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阿托斯的妻子

三个火枪手  作者:大仲马

达达尼昂把他们离开以来京城发生的情况,向阿拉米斯作了介绍。这顿丰盛的晚餐,使他们一个忘记了论文,另一个忘记了劳累。达达尼昂见阿拉米斯很快活,便对他说:“现在就差阿托斯的情况还不清楚了。”

“你认为他会遇到什么不幸吗?”阿拉米斯问道,“阿托斯可非常沉着,又非常勇敢,而且剑术非常娴熟。”

“是的,说得对。阿托斯的勇敢和机灵,我比谁都了解。不过我呢,宁愿以剑对长矛,而不愿意以剑对棍棒。我担心阿托斯挨了仆人的打本文和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另一篇文章《政治经济学批,仆人打起人来,又狠又不肯轻易住手。所以,老实讲吧,我想尽快动身。”

“我尽量陪你去,”阿拉米斯说,“虽然我觉得自己还不大能骑马。昨天,我用墙上你看见的那根苦鞭抽自己,可是这种虔诚的练习实在太疼,坚持不下去。”

“亲爱的朋友,从来没有见过用鞭笞治枪伤的。你是因为身体不好,身体不好脑子也就不够清醒,所以我原谅你这种作法。”

“那么你几时走?”

“明天天亮就动身。今晚你好好休息,明天你要是行,我们就一起走。”

“那么明天见,”阿拉米斯说,“你就是铁打的,也需要休息了。”

第二天早晨,达达尼昂去阿拉米斯房里时,看见他伫立在窗口。

“你在那里看什么?”达达尼昂问。

“老实说,我是在观看马夫牵着的那三匹骏马。骑着这样的马旅行,那真是享受王公般的快乐。”

“那好啊,亲爱的阿拉米斯,你就去享受这种快乐吧,那三匹马之中有一匹是你的。”

“啊!真的吗?哪一匹?”

“三匹中任你挑一匹。我骑哪一匹都一样。”

“马背上华丽的马铠也归我吗?”

“当然。”

“你莫不是开玩笑,达达尼昂?”

“自从你会讲话以来,我就没开过玩笑。”

“那两边描金的革囊、天鹅绒鞍褥和销银钉的鞍子全归我?”

“整个儿归你,就像踢蹬前蹄那匹归我,转圈子那匹归阿托斯一样。”

“喔唷!这可是三匹少有的好马。”

“你喜欢它们,我很高兴。”

“这是国王赏赐给你的吗?”

“肯定不是红衣主教所赐。它们是从哪里来的你就不必操心啦,你只想三匹之中有一匹归你所有就成了。”

“我要黄头发的马夫牵着的那一匹。”

“好极了!”

“天主万岁!”阿拉米斯喊道,“这一下我的伤口一点也不疼啦。就是身中三十颗子弹,我也要骑上去。啊!乖乖,多漂亮的马镫!喂!巴赞,过来,马上过来。”

巴赞没精打采出现在门口。阿拉米斯吩咐道:“擦亮我的剑,整理我的毡帽,刷干净我的斗篷,再把我的手枪都装满弹药!”

“最后这一项多余啦,”达达尼昂打断他说道,“革囊里有装好弹药的手枪。”

巴赞叹口气。

“行啦,巴赞先生,心放宽一些,”达达尼昂说道,“人不论干哪一行,都可以进天国的。”

“先生已经是功底很深的神学家!”巴赞说着几乎要落泪了,“他会成为主教,也许红衣主教呢。”

“行啦,可怜的巴赞,看你,好好思量吧。请问当教士有什么好?又不会因此就不去打仗。你不是看见吗,红衣主教就要头戴战盔,手持方槊去打第一仗啦。还有拉瓦莱特的诺加雷先生又怎么样?他不也是红衣主教吗?你去问问他的跟班为他包扎过多少次伤口。”

“唉!”巴赞叹息道,“这些我知道,先生。如今这世道一切都乱套啦。”

说到这里,两位年轻绅士和可怜的跟班下了楼。

“帮我抓住马镫,巴赞。”阿拉米斯说。

阿拉米斯像平常一样潇洒和轻松地跨上了马背。可是,那匹桀骜不驯的马连续蹦达、腾跃了几下,颠簸得他疼不可挡,顿时脸色煞白,身子摇摇欲坠。达达尼昂估计可能发生意外,眼睛一直没离开他,见状连忙跑过去,张开双臂接住他,把他送回房间。

“行了,亲爱的阿拉米斯,好好养伤吧,”达达尼昂说道,“我一个人去寻找阿托斯。”

“你真是一个铁打的汉子。”阿拉米斯对他说。

“不,只是我比较幸运,没有别的。不过,在等我这段时间你怎样打发时光呢?不再写论文,不再论述用手指头行降福礼了吧?”

阿拉米斯莞尔一笑。

“我写诗。”他说道。

“好,写带香味的诗,与谢弗勒斯夫人的侍女寄给你的信一样香的诗。也给巴赞讲讲做诗的法则,这会使他得到安慰的。至于那匹马嘛,每天骑一小会儿,运动运动慢慢就会习惯。”

“啊!这方面你放心吧,”阿拉米斯说,“你回来时,准会见到我准备好跟你走啦。”

他们互相道别。达达尼昂嘱咐巴赞和老板娘照顾好他的朋友,十分钟之后就向亚眠奔驰而去了。

他怎样寻找阿托斯,甚至他能否找到阿托斯呢?

阿托斯被他留在非常危险的处境之中,很可能已经死了。一想到这里,达达尼昂顿时脸色阴沉,止不住连叹几口气,低声发誓要为阿托斯报仇雪恨。在他的三个朋友之中,阿托斯年龄最大,他在情趣和好恶方面,表面上与达达尼昂距离也最大。

然而,达达尼昂明显地偏爱这位绅士。阿托斯高贵不凡的外貌,他甘于默默无闻而不时闪烁出崇高的思想火花,他那永不改变的、使得他最容易结交的平易近人的态度,他的强颜欢笑和尖酸刻薄的性格,他那不是出自盲目就是出自罕见的冷静沉着的勇敢无畏气概,总之,他的许多优点,在达达尼昂心里引起的不仅是尊重和友情,而是钦佩。

实际上,阿托斯在心情愉快的时候,足可与潇洒、高贵的廷臣特雷维尔先生媲美,甚至还略胜一筹。他中等个儿,但体格非常结实,非常匀称。五大三粗的波托斯,论体力在火枪队里有口皆碑,但他好几次与阿托斯角力,都不得不甘拜下风。阿托斯目光炯炯,鼻梁笔直,下巴的轮廓酷似布鲁图①,整个头部显示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庄重而高雅的气质;他的双手从来不加修饰,使得经常用杏仁霜和香油涂抹双手的阿拉米斯万分遗憾;他的嗓门又洪亮又悦耳。除了这一切之外,阿托斯还有一个难以描述的特点:他虽然总是使自己默默无闻,不引人注意,但是对上流社会以及最显赫的社会阶层的习俗,却了解得细致入微;他最细小的行动,都会不自觉地流露出名门世家子弟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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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古罗马将军,曾参与刺杀独裁者凯撒。

就是请人吃一餐饭,阿托斯安排得也比任何人都周到。他按照每位客人祖传的或自己获得的地位,给他安排适当的座次。关于纹章学,阿托斯了解全国所有贵族家谱,了解它们的世系、姻亲、勋徽和勋徽的来龙去脉。他通晓各种礼仪,连细微末节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他懂得大领主有些什么权利,还精通犬猎和鹰猎技术,有一天他聊起这种非凡的技术,令国王路易十三惊讶不已,虽然路易十三本人被认为是这方面的行家。

像那个时代的所有大贵族一样,他骑术娴热,善于使用各种兵器。而且他受的教育非常全面,连经院学方面他都有着丰富的知识,而当时具备这方面知识的绅士有如凤毛麟角;平时,阿拉米斯爱说两句拉丁文,波托斯假装也懂,阿托斯却脸上露出微笑,有两三次甚至纠正了阿拉米斯不自觉犯的基本文法错误,例如纠正一个动词的时态或名词的变格,使他的两个朋友惊愕不已。除此而外,在品行方面他也无懈可击,尽管在那个时代,军人很容易违背宗教和良心,情夫很容易抛弃现代人非常细腻的感情,穷人很容易无视“摩西十诫”中的第七诫①。所以,阿托斯的的确确是一个非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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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即不可偷盗。

然而,人们却看到这个天性出众,体格健美,品质优秀的人,不知不觉地变得沉迷于物质生活,就像老年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变得愚钝一样。阿托斯在没有钱吃吃喝喝的日子,——这种日子是常有的——他身上光彩照人的那一部分就彻底熄灭了,仿佛消失在深沉的夜色中。

于是,那个半神半人不见了,剩下的只是一个普通人,耷拉着脑袋,两眼无神,说话迟钝吃力,经常成小时地久久盯住面前的酒瓶和酒杯,或者盯住格里默。这位跟班已经习惯于根据人的动作去办事,而且能从主人没有表情的目光中,看出主人最细小的愿望,并立即给以满足。四个朋友有时聚在一起,阿托斯极少开口说话,偶然说一句,也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可是,阿托斯喝起酒来,却一个人抵得上四个。这时,他除了更明显地皱起眉头,脸上现出深深的忧愁之外,没有别的任何表情。

我们知道,达达尼昂是个爱寻根究底,思想敏捷的人。尽管他在这件事情上很想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但阿托斯这样忧愁的原因一点都摸不透,也没有发现造成这种抑郁的遭遇。

阿托斯从来没有收到书信,他办任何事都从来不瞒着他的三位朋友。

看来只能说,酒是造成阿托斯忧愁的原因,或者反过来讲,他饮酒只是为了解愁,而正如我们前面说过的,这种解愁的方法只能越解越愁。这种极度的忧愁不能归咎于赌博,因为阿托斯在赌台边的表现与波托斯相反:波托斯赌赢了就唱歌,赌输了就骂街;阿托斯呢,赌赢了和赌输了一样无动于衷。一天晚上在火枪手俱乐部,他赢了三千比斯托尔,随后不仅输了,连节日系的绣金腰带也输了,接着呢,不仅把这一切重新赢了回来,还多赢了一百金路易。而在整个过程之中,他那漂亮的黑眉毛动都没动一下,他那双手一直保持着珍珠般的光泽,他的谈话这天晚上是愉快的,但始终愉快而平静。

阿托斯不像我们的邻居英国人,脸色会随着天气变坏而变得阴沉。一年之中越是天气好的日子,他就越忧愁;六月和七月,对阿托斯来讲是可怕的月份。

他并不为现在发愁;谁对他谈起未来,他就耸耸肩膀。因此,他的隐私存在于过去,正如达达尼昂隐隐约约听过的一样。

阿托斯即使在喝得烂醉如泥之时,不管人家怎样巧妙地盘问他,他的眼神和嘴巴都不会透露出任何东西。围绕着他整个人的这种神秘气氛,使他更加引起别人的兴趣。

“唉!”达达尼昂想道,“可怜的阿托斯可能已经死了,由于我的过错而死了。是我让他参加干这件事的。对这件事,他既不知道起因,也不知道结果,从中得不到任何好处。”

“先生,何止这些,”普朗歇说,“我们的性命很可能是多亏了他才得以保全的呢!

还记得他当时喊的话吧:‘快走,达达尼昂!我上当啦。’他把两支手枪的子弹打光后,当时传来多么可怕的剑声!简直可以说有二十个人,甚或二十个疯狂的魔鬼在向他进攻。”

这几句话说得达达尼昂感情更加冲动,他用马刺催马快跑。那匹马根本不需要催,载着骑手奔跑起来。

将近上午十一点钟,亚眠在望了。十一点半,他们到了那家该死的客店门口。

达达尼昂一直在考虑怎样狠狠报复那个阴险的店家,出出心头这口恶气,但这只能从长计议。因此他进入客店,毡帽拉到眼睛上,左手握住剑柄,右手甩得马鞭呼呼响。

“你可认得我?”他对上前来招呼他的店家问道。

“我还不曾有这种荣幸,大人。”店家答道,他心里还对达达尼昂那两匹出色的马赞叹不已呢。

“噢!你不认识我?”

“不认识,大人。”

“好吧,两句话就能使您恢复记忆力。大约半个月前,您狗胆包天,指责一位绅士是伪币犯。您把那位绅士怎样了?”

店家的脸刷的白了,因为达达尼昂采取了咄咄逼人的态度,布朗歇也模仿主人的样子。

“啊!大人,别提啦,”店家哭丧着脸说道,“唉!大人,我为那个误会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唉!我倒霉透了!”

“那位绅士呢,我问你他怎么了?”

“请听我说,大人,请您宽恕。咳!请您开开恩坐下来。”

达达尼昂又生气又着急,一言不发坐下,威严得像个审判官。普朗歇神气地靠着他的椅背站着。

“事情是这样的,大人,”店家哆嗦着回答,“现在我认出您来了,在我与您提到的那位绅士不幸地发生纠纷时跑掉了的那一位,原来就是您。”

“不错,是我。所以你明白,你如果不讲出全部实情,我可饶不了你。”

“那就请听我说吧,您就会知道全部实情。”

“我听着。”

“那次我得到当局通知,说一个有名的伪币犯和他几个同伙,全都打扮成禁军或火枪手模样,将到敝店投宿。你们几位大人的相貌,所骑的马以及你们的跟班的模样、通知上都作了描述。”

“后来呢,后来呢?”达达尼昂催问道。他立刻明白这么准确的通知是从哪里发来的。

“当局还派了六个人前来增援。我根据当局的命令,采取了紧急措施,以确保认准那几个所谓的伪币犯。”

“还这样说!”达达尼昂听见伪币犯几个字,觉得非常刺耳。

“大人,请宽恕我说这些话,不过这正是在下的辩白。我可是害怕当局的呀,您知道,一个开客店的怎敢得罪当局?”

“不过我再问一遍:那位绅士在什么地方?他怎么样了?是死了还是活着?”

“请您耐心点儿,大人,咱们就要谈到啦。接着就发生了您所知道的情况,而您匆忙跑掉了,”店家说话挺乖巧,这一点达达尼昂看在眼里,“这似乎有利于事情的了结。那位绅士,也就是您的朋友,拼死命自卫。而他的跟班,也是活该倒霉,不知怎么跟当局派来的人吵了起来,当局那几个人是装扮马夫的……”

“啊!混蛋!”达达尼昂嚷起来,“你们是事先商量好的。我当时不知道为什么没把你们这班家伙杀光!”

“唉!没有呀,大人,我们没有事先商量,您一会儿就明白了。您那位朋友,请原谅我叫不上他的姓名,他无疑有一个很体面的姓名,可是我们都不知道。您那位朋友两枪撂倒两个人之后,就拔出剑,且战且退,刺伤了我手下一个人,又用剑背将我击昏过去。”

“刽子手,你有完没完?”达达尼昂喝问道,“阿托斯,阿托斯怎样了?”

“他如同我向大人您说的一样且战且退,正好退到了地窖的梯子跟前。地窖的门是开着的,他就把门上的钥匙拔下来揣在身上,从里边把门堵上了。我们想他在里面反正跑不掉,就任凭他呆在地窖里。”

“原来如此,”达达尼昂说,“看来并不是非杀掉他不可,而是要把他关起来。”

“公正的老天爷!您说我们把他关了起来,大人?是他自己把自己关起来的,我向您发誓。首先,他干的也够狠的,一个人当场被他打死,另外两个被他刺成重伤。死的和伤的都被他们的伙伴抬走了,此后我再也没有听见提起过他们。我自己恢复知觉后,就去找省长,向他禀报了事情的经过,请示怎样处置被关在地窖里的那个人。可是,省长似乎大吃一惊,说我禀报的事情他毫无所知,我收到的命令并非他发出的,如果我对任何人讲他与这次鲁莽行动有关,他就把我吊死。看来我搞错了,抓了不该抓的人,而让该抓的人逃走了。”

“可是阿托斯呢?”达达尼昂嚷道,听说当局对事情撒手不管,他更加按捺不住了。

“阿托斯怎么样了?”

“我急于想弥补自己的过错,”店家接着说,“就向地窖走去,想把里面的那个人放出来。唉!先生,他简直不再是人,而是一个恶魔。听说愿意让他自由,他说这是给他设的一个陷阱。他说我们必须接受他的条件,他才出来。我对他说话简直是低声下气,并不掩饰因自己攻打国王的火枪手而陷入的不妙处境,对他说我准备接受他的条件。

“‘首先,’他说,‘我要求把我的跟班全副武装的还给我。’“我们连忙接受了这个条件,因为,您知道,先生,我们准备满足您的朋友的一切要求。格里默先生——他虽然不肯多说话,但还是说出了自己的名字。格里默先生遍体鳞伤,被送进了地窖里。他的主人接住他,又把门堵起来,并且命令我们呆在店里。”

“可是,他到底在哪里?”达达尼昂吼起来,“阿托斯在什么地方?”

“在地窖里,先生。”

“该死的,你怎么从那时以来一直把他扣押在地窖里?”

“仁慈的天主!不,先生。我们把他扣押在地窖里?!您不知道他在里面,在地窖里干什么!啊!先生,如果您能让他出来,我今生今世对您感恩不尽,会像对主保圣人一样对您顶礼膜拜。”

“那么他还在里面,我能在里面找到他?”

“当然,先生。他硬要呆在里边。每天我们从通风孔里用叉子递面包给他,他要肉就递肉给他。可是,唉!他用得最多的并不是肉和面包。有一次,我想和两个伙计下地窖去,他马上大发雷霆。我听见他给手枪上膛,他的跟班给火枪上膛的响声。我们问他们想干什么;那位主人回答说,他们主仆二人有四十颗子弹,他们就是打完最后一颗子弹,也不准我们之中任何一个人下到地窖里去。于是,先生,我便跑到省长那里去诉苦。省长对我说,这一切都是我自找的,谁叫我侮辱住到我店里的尊贵的爵爷们呢,这是对我的教训。”

“这就是说,从那时以来……”达达尼昂说着看到店家那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忍不住发笑。

“这就是说从那时以来,”店家接着说,“我们的生活真是惨得不能再惨了,因为,先生,您该知道,我们的所有食品和饮料全贮存在地窖里。那里面有我们的酒,整瓶整桶的葡萄酒和啤酒,有食油和调味品,有咸肉和香肠。我们不能下去取,就没有办法给来店里的客人提供吃喝,所以店里天天亏本。您的朋友再在我的地窖里呆一个礼拜,我就破产了。”

“那是你罪有应得,可笑的家伙!凭我们的仪表难道看不出来,我们是贵族而不是伪币犯?”

“看得出来,先生,看得出来。您言之有理。”店家说道,“啊!请听,请听!他在里面发火啦。”

“大概有人打扰了他。”达达尼昂说。

“可是,非得打扰他不可呀,”店家大声说,“店里刚到了两个英国绅士。”

“到了两个英国绅士又怎么样?”

“怎么样,英国人爱喝上等葡萄酒,正如您所知道的,先生。这两位绅士要求最好的。

大概我太太去请求阿托斯先生允许我们满足这两位客人,而阿托斯先生大概像往常一样拒绝了。啊!天主发发慈悲吧!听,吵得更凶了。”

达达尼昂果然听见地窖那边大吵大嚷的声音。他站起来,由店家绞着双手在前面引路,后面跟着普朗歇握着子弹上膛的火枪,走近吵闹的地点。

两位英国绅士大为生气,因为他们经过长途跋涉,已经饥渴难忍。

“这简直是横行霸道!”他们嚷起来,说的是地道的法语,虽然带点外国腔,“这个疯子不让好人喝他们的酒,我们就来砸开那扇门,他要是再耍疯,那么我们就宰了他!”

“慢着,先生们!”达达尼昂从腰间拔出手枪说道,“对不起,你们休想宰任何人。”

“好,好,”门背后阿托斯的声音平静地说,“这两个吃小孩的家伙,让他们进来给爷们瞧瞧。”

那两个英国绅士看上去很勇敢,却畏缩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仿佛地窖里有一个饿极了的吃人妖怪,有一个民间传说里的顶天立地的英雄,谁都休想进地窖而不受到惩罚。

一阵沉默。两个英国人终归怕后退有失脸面,脾气最暴躁的那个下了五六级梯子,狠狠朝门上踹一脚,震得墙都要塌了似的。

“普朗歇,”达达尼昂一边扳开两支手枪的机头,一边说,“我对付上面这个,你去对付下面那个。喂!先生们,你们是想干仗吗?那好吧,我们就干掉你们!”

“天哪!”阿托斯嗡嗡的声音叫道,“我好像听见了达达尼昂的声音。”

“不错,”达达尼昂提高嗓门对朋友说道,“正是我呀,朋友。”

“啊!好!”阿托斯说,“那么,我们来干掉他们吧,这两个踢门的家伙。”

两个英国绅士已经拔剑在手,但他们处在两边火力的夹击之下,所以又犹豫了一下,结果还是傲气占了上风,第二脚把门板从上到下踢裂了。

“闪开,达达尼昂,闪开,”阿托斯喊道,“闪开,我要开枪了。”

“两位先生,”达达尼昂一贯是深思熟虑的,“两位先生,你们考虑考虑吧!耐心点儿,阿托斯。你们卷进了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之中,你们身上将打出许多窟窿。在这边,我和我的跟班会放三枪,地窖那边也会放三枪。放完之后我们还有剑。我向你们肯定,我的朋友和我剑术都相当不错。让我来安排你我双方的事情吧。等一会儿你们肯定有喝的,我向你们担保。”

“如果还剩下有的话。”阿托斯嘲笑地嘟囔道。

店家觉得整个脊梁上冷汗涔涔。

“怎么如果还剩下有!”他喃喃道。

“见鬼!肯定还剩下有,”达达尼昂说道,“他们两个人不可能把酒窖里的酒全喝光,放心吧。先生们,把你们的剑插回剑鞘。”

“好吧,你们把手枪别回腰带上。”

“很好。”

达达尼昂做出表率,随后转身叫普朗歇收起手枪。

两个英国人信服了,咕哝着把剑插回剑鞘。达达尼昂把阿托斯怎样被关在地窖里的情形讲给他们听。他们毕竟是正直的绅士,都批评店家不对。

“先生们,现在请回你们房间去。”达达尼昂说,“我保证十分钟后,你们希望的东西会全给你们送去。”

两个英国人施礼退了出去。

“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亲爱的阿托斯,”达达尼昂说,“请给我开门吧。”

“这就开。”阿托斯答道。

于是,传来一阵木头相互撞击和房梁震动的巨大响声。那是阿托斯构筑的防御工事,由被围困者自己拆除了。

不一会儿,门开了,里面出现了阿托斯苍白的脸,他敏捷地扫视一眼四周。

达达尼昂跑过去搂住他的脖子,亲切地拥抱他。随后,他想领阿托斯赶紧离开那个潮湿的地方,却发现他有些左摇右晃。

“你受伤啦?”他问道。

“我吗,根本没有!只不过快醉死啦,没别的,从来没有人过过这样的酒瘾。天主万岁!店家,光我一个人就起码喝了一百五十瓶。”

“天哪!”店家叫道,“那跟班如果喝了主人的一半,我就破产了。”

“格里默是出身于体面人家的跟班,他不会放肆和我用同样的饮食,只喝桶里的酒。

我想他忘了塞上塞子了。听见了吗?

这酒还在流哩。”

达达尼昂哈哈大笑,使得打冷颤的老板发起高烧来了。

与此同时,格里默也出现在主人身后,肩上扛着火枪,脑袋一晃一晃,颇像鲁本斯①画中的酒色之徒。他浑身前后滴着粘稠的液体,店家看出那是他最好的橄榄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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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鲁本斯(一五七七——一六四○),佛兰德著名画家。

一行人穿过大厅,住进店里最好的客房。那是达达尼昂强行要来的。

这时候,店家和他太太拎着灯,跑进他们好久以来不准进入的地窖。那里面等待他们的,是一幅惨不忍睹的景象。

阿托斯为了出来而拆开了一个缺口的防御工事,是由柴火,木板和空酒桶,按照战略攻防的艺术法则构筑的。跨进防御工事,只见地上一摊摊油和酒液中,漂浮着吃剩的火腿残骸。而地窖左边的角落里堆着一大堆砸碎的酒瓶;一个酒桶龙头没有关上,正在流尽最后的血液。眼前这一切,恰如古代诗人描写的战场上满目破坏和死亡的景象。

挂在小梁上的五十串香肠,剩下还不到十串了。

店家夫妇俩嚎啕的哭声从地窖里传出来,达达尼昂产生了恻隐之心,阿托斯连头也没回。

痛苦转变成了狂怒,店家拿了一根烤肉的铁扦,冲进两位朋友歇息的房间。

“拿酒来!”阿托斯瞥见店家就这样喊道。

“拿酒来!”店家目瞪口呆地重复道,“拿酒来!你们已经喝了我一百多比斯托尔,我现在可是破产了,完蛋了,被葬送了!”

“唔!”阿托斯说,“因为我们一直口渴得不行。”

“你们光喝酒也就得了,可是你们连瓶子都砸碎了。”

“你们把我推倒在一堆瓶子上,碰得瓶子滚了下来,这怪你们自己。”

“我的食油也全都糟蹋了。”

“油是医治创伤的良药,格里默被你们打得遍体鳞伤,总不能不给他医治吧?”

“我所有的大香肠都给啃光了!”

“你的地窖里有许多耗子。”

“您要赔偿我这一切。”店家愤怒地嚷道。

“天大的笑话!”阿托斯说着霍的站起来,但又连忙坐下来,因为他站起来时用力太猛。达达尼昂扬着马鞭前来帮助他。

店家后退一步,顿时泪如雨下。

“这是教训你要更加礼貌地对待天主派来的客人。”

“天主……您还不如说魔鬼!”

“亲爱的朋友,”达达尼昂说,“你再这样吵得我们耳朵发聋,我们就四个人关到你的地窖里,去看看损失是否有你说的那么大。”

“行啦,好吧,先生们,”店家说,“是我错了,我承认。可是,对待任何过错都应该慈悲为怀啊,你们都是贵族老爷,我是一个可怜的店主,你们应该可怜我。”

“唔!你要是这么说,”阿托斯说道,“我的心都会碎了,我会像酒从酒桶里流出来那样老泪纵横。我们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凶恶。那么,过来聊聊吧。”

店家怯生生地走过去。

“我叫你过来,不要怕,”阿托斯说道,“那天我要付钱的时候,把钱袋子放在桌子上。”

“是的,大人。”

“那个钱袋子装着六十比斯托尔,哪儿去了?”

“保管在法院书记室,大人。他们说那是假货币。”

“那么,你去索回那个钱袋子,里面的六十比斯托尔你就留着吧。”

“可是,大人您知道得很清楚,东西到了法院书记手里,他是不会再撒手的。那些如果是假货币,倒还有希望,不幸那都是真货币。”

“你去和他通融吧,正直的朋友。这不关我的事了,尤其我身上一个利弗尔都不剩了。”

“喂,”达达尼昂开了腔,“阿托斯原来那匹马到哪儿去了?”

“在马厩里。”

“它值多少钱?”

“顶多五十比斯托尔。”

“它值八十比斯托尔。那匹马你留下吧。这就算彻底了清了。”

“怎么!你卖掉我的马,”阿托斯说道,“你卖掉我的巴雅仔?那我骑什么去打仗,骑在格里默背上吗?”

“我给你牵来了另一匹。”达达尼昂说。

“另一匹?”

“非常漂亮呢!”店家说。

“好吧,既然有一匹更漂亮、岁口更小的,那匹老的你就留下吧。拿酒来喝。”

“要哪一种?”店家完全平静下来了,立刻问道。

“最里边靠近板条那一种。还剩下二十五瓶,其他的我摔倒在上面时全摔碎了。你去拿六瓶上来。”

“这个人是个酒桶!”老板自言自语道,“如果他在这里再呆半个月,又付得起酒钱的话,我的生意就又兴隆起来啦。”

“别忘了给那两位英国绅士送去四瓶同样的酒。”

“现在吗,”阿托斯说道,“在等送酒来这段时间,达达尼昂,给我讲讲其他几个人的情况吧,好吗?”

达达尼昂便向阿托斯介绍,他是如何找到了扭伤腿躺在床上的波托斯,和在桌子旁边坐在两位神学家之间的阿拉米斯。正当他讲完的时候,店家拿着酒返回来了,同时带来一块幸好没藏在地窖里的火腿。

“不错。”阿托斯给自己和达达尼昂斟满酒说道,“为波托斯和阿拉米斯干杯。可是,你呢,朋友,你自己怎么啦?发生了什么事?我觉得你闷闷不乐。”

“唉!”达达尼昂说道,“这是因为,在我们几个之中我最不幸!”

“你最不幸,达达尼昂!”阿托斯说道,“瞧,你怎么不幸?给我说说。”

“以后再讲吧。”达达尼昂答道。

“以后再讲!为什么以后再讲?你以为我醉了吗,达达尼昂?请你记住:我只有喝了酒头脑才最清楚。你就说吧,我两只耳朵听着哩。”

达达尼昂介绍了他与波那瑟太太的爱情遭遇。

“这一切不值一提,”阿托斯说,“不值一提。”

这句话是阿托斯的口头禅。

“你总说不值一提,亲爱的阿托斯!”达达尼昂说,“你这样说很不合适,你从来没有爱过。”

阿托斯暗淡无神的眼睛突然发光了,不过那只像电光一闪,接着重新变得暗淡、茫然。

“对,”他平静地说,“我从来没有爱过。”

“所以你应该明白,”达达尼昂说,“你这铁石心肠,这么冷酷无情地对待我们这些柔弱心肠是不对的。”

“柔弱心肠,破碎的心肠。”阿托斯说。

“你说的什么话?”

“我说爱情是一种赌博,赌赢的人赢到的是死亡!你输了输得好,相信我的话吧,亲爱的达达尼昂。如果让我忠告你,我就忠告你一输到底。”

“她看上去那样爱我!”

“她看上去爱你。”

“啊!她真爱我。”

“真是个孩子!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不相信情妇是爱他的,世界上也没有一个男人不受情妇欺骗。”

“你除外,阿托斯,因为你从来没有过情妇。”

“说得对,”沉默片刻阿托斯说,“我从来没有过情妇。喝酒吧。”

“你是个达观冷静的人,”达达尼昂说,“请你开导我吧,拉我一把吧,我需要知道该怎么办,需要得到安慰。”

“怎么安慰?”

“减轻我的不幸。”

“你的不幸令人好笑,”阿托斯耸耸肩膀说道,“我如果给你讲一个爱情故事,真不知你会怎么说。”

“可是发生在你身上的?”

“或许发生在我一个朋友身上,那有什么关系!”

“讲吧,阿托斯,讲吧。”

“先喝酒,喝了会讲得更好。”

“边喝边讲吧。”

“当然,这也没有什么不可以,”阿托斯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又重新斟满,“两件事同时进行真是好极了。”

“我洗耳恭听。”达达尼昂说。

阿托斯陷入了沉思。他越是沉思,达达尼昂看见他脸色越是苍白。一般酒徒喝到这个份上就得倒下,呼呼睡去。阿托斯呢,高声说着梦话却并未睡着。这醉中的梦呓实在有点儿吓人。

“你非要听不可吗?”他问道。

“请讲吧。”达达尼昂说。

“那么,就满足你的愿望吧。我的一个朋友,我的一个朋友,请听清楚了!不是我,”

阿托斯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露出阴郁的微笑,“我那个省,即贝里省的一位伯爵,一位像棠朵罗或蒙莫朗希①那样高贵的伯爵,二十五岁上爱上了一位像爱神一样美丽的十六岁少女。她正当天真烂漫的年龄,却透露出热烈的思想,不像女性而像诗人般热烈的思想;她不是讨人喜欢,而是令人着迷。她住在一个小镇上,生活在他哥哥身边。她哥哥是本堂神甫。兄妹俩来到我的家乡,谁也不知道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大家见她那样漂亮,她哥哥那样虔诚,就没想到问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况且,有人说他们出身于富贵门第。我的朋友是本地的领主,他完全可以引诱她,随心所欲地强行占有她。他是主人,谁会来帮助两个外地来的陌生人?可惜,他是正人君子,她娶了她。这个笨蛋,这个白痴,这个糊涂虫!”

“为什么这样说呢?他不是爱她吗?”达达尼昂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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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棠朵罗为意大利著名贵族;蒙莫朗希是法国的著名贵族。

“等一会儿你就明白了。”阿托斯说,“他把她带回庄园,使她成了全省的头号贵夫人;应该说句公道话,她与她的地位非常相称。”

“后来怎么样?”达达尼昂问道。

“后来怎么样吗?一天,她与丈夫一块打猎。”阿托斯声音很低,又说得很快,“她从马背上摔下来,昏了过去。伯爵赶来救她,见她身上的衣裳令她窒息,便用匕首将衣服划开,让她露出肩膀。你猜得到她肩膀上有什么东西吗,达达尼昂?”说到这里,阿托斯大笑起来。

“我可以知道吗?”达达尼昂问道。

“一朵百合花。”阿托斯答道,“她身上打了烙印!”

阿托斯一口喝掉手里的一杯酒。

“真可怕!”达达尼昂大声说,“你瞎扯些什么?”

“我说的是真事,亲爱的,天使原来是魔鬼。可怜的姑娘曾经偷盗过。”

“伯爵怎么处理的?”

“伯爵是一个大领主,他在自己的领地有从上到下的审判权。他把伯爵夫人的衣服剥光,将她的双手反剪在背后,然后把她吊在一棵树上。”

“天哪!阿托斯!这岂不闹出了人命案子!”达达尼昂嚷起来。

“不错,一桩人命案子,没别的。”阿托斯脸色苍白得像死人,“可是,看来这酒不够我喝了。”

他抓起剩下的最后一瓶酒,对着嘴,一口喝得精光,像寻常人喝一杯酒一样。

然后,他将脑袋伏在手上。面对他这副模样,达达尼昂感到恐怖。

“这使我绝了追求美丽、浪漫、多情女人的念头。”阿托斯抬起头来说道,但并不想继续讲伯爵的故事。“现在天主也给了你绝了这种念头的机会。喝酒!”

“那么她死了吗?”达达尼昂含糊不清地问道。

“那还用问!”阿托斯答道,“把你的酒杯伸过来。吃火腿呀,怪家伙!”阿托斯嚷着,“酒我们不能多喝了。”

“那么,她的哥哥呢?”达达尼昂胆怯地问道。

“她的哥哥?”阿托斯重复道。

“是的,那个神甫呢?”

“噢!我去打听,想把他也吊起来。可是他抢先了一步,在先天晚上就抛下本堂神甫的职位逃走了。”

“至少弄清了这个坏蛋是什么人吧?”

“大概是那个漂亮娘儿们的第一个情人和同谋,一个有头有脸的人。他装扮成本堂神甫,大概就是为了把他的情妇嫁出去,使她最终有个归宿。但愿这家伙受到四马分尸之刑。”

“啊!天哪!天哪!”这骇人听闻的故事令达达尼昂目瞪口呆。

“吃这火腿,达达尼昂,味道好极了。”阿托斯切了一片火腿放进小伙子盘子里。

“真遗憾,这样的火腿地窖连四个都没有。不然,我要再多喝五十瓶。”

这样的谈话使达达尼昂都要疯了。他再也听不下去,便用手枕住头,趴在桌子上假装睡着了。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会喝酒啦,”阿托斯怜悯地望着达达尼昂说道,“然而这一位是年轻人中最优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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