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三娘:梁山上的狗镇少女

读水浒  作者:押沙龙


读水浒

《水浒传》里有一个很奇怪的人物:扈三娘。

梁山一百零八将里,扈三娘的人生可以说是最悲惨的。

她是扈家庄的大小姐,“使两口日月刀,好生了得”。刚出场的时候,施耐庵还特意为她写了一首诗:

雾鬓云鬟娇女将,凤头鞋宝镫斜踏。黄金坚甲衬红纱,狮蛮带柳腰端跨。霜刀把雄兵乱砍,玉纤手将猛将生拿。天然美貌海棠花,一丈青当先出马。

非常漂亮飒爽的一个女将,让人不由得想起《杨家将》里的穆桂英。

扈三娘武艺相当不错,一上来先是力战矮脚虎王英,才十几个回合,就把王英生擒活捉。接着扈三娘又连战欧鹏和马麟,一双刀使得如“风飘玉屑,雪撒琼花”,丝毫不落下风。最后她干脆直奔宋江而去。宋江虽然一向爱学使枪棒,但看扈三娘冲将过来,一点对着干的想法都没有,扭头就跑,差点让扈三娘当场砍死。

你看,扈三娘首次登上舞台,就是这么英姿勃勃,威风凛凛。

但是威风也就到此为止,扈三娘马上就从人生巅峰上栽了下来。

林冲来了,没斗上十个回合,就把扈三娘给捉住了。

这个大小姐被捆着双手,押回了梁山。

在扈家庄眼里,梁山就是一群强盗啊。一个大姑娘被捉进强盗窝,这如何了得?当然要去营救啊,而且要抓紧。

果然,第二天,她的哥哥就来了。扈成牵着牛,抬着酒,嘴巴像抹了蜜似的,一嘴一个“将军”。扈成说妹妹年幼无知,误犯威颜,求宋将军千万把妹妹给放了。只要放人,要什么东西都给。

宋江倒也不是不肯放,只是提出一个条件:拿矮脚虎王英交换扈三娘。

这个条件很合理,但是扈成做不到。

因为王英虽然是被扈三娘擒住的,却被祝家庄的人弄走了,扈成要不回来。

这就有点过分了。祝家庄掌权的是三少爷祝彪,而扈三娘是祝彪的未婚妻。祝家庄跟梁山打仗,未婚妻跑来帮忙,结果被敌人捉走了,于情于理,难道你能不管?退一万步讲,王英是扈三娘拿下的,拿王英换回扈三娘不是天经地义吗?

可是祝彪就是不答应:反正没结婚呢,管她干什么?再说了,在强盗窝里都过夜了,谁知道怎么回事?换回来以后怎么办?这婚我结是不结?

所以,坚决不答应。

扈三娘的未婚夫就是这么个畜生。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关心扈三娘死活的,就她的爹妈和哥哥。

为了救妹妹,扈成姿态放得很低,除了王英要不回来,其他什么条件都答应。投降?可以。帮着捉拿祝家庄的人?可以。只要把妹妹放了,怎么都行。至于勾结梁山,会不会引发官府追究,扈成已经顾不上了。

未婚夫虽然是个畜生,但是她的亲人还是疼她的。

梁山最后给了答复,大致的意思就是:放可以放,但不能现在就放,得看你扈家庄的表现!

扈成虽然不满意,也只能抱着一线希望返回扈家庄。他决心全力配合梁山,以救赎妹妹。


但是扈家庄很快就被梁山给灭门了。

祝家庄被攻陷,祝彪走投无路,投到了扈家庄。扈成一看:好啊,这个畜生来了!捆起来捆起来,送到宋将军那儿去!

谁知道走在半路上,他们碰上了李逵。李逵明明知道扈家庄已经投降了,却还是提斧子就砍。祝彪被当场砍死,扈成夺路而逃,捡了一条命。李逵正杀得手顺,接着又冲进扈家庄,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财产也全部带走,装了四五十驮,带回了梁山。临走的时候,还把庄园一把火烧了。

抄家,灭门。

当然,李逵事后也遭到了宋江非常严肃的批评:“下次违令,定行不饶!”

那扈三娘对此什么反应呢?

没有任何反应。

父亲被砍死了,全家都被杀了,未婚夫也被杀了,哥哥生死不明,财产被洗劫,老家被烧成瓦砾,而扈三娘保持了沉默。至少作者没有描写她的任何情感波动。在扈家庄沦陷的当天,她的情形是一片空白。

紧接着,就是《水浒传》里最惊悚的一段描写。

攻下祝家庄,屠了扈三娘全家之后,中间又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宋江用计谋骗李应上山,收编了李家庄。但这个过程很短,前前后后不会超过三五天。紧接着,大家在梁山团聚。

这时,扈三娘出场了。梁山杀牛宰马,大摆庆功宴。她和顾大嫂、乐和娘子这些女人在后堂摆了一席,坐着饮酒。正厅上“大吹大擂”,大家一直喝到晚上才散。

我觉得这场酒席,比血溅鸳鸯楼那场更加惊心动魄。

酒宴的第二天,宋江就来给扈三娘说亲,要她嫁给矮脚虎王英。

王英是什么人呢?就是个龌龊淫猥的土匪。你哪怕用放大镜,也在他身上找不出什么优点。

先说长相,书里形容扈三娘是“天然美貌海棠花”,形容矮脚虎王英则是:五短身材,一双光眼。王英出场的时候,施耐庵还给他写了一首诗:

驼褐衲袄锦绣补,

形貌峥嵘性粗卤。

贪财好色最强梁,

放火杀人王矮虎。

注意,这个“峥嵘”可不是“峥嵘岁月”那个峥嵘,而是狰狞的意思。

长得丑点就丑点吧,关键这个王英性格也超级猥琐。就拿落草这件事来说,梁山上很多人都是迫不得已才落草,可王英不是。他原来是个车夫,后来发现赶车不如抢劫来钱快,半路上就抢了客人的钱财,这才落草为寇。在任何社会里,这种人都是下三烂。

而且王英还特别好色。当初在清风山捉了刘高的太太,王英上来就要“搂住那妇人求欢”。扈三娘出场的时候,王英为什么急吼吼地第一个就要冲上去打?就是因为对方是个女的,王英看得手颤脚麻,恨不得“一合便捉得过来”。

捉过来干什么?当然不是捉来拜干兄妹了。

除此之外,王英还吃人。前面就说过,王英在清风山喝过不少用人心肝做的醒酒酸辣汤,连心肝也要用冷水处理一下,“脆了好吃”。

据说每个人都有优点,就看你会不会找。但是王英实在是个例外。施耐庵自己都瞧不上他,给他的称号是“地微星”,意思就是微不足道的小星星。历来的点评者提到王英,也都是嗤之以鼻的样子。只有李贽独具只眼,发表过一番谬论:

王矮虎还是个性之的圣人,实是好色,却不遮掩,即在性命相并之地,只是率其性耳。若是道学先生,便有无数藏头盖尾的所在,口夷行跖的光景。呜呼!毕竟何益哉!不若王矮虎实在,得这一丈青做个妻子也,到底还是至诚之报。

这是说做流氓做到不害臊的程度,就是圣人。这种“童心说”之类的胡言乱语,也不必当真。

总之,宋江让扈三娘嫁的,就是这么一个丑陋、贪财、淫荡、兽性的下三烂。扈三娘是大户人家的富贵小姐,爹疼哥宠的,不要说嫁了,估计这辈子连见都没见过这样的人物。

她原来的未婚夫虽然是个混蛋,但至少不会半夜爬起来咯吱咯吱地吃人心啊。

可是扈三娘毫不犹豫就答应了,“见宋江义气深重,推却不得,两口儿只得拜谢了”。当天两人就成婚了,扈三娘和王英入了洞房。

这离扈家被灭门相差不过几天,宋江连悲伤的时间都没有留给扈三娘。书上说,“众人皆喜……当日尽皆筵宴,饮酒庆贺”,李逵应该也在庆贺之列。

这个情节发生在《水浒传》第五十一回,文风最平淡也最恐怖的一段。


施耐庵写这段婚姻,并非全是向壁虚造。

在元杂剧里,就有王矮虎和一丈青这对夫妻。但问题是,元杂剧里的王矮虎没有这么龌龊,而一丈青就是一丈青,并不叫扈三娘,也没有被灭门的情节。那么为什么施耐庵要把王矮虎写成一个让人恶心的下三烂?为什么又要给扈三娘安排这么一段可怕的经历?

难道他是厌女症发作,非要写一个没心没肺的女傻子吗?

那倒也不是。

施耐庵说扈三娘“是个乖觉的人”,而且他送给扈三娘的称号是“地慧星”,也是强调她的聪慧。很可能在施耐庵的眼里看来,只有一个聪慧的人,才会有扈三娘这样的反应。她不是傻,而是乖觉。她的本能告诉她:这就是生存之道。

在极端环境下,人会有很多保护自己的本能。

比如说疯狂。

我们都认为发疯是一种疾病。可有的时候,发疯是一种潜意识的理性决定。如果压力过于巨大,神经系统可能彻底坍塌,甚至导致人的死亡,这个时候,发疯就是一种自救。它像一道堤坝,把人吱吱作响、行将断裂的神经线,强行与外面的可怕世界隔离开来。

同样,冷漠也是一种自救方式。当一切太过恐怖,太过难以理解的时候,你可以切断自己的情感,遗忘自己的过去,不去理解那些无法理解的事情,不去审视那些恐怖得让人难以审视的事情。

你让自己变成一片空白,你让自己喝酒,你让自己听这外面的大吹大擂,你让自己装得一切都很正常。

这样,你才能活下去。

这并不只是让别人不杀死你。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当然,你拒绝他们,他们可能杀了你。但如果只是求生,你简单地伪装就可以了。你可以表面上配合他们,默默地把一切记在心里。

可关键的问题在于:你怎么面对自己?

设身处地站在扈三娘的位置上想一想,就会明白她置身于一个魔鬼般的世界。她无力摆脱,但也没有勇气决裂。她只能和身边的魔鬼共存下去。她不得不和一个猥琐食人的丈夫同床共枕。群雄大结义的时候,她甚至不得不和李逵一起跪下,宣誓:“但愿生生相会,世世相逢,永无断阻!”

难道自己是在暂时委曲求全,以便日后更好地复仇?可她知道自己不是。她就是怕了,和很多脆弱的人一样,害怕了。一个从未经过风雨的富家小姐,陷身于一个陌生的虎狼巢穴里,她害怕了。就是这么简单。

可她该怎么向自己解释这一切?她又该如何面对自己的屈从?

“乖觉”的地慧星扈三娘本能地选择了一个拯救自己的办法,那就是遗忘,把情感的闸门关闭起来,装作这一切从没发生,无关紧要。


很快,扈三娘就开始替梁山作战,立下了赫赫战功。她活捉过彭玘,擒住过郝思文和温克让,还击败过辽国天寿公主,战功远远超过了丈夫王矮虎。但是按照梁山的默认规则,女人的排名顺序不能超过丈夫,所以扈三娘排座次的时候只能排在第59位,位于王英之后。

在历次作战中,扈三娘甚至还跟李逵打过配合。三败高太尉的时候,李逵带步兵从左边进攻,扈三娘带马军从右边进攻,然后两军会合作战。

当时,扈三娘在想些什么?

很可能什么都没想,也没法想。

扈三娘出场的时候还是那么飒爽。在攻打大名府的时候,施耐庵又给她写了一首词:

玉雪肌肤,芙蓉模样,有天然标格。金铠辉煌鳞甲动,银渗红罗抹额。玉手纤纤,双持宝刃,恁英雄烜赫。眼溜秋波,万种妖娆堪摘。

……

还是一个美人模样。

但是扈三娘说话办事的风格却越来越粗俗。

她刚出场的时候,矮脚虎王英和她交手,动作轻薄,一副想吃豆腐的样子。扈三娘心中道的是:“这厮无礼!”很生气,一阵狂风暴雨式地进攻,捉住了王英。这就属于富家小姐被人轻薄后的嗔怒反应。

她上梁山以后,打的第一场仗是替换花荣。这个时候扈三娘说的是:“花将军少歇,看我捉这厮!”也还是正常人的口吻。

可是到了最后,扈三娘一张嘴却跟街上的流氓泼妇差不多了。

那是在征讨田虎的时候,对方出来一位叫琼英的女将。“脸堆三月桃花,眉扫初春柳叶”,非常漂亮。王矮虎虽然现在有老婆,但猥琐淫荡的劲儿一点儿没改,看见女人又抢先冲了过去。交手的时候他又是心猿意马,想占别人便宜。琼英想道:“这厮可恶!”觑个破绽,一戟刺中王英左腿。

整个过程跟当年扈三娘与王英交手的情形几乎一模一样。

这时候扈三娘在后面骂起来了:“贼泼贱小淫妇儿!焉敢无礼!”

明明是你老公淫贱,人家琼英怎么贱,怎么淫了?又怎么无礼了?

整本《水浒传》里打仗的次数多了,双方见面也对骂,可也很少见这么粗口的。当年扈家庄的大小姐,“天然美貌海棠花”,现在一张嘴比王婆还牙碜。而她破口大骂的人,又分明像当年的自己。

实在难以想象,她跟王英结婚的这些年,到底都发生了什么。


我们会说扈三娘这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什么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大致就是说,人质被劫持后,会对劫持她的人产生感情依赖,甚至会认同劫持者,为他们服务。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统计,大约有四分之一的人质会产生程度不同的症状。

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最有名的一个例子可能就是1974年的帕蒂·赫斯特绑架案。

帕蒂是报界大王的孙女。19岁的时候,她被一个恐怖组织绑架了。根据她自己的陈述,在被绑架期间她不仅被威胁、殴打,而且还遭到了性侵。开始时她当然很害怕,但没过多久,她就对这个恐怖组织产生了斯德哥尔摩情结。被绑架两个月以后,帕蒂决定留在恐怖组织里,并且给自己起了一个新名字“塔尼亚”。

几个月后,这个恐怖组织闯入一家体育用品商店,帕蒂像扈三娘一样冲锋陷阵,“打光了卡宾枪中的所有子弹,随后她拿起另一支步枪,再次打光了子弹”。此时的帕蒂已经完全认可了自己的新身份。此后,她又多次参与了犯罪袭击。

所以说,施耐庵并不是瞎写。在现实中,这完全是可能的。

人在极端环境下,不仅会屈从,而且会产生情感依赖。比如说扈三娘对矮脚虎王英就很有感情。

王英对扈三娘未必有多好。电视剧里王英对扈三娘好像情深义重,但那是导演自己瞎改的。在《水浒传》原著里,完全看不出他对扈三娘有什么体贴之处,看见别的女人还是猴急猴急的,当着媳妇的面就上去轻薄琼英。扈三娘作战的时候,也从没见他着急过。

但是王英一旦出现危险,扈三娘就豁出命地往前冲。最后扈三娘战死,也是为了王英。在睦州城外,王英和郑彪交手,被对方一枪戳死。扈三娘为了给王英报仇,挥着刀就冲上去了。郑彪拨马便走,扈三娘还是不依不饶地追,最后人家转身用暗器把她打死了。

为了王英这么一个淫荡龌龊的下三烂而死,值得吗?

但是扈三娘对王英的感情是真实的。其实这也不难理解。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太渴望光亮,生活在寒冷中的人太渴望温暖,当你不敢恨的时候,你可能就会去爱。

不然,你又怎么看待自己的人生?

所以,宋江假模假式地认她当干妹妹的时候,扈三娘可能真的是感激的。

丑陋猥琐的王矮虎躺在她身边的时候,她可能真的是有爱意的。

我们可能会觉得这种想法有点变态。但这真的很奇怪吗?面对无法抵御的恐怖力量,人们有时候就是会认同它,恋慕它,委身于它。通过这种方式,人们找到了让自己活下去的理由。


在梁山上,其实还有一个女人比扈三娘更惨,那就是东平府太守程万里的女儿。

东平府有个双枪将董平,一向以风流自许,连箭壶上都要插个小旗,写着“英雄双枪将,风流万户侯”。其实他不是风流,而是下流。董平听说程太守的女儿长得很美,屡次找人上门提亲。程太守不太乐意,没有爽快地答应。结果董平被宋江擒获以后,不但马上投降,觉悟还忽然提高了,惦念起了东平府的群众:“程万里那厮原是童贯门下门馆先生,得此美任,安得不害百姓?”

董平替天行道,带着梁山军马,骗开东平府大门,直奔太守衙门,“杀了程太守一家人口,夺了这女儿”。

这个女儿就跟着董平上梁山了。

一个知府的千金小姐,忽然看见一个莽汉带着人冲进来,杀了自己全家亲人,血淋淋地站在尸体堆里,她会怎么想?这个大汉把自己拽进洞房,她又会怎么想?

书上完全没有交代。

事实上,像程小姐这样的经历,在古代历史上有过很多例子。战争中,杀戮男性、劫掠女性,是一种常见现象。历史书也很少会交代这些女人的心态。

程小姐比扈三娘的处境更糟糕,王英至少不是杀害扈三娘全家的凶手。而且扈三娘有武艺,可以向梁山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而程小姐呢?她唯一的存在价值就是董平需要她。如果不是董平想要她,攻克东平府的那一刻,她就该死了。

她要活下去,唯一的办法就是依附于董平,依附于这个杀她全家、毁掉她一生的恶魔。

在征方腊的时候,董平战死了。他死了以后,程小姐的下落又如何?书上也没有交代。

想来也未必很好吧。

妮可·基德曼演过一个电影,叫《狗镇》。少女格瑞斯为了躲避黑道,逃亡到了狗镇,为这里的居民做点杂务,换取他们的庇护。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镇民知道格瑞斯无依无靠,渐渐露出了狰狞面目。发展到后来,他们把格瑞斯像条狗一样锁起来,随心所欲地对待她。她不断被欺凌,被性侵,成了囚徒和奴隶。

最后,有人向黑道告发了格瑞斯,说他们想要的人就在这个镇子里。

黑帮来了,来迎接他们首领的独生女格瑞斯。原来格瑞斯逃到狗镇上,只是因为不愿意继续父亲的生意。

格瑞斯从囚笼里钻出来,杀掉了镇上的每一个人,只剩下了一条狗。

对程小姐来说,梁山就是一个狗镇。在这里,好汉们大秤分金银,异样穿绸缎,过着豪爽痛快的日子,可它同时也是程小姐的囚笼。扈三娘的命运好一点,她靠自己的武艺挣得了一席之地,付出的代价是切断关于以往的所有记忆。而程小姐连这个机会都没有。

她也不像格瑞斯。格瑞斯有黑帮老大的父亲,而程小姐的父亲已经被杀掉了,谁也不会架着七彩祥云过来救她。没有人知道她在梁山上怎么度过一个个日夜的。书上再也没有提到过她。施耐庵忙着描述一场场战役,把她给忘记了。

不光施耐庵忘记了,读者也忘记了。如果不是写扈三娘,我也想不起来梁山的某个角落里,还有这么一个少女。

这个少女在最美好的青春时代,被人从太守府运到了梁山,从此再无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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