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在上海打工的回忆
1 便利店

我在北京送快递  作者:胡安焉

2013年春,我刚到上海,在钦州北路的一个小区里,租了个一楼的隔断间。那个房子阴暗、潮湿,不过是房东直租的,不经中介。和我同屋的还有两户人,厅厕公用,没有厨房。我的房间最小,租金也最便宜,实用面积约有五平方米,有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写字桌,其余就没了。写字桌紧挨着床放,所以不用椅子,坐在床沿就可以。租金是1500块。

工作是在58同城上找的。当年的58同城不像今天这么多骗子,用来找工作,尤其是找不需要文凭的工作很方便。我一般只找听说过的企业,比如后来我做快递,就找了D公司和S公司。虽然知名企业也有各种问题,但踩雷的概率更低。最后我选择了C便利店。

上岗之前要先到公司培训,地点在市北高新工业园,C便利店的总部藏在一栋不高的写字楼里。和我一起培训的有十几个人,培训完后进行一次实操考试:一个主考官以正常语速念购物清单,这些不同的清单囊括了便利店所有日常业务和操作,我们则在模拟收银机上实时操作,最后得出的实收金额无误即过关。考试的难度其实不大,但还是有几个人没能通过。没通过的人可以参加下一轮培训,或者去找别的工作。

根据我的住址,公司把我就近分配到了徐汇区某分店。店长是个江西人,女,三十多岁。我去报到的时候,她向我介绍,店里现有四个人,全是女工,向公司申请来一个男工——也就是我——是来上长期通宵班的。当然,她没有强迫我,只是在征求我的意见,我也可以拒绝。但我喜欢上通宵班,因为晚上顾客少。我主要负责的工作:凌晨收一次货,然后搞搞店面清洁,尤其是熟食摊的清洁会比较费工夫。到了第二天早上,再准备关东煮、麻辣烫、蒸包等熟食以及豆浆和咖啡等饮料。


开始上班前,我还不知道工资有多少。人力资源部向我介绍过工资结构,但里面有部分和店面营业额挂钩,我没法推断。后来同事告诉我,扣除社保后,她们拿到手的月薪大约是3000块出头。因为上通宵班,我会有一点儿额外的补贴,能比她们多拿四百多。

即便如此,在支出我的房租1500元后,每月能剩下的也就2000元出头。住处没有厨房,我只能吃快餐,每天三顿得花30元左右。这2000元支出了伙食和日用后,剩下的就不多了。大概因为这个缘故,店长告诉我,货架上过期的便当我们可以吃掉。这其实是违规操作,过期便当应该销毁处理,由店长签字履行。可是真的按那样执行,员工就会因为收入过低而流失。作为基层小领导,店长不希望属下频繁地更迭,所以这些免费的过期便当,她用来帮助我们减少支出。除了便当,所有饭团、手卷、拌面等冷藏主食,只要过了保质期,我们都可以吃。有一天,店长甚至给了我一盒一升装的过期牛奶。

我每天晚上去上班,早上下班。我记得公司规定,我们每周的工时是六十个小时。不过店长告诉我,如果按照六十个小时执行,店里就得再增加一人,那么大家的收入都会降低,也就是3000块都拿不到了,所以她向来按照每人每周七十二个小时排班,多劳多得。我说我也没问题。实际上我不能拒绝,这个是大家共同的决定。(因为时间久远,记忆模糊,这里提到的工作时间可能稍有偏差。)

便利店的工作不累,但比较枯燥,晚上的时间很难打发。熟食摊很油,我就慢慢刷洗;门面是一大块钢化玻璃,我就拿报纸和玻璃水反复打磨。当时旁边有家“辣府”,大概是做川菜的,营业到很晚,里面的伙计有时会来聊天。可我和他们还不熟,而且我很不健谈。

我在这家C便利店只做了不到十天。


有一天早上,大约六点多,早班的同事还没来,店里只有我一个人。这时走进来一个中年妇女,跟我买了杯豆浆——她就是我后来的老板Y。

Y在附近开了家运动自行车店,其实她不是为了买豆浆而来,而是为了招募我。她店里的收银员黑了她的钱,刚刚跑路了,现在她着急要招人,甚至等不及发招聘信息,而是一个早上把周围两百米内的四家便利店——罗森、全家、7-11、C便利店——的收银员都招募了一遍。

Y很健谈,我只要安静地听,几乎不用说什么。她告诉我,四家店的营业员里,只有我自觉地戴了口罩。这个其实是每家公司共同的要求,但对于通宵班来说,可能执行得不严格。她给我开的工资是底薪3000块加提成,而且可以住到她的店里——真正吸引我的其实是住在店里,我可以由此省下每月1500元的房租。不过她主动承诺的五险,后来并没有兑现,而是买了一份商业团队险代替医保。按照她后来的说法,社保其实是坑人的,只要有医保就够了。大约在半年后,有次我在整理仓库时,被从高处滑下的沙发砸到了眼角,去瑞金医院缝了几针,确实享受到了这个团队险的全额赔付。

因为Y要人要得很急,我没办法按正常手续离职,店长起先要我做满一个月,后来大概担心我马虎应付,反倒给她惹来麻烦,所以两天过后,她批准了我立刻离职。但是有同事告诉我,我已经进了公司的人力资源黑名单,以后都不能再入职C便利店了。

我之前也辞过很多工作,但这次是最感愧疚的,我觉得亏欠了那个店长。因为后来我还在附近上班,过了几天,我买了些水果,想送进去给我的那些短暂的同事和店长,顺便表达歉意。可是临到店门口,却始终鼓不起勇气进去,在马路对面徘徊了十几分钟,最终还是放弃了。那些水果最后统统被我自己吃掉。

我退掉了钦州北路的房间,因为没有住满租期,按照合同规定,已付的当月租金和押金不退,那是两千多块钱呢。我约来了房东,向他如实说明了情况,然后我告诉他,我的钱不多,发工资还早,希望他手下留情。他二话不说给了我200块,这事就这么了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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