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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然死亡  作者:理查德·谢泼德

强制束缚所导致的死亡问题不容忽视,但无论从理智出发还是基于对现实的分析,我仍然致力于研究用刀杀人的案件。作为枪炮弹药方面的权威,伊恩·韦斯特钻研的问题相对简单。凶手想要杀人,所以开枪打死他们,故事便结束了。相比之下,刺伤则需要行凶者和受害者近距离接触,且往往涉及多种动机。这种伤口可能更多地与营造某种戏剧感有关,往往缺乏明确的杀人意愿——特别是如果伤害是自己造成的话。但真正吸引人的,还是我奉行的那个理论:每一个伤口,都会讲述一个故事。我一直坚信,如果对伤情了解充分,一把刀在尸体上留下的具体轨迹——受害者经常被捅刺多次——足以为我们提供一张描摹凶杀行为全景的写真。

在每一起刀杀案中,我迫切希望从伤情分析中学习新知。就在那位老人用面包刀自杀后不久,我又遇到一起刀杀案件。这完全是一起标准的凶杀,也的确证明,我在周日烤肉期间进行的实验并没有白做。

秋日暖阳转瞬即逝,寒冬随即到来,不久,当年的第一场霜冻不期而至。一天早上,我接到电话,在伦敦北部的一条运河边发现了一具尸体。中午赶到现场的时候,我发现一个穿着牛仔裤和夹克的年轻人,脸朝下趴在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地里,他的胳膊被压在下面。当时气温只有2℃左右,这无助于确定死亡时间。尸体温度降至20℃,警方的照片显示,尸体被发现时,上面还结有霜冻。尸僵的迹象已经出现,但尚未完全僵硬。

至此,我能告诉警方的只有,死亡大概发生在午夜到早上6点之间的某个时间。警方的反应一如往常,多少有些刻意掩饰的沮丧。

死者脚边的草上留有血迹,尸体旁边有一把血迹斑斑的厨刀。我把尸体翻过来,看到死者的嘴、鼻子、双手和胸前全都是血。

我们将死者运到停尸间,对其彻底检验,根据检验结果,我确认了死者遭遇的唯一一刀,首先刺透了外衣,然后穿过三根相邻的肋骨,这里的软骨组织使刀刃发生偏转。虽然只偏转了一点点,但很不幸,刀子直接切断了主动脉。事实上,这一刀用力之大,甚至伤及主动脉后面的气管。伤口止于食道。伤口距离体表的深度达12厘米。伤口从前向后呈水平位置,略微从左向右倾斜。

在尸体旁边发现的黑柄厨刀,其尺寸和形状都与创伤情况极为吻合。凶手的力度一定很大,因为刀穿过了衣服和三根肋骨。死者面部及左臂存在轻微擦伤。

这起案件看起来像是一个简单明了的刺杀案。警察正努力使案情与被告人的说法相契合。被告人和受害者大约都二十多岁,两人一起饮酒后出去散步。虽然身为好友,但正如被告人在接受警方讯问时所透露的那样,他对自己的这位玩伴心藏愤怨:

问:你当时都说了些什么?

答:真的没什么。

问:你当时带凶器了?

答:没有。

问:他呢?

答:是的,他一直随身带刀。

问:之前你们有同时携带刀具的情况吗?

答:是的。但这次我的刀放在家里了。

问:我必须把话讲明白,你现在还处于被怀疑的状态。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

答:我想我知道。

问:请告诉我们。

答:我们到了运河那儿,他说觉得不太舒服。于是我站在那里等他,低头一看,发现鞋带开了,我弯腰重新系好鞋带,这时他对我说,你觉得我和你妹妹出去约会怎么样?

问:玛丽?

答:是的。

问:玛丽多大了?

答:13岁。

问:你是怎么说的?

答:我说我不太喜欢这个主意,因为她才13岁。我抬头看着他,想问他为什么这样问,但已经来不及了,他正在从衣服里往外掏东西。我以为他会打我。所以我惊慌失措,一把将他推开,然后转身逃跑。我转过身来,看见他正向后踉跄。我继续跑。我不知道他受伤了,否则肯定会回去帮他。

在进一步的讯问中,这个年轻人对自己的朋友可能和年仅13岁的妹妹玛丽发生性关系而感到非常不安。某次讯问间隙,和事务律师探讨对策之后,被告人表示:“如果是那把刀(杀了他),我想我之前在他的公寓里见过,当时它和一堆东西从餐具架上掉了下来,我把它捡起来放在了厨柜上。”

事务律师后来再次要求与自己的当事人单独说几句话,后者再次出现时承认是自己杀了人,但坚称纯属意外:“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无意伤害他,事情就是这样。”

我可以肯定,被告人的说法属于彻头彻尾的谎言。直觉告诉我,一个人不可能将别人拿着的刀反转过来,然后刺穿持刀者自己的胸部,注意,伤口呈现水平直入状态。更不可能像被告人说的那样,在其处于蹲着的较低位置时,刺中处于站立状态的受害者胸部。

然而,考虑到被告人在被证明有罪之前都应被推定无辜,我试图在家里重现犯罪现场。我蹲在地板上假装系鞋带(用右手),抬头,推开行凶者向我逼近的尺子(代表凶器,我用左手拿着),然后插入行凶者(用椅子上摆放的枕头代表)身上,造成一个水平直入的伤口。我刚把尺子插进枕头里,就发现房间里还有人。

我转过身来。克里斯已经进到了书房。两个孩子都被教导过进屋敲门,这样他们就不会无意中发现任何令人不安的东西。我一定是因为全神贯注所以没有听见他进来。现在,他正尴尬地盯着我看。

“有事吗?”我尽量装作一切正常的样子。

他手里抓着课本。

“你在干什么?”他用一种迫切需要解释的声音问道。儿子现在九岁了,性格温顺,为人随和,似乎和那个曾彻夜尖叫、折磨我们的小皇帝毫无关系。

我站起身。这个时候,如实陈述或许才是最佳对策。

“好吧,我想看看有没有人在系鞋带时……就是我,在这里,用右手……如果另一个人拿着刀走近他……也是我,另一个人是我的左手,尺子代表凶器……第一个人能不能在他蹲下的时候,把刀子转过来刺入第二个人身上。”

克里斯开动脑筋琢磨了半天。

“当然呐,”他最终说道,“我认为他可以做到。”

“单纯思考还不够。第一个人很可能会因此被送到监狱里待上很久,因此我必须十分确定。”

“第一个人把第二个人杀死了?”

“嗯……是的。”

“你见过他了?”

“第一个人?没有。”

“第二个人。”

“是的,克里斯,我在停尸间见过他。我检查过他的伤口,知道刀子从某个角度以某种方式刺进了他的身体。因此,我想看看第一个人如果在系鞋带时遭遇袭击,能否做到这一点。”

克里斯点点头。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明白我在说什么。他只是接受了自己父亲做了某些奇怪的事情。

“我来给你看我的生物课成绩单,所有人中我得分最高。”

那还有错!儿子来找我一定是有原因的。我只顾着把自己的工作告诉他,甚至都没问原因是什么。我和儿子一起看了他的成绩单,非常自豪地为他拿到的一串A而欢呼,最后,克里斯看起来很高兴地离开了,我则继续自己的实验。尽管非常努力,但我实在想不出一种方法,能让一个蹲着的人把袭击者拿着的刀偏转着插入袭击者自己的胸口,如果结果是在如此之高的位置,以如此水平的创口插入枕头——我是说,身体。正如我强烈怀疑的那样,这属于直截了当(无论是本意还是比喻意义上)的站立型刺伤。

这时,有人在轻敲书房的门。

“爸爸,我们都认为是他干的。”安娜冲了进来。

“谁干的?”

“好吧,克里斯是第一个人,假装系鞋带,而我是第二个人,拿着刀,逼近他……”

“你没有拿着真的刀吧,没有吧?”

“当然不是,我拿我的笔。不管怎么样,克里斯能够很容易地把刀翻转过来并刺中我。所以我们认为第一个人就是谋杀犯。”

“好吧,好吧,谢谢你们。”

“我们可以给你展示一下吗?或者如果你乐意,你可以假装第一个人,而我扮演第二个人,我做这个比克里斯要强一些。”

我由衷认为,不应该让当时还只有七岁的安娜,帮我还原凶案的整个过程。她之前看到我拿着刀子,还以为这只是在开玩笑。她当时认为尸体是某种令人讨厌的东西,还无法充分理解死亡的全部意涵,她肯定没有见过尸体,甚至没有看过一张照片。我们不仅教会孩子们进入书房时要先敲门,我还总是小心翼翼地把警方拍摄的犯罪现场照片藏在很高的书架上面。

“看看你和孩子们在玩什么游戏!”珍从客厅赶了过来,脸上乌云密布。

“没有玩游戏啦,克里斯进来,我把正在做的事情告诉他。”

珍翻了翻白眼。

“我都是把自己的工作留在医院的。”她言有所指。

克里斯和安娜最终会弄明白我的工作性质,但当时,他们只是被告知,当别人问起时就说我是医生。他们不经意间发现我其实是一名特殊的医生,会帮助警察,名字还会出现在报纸上,但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法医病理学家。尽管大约在这个时候,他们开始意识到,我的特长并不是让人们“变得更健康”。在家里,他们的父亲把尺子插进枕头里或者把刀子插进肉里,这是正常的,到目前为止,克里斯和安娜似乎还没有意识到,其他人的父亲可不会这么做。

如果换到今天,运河旁那起刺杀案中的辩护团队,可能会成功地提起所谓因丧失自控能力而犯下非预谋杀人罪的答辩。萨维尔事件[吉米·萨维尔(Jimmy Savile, 1926—2011),英国利兹人,曾是英国广播公司电视音乐节目主持人。2011年吉米·萨维尔性侵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超级丑闻”爆发。2012年12月,英国警方表示,指控萨维尔性侵犯的受害者已达450人,其中80%当时还是少女或儿童。]曝光之后,英国陪审团可能会认为,一个人发现朋友意图性侵自己年仅13岁的妹妹,势必极度愤怒,这可能成为行凶的导火索。男孩的很多家庭成员陈述做证,他因为妹妹可能遭朋友性侵而感到极端不安和愤怒。

要主张现代意义上的“丧失自控能力”,必须证明与被告人相同年龄、性别且具有合理的容忍度和自制力的普通人,也会以同样方式失控。在我看来,本案中的这个年轻人很有希望能证明这点。但为了让丧失自控能力成立,辩方还必须证明被告人没有预谋。本案被告人面临的困难是,如果他当晚真的把刀带到运河附近,那么杀人就可能是有预谋的。他解释了为什么自己的指纹会留在刀柄上,但他必须说服陪审团相信,在出去散步之前,受害者才是从厨房把刀拿走的人。

但这起杀人案发生在2010年改革之前那个不那么开明的时代。此时,丧失自控能力还没有成为一种答辩理由。对于这位一心想要保护自己妹妹的年轻人来说,当时的处境完全无望。检方以谋杀罪名起诉,他最终被认定有罪,在20世纪80年代,这种案子实属简单明了。

虽说是常见的谋杀,但案件中伤痕的确切角度和轨迹还是提供了重要证据。而且,情况经常如此。不仅是刀的轨迹,一旦刀子插入体内,它在器官间的后续运动有时可以绘出受害者和行凶者的相对运动。随着积攒的案例越来越多,我开始相信刀伤可以说明一切,只要我们能听懂它们在说什么。我希望汇编出有关刀伤的轨迹、角度及刀柄瘀伤方面真正全面的分析……我总是在自家厨房,用一把又一把刀,插进一块又一块肉里。事实上,我买了很多不同形状和不同刀柄的刀具。如果警察习惯于扣留和搜查中产阶级白人的话,我很可能因为经常携带攻击性武器而遭到逮捕。

令家人更感厌恶的是,我现在改用猪肚或牛肾进行刺伤练习。我很难再现那种穿过人体皮肤、肌肉和内脏的感觉——也许是因为超市里的肉基本都不太新鲜。事实上,用刀杀人的人可能经常会惊讶于这样做是多么容易。一旦刀锋刺穿了衣服和皮肤,身体内部组织几乎毫无阻力。只需适度的力量就能穿透心脏或肝脏等主要器官,所以即使是力气很小的行凶者也能用刀杀人。很多凶手会说:“我不是故意杀他的!”他们实际上是在说:“我没想到我做的事会杀了他。”而当持刀凶手如是说的时候则更可信。刀给了凶手相较于受害者更大的优势,哪怕受害者强壮得多。怪不得女性经常会选择用刀。

在经历所有这些实验之后,我是否如自己所愿,能证明我们可以像读一本书那样通过研究刺伤来理解谋杀的过程呢?嗯,答案是没有。但我确实发现,刀可以告诉你很多有关凶杀的信息。我逐渐具备这种能力:根据凶器在尸体上留下的痕迹,可以相当精确地勾勒出凶器。面对警方提供的一系列可能的凶器,我可以排除其中大部分,只要备选证据中存在正确的凶器,我一般都能把它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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