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客

欢迎光临休南洞书店  作者:黄宝凛

旻俊右手擦着桌子,目光却盯着一位中年男顾客。刚刚推门进来的那位客人,从几周前开始把这里当成了图书馆,每个工作日下午一点三十分都会准时出现在店里。听英珠说,头几天来时,他把书店各个角落都察看了一遍,挑选了几本喜欢的书。从那之后,他便一天不落地来店里开启了“午后阅读”模式。英珠还说,两个月前附近新开了一家房产中介,从那里到书店只要五分钟,他就是那儿的老板。

那位客人似乎以为这里是图书馆,他正在看的书是一部大部头,叫《道德部落》[《道德部落》:作者是哈佛大学心理学副教授乔舒亚·格林,这本书从心理学角度切入人类道德和伦理研究。——编者注]。好像已经读了大半,每天他都会津津有味地看二三十分钟。他每次把书放回展示架往外走时,都是一副陷入沉思的表情,甚至有些肃穆,有点儿像汲取知识后陷入了自我感动。要怎么告诉他这里是书店而不是图书馆呢?几天前,英珠和旻俊就如何制止他这种行为商讨了一番。

“等他看完那本书再说吧。”

英珠坐在旻俊对面,正在一张巴掌大的便笺上写字。旻俊也跟着照抄英珠写的内容。

“不过,那位客人,”旻俊停下笔,看着英珠说道,“看的还是《道德部落》呢,却分辨不出自己的行为道不道德,这有点儿搞笑啊。”

英珠埋头继续答道:

“审视自己可不是件容易事,就算看了书也一样。”

旻俊继续动起笔来。

“那就没什么必要看书了啊。”

英珠“嗯”地沉吟了一声,看了会儿窗外,然后转过头来对旻俊说道:

“虽然有些难度,但也不是办不到。那些善于审视自己的人,或许仅凭一本书就能或多或少地做出些改变。但就算是不擅长审视自我的人,只要坚持下去,我相信在不断熏陶之下,最终同样能够坦率地审视自己。”

“会吗?”

“我就属于第二类人,所以才拼命地看书。我相信,只要坚持看下去,我也能变成一个很好的人。”

旻俊好像听懂了,微微点了点头。

“不过,你知道那位客人为什么把房地产中介开在这里吗?”

英珠的语气像是在考旻俊。

“附近的房地产市场变好了吗?”

“没,目前还没。不过他很看好这里未来几年的发展。距离这里二三十分钟路程的小区不是饱受‘士绅化’[士绅化(gentrification),指一个原本聚集低收入人士的旧社区,经重建后,地价及租金上涨,吸引了较高收入的人士迁入,进而取代原有低收入者。——译者注]之苦吗,你说那儿的人被赶出来后会流向哪儿?他应该是嗅到了休南洞的商机,说过不了几年,这里就全是那些买房和卖房的人,还有房东和租客。”

看着那位正在悠闲地享受午后阅读时光的客人,旻俊心想,如果真有一天他被命运之神眷顾,那自己就得离开这儿了。现在的月租还能勉强负担得起,可到了那时,租金还不得至少翻一倍?当一个人实现梦想的时候,另一个人的生活却可能会变得落魄不堪,人生就是这么不公平。旻俊心想,那位客人与自己一定不可能成为命运共同体。

在这里工作了一年多后,旻俊和大部分常客都能说上几句话。虽然几乎都是客人先开口,但偶尔他也会主动跟他们打招呼。最熟悉的还是三天两头就跑来店里的民澈妈妈,以及附近一些居民。每周光顾一次以上的客人,现在旻俊也能一眼就认出来了。其中,参加读书会的会员们最为平易近人,也最为积极。有的客人还会主动评价咖啡的味道,这样的客人旻俊一般都不会忘记。

旻俊和一位顾客交谈过几次。他是一位上班族,一周会来两三次,每次都读到打烊为止。有时旻俊都做打烊前的收尾工作了,他才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然后上气不接下气地找位置坐下,抓紧时间争取多看几页书。自从上次中午白跑了一趟之后,他就和英珠熟络了起来,相互还会开开玩笑。两人在做自我介绍时,旻俊也在场,那位客人叫崔宇植。听到这个名字时,英珠甚至还鼓起了掌,连连夸赞他的名字好听。起初旻俊还挺疑惑,平时总是不轻易激动的英珠这是怎么了?后来才知道,原来英珠喜欢的演员也叫这个名字,所以才忍不住这么激动。

宇植来书店有一套自己的模式——如果买书的话,那天他就不会另点咖啡,只是坐着看书;但如果那天没买书的话,他就会点一杯咖啡,不过也只是喝几口而已。偶尔宇植也会超过一周不来书店,英珠和旻俊似乎注意到了,又似乎没注意到。隔了段时间再见面时,他会露出格外灿烂的表情,向英珠解释自己为何这么久没来。

“我们旅行社最近推出了新产品,所以要到处跑代理商,给人介绍,忙得不可开交。我想着无论如何也要来这里读读书,奈何挤不出时间啊。从大门紧闭的书店门前经过时,那种心情怎么说呢,就好像小时候怕被妈妈教训,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游戏厅大门离我越来越远,心里可真不是滋味啊。”

旻俊觉得宇植是个比较感性的人。平时他看的主要是小说,难道是因为小说看多了才这样吗?还是因为他比较感性,所以才喜欢看小说呢?不,没准儿这个前提就是错的。只凭着感性就能和小说搭上关系吗?某一天,旻俊正擦着桌子,宇植过来主动跟他做起了自我介绍:

“不好意思,现在才跟您正式介绍自己,我叫崔宇植。”

“啊,您好,我叫金旻俊。”

“每次都挺抱歉的。”

宇植突然满怀歉意地看着宇植。

“抱歉什么?”

旻俊有点惊讶。

“咖啡,每次都把咖啡剩下了,觉得不太好意思。喝完咖啡后,我的心脏会跳得很快,所以喝不了太多,但我还是想喝几口。”

“您没有必要因为这个感到抱歉。”

“啊,是吗?看来我又白担心了。”宇植亲切地笑了起来,“不过,即便我在品咖啡这方面是个门外汉,也能尝出这里的咖啡很好喝。”

旻俊又想起了英珠因为喜欢那位同名演员而觉得宇植很亲切的事。两个人名字一样的话,给人的感觉也会差不多吗?旻俊打量着宇植,像是突然找到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宝贝一样。

“谢谢您能这么说。”

虽然书店的每一位常客都会引发英珠和旻俊的关注,但最近这一两个月,有一位客人最为吸引他们的注意,就是坐在那里的客人。天气刚开始变热那会儿,她只是偶尔过来坐坐;等到了酷暑时节,她出现的频率就越来越高了,几乎每个工作日都会过来,而且经常一待就是五六个小时。她在那些不是看书就是看笔记本电脑的客人当中显得格外突兀,因为她既不看书,也不摆弄电脑,什么也不做,就只是干坐在那儿。

最开始,这个女人每星期来一次,呆呆地坐上一两个小时,英珠和旻俊都没太在意。有一次,她问了英珠几个问题,直到那时,英珠都只是觉得她是位比较特别的客人而已。

“在这儿点一杯咖啡可以待几个小时啊?”

“我们店里没有时间限制。”

“啊!那我也过意不去。点一杯咖啡在店里待一整天的话,你们就亏了。”

“虽然是这个道理……但目前我们还没遇见过这种客人。”

“那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想想,没准儿我就是那种客人呢。”

从那以后,她在书店待的时间果真慢慢变长了,有时还能待上六个小时再走。因为书店没有规定使用时间,她就给自己定了一个规矩:每三个小时点一杯饮品。这也是她说出来之后旻俊才意识到的。一天,她照常来到书店,待了三个小时之后,重新点了一杯咖啡,并对旻俊说:

“已经过了三个小时,所以我又点了一杯。这样总不会让书店亏本了吧?”

有很长一段时间,女人的桌面上都只摆放着一部手机和一个便笺。偶尔她会在便笺上写几笔,但大部分时间都只是静静地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坐在位置上,有时候她的脑袋还会一顿一顿的,看上去就像是在打瞌睡。英珠和旻俊也是后来才知道,她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原来是在冥想,而看起来像在打瞌睡,则是在冥想的时候真的睡着了。

一件宽松的T恤外加一条肥大的短裤是她最常见的搭配,天气逐渐转凉后,就换成了一件大衬衫,再配上一条中性风的长裤。随意中又隐约透着帅气,从打扮可以看出她最注重的应该是舒适度。也是从这时开始,她从原来常坐的位置换到了一个角落,还织起了洗碗巾。她似乎特别讨厌给周围的人造成不便,刚开始织洗碗巾时还问过英珠:

“我可以在这里织点儿东西吗?不会吵到别人的,就是静静地织我自己的,应该不会给您带来什么影响吧?”

虽然书店的第一守则就是不能总盯着客人看,让客人感到不自在,但唯独对这个女人,英珠无法遵守这条守则。这都怪那些洗碗巾。英珠总会呆呆地望着女人坐在那儿织洗碗巾的样子。一块巴掌大的洗碗巾,女人一天就能织出来,有时只要两三个小时就能利索地织出一块。大概在那个时候,英珠知道了她的名字叫静瑞。

静瑞会在织洗碗巾的空当闭上眼睛静坐一会儿,这种时候她也是在冥想,当然这都是她后来告诉英珠的。洗碗巾的样式各异,英珠最喜欢的是吐司模样的洗碗巾,吐司表皮是棕色的,内里是香草色,这种颜色搭配得恰到好处。从远处看,桌上就像摆着一块刚从烤箱里端出来的吐司。静瑞只是一言不发地不停编织着洗碗巾,就算这样,她也没忘记每隔三个小时点一杯饮品。

从第一次见到洗碗巾,又过去了一个月,英珠开始好奇静瑞到底织了多少洗碗巾。她仿佛看见静瑞家里的洗碗巾堆成了小山,甚至还脑补出吐司洗碗巾在小山堆里露出了诱人表皮的画面。但英珠什么都没问,静瑞也一如既往地织着洗碗巾。直到几天前,静瑞抱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纸袋子走进店里,对英珠说:

“我想把这些洗碗巾都捐赠给书店,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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