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需要被去罪化

我灵魂里的女性  作者:伊莎贝尔·阿连德

多个世纪以来,女人凭借对于月经周期、草药和一些传统方法的了解来避孕。但这些方面的知识被连根拔除。女性价值被贬低的后果就是男性篡夺了对女性身体的控制权。

谁来决定女性是否受孕、她想要或是能够生几个孩子?掌控政策、宗教和法律的男性,他们根本就无法切身体会怀孕、生产和喂养孩子的感受。如果法律、宗教和传统习俗无法要求父亲跟母亲在怀孕这件事上承担同样的责任,男性就不应该就此事发表意见,因为这件事与他们完全无关。这是每个女人的个人选择。决定是否怀孕是一项基本的人权。

在纳粹德国时期,流产者会被关进监狱,女人必须要怀孕生子,堕胎手术的实施者将被判处死刑。要为德意志帝国繁衍后代。生下八个孩子的女人将被授予金牌。在很多拉美国家都严格禁止流产,如果一个女人自然流产,可能会被指控蓄意堕胎,然后坐牢几年。2013年,在智利的博兰,一个十一岁的女孩被继父强暴后怀孕,虽说当时的各种民间组织对政府施加压力,国际社会也一片哗然,可最终那个姑娘也没被允许堕胎。

流产需要被非罪化,也就是说,不再惩罚堕胎。这并不意味着将其合法化,因为法律是由父权制制定的,一旦被合法化,权力就落到了法官、警察、政客和其他男性机构的手中。我还想补充一句,出于同样的原因,性工作者也不希望卖淫被合法化,而只是去罪化。

讲到这里,我想介绍一桩奇闻,美国一个名叫斯蒂夫·金的国会议员提议,即便是强奸和乱伦导致的怀孕,也不能堕胎,因为“如果我们回顾所有的家谱,把所有由于强奸或是乱伦而出生的人都挑出来,那会怎么样?如果这么做,世界上还会有人类生存吗?考虑到各国的战争、强暴和掠夺等事件,我也不能确认自己不是那些行为的产物。”简而言之,他认为强奸和乱伦是自然且正常的事。有八十四个共和党的国会议员签字支持该提案。

另外一个名叫陶德·艾金的国会议员曾宣称,强暴很少会导致受孕,因为女性身体有办法排斥受孕。在他看来,子宫能神奇地分辨出“合法强奸”(竟然有这种说法?)和其他性关系的区别。这个天才是科学空间与技术委员会的成员。

根据已知数据,在美国,每年有三万两千人因强奸而受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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