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长书当诉 作者:戴安娜·阿西尔 |
||||
|
当有人第一次向我指出,外婆的房子并不是“我的”的时候,我非常愤怒。如果外婆去世了,或决定让给舅舅,那房子就是舅舅的,然后会是他儿子的,如果舅舅没有儿子,那就会是他女儿的。但假设舅舅没有孩子——我曾经满怀希望地问(当时他还没结婚)——假设遗产继承遵循君主制建立的模式,那么如果要轮到我来继承,似乎至少要有十二人(其中七个还和我同属一代)必须在我之前死去才行。所以尽管我非常期望能继承外婆的房子,却也实在不觉得自己应该为此祈祷。 这种醒悟好像发生在某个春天的早晨,当时我四仰八叉地躺在后花园的低矮草地上,四周有小羊羔在漫步,还有一丛丛雏菊,我忽然想到,三年后我就要满十三岁了。是什么让这段时间的流逝对我来说忽然变得真切起来,我已经不记得了,但这觉察着实令人震惊,我感到一种恐惧,就好像内心突然变得冰冷空虚。我突然意识到,进入青少年,就意味着要将童年抛在脑后,进入一个不可能之事将要发生的世界。此刻,我忽然能够相信,这个地方将归我舅舅所有,我也能预见到未来某个时候,也许我再也无法像回家一样归来。那我的家会在哪里呢?也许会是如同我和父母、弟弟妹妹一起住过的一些地方,拥有仅能让我们容身的房子和花园,没有任何属于我们的过去岁月的痕迹,四周也没有围绕着可以称之为“我们自己的领土”的地域。当我们从父母在哈福德郡租的房子骑马穿过乡村,不得不征得土地主的许可时,我已经感到一种羞辱了。而谋生这回事,可不是父亲在炫耀时会谈论的事(“你总有一天要自己谋生的”),而是我不得不去做的事。我倒并非对前景感到多么震惊,只是害怕罢了。那一定既困难又不愉快,而且,因为在贝克顿的生活对我而言就是生存的规范,所以那肯定是不自然的。 事实上,外婆一直到战争开始时还住在这所房子里,那时我二十二岁,依然可以随时回去。但是,不管是谁让我早早地、痛苦地瞥见真相,他都做了件好事。从那时起,我对贝克顿的爱,就开始慢慢地充满了伤感和怀念,我觉得我必须珍惜它的每个细节,以对抗未来。我还记得自己站在草坪旁那棵高大的山毛榉树下,想用意志力让自己的一部分融入那静止的绿色空气中,为的是在我死后让我的鬼魂能在那里显现。而与此同时,随着我对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恐惧逐渐减轻,开始接受世事无常,其他进入我生活的事物就变得更有价值了。那个特别的碗,似乎并不是在灰色的大海上旋转。被推到碗边当然很令人难过,但围绕它的是一片风景,随着这些风景越来越真实,它们也逐渐显得有趣起来。 尽管如此,我对“十三岁”的恐惧仍是具有预言性的,当母亲告诉我,我们已经“没钱了”时,我相信自己应该已经到了这个年纪。真实的情况是,我的父母以超过自身收入的水平生活了太长时间,终于被银行敲打了一下。当时我们住在哈福德郡的房子里,因为我们都不愿意跟随父亲被派驻印度,所以他从军队退役,在市里一家与云母开采有关的公司里找到一份工作。我们把这里的房子称为“小屋”,但其实它不仅拥有六间卧室,还有厨师玛格丽特和她的妹妹维奥莱特(尽管不是保姆,却在照看孩子),家庭教师厄休拉,女仆多丽丝,每天都会来的奈特夫人和耳朵听不见的全职园丁盖特伍德。我的父母觉得他们的生活已经非常简朴了,因为我们自己负责照看小马,没有猎犬,也没有沉迷于任何奢侈品。母亲没有皮大衣,也没有珠宝,只有几枚普通的钻石戒指和她父亲作为结婚礼物送她的一串小珍珠。除了雪利酒,家里几乎没有其他饮料,家具倒是有一大堆,却没有一件贵重或漂亮的,还有些是一九一四年到一九一八年战争期间一个姑姥姥管理的疗养院给军官们用的、像病床一样实用的家具。按照我父母的标准,他们都不算奢侈的人,但银行还是说,除非他们遵循某个明确的计划,否则可能就不会再为他们兑现支票了。 我母亲并没有以持久、严肃的态度对待这件事,她是个讲求实际、精力充沛的女人,从不反对为自己做点事儿,而且总有一种贝克顿就在身后支持的舒适感受。然而,她以一种近乎戏剧性的方式向我透露了这个消息,她总是对“最坏的情况”很感兴趣,因此我对此事印象深刻。 “我们真的很穷了吗?”我问。 “是的,亲爱的,恐怕是这样的。” “维奥莱特必须要离开吗?厄休拉呢?” “是的,我希望你去上学。” 多丽丝、玛格丽特和奈特夫人也离开了,我们不得不自己铺床,打扫卧室。正如我母亲不久后所说的:“贫穷真正的该死之处在于,如果你出门时把东西放在地板上,你很清楚回来时,它肯定还会在那儿。”那时我正在和一个我从九岁就爱上的男孩每学期通两封信,我一定是描述了我们的困境,因为我记得他某封信的开头写着:“亲爱的戴安娜,看到你说你们现在很穷,我觉得很遗憾。”就这么略提一笔,并无多言,我被他的这种体贴感动了。 没过多久,贝克顿就来救我们了。我们被告知要离开哈福德郡,搬到庄园农场,这件事对孩子们来说立刻变得非常愉快。我母亲决定搬家可能还有其他原因,但对我们来说,这似乎只是对家庭经济问题的快乐解决方案。我们非常高兴,以至于完全没担心过父亲,他将继续留在伦敦工作,因此除了周末,其他时间都不能住在离伦敦太远的地方。他现在寄宿在一个男人家里,那人曾是他父亲的马车夫,他每天骑自行车去车站,因为我母亲必须要开车。我们隐约觉得这对他来说可能很可怕,但他不在家对我们也是一种解脱。那时我和弟弟已经有了这么一个结论:“妈妈和爸爸都是很好的人,但他们合不来,他们最开始就不该结婚。”这也许是厄休拉或维奥莱特灌输给我们的想法。不过当时他们确实争吵得非常厉害,可以无须留意到这种争吵的迹象,真是一种解脱,就算在周末他们一如既往地争吵,也只会持续两天而已。 我一直很喜欢父亲,他是个很可爱的人,但如果说我对他有过比“喜欢”更温暖的感觉,那应该是在我很小的时候,现在我已经不记得了。他们吵架时,我不自觉地站在妈妈一边。事实上,我经常痛恨母亲发脾气时非理性的怒火,并认为父亲,而非母亲,才是正确的一方,但无论如何,我们三个孩子都从内心深处更同情她。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明白,他们的问题来自简单而致命的“性生活不和谐”这剂毒药,这一点,父亲在追求母亲的过程中,根本没有感觉到,而母亲则因为太没有经验而缺乏认知。但即使我们这些小孩子,也可以感觉到她易怒的性格底色。 被一个厌恶与其身体接触的人长久地爱慕和渴求,会令人深感愤怒。一个人可能会因为自己的错误或愚蠢而陷入这种境地,但无论表面事实如何,她确实是这种处境的受害者,因为她所受到的冒犯超越了理性层面,直入内心深处。母亲一边认为自己的反应很不道德,一边勇敢而固执地做着父亲的妻子,只是偶尔有一点叛逆。然而,她那被冒犯的本能感受在其他方面还是获得了一些补偿,相比父亲的理性,孩子们与母亲在天性上更加契合。 争吵永远关于琐事。母亲很没有耐心,她讨厌等待,讨厌慢餐,对一切迟到行为都厌恶到歇斯底里的程度;父亲则慢条斯理,不慌不忙,不爱守时。投入时间去做各种事情带给他一种积极的快乐,这一点我也一样。如果逛街时他需要去邮局寄封挂号信,那么他必然会在邮局找个人聊聊天,母亲和我们一起在车里等时也料到他会这么干,于是两分钟内,她就会开始酝酿发作。我并不喜欢她这样准备大发脾气的架势,因为我和父亲一样,觉得时间没什么重要的,但我仍然会对父亲的迟缓感到恼火,甚至鄙视。我和弟弟坐在后座上,会交换一个警告的眼神,然后我们其中一个可能会说:“爸爸为什么这么傻呢?总是要干那种会让她发脾气的事儿。”还一件事,从天性的角度我也是站在父亲一边,但也会使我恼火,就是他那一丝不苟的诚实。他那种坐火车时,如果买的是二等票,但因为拥挤而坐了头等车厢,就一定会去找列车员支付多余车费的人。而母亲身上则有一种“匪气”,不仅总是想方设法占点小便宜,还会故意说些自己小违规的事来激怒父亲。我一方面感到父亲很可敬,另一方面又觉得他荒唐可笑。因为母亲在这些事情上激怒他,其实只是一种表象,她在通过某种可能的出口释放自己紧绷的情绪,所以有一种超越表面琐碎之事的感染力。 除此之外,父亲还不太关注孩子。他对我们倒是挺和蔼可亲,但他并不喜欢孩子气。当他陪我们唱“蝙蝠,蝙蝠,来我帽子下歇歇,我要喂你肉肉吃”,或者“博尼是个战士”时,他确实很有趣,我们也很开心。他也会为我们写打油诗,还会为我们写剧本让我们表演,这种时候我们也会觉得父亲很聪明,但这些是他本来就喜欢做的事,可以施展他的才华,发挥他的幽默感。仅仅和孩子们待在一起,观察他们,进入他们的想象世界,对他而言就不是乐趣了,而且他对孩子们也没有身体上的亲密感。如今,我有时看着弟弟带着三个年幼的儿子玩耍,就能深切地回想到父亲身上缺失的是什么。弟弟会将孩子扔来抛去,抚摸他们,闻闻他们,或者站在窗前看他们在花园里玩耍,脸上挂着一种纯粹的快乐带来的无意识微笑。弟弟以一种舒适的、动物般的温暖爱着孩子们,而孩子们的回应就像太阳照耀下的番红花。但这些东西,并不是我父亲的天性。 我的个性大部分继承自父亲,比如平和的性情、超脱的能力,以及对诗歌和荒诞作品的欣赏。作为成年人,我越了解他,就越能清楚地看到他是一个和蔼可亲、正直规矩、聪明机敏的人。但我从未感到和他形成了如同我与母亲那样亲密的关联,那种无论好坏,我与此人都血肉相连的感觉。 因此,在我十三岁时,如此长时间和父亲分开,似乎比住在一起要好,还能住在农场里,简直让我开心坏了。这是一座我们只为快乐而去的房子,我们对这里的一切都非常熟悉,因为小时候父亲在国外时我们就住在这里,在庄园的大部分日子里,我们都是在农场度过的。母亲那代人曾经在外公外婆身边,在这里度过了传奇的假期,这里是贝克顿的一部分,而对孩子们来说,这是最好的一部分,因为这是一块比花园或庭院更丰富、更吸引人的游乐场,有真正的乡村活动。这个地方令我和弟弟第一次来就陷入了“忠诚危机”,因为我们似乎不应该爱上任何外公外婆的房子之外的地方,可是……正是当时才六岁的弟弟,向我们揭示了“怀念”之趣。我们住在一间走廊尽头的大卧室里,可以看到农家院落,离家中其他人都很远,因此我们得以在上床后几个小时里毫不担心被大人责罚地尽情聊天、玩耍。有一天晚上,我们探出身子,望着晒完牧草后正在喝水的马匹,这时,一只布谷鸟在远处鸣叫了起来。“你听,”弟弟说,“我觉得心情怪怪的,这声音令我非常想念在庄园的日子。”我倾耳聆听,不久,布谷鸟发出的空荡音符就触动了我的心弦,泪水夺眶而出。过去的所有夏天,不仅仅是我曾度过的那八个夏天,而是历史上无数个漫长的金色夏天,贝克顿庄园的每一个夏天,似乎都在对我们说再见。 几天之后,我们发现自己在庄园听到布谷鸟的叫声时,心中涌起的是和在农场时一样的情感。从那之后,我们就决定这两所房子同属一地,所以我们最喜欢哪里都可以。 庄园和农场相距不到半英里。走出庄园后门,两翼之间的地上铺着碎石子,在夏天,这里会装点上种着倒挂金钟的花盆。往下走过马厩,穿过后面的果园,以及围绕着厨房花园的林木的一角,再经过三棵山毛榉树(每个人都曾经在这些树上刻上过自己名字的首字母缩写,位置最高的那些字母已经起了泡,有些模糊了,而最低处的,也就是我和弟弟的名字缩写,还很清晰,露出了木屑的本色),从那里开始,一条小径沿着后花园的尽头延伸,旁边是我外曾祖父种下的一排白柳(这些树从来没有被用来制作过板球拍,在上次战争期间因为没人制作板球拍,这些柳树已经长过了自己的鼎盛期),在这里,一条小溪绕过一个小堰,形成一个湖的起点。再从这里走上宽阔的步行桥,停下来往水里扔扔树枝,或盯着水面看一会儿,就来到了草甸,这是一片泥泞的草地,上面纵横交错的小沟渠里长满了沼泽金盏花和知更草。小路到了这里,因为横穿的排水沟上铺的木板而稍稍抬高,但木板大部分都垮塌了,孩子们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即便在黑暗里,也能分辨出哪里需要大步走,哪里需要向左迈一步,或者在哪块特别窄的木板上要小心保持平衡。在草甸的另一端,小路急剧上升,那里有一扇小木门通往农场的果园,顶端则是房子庄严的荷兰山墙,沿着白色的墙壁弯弯曲曲,有一部分掩映在环绕后院的山毛榉树丛中。向左边延伸着一些工作建筑,当时不归住在房子里的人管,但确实是属于农场的领土。这座房子即将成为我成长的背景(我们在那里住了大约十二年,几乎不付租金),但我们对它的爱已经建立起来了,这些爱植根于我们从小就熟知的无数细节之中。 老鼠屎、在蜘蛛网上颤抖的燕麦壳、成堆的旧麻袋——要是现在,阁楼散发的霉味一定会让我望而却步。我需要弯下身子,避开从房梁上垂下来的、会缠到头发上的丝丝缕缕的灰色碎布条,同时小心翼翼地迈着步子,以免被废弃机器的尖利部位划伤。不过,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会沿着搭着老旧、开裂马具的房梁攀爬到阁楼尽头,然后跳到阁楼尽头靠近斜槽的干草堆里,干草就是通过那个斜槽滑到马厩的。我们一落到干草堆上,就会扬起一团微尘,它们会在空中飘浮好几分钟才落下(“千万不许跳进干草堆里,里面可能埋着割草刀或干草叉。有一次,一个小男孩跳进了干草堆,结果被切成了两半”)。我脑海中农场建筑物的画面,是由阁楼窗户框起来的,窗户上方有个滑轮,麻袋就是被吊到那里的。小时候,我和弟弟就蹲在这里,像猫一样安静,无人察觉,看着牛奶工穿过院子给小牛犊提去一桶桶撇过奶油的牛奶,看着马夫牵出两匹黄油球一样光滑滚圆的萨福克驮马¹,然后解开缰绳,在它们屁股上拍一巴掌,马儿们就到水槽边将鼻孔埋进满是浮渣的水里,没完没了地喝水,之后又在院子里悠闲地溜达,直到马夫大声叫嚷,才慢吞吞地走进马厩,各归各位。它们分别叫托里、王子、上尉、贝丝等等。如果托里死了,接替它位置的马也会被命名为“托里”,但新马的性格经常截然不同,我觉得还是应该换个名字。 谷仓也有一股尘土的味道,但和阁楼的味道又不太一样。小麦、燕麦、大麦,有时还有豆类,全都堆得像沙丘一般,当你把手插进去或在里面划过时,这些谷物会发出不同的声音——但这么做是不被允许的,因为会把谷物弄散。马厩、牛棚,以及养着不同年龄段动物们的各种院子,都有属于自己的气味,而这些气味,不管多臭,都不会令我们讨厌。成年人看到孩子们在农场里跑来跑去,一定会觉得他们的行动非常神秘,就像动物一样。他们到底为什么决定坐在某堵墙上,严肃地盯着某只猪大约十分钟,又跳下来跑进谷仓,爬到一堆甜菜上面?就仿佛鸟儿在树和篱笆间飞来飞去。但我记得,每一栋建筑、每一项活动、一天中的每一个时刻都自有其价值和意义,我们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就像大人们决定顺道去参观画廊,或去商店买面包一样自然。 比如,“去看公牛”并不是我们随机的突发奇想,而是一种公认的消遣活动。公牛本身就是一道奇观。我们顺着它的散放圈那结实的木栅栏爬了上去,用胳膊肘撑在隔板上盯着它,它也回望着我们。它或许非常平静(我们的牛通常都很平静),但你可别被它那个样子骗了,有人说,在它那蜷曲的额头和小眼睛背后隐藏着暴力,当它在稻草边换脚,或从鼻孔里喷气的时候,似乎也充满了威胁的阴影。如果我们正看着它时,公牛忽然撒尿,或红色的阴茎从鞘中伸了出来,那绝对就是个大事件。公牛是性和暴力的化身,我们都对它非常敬畏。 在农场工作的人们既耐心又善良。放牛人通常非常忙,不能被称为有趣的伙伴,但马夫有的是时间和我们说话,当他们把“队伍”拉到田野时,会让我们一起骑在宽阔的马背上或坐在装着货物的马车上(我还记得那起伏和摇摆的感觉,有时旁边的树枝横扫过来,我们就必须紧紧趴在货物上)。我们最喜欢的是牧羊人,他经常一个人待在偏远的牧场上,如果遇到产羔季节,他就住在一间带轮子的小屋里,他很喜欢聊天,还会主持一年中最有趣的各种仪式,比如产羔、药浴和剪毛等。他的狗非常警觉,除了主人和自己的工作之外,对什么都不关心,所以如果有人跟它们说话时它们摇了摇尾巴,那人一定会觉得受宠若惊。像所有牧羊人一样,我们的牧羊人也认识每一头羊,这真是一种神奇的能力。 我八岁时,有个叫杰克·格雷的男孩和牧羊人一起工作了一段时间。他大约只有十五岁,但对我和弟弟来说,已经是个大人了。他的父亲是伐木工人,出身于吉卜赛人家族,所以杰克也有着吉卜赛人的天赋,比如会发出让兔子误认为是同类的声音,会偷猎,任何树都爬得上去,对鸟兽也了如指掌。我们很羡慕也很钦佩他能在户外度过这么多时光,同时对他实事求是的态度也印象深刻——他跟我们说,如果我们也像他这样工作,就不会如想象中那样喜欢这种生活了。我们还掏鸟蛋,但必须遵循严格的规则,即如果鸟巢里蛋的数量少于四个,就什么都不能带走,而且不许惊吓到鸟妈妈和鸟爸爸,以免它们弃巢。杰克爬树爬得比我们高,经常对规则置之不理(这对只生了两三个蛋的鸟就很不利了),我们收藏的珍宝,那些松鸦蛋、苍鹭蛋、雀鹰蛋,全都是他掏来的。一有机会,我们就和他一起玩,他也平等地对待我们,不把我们当孩子看。但后来,他开枪打伤了醉醺醺回家还威胁他的父亲,虽然辩称是自卫,但还是被送进了监狱。过了很久,我十八九岁的时候,有一次在一个旱冰场溜冰(那时我和朋友们都非常热衷于滑旱冰),那个管理员是个油头粉面又有点邋遢的男生,头发抹得油亮,穿着浮夸的格子西装,跪在我面前给我系鞋带。他没有抬头,我低头看着那低垂脑袋上像带子般一缕缕的头发,然后听到了自己的声音,真的就这样“听到了自己的声音”,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认出了他,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我只是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杰克·格雷。”他抬起头来说:“你好,戴娜小姐¹。”在道完“你好吗”和“好久不见”之后,我们都有点不知所措。我们童年那种亲密无间关系的确切情形,除了飞禽走兽之外我们还谈过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我清楚地意识到,我和这个如今看起来有点可疑的男人之间那若有若无的友谊。我们彼此害羞地微笑着,当我离开溜冰场时,内心有些震动和沮丧。也许杰克在还是个孩子时,之所以那么友好地欢迎更小的孩子们的陪伴,是因为在他的生活中,已经有些事情需要他刻意去逃避。我真心希望他知道我们曾经有多爱他,多钦佩他。 孩子们与家庭雇员之间建立的友谊,在我们看来就像是平等的友谊。如果一个放牛人或我外婆的园丁长抓到我们恶作剧,跟我们说“我要告诉你外婆”,这对我们而言也不过是说说而已:真正有威慑力的不是这话里的威胁意味,而是说话者的怒气。我们从来没有想过,即使园丁发现我们偷吃了他心爱的葡萄,也不会真的打我们;我们也没有注意到,尽管我们和杰克·格雷关系亲密,他也从来没有邀请过我们去他家,我们也不邀请他来我们家。一段自然的关系是很可能的,是因为定义这种关系的界线已经被时间和习惯深深地刻在我们心里,彼此都没想过要提出质疑,但这些界线所划定的区域其实非常狭窄。当我们“最后一次”回到农场时,我已经十几岁,不再是个孩子了。当然,我依然认识农场里所有的人,但不知不觉间,我已经走出了和他们共享友谊的半径。 我们到农场的头一年仍然很穷,没有佣人,只有一个女人常来帮我们擦擦洗洗,还有一个女人来帮我们做午饭。安顿下来后不久,我就被派到后院去拿晚餐要吃的冷肉。这些肉被保存在一个打了孔的马口铁制的肉类冷藏柜里,挂在墙上一处阴凉的地方。我打开冷藏柜,拿出盘子,看到架子上空空如也。自从被母亲告知我们很穷之后,我第一次感到害怕,担心一旦吃完了肉,我们的储藏室里就什么都没有了。之前在庄园时,储藏室是一个L形的房间,地面用砖砌成,宽石板搭成的货架上放着一坛坛咸蛋,一锅锅正等着撇奶油的牛奶,一罐罐蛋糕、饼干和面包,好多块肉,至少会有一条火腿、成串香肠,还有成磅的黄油,好几大块奶酪,好多碗猪油,成瓶的水果,好几石罐醋栗果——就算这座房子突然与外界切断了联系,也足以维持好几天的生活。不管家里的早餐是吐司配腰子,鱼蛋烩饭,还是培根配蘑菇,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煮鸡蛋。一屋子人加起来可能有十六个左右,但有时谁都不吃煮鸡蛋(它们到底被怎么处理了呢?)。在哈福德郡的家里时,尽管规模没这么大,但除了正在吃的东西之外,总还有些剩余的以及很快要吃的食物,也就是说,储藏室里的东西总能续得上。而此刻,我就站在空荡荡的肉柜前,告诉自己这样害怕也太愚蠢了,妈妈明天就会去买更多食物的,只是就在那一刻,贫穷变成了现实。不过,食物确实又重新出现在架子上了(当母亲恢复了镇定,就像以前一样开心地囤起了东西),我很快得出结论,我们家并不真的贫穷。我其实依然离现实很远,几乎没有机会瞥它一眼,只是在后院那一刻,我感受到了空荡荡的架子是什么样子,并明白这是很可能发生的。要说那一刻让我开始思考可能有点夸张,但或许确实让我开始有了一种分寸感。 我母亲和外婆一样,对孩子非常宽厚。我从来没听她说起过,但她一定早已下定决心,至少不让孩子们苦于这个家庭陷入的经济困境,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她当时在家里干了多少自己从来不熟悉的工作。她对我(我妹妹比我小五岁)的唯一期望是,我可以早上帮她铺床和打扫卧室,晚餐后洗碗,有时做做饭。我们的晚饭几乎总是炒鸡蛋,因为她不会其他做法,也没法教我。家务活通常很简单粗糙,这对孩子们来说倒是非常愉快,对其他人来说也没那么可怕,但就算这样,对母亲来说也一定非常沉重。她不介意那些本应闪闪发光的东西黯然,也不介意“干净”的尘土,比如泥土、草籽、撒落的狗饼干屑等。只要每个足以放得下花瓶的平面上都能随意地摆放一瓶鲜花,她就会觉得客厅很漂亮——确实很漂亮,而且气味也很好闻,与其说是房间,不如说像花园。况且,由于大部分不整齐都是因为那些散落在椅子扶手、脚凳和临时茶几上的书本,所以待在这里也确实非常令人愉快。 在这所房子里,没有摆鲜花的地方就一定堆满了书,说起来,这应该是这个家庭男性前辈们的功劳。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绅士就应该拥有像样的藏书室,所以我外公的藏书室就相当像样。而且,我外婆的父亲曾是牛津大学一所学院的院长,这就意味着,不论他的后代学识如何浅薄,至少他们都很尊重学识,他们可能读书不多(事实上,他们中大部分还是会读的),但会认为,房子里没有书就是不文明。在庄园里,不仅藏书室里有满墙的书,晨间屋和我外公的吸烟室也是如此,甚至楼上有一整条过道都摆满了书架,上面放着比较通俗的书籍(这个处于昏暗光线里的书架曾让我非常开心,因为从中可能会翻出一本兽医外科手术手册甚至是《红花侠》这种书)【原书名为The Scarlet Pimpernel,是1905年英国女作家艾玛·奥希兹(Emma Orczy)创作的冒险传奇类小说】。婴儿室里也有几个几乎高达天花板的书架,虽然年幼的孩子们不被允许在浴室、厕所或床上读书,但就算读了,大家也会心照不宣。 我们阅读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向,外公一直对历史感兴趣,包括母亲在内的大多数家庭成员都继承了他的品位。很长一段时间,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都是母亲的枕边书,霍勒斯·沃波尔、塞维涅夫人和德莱尼夫人就像她的老朋友一样【霍勒斯·沃波尔(Horace Walpole),英国作家、鉴赏家和收藏家;塞维涅夫人(Madame de Sévigné),法国作家,以书信写作闻名,她的信件生动描绘了当时法国的社会生活和人物百态,受到沃波尔的推崇;德莱尼夫人(Mrs Delany)英国一位社交名媛和艺术家,与沃波尔相识】。另一方面,一位特别受人爱戴的姑姑,还有我父亲,最喜欢富有想象力的作品和诗歌。母亲对那些“不真实”的书则比较没有耐心。她坚持说自己非常讨厌诗歌,说诗里堆砌的都是言之无物的词句,也不愿意去看莎士比亚的戏剧。父亲则醉心于莎士比亚的作品,还经常读一些诗人的作品。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开心地回到军队,被派去国外服役,突然决定要阅读德莱顿的作品,还写信回家索要德莱顿作品全集。【约翰·德莱顿(John Dryden),英国古典主义时期重要的诗人、剧作家、文学批评家。1668年被封为“桂冠诗人”】 在成年人认为读书理所当然的环境中,孩子们自然也会这样做。我们的生日和圣诞礼物中,大约百分之八十都是书,所以想要不成为一个痴迷的读者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很早就对读书产生了强烈的渴望,主要追随的是父亲而不是母亲的喜好。几乎在记事之初,我就已经会偷偷地把手电筒带上床,在被子搭成的帐篷里狼吞虎咽地读书了。我一直不明白他们是怎么发现我的,噔、噔、噔,走廊上传来脚步声,我把书和手电筒塞在枕头下,紧紧闭上眼睛,但灯光一亮,“他们”看着毯子下身体僵硬、故作无辜的我,责备道:“怎么还在读书!” 有时候他们会说“你一定是跳着读的”,或者“如果你一次读那么多本,读那么快,你肯定记不住”,但我从来不跳着读,而且只要能读懂的我都记得,就算读不懂也不妨碍我读。十二岁之前,我已经读完了外公那些漂亮的犊皮纸装帧书里大部分梅瑞狄斯的作品,尽管对我来说,书中那些文字有点太晦涩难懂,但并没有令我却步。关于这些书的记忆,原本都淹没在时间的大海里了,直到几年之后,我拿起一本《利己主义者》,以为是第一次读,没想到读着读着才发现,我早就在晨间屋靠窗的座位上读过了,确实很多地方似乎都很陌生,但我不时会读到一个“画面感很强”的段落,比如看到克拉拉戴着粉色丝带,找到那个在樱桃树下沉睡的年轻人,我忽然觉得,我之前来过这里,看到过这个场景。逐渐地,整个画面都浮现了出来:那靠窗座位下暖气片散发出的微微暖意,坐垫上的绿色锦缎,平滑的书封以及厚厚的、略带毛边的手工纸,还有外婆走进来,对我说:“亲爱的,你真的喜欢梅瑞狄斯的书吗?对你来说,那本书太深奥了吧。” 男孩子们,真是些可怜的家伙!他们在八岁左右就被部分放逐出我们的世界,送到预备学校去了,女孩们则可以待在家里,由家庭女教师授课。我们搬到农场时,已经经历过七个家庭教师了。最早是那种“育儿保姆式的家庭女教师”,同时照顾我和小我两岁的弟弟,后来弟弟被送去上学了,我就接着与表姐妹或邻居的女儿们共用那些资质更佳的女教师了。与小马、山羊、狗、小溪、树屋、偷水果和写诗相比,上课简直就是苦差事。我想,正是这一点让我产生了一种根深蒂固的想法,那就是工作是快乐的对立面。我曾试图说服自己不要这样想,但都是徒劳。哪怕在过去的二十年间,总体而言我还挺喜欢工作的,但一离开办公室,我还是有一种重返生活之感。 其中有个家庭女教师是被解雇的,因为她恐吓我们,不过很快我们便庆幸地将她抛到脑后了。其余几个则是慢慢地、自然地从我的记忆里消失了,因为她们对我们来说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但有些记忆碎片仍然存在,比如一个早期的家庭教师长着一张和善的马脸,很容易上当受骗。有一次,当我把她气到忍无可忍的地步,她只好走出房间去平复心情时,我探出窗外,从墙上摘了一朵大大的、粉红色的玫瑰花,放在她摊开的书本上。当她回到桌旁,我的眼睛里肯定充满了算计,但她什么也没注意到,立刻爱上了这朵花,她那傻乎乎的心被孩子们迷人的举动给融化了,让我体会到一种美妙的掌控感。 关于法国女教师的记忆则保留得比较多,那是因为我们对她太残忍了,我们那时才意识到,孩子们也可能对成年人很残酷。她可怜的双手因为冻疮而紫胀,虚弱地坐在那里,听我们向她保证,说英国人吃煮鸡蛋的时候要把蜂蜜、芥末、阿华田和一撮鸟食搅在一起,这是一种习俗(为了证明我们的观点,我们连续几个早晨都这样做)。后来她进行了反击,逼我妹妹——这个家里最小的小宝贝,严格意义上目前还不在她管辖范围内的孩子——吃掉炸肉排上的所有肥肉。当时,我和弟弟常常想不起这个妹妹,但她这次表现得非常出色,立刻在餐桌上吐了起来,于是,我和弟弟团结起来一起叫喊:“她是个可怜的小姑娘,你对她太坏了。”然后我们就窜到灌木丛,跑得更远了,一整天都在外面游荡玩耍,料到女教师最远只敢走到草坪和花园。当天晚上我们回家后,心里明白自己非常淘气,但母亲用了另一个词——“你们太不善良了,”她说,“怎么可以对可怜的女教师这么残忍呢?”这件事在我的良心上留下了一丝不安的痕迹,后来上中学时,我对学校里那些更迟钝、更平庸的女老师做的可怕事情就比别人少了一些。 只有一位家庭教师在我心里的形象是完整的,那就是厄休拉,她是我们最后一位家庭教师,和我们一起待了五年。她那又宽又红的脸庞和薄薄的、软软的头发预示着她身体不太好,但她拥有的常识和充满感情的心很快就收服了我们。她喜欢狗,能像妈妈一样在围场里困住一头不听话的小马,还会讲些我们觉得有趣的笑话,而且,她内心也认可,体验真实的生活比上课更好。她用一套令人愉快的教学方法(我相信现在依然适用)教我、我的一个表妹,以及住在附近的两个女孩,按照这套方法,不管什么科目,我们每次上课持续学习的时间都不超过二十五分钟,以免孩子们脑力疲劳。课程通常包括先观看拉斐尔前派画作的模糊复制品,然后再描述它们。我非常擅长这个,从那时起就喜欢上了鸢尾花和百合花。如果教学大纲里的某些部分显得枯燥乏味,比如“公民素养”那部分,出现在某本单调蓝色封面、小标题用笨拙粗体字印刷的书里,厄休拉就会把这一课略去,变成我们写一篇诸如名为《我最尽兴的狩猎日》之类的作文代替。不过,她在培养良好的判断力和得体的礼貌方面非常严格,这对我们的成长很有益处。 当缺乏同情心的银行最终逼得我必须去上学时(难道学校的学费真的比家庭教师便宜吗?还是我当时已经傲慢到令大人们觉得我需要去上学了?),女校长告诉我母亲,她以前从没遇到过像我这么基础薄弱的姑娘。我真为厄休拉感到愤慨,但这也很可能是事实。因为我们喜欢的东西她都喜欢,我们不喜欢的她都跳过了。她肯定说过我很聪明,因为那时候大家就都知道我将来是要去牛津读书的,但是,除了我对阅读的渴望和写“作文”的本事之外,是什么让厄休拉得出这样的判断,我现在都很难理解。我不记得当时除了骑马和性事以外,我还把心思用在了别的什么事情上。 |
||||
| 上一章:2 | 下一章:4 | |||
|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