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双钉案”:演义背后的真相

中国古代异闻录2  作者:呼延云

提起“双钉案”,很多朋友可能首先想到的是台湾古装系列侦探剧《包青天》中的“双钉记”。而笔者最早接触“双钉案”并非来自电视剧,而是来自杂志。大约是我读初中时,有一天在亲戚家翻到一本《故事会》,其中有个故事讲一个男的死了,刑警队长怀疑是他老婆杀的,但怎么都找不到杀人手法。正当他理不清思路时,队长二婚的媳妇提醒“去看看那死去男人的鼻孔里有什么”。队长一掏,鼻孔里果然有两枚钢钉,于是将那现代潘金莲绳之以法。然后他在佩服自己媳妇之余,突然想起媳妇的前夫也死得蹊跷,开棺验尸发现“前夫哥”也是被钢钉插鼻而死的,于是大义灭亲,将一副金光闪闪的手铐铐在了自己媳妇的手腕上……

我清楚地记得,当年看这个故事是在晚上,只觉得阴森可怖:一来,鼻子里面插个钉子的死法实在太痛苦了;二来,案中案的“反转”确实有着不可思议的毛骨悚然……不过我对那个刑警队长也没什么好感:好比说某个喜欢我的女生,为了帮我考试通过,就将自己作弊得到的答案悄悄告诉我。我一边答对了题,一边举手报告老师那女生作弊—这真是小人行为!

长大后,我学了些法医知识,才明白这个故事其实有很多漏洞。首先,查寻死因是法医的工作,查不出来,刑警队长也不至于头疼;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法医要是验尸时连鼻子眼儿里有钢钉都发现不了,那他水平也是太业余了!

后来看《包青天》,知道这个故事发生在宋代,我便理解了。那时的法医科学不昌,仵作确实存在疏漏这一犯罪手法的可能。不过我依然以为这不过是杜撰的故事,直到后来读了宋代刑案笔记《折狱龟鉴》,才知道其事居然是真的,而且还有与之相类更加惊险可怕的案件!

1.

果有大钉陷其脑中

张咏,字复之,北宋名臣。此人足智多谋,好为奇计,不仅发明了世界历史上最早的纸币—交子,而且做官一直做到工部尚书,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在任成都府知府的时候,他由于劝农植桑,造福百姓,得到宋真宗“得卿在蜀,朕无四顾之忧也”的褒奖,可见其才能卓著。《折狱龟鉴》也记载一桩由他破获的真实案件:

张咏在蜀地当官时,有一天外出办公,遇见一家人出殡,有个女人扶着棺材一路大哭,但哭声“惧而不哀”。张咏觉得奇怪,就把那女人叫来问,棺材里的死者是谁。女人说是自己的丈夫,得了暴病突然死了。张咏察言观色,觉得女人在跟自己对答时,总是心神不定,身子还瑟瑟发抖,十分害怕,便断定她丈夫之死“另有内情”,遂命令手下一名县令详加审问。

那县令一边审讯女人,一边让仵作仔细验尸。但是仵作怎么检查,也没发现其尸身上有什么伤口,即便用银针扎入腹内验毒,也同样一无所获。县令得知后,颇为发愁,看来只能以“正常死亡”向上司交差了。

其妻看见他长吁短叹,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县令把事情经过一说,其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那县令一听,非常震惊,因为此前从来没有听说过把钢钉钉入头顶的杀人手法,“乃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其脑中”!县令高兴极了,大大夸奖了妻子一番后,马上向张咏报告。

张咏得知案件被破获,也非常高兴,重赏了那个县令。随后,他又问县令是怎么得知这么诡奇的杀人手法的,县令洋洋得意地说是受老婆的启发。张咏夸县令的老婆了不起,然后有意无意地问他:“你老婆是原配吗?”县令说不是,她先前的丈夫病死了,才改嫁给我的。张咏立刻下令将其妻“请来”,同时掘开“先前的丈夫”的坟墓,“发棺视尸,其钉尚在”!然后他便将县令的老婆和先前那位“哭妇”一起绑缚刑场斩首。

这就是历史上真实的“双钉案”。抛开此案的曲折与诡奇不讲,值得深思的是张咏特立独行的思维方式。大部分人借别人的帮助解开一个谜的时候,都只顾着对帮助者感激不尽,而张咏却要深究“为什么解开这个谜的是这个人”—看起来,张咏只比大部分人深思了一步,但很多人的成功,往往就建立在“深思了一步”上。

2.

尸体朝向大有蹊跷

不过,比起清道光年间发生的一起谋杀案,“双钉案”简直就是小儿科了。

不过,记叙于《清稗类钞》中的这起案件,与“双钉案”差异很大,算不得一起案中案。但是当初笔者在看到这一则故事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双钉案”,因为二者都有惊人的反转,而且反转都来自枕边之人,十分可怖。

“道光时,某县有谋杀亲夫案,甚奇。”

有一天,某甲的脑袋对着屋子里面,脚冲着屋子外面,横尸于家门槛处,下半身全是鲜血。仵作将他俯卧的身体翻过来才发现,他的生殖器被剪断了,他因此疼昏过去,失血过多而死。

如此凶残的杀人案,官府十分重视,并立刻控制住了嫌疑人—某甲的新婚老婆,“其妇尝自承与表兄某通”。既然有通奸劣迹,谋杀亲夫便是“水到渠成”之事了。尤其“剪断命根儿”这种杀人手法,无疑暗示着犯罪动机源于某种不正常的性关系。于是县令下令严刑拷打,某甲的老婆熬不过刑,只得承认:当晚跟某甲在卧室内拌嘴,恼羞成怒之下……县令遂判处这女子死刑。

当案件由县里提交到省里复勘时,巡抚的幕僚程某在审阅尸格(尸检报告)时,突然觉得不大对劲,因而立刻拿着尸格就去找巡抚:“大人,这个案子只怕有冤情。”

巡抚觉得奇怪:“这个案子动机和手法都很明确,犯妇亦已招供,何来蹊跷?”

“试想一下,一个男人在屋子里跟老婆吵架,阳物被剪断,剧痛时,应该夺门而逃吧。那么就算在门口倒下死去,也应该是头朝室外,脚朝室内啊。可是这个尸格显示的正相反,死者是头朝室内,脚朝室外,这分明是从外面往家里逃的样子啊!”

巡抚一听,也觉得很有道理,但是依然坚持原来的判决:“阳具是何物,哪里有随便露出来让外面的人剪的,不必多想了!”

眼看某甲的老婆被拉到刑场砍了头,程某知道这绝对是杀错了人的冤案,心中感到无比的内疚。因而他给巡抚递了辞呈,回家养老去了。

恰好,程某的儿子续弦,娶的是浙江一个郡守的女儿。既然结的这门亲是达官显宦之女,儿子与儿媳妇婚后也非常恩爱,程某心里很是高兴,只是偶尔想起某甲之妻在刑场上被砍头的惨状,难免唉声叹气。儿子问他所为何事,他就把案子讲了一遍,儿子安慰他很久,他的心情才平复下来。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是程某做梦都没有想到的。

3.

真凶竟是枕边之人

程某之子血气方刚,少不得跟新婚老婆在屋子里甜腻腻。一日,两口子行房之后,老公跟老婆瞎嘚瑟,“戏以己之生殖器示之曰,‘亦尝见此乎’?”这本来就是一句房中荤话,没想到老婆认了真,竟说:“那有啥,我还珍藏着一个用油渍着的‘真品’呢!”

程某之子大惊,不停地逼问老婆到底是怎么回事。老婆见说漏了嘴,想再遮掩过去可就难了,支吾了良久,才从一个自己从娘家带来的竹筐里,取出一个罐子。打开密封一看,里面竟真的有一个泡在油里的成年男子生殖器。程某之子吓得目瞪口呆,说这是从哪儿来的?老婆无奈地说出了一段孽缘。

原来,当初岳父大人在浙江任郡守时,某甲因为是表亲关系,就上门去投靠,被郡守聘作管家。当时,他的表妹—也就是程某之子后来续弦的夫人,正待字闺中。某甲每天打理家务,少不得出入闺阁,一来二去,就跟表妹勾搭上了,并私订终身。可惜,这段恋情没有持续多久,因为郡守挂冠离任,举家返乡,表妹和表哥只能依依惜别,某甲答应表妹:回家后跟父母说明,尽快上门提亲。

谁知某甲回家以后,得知其父已经为他定下一门亲事,迎娶富豪之女。某甲一见真金白银的彩礼,早就把表妹忘在了脑后。吉期将近,那位离任的郡守带着家里人,从大老远的地方专门来道喜祝贺。某甲一见表妹,想起昔日的种种,顿生欲念,强留郡守在家多住些时日。郡守哪里知道他的花花肠子,便同意了。

这一日深夜,某甲偷偷地到表妹的房里,希望与她重温鸳鸯梦。表妹见状勃然大怒,斥责他始乱终弃,卑鄙无耻。卧榻之上,正好有一把做女红的剪刀,她上去就是一剪,某甲一声惨叫,夺门而出,“负创而奔新妇室,未越户而仆,遂死”—这也正是他的尸体头朝室内,脚朝室外的原因。

表妹趁着天黑,赶紧将闺房和一路上的血迹擦拭干净。当官府将表嫂带走时,她隔着窗棂,脸上浮现出阴冷的惨笑……

听完妻子的讲述,程某之子脸色煞白,一身冷汗。他终于明白了,父亲的推理没有错,某甲之妻被斩杀真的是一起冤案,而杀人真凶竟然就是自己的枕边之人。他赶紧去告诉了父亲。程某“密告冤妇之父,使入都控之”。很快,朝廷派员重申此案,杀人真凶遭到惩处,而冤杀某甲之妻的“巡抚以下各官降革遣戍有差”。

此案之奇,在笔者读过的古代笔记中算是数一数二的,不仅奇在杀人手法的凶残,奇在程某通过尸体方向做出的推理相当严密,奇在凶手水落石出竟是因为闺房之内的夫妻秘语,更奇在它与“双钉案”某种相仿而可怕的逻辑:对于至亲的人,哪怕是一个屋檐下生活、一个床上睡觉、一个蒸锅里盛饭的,如果不深入了解他或她的过去,那么在某种意义上,他和她可能依然是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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