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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4第十三位陪审员 作者:史蒂夫·卡瓦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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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看到我,安德森警探的神情看起来很不悦。很少有证人喜欢看到我。我的优势没了,安德森有时间考虑我会问他的问题。我已经少了突袭的先机。 “警探,我们已经确定你承认这起谋杀案的案发情况可能与你最初向陪审团描述的不同,接下来让我谈谈行凶的方式。警探,请再看看托泽先生的验尸报告。”我说。 安德森在面前的文件中查找,然后说:“律师,我还是相信受害者死在了那张床上。我不知道为什么托泽先生身上没有血,但这也不能改变什么。” 我先不管他的证词。我决定之后再回来讨论这件事。 “你会看到在报告的第三页提到托泽先生的脖子上有一道瘀青。差不多有8毫米长,7厘米宽。看到了吗?” “看到了。” “根据你所说的,受害者是在床上睡觉时遭到杀害的,那这道瘀青该怎么解释呢?” 他想了想,翻过一页报告,看着尸体的示意图,法医在图上标示出伤口的位置。 “我不知道。也许那瘀青在他上床之前就有了?也许这跟命案根本无关。”他说。 “跟命案无关,的确有这个可能,或者,也许这道痕迹就是最重要的信息。请再看看这些照片。”我说。 阿诺展示出鉴识人员在屋子其他地方(厨房、走廊、客厅)拍摄的照片。除了厨房,屋内其他空间的地板上都铺了雪白的地毯。 “如果托泽先生没有死在床上,那他死亡的第一现场很可能就是屋里的其他地方。如你所见,到处都没有血迹,对吗?”我问。 这次他回答得倒是很快。 “到处都没有。我们只在床上找到了托泽先生的血。”他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儿得意。 “警探,如果入侵者想办法进到屋内,并且用袋子罩在托泽先生的头上,往后面拉,应该可以在脖子上造成同样的痕迹,你觉得这说得通吗?” 安德森停顿了一下,他没料到这点。 “也许吧,但托泽先生不是死于窒息,他是死于棒球棍重击头部。” “看似如此。警探,你知道被告通常都把棒球棍放在哪里吗?” “不太清楚。”他说。 “在大门口的玄关处。”我说。 安德森耸耸肩,然后摇摇头,仿佛在说:那又怎样? “入侵者想办法进了屋,也许是伪装成别人的样子,然后从后方套了一个袋子在托泽先生头上,用力一拉,造成勒伤,接着抓起被告的棒球棍,用力重击托泽先生后脑,杀死了他。这是有可能的,对不对?” 我提问的时候,警探摇了摇头。他没有准备承认这一点,他认为他已经有了答案。普莱尔本可以表示反对,但他似乎乐得让安德森想办法打发这个问题。 “不可能。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血迹在哪里?在那种颜色的地毯上,就算有一滴血都会很显眼。我们不可能错过地毯上的血迹的。” “但如果入侵者用袋子罩住托泽先生的头部,也许那是个束口袋,那么罪犯就能在屋里各处重击托泽先生,因为撞击飞溅出的鲜血会被密封在袋子之中,不是吗?” 这说得通,也解释了托泽脖子上的瘀伤,以及地毯上为什么没有他的血,同时也说明床上阿蕾拉的血为什么没有流到托泽那一侧。等到罪犯将托泽扛上楼,摆在她尸体旁边时,她的心脏早就停止跳动了,就不会继续出血。已经流出来的血会压在她自己的身下,被吸进床单之中。 “我不明白,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罪犯要在杀害阿蕾拉·布鲁姆之后,将托泽的尸体摆在她同一张床上?”安德森问。 这是菜鸟级别的失误。哈利正要开口告诉安德森他不该问律师问题。证人不该发问,他们只能回答。不过呢,这次我很愿意解答。 “因为如果托泽的尸体出现在阿蕾拉身边,就能营造出某人发现他们同床,进而杀害他们的假象。这为博比·所罗门制造了杀人动机,所有的调查重点就会聚焦在他身上,而不会留意真正的凶手,对不对?” “那是你个人的看法。”安德森说。 “咱们先不说这是谁的看法,好吗?阿蕾拉身上完全没有自卫的伤痕,完全没有,这点不是很奇怪吗?” “对,我猜她遇袭的时候还没醒。”安德森说。 “请问我可以借用8号展示证物吗?”我问书记官。 书记官从身后拿出一根装在密封塑胶证物袋里的棒球棍。我站在床垫上,轻轻朝应该是托泽那一侧床铺上的壶铃敲了下去。 闷闷的撞击声回荡在法庭里。我把棒球棍还给书记官。 “枫木棒球棍重击金属的时候声音很大,当棒球棍重击卡尔·托泽的后脑时,难道不会产生巨大的声响吗?” “可能会发出一些声音,我同意这一点。” “而据你所言,距离声音来源只有几厘米的布鲁姆女士,难道她不会因此而惊醒吗?” 他用鼻子呼出一口气。长长的鼻息让他摆脱了沮丧感。 “这个我说不准。”他说。 该继续下去,桌子和刀子在这个案子中非常重要。 “请问警方为了寻找可能的凶器搜查过屋子几次?”我问。 他想了想,说:“大概十几次吧。” “而搜查了这么多次,一直都没有找到凶器,对吗?” “没有,如我所说,我昨天才找到的凶器。” “那是因为刀藏得很好,对不对?” 他点点头,歪嘴一笑。“我猜是的,但我们还是找到了。” “凶器藏在那个灯罩里的唯一理由是凶手不希望你们找到刀子,可以这么说吗?” “可以。” “那么,这么说好了,如果被告要踩在桌子上才能藏刀子,那他为什么之后不把桌子摆回原来的样子呢?” “我不知道。”安德森说。 “你之所以找到了刀子,是因为桌子翻倒了?” “你可以这么说。”他说。 “而这也告诉你,也许那张桌子跟命案有所联系,对吗?” “对。” “如果罪犯将桌子摆正,你可能就找不到刀子了,对吧?” “大概找不到。”安德森说。 “报案电话打出跟第一批警方抵达之间差不多有7分钟的间隔,对吗?” “我想是吧。” “这段时间足以让罪犯藏好刀子,且把桌子摆正,你说是吗?” “是有这个可能。” “假设你是对的,被告是凶手,他想把刀子藏起来,不希望被警方找到。他费了千辛万苦把刀子藏在别人不会去找的地方——灯罩里面。然后,他打破了花瓶,弄翻了灯下方的桌子。你是说被告就那样把桌子碰倒,并把打碎的花瓶留在原地?如你所言,这些物品显然会让警方直接找到凶器。如果被告是凶手,那么在那种情形下让桌子保持翻倒的样子,这么说来实在是不合理吧?” “凶手会犯各种错误,所以我们才逮得到他们。” 我展示出卧室的犯罪现场照片,床边桌旁还有破碎的相框。 “警探,报案电话里的玻璃碎裂声是否可能是我的客户撞倒床边桌上相框的声音?” “有可能。” 这个答案让他很满意。我已经差不多问完安德森了。我只需要让陪审团知道我们并没有无视托泽嘴里的1美金。 “警探,你并没有亲自为1美金进行鉴定工作,对吧?” “是的,我没有。” “没关系,我们可以向鉴定专家请教关于那件证物的问题。” 我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决定让安德森为此付出代价。鲁迪·卡普的团队仔细调查过安德森,那些信息不用真是太可惜了。 “关于在灯罩里找到的凶器,我们只听到你片面的说辞。请问督察部门调查过你几次?” 安德森眯起双眼,气愤地回答我的问题。 “两次,但是我的行为都被证明是清白的。” 我望向愤怒的安德森,说:“等到这个案子结束,也许会好事成三呢。” 普莱尔提出抗议,陪审团必须无视我的最后一个问题。 “警探,谢谢,我没有其他问题了。”我说。 普莱尔没有再次进行直接询问。安德森离开证人席的时候,他看我的眼神仿佛要杀了我。我知道他手脚不干净。他是迈克·格兰杰的好兄弟。他们昨晚在我办公室外面的“小派对”说明安德森就跟每个纽约市警察局重案组的警察一样坏。我在那里树敌无数,都是些心狠手辣的敌人。 差不多要到1点了。我看到哈利望向钟表。 “先生、女士,已经到了午餐时间。午休时,陪审团有一些事情要忙。我提议我们3点回到这里。休会。”哈利说。 我回到辩方席的时候,阿诺和我说了一下陪审团的状况。 “他们喜欢你。实在没想过我会这么说,但我无法否认。我觉得有四个陪审员是站在我们这边的。你提到桌子翻倒的时候,两位女士点起头来。还有用棒球棍打壶铃那招儿,真的很不错。” 这时,博比靠过来加入对话,说:“谢谢。我很庆幸有你们帮我。” “咱们先别太兴奋。还有多位检方证人会让你身陷危机。我觉得普莱尔还藏了很多惊喜等着我们。”我说。 法庭里的人潮慢慢散去,我看到后方有十几名穿西装男子排排站。博比的安保人员措施还是很严密,他们准备安全地带博比退场,前往法庭的小房间,让他享用墨西哥卷饼,顺便沉浸在自己的秘密之中。我都看得出来这个秘密快压垮他了。这个男人心里藏着罪恶感,也藏着他所选择隐藏的真相,这个秘密肯定跟命案当晚的情况有关。博比,你到底在隐瞒些什么? 我还没来得及多想,人群就渐渐散开了,我看到两名女性侧身推着其他人走过来。 是哈珀和她联邦调查局的朋友德莱尼。不知道她们查到了什么,从她们的表情实在看不出来。我只知道她们有了重大发现。她们推开最后边的观众,来到辩方席。哈珀说:“我们需要谈谈,现在就谈。你绝对不会相信这个的。” 卡普法律事务所 纽约州纽约市时代广场4号康泰纳仕大厦421室 极机密 律师委托人工作成果——陪审员备忘录 被告:罗伯特·所罗门 地点:曼哈顿刑事法院 陪审员:布拉德利·萨默斯 年龄:64岁 邮局退休员工。鳏夫。领政府退休金,经济状况良好。无负债,无资产。与两个孩子不亲(分别住在澳大利亚和加利福尼亚州)。偶尔去公园下棋。民主党选民。未使用社交媒体。读《纽约时报》。 表决无罪概率:66% 阿诺·诺瓦萨利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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