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课

在别人的句子里  作者:陈以侃

还有哪个能赚得到钱的产业在营销上比“写作课”更自甘堕落的吗?最近又有两本教程翻到中文里,一本是科伦·麦凯恩(Colum McCann)的《给青年作家的信》(Letters to a Young Writer),另一本是约翰·麦克菲(John McPhee)的Draft No. 4,“第四稿”,译本的书名改了改叫《写作这门手艺:普林斯顿大学写作课》。我是此类产品的重度用户,但每次学完都会发现那个悬而未决的核心问题还是安然无恙悬在那里:写作到底能不能教?听老师们自己的说法你只恍惚是他还是你正在做公益。麦凯恩在纽约市立大学教了二十年创意写作,每次开学,上来就要告诉学生:我什么都教不了你们。麦克菲老先生在普林斯顿教了四十年“创意非虚构”,学生里有过《纽约客》现任主编大卫·雷姆尼克(David Remnick)和我们都熟悉的何伟(Peter Hessler),但他接受采访时极度真诚地告诉你,他教的那种写作其实是没法教的;他说雷姆尼克要是没有听说过麦克菲,从来不知道普林斯顿有这么一门课,他还是会成为《纽约客》的主编。当然了,他们谦虚、不居功,而且本来就是功成名就之后回馈人民,把这些和其他因素都考虑在内,你终究还是很难想出有另外哪个行当的从业人员这么喜欢宣传自己的“没用”。

另外,我们铭记于心的还有王尔德那句“一切值得学习的东西都是不能教的”,既然众所周知王尔德说话从来不错,那对于我们这些执着把时间和金钱交给写作老师的人,留下的空间就很小了,或许只能努力寻找一些狡猾的表述方式,探讨写作课里“学习”和“教授”的到底是什么?

麦克菲是美国“长报道”界的一代宗师,用雷姆尼克的话来说,他已经优秀到高出了所有人的妒忌。这本书里最迷人的段落可能是他描述如何把考察、采访、阅读、思考得来的遮天蔽日的笔记都用打字机誊抄出来,然后把每条笔记用剪刀裁剪成纸条。他的文章动辄好几万字,如果一篇文章或者一本书的结构可以分成三十个部分,他就把那些笔记纸条分成三十堆,装进三十个文件夹里。每天要坐下来产字的时候,只倒出一个文件夹的内容,把纸条像阶梯一样排序,所以他在动笔时永远只需要面对很小一部分的材料。他2010年的《巴黎评论》访谈就是何伟做的,麦克菲讲了自己的这套操作,学生很得体地向老师请教:“这样会不会带来某种危险,就是让写作变得‘机械’(mechanical)?”这本书里麦克菲就自问自答了:“这个过程听起来或许有些机械,但是它的效果却是相反的。”他说,正因为你只打开了一个文件夹,就把其余那二十九个文件夹置之脑后,你不再担心结构的问题,你被解放了,可以自在地创造那些发生在你和键盘之间的东西,那种“即兴感”来自写作本身,来自遣词造句,来自你试图“讲故事”。所以,王尔德又在乱说了吧,很难想象哪届普林斯顿写作课上的学生不会从这样的教学中获益。

这让我想起近几年最让我获益的写作建议(从结果看,至少是最让我自己满心鼓舞的建议),就是另一个以写作范围宽广、材料吞吐海量著称的《纽约客》作家,叫亚当·戈普尼克,他说你觉得自己写不出来,要把它变成体力活:换算成坐多少个钟头、看多少材料、写多少个字,努力完成它,你会发现脑子比你聪明,到时就写出来了。

科伦·麦凯恩有一封“给青年作家的信”讲的是差不多的意思,只是东海岸犹太学人的勤奋好学换成了爱尔兰人漫不经心的英雄气概:

不要让恐怖的白纸像收缩塑料膜一样裹住你的头脑。说自己遇到“writer’s block”(写作障碍)这种借口太容易了。你必须坐到椅子里,和那种空白搏斗。不要离开你的书桌。不要抛弃你的房间。不要出门去付水费电费。不要洗碗。不要去看一眼报纸的体育版面。不要拆信。在你确认自己战斗过、努力过之前,不要以任何方式让自己分心。

……

作家是那个最不想把屁股放进椅子里的时候还把屁股放进椅子里的人。

这恐怕也是麦凯恩这本书里我觉得最受用的一封信了—我就像到什么样的饭店都点同样的菜,毫无新意。要讲的道理正往哪个方向去估计也很明朗了:爱看作家展示手艺,其中我最想占为己有的,大概不是“怎样写作”本身,而是“怎样开始写作”。首先,一种让人瘫软的自我怀疑是一个作家真正的标志。就像麦克菲在书里写的,学生问,老觉得自己想当作家是“who am I kidding”(逗谁呐);麦克菲说:“我问了四十年了,有时候这个问题是如此迫切,我会把头埋进办公室的枕头里;感受到这样的怀疑是整件事必要的一个方面—既重要也无法逃避。每次我听到年轻的作家表达类似疑虑,往往就可以认为他们通过了某种测试;要是他们从来不说类似的话,那么,他们很可能—好吧,就是这句话—在‘逗自己’”。在我看来,一个老师能传给学生的是一种幻觉,让这个学生觉得自己也能写;写起来,一直写下去,然后在写的过程中进行自我教育。不要看不起这种幻觉,它在文艺创作中是最珍贵的资源。麦凯恩在那封“把屁股塞椅子里”的信中到结尾处有“Just keep your arse in the chair. Arse in the chair. Arse in the chair.”(反正就给我坐下,不要起身,不要起身。)“Stare the blank page down.”(瞪着那张白纸,让它先怕你。)这样像念咒一般的指令感觉很对,因为我们都需要这样的话。麦克菲和麦凯恩在这两本书里的那些动员我收得很感激,但我毫不怀疑每天早上他们也是这样告诉自己的。比方说,麦克菲这样的大宗师,在全美的叫好声中一个又一个地碾碎各种凶悍的主题,但你要是觉得他一定掌握了写作这件事的门道,那你不妨先听一下他是如何描述自己的工作日:

可能听上去我有自己的写作套路,照着这个来就行了。天呐,根本不是!你完全是孤立无援的。不是说只要写就可以了吗?是这样,现在是早上九点,我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写作。但好几个小时过去了,我一个字儿都写不出来。我就泡茶。真的,我有时候从早到晚就只泡茶了。还有锻炼,我每两天会锻炼一次。过去还削铅笔,我的铅笔都是被我削没的。十点,十一点,十二点,一点,两点,三点,四点—每天都是这样,妈的真的是几乎每天都这样。到了四点半,我开始慌了,就像一个弹簧被压到底了。我非常痛苦。可不是么,再这样下去这一天都白过了。五点的时候我会开始写,到七点,下班回家。不停就是这样重复,重复。为什么我不去银行上班,然后五点回来开始写呢?因为我需要那七小时的晃荡。我就是没那么自律。每天上午去写作我其实没写—我只是试图写作。

那种幻觉最鼓舞人的地方是让你知道写作永远会是这样一件无比艰难的事,但一个写作者会挺过来的,而且会在这个过程尝到某种东西,让你不断回去受煎熬。写作会成为这样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是由这件事的本质决定的:在挑选每一个词,搭起每一个句子的时候,你都在面对无限种可能,而每一次键盘敲下去的时候,你都要说服自己,那是正确的决定—“我算是个什么东西,凭什么写作,逗谁呢?”这种“无法完成”也就是它的“无法教授”:你要时刻依靠自己的感知力去下判断、做决定。这种感知力是靠长年的阅读和写作塑造的,一个好的老师能做的只是让你相信不断的阅读和写作能让你塑造这样的感知力;他有时候能给你的某几个决定打分,但下次还是你自己“孤立无援”地做无数决定,难如登天。

所以麦克菲说“教不了”,既然非虚构写作的大师都死去活来的,至少我们不应该期待有什么秘诀能一下把我们点化成好作家。就像麦克菲说的,作家的成长是很慢的,这件事对一个教孩子写作的老师无比重要。麦克菲说自己的主题是“真实环境中的真实人生”;其实里面还有重点,在我看来,他着迷的是那些有专长的人,而因为他喜欢体育、喜欢户外,所以这种专长往往会转化成一种神秘的身体经验。比如他给《纽约客》写的第一篇稿子就是将近两万单词的人物特写,写的是普林斯顿大学的篮球明星比尔·布拉德利(Bill Bradley);这人后来还打了NBA、选过总统。麦克菲当时就跟着他,看他每天干些什么。正好遇到普林斯顿的体育馆换地板,他就去了另外一个球场练习,上去连投六个中投都投失了,麦克菲就看他停下来想了想,接下去连中四球。布拉德利转过来跟他说:“你知道吗,这篮筐低了一英寸半。”麦克菲过了几个礼拜找了梯子和尺去量,发现这篮筐比正常高度矮了一英寸又八分之一。这是一个不错的关于写作的比喻,一个老师可以告诉你一门手艺可以练到这个程度,甚至展示给你看,但你内功不到只学招式是会被人打死的。《第四稿》这本书的重点自然不是吓唬你,告诉你写作多难,比较显眼的还是麦克菲对结构的执念,他会手绘很多华丽的示意图,展现一篇长报道的内在逻辑,但他还是要提醒你,这些结构都是长久浸泡材料之后自然生长出来的(原话是“我读那些笔记读到它们从我耳朵里流出来”),其实就是老师摊手,告诉你有这些可能性,但你自己的书和文章长成什么样,还是自身的造化。

另一个关于写作教学的比喻是编辑。《第四稿》肯定是我读麦克菲最开心的一次,他的很多作品都太专业了(写环保、写运煤、写核反应、写阿拉斯加、写到菜市场当过秤员,还有一整本书写橘子的),往往让你佩服到麻木;他写北美地质学的四本书我也试过,实在太考验读者,显然我在坚毅、好奇心和词汇量上都还不具备享受这些书的资格,但如果他能让阿拉斯加冰雪中的一头熊成为美国文学的经典,想想看他写《纽约客》的主编威廉·肖恩(William Shawn)能如何的栩栩如生。这本书里那些关于写作的周边特别珍贵,比如肖恩跟他改稿子,一个逗号一个逗号地磨,后来麦克菲实在忍不住,说:“肖恩先生,这么大一个帝国要靠你维持,周末还有杂志要下印刷厂,你怎么会有空只给一个作者这么细地改稿子?”肖恩先生说:“一篇稿子该花多少时间就花多少时间。”It takes as long as it takes.

麦克菲说自己当写作老师其实就是当编辑,作者都是独一无二的,你只是帮他们更有效率地表达自我。麦克菲出了名的爱查字典,最喜欢的书是第二版《韦氏大词典》;学生回忆,在他办公室讨论稿子,记忆最深刻的就是说着说着他就让你跟着他移步到摆字典的地方,查一通再回来。这也是为什么这本书叫“第四稿”,是因为只有到了字词阶段,他才觉得是愉快的,经验才发挥作用。他说甚至到了第二稿快改完的时候,虽然安心了一些,但也不过是确定“能活到下个月月中了”。所以说编辑和老师不能创造作家,一切都要看你自己能否挺到第二稿结束,在那之前别人很难帮到你。

当然所有写作的人都愿意相信有那么一两条文学信仰在某个时间点重建了我们的灵魂,然后它们被贴在书桌上方照耀我们好几十年的写作。比如麦凯恩那本书里面,每一封“给青年作家的信”开头,他都放上一句自己喜欢的名人名言。但问题就在于,这些美学准则或是文学理念都是些很柔软的东西,每次要用的时候就不负责任地千姿百态起来。任何伟大光明正确的指导意见,我们都有办法照着它练到走火入魔。比如,我的人生是由痴迷亨利·詹姆斯和异常粗俗这两种时期交替构成的,几年前吧,病入膏肓的时候,就在博客甚至微博写那种六七层从句互相踩踏的怪物英文,每次都有一位不相识的女士在下面留言,痛心疾首地喊:句子要短!句子要短!句子要短!显然那种熟悉的好英文无长句的信念让她变得盲目,无法看出我英文不是坏在它句子长,而是坏在它写得烂—但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当我们真的在第一线选字、构词、造句,连成段落、篇章的时候,那些我们自以为正在践行的了不起的文学理念,很可能只是一些朦胧听来地跟自己趣味相投的误会。

就拿这种强调删减和朴质的“创意写作班”美学来说,我们很多人都抄过詹姆斯·鲍德温的一段话:

改文章是非常痛苦的。只有当你对它什么都做不了的时候才算结束,虽然它从来也不会是你之前期待的样子。……世上最难的事情是简洁;这也是最让人惧怕的事情。你要把你所有的伪装剥除,有些你之前甚至不知道是你的伪装。你要写的句子得干净得像一根骨头。那是写作的目标。

首先,同为Jamesian—詹家门下走狗(鲍德温说他最喜欢的作家居然也是亨利·詹姆斯),鲍德温的句子从来不会让你觉得像根骨头,更多的时候复杂又缠绵得像是意中人那一声烟雾缭绕的“Yes”;所以,鲍德温这句话的“干净”显然指的是“所有好的文字都干净”里的那个“干净”。其次,“当你对它什么都做不了的时候”“把你所有的伪装剥除”这些话也没有什么实用性,功能接近“加油”“请你尽力”,我们的问题不就在于拼死拼活写忠于自己的东西但觉得自己不行,早已弹尽粮绝又永远觉得它没“结束”吗?

但那种让你写东西像“骨头”的鬼话依旧很迷人啊。如果你喜欢詹姆斯·鲍德温的文风,很不合情理的,你会觉得这个人认为自己的句子像干净的骨头是件很美妙的事情。我们热衷于读那些我们喜欢的作家聊写作,其实乐趣还是在于读那些我们喜欢的作家写作,能在文学观上获得某种共鸣是很深层的快感。最近乔纳森·弗兰岑出了本文集,我带着一种不怀好意的兴致勃勃重温了那一页“小说家的十条规则”。这其实是2010年,埃尔默·莱纳德(Elmore Leonard)出了本书叫《写作的十条规则》(10 Rules of Writing),《卫报》的编辑很会借题目,就请了不少作家都来制定“十条规则”。当时网上有很多人跟我一样读得很投入,但最起码弗兰岑肯定不是让我奔走相告的那个。美国评论家丹尼尔·门德尔松(Daniel Mendelsohn)以前下过一句摧心裂肺的评断,说弗兰岑展露出“the fundamental failure of genuine good humour”,还不太好翻,似乎还不是从根本上没有幽默感,而是一个人永远陷在自己故作深沉的愤愤不平中,已经分辨不出什么有意思了。比如,他的小说家十诫里面,说一句“工作地点没有断网的作家恐怕从来没有写出过好的小说”,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是一个著名的与当代社会为敌的人,但要在这样的体裁里发表这样的评论—“最纯粹的自传体小说需要最纯粹的虚构;还没有人写过比《变形记》更自传体的故事。”—就是眼看着他试图轻盈(good humour的另一种译法?)却笨拙到让人同情。他的最后一条是you have to love before you can be relentless,“你只有爱过才能严苛?残忍?不留情面?”,但不管如何理解,这不仅是莫名其妙的写作建议,而且这种慈眉善目是如此的空洞,也让它沦为错误的道理和糟糕的文句。但话说回来,或许喜欢弗兰岑的人觉得这两句也没那么不堪,而我的本意也就是,你能吸取某些写作指导是因为你一开始就认同那位老师自己的文学。

这回又把那些作家给的“十条规则”过了一遍,有些还是很适合抄下来供日后开采的。安·恩莱特(Anne Enright):要写一本书的方法是真的去写一本书;钢笔是很有用的,打字也不错;坚持把字放到纸面上去。海伦·辛普森(Helen Simpson)只给出一条:要说可以贴到书桌上方的规则,我最接近的只有福楼拜的Faire et se taire—我自己翻成“闭上嘴,继续干活”。这些能量胶囊我知道将来一定可以用得着。但如果只说读得高兴,这次最喜欢的还是那些近十年来我越读越认同的作家,像扎迪·史密斯、科伦·托宾、杰夫·戴尔,他们都有一种大方的自我消解:反正相熟的编辑给了这样的题目,那就不妨一答,但既然写作没有规则,那作为一个好作家就要在立法的同时优雅地闪避这样的责任。比如,2010年的时候我恐怕还没有读过杰夫·戴尔的书,但那十条规则就很让人动心:“三、不要当那种像服刑一样一辈子吹捧纳博科夫的作家。(毫无缘由地审判了马丁·艾米斯的人生。)五、记日记;我的写作生涯最大的遗憾就是我从来没有做笔记和写日记的习惯。九、每天都要写;把你观察到的事物变成文字,养成习惯之后就会成为一种本能;这是所有规则中最重要的一条,自然而然的,我没有遵守。”

科伦·麦凯恩和杰夫·戴尔有很像的一面,都满世界跑,对未知有种天真和不懈的好奇,然后一次次出乎意料地为读者唤起日常生活之外的体验;但他们也很不一样,对于戴尔来说,那种作家带着羞愧、沉溺和自嘲的“内向性”是他的源泉,但麦凯恩一直是朝外的,热烈、慷慨,那种坚韧的乐观和豁达很能感染人。前面提到写作需要“假象”,读他这些“给青年作家的信”,麦凯恩是如此相信写作这件事,那种热忱能让你误以为自己写了也会这么高兴;但鼓动你英勇和决绝地写作是一回事,麦凯恩这么好的作家自然也知道它有另外一面。因为他的小说不写自己,所以他告诫小说家“不要写你自己,不要写你父亲的伤心事。不要利用你女朋友的身体。不要从某些人所谓的‘真人真事’中取材。”我们应该不需要再引一些别的小说家来展示相反的立场了。麦凯恩自己接下来也说:“当然有很多明显的例外。或许你是个记者。或许你是个社会历史学家。或许你是卡尔·奥韦·克瑙斯高。”—整本书都是这样:麦凯恩会故意神采飞扬地把话微微说过头,让你暗暗明白这件事情没那么简单。

小说为什么不要写你自己?麦凯恩的出发点在于小说是可以伤人的,你的至亲至爱可能因此受伤。(和菲利普·罗斯那句“一个家庭里如果生了一个作家,那便是这个家庭的终结”放在一起听。)其实,虽然我很清楚是我的问题,但麦凯恩小说里的无私一直对我构成某种微弱的障碍,有时候他的故事像是纯粹用对他人的欣赏构成的。就像有人要休·格兰特评价茱莉娅·罗伯茨,他说这姑娘虽然国色天香,但嘴确实有点大,亲她的时候会听见回声;而麦凯恩的小说是如此开放和宽阔,有时候就像坐在一个很大的房间,虽然喝着热茶,但穿堂风还是吹得有些凉爽。依然是那句话,听一个作家教写作,其实接收的都是他的性情和艺术。在这些“给青年作家的信”里面,流传最广的一封,标题是“Don’t be a dick”,这最后一个词其实残留着不少“不要当一根男性生殖器”的本意,或者稍微归化一点,可以说成“别老那么操蛋”,当然,陶立夏老师译成“别做混蛋”是非常合理而得体的。这封信写得如此乐在其中,还是值得大家去找来通读。信的最后一段,麦凯恩列举了二三十个don’ts:不要一个人把红酒都喝完。不要在不能抽烟的地方抽烟。不要聊你签好的合同。不要提你新书的预付金是多少。不要叹气。不要打哈欠。等等等等。最后语重心长落在:“反正就不要,不要,不要,不要做个dick。”

说到dick……以过来人的身份给有志于写作的青少年分享经验,麦凯恩这种温暖的当个好人的规劝,它的反面并不是弗兰岑那种微微有些反人类的一本正经,那种严肃毫无魅力可言,简直可以说是无害的—或许你没有听过约翰·贝里曼(John Berryman)的一句诗读作“里尔克是个混蛋”,或许你只是隐约听闻,是里尔克还是哪个大艺术家为人处事让人作呕,但你大概知道,在这个类型的文学里,最有名的一部作品是里尔克的《给青年诗人的信》,甚至你还可能认识过一两个把这本小书奉为圭臬、文艺到胸痛的“青年诗人”。作为写作老师,麦凯恩的反面是里尔克。这个奥地利人所要给学生营造的假象不是哄他写作,而是告诉他,你先要成为一个作家,你得先培养一种诗人的气质、心态和居住环境才能写出好诗。当然麦凯恩那本书里上来就引里尔克—“只有一个办法。走入你的内心”,但就像我说的,一句话有千万种读法;我也一直喜欢里尔克的一句:“我一向认为两个人相处,这是他们的最高职责:保护对方的孤独”,但你喜欢这句话得忽略里尔克的本意很可能是:两个人相处,你的最高职责就是保护我的孤独:作为人类当中最高级的一种人—诗人—我等待灵感的时候不要烦我。他的这本书上来的三个点我都非常抵触:第一封信是说你如果不写不想死,那你就不要写了。第二封说,艺术家不要去反讽,在真正伟大、严肃的东西面前,它是很渺小的。第三封说,不要去读评论,它们要么是派系之争,要么是文字游戏,是艺术创造最大的敌人。在黑暗中犯错吧,这种发自内心的成长就像一棵树一样,艺术家是不计算时间的,一年十年都无所谓,它知道夏天一定会来。

说过了我是此类读物的重度用户,多年前为克里斯托弗·希钦斯一本《致愤青》(Letters to a Young Contrarian)神魂颠倒,就把里尔克那本找来看,读了前三封信有种四顾茫然的不快,直到这回才把它读完。必须承认里面也有些深邃、优美的段落,但大体上,还是教年轻人苦心经营艺术家委屈形象这一条教学思路,让我觉得非常可疑,很怕有哪家的孩子被他耽误了。比如到了过年过节,里尔克问,你觉得更寂寞了吧,那你就回想自己还是孩子的时候,看大人都那么忙,无法理解,直到长大了才知道他们的生活是如此的贫瘠,他们的工作是如此的无趣,所以现在你也不妨就这么想吧。还比如,他的信中会说:“我就知道你讨厌上班,也没法安慰你,只能跟你说,或许所有的工作都这样,充满了各种索求和对个人的敌意。”但如果你知道他是如何满欧洲勾搭贵妇,去她们的名宅白吃白住,前面那句话就听着不太舒服。

里尔克当然是个混蛋,而艺术史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混蛋创造的,这件事即使是一身正气的麦凯恩也不会瞒你,一边警告你不要混蛋,一边修饰,说你不用听虚长几岁的作家满口胡言,要你忘了那封信,把它撕碎,只管自己去写,写作本身会告诉你,它需要你成为怎样的一个人。这是对的,就像扎迪·史密斯在《卫报》的“十条规则”里有一条:不要浪漫化你的“事业”,你要么写得出好句子,要么就写不出,没有所谓的“作家的生活方式”,唯一算数的是你留在纸上的东西。

写作建议读得越多,会越发感受到其中有条明显的分界,一边是去神秘化,清除毒素,教的其实是“非写作”,就是要你把这件事当成普通手艺,照常理去拆解,你就写得起来;另一边,是美学和文艺观的东西,是去不了神秘的,你最多只能帮着一个乐此不疲的写作者写成他自己。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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