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毒巧克力命案  作者:安东尼·伯克莱

献给 S. H. J. 考克斯

因为这一次他没想到会献给他


坐在主席位的罗杰·谢林汉姆抿了一口面前的陈年白兰地,然后仰靠在椅子上。

房间里烟雾缭绕,此起彼伏的争论声从四面八方涌向他的耳朵,聊的净是些谋杀、投毒或者暴毙的事。这里是他一手创立的犯罪研究俱乐部,从一开始的创办、组织、召集,再到现在的运营,俱乐部的大小事务几乎全由他一人包揽。五个月前,这个俱乐部第一次集会的时候,他就被大伙儿一致推举为主席。那一刻,他踌躇满志,好不风光,一如多年前那个令人终生难忘的日子,那时的他仿佛得到了上天眷顾——他的第一本小说被出版商接收了。

在罗杰右手边坐着的是今晚的贵宾,来自苏格兰场的莫尔斯比总探长,他叼着一根巨大的雪茄默默抽着,显得有些拘谨。

罗杰转向他:“恕我直言,莫尔斯比总探长,我并非对您的单位心存不敬,但我真的认为除了巴黎保安局,这世上再也找不到比这间屋子里的各位更出色的犯罪学天才了(我指的是生性敏锐的天才,并非那些苦学成才之辈)。”

“是吗,谢林汉姆先生?”莫尔斯比总探长随声应道,语气中并未显露丝毫不悦。莫尔斯比就是这样一个人,别人的观点再怪异离奇,他也总能淡然笑对。“嗯,嗯。”莫尔斯比一边应和着,一边又给自己长长的雪茄点了火。这雪茄实在太长了,长到就算正抽着也无法判断烟是否还燃着。

罗杰敢这么说并非全然出于“大家长式”的骄傲心理,他还是有几分底气的。犯罪研究俱乐部的盛宴不是谁想来就能来的。想要成为俱乐部的会员,光说自己喜欢研究谋杀案还远远不够,还得证明自己有能力配得上这份荣誉。

除了具备强大的组织能力,申请者还需要体现广泛的兴趣,对所有学科都要有所涉猎,比如侦探学,申请者必须像精通犯罪心理学一样,知晓侦探史上大大小小的所有案例,哪怕最不起眼的案件也要了然于胸。也就是说,申请者除了必须拥有智慧的大脑,还要具备灵活使用它的能力。申请的最后一环是,申请者必须向主席提交一篇论文,选题须从俱乐部成员拟定的范围中选取。主席会对论文先行筛选,然后将值得考虑的论文推举到秘密会议中讨论,由全体会员投票表决,只要有一票反对,申请者就会被拒之门外。

这个俱乐部原本计划招募十三名会员,至今只有六位成功通过考验,而这六位悉数出现在今晚的会议上了。他们分别是知名律师、享有盛名的剧作家、实力强劲但声名未显的小说家、当世最聪明(尽管不是很讨人喜欢)的侦探小说家、罗杰本人以及安布罗斯·区特威克先生。这最后一位可谓默默无闻,不仅身材矮小,性格看上去也是温暾木讷,没有丝毫特别之处。别说其他成员发现他置身其中时会惊讶,就连他自己得知被准许入会时也震惊不已。

可以说,除了区特威克先生,这样的天才组合足以让任何一位组织者引以为傲。今晚,罗杰不仅骄傲,还很兴奋,因为他正准备宣布一件令人震惊的消息。当然,这也符合他一贯的风格——语出惊人。他站起身来,众人见状,纷纷用酒杯和烟盒敲击桌面,欢呼着迎接他的讲话。

“女士们、先生们,”待众人安静下来,他喊道,“因为各位赋予的权力,俱乐部主席有权更改任何一场会议的内容。我想,你们早就知晓今晚的嘉宾了吧,那就是莫尔斯比总探长,苏格兰场的第一代表人物,让我们热烈欢迎总探长的莅临。”场上立即响起了敲击桌面的欢呼声,这次比上一回还要响亮。“希望今天的美酒佳肴能够将我们的总探长彻底俘获,最好能让总探长敞开心扉,给我们透露点媒体都捞不到的秘密!”此话一出,敲击桌面的声音越发响亮,众人欢呼躁动,久久未停。

罗杰顿了顿,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继续说道:“女士们、先生们,我想我对总探长已经了解很深了,因为我以前不止一次,而是每次都很努力地想要引诱我们的总探长‘酒后失言’,可惜一次都没有成功过,所以这次我也不抱什么希望。我想,各位就算使尽浑身解数,除了知道些总探长都不介意刊登在明天《每日新报》上的内容,是挖不到什么更有趣的故事的。各位,不是我豪言,莫尔斯比总探长是不可能被攻破的。

“因此我决定行使俱乐部主席的权力,稍微更换一下今晚的娱乐活动。我希望并相信这个想法一定会让各位兴致大增。我敢说,这个活动一定既新颖又别致,令人欲罢不能。”罗杰停了片刻,笑着扫视了一圈,在场的每一位都兴致盎然,只有一旁酒酣耳热的莫尔斯比总探长依旧专注地抽着雪茄。

“我的想法,”罗杰说道,“与格雷厄姆· 本迪克斯先生有关。”话音刚落,底下便一阵骚动。“或者更准确地说,”他慢条斯理地修正刚才的发言,“是与格雷厄姆·本迪克斯夫人有关。”此话一出,刚才的骚动立刻变成一片寂静,大家的兴致更浓了。

罗杰又停了下来,好像在仔细斟酌更合适的措辞:“我们当中有一两位是认识本迪克斯先生的。事实上,在推选入会成员时,他的名字还出现过,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时推举他的是查尔斯·怀尔德曼公爵。”

这位大律师优雅地点了点他硕大的脑袋,说:“是的,我是推举过他,我记得。”

“但那次举荐没有后文了,”罗杰继续说道,“我不太记得是什么原因了,我想一定是当时有人确信他不能通过我们的所有测试吧。不过,他的名字出现在推选名单上是事实,从某种程度上讲,这足以说明本迪克斯先生至少是位犯罪学专家。这也意味着对于发生在他身上的悲剧,我们的同情多少要带点私人的关心,即便我们,比如我,与他素昧平生。”

“是的,是的。”一位女士随声应和,只见她身材高挑,容貌秀丽,端坐在桌子右侧。她总是会在合适的时机用她清亮的声音有力地应和演讲者:“是的、是的。”好像生怕出现冷场。她就是小说家艾丽西亚·达默斯,主业之余还经营了几家女子会所。她很喜欢听人演讲,是一位十足的捧场王。别看她表面如此,实际上她是一位坚定的保守派人士,是社会主义理论的忠实拥护者。

“我的建议是,”罗杰不再卖关子,“我们要将这份同情转化为实际的用处。”

毋庸置疑,听众们早已兴致勃勃了。查尔斯·怀尔德曼公爵扬了扬他那浓密的灰白色眉毛,平时在法庭上,他就总喜欢皱起眉头,一边晃动他那副金边眼镜的宽边黑色链带,一边目带威胁地盯着控方证人,心下想着对方一定是品位低下才会认为自己的客户有罪。坐在公爵对面的是菲尔德·弗莱明夫人,她身材矮小,体态浑圆,全然一副家庭主妇的样子,不过她能创造出低俗不堪却十分成功的剧作。今天,她看起来就像一位假日外出的主厨。她用手肘碰了碰身旁的达默斯小姐,附耳嘀咕了几句,还刻意用手掩着嘴,不让他人听见。安布罗斯·区特威克先生眨了眨他那淡蓝色的眼睛,那样子活像一只聪明的母羊。至于侦探小说家,他正不动声色地独坐一旁,事实上,他不过是在模仿自己最喜欢的侦探罢了:越是激动人心的时刻,越是摆出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

“今天早上我到苏格兰场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罗杰继续说道,“虽然他们并不支持此举,但是也找不出这么做有什么实质性的坏处,结果就是——尽管他们不太情愿,但我离开的时候还是得到了官方的正式许可。现在我突然明白了,和我一开始的整个想法一样,他们之所以会同意我这么做,是因为——”罗杰刻意停了片刻,环顾一圈,“警方已经放弃追捕杀害格雷厄姆·本迪克斯夫人的凶手了。”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有人错愕,有人憎恶,也有人震惊,几乎所有人同时都将目光投向了莫尔斯比总探长。只是这位总探长显然没有觉察到众人关切的眼神,他把雪茄高高举到耳边,依旧专注地听着罗杰的讲话,似乎想要从中获取一些内幕消息。

罗杰立刻为其解围:“这些消息很是机密,顺嘴多说一句,我知道各位是不会让消息从这间屋子泄露出去的。现在事实就是如此,警方所有的审讯都一无所获,只能告停。当然,也有可能会出现新的线索,恐怕在此之前,有关部门早就以悬案草草了结。因此,我的提议是,既然警方破不了案、撂了挑子,那我们俱乐部就应该接下这个案子。”说完,他满怀期待地环视一圈,场下的各位全都不自觉地扬起了脸,每张脸上都写着疑问。

此刻,罗杰慷慨激昂,正在兴头上,所以全然忘了咬文嚼字,开始变得满嘴大白话。

“哎呀,你们瞧,咱们个个聪明绝顶,既不傻,也不用墨守一些死板的侦查方法(不好意思,莫尔斯比老友)。说实话啊,咱们六人既可通力合作,又可各自独当一面,要说咱们当中有一人能破了这警方都破不了的案子,也不是毫无可能的吧?你说呢,查尔斯公爵?”这位大律师哈哈一笑:“按我说, 谢林汉姆, 这主意倒是不错,但是我得先保留我的意见,除非你将提议的细节说得清楚些。”

“我觉得这个主意很棒啊,谢林汉姆先生。”菲尔德·弗莱明夫人喊道,她可不在意什么法律约束,“我今天晚上就开始。”因为太过兴奋,她圆润的双颊分明都在颤抖,“你呢,艾丽西亚?”

“我也觉得这个主意可行。”艾丽西亚微微笑了笑。

“事实上,”侦探小说家冷冷地说道,语气中夹杂着一丝超然物外的冷静,“关于这个案子,我早就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推论。”这位小说家的真名叫珀西·罗宾逊,他创作时常常使用笔名“莫顿·哈罗盖特·布拉德利”,一说起这个笔名就足以让美国那些头脑简单的民众为之疯狂——光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就连印了三版。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态,美国人总是对将姓氏作为名字有特别的好感,尤其是当它碰巧又和英国的一个温泉旅游胜地同名的时候[哈罗盖特(Harrogate)是英国的一个温泉小镇和旅游胜地,也是一个姓氏;侦探小说家用这个姓氏作为名字,有几分英国贵族的分量和格调。]。

安布罗斯·区特威克先生淡淡地笑了笑,未发一言。

“好了,各位,”罗杰接过话头,“细节方面我们还可以一起讨论嘛。我想,如果我们决定接下这个案子,分开行动或许可以让这件事变得更有趣。莫尔斯比总探长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警方已经掌握的线索。虽然他不是这个案件的主要负责人,但他也参与过其中的一两件工作,所以对这些线索肯定一清二楚。不仅如此,他今天还特意花了整个下午在苏格兰场查阅卷宗,就是为了确保今晚的分享不会出现任何遗漏。

“听完总探长的陈述后,我们当中或许有人当场就会对案子有一套自己的推论,其他人也可能会有自己的调查想法,但在公开之前打算先独自跟进。不管怎样,我建议大家给自己一周的期限去建立推论、验证假设,并对苏格兰场收集到的线索给出自己的看法。在这期间,我们彼此之间不可以交流讨论此案。我们或许会一无所获(这种情况基本上不太可能),不管怎么说,这都会是一场很有趣的破案练习,对我们有些人来说属于实战演练,对另一些人来说可能具有学术意义,具体如何看待由你们自己定义。我个人觉得,最有趣的部分就是看看我们是否能同时破案。各位,接下来的会议是要开放讨论呢,还是别的什么形式?换言之,大家觉得这个提议怎么样?”说完,罗杰就要坐回座位上,看来对自己的发言甚是满意。

他的屁股还没坐稳,就有人提出了第一个问题。

“谢林汉姆先生,你的意思是我们要出去像侦探一样查案吗?还是说,只需要根据总探长提供给我们的线索写一篇报告就行?”艾丽西亚·达默斯问道。

“这个由你自己决定,”罗杰答道,“就像我刚才说的,你既可以把它当成破案实战演练,也可以只当作学术研究。”

“但是,谢林汉姆先生,要是当成实战演练,您可比我们有经验多了啊。”菲尔德·弗莱明夫人噘着嘴说道(没错,她就是噘着嘴说的)。

“这么说的话,警方可比我有经验多了。”罗杰反驳道。

“毫无疑问,这取决于我们是采用演绎法还是归纳法,”莫顿·哈罗盖特·布拉德利评论道,“要是你采用的是演绎法,那你就只需根据警方提供的信息来推断,无须自己调查,除了可能会有一两个结论需要验证。如果你用的是归纳法,那你就需要大量的走访调查了。”

“一点没错。”罗杰说道。

“根据警方提供的线索,然后采用演绎法,解决了国内很多重案悬案,”查尔斯·怀尔德曼公爵高调宣布,“这次我就打算这么干。”

“这个案子有一个特别之处,”布拉德利先生嘀咕道,似乎在自言自语,“而且这个特别之处应该可以直指凶手的身份。我一直就是这么想的,我应该专注这点深挖下去。”

“如何调查才好呢?我一点头绪都没有,完全不知道要从哪里开始。”区特威克先生不安地说,好在没人听见他说什么,所以也不要紧。

“整件案子唯一让我想不通的,”艾丽西亚·达默斯肯定地说道,“就事论事啊,是完全找不到凶手作案的心理动机。”虽然达默斯小姐嘴上没有明说,但是让人感觉要真是这种情况,她就无计可施了。

“听完总探长的陈述后,我想你就不会这么说了,”罗杰的语气很是温和,“我们将要听到的内幕可比报纸上刊登的还要多。”

“那我们就洗耳恭听吧!”查尔斯公爵建议道。

“大家都没有意见吧?”罗杰一边问,一边环顾一周,欢快得好像刚刚获得了新玩具的小孩,“在座的各位都愿意放手一试吧?”

众人皆跃跃欲试,热情空前,只是这当中有一人始终沉默,那就是安布罗斯·区特威克先生。只见他仍在冥思苦想,一脸闷闷不乐——要是真的展开调查,该怎么做才好啊?他曾研究过上百本名侦探的回忆录,是那种穿着大黑靴、戴着圆顶硬礼帽的真正侦探写的回忆录。但是这一刻,他能从那一堆厚厚的书中(刚出版时卖十八先令六便士,几个月后滞销打折就只需要十八便士了)想起来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一个真正的侦探,如果真的打算破案,是绝不会粘什么假胡子的,顶多只是简单地修修眉毛。虽然这或许算得上一个破案的诀窍,但对区特威克先生来说,只知道这个似乎还不足以帮他破案。

幸好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让莫尔斯比总探长不得不站起来讲话,这才没人注意到区特威克先生的胆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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