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趁势起兵 入关灭秦
一 始皇帝暴政、二世倒行逆施

汉高祖刘邦  作者:黄中业

秦帝国东土的一名小小亭长刘邦,因押送的刑徒多有逃亡而入山林匿身。在秦末风云变幻之际,此人摇身一变而为沛公,又趁时乘势,竟比天下无敌的项羽抢先兵入关中,接受秦王子婴的投降,你说怪也不怪?


刘邦生于秦昭王五十一年,秦王嬴政即日后的秦始皇帝生于秦昭王四十八年(公元前259年),刘邦比秦始皇仅年少三岁。秦昭王是秦国历史上著名的国君,在位长达五十六年。秦昭王在位期间,曾重用一大批来自其他国家的贤才,以为客卿,再由客卿而任命为将相,如甘茂、司马错、客卿造、楼缓、范雎、蔡泽以及名将白起等人,在对外战争中屡获胜利,疆土不断扩大。秦兼并六国的战争,事实上从秦昭王时期已经开始。

继秦昭王为国君的秦孝文王,即位三天便因病而死去。继任秦国国君的秦庄襄王,也仅仅是在位三年又因病而亡,其子嬴政即位为秦王。

公元前247年,嬴政即秦国国王之位,年仅十三岁(古人出生即一岁),刘邦时年十岁。就是说,刘邦在他十岁之前的童年时代,秦国已历经了昭王、孝文王、庄襄王以及刚刚即位的嬴政,先后四世。而刘邦所出生的楚国,在他出生的那年,正是楚考烈王七年。楚考烈王死去的那年(公元前238年)秦王政亲政,平定嫪毐叛乱,刘邦时年十九岁。

公元前223年,秦灭楚国,刘邦时年三十四岁。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建立秦帝国。

当秦王嬴政建立秦帝国、号称秦始皇帝的时候,刘邦已时年三十六岁。此前,刘邦虽是楚国属下的一名“不事家人生产作业”的农户子弟,但他目睹了秦军灭亡楚国的事实。待到秦帝国建立,刘邦“及壮,试吏,为泗水亭长。”

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开创了一个时代,即封建专制时代的“千古一帝”。他在先辈为他开创的基业之上,“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秦始皇的伟大历史功绩,主要在于他统一六国后为秦帝国所建立的各项制度。他更改国王的名号,号称“皇帝”,并通过一些相关的名号及制度上的规定,确立皇帝在国家权力机关中至尊无上的地位,集国家最高权力于皇帝一人。秦始皇不顾朝廷中多数大臣的反对,毅然地废分封,郡县天下,“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确立了中央集权制的君主专制的国家政体。又颁布“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在全中国确立土地私有制度。与此同时,他又“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徙天下豪富于咸阳”,统一货币,构筑长城,修建驰道、直道,等等,为确立封建专制制度做出了大量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创举。由秦始皇所创立的这一制度,被明代学者王夫之称为“垂两千年而弗能改”,清代著名学者恽敬又说“秦也者,古今之界也”。这些评价都是把秦始皇在创立封建专制制度上所做出的贡献,作为他的历史功绩的主要方面。明代学者李贽称秦始皇为“千古一帝”,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

在中国历史上,秦始皇是一位对中国历史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的伟大人物。然而,在秦帝国建立后,他所实施的一些政策远远地超出了人民所能承受的程度,这些政策实质上是一种暴政。秦始皇的暴政包含有很多内容,但主要表现在繁重的徭役和繁苛的法律两个方面。

秦始皇所成就的事业,包括统一六国和创立封建专制制度在内,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然而,他在秦帝国建立后不惜滥用民力。秦帝国人民所承受的繁重徭役负担,可举出以下几个数字来说明:

修筑阿房宫和骊山陵墓的刑徒和服徭役的民夫常年动用七十余万人,南戍五岭的军民五十余万人,修筑长城的不下四十余万人。如果把为军事行动、修筑长城而“转输”粮草的徭役、修筑无数驰道、直道、新道、五尺道等项徭役以及地方郡县政府所征调的徭役全部都包括在内,每年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服徭役的人数要远远超出三百万人。当时秦帝国总人口约二千万人,服徭役的人数肯定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五以上。按照这个数字推算,秦帝国的成年男子,除了免服徭役的那部分人外,每人每年平均大约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时间为国家服徭役,这重担怎么承受得了?

秦帝国的苛法严刑,亦是帝国人民的一大灾难。在苛法严刑之下,获罪或无辜的百姓,动辄被罚作“刑徒”,致使秦帝国国内的刑徒之多,以至于达到了“赭衣半道”的程度。史书记载修阿房宫和骊山墓动用刑徒七十余万人,至于全国各地刑徒的人数之多,可从秦始皇出巡南郡在湘山祠乘船渡江遇大风后令刑徒三千人伐树一事来说明。这三千名刑徒不是从外地征调的,而是南郡所固有的,而且不一定是南郡所有的全部刑徒。这两个数字可以说明,秦帝国的刑徒人数,在全国人口总数中亦占有相当高的比例。

常年为秦帝国服徭役的人数和刑徒人数占了秦帝国总人口的一半左右,这是秦始皇帝实施暴政的主要内容和标志。其他诸如秦始皇焚书坑儒和动辄杀害无辜百姓的事例,从它给帝国人民所带来的直接灾害来看,无法同繁重徭役和苛法严刑所带来的可怕灾难相比,因而并非是秦始皇所施行的暴政的主要内容。

秦始皇是对中国历史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的伟大人物,同时他在帝国建立后也施行了一些令人民难以承受的暴政,这都是无法否认的历史事实。然而,我们决不能因秦始皇曾施行过暴政而称秦始皇为“暴君”。秦帝国不是没有暴君,这个暴君便是秦二世皇帝胡亥。

胡亥与赵高、李斯合谋,通过篡改秦始皇遗诏而登上了秦帝国二世皇帝的宝座。胡亥即皇帝位后,提拔赵高为郎中令,使这个阴谋家窃夺了国家的重要权力。在赵高的怂恿和策划之下,胡亥非但没有为秦帝国和人民做过一件有益的事,反而倒行逆施,把秦始皇所施行的暴政推至无以复加的程度,致使秦帝国的社会矛盾急剧激化。秦二世胡亥即位一年之后,便爆发了以陈胜、吴广为首的农民大起义。现将暴君秦二世、阴谋家赵高以及晚节不忠的李斯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的倒行逆施,简要列举如下。

胡亥、赵高是通过阴谋手段窃夺国家最高权力的。为确保这一权力,他们借助于“更为法律”,首先是杀害宗室和大臣,“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坐者不可胜数。”[《史记·李斯列传》。]此外,被逼自杀的还有公子闾等三人以及公子高等。被赐死的大臣有蒙恬、蒙毅、冯去疾、冯劫等,造成了“宗室振恐”“群臣人人自危”的严重后果。胡亥、赵高的屠杀和“尽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史记·李斯列传》。],使得秦帝国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因此而急剧激化。

二世胡亥自即位之日起,便在帝国人民面前暴露了他的暴君面目。暴虐成性的胡亥,在秦始皇下葬时下令“先帝后宫非有子者”“皆令从死”,同时将工匠封闭在墓道中窒息而死。从全国征调更多的民夫继续修造阿房宫以及秦始皇帝陵的未完成工程,同时继续修建直道、驰道,征发民夫戍边,“外抚四夷”,调集各郡县“材士五万人为屯卫咸阳,令教射狗马禽兽”[《史记·秦始皇本纪》及《李斯列传》。],致使“赋敛愈重,戍徭无已”[《史记·秦始皇本纪》及《李斯列传》。]“屯戍一岁”的法律规定被改为居于闾左的贫民一律戍边,把更加沉重的赋税和徭役负担,强加在帝国人民的头上,使人民断绝了生路。二世

胡亥为“威服海内”,还效法秦始皇“巡行郡县”,先到碣石,然后南下会稽,再绕回辽东,从辽东返回咸阳。

胡亥、赵高的“更为法律”,不止是为着诛杀宗室及大臣,而且更主要的指向人民大众。更为法律后的“法令诛罚日益刻深”(同上),致使更多的人沦为刑徒或惨遭杀害。例如,湖北云梦出土的秦律《徭律》规定:朝廷征发徭役,如果迟到三天到五天,主管官吏只给予“猝”(训诫)的惩处。然而到了秦二世时,戍卒不能按期到达边地,无论有怎样的客观原因(如大雨道路不通),也要一律处死。秦二世的“法令诛罚日益刻深”,于此可见一斑。

总之,二世胡亥在即位后一年中所推行的倒行逆施的暴政,使得天下百姓“欲为乱者,十室而五”,达到了“人与之为怨,家与之为仇”的地步,出现了“群盗满山”的局面。《史记·李斯列传》曾有如下的概括:

二世然(赵)高之言,乃更为法律。……法令诛罚日益刻深,群臣人人自危,欲畔者众。又作阿房之宫,治直道、驰道,赋敛愈重,戍徭无已。于是楚戍卒陈胜、吴广等乃作乱,起于山东,……

《史记》的上述记载表明,秦始皇所施行的暴政,如法繁役重,已促使社会矛盾日益尖锐;任其发展下去,迟早要激起人民的反抗。在秦始皇死后的第十二个月,戍卒陈胜、吴广便首倡起义,天下群起响应,终于埋葬了秦王朝。这完全是暴君秦二世胡亥及阴谋家赵高之流倒行逆施,把秦始皇的暴政推至无以复加的结果。秦二世胡亥与丞相赵高的倒行逆施,断绝了秦帝国人民的一切生路。人民大众除了造反之外,还能有别的选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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