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世事无常

绞河镇的最后一夜  作者:约翰·欧文

从位于珊瑚村街的毛家餐厅望出去,可以看到一家名叫“希腊人”的比萨店,那里最受食客欢迎的比萨浇头是卡拉玛塔橄榄和羊乳酪。(正如丹尼的父亲当时所说:“味道不错,但那不是比萨。”)艾奥瓦城的市中心有家冒牌爱尔兰酒吧,名叫“奥罗克”,店里有台球桌,每个圣帕特里克节都供应绿啤酒,还有多味腊肠和肉丸三明治。在丹尼看来,奥罗克严格来说是学生的聚会场所——就像是波士顿干草市场以南、汉诺威街附近那些酒吧的蹩脚翻版。这些酒吧里面,最老的一家当数“联邦生蚝”,这是个意式海鲜小酒馆,后来它的对面建了一座大屠杀纪念馆。在联盟街和马歇尔街的交叉口,还有一家名叫“手摇铃”的酒馆——未成年的丹尼尔·巴恰加卢波曾经去那里跟塞埃塔和卡罗杰洛家的表姐们买醉。

这些小酒馆离北区不远,无法摆脱厨师的注意。有一天,他尾随丹尼尔和他的两个表姐,来到了“手摇铃”。当厨师看到年幼的儿子喝起啤酒时,就把他拽了出来。

作家丹尼·安吉尔坐在阿韦利诺写东西——他在等厨师父亲给他一个惊喜——他曾指望在“手摇铃”当着表姐们的面受辱的那次经历能让自己戒酒,可做到这点并不像他想的那么容易,丹尼需要经历比那一次更大的恐惧和屈辱——在他做了父亲之后——才能彻底戒酒。(“如果做了父亲还不能让你承担责任,”厨师曾经告诉儿子,“那无论什么事都不能改变你了。”)

在开车来布拉托布罗的阿韦利诺享用惊喜晚餐之前,丹尼给那个嬉皮木匠打了一页纸的留言。他开车来到那条通往威斯敏斯特西的土路,把留言放进王八蛋狗主人的信箱——那时他有没有从一个父亲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呢?作家是否希望小乔遇到类似的敌对处境时也这么做呢?

“你的狗死了,我真的很抱歉,”丹尼写道,“我当时气坏了。你对自己的狗一点儿都不负责,不承认公路并非你家狗的地盘。但我也应该控制自己的脾气。我会去别的地方跑步。你失去了一条狗,我放弃我最喜欢的跑步路线,咱们适可而止,好吗?”

这只是一张普通的打了字的纸,作家没署名。如果阿曼多说得对——那浑蛋是个作家木匠,还是丹尼在温德姆教过的学生——那这个惹人厌的狗主人肯定早就知道,带着壁球球拍柄跑步的这个人就是作家丹尼·安吉尔。但丹尼觉得没必要挑明这一点,他也没把这张纸装进信封,只是叠了两道就投进狗主人的信箱,信箱安在排列着僵尸车的车道和土路的拐角处。

坐在阿韦利诺写作的丹尼意识到,假如阿曼多知道了这件事会怎么说:“别想着跟王八蛋讲和。”但阿曼多没有孩子,是否正因如此,他才无所畏惧?丹尼之所以担心冲突升级,超出控制范围,不正是出于保护孩子免受伤害的考虑吗?(在丹尼随手写下的笔记里,有几个没完成的句子,里面都包含“无名的恐惧”这个词,不知怎么,它显得特别尴尬和扎眼。)

在童年和青年时代,丹尼总觉得父亲和凯奇姆这两个人与众不同。主要因为父亲是厨师,而凯奇姆是河工兼伐木工,他比安全靴还强硬,这位放纵不羁的伐木工打起架来从不退缩。

然而凯奇姆跟自己的孩子相当疏远,可以说已经失去了他们,所以,他未必真的比厨师更勇敢、更有胆量。凯奇姆不是一位父亲,不再是了,他没有多少可以失去的东西。丹尼现在才明白,父亲始终在竭尽全力地守护自己的儿子。离开绞河镇,这是一位父亲做出的决定。厨师和儿子后来又都尽力保护小乔,他们对这孩子怀有同样的担忧,这一点拉近了丹尼和父亲的距离。

作家记得,在艾奥瓦城时,他也觉得自己跟父亲很亲近(丹尼认为,父子俩在艾奥瓦生活的第二段经历是“亚洲插曲”)。在艾奥瓦城的那些年,他父亲最稳定的女朋友是仁慈医院的急诊室护士怡颖。她是华裔,跟丹尼同龄——三十出头,几乎比厨师小二十岁——她有个女儿还在香港,跟乔差不多大。女儿一出生,丈夫就离开了她——他想要个儿子——怡颖把孩子托付给父母照看,一个人到美国中西部开启新生活。护理是个不错的职业选择,艾奥瓦城也是个不错的地方。仁慈医院的医生们宣称怡颖不可或缺,她已经拿到了绿卡,有望成为美国公民。

当然,怡颖偶尔也会听到有人在她背后嘀咕“东亚佬”这个词——这类最常见的侮辱来自急诊室的那些心怀偏见的病号、驶过的汽车里那些面目模糊的司机或乘客,但被人错当成越战老兵的战时新娘并没有让她感到困扰,她毕竟还面临着更加艰巨的任务——把女儿和父母接到美国——好在她正逐步履行着各种烦琐的手续,进展还算顺利。为了实现目标,怡颖必须保持专注,全力以赴。(她坚信,等越战结束后再把家人接到美国会比较容易,有位可靠的权威人士告诉她,这“只是时间问题”。)

怡颖告诉托尼·安吉尔,现在并非她“投入感情”的好时机,也许这正合父亲的意,丹尼那时认为。考虑到怡颖的雄心壮志,对她来说,厨师是个令人宽慰又要求不高的伴侣,而托尼·安吉尔的大部分人生早已迷失在过去,他也不打算追求所谓的感情投入。另外,厨师的孙子和怡颖的女儿同岁,她像母亲那样呵护着小乔。

丹尼和父亲把新的女人带进自己的生活时,总要考虑乔的感受。丹尼喜欢怡颖——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对乔的关切是真心实意的——尽管两人同龄这件事有些尴尬,而且作家也受到了她的吸引。

那三年里,丹尼和父亲在艾奥瓦城的法院街前后租住过三套房子——房东都是拥有终身教职、享受学术休假的大学教授。法院街是一条林荫道,两侧是宽敞的三层住宅,几乎算得上大学教员的聚居区。从这条街可以方便地步行前往朗费罗小学,一路上相当安全,乔在那所小学读了二、三、四年级。法院街离艾奥瓦城的市中心有些远,丹尼再也不用在艾奥瓦大道上开车了——他曾经和凯蒂住在那边——无论如何,他前往位于艾奥瓦河河畔的那座英文-哲学系大楼(当地人叫那儿“英哲楼”,丹尼的作家班办公室就在里面)时,再也不用经过那里了。

尽管法院街上租来的房子足够宽敞,可丹尼不在家中写作——主要是因为怡颖在仁慈医院急诊室的工作时间不规律。她经常在厨师的卧室里睡到中午,然后穿着丝绸睡衣到楼下的厨房给自己弄吃的。不去医院上班时,她整天都会在家穿着那件非常紧身的香港睡衣。

丹尼喜欢送乔上学,然后到英哲楼写作。只要关上办公室的门,学生和其他老师就知道不能打扰他。(怡颖个子不高,但惊人地结实,有着漂亮的脸蛋和煤黑色的长发。她有许多套丝绸睡衣,颜色各异;丹尼记得,就连她那套黑睡衣都是那么勾人魂魄。)括号里的这段与前文无关的描述,在丹尼上午开始写作很久之后——怡颖穿着性感睡衣在他父亲床上睡觉的诱人画面——都会让作家浮想联翩,无法集中注意力。对怡颖和她的睡衣这些诱人存在的遐想,时常一路伴随丹尼来到英哲楼。

“我不知道,在这么个没意思的地方,你是怎么写下去的。”作家雷蒙德·卡佛曾经这样评价英哲楼。那几年,雷是丹尼·安吉尔在作家班的同事。

“那儿不像……你说的那么没意思。”丹尼对雷说。

另一位作家同事约翰·契弗则把英哲楼比作“一个专门给开会的人提供食宿的旅馆”——可丹尼喜欢他在四楼的办公室。作家班的办公室和教室上午一般没什么人,只有作家班的行政助理在值班,她很擅长记录留言,但从不转接电话——除非电话是小乔或者丹尼的父亲打来的。

尽管这个工作场所完全没有美观可言,但作家们喜欢这个能保证工作效率的地方。因为白天乔在学校安全无虞,丹尼也慢慢喜欢上了英哲楼。四楼静悄悄的,像个庇护所——假如他在下午三点之前离开的话。

作家们通常不会把写作范围局限在美好的事物,对吧?丹尼·安吉尔在阿韦利诺边写边想,他想得最多的还是艾奥瓦城。“路中央的那个孩子”,他写道——这可以做某个章节的标题,但未免限度太大,不如画掉冠词,改成“路中央的一个孩子”,但他对这两个标题都不满意——很快把“一个”也画掉了。从这行字上方——笔记本的同一页——的那些记录来看,作家显然不喜欢用冠词,“那辆蓝色野马”被改成了“蓝色野马”。(也许“路中央的孩子”更好?)

无论谁看到四十一岁的作家的表情,都会觉得他所做的这项练习比单纯地拟定标题更加意味深长和令人痛苦。朵特和梅觉得,这位愁眉苦脸的年轻作者看起来异乎寻常地魅力十足和面熟,等待食物上桌时,她俩都专心地看着他。因为没有招牌可以大声朗读,梅一时有些不知所措,但朵特小声跟朋友说:“不管他在写什么,都压根儿不觉得开心。”

“我可以让他开心!”梅小声说,两个女人又开始用她们那独一无二的方式咯咯地笑了起来。

这个时候,丹尼再也没法聚精会神地写作了,蓝色野马和路中央的孩子几乎攫取了作家的全部注意力,哪一个做标题更好倒变得没那么重要了,这两个词组激发了他的想象力,对他来说意义远不止标题。但两个老太太的独特笑声引得丹尼从笔记本上抬起头来,朵特和梅连忙移开视线。她们一直在盯着他看——丹尼很清楚这一点,他可以发誓,自己曾经听过这两个胖女人令人难忘、嘲弄意味十足的笑。但他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听到的呢?

那一定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丹尼根本想不起来,他关注的是那些更新鲜、更令人难忘的细节,比如飞驰的蓝色野马和无助的路上的孩子。丹尼与伙房后厨那个十二岁的男孩早已相去甚远,曾几何时,朵特和梅的咯咯笑声犹如标点符号那样恒定。作家把注意力重新转回笔记本上,他正在回想艾奥瓦城的生活,可他并不知道,自己与那段在绞河镇度过的时光更加接近。

在法院街住了一年后,厨师父子和乔逐渐习惯了跟怡颖和她的那些性感睡衣共处同一屋檐下。她调整了自己在医院上班的时间表,这样等乔放学回家时,她一般都会在家。那时乔还没真正开始骑自行车,丹尼的女朋友也是很快就换,而且这些短期女友很少在法院街的房子里过夜。每天下午三点多,厨师会去毛家餐厅上班——跟郑家小弟去下曼哈顿时除外。

托尼·安吉尔离家采购的那两天晚上,怡颖不会在法院路的房子过夜。她在仁慈医院的旁边有套自己的公寓。她也许一直知道丹尼迷恋她——怡颖没做任何鼓励他的事情,获得她全部关爱的是厨师和小乔,但当乔开始骑自行车上学时,是她最先告诉丹尼这件事的。那时他们已经搬到了法院街的第二套房子,那里更靠近马斯卡汀大街上通勤的车流,但与法院街和朗费罗小学之间只隔着几条小巷,尽管如此,怡颖还是告诉丹尼,他应该让乔在人行道上骑车。“孩子过马路时,应该下来推着车子走。”她说。

“在这座城市,总有骑自行车的孩子被汽车撞到。”怡颖告诉丹尼。他努力不去看她身上的睡衣,他知道自己应该把心思放在她作为急诊室护士的经验之谈上。“我总是看到这样的孩子——昨天晚上急诊室里就有一个。”她说。

“晚上也有孩子骑自行车?”丹尼问她。

“他是天还没黑时在道奇街被撞的,但在急诊室待了一整夜。”怡颖回答道。

“他会好起来吗?”丹尼问。

怡颖摇了摇头。在法院街的第二套房子的厨房,她正给自己泡茶,把一片薄薄的烤面包像香烟一样叼在嘴边。乔从学校回来了,他觉得不舒服,丹尼正在厨房的桌子上写作。“一定要让乔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怡颖说,“要是他想去市中心——或者游泳池、动物园、城市公园……看在上帝的份上,让他走着去,或者坐公交。”

“好吧。”丹尼告诉她。她端着茶吃剩下的烤面包,在他旁边坐下来。

“你还在家里干什么?”怡颖问他,“有我在,不是吗?我已经睡醒了,你应该去办公室写作。我是个护士,丹尼——我可以照顾乔。”

“好吧。”丹尼再次说道。作家想,乔有急诊室护士和两个日裔保姆照顾,应该非常安全了吧?

大多数夜晚,厨师和急诊室护士都得上班——要么是丹尼在家里陪着乔,要么是那对日裔双胞胎的其中一位照顾男孩。Sao和香织的父母来自横滨,但这对双胞胎出生在旧金山,在那里长大。厨师有天晚上把她们从毛家餐厅带回家,他叫醒丹尼,把他介绍给双胞胎,然后领着Sao和香织来到乔的房间,让她俩看看睡着的孩子。“看到了吗?”托尼低声问双胞胎,丹尼正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这孩子是个天使——非常容易照看。”

厨师不同意丹尼让作家班的学员给乔当保姆。托尼·安吉尔觉得,丹尼的学生都是作家,很容易分心或者走神。年轻的作家们活在自己的想象里,不是吗?厨师问儿子。(丹尼知道,父亲一向不信任想象力。)此外,这些年轻作家都是研究生,其中的许多人比一般的研究生还要年长。“他们年龄太大了,当不好保姆!”厨师说。父亲的看法让丹尼觉得新鲜,但他喜欢Sao和香织,她们是同卵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他始终分不清她俩谁是谁。(过了一段时间,乔能分辨她们了,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横滨姐妹。”丹尼总是在心里这么称呼她们——仿佛“横滨”是她俩的姓——她们还在读本科,在毛家餐厅兼职做女招待。因此,艾奥瓦城除了对厨师来说充满亚洲风情之外,对丹尼和小乔而言也是如此。双胞胎彼此说日语,乔喜欢她们这样,可丹尼觉得心烦。多数夜晚,当Sao在毛家餐厅工作时,香织就在家照顾乔——反之亦然。(在这样的情况下,两人都不会说日语。)

横滨姐妹起初对怡颖保有一份冷淡的敬意,怡颖在急诊室的排班经常让她没机会跟Sao或者香织在家中相遇。她们在毛家餐厅碰面的机会更多,怡颖偶尔会在深夜(一个人)去吃饭——但她更喜欢在急诊室通宵值班,一直工作到白天。

有天晚上小弟当领班,他误以为怡颖是毛家餐厅的女招待。“你迟到了!”他告诉她。

“我是顾客——我订了位子。”怡颖告诉小弟。

“哦,妈的——你是托尼的护士!”小弟说。

“托尼还很年轻,不需要护士。”怡颖说。

后来,厨师想帮小弟说点好话(“他是个好司机——就是当领班很差劲”),但怡颖不买账。

“美国佬以为我是越南人,皇后区的上海小瘪三以为我是服务员!”她告诉托尼。

不幸的是,日裔双胞胎之一就是服务员——这时她还在给乔当保姆——她无意中听到了怡颖的话。“当服务员不好吗?”Sao或香织问护士。

在艾奥瓦城,日本双胞胎也曾被误认为是越南来的战争新娘。Sao或香织跟丹尼解释说,在她们土生土长的旧金山,人们能区分日本人和越南人,美国中西部的人显然做不到。老实说,对于如此可耻的混淆,丹尼始终无言以对。毕竟连他自己都分不清Sao和香织!(而且,怡颖用贬损的语气说出“服务员”这个词之后,横滨姐妹对这位香港来的护士原来就有些冷淡的敬意,变得更冷淡了。)

“我们是幸福的一家人。”丹尼后来试图向一位年纪比较大的作家班学员解释。尹是一位来自首尔的作家,回艾奥瓦城的第二年,她来到首尔的作家班。那些年,作家班的学员还包括几个越南老兵——他们的年纪也不小了。有几位女作家因为结婚生子和离婚而中断过写作生涯。这些大龄研究生比大学刚毕业的年轻作家有优势,大龄作者有更多东西可写。

尹就是如此。在首尔时,她曾是包办婚姻的受害者——她正在写的小说里提到了这场婚姻,称其为“事实上的包办婚姻”。

丹尼批评了“事实上的”这个词:“要么是包办婚姻,要么不是,对吗?”他问尹。

她的皮肤像牛奶一样白,黑发剪得短短的,刘海下面那双深棕色的大眼睛让她看起来弱不禁风,其实尹已经三十多岁了——跟丹尼同龄——为了让真实生活中的丈夫主动与自己离婚、避免卷入“韩国式的繁文缛节”,她所做出的种种努力为进展中的小说带来了迷宫般的情节。

前提是你得相信她的真实经历或者她的小说,作家丹尼·安吉尔想。初次见到她时,他读了她小说的前几章,丹尼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相信她——无论她作为女人还是作家。但他一开始就喜欢她,而且越来越喜欢,至少这缓解了他对父亲那位拥有无数睡衣的年轻女友的不恰当的幻想。

“好吧,”丹尼把尹介绍给厨师时,厨师对儿子说,“既然家里已经有一个华裔护士、两个日裔保姆了,为什么不能来个韩裔作家呢?”

但他们都在隐瞒着什么,不是吗?当然,厨师父子在躲避追捕——他们是逃犯。父亲的华裔护士给丹尼的感觉是,有些事她没有说。至于丹尼的韩裔作家,他知道她故意表现得含含糊糊——这种表达风格可不仅限于她的散文。

唯有两位日裔保姆无可挑剔,她们真心喜欢小乔。她们对厨师的好感,也是从三个人在毛家餐厅长期共事——实现融合亚洲菜和法国菜的雄心壮志——的情谊中滋长出来的。

并不是说怡颖对乔的关心缺乏诚意,这位急诊室护士确实是个好人。她和厨师之间的关系存在妥协让步,也许对他俩而言都是如此。但托尼·安吉尔长期以来一直对女人保持警惕,习惯脚踩好几条船。怡颖本来不应该容忍托尼跟他在作家班派对上结识的女人逢场作戏,但护士竟然接受了厨师的做法。怡颖喜欢跟与她不在身边的女儿同龄的男孩住在一起,愿意充当别人的母亲。在厨师这个完全由男性组成的家庭里成为其中一员,也许让怡颖感到像是一种新奇的波西米亚式冒险——而一旦她的女儿和父母最终来到美国,她就没那么容易体验到这样的冒险了。

对于仁慈医院那些大胆询问她的情况的年轻医生——他们想知道她是否结婚,有没有男朋友——怡颖总是语出惊人:“我和作家丹尼·安吉尔住在一起。”她肯定是喜欢这样说的,但并非是为了彻底阻止对方的追问,因为面对好友和熟人时,怡颖还会补充一句:“好吧,其实我是在跟丹尼的父亲约会,他是毛家餐厅的厨师——不是华裔的那个厨师。”不过,厨师理解怡颖的感受:对于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来说,在异国他乡过着不稳定的生活,只能从照片上看到自己的女儿,滋味一定很复杂。

有一次,在一个派对上,有个在仁慈医院工作的人告诉丹尼:“哦,我认识你的女朋友。”

“什么女朋友?”丹尼问。那时尹还没进入他的作家班,他也还(暂时)没搬进法院街的第二套房子。

“怡颖——那个华裔护士——”

“她是我爸的女朋友。”作家连忙说。

“哦——”

“怡颖是怎么回事?”丹尼后来问父亲,“有人以为她跟我住在一起。”

“我不管怡颖的事,丹尼尔。她也不来管我。”厨师指出,“她对乔不是很好吗?”父亲问他。他俩都明白,在佛蒙特州的时候,丹尼跟那个前温德姆学院的学生弗兰基同居时,就拿同样的话应付父亲——可如今的事还是有点奇怪,丹尼想(至少在尹搬进法院街的第二套房子之前)。年近五十的厨师是不是比他的作家儿子还有波西米亚精神?

那座房子又有什么问题呢?地方够大,足以容纳所有人——这并非问题所在。卧室数量够多,每个人都能分开睡;尹把其中一间客房当成写作和存放她所有物品的房间。作为一个三十多岁、没有孩子、正在忍受一场匪夷所思的韩国式离婚的女人来说——至少在她正在创作的小说里,这场离婚是“匪夷所思”的,或者说丹尼认为它匪夷所思——尹的个人物品很少,她是否把所有东西都留在了首尔——不仅是她可怕的前夫?

“我是个学生,”她对丹尼说,“重新做学生就是这么自由——因为我什么都没有。”这是个聪明的回答,作家想,但丹尼不知道是否该相信她。

一九七三年秋天,乔开始读三年级,厨师把一箱苹果放在艾奥瓦城房子的后门廊上。门廊俯瞰一条狭窄的砖铺小巷,小巷跟法院街的一长排房子一样长。除了存放垃圾桶,这条巷子似乎没有别的用处,只是偶尔会有一辆汽车慢速驶过——更常见的是骑自行车的孩子,很少使用的人行道上散落着一些沙子和砾石,这意味着孩子们可以在上面练习骑车打滑的技巧。乔曾经在这条后巷从自行车上摔下来过,擦伤了膝盖,怡颖给他处理了伤口。

后门廊与厨房相连,正对着后巷,时常有动物跑来吃厨师留在门廊里的苹果——起初丹尼以为那是浣熊,实际上是一只负鼠。有天傍晚,小乔来到门廊拿苹果吃,把手伸进板条箱,被负鼠吓了一跳。它朝他低声咆哮嘶叫,男孩很害怕,甚至说不清这只野性十足的动物是不是咬到了他。

丹尼一直问:“它咬你了吗?”(他反复检查乔的胳膊和手,寻找咬痕。)

“我不知道!”男孩叫道,“它又白又粉——真难看!这是什么东西?”

“负鼠。”丹尼不停地念叨,他看见它溜走了,负鼠真是一种丑陋的生物。

那天晚上,乔睡着后,丹尼来到男孩的卧室,把他全身检查了一遍。他希望怡颖在家,但她去急诊室值班了。她知道负鼠会不会携带狂犬病毒——在佛蒙特,浣熊常常携带这种病毒——如果乔被咬了,这位好护士肯定知道该怎么办,但丹尼发现儿子的身体完好无损,没有任何咬痕。

尹站在男孩卧室敞开的门口,望着丹尼在孩子身上寻找动物咬伤的迹象。“乔怎么会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咬了?”她问。

“他吓糊涂了。”丹尼回答。尹凝视着熟睡的男孩,仿佛他是一头野兽或者陌生的动物,丹尼意识到,她常常用这种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既困惑又迷恋的眼神盯着乔看。如果说怡颖宠爱乔,是因为她渴望跟与乔同龄的女儿团聚,那么尹端详乔的时候,神情里却明显透着不解,好像以前从来没接触过任何年龄的孩子似的。

所以现在又回到了老问题:尹的经历(或者她的小说)是否可信。她成功地与丈夫离婚——更重要的是,她成功地让他启动了所谓的烦琐程序——原因是没能怀孕生子。这是她小说中曲折情节的主线:她丈夫以为她在努力尝试怀孕,其实她却一直在吃避孕药,还用了子宫帽——她想尽一切办法避孕,根本不想要孩子。

尹用英文而不是韩文写小说,丹尼认为她的英文相当出色,文笔也好,但其中的某些韩国元素神秘晦涩。(韩国的离婚法究竟是什么样的?有必要假装尝试怀孕吗?还有,据尹自己说,她讨厌服用避孕药。)

丹尼最后猜测,尹小说里的那位前夫是个涉及黑道的生意人。也许他是个高薪杀手,或者雇用不如自己的杀手干那些脏活;丹尼在读尹那本正在创作的小说时,并没有看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过那位丈夫显然是个危险人物——在尹的真实生活和小说里都是如此。丹尼只能琢磨一下性方面的细节。尽管尹努力妖魔化他,那位丈夫还是有令人同情的地方。心怀诡计的妻子无法怀孕,这个可怜的男人还以为是他的错。

晚上躺在床上,尹会把她那悲惨婚姻中最糟糕的细节讲给丹尼听——包括她丈夫不知疲倦的性需求——可这样也无助于解答丹尼的疑惑。(可他是想让你怀孕,不是吗?丹尼想问她,尽管最后没有问。也许尹和她不幸的丈夫都以为,性是一种责任。她在黑暗中告诉丹尼的那些事逐渐与她小说中的细节混淆起来——还是说,它们本来就是一回事?)

尹小说中的那位虚构的丈夫——冷血杀手组织的头目——竟然跟她现实生活中的丈夫同名,难道不应该避免这样的情况吗?丹尼问尹。万一前夫读到她的小说怎么办?(假如这本书能出版的话)那样他不就知道她在结婚后是怎么努力避孕欺骗他的了吗?

“我以前的人生已经结束了。”尹阴郁地回答。她现在已经不把性和责任联系到一起了,尽管丹尼对这一点也心怀疑惑。

尹的物品寥寥无几,收拾得也格外整齐,她甚至把放在小浴室里的盥洗用品也拿到了用来写作的那间客房。她的衣服放在那间卧室的壁橱里,有的搁在屋里那只孤零零的抽屉柜里。有一次,尹不在家,丹尼看了看她那个卫生间的药柜,看到了她的避孕药——处方是在艾奥瓦城开的。

丹尼一直用避孕套。这是个老习惯——鉴于他曾经有过不止一个性伙伴,这个习惯还不错。但尹曾经用几乎算得上随便的语气对他说:“谢谢你能用避孕套,我吃了一辈子避孕药,再也不想吃了。”

可她还是在吃,不是吗?既然丹尼的父亲都不管怡颖的事,丹尼又为什么非得从尹那里探听一切的答案呢?她的生活难道还不够复杂吗?

一辆蓝色的野马车闯进了这个粗心大意的世界,那里到处都是不曾提出和没有回答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只跟亚洲人有关,还关系到厨师和他的作家儿子之间长期存在的一些秘密——让他们充分体会到什么叫作(尽管只是暂时的)世事无常。

秋天,艾奥瓦队的主场橄榄球赛在星期六上午举行,丹尼能听到艾奥瓦大学的乐队在演奏,却不知道音乐声是从哪里传过来的。假如乐队是在艾奥瓦河对岸山上的金尼克体育场演奏,那他能在城东的法院街这样遥远的地方听到音乐声吗?

那是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六,丹尼弄到了票,准备带乔一起去看比赛。他起了个大早,给男孩做了薄烤饼。厨师星期五在毛家餐厅忙到深夜,橄榄球主场比赛结束后的星期六当晚,他会忙到更晚。这天早上,丹尼的父亲还没起床,怡颖也是,像平时一样,她刚刚从仁慈医院下了夜班回来,丹尼也没打算会在中午之前看到睡衣女士。邻居家的孩子麦克斯是乔的朋友,他是艾奥瓦大学教职工的孩子,也是乔在朗费罗小学三年级的同班同学,是他先称呼怡颖“睡衣女士”的。(这个八岁的孩子记不住怡颖的名字。)

丹尼在洗他和乔的早餐碗碟,乔和麦克斯在外面玩。两个孩子在后巷骑自行车,出门之前还从门廊的板条箱里拿了一些苹果,但没有吃掉它们,丹尼后来意识到,孩子们是拿苹果当障碍滑雪场的门。他喜欢麦克斯,但这孩子骑着自行车满城跑,这件事是丹尼和乔产生摩擦的根源,因为丹尼不允许乔这么做。

麦克斯是品牌啤酒的宣传海报、贴纸和缝到衣服上的徽章的狂热收藏者,还送给乔好几十样这种东西,乔让怡颖把其中的徽章缝在他的牛仔外套上,贴纸贴在冰箱上,海报挂在乔的房间里。有意思,丹尼想,不过完全没关系,毕竟八岁的孩子又不喝啤酒。

对于那辆车,丹尼首先想起的就是突如其来的车胎摩擦声,他只看到一片模糊的蓝色影子掠过厨房窗外。作家冲进后门廊,他以前觉得这里对儿子的唯一威胁就是那只负鼠。“乔!”丹尼叫道,没人回答——只有那辆蓝色汽车撞倒巷子尽头的垃圾桶的声音。

“安吉尔先生!”丹尼听见麦克斯喊道,这孩子似乎从来没从自行车上下来过,可丹尼看到他在跑。

巷子里的那几个摆在地上当障碍滑雪门的苹果已经被压扁了。丹尼看到两个孩子的自行车都倒在人行道以外,乔像个胎儿一样蜷缩着躺在地上,紧挨着自行车。

丹尼看出乔意识清醒,不像受了伤,更像是受了惊吓。“撞到你了吗?那辆车撞到你没有?”他问儿子。男孩连忙摇摇头,但身体的其他地方没有动,蜷得像一个球。

“我们的自行车翻了,为了躲那辆车——那辆野马直接朝我们冲过来了。”麦克斯说,“是那辆蓝色野马——总是开得很快那辆。”麦克斯告诉丹尼,“它的颜色肯定是定制的——那种蓝色挺怪的。”

“你以前见过那辆车?”丹尼问。(麦克斯显然对汽车也挺了解。)

“是,但不在这里——在巷子里没见过。”

“去找睡衣女士,麦克斯,”丹尼对孩子说,“她在楼上,跟我老爹在一起。”丹尼此前从来没叫父亲“老爹”,现在突然这样说,大概是因为吓到了。他跪在乔旁边,几乎不敢碰他,男孩抖个不停,像个打算回到子宫的婴儿,作家想。“乔?”父亲问,“你什么地方疼吗?受伤了没有?你能动吗?”

“我看不见有司机,只是一辆车。”男孩说。除了发抖,他的身体还是没动。也许是挡风玻璃反光,丹尼想。

“没有司机。”乔坚持说。后来麦克斯也说他没看到司机,尽管他以前见过这辆蓝色野马在附近超速行驶来着。

“睡衣女士!”丹尼听到麦克斯喊道,“老爹!”

厨师从床上坐了起来,旁边是昏昏欲睡的怡颖。“老爹是谁?”他问她。

“我觉得睡衣女士是我,”怡颖困倦地说,“老爹肯定是你。”

得知乔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还跟一辆车有关,怡颖和厨师慌张得手忙脚乱。麦克斯也许到死都会记得,睡衣女士光着脚冲到事故现场,这时乔已经坐了起来,父亲把他搂在怀里,轻轻地来回摇晃。跛脚的厨师过来得慢一些。尹也放下了正在创作的小说,出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巷子尽头走来一位衣着优雅、面有惧色的女士,那辆消失不见的蓝色野马撞翻的就是她家的垃圾桶。她虽然年纪大,而且身体虚弱,但也想看看骑自行车的孩子们是否没事。像麦克斯一样,这位庄重威严的老太太以前也在附近见到过那辆蓝色野马——但从来没看见司机。

“是哪种蓝色?”丹尼问她。

“不是普通的蓝色,它太蓝了。”老太太说。

“颜色是定制的,安吉尔先生,我告诉过你。”麦克斯说。

“你没事,你没事。”怡颖反复对乔说着,她把孩子从头到脚摸了一遍。“你没摔着脑袋吧?”她问他。他摇了摇头。于是她开始挠他的痒痒,也许是为了让两个人都放松下来。这天早晨她穿的是一套泛着彩光的鱼鳞绿色香港睡衣。

“一切都还好,是吧?”尹问丹尼。这位韩裔离异女性也许想回去写作了。

不,一切都不怎么“好”,作家丹尼·安吉尔想——只要那辆无人驾驶的蓝色野马还在到处乱窜,就好不了——但他对尹(她也光着脚,穿着T恤和牛仔裤)和看起来很担心的父亲笑了笑。厨师肯定是一瘸一拐地来到楼上的走廊时才意识到自己没穿衣服的,因为他只穿了一条丹尼的跑步短裤。丹尼把它挂在楼梯顶端的栏杆上。

“你要去跑步吗,老爹?”丹尼问父亲,这个新词对他俩来说出奇地顺耳——仿佛标志着躲过危难后的转折点,意味着他俩和小乔生活的新开端。也许的确是这样的。

那个警察姓科尔比。“科尔比警官”,在法院街住所的厨房里,厨师一直这么叫他——对于很久以前出现在他生活中的另一位警察,厨师一向是假装尊敬他,或许眼下也在装模作样。除了糟糕的发型,这个艾奥瓦城的年轻警察跟卡尔毫无相似之处。科尔比皮肤白皙,有着斯堪的纳维亚人的蓝眼睛和修剪整齐的金色胡须,他为没能早些回应丹尼此前拨打的报警电话(报告有人危险驾驶)致歉,因为近几个周末艾奥瓦橄榄球队在主场打比赛,当地警方一直很忙。警察友善而诚恳的态度让丹尼立刻喜欢上了他。(作家很快注意到,科尔比警官观察力敏锐,能够注意到各种小细节,比如冰箱上的那些啤酒贴纸。)科尔比警官告诉丹尼和他父亲,他此前也曾接到过关于一辆蓝色野马车的报警,正如麦克斯所说,它的颜色很可能是特别定制的,是一辆改装车,但不同目击者的描述存在着不一致的地方。

引擎盖上的车标要么是原版的野马标志,要么——根据仙童街和道奇街附近某个超市停车场里的一位歇斯底里的家庭主妇的说法——换成了一匹下流的半人马小雕像。也有目击者看到了车牌,它没什么特别,但显然是别的州的车牌,可有个在迪比克街骑摩托的大学生说,这辆蓝色野马的车牌绝对是艾奥瓦州的。科尔比警官告诉厨师和他的作家儿子,没有人能描述出司机的样子。

“孩子们随时可能放学回家。”丹尼对警察说,科尔比警官礼貌地瞥了一眼手表,“你可以跟他们谈谈,我只看到一个奇怪的蓝色影子从窗外闪了过去。”

“我可以看看你儿子的房间吗?”警官问。

丹尼觉得这个要求有点奇怪,但他没有理由反对。警官只在男孩房间待了一分钟,也没对啤酒海报发表任何评论。三个男人回到厨房,等孩子们回来。至于蓝色野马差点撞上骑车男孩的那条后巷,科尔比警官断言,“正常情况下”,孩子们在那里骑车是安全的。但警官似乎对艾奥瓦城骑自行车的孩子们抱有与怡颖类似的看法,认为他们还是步行或者坐公交车更好——当然绝对不能在市中心骑车。开车的学生越来越多,其中的不少人是刚到大学城的外来者——更何况每逢举行重大体育赛事的周末,会有更多外地人来到这里。

“乔不会去市中心骑自行车——他只在附近骑一骑,而且过马路的时候总会推着自行车走过去。”丹尼告诉警察,警官似乎不太相信。“不,这是真的。”作家说,“至于麦克斯,我倒说不准,他是我们邻居家的孩子,今年八岁。我觉得他的父母对孩子的要求更宽松,我的意思是,麦克斯可以骑着自行车到处去。”

“他们回来了。”厨师说。他一直望着后巷,等待乔和麦克斯骑着自行车出现。

在厨房里见到科尔比警官,两个八岁的孩子似乎吃了一惊。这两个三年级小学生就像在课堂上传递秘密消息那样,飞快地对视一眼,然后同时盯着厨房的地面。

“撵啤酒车的小朋友,”科尔比说,“也许你们应该记住,城里到处都有人见过那辆蓝色野马。”警官又转头看着丹尼和他父亲。“他们是好孩子,可他们喜欢跟啤酒车的司机要啤酒贴纸、海报,还有缝在衣服上的徽章。我在市中心的酒吧见过这些孩子。我只能提醒他们不可以进酒吧,有时候还得告诉他们,不能骑着自行车,跟着啤酒车一个酒吧一个酒吧地跑。在克林顿街和伯灵顿街骑自行车尤其危险。”

乔不敢看父亲和祖父。“撵啤酒车的小朋友。”厨师重复道。

“我得回家了。”麦克斯说,说完他就溜了。

“在城市公园看到这些孩子的时候,”科尔比继续说道,“我会告诉他们,我希望他们不要在迪比克街上骑自行车,走学生活动中心后面的行人天桥,然后沿着汉彻礼堂的那一侧骑自行车更安全。可我想那样去公园或者动物园花的时间更长——对不对?”科尔比警官问乔。男孩只是点了点头,他知道自己被逮到过。

第二天一早,尹还在睡觉,怡颖还没下夜班回家,丹尼走进乔的卧室,看着在五花八门的品牌啤酒圣殿里熟睡的八岁儿子。“醒醒。”他对儿子说,轻轻地摇晃着他。

“现在上学有点太早了,是吧?”乔问。

“也许今天早上你不用上学了,”他父亲说,“我们可以告诉学校你病了。”

“可我感觉很好啊。”男孩说。

“起来吧,穿好衣服,乔,你不好,”父亲告诉他,“你死了,你已经死了。”

他们没吃早饭就离开了家,走到马斯卡汀大街。这条街大清早总是车流不断,再拐个弯就到了艾奥瓦大道,这是一条双向车道,中间的绿化带铺着草皮,把两侧的车道分隔开来。

乔还是婴幼儿时,丹尼和凯蒂住在艾奥瓦大道的一座复式公寓里,这对年轻夫妇经常抱怨街上的交通噪声。对研究生或者富裕的本科生而言,那里的房子(尤其是那套靠近校园和市中心的大排屋,属于大学女生联谊会,相当吵闹)在当时就属于比较贵的校外住所。但是在一九七三年秋天,丹尼和三年级的儿子走上艾奥瓦大道时,这条一分为二、绿树成荫的街道两侧的房子价格更贵了,一些初级教师,也许还有些终身教员住在这里。“这不是我们和妈妈住过的那条街吗?”他们往校园和市中心走,乔问父亲。

“这就是我们和妈妈住过的那条街,没错,没错。”丹尼说。在约翰逊街和吉尔伯特街的交叉路口之间的某个地方,作家认出了那套有着灰色护墙板的二层小楼,一楼就是当年他们一家三口的公寓。这座小楼后来经过了重新粉刷——六十年代末,护墙板是淡黄色的——现在它可能已经变成了某户人家的单独住宅。

“是灰色的这座吗?”乔问,因为父亲已经在人行道上停住脚步,站在这座房子那一侧的人行道上。房子一侧马路上的车流都是往市中心去的,从马斯卡汀大街拐过来驶入艾奥瓦大道的车辆显而易见地越来越多。

“对,是灰色的这座。”丹尼说。他转身背对房子,面朝马路。他注意到,在他搬离艾奥瓦大道的六年里,中央分隔带上的植物得到了美化。

“爷爷说你不喜欢艾奥瓦大道——说你甚至不愿意开车从这儿走。”乔对父亲说。

“是的,乔。”丹尼说。他们紧挨着站在一起,望着车来车往。

“怎么了,我被禁足了吗?”男孩问父亲。

“不,你没被禁足——你已经死了。”父亲告诉他。丹尼指着街道。“你就死在那里,路中间,那是一九六七年春天的事,那时你还包着尿布,只有两岁。”

“我被车撞了吗?”乔问父亲。

“你本来应该被车撞到,”他父亲回答,“但要是你真的被车撞了,我也会死的。”

对侧车道上,有个开车的人看见他们站在艾奥瓦大道另一边——那是怡颖,她正从仁慈医院返回法院街。同侧车道上,丹尼在作家班的一位同事、诗人马文·贝尔从他们身旁驶过,他按了按喇叭,但父子俩都没认出他来。

也许丹尼和乔并不是真的站在人行道上面对着车流:也许他们回到了一九六七年的春天。至少作家丹尼尔·巴恰加卢波——那时他还没有选好笔名——回到了那个时间段。丹尼经常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离开过那一刻。

在阿韦利诺,洛蕾塔给作家端来了令人惊喜的前菜——厨师给儿子做的是“亚洲的”沙嗲牛肉配花生酱,来自郑家大哥的真传:牛肉是穿在木棍上烤的。还有用虾、豆角和芦笋做的天妇罗拼盘。洛蕾塔还给丹尼拿来了筷子,但她犹豫了一下才递给他。“你会用这个吗?我不记得了。”她说。(作家知道她在说谎。)

“我当然会用。”他告诉她。

洛蕾塔依然紧握着筷子。“知道吗?你太孤单了。”她告诉他。

“我是太孤单了。”丹尼说。他们互相调情,但仅此而已。一想到他们可能会上床,而洛蕾塔的妈妈和丹尼的爸爸也睡在一起,两人就觉得接受不了。

丹尼每次想到这里,总会想象洛蕾塔说:“这还叫什么兄妹啊!”

“你在写什么?”洛蕾塔问他。只要不给他筷子,他就会一直望着她,她想。

“就是些对话。”丹尼告诉她。

“就像咱们现在说的话?”她问。

“不,这……不一样。”他说。洛蕾塔能看出他什么时候没再注意她。她把筷子给了他。丹尼的笔记本平摊在桌上,洛蕾塔可以读到他写的对话,但他对此似乎有些紧张不安,她决定还是不看了。

“好了,希望你喜欢这个惊喜。”她告诉他。

厨师知道,丹尼在毛家餐厅点过这道菜——可能不下一百次。“告诉我爸,这是个完美选择。”洛蕾塔离开时,丹尼说。

他瞥了一眼笔记本上写的对话。丹尼想让对话直截了当——完全再现八岁的孩子小心翼翼向父亲提问时的样子。(“如果我被车撞了,为什么你也会死?”作家写道。)

仍在等待比萨的朵特和梅把丹尼和洛蕾塔的互动全都看在眼里,只是没法听到他们说了什么,两人差点急死。“那个女招待想上他,可是有个问题。”朵特说。

“没错,他对自己写的东西更感兴趣!”梅说。

“他在吃什么?”朵特问她的老朋友。

“串在棍子上的什么东西,”梅说,“看起来不太开胃。”

“我感觉,咱们的比萨可能也不怎么样。”朵特说。

“没错,我也料到了。”梅说。

“快看他!”朵特小声说,“吃的都上来了,他还在写呢!”

然而菜确实很好,毛家餐厅给丹尼留下的回忆多半是开心的,他喜欢那里的所有饭菜。他正在写的对话也很不错——能够达到效果,丹尼判断。只是时间不对,他想提醒自己该在什么时候用上这些话。在把注意力转到沙嗲牛肉上面之前,作家圈出了这段对话,在笔记本的白边上给自己写了个备注。

“不是现在,”丹尼写道,“先讲一讲烤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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