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顽民”不知报答君恩

活在洪武时代  作者:谌旭彬

“郭桓案”引发的民怨,是朱元璋始料未及的。

这桩打着惩治贪官污吏旗号的政治运动,因为对民生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严重损害了朱元璋在明帝国百姓心目中的政治形象。所以,在《御制大诰》的第二十六条里,朱元璋对明帝国的百姓们,有这样一段自我辩解:

洪武十八年,户部试侍郎郭桓事觉发露,天下诸司尽皆赃罪,系狱者数万,尽皆拟罪。或曰:朝廷罪人,玉石不分。吁!朕听斯言,所言者理哉。此君子之心,恻隐之道,无不至仁。此行推之于君子则可,小人则不然。……当诸司酷害于民,有能恻隐民艰,不与同类;科敛之际,或公文不押,或阻当不行,或实封入奏,以恤吾民。此际不分轻重,岂不妄及无辜!每每科无阻当,征无恻隐,混贪一概,又何分之有哉![《御制大诰·朝臣优劣第二十六》,《洪武御制全书》,第760页。]

大意是:洪武十八年“郭桓案”暴露之后,明帝国的各个衙门都被卷了进来,挨个追查下去,数万人被投入大牢并全部治罪。于是就有人发出怨言,责备朝廷在打击坏人时玉石不分,让许多好人也受了迫害。朕听了这些话,觉得也有道理。这是君子的恻隐仁心该有的感受。但是呢,这种恻隐之心,对君子是适当的,对小人却不必有。如果腐败分子残酷压榨迫害百姓的时候,衙门里有人能站出来与他们划清界限,以拒绝签押公文之类的方式阻止他们作恶,或者将他们的恶行上报给我,那么确实可以说朕不分轻重处理“郭桓案”,是在胡搞乱搞伤害无辜。但衙门里这些人从不阻止坏人作恶,自然也没有必要将他们与贪官区分开来。

这种辩解,就史实层面而言自然是无力的,朱元璋和他的官田制度,才是所谓“郭桓案”的罪魁祸首。朱元璋在《大诰》里说这些话,目的自然也不是向明帝国的百姓传递真相,而只是出于宣传的需要。朱元璋的个人形象在此案中受损严重——《明史》委婉称“时咸归谤御史余敏、丁廷举”[《明史》卷九十四《刑法二》,第2318页。],众人怨恨掀起“郭桓案”的余敏和丁廷举,其实就是在怨恨朱元璋。这种怨恨,迫使朱元璋不得不利用明帝国每户至少一本的《大诰》,来重塑自己的爱民形象(这也是为什么《御制大诰》的内容,有近半数与“郭桓案”有关)。而要重塑形象,首要之务就是将“郭桓案”造成巨大民生灾难的责任,全部推给别人。

这个“别人”,既包括官吏集团,也包括普通百姓。前者容易理解,前文也提到了许多相关内容,不再赘述。后者同样频繁见于《大诰》。比如,朱元璋下令“今后天下内外城市乡村,凡我良民,无得交结官吏”,不允许明帝国的良民百姓与官吏发展私交,理由是“今者诸司犯法,赃在坊厢,其坊厢村店人等,不奉朕命,固替奸贪隐匿,直至身亡家破而后已”[《御制大诰·京民同乐第二十八》,《洪武御制全书》,第761页。]——在这次的“郭桓案”里,许多官员将自己的赃款赃物藏在坊厢村店的民众家里,这些民众根本不听朕的号召,始终坚持替那些贪官隐藏赃款赃物,最后终于闹得家破人亡。

再如,受“郭桓案”的刺激,朱元璋还在《御制大诰》里痛斥老百姓不知报答君恩:

民有不知其报,而恬然享福,绝无感激之心。……社稷立命之恩大,比犹父母,虽报无极。良民有此念者,家道不兴鲜矣。方今九州之民,有田连数万亩者,有千亩之下至于百十亩者,甘于利其利,而不知其报者多矣。然而未尝不为破其家资以保其富。呜呼!至此之际,怒贯神人,天灾人祸由是。所以破家资,不过贿赂有司,君差不当,小民靠损,所以不知其报在此也。若欲展诚以报社稷,为君之民,君一有令,其趋事赴功,一应差税,无不应当。若此之诚,食地之利,立命之恩,斯报矣。……今之顽民,罔知立命之由,妄破家资,买嘱官吏,故犯宪章,身亡家破,由人神之监见也。百祥百殃,信矣哉。[《御制大诰·民不知报第三十一》,《洪武御制全书》,第762页。]

按朱元璋的逻辑,君王对百姓的恩情比他们的父母还要大,对君王的报恩应该是无极限的。然而明帝国有太多的“顽民”,他们拥有万亩、千亩、百亩的土地,享受着土地的出产,却对君王毫无感激报答之心。为了不给君王当差,反耗费家资去贿赂官员,最后全部闹了一个身亡家破的结局。君王一有命令,就立刻行动起来;君王的差税,丝毫不落地全部缴足,这才能算是有报答君恩之心。

与此同时,朱元璋还以凌迟示众的酷刑,诛杀了负责办理“郭桓案”的右审刑吴庸等人。罪名是吴庸等人在追赃时“妄指平民”,追究税粮的缺额最后追到了普通百姓的头上;吴庸等人的做法,又导致地方各级政府“人各效仿”。[《禁戒诸司纳贿诏》,洪武十八年六月二十七日,《洪武御制全书》,第266页。]

总之,明帝国“中人之家大抵皆破”,绝不是他朱元璋的责任,而是官僚系统烂透了,以及明帝国有太多的百姓思想觉悟太低,不懂得向君王报恩,反要勾结官吏与君王对抗。在《大诰》里,朱元璋向百姓们提供了唯一的出路:

方今富豪之家,中等之家,下等之家,富者富安,中者中安,下者下安。去古既远,教法不明,人不知其报,反造罪以陷身。……若使知报之道,知感激之理,则于闲中起居饮食,不时举手加额,乃曰:税粮供矣,夫差役矣,今得安闲……绝无祸殃。[《御制大诰·民知报获福第四十七》,《洪武御制全书》,第770页。]

唯有老老实实足量给朝廷缴足税粮,老老实实足量服完朝廷的差役,才是懂得报恩的明帝国好百姓,才能过上没有祸殃的日子。

上一章:三 下一章:一
网站所有作品均由网友搜集共同更新,仅供读者预览,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图书!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立即予以处理。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