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遍地暴动的洪武时代

活在洪武时代  作者:谌旭彬

朱元璋之所以要借“彭玉琳案”,向明帝国百姓灌输“宁为太平犬冻饿而死,也不做乱世人被兵刃所杀”的大道理,是因为洪武时代乃是一个百姓武力反抗此起彼伏的时代。

南炳文与汤纲所著《明史》依据《明太祖实录》等材料,对此有较为详细的梳理和总结。比如:

一,在广东,“东从潮州起,中经惠州、广州、肇庆和韶州,西至高州和雷州,包括琼州和崖州”,几乎相当于整个广东,在洪武时期均爆发过民众的武力抗争。

二,在广西,洪武三年(1370)有阳山县百姓聚众起义,洪武五年有南宁卫激反当地百姓,三千余人揭竿而起,洪武八年有柳州卫辖区内的百姓起义。洪武二十八年的黄世铁起义规模极大,明军在镇压过程中杀死壮丁一万八千余人及家属八千二百余人,暴动发生区域仅剩下六百四十八户百姓。[朱元璋在《大诰武臣》中,曾承认广西地区的百姓造反是当地军队与官府联手逼迫所致:“耿良,着他做广西都指挥。自他做都指挥时,与布政司官、府、州、县官交结,生事作为,百般科敛,将百姓每害得荒了,以致连年啸聚不已。及他事发,差人拿问,共计二十八招,都是害军害民的歹勾当。因此上,取回他来打杀了。及打杀了他,广西的百姓都安然无事,也不反了。这般看来呵,那是百姓每要反,则是被他逼凌得没奈何了,所以如此。”见《大诰武臣·耿良肆贪害民第三》,《洪武御制全书》,第934—935页。]

三,在福建,洪武三年(1370)有惠安县百姓武力暴动,洪武五年有同安县百姓攻占县城,洪武十年有泉州百姓攻入安溪县抢走县印,洪武十二年有龙岩县百姓数千人落草雷公狮子岭,洪武十四年有福安县百姓八千余人揭竿而起,龙岩县百姓再次暴动。[南炳文、汤纲:《明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60—168页。]

上述三省情况如此,其他地区也大致相同。总而言之,“在明初六七十年中,农民起义此起彼伏,连绵不断。这些起义遍布于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湖广、四川、陕西、山东和浙江等十来个省份,规模大的有几十万人。一个王朝的初期,农民起义竟如此频繁,地域如此广泛,这在历代封建王朝中也是少见的”。[《明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60页。]

为什么会搞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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