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吏治

苏东坡新传  作者:李一冰

苏轼生性刚直,善善恶恶,毫不假借。他固然有出尽全力,争取粮米备赈的仁心,但也有不顾常度、法外惩暴的勇气。

浙西诸郡,产丝织绢,全国第一。每年年初,政府拨出库钱贷放民户,约定于蚕熟后,以织成的绢抵还贷款,实即政府预购,一千输一缣,称“和买绢”。这批收购绢例须纲运上京,供中枢配给军公人员之用。

近些年来,民间故意织造一种“轻疏糊药”的劣绢,拖到期限迫近,蒙混缴纳,煽合众人拒绝官方挑剔,习以为风。但是送到京里以后,受配的官吏军人,都说两浙衣赐不好,年有估剥,使原纳专典的职官,被枷锁鞭挞,典卖竭产,还不够赔偿。

苏轼认为此乃姑息之弊。他命令受纳官吏,必须认真挑选,不受威胁。七月二十七日,受纳场前,就发生纳绢的民户二百余人齐声叫嚣的骚动事件,同时拥入州衙,向知州喧诉。苏轼一面依理晓谕,一面责令仁和县丞调查,此中必有凶奸为首的人在幕后煽惑群众,要挟官府。

果然查出是颜巽的两个儿子——颜章和颜益,他们纳和买绢五疋,全是轻疏糊药、丈尺短少的劣品,受纳官拒不接受;这颜姓兄弟立刻就号召到数百人,在受纳场上包围监收的官吏,大声叫喊示威,秩序大乱。苏轼即时下令,差人将这颜章、颜益逮捕到案,枷送右司理院(法院)勘查。

逮捕了首恶二人的第二天,人户缴送的都是好绢了,而且更无一人再敢喧闹生事。

苏轼继续追查这颜家父子的素行,原来他们是犯罪世家,地方恶霸,故意打击官府的威信,达到横行闾里的目的。颜巽原是土豪,他曾在衙门里当过书手,熟识胥吏,因犯赃私和逃税,两次刺配本州和滁州的牢城,而两次都托病保释出来,即在地方上为非作恶,父子凶奸,使老百姓望之如虎,不敢不听从他的号令。

这次事故,就案件的本质而论,不过触犯税法而已,所以右司理院的判决,只能予以行政处分,对这种凶狡的人,毫无用处。苏轼认为:“以匹夫之微,令行于众;欲以众多之势,胁制官吏。”这个样子的社会恶霸,实在不能姑息;右司理院只可依法判处,但显然不足收惩儆之效,除恶即是保良,苏轼别于法外加判曰:

颜章、颜益,家传凶狡,气盖乡闾,故能奋臂一呼,从者数百,欲以动摇长吏,胁制监管,蠹害之深,难从常法。

径将颜章、颜益二人,“法外刺配”(脸上刺了花,充军到远恶州郡去)。苏轼一面上奏朝廷,乞状下本路转运使遍行约束晓示外,而自于法外作此处分,实已超越了知州的权限,同时引咎自请朝廷重典。

章上,朝中御史论苏轼为违法,贾易尤累章攻讦不已。朝廷无奈,一面诏许苏轼“放(免)罪”,一面将颜章也放了。苏轼心里很是不平,觉得州郡官的责任与权力,不成比例,很难做事,上《杭州谢放罪表》,有言:

伏以法吏网密,盖出于近年;守臣权轻,无甚于今日。观祖宗信任之意,以州郡责成于人,岂有不择师帅之良,但知绳墨之驭。若平居仅能守法,则缓急何以使民。……

这段话骂尽乡愿式的官僚政治,对于朝廷的处置不能坚持原则,也深表遗憾。该表还有一段自述个性的话,非常坦白而且沉痛。如言:

早缘刚拙,屡致忧虞。用之朝廷,则逆耳之奏形于言;施之郡县,则疾恶之心见于政。虽知难,每以为戒,而临事不能自回。……

“临事不能自回”这句话,活画出一个严别是非、疾恶如仇的勇者的面相。

然而事情并未了结,朝廷虽已放罪,御史们还是不赦。后来总攻击时,这也是罪状之一。

北宋当时,最大的敌人是北方的辽国;而东北滨海之地的高丽,是臣属契丹的一个毗邻小国。契丹人阴蓄跃马中原之志,有政治预见力的人,都有“心所谓危”的警惕。他们利用高丽人来中国做间谍工作,“使者所至,图画山川,购买书籍。议者以为所得赐予,大半归之契丹”(《论高丽进奉状》)。所以这些年来,有很多高丽人用各式各样的名义到中国来,朝贡的、通商的、拜佛的,络绎不绝。

他们通常都利用商船上的人来做内线,一则求财利,一则要情报,互相勾结,已是存在很久的事实。前几年有个王子和尚义天来华访谒各大丛林,即是一端。

明州,即今浙江宁波府,唐宋时代最大的贸易港。高丽人来华,大都是从明州入境,他们如欲到中原各地去游历,则杭州是旅程中第一个大站。

因此,苏轼到任才三四个月,就碰上一件棘手的高丽僧人请求进贡的案子。

这事情起源于已死的杭州惠因院僧静源。这静源不是一个佛门清净的出家人,从前曾在滨海地方的寺庙里住过,惯与出海的舶客交通牟利,那些舶客们在高丽替他做宣传。因此,元丰末年,高丽王子和尚义天来华时,也曾往拜静源。

今年,静源死了,他的门徒和一个叫徐戬的便想出花样来。那徐戬曾为高丽雕造夹注《华严经》板两千九百余片,公然运往,得到白银三千两的报酬。他食髓知味,乘此机会便鼓动静源的门徒,带了他师父的画像,搭了商船去高丽往告义天。义天就派他的门徒寿介、继常、颍流和院子金保、斐善五人到杭州来祭奠亡僧静源。苏轼令本州将他们送往承天寺安置,选职员二人,兵十名,妥善照管,不许随意出入。

祭毕,寿介才呈状称:临发日,高丽国母交他两尊金塔,命他进奉宫廷,祝皇帝和太皇太后的万寿。苏轼一面令主管部门退还他的书状,答复道:朝廷清严,守臣不敢专擅奏闻。一面奏报朝廷道:“高丽久不入贡,失赐予厚利。意欲来朝,以未测朝廷所以待之薄厚,故以祭亡僧而行祝寿之礼。礼意渺薄,盖可见矣。若受而不答,则远夷或以怨怒;因而厚赐,正堕其计。臣谓朝廷宜勿与知而使州郡以理却之。……”

苏轼虽然已将这批高丽使者管在承天寺住,但是仍不放心,特别甄选了西湖下天竺的净慧禅师思义,来当高丽僧人的馆伴,赋予监察的任务。这净慧学行很高,通达世故,每日与他们讲论佛法,词辩之外,又复步步跟踪,弄得那些高丽僧人毫无办法。思义从谈话中,把寿介此行的动机和经过问出许多破绽,报告苏轼。[〔宋〕苏轼:《东坡志林》。]

旧例,外国使至,吴越七州政府所费的招待费,要花二万四千余缗,民间所费还不计算在内。苏轼认为不值得如此靡费,命令所属州郡酌量裁减。

高丽僧经他奏准,从福建泉州遣送归国。苏轼认为刁商招诱外夷,为国生事,必须严惩;同时奏奉朝廷准许,将徐戬发配到千里外的州军编管。

苏轼对这方面的警觉性很高,元祐五年八月泉州纲首检举商客王应年等冒请高丽公凭,发船入大辽买卖。他便上《乞禁商旅过外国状》,此是当时情势下必须做的“保密防谍”措施,而执政大臣们,由于和平日久,十分颟顸,对之漠然。

苏轼治大恶,务严峻,绝不姑息;但是对于轻微罪过而事足同情者,他的宽厚,却又常常出人意表。

有件债务案子,某人欠绫绢钱二万不偿,被债主告到官里。苏轼把被告传来讯问,供曰:“我家以制扇为业,父亲刚死,又遇今年入春以来,连雨天寒,所制的扇子卖不出去,并非故意不还。”苏轼看了他老半天,然后说:“姑且把你所制的扇子拿来,我来替你发个利市。”

一会儿扇子取到,苏轼就中选取白色夹绢团扇二十柄,就拿起判笔来各写行书、草字,画枯木竹石,顷刻而尽。给他道:“拿去,赶快变钱还债。”那个人抱扇泣谢而出。一出府门,就被好事者争以千钱取一扇,立刻卖光了,到后一步的还懊恨不置。这故事传说出去,阖郡称嗟。[〔宋〕何薳:《春渚纪闻》。]

苏轼对于偶犯罪失的士人,爱护尤甚,因为他经历过一个寒士的困难,非常同情他们。

一次,所属都商税务查获了一个逃税的南剑州乡贡进士吴味道,带了两大包私货,包面上写作“杭州知府苏某封至京师苏侍郎宅”。不但逃税,而且冒名。苏轼问他内中所装何物?此人实说道:“味道今秋忝冒乡荐,乡人集资为赴京盘缠。我以一百千钱买得建阳小纱二百端,如沿路抽税,到京就不剩一半。以为当今负天下重名者莫逾先生,所以假冒台衔。不料先生已临镇于此。罪实难逃,乞求宽恕。”

苏轼叫笔吏另加包封,上写自己名衔送“京师竹竿巷苏学士收”交给吴味道,且说:“先辈这回将上天去也无妨,来年高过,当却惠顾也。”味道悚谢再三而去。[〔宋〕何薳:《春渚纪闻》。又周煇《清波别志》所记,事同而略简,其结语曰:“倘遇俗吏苛刻,必断治伪冒,没入其物,还有此气象乎!”人治国家,重教化而轻刑罚,宋朝更是一个特别尊重士人的时代。苏轼此举,不能用现代的眼光来批评他。]

苏辙于本年六月除吏部侍郎,三日后改翰林学士兼吏部尚书。味道不知,所以称苏侍郎;而苏轼改写包封,称苏学士。

苏轼治郡,对于鱼肉人民的豪强,虽然绝不放过,但是那个时代,国家承平日久,社会安定,所以真正的巨奸大憝,并不常有,犯行大多是些偷鸡摸狗,迫于饥寒而起的细事。在苏轼人道主义的观念上,求生是人的基本权利,因求生而致犯罪,实在可以同情,甚至想到自己在这里做官,恋恋于这份俸禄,也不过是为了生活。二十年前[苏轼于熙宁四年辛亥(1071)六月签判杭州,至元祐五年庚午(1090),恰为二十周年。],他初来杭州做签判,那年除夕,在都厅当值,例须点查囚系的人犯,看到黑越越的一大堆人挤满了监狱,点到天黑还不能回家,心里非常难过,当时曾在厅壁上题过一首“除日当早归,官事乃见留”的诗。

二十年后,苏轼重来,苛酷的新法已经革除了,现在情况,已与从前不同。元祐五年除夕,检点狱讼,竟是“庭事萧然,三圄皆空”。

苏轼听到这个报告,欢喜满足之余,认为此“盖同僚之力,非拙朽所致”。和前篇韵作诗呈公济、子侔两通判:

山川不改旧,岁月逝不留。

百年一俯仰,五胜更王囚。

同僚比岑范,德业前人羞。

坐令老钝守,啸诺获少休。

却思二十年,出处非人谋。

齿发付天公,缺坏不可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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