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格尼斯大街

战时灯火  作者:迈克尔·翁达杰

那年夏天我在天涯路一家快节奏的餐厅里找了份工,又回去洗盘子了,偶尔有哪个侍者生病我也会顶一下班。我盼望着能再见到恩科玛先生,那个会弹钢琴又会讲故事的家伙,可我在那里没有碰到一个熟人。员工主要是一群牙尖嘴利的女招待——有从北伦敦来的,也有从乡下来的——我见了她们眼睛就转不开了,为了她们跟老板顶嘴的样子,为了她们大笑的样子,为了她们虽然工作辛苦却依然觉得是一种享受的样子。她们比我们这些在厨房里干的地位要高,所以我们几乎不会成为她们的话题。这倒没关系。我可以远远地看着她们,从她们身上学到东西。我在那里工作,位于生意繁忙、一刻不停的餐厅中心让我还有点放不开,而她们那伶俐的口齿和富有感染力的笑声给我带来了欢乐。她们会端着三个托盘从你身边经过,说出对你的建议,而在你结结巴巴地想要回答点什么的时候,她们已经走远了。她们会卷起袖子来向你展示紧绷的肌肉。她们会一下子很冒昧,然后突然又变得冷淡了。有个脑后扎着绿色发带的女孩子在我午餐休息时在一个角落里遇到我,问能不能从我的三明治里“借用一下”那一小片火腿。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肯定是默默地把火腿给她了。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她对我的冒昧露出大吃一惊的表情,跑回去叫了三四个女招待来把我围住,跟着叨叨了好一阵欲望的危险。我即将进入青春期和成年之间那片没有边界的区域了。

几星期后,当我在一所空房子的旧地毯上,当着那位女孩子的面脱光衣服的时候,我发现通向她的路径是看不见的。我所了解的激情依然是一件抽象的东西,上面层层叠叠地覆盖着我还不知道的阻碍和规则。什么是正当的?什么又是不正当的?她躺在我的旁边,一点都没有谦恭与顺从的样子。难道她和我一样紧张吗?而且,这一段的戏剧性不在于我们,而在于我们所处的场景,其中包含了非法进入艾格尼斯大街上的一所房子,用的是她从在房屋中介工作的哥哥那里借来的钥匙。房子外面挂了块“待售”的牌子,里面没有家具,只铺了地毯。当时是黄昏,我只能借助外面的一盏街灯和一串一根接一根点燃的火柴来弄明白她的反应。那些火柴是我们后来在某一片地毯上划燃,用以检查那上面有没有血迹,弄得好像在那里发生过谋杀案似的。这一点都不让我觉得浪漫。奥利弗·劳伦斯的活力与才智让我觉得浪漫,被镖手甩了的那位俄国姑娘,她身上那熊熊燃烧的性的怒火让我觉得浪漫,而且她对镖手的疑心越重,她的美丽就越增添几分。

又一个仲夏之夜。我们在那所艾格尼斯大街的房子里洗了个冷水澡。没有毛巾可以用来擦干身体,就连窗帘都没有一块。她把深色的金发拢到脑后,然后甩了甩头,头发散开,散成了一道光环。

“别人这会儿说不定都正在喝鸡尾酒呢。”她说。

我们在空房间里走来走去,借此晾干身体。自大约六点进入这所房子起,这是我们最亲密的状态。不再有什么关于性的暗心思,或是心心念念的欲望,我们就那样赤裸着,彼此在暗中看不到对方。我借着屋外一掠而过的一道车灯,瞄到了她脸上挂着一丝微笑,显然她也发现了这点。我们之间有了一点小小的共同意识。

“看着。”她说完在黑暗中做了一个手倒立。

“看不见。再来一次,”这个曾经看上去那么不友好的女孩朝着我一个筋斗翻了过来,一边喊了句,“这次抓住我的腿。”然后在我慢慢把她放下来的时候,她说了声“谢谢”。

她坐在地板上。“要是能开扇窗就好了。到街上去跑一跑。”

“我连我们在哪条街上都不记得了。”

“艾格尼斯大街。花园!来——”

在楼下的厅里她推着我让我走快点儿,我转过身来抓住了她的手。我们俩靠着楼梯打闹了起来,谁也看不到对方。她凑过身子来,在我脖子上咬了一下,然后从我的怀抱中挣脱。“来呀!”她逗我道,“我在这儿呢!”随即“嘭”的一声撞到墙上了。此时的情形就好像我们俩什么都没想,只想着要逃离此刻的密闭,而只有我俩间的亲密能帮助我们逃离。我们在地板上,亲吻着任何能摸到的地方。在做的时候她用双手捶打我的肩膀。这称不上是做爱。

“别,别松开!”

“不!”

在挣脱她箍紧我的臂膀时,我的脑袋撞上了什么东西,一堵墙,或是栏杆什么的,然后又重重地回落到她的胸口。在这一瞬间,我突然意识到她有多小。在这儿,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失去了对彼此的意识,纯粹地发现着身体运动带来的愉悦。有些人从来没发现过,或者再也发现不了了。然后,我们就在黑暗中睡着了。

“喂,我们这是在哪儿啊?”她问。

我转成仰面朝天,把她带着一起转了过来,所以她来到了我上面。她用小手掰开我的双唇。

“空楚瑱下。[这里是模仿嘴唇被掰着时“公主殿下”四个字的发音。]”我说。

“那再说一遍你叫什么?”她大笑道。

“纳撒尼尔。”

“哦,呸!爱你,纳撒尼尔。”

我们好不容易才找到衣服穿上。我们在黑暗中摸索,慢慢地朝前门走去,一路都拉着手,生怕会失去对方似的。

蛾子经常会不在家,但他不在,就跟他在一样,都不算个事儿了。姐姐和我现在已经会四处觅食,自己照顾自己了。蕾切尔到了晚上会消失不见。对于去了哪儿她什么也不说,就像我根本不提我在艾格尼斯街的生活一样。对我们俩来说,学校现在好像已经成了和我们不相干的东西。在和那些我平时觉得应该能算是我朋友的男孩子说话的时候,我从来都不会说起发生在家里的事。那些事归一个口袋,而学校生活归另一个口袋。年轻的时候,我们更有点怕的是别人知道自己的实际情形,怕别人对我们评头论足,但我们自己却很少会为此而感到尴尬。

有天晚上,蕾切尔和我一起去看一场七点钟的电影,我们坐在高蒙电影院的前排。电影演到某一段,男主人公驾驶的飞机朝地面栽下去,而他双脚被飞机的操控装置给卡住了,一时间脱身不得。紧张的音乐响彻整个剧院,伴随着飞机引擎的尖啸。我那会儿看得入神了,没有意识到身边发生的事情。

“你怎么啦?”

我朝右边看去。在说“你怎么啦”的那个人和我之间坐的是蕾切尔,此刻她正全身发抖,发出一声母牛叫般的呻吟。我知道她接下来会越叫越响的。她的身体左右摇摆。我急忙打开挂在她肩上的袋子,拿出木尺,往她牙齿中间塞,然而已经晚了。我必须用手指把她的嘴撬开,而她那两排细小的牙齿则在用力地咬落。我拼命拍她的脸,然后趁她喘气的时候把木尺猛地戳了进去,然后把她拽到了地板上。在我们的上方,那架飞机坠毁到了地面上。

蕾切尔失神的眼睛正望着我,想获得安全,想找到脱离她此刻状态的安全之路。那个男人也俯下身来看着她。

“她是什么人?”

“我姐姐。发病了。她得吃点东西。”

那人把手上拿着的冰激凌递给了我。我拿着冰激凌按到了姐姐的嘴唇上。她先是把头向后一仰,然后弄明白是什么了,就大口吃了起来。我们俩就那样在黑暗中,趴伏在高蒙电影院脏兮兮的地毯上。我试着想把她从地上弄起来,可她已经变得死沉死沉的,于是我只好躺倒在地上,把她抱在怀里,就像镖手做过的那样。她的样子,借着银幕上洒下的光看起来,像是依然在目睹着某件可怕的事情。事实也的确如此,每次发生这样的事情,她都会在事后平静地向我讲述她看到的东西。银幕上的说话声充斥了整个电影院,剧情还在继续,我们就那样在地板上抱着,待了有十分钟。我把外套盖在她身上,让她安心。现在已经发明了药物,可以让身体从这种冲突状态中摆脱出来,但当时还没有。就算有我们也不知道。

我们从一道边门偷偷溜了出去,越过黑暗的帷幕,走进了灯火的世界。我带她进了一家里昂街角餐馆。她浑身绵软无力,我得让她吃点东西。她喝了牛奶。然后我们走回家里。她没有说起刚才发生的事情,仿佛在跨越了鬼门关后,此事已变得不重要了。她总是要等到第二天才会想谈论一下——不是谈心中的尴尬或茫然,而是想还原出在通向崩毁一切的发作之前那震颤变得越来越强的过程。想到这里她再也想不下去了,脑子从那里开始就不记事儿了。可我知道,在高蒙电影院里曾有过短暂的一会儿,在她看到那个飞行员挣扎着要逃脱时,她自己一边在因为发病而颤抖,一边还随着银幕上主角的动作而一起动作。

如果我在这个故事里没有太多提到我姐姐的话,是因为我们俩有着各自独立的记忆。我们都观察到了对方身上露出的线索,但我们都没有跟进。她那支来路不明的口红,有一次骑着摩托车来的一个男孩,她某次跌跌撞撞地一路笑着很晚才回到家,又或者她出人意料地变得喜欢跟蛾子聊天了。我猜想她肯定是把他当成了倾诉对象,不过我的秘密我自己守着,跟谁都保持距离。不管怎么说,蕾切尔关于我们在卢维涅花园那段岁月的故事,或许会在某些方面能跟我的版本安然共适,但讲出来肯定会是不同的调子,侧重的东西也各不相同。从事后看来,我们只有在刚刚都有了双重生活的那段时期才是亲密的。不过现在,经过了这么些年,彼此有了隔膜,我们都是自己在照料自己了。

地毯上有用肉店的厚牛皮纸包着的食物——奶酪和面包、切成小片的火腿、一瓶苹果酒——全是从我们上班的餐馆里偷来的。这次我们是在另一所房子的另一个房间里,这里也没有家具,墙上空空如也。雷声响彻这栋无人居住的建筑。从她哥哥排的日程来看,这所房子还得有些日子才能卖出去。所以,我们已经渐渐习惯了,在一天快要结束,他的客户们不可能光顾之后,到这里来展开我们的野营活动。

“可以开扇窗吗?”

“不行,会忘关的。”

她对于哥哥定下的规矩执行得很严格。他甚至还对我进行了审查,对我上上下下好一番打量,说我瞧着稍微嫩了点。真是一场奇怪的面试。他的名字叫麦克斯。

我们在以前肯定是餐厅的地方做。我的手指触摸到了桌子腿压在地毯上磨出来的痕迹。我们所在的地方应该是在桌子下面,一般情况下应该有一桌饭在我们的头顶进行。我这么说着就抬眼看了看,黑暗中什么东西也没有看到。

“你是个奇怪的人,不是吗?只有你才能在这个时候想这种事情。”

暴风雨在我们的头顶肆虐,砸碎了汤碗,把汤匙砸落到地板上。有一堵被炸弹炸坏了的后墙还没有修复,干脆的雷声嘹亮地钻了进来,令我们的赤裸无处躲藏。我们无助地躺在那里,没有家具,对于我们正在做的事情甚至找不到一个借口,我们所有的只是充作盘子的厚牛皮纸,和一只给狗喝水用的旧碗。“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正在周末干你,”她说,“房间里有什么东西,在我们身边。”我还没习惯谈论性。可艾格尼斯——她现在管自己叫这个名儿——喜欢谈,而且说的时候很有魅力。这对她来说是很自然的事情。怎样才是让她到高潮的最佳方式,该触摸她哪个具体的部位,该多轻,该多重。“来,我指给你看,把手给我……”我那无声的反应多少让她感到好笑,我的羞怯惹得她笑面以对。“小伙子,你还有好多年、好多年可以用来慢慢习惯,让自己一点点适应。咱们有的是机会呢。”停了一会儿她又说,“知道吗……你也可以教教我你的事。”

到了这会儿,我们对彼此的喜欢已经跟对彼此的欲望一样多了。她跟我说起了她在性方面的往事。“我问别人借了一条短裙去约会。我喝醉了——这是第一次。我醒过来发现自己在一个房间里,周围一个人都没有。裙子也没了。我就穿了一件雨衣走到地铁站,然后回的家。”她停了一会儿,等着我说点什么,“你身上发生过这样的事吗?如果你想的话,可以用法语告诉我。那样会让你觉得好说些吗?”

“我法语没及格。”我撒谎道。

“鬼才信呢。”

除了说的话狂放不羁外,我还喜欢她的声音。她说起话来音调丰富,充满韵律,跟我们学校里那些男孩子说话的方式真是有着天壤之别。我在那年夏天所了解的艾格尼斯不会是她日后所成为的那个艾格尼斯。我在当时就知道这点了。我所想象的那个未来的女人会跟她自己想成为的样子重合吗?是不是就跟她或许也觉得我能走得更远一样?那是一个跟我在生命中的那段时间里所知道的所有人都不一样的形象。在那个年代,十几岁的少年人会被禁锢在我们以为自己已经定了的形象中,因此后来也就一直这样了。这是英国人的习惯,当时的时代病。

夏天第一场暴风雨的那个夜晚——我们曾在风雨中疯狂相拥——我在终于回到家后在裤子口袋里发现了一样礼物。那是折起来的一片皱巴巴的厚牛皮纸,就是从之前被我们当盘子用的那张上扯下来的,我打开一看,发现上面画着一幅素描,我们俩仰面躺着,手拉着手,头顶是即将到来的暴风雨——乌云重重,电光闪闪,一派暴雨欲来的气象。她喜欢画画儿。在我人生之路的某处,我把那幅画给弄丢了,我原本是想一直留着的。我现在还记得那幅画的内容,时不时地我会留心寻觅,想在某家画廊里找到一幅跟当年那张素描画意相仿的作品。可我一直也未能如愿。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对她的所知仅限于“艾格尼斯大街”,也就是我们一起进入过的第一所房子所在的街。在我们非法进入各式空壳房屋的那些日夜里,她以一种带有自卫意识的幽默坚持以此作为自己的笔名。“Nom de Plume(笔名),”她一本正经地用法语念道,“什么意思你应该知道的吧?”

我们溜出了那所房子。我们必须赶早去上班。有个男人在巴士车站来回踱着步,在我们靠近的时候盯着我们看,然后又看了看那所房子,仿佛在奇怪我们为什么会从那里出来。他和我们一起上了巴士,坐在我们后面。这只是巧合吗?还是他就是栖居在我们侵入的那所房子里的战时幽灵?我们有点不好意思,倒没有害怕。艾格尼斯担心的是她哥哥的工作。不过在我们起身准备下车的时候,他也站起身来跟在我们后面。巴士停了下来。我们站在下车的地方。等车子重新启动,越开越快的时候,艾格尼斯跳了下去,踉跄了一下,然后跟我挥手告别。我挥手作答,然后回转身来,从那个男人身边经过。后来,在位于伦敦市中心的某处,我从车上跳了下去,他没法抓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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