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远大前程  作者:查尔斯·狄更斯

上一章曾提到我于无意中两次遇见熟人,其中一次已经谈过,现在来谈第二次,大约和第一次不过隔了一个星期。这一次我又把小船停泊在伦敦桥东的那个码头上,时间也是下午,比第一次早一个小时。我拿不定主意上哪儿去吃饭,便信步向齐普赛逛去。到得齐普赛,沿街走去,但见行人熙来攘往,忙忙碌碌,只有我则是个漂流无定的人。这时忽然有个人从背后赶上来,把一只大手搭在我肩上,一看是贾格斯先生。他索性用那只手挽住我的胳膊。

“匹普,我们既是同路,干脆一块儿走吧。你上哪儿去?”

我说:“大概到寺区去吧。”

贾格斯先生说:“你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上哪儿去?”

这一次他盘问我,居然让我占了他的上风,我真是高兴,便回答道:“可不是!我自己也不知道,因为我还没有拿定主意呢。”

贾格斯先生说:“你是去吃饭吗?我看,这一点你总可以承认吧?”

我答道:“是呀,这一点我可以承认。”

“没有约什么人吧?”

“这一点我也可以承认,没有约什么人。”

贾格斯先生说:“既是如此,和我一块儿去吃吧。”

我正要推却,他又说:“文米克也要来的。”于是我连忙改了话头,表示接受他的邀请——好在这已经出口的前半句话,正反两种意思都接得上榫。于是我们一块儿沿着齐普赛路走去,拐入了小不列颠街。店铺橱窗里都已纷纷亮起灯光;入晚街上行人杂沓,点街灯的人简直连个梯子都没有地方搁,只见他们蹦上跳下,忽隐忽现,于是在四合的夜雾中亮起了一只只红眼睛,比上次我在汉马姆斯客舍的那只灯草心蜡烛灯在鬼森森的墙上照出的白眼睛还要多。

小不列颠街的事务所里正在准备下班,照例写信的写信,洗手的洗手,灭蜡烛的灭蜡烛,锁保险箱的锁保险箱。我懒洋洋地站在贾格斯先生的壁炉跟前,那明灭无定的火焰把搁板上那两座头像照得时隐时现,仿佛两个魔鬼在和我玩躲猫儿的游戏;贾格斯先生坐在一个角落里写什么,那一对办公室用的劣质大蜡烛暗幽幽地照着他,蜡烛上裹着一层裹尸布似的脏纸,仿佛是纪念他那些已经上了绞架的主顾。

我们三个人合乘一辆出租马车到吉拉德街去,一到那里,晚饭就端上来了。在那个地方,我虽说万万休想和文米克攀什么沃伍尔斯交情,哪怕向他丢个眼色也办不到,不过,要是能够随时对他友好地望上一眼,那倒也不坏。谁料这也办不到,因为他每一次从桌子上抬起头来,眼睛总是望着贾格斯先生那一边,对我却是无限冷淡和疏远,仿佛文米克有个孪生兄弟,现在来的这一个不是他,而是那个孪生兄弟。

刚一开始用餐,贾格斯先生就问文米克:“郝薇香小姐那封信,你寄给匹普先生了吗?”

文米克答道:“还没有呢,先生。我刚刚打算寄出去,你就带着匹普先生到事务所来了。信在这儿。”说着,就把信交给了他东家,并不交给我。

贾格斯先生把信递给我说:“匹普,这是郝薇香小姐寄来的一张字条,她因为弄不清楚你的住址,所以叫我转交。她给我的信上说,她想要见见你,和你谈谈你向她提起过的一件小事。你打算去一趟吗?”

我说:“我要去的。”说着就把字条匆匆看了一下,上面说的话和贾格斯先生转达的话毫无两样。

“你打算什么时候去?”

我向文米克瞟了一眼,文米克正在把一块鱼塞进邮筒口。我回答道:“我眼下和别人有个约会,所以时间还很难说定,我想,反正很快就会去的。”

只听得文米克对贾格斯先生说:“如果匹普先生打算马上就去,那他就用不着回信了。”

我一听这话是示意我最好不要耽搁,便决定明天就去,于是就把这个意思说了。文米克举杯一饮而尽,满意的神气中带着一些严峻,他望了贾格斯先生一眼,却没有看我。

贾格斯先生说:“嘿,匹普!我们那位朋友蜘蛛,这一局牌打赢了。”

我除了承认之外,没有别的话可说。

“哈哈!这个小子倒是有点出息的——他有他的一套——不过他这一套也许不一定总能吃得开。看谁的能耐大,谁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可是现在还不知道到底谁的能耐大呢。万一他要动手打她——”

我气得脸上发烧,心里冒火,连忙打断了他的话,说道:“贾格斯先生,听你这么说,他哪里还会干这种下流的事呢?”

“匹普,我不是说他一定会干这种事。我只是这样假设:万一他要动手打她,那可能是他力气大;如果他要和她较量智力,他可不是她的对手。这样一个人,遇到这一类事情,结局只有两种,可能性是一半对一半,实在很难逆料。”

“请问,两种什么样的结局?”

贾格斯先生答道:“像我们的朋友蜘蛛这种人,不是足踢拳打,就是胁肩谄笑。胁肩谄笑的话,可能咆哮如雷,也可能不咆哮如雷。不过反正不是足踢拳打,就是胁肩谄笑。你可以问问文米克他的看法如何。”

文米克望也不望我一眼,只是说:“不是足踢拳打,就是胁肩谄笑。”

贾格斯先生从旋转碗碟架上拿下一瓶好酒,把我们两个人和他自己的杯子都斟满了,说道:“那就让我们为本特里·蛛穆尔夫人干一杯吧!但愿谁胜谁负的问题解决得让夫人满意!要既使夫人满意,又使先生满意,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喂,茉莉,茉莉,茉莉,茉莉,你今天做事怎么这样慢啊!”

他喊茉莉时,茉莉正在他跟前上一道菜。上好了菜,她便缩回双手,退后了一两步,紧张地咕哝了一句什么,为她自己剖白。她说话时,手指有一种动作引起了我的注意。

贾格斯先生问我:“怎么啦?”

我说:“没什么。只不过谈起这件事,我心里很难受。”

看她手指的动作,仿佛在编结什么东西似的。她站在那里望着她的主人,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可以走了,主人是不是还有话要说;她要一走主人是不是又要喊她回来。她的目光十分专注。对了,这样一副眼睛,这样一双手,最近我在一个难忘的场合下见过,和她一般无二,丝毫不爽。

贾格斯先生终于打发她走了,她悄悄溜了出去。可是我只觉得她依旧站在我面前,活灵活现,好似并没有走开一样。我望望那双手,望望那对眼睛,又望望那一头飘拂的秀发,觉得和我熟悉的那双手、那对眼睛、那头秀发何其相似,心想:那个人儿嫁了个粗暴的丈夫,过上二十年风狂雨暴的生活以后,是不是就会成为这副样子呢?再望望这个管家妇的手和眼睛,我不禁回想起我最近一次在那荒芜的花园里散步、在那废弃的酒坊里徜徉时(当然不是独自一人)心坎里勾起的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还回想起后来有一次看见从驿车窗口里探出一张脸儿来朝我张望、伸出一只手儿来向我挥舞时,我又一次产生了这种感觉;再后来我坐着马车(当然不是独自一人),驰过一条昏暗的街道,突然间遇见一片耀眼的煤气灯光,顿时这种感觉又油然而生,好像在我身边打了个闪电一般。我还想起,最近在剧院里由于一个联想,结果弄清了康佩生就在身边;我本来是拙于联想的,可是现在我已经牢牢地养成了这种联想的习惯,一提起艾丝黛拉的名字,我不觉一下子就联想到手指的编结动作,联想到目光炯炯的眼睛。我完全可以断定,这个妇人就是艾丝黛拉的母亲。

贾格斯先生早就看见过我和艾丝黛拉在一起,而我此刻感触万端的情绪又未加掩饰,自然逃不过他的眼睛,因此他听见我说提起这件事使我感到难受,便点了点头,拍了拍我的背,随手就给大家斟了一巡酒,继续吃他的晚饭。

那个管家妇后来只来过两次,而且逗留的时间都很短,贾格斯先生对她又总是疾言厉色。可是,她那双手真个是艾丝黛拉的手,她那对眼睛真个是艾丝黛拉的眼睛,我有十足的信心相信我想的不会错,哪怕她再来一百次,我的信心也不会增一分,减一分。

这一个晚上过得很沉闷,因为酒斟到文米克跟前,他总是当作例行公事一般,一饮而尽(逢到发薪时他大概也总是这样往口袋里一塞的);他坐在那里,眼睛望着他的东家,始终保持着一副恭候盘问的姿态。说到他的酒量,他那个邮筒口也和平常的邮筒口一样,只要你有信件投得下去,它就容纳得了。在我看来,今天在这里的始终是他那个孪生兄弟,只是外表和沃伍尔斯的文米克一个模样而已。

我和他两个人很早就辞别主人,一同告退。刚一走到贾格斯先生的盥洗室,正埋头在他那一大堆皮鞋当中寻找我们的帽子,我就觉得那个真正的文米克就要回来了;我们沿着吉拉德街向沃伍尔斯的方向走去,刚走了几码路,我就发觉和我挽着胳膊走的已经是那个真正的文米克,他那个孪生兄弟早就在夜空里风流云散了。

文米克说:“好啦!这就没事啦!他是个古怪人。走遍天下也找不到第二个;跟他一起吃饭,我总觉得非得闭紧了话匣子不可,可是依着我的性子,吃饭却得打开话匣子吃才吃得舒服。”

我觉得他这句话说得真可谓一语破的,便把这个意思对他说了。

他说:“我这个话可只给你一个人讲。我相信你我之间说的话是不会外传的。”

我问他有没有见过郝薇香小姐的养女——本特里·蛛穆尔夫人?他说没见过。为了免得话头转得过于突然,我就问他老人家和史琪芬小姐可好。他听我提起史琪芬小姐,脸上立即露出狡黠的神色,当街站住,擤起鼻子来,又是晃脑袋又是挥手帕,隐隐约约之间总不免透露出一些得意。

我说:“文米克,当初我第一次到贾格斯先生家里去,你在事先关照我要注意一下那个管家妇,这件事你还记得不记得?”

他答道:“有这样的事吗?唔,大概有吧。”接着,他沉下了脸,又说道:“哎哟,鬼缠昏了我的头啦,我想起我的确说过的。原来我的机器还没有完全打开呢。”

“你那一次还管她叫一头驯服了的野兽呢,是不是?”

“那你管她叫什么呢?”

“和你一样。文米克,贾格斯先生究竟是怎么驯服她的?”

“这是他的秘密。她在他那儿待的年数不少啰。”

“你把她的身世讲给我听听好不好?我很想了解了解她的身世。你放心,你我之间说的话,是不会外传的。”

文米克答道:“其实呢,她的身世我也并不了解——我是说,并不完全了解。不过,只要我了解的都可以告诉你。当然,我们这些话都是以私人朋友关系说的。”

“那还用说。”

“大约二十年以前,这个女人以杀人罪在‘老寨子’被提起公诉,结果却得无罪开释。那时候她是个很漂亮的少妇,我看她身上还带着点吉卜赛人的血液呢。反正,她那种血性子一旦发作起来,你可以想象,那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

“她倒无罪开释了?”

文米克露出大有深意的神色,接下去说:“这都亏贾格斯先生为她辩护,施出了无比惊人的手腕,把这件案子辩活了。这本来是一件无可挽回的案子,贾格斯先生那时候的资格也还比较浅,他却把这件案子处理得人人惊叹,个个佩服;事实上,他几乎可以说就是靠了这件案子起家的。他天天亲自跑警察局,接连跑了好些日子,决心要把这个女人的罪状开脱个一干二净;后来开庭了,他无法亲自出面辩护[英国律师有两种:一种是大律师,另一种是小律师,小律师没有资格在高级法院出庭辩护;贾格斯当时还是初出茅庐,当系小律师一类。],便在辩护律师的手下,一五一十替他出主意——这事人人知道。被谋害的是个女人,比茉莉整整大上十岁,个儿比她大得多,力气也比她大得多。案由是争风吃醋。这两个女人过的都是浪荡日子;如今在吉拉德街的那一位,小小年纪就嫁了个浪荡汉子,拿我们的话来说,就是和这个男人做了露水夫妻,她十足是个爱争风吃醋的泼辣货。再说那个被谋害的女人,从年龄来看,倒的确和那个男人更相配,她的尸体是在汉斯罗荒原附近的一个牲口棚里发现的。死前经过了一番剧烈的挣扎,说不定还有过一场搏斗。那女人遍体鳞伤,身上给抓得没有一块好肉,是被叉住了喉咙,活活给掐死的。案发以后,除了茉莉本人之外,找不出第二个可疑的人,于是贾格斯先生的文章,主要就做在茉莉掐不死那个女人这一点上。”文米克说到这里,扯扯我的衣袖,又继续说:“老实告诉你,虽然现在贾格斯先生有时也讲茉莉的一双手力气很大,从前他可是绝口不提的。”

原来我已经告诉过文米克,说贾格斯先生有一次请我的几个朋友吃饭,当场叫茉莉把她的手腕伸出来给我们看过。

文米克接下去又说:“我再说,老兄!碰巧——明白吗,是碰巧!——碰巧这个女人从她案发被捕的那一天起,就在衣着打扮上大翻花样,把身腰装点得比本来纤巧多了;尤其是她的衣袖,弄得非常巧妙,把她那两条胳膊衬托得十分细弱,至今还传为奇谈。她身上只有一两处青肿——在一个荡妇身上,这算得了什么!——不过她两只手背上都有伤痕,于是问题来了:她是不是被对方的指甲抓伤的呢?贾格斯先生说了,茉莉是穿过一大片荆棘地时给拉破的,因为那些荆棘,你说它高吧,够不到她脸上;说它矮吧,她的手却不能不碰着;何况她皮肤上果然发现了荆棘刺,于是就提出来作为证据,后来又到现场检查,发现那一片荆棘地果然有人钻过踏过,偶尔还有从她衣服上扯下的碎片,还有一小摊一小摊的血迹。可是贾格斯先生最大胆的论据还在后头呢。庭上为了要证明茉莉的嫉妒成性,提出她还有一项很大的嫌疑,说是她很可能为了要向那个男人报复,就在凶杀案发生前后,丧心病狂地杀害了她自己和那个男人所生的一个孩子——当时大概三岁左右。对这个问题贾格斯先生是这样对付的:‘我们断定这些伤痕并不是指甲抓破的,而是荆棘拉破的,我们已经带诸位到荆棘地上去看过。诸位则一口咬定是指甲抓破的,还提出一个假设,说她害死了自己的亲生孩子。那么,由这个假设而引出的一切推论,诸位总也应当承认吧。假定说,这个女人杀害了自己亲生的孩子,孩子死命抓着她不放,结果抓伤了她的双手。推论下去怎么样呢?诸位现在可不是在审她谋杀亲生孩子的罪;既然如此,何不一审?说到这个案子,诸位如果一定要拿她的伤痕大做文章,那么我们只能认为,大概你们是要找些解释,好振振有辞地证明这些伤痕并非你们的捏造吧?’”文米克又说:“老兄,总而言之,贾格斯先生说得整个陪审团招架不住,只得认输。”

“从那以后,她就一直在贾格斯先生家里帮佣吗?”

文米克说:“是的;不过,还不光是这样;她一获得开释、到他家里去帮佣以后,就一直驯服得像现在这个样子。她对于自己的职分还是后来一样一样学会的,可是她的野性子却是一开头就被驯服了。”

“你可还记得她那个孩子是男是女?”

“据说是个女孩子。”

“今儿晚上你还有什么要告诉我的吗?”

“没有了。你给我的信,我已经收到,并且销毁了。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于是我和他诚诚恳恳地相互道了晚安。回得家来,旧的痛苦没有消释,却又添了新的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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