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朝的两则“六指人冤狱”

中国古代异闻录2  作者:呼延云

中国自古盛产冤狱。古时候太迷恋“圣君明主”,总以为“人治”再漏洞百出,总还存在着一个完美无缺、公正无私的“最高层”。直到近代,人们才终于明白这只是一厢情愿的妄想。但穿惯了汉服,总觉得西装不够随心所欲,于是拉拉杂杂地又拖延了一个世纪,直到今天才达成共识:落实“法治”是减少冤狱的唯一方法。

古人与今人一样痛恨冤狱,尤其是有思想的知识分子,因为他们深知,对冤狱的无视就等于对罪犯的放纵,早晚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受害者,所以他们在笔记中不仅记述了大量关于冤狱的案例,还经常出现“折狱需慎”“毋滥刑”之类的警示,每一个警示的后面可都是惨绝人寰的血与泪。

这次,我们就来说说发生在清代的“六指人冤狱”,了解一下两起堪称“标本式”的冤案是怎样发生与落幕的。

1.

柴火堆下的尸体

如果提到中国近代史的“洋务运动”,必然会提及薛福成。

薛福成属于我国近代为数不多的几个很早就“开眼看世界”的人,他虽然出生于江苏无锡的一个书香门第、官宦之家,但青年时代就决意弃八股试帖之学,而致力研究经世实学。他曾先后入幕曾国藩和李鸿章,对清末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都做出了重大贡献。

薛福成是个做实事的人,所以文章也很少空谈。尤其是笔记,往往兼有文学价值和史料价值。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史料笔记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庸盦笔记》(薛福成号“庸盦”),曾采录了不少晚清政治、经济及社会习俗等方面的资料,也记述了不少饶有风趣的奇闻轶事。“六指人冤狱”即是其中的一篇,详细描写了发生在嘉庆年间的一起真实的冤案。

嘉庆年间,“浙江某县乡人有娶妻者”,新婚之夜,新郎走出洞房去上厕所,一去就是很久,直到半夜三更还没回来。家里人忙碌了一天,都已经困倦睡下,才听到新郎上完厕所回到房中的声音。第二天一早,家人起床,发现洞房的门大开着,问了一下新娘,说是新郎一早就出门去了。于是大家该吃吃该忙忙,等新郎回家。谁知新郎这一去竟数日不归,家人开始觉得不对劲,在街市上打听了一圈,从来没有人见过新郎。回到家中,有个仆人上厕所时,突然觉得厕所角落累积的柴火堆好像有点“厚”,掀开一看,里面竟藏着新郎的尸体!

全家人吓得目瞪口呆,赶紧问新娘这是怎么回事。新娘哭哭啼啼地说:“花烛之夜,新郎进了屋子没有多久,就出门说去上厕所,夜半才回到屋里就寝。天快亮的时候,他问我的金银首饰一共有多少,都放在屋子什么地方,说是有急用。我一一告诉他,他从床上爬起身,我问他做什么,他说习惯早起,让我再多睡一会儿。他在屋子里窸窸窣窣地翻了好一会儿,就出门去了。我后来看了一下我的金银首饰,都不见了。”家人怀疑上完厕所回到洞房中的并非新郎,问那人状貌如何,新娘说:“深更半夜,灯影朦胧,根本看不清楚,只看到他好像有六个手指头。”

恰好村子里有一个六指人,平常就行为不端,偷鸡摸狗兼带调戏妇女,为众人所不齿。家人听完新娘的哭诉,断定就是他杀害了新郎,到县衙告状。县令立刻下令,将六指人缉拿。六指人起初死活不承认是自己杀了人,后来熬不过刑讯,只好认罪,旋即被处死。

可怜那新娘,新婚还没几天,新郎就惨遭杀害,自己还被六指人凌辱,于是悬梁自尽了。而新郎的母亲只有一个儿子。数日之间,儿子、儿媳都相继死去,本来的大喜变成大悲,自己活着也没有意义,也上吊自杀了。

2.

洗头露出了六个手指头

数年以后,发生六指人案件的这个地方的一位商人,去福建省做生意,在旅馆里碰上一个同乡,两人一起喝酒聊天,非常高兴。那同乡忽然问起:“听说几年前,家乡发生了一起新郎被杀的案子,我这么多年一直在福建,不了解情况,不知道那案子破获了没有?”商人道:“那件案子啊,早就破获了,凶手已经被处斩啦。”同乡脸上顿时露出了高兴的神色。

当晚,商人来找同乡去外面逛逛,一进屋,发现他正在洗头,连声道歉。正待退出,突然瞪圆了眼睛—因为那人抓搔头发的一只手上有六个指头!

那同乡觉察到商人逼视的目光,迅即将长着六根手指的手藏起,谁知这样一来更加暴露了他心中有鬼。商人追问他到底是何时来福建的,为什么对新郎被杀一案那么热衷了解。同时,对他说:“已经有人做了替死鬼了,你就把真相告诉我,又能怎样?”

六指同乡实在经不起盘问,只好一五一十地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多年以前他是个盗贼,有一天到邻乡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油水可捞,见有一家人正在办喜事,想必有很多财物可以偷,便躲在厕所里,打算到所有人睡下后再动手盗窃。谁知新郎正好进来上厕所,两人一照面,盗贼怕他呼喊,暴露了自己,便冲上前去,掐住新郎的脖子,将他活活掐死。然后他换上新郎的衣服,将尸体藏在柴火堆里,潜入洞房行窃。一见新娘姿色貌美,不禁起了色心,上得床去。第二天一早,他从新娘口中问明白了金银首饰所藏之处,便洗劫一空,扬长而去,一直逃到福建省,隐姓埋名地躲藏起来。如今碰到商人,想探问个确实音信,既然案子已结,又有了替死鬼,他就准备找时间溜回家里去看看。

商人假意承诺六指真凶,替他保守秘密,暗中派人赶紧去本地的官府报告。当晚,旅店被官差层层围住,将六指真凶捉拿归案,一讯即伏。福建省的督抚为此事准备了奏章,并把案件移交到浙江省核查处理。六指真凶被判处死刑,而冤杀无辜者的县官被逮捕治罪,浙江省的巡抚和知府也都因为冤假错案致死人命,遭到了法律的严厉惩处。

3.

到底是谁冒犯了新娘

无独有偶,在清代,“六指人冤狱”还不止这一起。吴炽昌撰写的笔记《客窗闲话》中,也有这样一桩的奇案。

山西省安县有个叫林宝光的富翁,50多岁生了个儿子叫林继业。林宝光请了表亲之子来当管家,此人左手六指,人们叫他“张岐指”。林继业15岁要娶媳妇时,张岐指开玩笑道:“你这么小,哪里懂得男女房事,干脆我代替你吧。”林继业听了十分生气。

完婚那天,参加酒席的有上百人之多,尤其是年轻的后生们,簇拥着林继业,非要将他灌醉不可。新娘在新房里等了很久,还不见从未谋面的夫君回来,就熄了灯上床休息。忽然一人上得床来,新娘以为是夫君,便任其宽衣解带,并在肌肤接触中,清晰地感受到了他多余的指头。完事后,“夫君”匆匆下床,出门而去。

一会儿,林继业举着火烛走了进来,要与新娘行夫妻之事。新娘一看他的手指并非六指,大喊大叫,惊动了家里人。林继业很是郁闷,问新娘出了什么事,新娘斥责他要非礼自己。林继业说:“我是你的丈夫,非礼什么!”新娘一听大哭说:“刚才有个六指的人,冒充新郎,已经进得房来,将我羞辱,离去才不久。”林继业一听大怒,拔剑直奔张岐指家中而去,见到张岐指,挥剑便劈,多亏家人赶到,夺下宝剑,将张岐指押送到县衙去了。

县令方尹对诉讼双方进行审讯,张岐指坚称自己在婚礼半途闹肚子,回家去了,根本不曾冒充新郎。方尹发现张岐指是六指之人,又了解到此人平时喜欢干一些男女之间的风流事,断定他就是罪犯。这时传来新娘自缢身死的消息,方尹一怒之下,下令对张岐指用大刑,张岐指不堪痛苦,很快认罪,遭到处决。

谁知没过多久,有个叫程三儿的小偷在邻县作案被捕,在审讯中招供了冒林继业奸新娘之事。原来,林继业大婚那天,程三儿冒充来宾,混进酒席。后不知怎么的,误走到新房,见昏暗的房间里只有新娘一人,淫心大动,便行奸污—而这程三儿恰好也是个六指之人。

两起“六指人冤狱”的发生,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判案的县令在推理过程中犯下了逻辑错误。众所周知,所谓推理,就是从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前提)中推出一个新判断(结论)的思维形式。为了保证推出的结论真实可靠,就要求每个前提必须是真实的,并遵守相应的逻辑规则。

那么,我们来看这两起“六指人冤狱”,制造冤狱的两位县令的逻辑是怎样的呢?他们的推理过程如下:一、犯人(杀人凶手或冒奸之人)是六指;二、嫌疑人也是六指。于是推出结论,嫌疑人就是犯人。在这样的三段式推理中,作为前提的两个判断都是真实的,但推出的结论是错误的。因为在三段式推理中,中项是起“媒介”作用的,通过它,大、小项的联系才能确定,这就要求中项必须将自己的全部外延介入大、小项的关系中。而在这两起“六指人冤狱”中,中项是“六指”,但是世界上并非只有嫌疑人一个人是六指,完全存在着其他介入案件者也是六指的可能,所以根据“六指”这一单一特征就断定其人是罪犯,肯定是容易犯错误的。

不过,这两起冤案的成因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新娘在婚前都没有见过新郎。清代是封建礼教“达到顶峰”的时期,婚姻大多包办,尽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男女双方对对方的身体讯息一无所知。否则,新娘不会连新郎是否有六指都不知道。世上很多悲剧,都是以习俗的鄙陋始,以制度的缺失终,而那些直到今天还在为鄙陋的习俗和缺失的制度大唱赞歌的人,其实不明白,他们所缅怀的畸形还是矫正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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