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双星会

悲惨世界  作者:维克多·雨果

一 绰号:姓氏形成方式

这时期,马吕斯已长成英俊青年。他中等身材,头发乌黑,额头饱满而聪颖,鼻孔张扩而热情,神态又坦诚又稳重,整个相貌透出难以描摹的高傲、凝思和纯真。他的周身线条圆润,但不乏坚定有力,具有经由阿尔萨斯和洛林渗入法兰西相貌中的那种日耳曼式的柔和,而绝无西康伯尔族[西康伯尔族,属日耳曼族,一支在鲁尔盆地,一支进入高卢,与法兰克人同化。]区别于罗马人、鹰族区别于狮族的那种棱角。他所处的,正是爱思考的人的头脑中,深沉和天真几乎等分,各占一半的年龄段。碰到危急关头,他很可能显得愚不可及,然而只要一拧钥匙,他又会表现得不同凡响。他的举止神态有点矜持、冷淡,彬彬有礼,并不开朗。不过,他的嘴很可爱,嘴唇特别红,牙齿特别白,微微一笑就能冲淡他那外貌的严肃相。他那纯洁的额头和性感的嘴唇形成奇特的对比。他的眼睛小,视野却很宽。

他在最穷苦的时候,注意到年轻姑娘在路上与他相遇还会回头看他,他总急忙走掉,或者躲到一旁,心如死灰。他以为她们看他是因为他衣衫破旧,存心嘲笑他,殊不知她们是看他仪容俊秀,并且梦寐求之。

他和过路的漂亮姑娘之间的无言的误会,越发使他胆小怕生。那些姑娘他一个也没有选中,其绝妙的原因就是他见到哪一个都逃窜。拿库费拉克的话来说,他就是这样无限期“愚蠢地”活着。

库费拉克还对他说过:“你不要追求别人的敬重(现在他们以‘你’相称,这是青年之间友谊发展的必然结果)。老弟,给你个忠告:不要总钻在书本里,多瞧一瞧那些轻浮的姑娘。马吕斯呀,风骚女人身上可有好东西!你见着就逃跑,就脸红,时间一长就变成傻瓜蛋了。”

还有几回,库费拉克遇见他,便对他说:“您好,神甫先生。”

马吕斯每次听库费拉克这样讲,就会在整整一周中越发回避女人,不管年轻还是年老的,尤其回避库费拉克。

然而,在芸芸众女人中有两个,马吕斯既不逃避也不留意。实际上,如果有人告诉他那是女人,他还会大吃一惊。一个是给他打扫房间的长胡须的老太婆,库费拉克见了还打趣地说:“马吕斯见女佣留了胡子,所以自己便一根也不留了。”另一个是个小姑娘,他却视而不见。

一年多以来,在卢森堡公园一条靠苗圃护墙的幽径上,马吕斯注意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很年轻的姑娘,他俩在这条路径靠西街最僻静的那端,几乎总是并排坐在同一条椅子上。将目光移向内心的人的散步也往往会发生偶然性,马吕斯每回由偶然性引上这条幽径,几乎每天他都能看见那一老一少在那里。那男人约有六旬,神情忧伤而严肃,整个外表是一副退役军人那种强壮而疲惫的样子。如果他戴一枚勋章,马吕斯就会说:“他从前是个军官。”他面目和善,但那善气并不易于接近。他的目光从不与别人的目光对视。他穿着蓝裤子,蓝色礼服,戴一顶宽檐儿帽,衣帽好像总是新的,扎一条黑领带,穿一件教友派式的衬衫,也就是说白得耀眼,但是粗布的。有一天,一名轻佻的年轻女工从他身边走过,说了一句:“好一个洁净的老光棍。”他的头发雪白了。

那小姑娘第一次同他来的时候,他们似乎就选定了这张座椅。她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孩,浑身精瘦,简直有点难看了,举止笨拙,一无可取,只有那双眼睛将来也许会挺美,但是当眼睛抬起来的时候,总有一种令人讨厌的自信的神色。她的穿戴像修道院寄宿生那样,既老气又幼稚,那件黑色粗毛呢衣裙剪裁得不合体。看样子他们是父女俩。

马吕斯观察了两天这个还未年迈的老头儿和这个还未成人的女孩,随后就不注意了。而他们更甚,仿佛没有看见他。他们平静地谈话,根本不理睬周围。女孩喋喋不休,又说又笑。老人话不多,不时抬头注视着她,眼里充满难以描摹的父爱的神色。

马吕斯不自觉地养成了一种习惯,总往这条路上散步,每次总能见到他们。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马吕斯最喜欢从遥对着他们座椅的小路那端走过来,走完整段路,从他们面前经过,再掉头回到起点,每次散步总如此往返五六趟,而这样的散步每周又有五六回,可是,他和他们二人彼此之间却从未打过招呼。这个人物和这个少女,好像有意避开别人的目光。尽管如此,也许正因为如此,他们就自然地引起了五六个大学生的注意,其中有的是课后,有的是打完弹子,到这里沿着苗圃散步的。库费拉克属于后一种情况,他观察了他们二人一段时间,但觉得姑娘相貌丑陋,很快就不声不响避开了。他像帕尔特人[帕尔特人,属西徐亚族的古民族,于公元前3世纪在伊朗东北部定居。]善射回马箭那样,逃跑时回头射了个绰号。他印象最鲜明的是那女孩的衣裙和那老人的头发,于是称他们父女为“黑小姐”和“白先生”。因为无人知道他们的姓名,绰号也就通用了。那些大学生常说:“嘿!白先生在他那椅子上落座啦!”马吕斯同其他人一样,也认为叫那陌生先生为“白先生”很方便。

为叙述方便起见,我们也照样称他为白先生。

第一年就是这样,马吕斯几乎每天在同一时间见到他俩,他觉得那老头儿挺顺眼,却觉得那女孩很差劲儿。

二 有了光[原文为拉丁文。]

第二年,就在读者看到故事的这个阶段,马吕斯自己也不大清楚为什么,忽然打破这种习惯,将近半年没踏进卢森堡公园,到这条小径散步了。后来有一天,他又旧地重游。那是夏天的一个晴朗上午,马吕斯就像人逢好天气那样,心情特别愉快,心里仿佛充满他所听见的鸟儿的歌声,和他从树叶缝隙间所望见的点点蓝天。

他径直走上“他的小路”,走到那一端,看见那熟悉的两个人仍坐在那张椅子上。不过,当他走近时仔细一瞧,那男子虽然还是原先那个男子,但那女孩好像不是原先那个女孩了。现在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个修长美丽的姑娘,正是女子初长成的特定时刻,具有最妙丽的全部形貌,又保留女孩最天真的全部情态;这一转瞬即逝的纯洁时刻,只能用两个词表示:十五岁。那头美发,栗色间有金黄色纹理;那额头仿佛是大理石雕成的,那脸颊宛如玫瑰花瓣儿,红里透白,白里透红;那芳唇妙口,粲然一笑好似阳光,婉转一语如同音乐;那颗脑袋,拉斐尔会赋予圣母玛利亚,那脖颈,让·古戎会赋予维纳斯;而那鼻子算不上美,却很俏丽,好让那张光艳照人的脸完美无缺了;那鼻子不直不弯,既非意大利型,也非希腊型,而是巴黎型的,也就是说有几分灵秀,有几分娇丽,虽稍欠规整,但显得纯洁,足令画家失望,却叫诗人着迷。

马吕斯从她身边走过时,看不到她那双始终低垂的眼睛,只看见那褐色长睫毛投下暗影,饱含羞赧。

那美丽的女孩尽管羞赧,还是边微笑边听白发老人说话;迷人莫过于低垂双眼的这种清纯笑容。

马吕斯乍一见,以为是同一个男人的另一个女儿,大概是之前那个的姐姐。可是,他遵循不可改易的散步习惯,第二次走到那座椅跟前时,就留心打量起那姑娘,这才认出是同一个人。半年工夫,小姑娘变成少女了,仅此而已。这种现象太常见了。女孩好似蓓蕾,时候一到,眨眼间就开放,忽然变成一朵朵玫瑰花。昨天还把她们当成孩子视而不见,今天再一照面,就觉得她们能勾走人的魂儿了。

这一个不仅长大了,而且还出落成了个理想的模样儿。正如在四月里,有些树木只需三天工夫就能鲜花满枝头,六个月就足够她换上美妆了。她的四月艳阳天到了。

有时能见到这种情况:一些可怜而庸俗不堪的人仿佛一觉醒来,从赤贫骤然变成巨富,开始奢华靡丽,一时挥霍铺张,讲究起排场。这是因为一大笔年金进了腰包,昨天到期取款了。那姑娘也领到了半年度的金额。

再说,她已不再是头戴长毛绒帽子,身穿粗呢衣裙,脚穿平底鞋,双手通红的寄宿生。人美了衣着也随之漂亮了,她的一身穿戴十分优雅,既朴素又华丽,毫不矫揉造作:一件黑锦缎衣裙,一条同样料子的披肩,一顶白皱呢帽子。她的白手套衬出一双纤巧的手,手中把玩着一把中国象牙柄的阳伞,而她的锦缎靴则显出一对纤足。从她跟前走过时,能闻到她周身散发的沁人心脾的青春香气。

至于那男子,还是原来的模样。

马吕斯第二次走到她跟前时,那少女抬起眼帘。那眼睛呈一片幽深的天蓝色,而在那迷蒙的蓝天里,还只有童稚的眼神。她若不经意地看了看马吕斯,就好像是望望在槭树下跑闹的那个孩子,或者是望望影子投到椅子上的那个大理石承露盘。马吕斯则继续散步,心里想着别的事儿。

他又从那少女坐的椅子旁边经过四五趟,目光甚至没有转向她。

后来几天,他还和往常一样到卢森堡公园散步,还像往常一样见到“父女俩”在那里,但是他已不再留意了。姑娘丑的时候他没有多想,长得美了他也没有多想。他总是在离姑娘坐的椅子很近的地方经过,因为那是他的习惯。

三 春天的效力

有一天暖融融的,卢森堡公园沐浴在阳光绿影中,仿佛天使在清晨时分将全园洗了一遍,鸟雀在栗林深处啾啾鸣啭。马吕斯向大自然敞开心怀,不再想什么,只是在生活,在呼吸,他又从那张椅子前经过,那少女抬起眼睛,二人的目光相遇了。

这一回,年轻姑娘的眼神里有什么呢?马吕斯说不上来。什么都有,可也什么都没有。那是一道奇异的电光。

那姑娘又垂下眼睛,而他仍继续散步。

他刚才所见,不是一个孩子的天真单纯的目光,而是一个微微张开,又猛然合上的神秘的深渊。

凡是少女,都有这样看人的一天。谁碰上谁就要倒霉!

一颗还不自知的心灵的最初一瞥,宛若天空的曙光,那是某种光灿的、陌生的东西的苏醒。这出人意料的微光,突然从绝妙的黑暗中显亮,由现时的全部纯真和未来的全部情爱合成,其危险的魅力,什么语言也描绘不出来。这是一种尚不明晰的柔情,偶然流露并有所期待。这是纯真无意中设下的陷阱,捕捉人心,但既非有意,又不知道自己所为。这是一个像成年女子那样看人的处子。

这种目光落到哪里,很少能不引起无限遐想。这束命运的天光,比风骚女人功夫最深的媚眼更具魔力,能促使人称爱情的这朵饱含芳香和毒汁的幽暗的花,在一颗心灵的深处突然开放。

那天晚上,马吕斯回到陋室,瞧了瞧自己的衣服,头一次发觉穿这身“日常”服装,也就是说戴一顶绦带附近已经折破的帽子,穿一双车夫的粗大靴子、一条膝头磨白的黑裤和一件臂肘磨白的黑上衣,这么不整洁,不体面,就跑到卢森堡公园去散步,简直是愚蠢透顶。

四 大病初发

第二天,到了习惯的时刻,马吕斯从五斗橱里拿出新上装、新裤子、新帽子和新靴子,全套武装,又戴上手套——惊人的奢侈品,这才前往卢森堡公园。

路上遇到了库费拉克,他却装作没看见。库费拉克回到家里,对朋友说:“刚才我撞见了马吕斯的新帽子和新衣裳,以及包在里边的马吕斯。他肯定是去考试,一副呆头呆脑的样子。”

马吕斯到了卢森堡公园,绕着大水池转了一圈,注视水上的天鹅,接着又站到一尊脑袋霉黑并缺个胯骨的雕像前,久久地端详。水池旁边,有个四十来岁大腹便便的绅士,手里拉着一个五岁的小男孩,他对孩子说:“要避免过分。儿子,对专制主义和无政府主义,你要保持同等距离。”马吕斯听完那绅士说话,接着又围着水池绕了一圈,这才朝“他的小径”走去,但步子缓慢,就好像极不情愿走去那里,就好像有人既强迫又阻拦他去似的。这一切,他自己毫无意识,还以为自己跟每天一样在散步。

他走上那条小径,就望见另一端,白先生和那姑娘坐在“他们的椅子上”。他把上衣纽扣全扣好,再挺起腰板,免得衣裳出褶儿,又带着几分满意的心情,审视一番裤子的光泽,然后便向那座椅挺进。这种步伐含有进攻的意味,自不待言,也在期望旗开得胜。我说:他朝那座椅挺进;这就等于说:汉尼拔向罗马挺进。

不过,他的动作完全是机械的,他也没有中断精神和学习上习惯性的思虑。此刻他在想:“《中学毕业会考手册》是一本荒唐的书,一定是由罕见的笨伯编写的,因此选取分析的人类思想杰作,有拉辛的三篇悲剧,而只有莫里哀的一篇喜剧。”他渐渐走近那座椅,就抚平衣服的皱纹,眼睛盯住那姑娘,就觉得她发出的幽幽蓝光笼罩了小径的另一端。

他越走越近,脚步也越来越慢了。离那座椅还有一段距离,远没有到小路的尽头,他就停下脚步,连自己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就掉头往回走,而他心中根本没想过不要走到头。那姑娘只能远远望见他,未必能看清他穿上新装的风采。然而,他还是挺直身板儿,好显得十分精神,以防背后有人看他。

他走到小路另一端的终点,又返回来,这回朝那座椅走近了一些,甚至到了只有三段树间距的地方,却又犹豫起来。他仿佛看见那姑娘的脸转向了他。于是,他拿出男子汉的勇气,振作一下,控制住犹豫的情绪,继续往前走。几秒钟之后,他从那张座椅前经过,身子挺直,神态坚定,但是脸却红到耳根子,眼睛不敢左顾右盼,像政界人物一样双手插在兜里。他从那大理石承露盘下经过的时候,只感到心怦怦狂跳。而那姑娘还像昨天一样,身穿锦缎衣裙,头戴皱呢帽子。马吕斯听见一种难以形容的声音,那一定是“她的声音”了。她正在安安静静地聊天。她模样儿很美。马吕斯能觉出这一点,尽管没有试图瞧她一眼。他心中暗道:“不过,她一旦知道论马可·奥贝贡·德·拉龙达那篇文章的真正作者是我,就不能不敬重我了;那篇论文被弗朗索瓦·德·讷沙多先生据为己有,当作他出版的《吉尔·布拉斯》的前言了!”

他走过了那张长椅,再走不远就到了小径的尽头,然后转身返回,又从美丽的姑娘面前经过。这回他脸色煞白,而且只有一种极为不快的感觉。他从那张长椅和那姑娘跟前走开,在转过背去的时候,他想象着那姑娘正在看他,走路就不禁踉踉跄跄了。

他不想再走近那座椅了,到半路就停下来,而且还坐下了,这是从未有过的情况;他坐在那里不时地瞥过去一眼,思想深处模糊不清,心想不管怎么说,既然我欣赏人家的白帽子和黑衣裙,人家对我的发亮的裤子和新上装,就不可能完全无动于衷。

过了一刻钟,他站起身,好像又要走向那张罩着光环的长椅,然而,他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十五个月以来,他第一次想到,每天同他女儿坐在那儿的先生,肯定也注意他了,也许觉得他来得这么勤有点蹊跷。

他还第一次感到,用白先生这一绰号,即使在他思想隐秘处,去称呼那个陌生人,也未免有些不敬。

他这样低头待了几分钟,手中拿根小木棒往沙地上画图案。

继而,他猛一转身,背向那长椅,背向白先生和他女儿,径直回家去了。

这天,他忘了去吃晚饭,到了晚上八点钟才发觉,但为时太晚,不能去圣雅克街了,不禁感叹一声:“怪啦!”只好啃一块面包。

他用刷子刷净衣服,再仔细叠好,然后才上床睡觉。

五 布贡妈连遭雷击

第二天,布贡妈——库费拉克就是这样称呼戈尔博老屋那个兼为门房、二房东和清洁工的老太婆的,其实她叫布尔贡大妈,这情况我们已经知道,可是库费拉克那个捣蛋鬼对什么都不尊重——布贡妈不禁大吃一惊,注意到马吕斯先生又穿着新衣裳出门了。

马吕斯又去了卢森堡公园,可是,他在小径上只走了一半路,没有越过他那椅子一步。他像昨天那样坐下,远远观望,能清楚地看见那顶白帽子和那条黑衣裙,尤其是那片蓝光。他没有动地方,直到公园关门才回家。他没看见白先生父女走出公园大门,从而断定他们是从公园临西街的铁栅门出去的。几周之后,他再回想,却怎么也忆不起来那天晚上他是在哪儿吃的饭。

次日,也就是第三天,布贡妈又如雷轰顶:马吕斯又穿着新衣裳出去了。

“接连三天!”她嚷道。

她企图跟踪,但是马吕斯脚步敏捷,大步流星;她就像河马追羚羊,两分钟工夫就不见人影了,只好气喘吁吁地回家,惹起喘病憋个半死,真是气急败坏,恨恨说道:“是不是昏了头,天天穿着新衣裳,还害得别人跟着白跑一趟!”

马吕斯去了卢森堡公园。

那姑娘同白先生已坐在那里了。马吕斯佯装看书,尽量靠近些,可是还是在离得还很远的地方站住了,接着又返身,坐到他那张椅子上,一坐就是四个钟头,看着自由自在的麻雀在小径上蹦跳,就觉得是在嘲笑他。

半个月的时间就这样流逝了。马吕斯到卢森堡公园不再是去散步,而是去闲坐了,不知道为什么总坐在同一地方,一到那儿就不动弹了。他每天早晨穿上新衣裳,却又不想显露,第二天再周而复始。

毫无疑问,那姑娘长得佳妙无双。唯一能指出来的近乎批评的一点,就是她那忧伤的眼神和欢快的笑容形成一种矛盾,给她的脸平添两分精神恍惚的神态,以致她那张脸虽然始终柔丽迷人,有时表情却显得古怪。

六 被俘

在第二周的后几天中,一次,马吕斯跟往常一样,坐在长椅上,手里捧着一本书,打开两个小时却没有翻动一页。他猛然颤抖了一下,小路那边有情况。白先生父女离开座位,女儿挽着父亲的手臂,二人缓步朝马吕斯所在的小路中段走来。马吕斯当即合上书,接着又打开,竭力收拢心思阅读。他浑身颤抖:那光环径直朝他走来。“噢!上帝呀!”他心中暗道,“我怎么也来不及摆好姿态了。”这工夫,白发男人和那姑娘越走越近。他觉得这情景持续了一个世纪,又觉得这不过一秒钟。“他们来这儿干什么呢?”他心中琢磨,“怎么!她要到这儿来!她的双脚要走在这沙地上,走在离我只有两步的小路上!”他心慌意乱,多么希望自己非常英俊,多么希望自己戴着勋章。他听见他们轻柔而有节奏的脚步声渐渐接近,不禁想象白先生一定朝他投来了气愤的目光。“难道这位先生要问我话?”他心中思忖,随即低下头,等他又抬起头来的时候,他们已走到他跟前了,那姑娘走了过去,边走边看他。她凝眸注视着他,那若有所思的温柔神态,令马吕斯从头到脚都酥软了。那姑娘似乎在责备他这么长时间没去她那里,似乎对他说:“只好我过来了。”面对那双蓄满光芒又如深渊的眸子,马吕斯目眩神摇。

他感到脑子里燃着一块炽炭。那姑娘来救他,真叫人喜出望外!而且,她是用什么眼神看着他呀!他觉得她比以前更美了。是一种兼美,即女性美和天使美的综合,还是一种完美,足令彼得拉克[彼得拉克(1304—1374),意大利学者、诗人,文艺复兴第一个人文主义者,被誉为“文艺复兴之父”。]歌颂,但丁拜倒。他恍若遨游碧空,同时又十分懊恼,只因靴子上有灰尘。

马吕斯确信她也看到他的靴子了。

他目送她,直到她消失不见。接着,他发疯似的,在卢森堡公园里狂走,有时很可能还独自大笑,高声说话。他从带孩子的小保姆身边走过时,那副想入非非的样子,让她们每人都以为他爱上自己了。

他出了卢森堡公园,希望在街上能再见到那姑娘。

在奥德翁剧院的拱廊下,他却撞见了库费拉克,就说了一句:“跟我去吃晚饭。”于是,他们一道去了卢梭餐馆,吃了六法郎。马吕斯狼吞虎咽,好似饕餮,还给了伙计六苏小费。上甜食的时候,他对库费拉克说:“你看过报了吧?欧德里·德·庇拉伏[欧德里·德·庇拉伏,法国波旁王朝复辟时期和七月王朝时期的左派议员。]那篇演说真精彩!”

他坠入情网,已经神魂颠倒了。

晚饭后,他对库费拉克说:“我请你看戏。”于是,他们又去圣马尔丹门,欣赏弗雷德里克主演的《阿德雷客栈》。马吕斯看得十分开心。

与此同时,他越发显得孤僻了。从剧院出来时,他不屑于看一个跨过水沟的制帽女工的吊袜带,而且,听到库费拉克说:“我情愿把这女人收进我的队伍里。”他几乎感到恶心。

次日,库费拉克回请他吃午饭,马吕斯跟他去伏尔泰咖啡馆,比昨天吃得还多。他满腹心事,却又显得非常快活,就好像要抓住每个机会开怀大笑。他还热情地拥抱了介绍给他的一个不相干的外省人。他们的餐桌围了一圈大学生,大学生议论国家花钱请冬烘先生,到索邦大学讲坛上大放厥词,继而又谈到各种词典和齐什拉韵律学的谬误和纰漏。马吕斯高声打断大家的讨论:“真的,戴上勋章那才神气呢!”

“这话真滑稽!”库费拉克低声对若望·普鲁维尔说。

“哪里呀,”若望·普鲁维尔应道,“这话很认真。”

这话的确很认真。马吕斯正处于热恋初始的冲动而陶醉的时刻。

看了一眼就引起这一连串后果。

一旦火药装好,导火线齐备,事情就再简单不过了。一瞥就是一个火星。

这下完了。马吕斯爱上了一个女人。他的命运进入了未知难测的阶段。

女人的眼神好比某些齿轮,表面平静,实则可怕。我们天天从旁边经过,坦然自若,也毫无妨害,没有什么感觉,有时甚至忘记这种东西的存在,只管来来往往,沉思默想,或者有说有笑。可是突然,你感到被绞住了。全完了。齿轮绞住你,那眼神勾住你。眼神勾住你,不管勾在哪儿,也不管如何勾住的,反正勾住你悠长神思的一角,或者勾住你一时的走神。你算完了,整个身子都要绞进去。一种神秘力量的机关装置将你咬住,你挣扎也是徒然,人力再也救不了你啦。你从一道齿轮落进另一道齿轮,从一种惶遽落进另一种惶遽,从一种折磨落进另一种折磨,你本身、你的精神、财产、前程和灵魂,无一幸免;还要看你是落入性情凶悍的女人手中,还是心地善良的女人手中,你从这种可怕的机制里出来,或者因蒙羞而变形失态,或者因热恋而焕然一新。

七 猜测U字谜

孤独,超脱一切,骄傲,特立独行,喜爱大自然,摆脱日常物质活动,沉浸于内心生活,为保持贞洁而进行的隐秘搏斗,与整个造物为善并迷醉其中,凡此种种,都养成了马吕斯易于受所谓痴情控制的性格。他对父亲的崇拜渐渐化为一种宗教,而且同所有宗教一样,退隐到灵魂深处去了。可是眼前近景要有东西充实,于是爱情便应运而生。

整整一个月过去了,在此期间,马吕斯天天去卢森堡公园。时间一到,什么也拉不住他。“他上岗去了。”库费拉克这样讲。马吕斯喜不自胜,生活在美梦中。那姑娘肯定已经在注视他了。

他的胆子终于大起来,又逐渐靠近那座椅,但是不再从前面走过,这是由于恋人总会遵从胆怯的本能和谨慎的本能:他认为不必引起“那父亲的注意”。他运用老谋深算,在树后和雕像基座后面选了几个据点,躲在那里,尽量让那姑娘看见,又尽量不让那位老先生发现。有时,他躲在一尊莱奥尼达斯雕像的阴影里,或者随便一尊斯巴达克斯雕像的阴影里,一待就是半小时,手里捧着书,眼睛却微微抬起,去寻觅那美丽的姑娘,而姑娘那边也隐隐含笑,朝他转过那迷人的倩影。她一边极其自然、极为平静地同那白发之人聊天,一边又以处女的炽热目光将全部梦想寄托在马吕斯身上。这是自古以来的老把戏,夏娃从世界诞生之日起就知道,任何女人从出生之日起也都知道!她的嘴应付一个人,她的眼神却回答另一个人。

不过,也应当相信,白先生终于有所觉察,因为每当马吕斯一到,他便往往站起身来,开始散步了。他离开他们坐惯的地方,走到小径的另一头,捡了那个角斗士雕像旁边的长椅坐下,以便观察马吕斯是否跟来。马吕斯一点没明白,犯了这个错误。那“父亲”又开始不准时了,也不再天天带他的“女儿”来。有时他独自一人来公园。马吕斯见此情景,也就不久待了。又犯一个错误。

马吕斯根本不注意这些征象,又从胆怯阶段跨入盲目阶段,这是自然而命定的进步。他的爱情与日俱增,他每天夜晚都做美梦。而且,他还碰到一件意想不到的喜事,不啻火上浇油,使他倍加盲目了。一天黄昏时分,他在“白先生父女”刚离开的长椅上,拾到一块手帕。那是块极普通的手帕,没有绣花,但细布洁白,似乎散发着无法形容的香味儿。他一阵狂喜,赶紧抓在手里,只见手帕上标着U.  F.两个字母;马吕斯对那美丽的女孩一无所知,她的家庭、姓名和住址都无从知晓;这两个字母是他得到她的第一样东西,美妙极了,肯定是姓名的开头字母,他立刻在这上面搭起建筑的脚手架。U显然是名字。“玉秀儿!”他想道,“多么甜美的名字!”他捧着手帕又吻又嗅,白天贴身放在胸口,夜里放在嘴边睡觉。

“从这上面,我感到她整个心灵!”他感叹道。

手帕是那位老先生的,不过是从他兜里掉落的罢了。

拾到手帕之后几天,他一到卢森堡公园就吻手帕,并按在胸口。那美丽的女孩感到莫名其妙,只是用难以觉察的手势和眼神向他示意。

“这么害羞!”马吕斯咕哝道。

八 残废军人也有乐子

我们既然提到“害羞”这个词,既然无须隐瞒什么,那么就应当讲出来,他正沉浸在美好的憧憬中,有一次他的“玉秀儿”却给了他一个严重打击。那几天,她说服了白先生离开座位,在小路上散步。那天正值牧月[牧月,法兰西共和历9月,相当于公历5月20日至6月18日。],和风劲吹,摇动梧桐树的枝头。父女二人挽着胳膊,刚从马吕斯的座椅前走过,马吕斯就站起身来,在背后目送他们,人在处于神魂颠倒的状态时自然会这样做。

突然,吹起一阵格外快活的风,大概负有春天的使命,从苗圃飞来,扑向小路,缠住那姑娘,使她浑身一抖,那美妙的姿态,胜似维吉尔的山林仙女和忒奥克里托斯[忒奥克里托斯(约前310—前250),希腊诗人。]的农牧神女,不料那风掀起了她的衣裙,竟然掀起比爱西丝的仙袂还神圣的衣裙,几乎掀到了吊袜带的高度,露出那曼妙标致的腿。马吕斯看见了,他心头火起,义愤填膺。

那姑娘像惊慌的女神那样,赶紧拉下衣裙。然而,马吕斯并没有因此而息怒——不错,小路上只有他一个人。可是,还可能有人啊。万一有旁人呢!这种事怎么能让人理解!她这么干太不像话啦!——唉!可怜的姑娘什么也没有干,唯一有罪的是风;马吕斯这个薛侣班身上却附有霸尔托洛[博马舍的戏剧《塞维利亚的理发师》和《费加罗的婚礼》中的人物。霸尔托洛是个嫉妒的老人,薛侣班是个多情的男孩。],蠢蠢欲动,一心要表示不满,他甚至连自己的影子都嫉妒。肉体的这种强烈而奇特的醋意,的确就是这样在人心里萌生的,甚至无缘无故就肆虐起来。况且,即使抛开嫉妒不谈,马吕斯看到那迷人的腿,丝毫也没有快意;他可能更乐意看随便一个女人的白袜子。

至于“他的玉秀儿”,走到小路的那一头后,又同白先生原路返回,从马吕斯的座椅前面经过,马吕斯则狠狠瞪了她一眼。那姑娘微微向后挺了挺身子,同时眼皮儿往上一挑,分明在说:“咦,到底怎么啦?”

这是他们的“初次争吵”。

马吕斯刚朝姑娘瞪了一眼,就有一个人穿过小路。那是个伤残军人,驼着背,满脸皱纹,头发全白了,还穿着路易十五时期的军装,胸前挂着一块椭圆形红呢小牌,牌上有两把剑交叉的图案,那便是士兵的圣路易十字章。此外,他身上还装饰着一只没有胳膊的衣袖、一副银护下巴和一条木腿。马吕斯仿佛看出那人一副十分得意的神情,甚至觉得那不要脸的老家伙一瘸一拐地从他身边走过时,还特别亲热特别快活地朝他挤了挤眼睛,就好像他俩偶然串通一气,共同偷尝了一盘野味佳肴。这个战神的残渣余孽,什么事儿让他这么高兴呢?这条木腿和那条腿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情况呢?马吕斯嫉妒到了极点,他心中嘀咕:“刚才也许他在那儿!也许他看见啦!”想到这里,他恨不得把那伤残军人干掉。

时间一长,什么尖利的东西都能磨钝。马吕斯对“玉秀儿”的这股怒气,再怎么有理,再怎么正当,也会消下去。他到底宽恕了,但是毕竟费了好大劲儿;他为此赌了三天气。

在这期间,通过这件事,也正因为这件事,这份恋情激增,变得越发痴迷了。

九 失踪

我们已从上文看到,马吕斯是如何发现,或者自以为发现她叫“玉秀儿”的。

胃口越爱越大。了解到她叫玉秀儿,这已经相当不错了,但还是太少。这一幸福,马吕斯吞食了三四周,随后他又想得到另一种幸福,想要知道她的住址。

他犯了第一个错误:在角斗士雕像旁的座椅那儿中了埋伏。又犯了第二个错误:见白先生独自去公园,他没有久留。还要犯第三个错误,天大的错误:跟踪“玉秀儿”。

她住在西街,那地段行人极少,是一栋外观极普通的四层新楼。

从这时起,马吕斯又增添了一种幸福:除了在卢森堡公园见到她,还一直跟到她家。

欲望越来越大。他已经知道了她叫什么,至少知道了她的小名,那可爱的名字,一个真正的女人的名字;又了解到了她住的地方,他还要弄清她是什么人。

一天傍晚,他一直跟着他们回了家,看着他们走进大门不见了,便随后进去,大着胆子问门房:“刚回来的是二楼上的那位先生吧?”

“不是,”门房回答,“是四楼上的那位先生。”

又迈进了一步。马吕斯得了手,胆子更大了。

“临街的房屋吗?”他又问道。

“当然啦!”门房说道,“这房子只有临街这面。”

“那位先生是干什么的?”马吕斯追问一句。

“他靠年金生活,先生。是个大好人,虽然不富,总能帮助不幸的人。”

“他叫什么名字?”马吕斯又问道。

门房抬起头,反问道:“先生是密探吧?”

这话问得马吕斯好尴尬,他只得走开,但心里乐不可支。事情又有了进展。

“很好,”他心中暗道,“我知道她叫玉秀儿,父亲有年金,就住西街这儿,在四楼。”

第二天,白先生父女在卢森堡公园逗留时间很短,天还大亮就离去了。马吕斯尾随他们到西街,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走到大门口,白先生让女儿先进去,他进门之前,却回过头去,定睛注视马吕斯。

次日,他们没有去卢森堡公园。马吕斯白白等了一天。

天黑下来后,他就去了西街,望见四楼窗户有灯光,便在窗下散步,直到熄灯。

又过一天,他们谁也没有去卢森堡公园。马吕斯等了一整天,晚上又到窗下去守候,一直守到十点钟,晚饭就随它去了。病人以高烧为食,恋人则以爱情为食。

这种情景持续了八天。白先生父女不再去卢森堡公园了。马吕斯胡乱猜测,总往坏处想,又不敢在大白天去窥视大门,只好等到晚上去仰望玻璃窗上映红的灯光,有时看见窗里人影走动,他的心便怦怦直跳。

到了第八天晚上,他又来到窗下,却不见灯光。“咦!”他咕哝道,“还没有点上灯,可是天已经黑了呀。难道他们出门啦?”他还在等候,直到十点钟,直到午夜,直到凌晨一点钟。四楼窗口仍旧没有亮灯,没有人回屋。他灰心丧气,只好离去。

第二天——须知,他现在只靠一个接一个的第二天活着,可以说今天对他来说不存在——第二天,他来到卢森堡公园,还是没有见到人,等到天黑,又去了那小楼下面。窗户没有一点亮光,窗板关着,四楼一片漆黑。

马吕斯敲了敲大门,走进去问门房:“住在四楼的那位先生呢?”

“搬走了。”门房回答。

马吕斯两腿发软,有气无力地问道:“什么时候搬走的?”

“昨天。”

“现在他住哪儿?”

“不知道。”

“他没有留下新地址吗?”

“没有。”

门房扬起鼻子,认出了马吕斯。

“咦!又是您!”他说道,“看来没错,您准是个探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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