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千万别忽视了公司治理

原则  作者:瑞·达利欧

如果你的公司没有好的治理,我之前说的这么多事情就都不会起作用。治理是一套监督系统,能够把表现不佳的员工、运行不利的流程清除掉。这是一个制衡的程序,能够确保公司的原则和总体的利益总是置于个人或少部分人的利益之上。因为权力能产生统治力量,所以权力必须被交到身处关键岗位、能力强的人手中,他们必须拥有正确的价值观,擅长本职工作,能够对别人的权力进行合理制衡。

直至我卸任CEO之后,我才意识到此类治理的重要性,因为我自己是公司的主办人和创始人(也是投资经理),基本上都是按照自己认为最佳的方式行事。即便我根据需要建立起了对我自己的制衡机制——我在我本人之上成立了管理委员会,我需要向这个委员会报告,按我的持股情况,我还是有权决定一切的,但是我从未这样做过。一些人可能会说,我是一个仁慈的独裁者,因为我掌握着一切权力(全部的投票权),但我在行使权力时采用的是创意择优,因为我认为对整个公司好的事情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最有利的,我自己的决定也需要接受二次确认。考虑到桥水的规模,我肯定没有建立起适合公司的治理体系。

例如,桥水没有设立董事会对CEO进行监督,没有内部监管机制,没有解决员工诉求的内部仲裁体系,没有强制措施体系,因为我们并不需要这些东西。在别人的帮助下,我只不过是创立了规则并强调执行,而其他任何人都有权表达诉求甚至推翻我和他人的决定。我们订立的原则相当于美国早年13个州的《邦联条例》,我们的政策就像是公司的法律,但我从未建立一种像美国宪法或司法体系一类的正规操作规则,以用于强制实施和解决争端。因此,当我从CEO任上退下来,把权力交接给其他人时,大家对决策权产生了一些混乱认识。经与一些世界顶级的公司管理专家交换意见,我们基于这些原则构建了一个新的体系。但我仍希望表明,我不认为自己是公司治理的专家,因此不能像之前的原则那样保证以下管理原则都对,因为在写作本书时这些原则都还是新提出来的。

16.1 为了取得成功,所有机构都必须建立制衡机制

关于制约,我认为是指一些人对其他人的监督,确保其行为正常。关于平衡,我指的是做好权力的平衡。即便是最仁慈的领导者,也存在独裁的倾向。如果没有其他原因,也是因为他们管理着大量的员工,时间又有限,这就需要他们迅速做出大量艰难的选择。他们有时会对辩论失去耐心,而直接下达指令。还有大多数领导者并非那么与人为善,不能指望他们肯定能把机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前。

a.即使在创意择优下,靠观点胜出也不是分派责任和权力的唯一决定因素。应有的既得利益也需要予以考虑。例如,公司的所有者毫无疑问会有自己的既得利益,而且可能与公司里那些由创意择优筛选出来的最具有可信度的人的既得利益存在冲突,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所有者应把公司的权力转给管理层。这种冲突必须解决。既然创意择优的目的是获得最佳结果,而所有者既有权利也有权力去加以评估,他们当然也会做出自己的决定——我的建议是,他们最好能明智决策。

b.要确保公司里没有任何人比体系更强大,也没有任何人重要到不可替代。在运用创意择优时,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其管理体系要比任何个人都要强大,要用体系来指导和约束公司的领导层,而不是相反。中国领导人王岐山曾给我讲过古罗马发生的故事,尤利乌斯·恺撒与政府闹翻,打败了曾与他一道作战的将军庞培,从元老院手中攫取了罗马共和国的控制权,把自己命名为终生独裁官。即便在他遇刺之后元老院恢复了统治,罗马再也不是原来的罗马,随后的内乱对罗马的损伤超过了以往的对外战争。

c.当心出现诸侯割据。一个团队、一个部门有凝聚力、有共同的目标是很棒的一件事,但是个人对老板或部门负责人的忠诚,不能与个人对整个公司的忠诚发生冲突。诸侯割据的负面影响很大,与创意择优所推崇的价值观是格格不入的。

d.设计一个机构的组织架构和规则时,要确保制衡机制能发挥作用。每个机构都有不同的方式实现有效制衡。下页的图是我想象并勾勒出的桥水制衡机制,我们是一家有1 500人的公司,但是不同机构所遵循的原则都是一样的,我相信所有机构的制衡机制都是在这个基本框架下的扩展。

董事会由1—3位CEO与7—15位董事会成员组成,并有自己的支持团队,其目标主要是评估:(1)公司的管理层是否有能力;(2)公司能否按照既定的原则和规矩运行。董事会有权选用和替换CEO,但不会插手公司的微观管理和人员安排,尽管在紧急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扮演更主动的管理角色(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向CEO提供帮助)。在桥水,虽然理想情况下的创意择优是覆盖全公司各方面的,但在授权、委托、接触信息、决策权归属等方面,还是需要分不同层次的。这在上一页的图上用三个层次来表示。

e.确保报告路线清晰。这对于整个机构都很重要,但尤为重要的是,对董事会(负责监督)的报告路线必须独立于对CEO(负责管理)的报告路线,尽管二者之间需要合作。

f.决策权归属要清晰。确保每个人的投票权重有多大,以便在分歧犹存而又必须要做决定的情况下,能毫不迟疑地推进解决。

g.要确保从事履职评估的人:(1)有时间掌握被评估对象工作情况的全面信息;(2)有能力实施评估;(3)没有利害冲突阻碍其有效行使监督权。为了做好履职评估,评估人必须知道标准是什么,而掌握这些需要一些时间。有些人有能力且有勇气问责别人,而多数人没有这个能力。具备这种问责的能力和勇气至关重要。从事评估的人也不能与被评估人有任何利害关系——例如是被评估人的下属——这会阻碍问责的实施,包括建议解雇被评估人。

h.决策者能够接触做决策所需的信息,但必须守信用、妥善安全保管信息。这不意味着所有人都被信任,以使能接触这些信息。可以在董事会下设立专门委员会,允许期接触敏感信息,并向董事会提供基于具体信息的建议,以便董事会做出合理判断,但千万不能对外泄露高度敏感信息。

16.2 在创意择优下,CEO单人决策没有集体决策好

对一个人过度依赖会产生很大的关键人物风险,造成管理技能的局限性(因为没有人什么都会),也无法实施充分的制衡。由于要做的事情太多,这也给个人增添了负担。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桥水推出了联合CEO机制,形成了2—3人合作领导公司的局面。

在桥水,监督几位CEO的基本上是执行董事长或董事长。根据创意择优,公司的员工也可以对CEO问责,即便这些员工是CEO的下属。找2—3人负责管理,难在如何让他们协调合作。如果他们自己做不到,与董事长也难以协调,就必须通知执行董事长或董事长,以便做出必要的完善。

同理,我们在桥水安排了不止一位CEO来抓公司的管理,我们还设立了不止一个CIO岗位(目前有三人)。

16.3 原则、规矩、制衡等组成的治理体系不能取代出色的伙伴关系

如果你公司缺乏那种身居高位而出于本能地按照既定原则为整个公司谋取利益的能人,那么所谓的原则、规矩、制衡等就没有多大作用。公司的领导层必须有智慧、有能力,善于维持密切关系、开展合作和进行有效的工作交往,具体体现在,能够理性地表达分歧,坚定地执行创意择优下所做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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