车行盘剥。“我”为了帮他,偷偷把一块银表塞给了他,谁知道第二天一早,车夫就寻上门来:“先生,这是你的罢?你昨晚上掉下的罢?”坚持要归还。我自然非常感动。 我们不能确定郁达夫的《薄奠》是否来源于真实生活,也不能确定鲁迅的《一件小事》是否实有其事,但作为小说,它们都是套路化的失败之作。它们过于观念先行,人物不是活生生的个体,倒像是底层劳动者选出的一名代表。赞美了他,也就赞美了整个底层劳动者群体。对于文学来说,这是最最要不得的符号化写作。 关怀底层当然是人性中善良的体现,但如果将关怀转为赞美和崇敬,里面就不免有几分乡愿。细究起来,甚至有些虚伪。这当然和鲁迅的性格格格不入。但是大家都来赞美车夫,鲁迅也只好写了这么一个应景之作。但是他马上就停手了,再没写过类似的东西。 因此,在整套《鲁迅全集》里,《一件小事》也就成了最突兀、最另类的一篇文章。只不过因缘际会,《一件小事》被收入课本,广泛流传,让不少读者误以为这是鲁迅的一个侧面,其实绝非如此。严格来说,这篇小说是“非鲁迅式”的,甚至是“反鲁迅式”的。 鲁迅在晚年写过一篇《阿金》,描写的也是底层劳动者。没有了从众的压力,他就能把人物写得活灵活现。那才是鲁迅的本色,看人的眼光虽热亦冷,绝不会轻易有什么仰视,更不会置透视原理于不顾。 四 鲁迅的作品当然很好,但是这种好不像《红楼梦》。《红楼梦》的好,是壁立千仞、旷世一有的好。可如果把鲁迅作品拿出来一篇篇看的话,并没有这么厉害。大江健三郎言之凿凿地说,鲁迅是“二十世纪亚洲最伟大的作家”。这话很可能是对的。可是王朔反过来质问,鲁迅真是世界大文豪吗?就靠那些杂文和短篇?“没听说有世界文豪只写过这点东西的。”这话似乎也有道理。鲁迅的魅力,和他的作品本身,确实是有点不相称的。 那又是为什么呢? 鲁迅的魅力主要来自他独特的灵魂。他的作品就像一个个马赛克,单独看的话并不是超级厉害,但是摆放在一起,就拼凑出了一个有巨大魅力的图案,而这个图案就是鲁迅的灵魂。 我们很难清晰地描述出这个图案,因为它既神秘又模糊。增田涉形容鲁迅是“中国文艺界庞然的斯芬克斯”,就是困惑于这种神秘与模糊。就拿鲁迅的思想来说,就没有一个准确的形状。你很难总结它,包括鲁迅自己也不能。他说:“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其中就有点这个意思。 鲁迅就像一座难以描述的深渊。想来这是因为鲁迅是用直觉来思考的,所以他的思维不成体系,缺乏边界。但也正因为这样,他的思想直接来自对生命的体验,有一种独特的力量。 我们经常说鲁迅很深刻。 什么叫深刻?并不是说他想法很奥妙,很博大。鲁迅的思想不是博大,但是敏锐。打个比方,这就像琴弦,同样的一个音节,拨别的弦,震动幅度小,但是拨鲁迅这根弦,震动幅度特别大。就拿痛苦这件事来说吧,社会黑暗啊,人民愚昧啊,国家危亡啊,知识分子看了痛心啊,当时的文化人其实说的都是类似的话语。胡适很痛心啊,周作人也很痛心啊,大家都很痛心啊。但是不一样,鲁迅表达出的痛苦感,比他们强烈得多。那不像观念上的苦闷,更像生理上的痛苦。 比如鲁迅说“吃人”。好多作家也会说:“这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周作人对“吃人”这个话题就很感兴趣,还专门写文章做过考证,但那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反思批判。然而对于鲁迅来说,“吃人”可不是什么社会批判,而是血淋淋的真实,是锐利的牙齿,狼藉的血肉,是萦绕在心灵深处的诅咒。 这也是胡适和鲁迅的一个本质区别。至少在二十年代的时候,他们的很多观念是接近的,但是胡适永远不能理解鲁迅为什么如此偏激,而鲁迅也永远不能理解,面对尖牙和血肉,胡适怎么可以这么不偏激? 敏锐导致了决绝。所以鲁迅比其他知识分子走得更远,走得更极端。他说自己的想法是黑暗的,很多黑暗的想法,甚至不敢说出来。那到底是怎么一个黑暗法呢?大胆猜测的话,他的根本想法,就是人——至少中国人,因为他对外国人的了解相对模糊,也不太关心——是没有希望的。他们不可能从根本上变好,这个社会也不可能从根本上变好。 这种极度悲观的念头当然没法说出口。而且他也觉得自己可能极端了。万一自己错了呢?所以他很喜欢裴多菲的一句话:“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裴多菲这句诗,就是配合情节的随口一说,本身并无深意。但是对于鲁迅来说,这几乎成了他的一个核心命题:我绝望,但对这种绝望,我也并无把握。 这个命题的重心还是在绝望。 当然,这么想是有点偏激,但这是因为鲁迅对黑暗极端敏感。他就像大海绵一样,把所见到的黑暗之物都吸纳进来,铸成自己心头的铁刺。 鲁迅经常批判国民性,对传统文化也少有好话。施蛰存建议青年读《文选》和《庄子》,鲁迅看了就不以为然。他说青年要多读外国书,少读甚至不读中国书。他提出的理由很奇特,说“中国书虽有劝人入世的话,也多是僵尸的乐观;外国书即使是颓唐和厌世的,但却是活人的颓唐和厌世。”这话放在今天,肯定会被网友骂,其实就算在当时,骂的人也不少。 回过头来看,鲁迅这话当然不妥。中国书怎么就都是“僵尸的乐观”了?他自己不也一本接一本地看吗?至于他对国民性的批判,虽然相当深刻,但有时也不够公允。可这并不能简单地说成偏见。我们觉得鲁迅偏激,是因为我们感受不到鲁迅心中激荡的苦痛。所谓“爱之弥深,责之弥切”,这话对于他人或是托词,可对于鲁迅而言,却是言说的出发点。 说到底,鲁迅还是和这个人间纠缠得太深。还是拿他和弟弟周作人做个比较。周作人也批评国民性,但是他的批评是超脱的,而鲁迅则过于投入,以至于没法心平气和地评价历史的承转启合。 对这个人间世,周作人是真的冷淡,而鲁迅是真的热烈。所以,鲁迅的文字下面,始终有一种激情在鼓荡。而他又不像郭沫若,激动起来会大喊大叫:“我是一条天狗呀!我把月来吞了,我把日来吞了,我把一切的星球来吞了,我把全宇宙来吞了!”那读起来多少有点不成体统。鲁迅采用了另一种方式。他用一层冷冷的膜,裹上了文字下面那岩浆般的热。这让他的文字有了一种迷人的魔力。 有人批评鲁迅没有建设性。鲁迅确实没有太大建设性,他是一种否定的力量。哪怕鲁迅出生在另一个时代,或者另一个国家,也不会有太大区别。在精神上,他就像《铸剑》里的那个神秘黑衣人,承负着人类所受的冤屈,燃烧着复仇的火焰。 鲁迅对自己的否定性似乎也有不安。到了三十年代,他大幅左转后,也想要成为一支建设性的力量。他甚至还苦读卢那察尔斯基(苏联教育家、艺术理论家)的文艺理论,试着使用“阵线”“民众”“帝国主义”之类的宏大词汇。这种努力值得尊敬,但是违背了他的本性。鲁迅的思维方式是具象的,并不适合研究抽象的理论,更不要说用理论指导创作了。所以这个阶段,鲁迅的杂文往往给人一种不自然的感觉。读那些文章,总觉得他在努力扮演一个陌生的角色。 他的左转当然有很复杂的原因,但其中有个重要的推力,那就是1927年的广州“四一五事变”,鲁迅亲眼目睹了国民党对青年的屠杀。鲁迅当时正在广州中山大学当教务主任。大学里很多亲共的学生被捕,生死系于一线。鲁迅就组织召开紧急会议,要求营救学生。他对同僚们说,我们都是“五四”一代,当时学生被捕我们都是救的呀!可是大家都不同意。鲁迅怒气冲冲地力争,傅斯年是中山大学文科学长(即文学院长),据说被鲁迅逼得号啕大哭,但还是没能去救,很多青年就这样死掉了。 这件事对鲁迅刺激极大。他说:“我一生从未见过有这么杀人的。”在鲁迅看来,青年是未来的希望,这种屠杀是不可原谅的罪恶。 鲁迅对青年人是有份心结的。他对同龄人脾气很大,但碰到青年,态度就变得很好,照顾他们,接济他们,引导他们,因此也吃了不少亏。有时候,他碰到的事件简直就是荒唐透顶。比如有一个叫廖立峨的人,带着女朋友跑到上海,在鲁迅家一住就是好几个月,还非要给鲁迅做儿子。鲁迅当然不肯当他爹,最后实在受不了,把他赶走了。临走时,廖立峨还向鲁迅讹了一百二十块大洋,“并攫去衣被什器十余件”。生性强硬如鲁迅者,也会受这种气,让人难以想象。但这就是鲁迅的软肋所在。就像他自己说的:“我一向是相信进化论的,总以为将来必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人,对于青年,我敬重之不暇,往往给我十刀,我只还他一箭。” 但是鲁迅毕竟是清醒的,尤其是经历了1927年的事变之后,他意识到了青年并不先天地具备优越性。他们依旧可能堕落、污秽、乖戾,弱时做帮凶,强时做暴主。他后来写道:“我的一种妄想破灭了。我至今为止,时时有一种乐观,以为压迫,杀戮青年的,大概是老人。这种老人渐渐死去,中国总可比较地有生气。现在我知道不然了,杀戮青年的,似乎倒大概是青年,而且对于别个的不能再造的生命和青春,更无顾惜。” 但说归说,鲁迅终其一生,还是对青年扶掖有加。还是那句话,“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青年是未来的希望,对他们绝望就是对未来绝望。鲁迅对他们既不敢相信,又不忍不信。 但最后还是逼着自己去相信。 五 鲁迅可能是带有偶像光环的,但即便如此,他性格还是有缺陷。 我们都有皮肤,所以对外界的痛楚没那么敏感,这让我们迟钝,但也保护了我们。而鲁迅就像一个被剥掉了皮的人,对痛楚是如此敏感,这让他成为一个天才,但也给了他一些负面的影响。 他在思想上就有一些危险的倾向,容易导致独断论。刘半农曾经送给鲁迅一副对联:“托尼学说,魏晋文章。”所谓“托尼”,是指托尔斯泰和尼采。鲁迅和托尔斯泰扯不上什么关系,但是他确曾倾心于尼采的“超人学说”。这里就隐藏着对凡庸的鄙视,以及对破坏的浪漫想象。鲁迅性格里似乎有此种偏好,所以才会和尼采合拍。但是这种偏好就相当可疑,散发着某种危险的气息。 至于为人处世,鲁迅也有可议之处。他很正直,人品也很干净。至于他和周作人闹翻后,坊间流传的一些流言蜚语,细究起来都是无稽之谈。但是他的人品虽然没有问题,性格却有问题。他对世界的看法偏于悲观,对人不免偏狭多疑。这一点,他自己也是承认的。比如林语堂和他相交多年,却莫名其妙成了他猜疑的靶子,在酒桌上恶语相向,就此闹翻。而他攻击别人的时候,容易断章取义,无的放矢。他吵过无数次架,几乎每次都赢。但有的时候,鲁迅其实并不占理,能赢只是因为他文字功力了得。碰到这种事情,大家往往会采用双重标准,谅解鲁迅,因为他是鲁迅。这就是偶像光环。扪心自问,鲁迅于很多人而言,不也有这种光环吗? 由于光环的存在,人们可能会有过度的脑补。比如大家都说鲁迅是勇士。按照常人的标准看,鲁迅当然是很勇敢的人。杨杏佛被杀害的时候,他冒着很大的风险参加了葬礼,一般人未必都能做得到。比如林语堂就躲在家里,没敢去。但是鲁迅的勇敢是常人标准下的勇敢。跟普通人相比,鲁迅可能更正直一些,更倔强一些,但他身上有没有殉道者的巨大勇气呢?他是不是像钢铁一样坚硬呢?哪怕面对系统性的巨大压力,他是否也能坚守那份坚硬呢? 从文字里,似乎可以这么想象他是这样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其实并不能找到确凿的根据。所以也只能大概说声:不知道。 但是有一件事是清楚的,那就是在中国文学史上,鲁迅既独特又伟大。民国作家里,人们都说张爱玲了不起,说沈从文了不起,或者说老舍了不起。张爱玲、沈从文是很好,但他们的好和鲁迅的好,不是一个分量上的。张爱玲的好,像一幅苍凉华丽的织锦;沈从文的好,像一条淙淙作响的河流。这种好,是你能感受、能触摸的。 但是鲁迅的好,却像一座大深渊。你附身看下去,黑雾中只见有龙鳞兽爪,时隐时现,难辨形状。雾气之下的水潭里,更有连鲁迅自己都叫不出名字的怪物。这是一种让人目眩的好。有时候你直起身来,脑子清醒一点,会觉得好像也没有刚才感受的那么好。可等你再附身去看,又觉得还是那么好。 但让你说到底看到了什么好东西,你又有点茫然。 因为这座深渊的好,一半是在那些龙鳞兽爪上,但还有一半则是在黑雾之中。黑雾的存在,既隐藏了龙和兽的全身,又让那些露出的鳞和爪更加神秘动人。 中国文学史上,再没有第二座这么怪异的深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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