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果

时间的果  作者:黎戈

彻夜点蚊香留下的气味,苦瓜炒豆豉的苦香,阳台上的衣服是用竹竿穿起来晾出去的,因为住在山下,风大,怕被刮走。都是旧衣服,穿了太久也洗了太多次,那洗旧的棉花才有的绵软和熨帖,几乎追随了我身体的形状……写写稿,看看山色,心里,慢慢就回放起那首懒懒的《老夏天》。

很多女性都有强烈的购物欲,看见卖场或电商广告上的新衣服就心动,恨不能立刻收取囊中,即使衣柜里已经满仓满谷,飞不进一只苍蝇,还是想买。每天一上网,就是扑面而来的各路电商广告、商品推送,我会生出恐慌,那些色彩缤纷、款型别致,堆满仓库、挂满衣架的衣服,一件推搡着一件,它们都是些性急的产品,做出种种媚态,大声嘶喊着自己的存在,只为了让人注目。那些衣服,是踩着流行的节拍大批量复制出来的,它们不需要追求精工细作的质量,因为容易穿坏也不怕,那样更能促进消费,反正风尚每年都在变。

大量的购物真能满足一个人吗?占有数量和满足度倒是往往成反比,购物狂都是越吃越饿的饕餮。就像爱得少的人,往往更懂得爱情……我想,这是因为产生关系的能力、深度,比数量更能体味一个事物的质感。

我觉得衣架上那些簇新的衣服,罩着塑料袋,笔挺的板型是浆过的效果……那是一件和我尚未建立关系,完全可以属于任何一个人的,没有血肉感的“物”,不曾和我体温相依,或是成为某个历史事件的代表着装,出没在记忆里。新衣是“恋物迷心”,而穿久的衣服和我一样,在夏日冬寒中老去了,结成了“时间的果”,那才是“我的”。

在日本工艺大师赤木明登的访谈录里,他采访了一位女服装设计师坂田敏子。坂田敏子开着一家很小的服装店,她说:“很多人说把我的衣服穿得最妥帖的是我老公,我觉得那是因为他穿一件衣服就穿好多年。衣服慢慢磨损、变旧,与人越来越贴合。这么慢慢地,把一个东西驯养成自己的。”而我第一次在文学中看到“驯养”这个词,是在《小王子》中,在一个奇怪的星球上,小王子遇到了狐狸。“来和我玩吧”,小王子向他提出请求,狐狸说不行,说它没有经过驯养。小王子问什么叫“驯养”,狐狸说就是“建立情感联系”。

上个月去朋友的陶社喝茶,他给我看一个鎏金的杯子,这是一种现代陶瓷工艺,不同于以往的嵌金或贴金,这是把金片通过化学方式熔到杯壁上去,年代久远后,这个金色会慢慢褪淡,就像紫砂壶被长期养护之后的温润,在杯子的色彩上,可以看到时间的痕迹。“有人天天给紫砂壶浇茶水,想快点把它养出来,其实不必要,就是要慢慢地等候时间的效果嘛……”朋友说。茶道中,很多茶具是家传的,通过集中使用、反复使用,产生手与物的情感关系,积累出一种物的体温。

包括一段感情,在初始阶段,你怎么能分辨出,那是激情、荷尔蒙反应还是新鲜感呢?感情的初段,都面目相似。浅表关系,和许多人都能建立,而只有时间,能让你们彼此烙下对方的印记。

我喜欢那“旧”,以及那时间才能带来的,对彼此的确认和归属感。

我想,喜新和喜旧,是两种类型的人吧。前者爱新鲜,喜欢事情的初始阶段,转向灵活,学东西,建立感情,都很容易上手,但无常性,后者则相反。当我和前者在一起,有时会生出那种老师在给复读学生上课的感觉,觉得自己老是用陈旧的语气、句式说一些陈旧的事。笨拙地转了几个话题之后,聆听方都毫无兴奋度,发现对方心意阑珊,我也很沮丧,用语言形容那种难受就是“我为自己的陈旧感到抱歉”。而对和我同样质地的人,可以安心地享受寥寥几句低密度对话,生出松弛感,虽说相见亦无事,但无事亦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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