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百人(下)
法律问题

阿西莫夫科幻短篇全集 2:双百人  作者:艾萨克·阿西莫夫

蒙蒂·斯坦通过巧妙的诈骗窃取了十万多美元,这件事毫无疑义。同样毫无疑义的还有另一个事实:他是在诉讼时效过期一天后才被逮捕的。

于是就有了纽约州诉蒙哥马利·哈洛·斯坦一案。而它之所以会成为一件划时代的案子并引发其后的一切后果,则是因为斯坦在这期间躲避抓捕的方式。它把法律引入了第四维度。

你瞧,事情是这样的,在实施完诈骗,占有了那十几万美元后,斯坦从容不迫地走进了一台时光机启时光机是他非法所有启并把控制钮设置成了未来七年零一天。

斯坦的律师言简意赅。从本质上讲,隐藏在时间里跟隐藏在空间里毫无区别。如果执法部门没能在七年期间找到斯坦,只能怨他们自己运气不佳。

地方检察官指出,设立诉讼时效的初衷并非让法律与罪犯斗智斗勇。诉讼时效是一项仁慈的举措,旨在保护犯罪者,免得此人永远担心被捕,无限期地担惊受怕。对于某些罪行,犯罪人在一段特定的时间里对被捕感到忧惧,我们认为这惩罚就已经够了。但是斯坦不一样,地方检察官坚持说,他压根儿没有经历过任何担惊受怕的时期。

斯坦的律师不为所动。法律从未提到要衡量犯罪人恐惧和苦恼的程度。法律仅仅是定了一个时限。

地方检察官说斯坦并未活着经历那个时限。

辩方律师宣称斯坦现在比犯罪时老了七岁,因此他活过了那个时限。

地方检察官质疑这一说法,于是辩方拿出了斯坦的出生证明。他生于2973年。罪案发生在3004年,彼时他三十一岁。如今是3011年,他三十八岁。

地方检察官高喊,从生理上讲斯坦并非三十八岁,他只有三十一岁。

辩方律师冷冰冰地指出,一旦认可某一个体智力健全,则法律仅承认按时间顺序计算的年龄,而要得出这一年龄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拿当下的日期减去出生日期。

地方检察官情绪越发激昂,他赌咒发誓说如果放任斯坦不受惩罚,一半的法律条文都要失去效力。

那就修改法律,辩方律师说,把时间旅行考虑进去;只要法律一天不修改,那就还得按原本的规定执行。

内维尔·普雷斯顿法官花了一周时间考虑本案,然后宣布了他的裁决。这是法律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稍有些遗憾的是,当时有些人对法官生出了怀疑。他们说他一心想用上裁决里的措辞,这一冲动左右了他的想法。

完整的裁决如下:

“躲进时间里,救了斯坦命。”[此处是一种调换单词首字母的文字游戏。裁决的原文“A niche in time saves Stein”对应的是英文中的俗谚“A stitch in time saves nine”(破洞早缝补,一针抵九针)。法官把stitch的头两个字母与nine的第一个字母调换,就得出了裁决里的句子——虽然拼写并不完全相同,但发音类似。原文标题“A loint of paw”同理。此外,裁决原文“A niche in time saves Stein”系双关语,既是“躲进时间里”,又是“及时的躲避”。——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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