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野禽

战时灯火  作者:迈克尔·翁达杰

马什在夜色中把车开到白漆屋,他和狗看着罗斯朝亮着微弱灯光的汽车走来,爬进后排座坐下。费伦掉了个头,朝着海岸开去。开了几乎有一个钟头。罗斯靠在赤褐色的狗身上睡着了。他时不时地会朝他们看上一眼。他的狗。十四岁的女孩。

到了河口,他把狗放了出来,拉好了伪装罩布,从行李箱里拿出装在硬油布箱里的猎枪回到狗站的地方,那里的地面已经悬空了,像是伸出去用力在够着什么东西似的,俯临着满是泥而没有水的河口。依旧是那无人来记录的时段,几乎像是不存在似的,这是费伦最喜欢的时间,潮水刚开始上来,最初只有几英寸深。他能在黑暗中听到。周遭唯一的一团光亮来自汽车壳子里,小姑娘在里面睡着了,身边的门开着,于是那团琥珀色就成了一个标记,一个指示方位的点。他等了一个小时,等潮水进来把河口填满,然后回到车上,握住罗斯的肩膀把她弄醒。她伸了个懒腰,胳膊顶着车顶的毛毡,然后呆坐了一会儿,望着黑乎乎的窗外。他们这是在哪儿呢?费伦的狗又上哪儿去了呢?

他领着罗斯穿过浓密的草丛来到水线边,时间的流逝依然可以从水深的增加中看出。随着天光渐渐亮起,水已经有一英尺深了,周围的景物几乎已清晰可辨。突然间,所有的东西都清醒过来了,鸟儿们陆续离巢,那条猎狗原本规规矩矩地站在水深两英尺的河口边,现在随着水位涨到了两英尺,水花打着旋儿地快速上涌,它也在步步后退。对于陌生人来说,倘或不是个游泳的高手,现在的情形会变得有点危险。有可能会被浪卷走,即便是这浅浅的潮水。而在早些时候,他大可以走在齐腰深的水里,穿过一百码长的布莱斯河口向外的延伸,踏上那暂时形成的小岛。

费伦开了一枪,空弹壳从霰弹枪里跳了出来。一只鸟不发一声地落入水中。猎狗朝外游了出去,跟它搏斗了一会儿,转了个圈,就带着鸟儿回来了。罗斯注意到猎狗是用脚抓着鸟的,这样它就能在游泳的时候呼吸。鸟儿们三五成群凌乱地飞过费伦的头顶,他举枪又射。天色已经又更明澈些了。他抓起另一支霰弹枪,说明着该如何把枪管打开,装上两发子弹。他并不是仔细演示给她看,他只是在说明,说得很平静,一边看她脸上的反应,判断她有没有真正领会。他总是很喜欢她倾听的样子,也相信她听懂了,甚至是在她更小些的时候,还得仰起头来,看着他的嘴。狗听人说话就是那副样子。她拿起枪来随便朝着空中开了一枪。他让她接着开,以习惯枪的声响和后坐力。

有时候他们开车去布莱斯河口,有时候去阿尔德河口。经过那第一夜的旅程后,只要费伦带她去涨潮的海岸打野禽,她就会爬进前排的副驾驶座,一路都保持清醒,哪怕相互间很少说话。她把目光投向黎明前最后的黑暗,那些灰色的树狼奔豕突般朝他们冲来,然后从他们旁边掠过,一副没有被抓到的样子。她的思绪已经跑向了前方,预演起了枪在手里会有多重,握在手里是怎样冷冰冰硬邦邦,枪身怎样在准确的时刻被陡然举到准确的高度,开枪后的后坐力,以及那回荡在河口的寂静中的余响。所以当他们三个在黑暗的汽车中向着目的地飞奔时,她已经演练熟了打猎的整个过程。猎狗靠在两排座位之间,把它那温暖的口鼻搭在她的右肩上,而她也侧过脑袋,和猎狗头顶着头。

***

罗斯那紧绷的身体和脸庞几乎没怎么随着岁月而改变,始终精瘦精瘦的。她身上天然有一种警惕。马什·费伦永远说不准这种警惕是哪儿来的,因为她成长的环境是平静、恬逸的,人们与世无争,过的是慢生活。她那海军上将父亲的身上就显现出这种平静恬逸。对于自己身边发生的事,他似乎毫无挂碍,但这并不是他完整的形象。马什意识到,这位父亲正像他所做的那样,在城里还有一份更为忙碌、更具官方色彩的生活。这两个男人经常在周日相伴着一起散步,马什平日里向来是个业余的博物学家,因此他会聊到白垩山的形成之谜。“完整的动物群出现又消逝,沧海桑田,而一层层的白垩是由无数生物在几乎无限久的时间里合力建成的”。对于罗斯的父亲来说,萨福克正是这样一个缓慢的、渐变的宇宙,一段宁静的稳定期。他知道,那个真实而又急迫的世界在海上。

被做父亲的和费伦之间那无拘无束的友谊所浸润的是那个小女孩。两个男人在她看来都既不专横也不危险。父亲在被问到政治党派的问题时或许稍微有点一本正经,不过他会让家里养的狗,矮花花,爬上沙发,扑进自己怀里。他的妻子和女儿看着他的这般表现心里很清楚,只要他去到了大海上,就完全不是这副样子了,那里哪怕一截绳索的磨损都是会受到惩罚的。他还会在听音乐的时候动感情,当电波中传来某段曲调,他会让她们都不要发出声音,认真谛听。他若不在,女儿会怀念那种平静的男性气息。母亲规矩严的时候,那是罗斯可以悄悄走过去寻求依靠的温暖。这或许就是为什么她逢到父亲不在,便老是会去黏着马什·费伦,听他讲刺猬那锲而不舍的习性,讲母牛会在产下小牛犊后吃掉胞衣以恢复体能,听得连嘴都合不拢。她需要那些属于成人和大自然的复杂的规则。即便在她还是孩子的时候,费伦就一直是拿她当大人一样跟她说话的。

当马什·费伦在海外待了很长时间回到萨福克后,她会重新认识他。不过那时的她已经不再是那个他教她钓鱼、带着一起去打野禽的小姑娘了。她结婚了,有了一个女儿,那就是我姐姐蕾切尔。

费伦看着怀里抱着女儿的罗斯。她把女儿放到草地上,接过钓鱼竿,他的礼物。他知道她的第一反应会是测算一下鱼竿的重量,把它放在手指上保持平衡,然后露出微笑。他离开得太久了。他想要的只是再次看到那微笑。她用张开的手掌摩挲着木质饱满的鱼竿的纹理,然后抱起孩子,走上前来拥抱了费伦,小孩夹在中间有点不是地方。

他现在看罗斯已经换了一种眼光了。她已经不再是那个跟着他学这学那的孩子了,这让他感到失望。而她,一路开车来到父母在萨福克的家,再次看到他,在她心目中他依然是她童年时的那个密友。即便罗斯正处于哺乳期,时时会在凌晨三四点钟的黑暗中醒来,但她心中并没有两人已经今时不同往日的想法。如果说在她的心灵深处偶尔会泛起一些念头的话,那也不会是她过去的老邻居、现在见了面依然觉得很亲切的费伦,而是她一直在追求、现在却被她的婚姻给逐出了生活的职业生涯。她有了一个孩子,又怀上了第二个,所以语言学家的职业生涯看来已经难以企及了。她将会有几年保持年轻母亲的身份。她觉得自己身体的柔韧与灵活已经不如以前。她甚至起了把这事在散步时跟费伦提一提的念头,只有散步时她可以有一个小时不用管孩子。

后来说起了才知道,费伦大多数时间都待在伦敦,而她和丈夫就住在离他不远的塔尔斯山,不过他们从来也没有在路上偶遇过。在伦敦他们有各自的生活。费伦在英国广播公司工作,此外还有一些他很少说起的项目。尽管在电台节目中他以让人喜爱的博物学家身份为人们所熟知,但在那个形象的背后有人知道他是个很有女人缘的男人——“花花公子”,罗斯的父亲一直都这么叫他。

因此这天下午,在她父母家白漆屋的草坪上,是她这些年来第一次见到他。他去哪儿了,她在心中问。而且,今天还是她的生日,他出现在了母亲为她举办的午宴上,带着这份鱼竿的礼物,给了她一个惊喜。见面后,他们答应彼此要留出一个小时来给对方,单独和对方散步。“你以前做的那只蓝翅膀的橄榄虫我还留着呢。”她说。这话听着像是在表白。

但她在他眼里已经变得陌生了,那紧绷的形体变了,被永久地绑在了孩子身上了。她不像过去那样拥有内心的秘密,不那么时刻保持警惕了,他不知道这种差别到底是什么,说不确切,但他感到她在某些方面放弃了自己过去的样子。他喜欢她身上有时候会突然蓄势猛扑的样子,现在却已经一点也没有了。就在这时,一条雪松的枝子挡住了她的路,她一把将它拨开,在她做出这一动作时,他认出了她脖子处若隐若现的骨骼线条,顿时,那种他以为已经失落了的往日情感又涌上了心头。

于是他向她提出了工作的想法,他曾经教过这个最聪明的女人各种各样的东西:那按着年代顺序排列的乡间最古老的岩石名单;最适合用来做箭、做鱼竿的木头——在把他的礼物捧到面前的时候,她才从气味中把它给认了出来,这时他见到了她兴奋的笑容。死灰复燃。在他自己的世界里,他需要她的来到。对她成年以后的生活他一无所知,比如她犹豫不决和害羞的时间也许会比正常人的要长,但等她下定了决心,朝着自己想要的东西迈出步伐后,便休想再有任何人能说动她回心转意了——这是她一直都有的习惯,开始犹豫不决,随后便全情投入——就像后来,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没有什么能把她从费伦的身边拉开,丈夫跟她讲道理没用,甚至她对两个孩子的责任也拽她不走。

到底是费伦选择了她,还是这正是她梦寐以求的东西?我们最终成为的,是不是正是我们最初想要的样子?很有可能这根本就不是马什·费伦为她铺就的道路。或许这样的生活正是她一直想要的,是她知道自己到了某一时刻会投身的旅程。

他买下了一栋废弃的茅屋,慢慢地加以重建,让自己和白漆屋成了远远的邻居。不过小茅屋大多数时间里都无人居住,住的时候也只有他一个人。他担任英国广播公司《博物学家时间》的主持人,该节目在周六下午播出,在节目中他独自一人跟大家谈论蝾螈,谈论河中的水流,谈论某道河堤七个可能的名字,谈论罗杰·伍利制作的灰蝇,谈论蜻蜓的各种翼展,此时他所展现的或许是最真实的本性。他在跟罗斯一边聊着天一边穿越田野与河床时也是如此。马什·费伦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会用手指捏起蜥蜴,用手掌捉起蟋蟀再往空中一抛放了它们。童年对他来说是亲切的、和善的。那或许正是他最初想让自己成为的样子,一个业余的自然世界的爱好者,一有可能就投入大自然的怀抱。

但他现在成了一个“神秘人物”,在某个政府办公室里有个未加命名的职位,往来于欧洲各个不稳定地区,他的故事中会有不为人所知的舞台。有些人总结说费伦的那些谍报工作技巧来自他对动物行为的知识——有个人回忆说,费伦曾让他坐在河岸上,一边自己钓鱼一边向他解释战争之道。“在这些本地的河流中,钓鱼就是一门欺诈的艺术——一切都是一场等待的游戏。”另一次,在小心翼翼地端掉了一个多年的马蜂窝后他总结说:“你不仅需要知道如何打进去,还得知道如何全身而退。战争是不会结束的。它们从来不会停留在过去。‘在塞维利亚受的伤,却死在科尔多瓦。’这是一个重要的教训。”

有时候他回到众圣之地,看到他的家人正在湿地里砍芦苇,跟他小时候干的一样。两代之前,他们的祖父在沿河的湿地里种下了芦苇,现在他的后人正在收割。他们说起话来还是没个停,不过那些大声说出来的话已经没有他的分享和参与了。他不会听到他们对某桩婚姻的失望,也听不到他们对某个婴儿诞生的喜悦。他曾经跟母亲最是亲近——母亲听力不佳,从而不会被他们没完没了的说话给烦到,马什给她念书听,她同样也听不到。现在两个哥哥跟他保持着距离,正在编织着属于他们自己的公共故事,比如有一个故事讲的是,在海岸地区有一个不知其名的茅屋匠,得了一个“长链刀”的名号,据传说德国人要是打进来的话,他就准备杀死那些同情德国的人。这是一个在乡野间口耳相传的神话。已经发生了一起用长链刀的杀人事件,看起来像是随意的,但有人说这样的事在当地会连串发生,这只是开了个头。在一层平房的屋顶上,他的两个哥哥一边望向海岸一边说着此事,一件原本只有茅屋匠使用的工具现在在每个村子突然变得家喻户晓了。

不,马什很久以前就失去他们了,甚至早在他离开众圣之地以前。

但他这个对遥远世界怀有好奇之心的乡下孩子,是怎么会变成他后来变成的样子的呢?他是怎样一路奋斗,变成一个精通战争的上层阶级的?他曾经是这样一个少年:十二岁时他能甩起钓竿,让鱼饵完美地落在河面上,然后左右摆荡,让它穿过水流,漂到有鳟鱼出没的地方;十六岁的时候他能改变自己那难以辨认的字迹,令其可以清晰地记录下钓鱼用的假苍蝇的设计图和编结方法。在自己的这一爱好上他必须做到专注与精确——切割、编织做鱼饵的假苍蝇身上的伪装。这一爱好填补了他那些寂静的日子,到后来他就算蒙上眼睛也能做假灰蝇,就算发着高烧也能做,就算顶着大风也能做。到了二十五六岁的时候他已经记熟了巴尔干国家的地形地貌,还对遥远时代古战场的地形地貌有着专家级的知识,时不时还亲身前往那些无辜的田野与山谷。无论是让他进门还是把他挡在门外,他都能从对方身上获得一样多的信息。他从女人们身上慢慢获得了一种非正式的知识,对他来说,女人更像是他在孩提时曾短时抱在怀里爱抚过的那些犹犹豫豫的狐狸。等到战争再次在欧洲酝酿的时候,他成为了一个年轻男女的“招募者”和“派出者”,引诱他们去执行无人知晓的政治使命——可他们图的是什么呢?或许是他在他们身上看到的那点无法无天的苗头,或许是他们想实现的独立——在新战争造就的地下世界中这些冲动都可以得到释放。这个小组最终就包括了(在其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罗斯·威廉姆斯,他在萨福克的邻居的女儿,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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