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瑞林姆镇,格兰其庄园

喜鹊谋杀案  作者:安东尼·霍洛维茨

第二天一大早,阳光灿烂,我开着车加速从亚历山大公园驶过,向着A12高速公路的方向疾驰,头顶上方是那座闻名遐迩的宫殿空荡荡的躯壳。我又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借口,取出了六年前买的那辆名爵B系列流浪者敞篷跑车;它看上去有些滑稽,可是当我第一眼在海格特的一家车库前看到正在出售的它,我就知道我必须拥有它。这款车是一九六九年产的型号,手动挡,外观颜色是张扬的邮筒红,镶着黑边。我第一次开着这辆车露面时,凯特吃惊得说不出话来,但是她的孩子们却为之疯狂。每次见到他们,我都会开着这辆车带他们去兜风,把车顶放下来,在乡间的小道上呼啸而过,两个孩子在后座上激动地尖叫。

我沿着与去往伦敦的车流相反的方向前行,一路通畅,直到来到厄尔索汉姆,可恶的道路工程让我干等了十分钟。今天天气暖和;今年整个夏天的天气都不错,似乎九月也是一样。我想把车顶放下来,但是高速公路上太吵了,等靠近目的地的时候再说吧。

我去过萨福克郡的大部分海滨村庄——索思沃尔德、沃尔伯斯威克、敦威治、奥弗德——但我以前从未去过弗瑞林姆镇。也许是因为艾伦住在那里,所以我迟迟未去。我开车来到镇上,这里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虽然有些破旧,但还算怡人。小镇坐落在一片中央广场的中心,但广场算不上方正。镇上有几栋建筑依然魅力尚存,但是其余的,比如那家印度餐馆,就显得格格不入。如果你打算去购物,也别指望能买到什么让人惊喜的东西。镇中央矗立着一栋由砖头砌成的大型建筑,进门后才发现,原来是一个现代超市。我在“皇冠旅馆”预订了一个房间,这里原本是一家有四百年历史的驿站,从里面可以俯瞰中央广场的景象。如今它和一家银行以及一家旅行社挤挤挨挨地凑在一隅。旅店保留了地上原本的石板,辟出了很多面壁炉,木梁高悬,也别有一番韵味;我看见书架上摆着书,公用箱[公用箱,过去一些机构用来装钱和贵重物品的公用箱子,需要几把锁同时打开,防止钥匙由一人保管而挪用公款。]上摞着棋牌游戏,不由对这里心生好感。它们给这个地方增添了一种家的感觉。旅店的接待员缩在一扇小小的窗户后面,帮我办了入住手续。我考虑过去我姐姐家中借宿,但伍德布里奇镇距离这里有三十分钟车程,我宁愿在这里凑合一晚。

我来到楼上的房间,把箱子丢在床上。那是一张四帷柱床。真希望安德鲁能和我一起住在这里。他特别钟爱英伦复古的东西,尤其是“古”字前面再加一个“复”字。在他眼里,像槌球、奶油茶和板球这样的东西既难以理解又无法抗拒,他要是在这里,一定如鱼得水。我给他发了一条短信,然后梳洗了一番,用梳子把头发梳柔顺。现在是午饭时间,但我没有胃口。我回到车里,开车去了格兰其庄园。

艾伦·康威的家在弗瑞林姆镇外几英里的地方,如果没有卫星导航,几乎不可能找到。我从小到大都生活在一个道路四通八达的城市,因为它们没有任性的余地;而乡村的道路却不是如此,曲曲折折,绕了大半个村庄,最终才把我带到那栋房子前。我是什么时候意识到眼前这栋房子就是派伊府邸的灵感之源的呢?正门入口处的石兽原本应该是第一个线索。那栋木屋和书里描写的别无二致。车道如天鹅颈项一般绕过木屋,穿过价格不菲的草坪,通往前门。我没看到玫瑰花园,但是不远处有湖泊,还有一片树林,可能就是书中的丁格尔幽谷吧。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想象出那个画面:布伦特站在汤姆·布莱基斯顿的尸体旁边,而汤姆的哥哥拼命地给他做人工呼吸。而在我的想象中,大部分时候,我是那具尸体。

而那栋房子又是什么模样呢?“最终留存下来的只有孤零零的狭长侧翼,遥远的一端坐落着一栋八角形的塔楼。塔楼是后来建造的……”当我逐渐靠近那栋房子,发现它和书里描写的一模一样:狭长的建筑,十二扇窗户分布在上下两层,顶层是一座塔楼,也许站在上面看风景视野会很开阔吧,但它的存在本身却有些滑稽。我猜想,它是十九世纪建成的,是维多利亚时期的某个实业家的作品,把他记忆中伦敦的磨坊、陵墓带进了萨福克郡的乡村。这栋房子远没有马格纳斯·派伊爵士的祖宅那般气势恢宏,至少不像艾伦描述的那样。格兰其庄园是用脏兮兮的红砖砌成的,总是让我忍不住联想起查尔斯·狄更斯和威廉·布莱克的作品。它不属于这片土地,之所以得以保存下来是因为周围的环境。花园占地四到五英亩,天空一望无际,视线所及之处没有其他房子。我不想住在这里,坦白说,我也不明白它为什么吸引了艾伦·康威。和这荒唐的房子一比,他岂不更像是一位都市潮男?

他就是在这里丧命的。我下车时才想起这回事。就在四天前,他从塔楼上一跃而下,如今,那座塔楼就赫然耸立在我面前,鬼影憧憧。我仔细地打量顶上的垛墙,它看上去并不安全。如果你的身体前倾的幅度过大,不管是不是想要自杀,都很容易掉下去。塔楼四周草坪环绕——荒草虬结,地皮也不平整。伊恩·麦克尤恩在他的小说《爱无可忍》里对人从高空坠落后的尸体有过极其精彩的描绘,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想象出康威丧命时的惨状:骨头碎裂后身体变形,四肢扭曲地摊在地上。他从上面摔下来是立刻丧命,还是痛苦地摊在地上?直到有人路过,才被人发现?他是独居,所以也许是清洁工或是园丁报的警。可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他为了避免遭罪而自杀,但实际上他可能忍受了难以想象的折磨。我可不会选择这种死法。泡着热水澡,割腕自杀;跳向迎面驶来的火车。不管哪一种死法都更加干脆利落。

我取出我的苹果手机,从正门前移开,让整栋房子进入取景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不过人又为什么拍照呢?我们再也不会回看拍过的照片。汽车之前驶过一大片灌木丛(书中没有出现),我走过去,发现地上有两道轮胎印。应该是不久前,草地还湿润的时候,有一辆车停在了灌木丛后面。我把轮胎印也拍了一张照片,不是因为它们有什么含义,只是我觉得我应该拍下来。我把手机放回口袋里,向正门走去,这时门突然开了,走出来一个男人。我之前从未见过他,但我立刻就知道他是谁了。我之前提到过艾伦已经结婚了。在阿提库斯·庞德系列的第三本书出版后不久,艾伦也“出柜”了。他为了一个名叫詹姆斯·泰勒的年轻男人离开了家人——我口中的“年轻”,指的是刚满二十岁,而艾伦自己已经四十多岁,儿子都十二岁了。我并不关心他的私生活,但我承认,我有些不安,担心这件事可能会影响书的销量。很多报纸都报道了这个新闻,但幸运的是,那是二〇〇九年,记者们还不能大肆嘲讽。艾伦的妻子梅丽莎带着儿子搬到了英国西南部。他们很痛快地签了离婚协议,艾伦就是在那个时候买下了格兰其庄园。

我从未见过詹姆斯·泰勒,但我知道眼前这个人就是他。他穿着皮夹克和牛仔裤,内搭一件低领T恤,露出脖子上一条细细的金项链。虽然他现在已经有二十八九岁了,他看上去仍然非常年轻,粗粗的胡楂也掩盖不住那张娃娃脸。一头金色的长发,未经梳理,有些油腻,顺着脖子的曲线垂下来。他可能刚刚起床。他看着我,眼神有些迷惑又有些戒备:也或许,他只是不喜欢见到我。

“嗯?”他问,“你是谁?”

“我叫苏珊·赖兰,”我说,“在三叶草图书公司工作。我们是艾伦的出版商。”我把手伸进手提包里摸索,递给他一张我的名片。

他瞥了一眼,视线从我身上掠过,落在我的座驾上。“我喜欢你的车。”

“谢谢。”

“是一辆名爵。”

“其实是名爵B系列。”

他笑了。我看得出来,他觉得很好笑,一个我这个年纪的女人却开着这样一辆扎眼的老爷车。“如果你是来见艾伦的,恐怕你来得太迟了。”

“我听说了,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可以进屋吗?”

“为什么?”

“一时很难解释清楚。我是来找东西的。”

“当然。”他耸了耸肩,打开门,好像他是这里的主人一样。但我读过艾伦的信。我知道他不是。

如果这里就是《喜鹊谋杀案》中的世界,那么从前门进来,就会来到一个气派的大厅,里面装有木头隔板、石头壁炉和一截通向二层走廊的楼梯。但是,这些一定是出自康威的想象。事实上,室内让人大失所望:一间会客厅,起了皮的木地板,乡村风格的家具,墙上装饰着昂贵的现代艺术作品——都很有品位,但却很普通。没有盔甲,没有动物奖杯,没有尸体。我们右拐,穿过一条走廊,走廊贯穿了整栋房子。最后,我们来到一间中规中矩的厨房,里面摆着一个工业烤箱,一台表面闪闪发光的美产冰箱;一张可以坐下十二人的桌子。詹姆斯问我喝不喝咖啡,我说喝。他用一台胶囊咖啡机做好了咖啡,还另外打出了奶泡。

“这么说,你是他的出版商。”

“不是,我是他的编辑。”

“你和艾伦熟吗?”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工作关系,”我说,“他从来没有邀请我来过这里。”

“这是我的家——或者说,直到大概两周前艾伦才说让我搬出去。我还没有搬走,因为我没有其他地方可去。可现在我想,我也许不是必须要搬走。”他把咖啡端过来,坐下。

“你介意我抽烟吗?”我问道。我注意到桌子上有一个烟灰缸,空气中氤氲着香烟的气味。

“完全不,”他说,“其实,如果你有多余的,我也想抽一根。”我掏出烟盒,突然间我们就变成了朋友。这就是吸烟仅有的好处之一。你成为“被迫害”的少数人中的一员。你很容易和他们打成一片。但实际上,我已经喜欢上了詹姆斯·泰勒,这个独自住在大房子里的男孩。

“你在这里吗?”我问道,“艾伦自杀的时候?”

“不在,谢天谢地。那个时候我们没有在一起。我在伦敦,和熟人一起。”他弹了弹烟灰,我注意到,他的手指非常修长,指甲盖里脏兮兮的。“我接到了卡恩先生打来的电话——他是艾伦的律师——我周一晚些时候才回来。到了之后,我发现到处都是警察。发现他的人是卡恩先生,你知道的。他过来送一些文件,也许是想把我从遗嘱中删除之类的,而艾伦就躺在塔楼前的草坪上。我不得不说,我很庆幸发现他的人不是我。不然我不确定我能应付得了。”他吸了一口烟,手握成杯子状,捏着一根烟,就像老电影中的士兵。“你想找什么?”

我告诉他实情。我解释说,艾伦在他去世的几天前提交了新作的稿件,可却缺了后面的章节。我问他是否读过《喜鹊谋杀案》,他冷笑了一声。“我读过阿提库斯·庞德系列的每一本,”他说,“你知道书里有我吗?”

“我不知道。”我说。

“噢,好吧。詹姆斯·弗雷泽,那个愚蠢的金发助手——就是我。”他拨了一下头发,“我遇见艾伦时,他正打算开始写《暗夜的召唤》,这个系列的第四本书。那时候,阿提库斯·庞德还没有助手。他单打独斗。但是在我和艾伦开始约会之后,他说他打算做点调整,然后便把我加了进去。”

“他改了你的名字。”我说。

“他做了很多修改。我的意思是,首先,我从未在牛津大学读过书,虽然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的确从事过表演。那是他开的一个小小的玩笑。他在每一本书里,总是说弗雷泽找不到工作,事业不成功,是个失败者,当然啦,他的戏份很重——但艾伦说过,每个助手都是如此。他常常会说,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凸显侦探的机敏,顺便转移读者的视线。我的角色在书中说的每句话都不可信。事实上,不管弗雷泽说什么,你都可以忽略。他的角色就是这样设定的。”

“那你读过这本书吗?”我又问了一遍。

他摇了摇头。“没有。我知道艾伦在写。他之前在办公室里一待就是好久。但在写完之前,他从来都不会拿给我看。我和你说实话,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已经写完了。通常,他给别人展示前,会先拿给我看,但是由于最近发生的事,他大概决定不这么做了。即便如此,我也很惊讶,我竟然不知道这件事。他收尾的时候,我通常都可以判断出来。”

“怎么判断?”

“他又变得人模人样了。”

我想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我问出口的却是,我能不能看看他的书房,也许找找看有没有缺失的那几页。詹姆斯非常乐意带我参观,我们一起离开了房间。

艾伦的办公室就在厨房旁边,这么安排是有道理的。如果他需要休息,吃午餐或是喝杯饮料,不用走太远的路。这是一个宽敞的房间,房间和塔楼已经打通了。螺旋楼梯占据了大部分的空间,据推测,应该能够直接通向顶层。房间里有两面墙都摆满了书,有一部分书是艾伦写的,阿提库斯·庞德系列的九本书,被翻译成了三十四种语言。宣传语(我写的)说是三十五种,但这包含了英语,艾伦喜欢整数。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把他书的销量提高到了一千八百万册,或多或少有些水分。房间里还有一个多功能椅,似乎价格不菲;黑色的皮椅,按照人体工学设计出可以活动的部件,可以支撑人的胳膊、脖颈和后背。这是一把为作家量身定制的椅子。他有一台苹果电脑,配置有二十七英尺的显示屏。

我对这个房间很感兴趣,仿佛这下我就能走进艾伦·康威的脑袋里。它向我透露了什么信息呢?嗯,他毫不掩饰自己取得的辉煌。他把获得的所有奖项都展示出来。P. D.詹姆斯曾经写过一封信,祝贺他成功出版《阿提库斯·庞德在国外》,他把这封信裱了起来,挂在了墙上,挨着他和查尔斯王子、J. K.罗琳和安格拉·默克尔的合照。他是个有条理的人。钢笔、铅笔、便笺纸、文件夹、剪报和作家生活中其他零零碎碎的东西,全都摆放得井井有条,一丝不乱。房间里还有一个专门摆放参考书的书架,《简明牛津英语字典》(两卷)《罗格同义词词典》《牛津引语词典》《布鲁尔成语与寓言词典》和《大英百科全书》的化学、犯罪学和法律卷。它们像士兵一样整整齐齐地排成一列。他收藏了全套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我视线之内有大概七十本平装书,从《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开始,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值得注意的是,它们也被放置在参考书的区域。他阅读这些作品不是为了消遣,而是帮助写作。艾伦在写作上完全是公事公办,他作品中的任何地方都不会出现偏离文本的描述,也没有与内容无关的笔墨。墙壁刷成了白色,地毯是柔和的米色。这是一间办公室,不是书房。

电脑旁边放着一本皮面的日记本,我把它翻开。我不得不问自己这是在做什么,就像是拍下花园里轮胎痕迹的照片一样,是出于条件反射。我是在寻找线索吗?封皮下面塞着一张从杂志上撕下的内页。那是一张黑白照片,是斯蒂芬·斯皮尔伯格一九九三年拍摄的电影《辛德勒的名单》的剧照。照片上的男演员本·金斯利正坐在书桌前打字。我转头看着詹姆斯·泰勒。“这怎么在这儿?”我问道。

他脱口而出,好像答案显而易见。“那是阿提库斯·庞德。”他说。

这么说,有道理。“如果他不是事先知晓他的身份,他可能还以为他是一名会计,就是那种为家族企业效劳、绝对可靠的类型。可还不止如此。甚至在他听到这一消息之前,在他第一次进入诊所的时候,庞德就流露出一种令人感到奇怪的紧张感。那双眼睛,躲在镶边的圆形眼镜框背后,时时刻刻都充满警惕。”艾伦·康威书中的侦探形象,原来是从一部电影里借用而来的,或者可以说是偷来的,而那部电影上映的时间比他开始创作第一部作品都要早十多年。这也许就是庞德曾被关进集中营这一身世的由来。出于某种原因,我感觉很泄气。阿提库斯·庞德不是一个完全原创的人物,在某种程度上,他是二手的,这让我倍感失望。也许我这么说不公平。毕竟,小说里的每个角色都有一个原型。查尔斯·狄更斯借用了他的邻居、朋友,甚至是父母的形象;爱德华·罗切斯特,《简·爱》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他的原型是勃朗特爱慕的一位名叫康斯坦丁·黑格尔的法国人。然而,从一本杂志中撕下一名演员的剧照却是另一回事,这感觉就像是在投机取巧。

日记在手中一页页地翻过,然后来到最近这周。如果他严格执行日程安排的话,那他应该会忙碌一番。周一,他要和一个名叫克莱尔的人在“快乐水手”酒吧共进午餐;下午他预约了理发:他写了一个“发”,外面画了一个圈,很明显就能推断出来。周三,他有和一个名字首字母缩写为“SK”的人打网球。周四,他要去伦敦。他还有一顿午餐邀约——他只是写了“lch”三个字母,下午五点钟他要去“OV”看亨利。我苦思冥想了半天才研究出来,它实际上指的是到老维克剧院[老维克剧院,英国最古老的剧院,位于伦敦泰晤士河南岸。]去看《亨利五世》。第二天早上,西蒙·梅奥的名字仍然出现在了日记本里。艾伦已经决定取消和他的采访,但他没有腾出时间来把这一项划掉。我往回翻了一页,上面写着与查尔斯在常春藤俱乐部共进晚餐。早上,他见过SB,他的医生。

“克莱尔是谁?”我问道。

“他姐姐。”詹姆斯站在我旁边,凝视着那本日记,“‘快乐的水手’酒吧在奥福德村,她就住在那里。”

“我猜你不知道他的电脑密码吧?”

“不,我知道。是‘Att1cus’。”

若是阿拉伯数字1,换成字母“i”,就是阿提库斯名字的字母拼写。詹姆斯打开电脑,然后输入密码。

我不需要查看艾伦电脑里的全部细节。我对他的电子邮件、谷歌搜索记录或是他玩的电子拼字游戏并不感兴趣。我只想要那部书稿。他使用了Mac系统的文档,我们很快就找到了两部小说——《送给阿提库斯的红玫瑰》和《阿提库斯·庞德在国外》。每一本都有好几个修改版本,其中包括我发给他的最终修订版。但他的文件夹里完全搜索不到“喜鹊谋杀案”,就好像是有人故意把它删得干干净净。

“这是他唯一的电脑吗?”我问道。

“不是,他在伦敦还有一个,他还有一个笔记本。但这本书用的是这台电脑,我很确定。”

“我和你说实话,我不确定他有没有用过存储卡?但我认为有可能。”

我们在房间里搜寻,翻遍了每一扇壁橱和每一个抽屉。詹姆斯很热心地帮忙。我们找到了阿提库斯·庞德除了最近写的这部作品之外全部作品的打印稿,还有很多便笺纸,上面用钢笔记录着密密麻麻的摘抄,但是与《喜鹊谋杀案》相关的一切都奇怪地不见了,就好像是故意被人清理了。不过,我确实发现一件让我感兴趣的东西,那是一部未经装订的《滑梯》的打印稿,查尔斯提过这本被他拒绝的小说。我向詹姆斯询问,是否可以借来一看,征得同意后,我把它放到一旁,准备带回去看。我们还找到一摞摞报纸和旧杂志。艾伦把关于他的所有报道都收集了起来:采访、简介、正面的评论,当然还有他的作品。全都整整齐齐。还有一个专门用来放文具的橱柜,里面有按照尺寸大小摞成好几摞的信封、几沓白纸,还有数量更多的记事本、塑料文件夹和全色谱的便利贴。没有存储卡的影子,就算它在房间里,小小一块,也很难找到。

最后,我不得不作罢。我已经在这里待了一个小时,再待一整天也找不完。

“你可以试着问问卡恩,”詹姆斯建议道,“艾伦的律师。”他倒是提醒了我,“他在弗瑞林姆镇有间办公室,就在萨克斯蒙德汉姆路上。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有书稿,但是艾伦给了他好多东西。”他停下来,沉默良久,“比如,他的遗嘱。”

我刚进门的时候他就已经拿这件事开过玩笑。“你打算继续住在这里吗?”我问他。我这么问别有深意。他一定知道艾伦已经计划取消他的继承权了。

“天啊!不,一个人住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我会发疯的。艾伦曾经告诉过我,说他会把房子留给我,但果真如此的话,我会回到伦敦。那里就是我们相遇时我生活的地方。”他撇了撇嘴,“我们最近不太愉快,算是分手了。也许他修改了……我不知道。”

“我相信卡恩先生会告诉你的。”我说。

“他什么都还没有说。”

“我要去见见他。”

“如果我是你,我会和他的姐姐聊聊,”詹姆斯建议我,“她之前替他干过不少活。她负责全部行政工作,帮他给粉丝回信。我想,她甚至可能帮忙录入了之前的部分书稿,他以前总是把手稿拿给她看。他很有可能把最近写的这一部拿给她看过。”

“你说她在奥福德村。”

“我会告诉你地址和号码。”

趁他拿纸笔的工夫,我漫无目的地走到一扇橱柜前,我之前没有打开过,它固定在墙壁的中央,在螺旋楼梯后面。我想,里面也许是一个保险箱——毕竟,马格纳斯爵士的书房里就有一个。它的打开方式很特别,半扇门向上滑动,另一半向下。墙上有两个按钮,我这才反应过来,这是一台升降送餐机。

“是艾伦安装的,”詹姆斯解释说,眼皮都没有抬,“如果天气足够暖和,他总是在室外用早餐和午餐。他会把盘子和食物放在里面运上去。”

“我能去塔楼看看吗?”我问道。

“当然。希望你不恐高。”

楼梯采用了现代工艺,由金属制成,我发现自己在一边爬楼梯一边数台阶,似乎数了很长时间。塔楼确定有这么高吗?终于,眼前出现了一扇门,门从里面反锁,通向室外一个宽敞的圆形露台和一堵细圆齿状的矮墙。查尔斯说得没错。站在这里,极目远眺,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绿色海洋,树冠郁郁葱葱,田野绵延不绝,一路朝着弗瑞林姆镇的方向延伸过去。远处,弗瑞林姆学院,十九世纪的哥特式建筑,坐落在一个山丘上。我注意到了另一件事。虽然在树林掩映下,从道路上看不见,但是格兰其庄园旁边还有一处住宅,沿着车道一直往前开就可以抵达,树林里似乎有一条若隐若现的小径。那是一栋非常现代化的宅院,还有一处保存完好的花园、一间温室和一个游泳池。

“谁住在那里?”我不禁好奇。

“是一位邻居。他的名字叫乔治·怀特,是一名对冲基金经理。”

艾伦在露台上摆放了一张桌子、四把椅子、一个燃气烧烤架和两张太阳椅。我惴惴不安地走到楼台边缘,向下眺望。从这个位置看,塔楼似乎离地面很远,不难想象出他一头栽下去的情形。我有些反胃,不由地后退,却发现詹姆斯的手就放在我的背上。有那么一瞬间,我大惊失色,以为他要把我推下去。周围的垛墙确实不足以起到防护作用,高度勉强到我腰的位置。

他挪开脚步,面色有些尴尬。“对不起,”他说,“我只是担心你会头晕。很多人第一次上来的时候都会这样。”

我站在塔楼上,微风拉扯着我的头发。“我看够了,”我说,“我们下去吧。”

把艾伦·康威从露台边缘推下去实在是太容易了。任何人都可以悄悄地爬上去,把人推下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想,很显然它不是一个犯罪案件。他留下了一份手写的遗书。即便如此,我一回到车上,就给伦敦的老维克剧院打了个电话,他们确认说他订了两张周四上映的《亨利五世》的门票。我告诉他们,他用不上了。有趣的是,他是周六订的票,就在他自杀的前一天。他的日记表明,他还安排了会议、午餐,预约了理发和网球比赛。尽管如此,我还是不得不问自己:

这真的是一个决定要自杀的男人的举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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