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户时代的离婚率居世界首位

超单身社会  作者:荒川和久

明治初期,日本的离婚率比现在的日本还要高,属于世界第一的水平。若是追溯到江户时代,离婚率更是高。虽然没有官方的数据统计,但据说当时即便是普通市民,每千对夫妇的离婚率就高达4.8,这是现在日本离婚率的1倍以上,比俄罗斯和美国还要高。

日语中有个词叫“三行半”,这是离婚书的俗称,正式的说法叫“离别状”,或者“去状”“暇状”等。

令人意外的是,很多人都对“三行半”有误解,认为“三行半”是丈夫随便就能摆在妻子面前的一纸休书。事实上并非如此,在江户时代,离婚必须夫妻双方都认可,绝不是只属于丈夫一人的权利。

此外,“三行半”不仅是离婚证书,也是再婚许可证。

在江户时代,重婚和不伦是重罪。所以,如果离婚时没有一个凭证,那是无法再婚的。丈夫给妻子一份离婚书,妻子收到后再“还礼”给丈夫一份答复,就这样夫妻二人的离婚就算生效了,并且两人都得到了一份再婚许可证。

那么,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根据现存的离婚书中,最多的理由都是“为夫妇之因”,这就和离职申请书上写的“由于个人的关系”一样。此外,写“结缘不合”的也有很多,这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性格不合”。想必离婚书上写的话大都是场面话吧,毕竟离婚书也相当于是再婚许可证,如果在上面如实写出离婚理由,那么在找下一任的时候就会不太方便。

除了“生离”外,夫妻间还有很多情况是“死别”。有的是丈夫病故,有的是妻子因难产而去。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是对方离世,所以会由对方亲人出具一份离婚书。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是圆满的,有的夫妻双方因为有纠纷而不得不进行调停,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调解离婚。这种情况,有的是因为丈夫没有经济能力或者生活能力,也就是说丈夫没有价值,妻子对其厌烦,于是提出离婚;还有的是因为遭受到丈夫的家庭暴力而提出离婚。实际上,在江户时代,妻子一味忍受着来自丈夫的家庭暴力这种事情可能并没有多少。此外,还有其他的离婚理由,例如外出赚钱的丈夫失踪了,妻子生活穷困潦倒、不能再等下去了。当然,还有因为一方出轨而离婚的。听说甚至有因为照顾83岁的丈夫而崩溃逃走的妻子。从这些离婚理由可以看出,在离婚这件事上,无论在江户时代还是在现在,情况几乎没什么变化。

一般情况下,离婚书上是不写明离婚的真实理由的,但是有时会出现下面这种话:

“今后你可以嫁给任何人,除了邻居。”这种情况的出现一般都是因为女方与邻居家的男人有不正当关系,从而导致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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