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最简单的事、形式洗练的复仇、吉他盒里的东西

奇鸟行状录  作者:村上春树

次日早,我去照护照用的相片。往摄影室椅上一坐,摄影师以职业目光往我脸上审视良久,之后不声不响退回里间拿来粉笔样的东西往我右脸颊那块痣上涂了涂,接着后退,仔细调整照明的亮度和角度,以使痣不至于显眼。我对着照相机镜头,按摄影师的吩咐在嘴角浮出淡淡微笑样的东西。摄影师说后天中午可以洗出,叫我偏午时分来取。回到家,给舅舅打了个电话,说自己可能几周内离开这座房子。我道歉说没有及时告诉他久美子已不辞而别,说从其事后来信看,她恐怕很难重返这个家,而作为我也想离开一段时间——多长时间现在还说不准。听我大致说完,舅舅在电话另一端若有所思地良久没有开口。

“我倒觉得久美子和你一向相处得很和睦似的……”舅舅轻叹一声。

“说实话,我也那么认为来着。”我老实说。

“你不愿意说不说也没什么——久美子出走可有什么像样的理由?”

“估计有了情人。”

“有过那种迹象?”

“不不,迹象什么的倒没有,可本人那样写的,信上。”

“是这样。”舅舅说,“那么说,就真是那么回事了?”

“大概是吧。”

他再次叹息。

“我的事您别担心。”我以开朗的声音安慰舅舅说,“只是想离开这里一些日子。一来想挪个地方换换空气,二来也想慢慢考虑下一步怎么走。”

“去哪里可有目标?”

“可能到希腊去,我想。有朋友在那边,以前就邀我去看看。”因为是说谎,心里有点不快,但在这里把实情一五一十准确而明了地讲给舅舅听实在非常困难,彻底说谎倒还容易些。

“唔。”他说,“没关系的,反正我那房子往下也不打算租给别人,东西就那样放在里面好了。你还年轻,从头做起也来得及,去远处放松一段时间也好。希腊?……希腊怕是不错的吧。”

“总是给您添麻烦。”我说,“不过,要是我不在期间因为什么情况要把房子租给谁的话,现有东西处理掉也可以的,反正没什么值钱货。”

“不必不必,下面的事由我考虑安排就是。对了,近来你在电话中说的什么‘水脉受阻’,怕是跟久美子的事有关吧?”

“是啊,多少有点儿。给人那么一说,我心里也不够平静。”

舅舅似在沉吟。“过几天去你那边看看如何?我也有些想亲眼瞧瞧怎么回事。也好久没过去了。”

“我什么时候都无所谓,什么安排都没有的。”

放下电话,心里突然很不是滋味。这几个月时间里,一股奇妙的水流把我冲到这里。现在我所在世界同舅舅所在世界之间,出现了一堵肉眼看不见的厚厚的高墙,将一个世界同另一世界隔开。舅舅在那一边,我在这一边。

两天后,舅舅到家里来了。看看我脸上的痣,他没说什么,大概不知怎么说好吧,只是费解地眯细一下眼睛。他拎来一瓶上等苏格兰威士忌和一盒在小田原买的什锦鱼糕。我和舅舅坐在檐廊里边吃鱼糕边喝威士忌。

“檐廊这东西还是有好处的啊!”说着,舅舅频频点头。“公寓当然没檐廊,有时候挺叫人怀念的。不管怎么说,檐廊自有檐廊的情趣。”

舅舅望了一会空中悬挂的月亮。白白的一弯新月,俨然刚刚打磨出来的。那东西居然持续浮在空中而不掉下,我很有点不可思议。

“哦,那痣是什么时候在哪里弄出来的?”舅舅若无其事地问。

“不清楚。”我喝了口威士忌,“注意到时就已经在这儿了,大约一星期前吧。我也想解释得好些详细些,但做不到,没办法。”

“找医生看了?”

我摇摇头。

“还有一点我不太明白,这东西同久美子出走会不会有某种关联呢?”

我摇摇头:“痣总之是久美子出走后才有的,从顺序上看应该有关联,至于是不是因果关系我也不明白。”

“脸上冷不防冒出块痣,这事我还没听说过。”

“我也没听说过。”我说,“不过,说倒说不好,反正我觉得好像已慢慢对它习惯些了。当然,冒出这么个劳什子,一开始我也吃了一惊,很狼狈。一看见自己的脸心里就难受,心想要是这东西一辈子都赖在这儿不掉可怎么办。但不知为什么,随着时间的过去,就不怎么放在心上了,甚至觉得并不那么糟。什么缘故我弄不明白。”

舅舅“噢”了一声,用不无疑惑的目光久久打量我右脸颊的痣。“也罢,既然你那么说,也许没什么。终究是你的问题嘛。需要的话,可以给你介绍一两个医生。”

“谢谢。眼下我不打算去找医生。估计找也不管用。”

舅舅抱臂往上看了一会天空。和往日一样,看不见星星,只有一弯明晰的新月。“我有好长时间没和你这么慢慢说话了,以为放松不管你和久美子两个也能和睦相处,再说我这个人原本就不喜欢对别人的事说三道四。”

我说这我非常明白。

舅舅“咣咣啷啷”摇了一会杯子里的冰块,喝一口放下。“近来你周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很有些摸不着头脑。什么水脉受阻啦,风水如何如何啦,久美子出走啦,一天脸上忽然冒出痣啦,要去希腊一段时间啦。这倒也罢了,毕竟是你老婆出走,是你脸上有痣。这么说或许欠妥,并非我老婆出走,并非我脸上有痣,是吧?所以,你不想细说,不说也未尝不可,我也不愿多嘴多舌。只是我想,你最好认真考虑一下:自己最主要的事情是什么?”

我点点头:“考虑了很多很多,但很多事情极为错综复杂,不可能解开来一个一个思考,也不知怎么才能解开。”

舅舅微微笑道:“诀窍倒是有的,有诀窍保证你顺利得手。世上大多数人所以出现判断错误,无非因为不晓得这个诀窍,失败了就牢骚满腹,或诿过于人。这样的例子我实在看得腻了,坦率地说也不大乐意去看。所以,让我说句不知天高地厚的话:所谓诀窍,就是首先从不怎么重要的地方下手。也就是说,如果你想从A到Z编排序号,那么应该由XYZ开始,而不是由A开始。你说事情盘根错节过于复杂没办法着手,那恐怕是因为你想从最上面的开始解决。当你要做出一项重大决定时,最好从似乎无所谓的地方着眼,从谁看都一目了然谁一想都豁然明白那种简直有些滑稽傻气的地方入手,而且要在这似乎滑稽傻气的地方大量投入时间。

“我做的当然不是了不起的大买卖,不外乎在银座开四五家饮食店,在世人眼里不值一提,不值得自鸣得意。但如果单就成败而论,我可是一次也没失败过。因为我一贯按这个诀窍行事。其他人往往轻易跳过任何人都一目了然那种似乎滑稽傻气的地方一门心思往前赶,我则不然,而在看上去滑稽傻气的地方投入最长时间。因我知道在这种地方花的时间越长,往下就越省事。”

舅舅又呷了口威士忌。

“举例说吧,想在某处开一家店,饭店也好酒吧也好什么都好,那就先想象一下,想象开在哪里合适。好几个地点可供选择,而终究只能选一个。如何选择才好?”

我想了想说:“那怕要就各种情况预算一番:如果定点在这里,房租多少,贷款多少,每月偿还多少,客流多少,返桌率多少,人均消费多少,人工费多少,赔赚临界点多少……无非这些吧。”

“若这么干,十之八九的人必然失败。”舅舅笑道,“告诉你我怎么干。一旦我觉得一个地点合适,我就站在那跟前,一天站三四个钟头,一连好多天好多天好多天好多天只管静静观察那里来往行人的面孔。不用想什么,不用计算什么,只消注意什么人以什么样神情从那里走过即可。起码花一周时间。那时间里势必要看三四千人面孔吧?何况有时花更多时间。但看着看着自会豁然开朗,好像云开雾散一样,明白过来那里到底属于怎样的地点,该地点到底需求什么。如果该地点需求的同自己需求的截然不同,那就到此为止,而去别处重复同样程序。但如果觉出那地点需求的同自己所需之间有共通点或折衷点,就算踩着了成功的尾巴,往下只要紧紧抓住不放即可。但为了抓住它,就必须傻子似的不管下雨下雪都站在那里以自己的眼睛盯视别人的面孔。计算之类此后你随便怎么算。我这个人嘛,总的说来很讲现实,只相信自己两眼彻底看明白的东西。什么道理呀方案呀计算呀或者什么什么主义什么什么理论等等,基本上是为不能用自己的眼睛分辨事物的人准备的,而世上大多数人也的确不能以自己眼睛分辨事物。至于为什么我也不明白,但我想任何人想做都应该做得到的。”

“大概不仅仅是靠魔感吧?”

“魔感也是要的,”舅舅和悦地笑道,“但不仅仅是那个。我在想,你应该做的事也还是要从最简单的地方开始考虑。比如说,老老实实地站在某个街角每天每日观看人的面孔。不必匆忙做出决定。这或许不够畅快,但有时候是需要沉下心来多花些时间的。”

“您是叫我暂且留在这里别动喽?”

“不,我的意思并不是叫你留下或去哪里。想去希腊也可以,想留下来也无妨,先后顺序应由你决定。只是,我一直认为你同久美子结婚是件好事,我想对久美子也是好事。却不知为何突然间分崩离析了,这是我不能理解的又一件事,你怕也稀里糊涂吧?”

“稀里糊涂。”

“既然如此,我想你还是训练一下,以自己的眼睛看东西为好,直到一切真相大白。不要怕花时间。充分投入时间,在某种意义上乃是形式最为洗练的复仇。”

“复仇!”我有点愕然,“指的什么?这复仇?到底对谁复仇?”

“噢,意思你也很快就会明白的。”

我们坐在檐廊里一起喝酒,加起来也就是一小时多一点。之后舅舅起身,说了声打扰这么久,就回去了。剩得自己一人,我靠在檐廊柱子上茫然看着院子和月亮。一时间里我可以把舅舅留下来的现实空气样的气息尽情吸入肺腑,我因此得以放松下来——好久没放松过了。

但几个小时过去,那空气渐渐稀薄起来后,周围又笼罩在淡淡哀愁的衣袍中。归根结蒂,我在这边的世界,舅舅在那边的世界。

舅舅说考虑事情须从最简单处开始,问题是我无法区别哪里简单哪里复杂。所以,翌日早晨上班高峰过后,我离家乘电车来到新宿。我决定站在这里实际观看——仅仅看——人们的面孔。我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用处,但我想总比什么也不做好些。既然不厌其烦地盯视人们的面孔是件简单的事情,不妨就此一试,至少应该没有损失。若是顺利,说不定会得到某种暗示,暗示什么对我是“简单的事情”。

第一天,我坐在新宿站前的花坛边上,定定地看眼前来往行人的脸,看了大约两个小时。但那里通过的人数量太多,脚步也快,很难看好哪个人的脸。况且坐的时间一长,便有流浪汉模样的人上前啰啰嗦嗦,警察也好几次从我跟前走过,三番五次审视我的脸。于是我放弃站前,另外物色可供我放心打量行人的场所。

穿过高架桥,移往西口,四处转了一会儿,发现一座大厦前有一方小广场。广场上有式样别致的长椅,尽可坐在上面随意打量行人。行人数量没站前那么多,也没有衣袋揣着小瓶威士忌的流浪汉。我在“丹金”糕点店买来炸面圈和咖啡当午餐吃了,在那里坐了一天,傍晚下班高峰到来前起身回家。

起始眼里尽是头发稀少者。由于受和笠原May一起为假发公司做调查时的影响,眼睛总不由跟踪发稀头秃之人,并迅速分成松竹梅三类。而若这样,倒不如给笠原May打电话再和她一同打工去好了。

但过了几日,开始不思不想地专心看起人们的面孔来。路过的人大部分是写字楼里的男女职员。男的白衬衣领带公文包,女的大多高跟鞋,此外也有来设在楼内的餐厅和商店的人,还有为登楼顶观光台而来的一家家老小。也有人只是从哪里移行去哪里。但总的来说人们并不那么步履匆匆,我便在无特定目标的情况下呆呆地注视他们的面孔,每当有某一点引起我兴趣的人,就往其脸上多扫几眼,并以视线跟踪。

一周时间内天天如此。在人们上完班的十点左右乘电车来新宿坐于长椅,几乎岿然不动看行人一直看到四点。实践起来才体会到,如此一个接一个以眼睛追逐行人的时间里,脑袋便像拔掉活塞一般变得空空洞洞。我不向任何人搭腔,也没人对我开口。什么也不思,什么也不想,有时觉得自己仿佛成了石椅的一部分。

只一次有人向我搭话。是位衣着考究的瘦些的中年女子,身穿甚为合体的鲜艳的粉红色连衣裙,戴一副玳瑁框深色太阳镜,头上一顶白帽,手上是网状图案的白皮手袋。腿很诱人,脚上是看上去很贵的简直一尘不染的白皮凉鞋。妆化得颇浓,但不致使人生厌。女子问我可有什么为难事,我说也没什么。她问那你在这里干什么呢,每天都在这里看到你,我回答看别人的脸。她问看别人的脸可有什么目的,我说倒也没什么特别目的。

她从手袋取出弗吉尼亚长过滤嘴,用小巧的金打火机点燃,并劝我吸一支,我摇下头。然后,她摘下太阳镜,不声不响细细地端详我的脸,准确说来是端详我的痣。我回报以凝视她的眼睛,但那里边读不出半点情感涟漪,单单是一对功能准确的黑色眸子。她鼻子又小又尖,嘴唇很细一条,口红涂得一丝不苟。很难看出年龄,大约四十五岁吧。乍看显得更年轻些,但鼻侧线条透出很独特的疲惫。

“你,有钱?”她问。

“钱?”我吃一惊,“什么意思,干吗问钱?”

“随便问问。问你有没有钱,缺不缺钱花。”

“眼下倒还算不上很缺。”我说。

她略略抿起嘴角,极投入地看着我,似乎在玩味我刚才的答话。之后点点头,戴上太阳镜,把烟扔在地上,倏地起身扬长而去。我目瞪口呆地注视着她消失在人流中。大概神经有点故障,不过那身穿戴又那般无可挑剔。我用鞋底碾灭她扔下的烟头,缓缓环视四周。四周依然充满一如往日的现实。人们带着种种样样的目的由某处而来向某处而去,我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认识我。我做个深呼吸,继续不思不想地打量众人面孔。

在此共坐了十一天。每日喝咖啡,吃炸面圈,只管盯视眼前穿梭的数以千计的男女面孔。除去同那个向我搭话的打扮得体的中年女子简单交谈几句外,十一天时间我没对任何人吐过只言片语,没做什么特别的事,什么也没发生。但这十一天时间几乎白白过去之后,我仍未摸得任何边际。我依然无奈地彷徨在四顾茫然的迷途中,甚至最简单的头绪也未找到。

但在第十一天傍晚发生一桩怪事。那是个星期天,我坐在那里,过了平时起身时间也没动身,继续打量人们面孔。星期天有与平时种类不同的人来到新宿,且没有人流高峰。蓦地,一个手提黑吉他盒的年轻男人落入我的视野:个子不高不矮,黑塑料框眼镜,长发披肩,蓝牛仔裤配粗纹棉布衫,脚穿已开始变形的轻便运动鞋。他脸朝正前方,以若有所思的眼神从我眼前穿过。见得此人,有什么触动了我的神经,心底奏出低鸣。我认得他,我想,以前在哪里见过他。但到想起花了好几秒:是那个冬夜在札幌那家酒吧唱歌的汉子,不错,正是他。

我马上从椅子上立起,急步追去。总的说来他脚步很是悠然自得,因此我很快就赶了上去。我合着他的步调,拉开十米左右距离尾随其后。我很想向他搭话。三年前你怕是在札幌唱过歌吧,我在那里听过你的歌——想必我会这样说。“是吗?那太谢谢了。”——他大概如此应对。可往下说什么好呢?“其实那天夜里我老婆做人流手术来着,最近又离家出走了,她一直跟一个男的睡觉。”莫非我这么说不成?车到山前必有路,反正尾随不放就是。尾随的时间里计上心来亦未可知。

他往与车站相反的方向走去。穿过高楼林立地段,穿过甲州大街,朝代代木方向走去。想什么我不知道,总之他像在聚精会神思考什么,路也好像很熟,一次也没东张西望或迟疑不决,目视前方,步调始终一致。尾随过程中,我想起久美子做手术那天的事。三月初的札幌。地面冻得硬邦邦的,雪花不时飘飘洒洒。我再次返回札幌街头,满肺满腑吸入冻僵的空气,看着眼前哈着白气的人们。

说不定从那时起有什么开始变化了,我不禁想道。没错,流程是以那时为界开始在我周围现出变化的。如今想来,那次人流手术对我们两人来说乃是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事件。然而当时我未能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我是过于注重人流手术这一行为本身了,而真正重大的或许更在别处。

我不得不那样做。而那样做我想对我们两人是最为正确的。跟你说,那里边还有你不知道的事。我现在还不能说出的事也在那里。不是我有意瞒你,只是我还没信心断定那是否属实,所以现在还不能把它说出口来。

当时的她还没有把握断定那个什么是否属实。毫无疑问,较之人流手术,那个什么更同妊娠有关,或者与胎儿有关。而那到底是什么呢?是什么使久美子困惑到那般地步呢?莫非她同除我以外的男人发生了关系因而拒绝生下那个孩子不成?不不,那不可能。她自己断言那不可能。那的确是我的孩子,但那里又有不能告诉我的什么。而那个什么,又同这次久美子的离家出走有密切关联,一切都是从那时开始的。

可是我全然揣度不出那里边究竟隐藏怎样的秘密。我一个人被抛弃在黑暗之中。我所明白的只有一点:久美子不会再回到我身边,除非我解开那个什么的秘密。不多一会,我开始感觉到体内泛起一股静静的愤怒。那是我针对肉眼看不见的那个什么的愤怒。我伸长腰,大口吸气,平复心跳。然而那愤怒如水一样无声无息地浸满了我身体的每一部位。那是带有悲凉意味的愤怒,我无处发泄,也全然无从化解。

汉子继续以同一步调行走,穿过小田急线,穿过商业街,穿过神社,穿过弯弯曲曲的小巷。为不引起他注意,我随机应变地保持着适当距离,一直尾随不懈。他显然没有觉察我的跟踪,一次也没回头。此人的的确确有某种非同寻常之处,我想。他不仅没有回头,旁边也一眼没看,注意力如此集中到底在想什么呢?或者相反什么也没想?

不久,汉子离开人来人往的道路,走进满是两层民宅的幽静地段。路窄弯多,两旁相当陈旧的住宅鳞次栉比,阒无人息,静得出奇。原来一半以上都成了空房。空房门上钉着木板,挂着“待建”标牌,且不时闪出杂草丛生的空地。空地围着铁丝网,恰似掉牙后的牙豁。想必这一带很快将整片拆除另建新楼。而在有人居住的房子前面,紧挨紧靠地摆着牵牛花或什么花的花盆。三轮车扔在那里,二楼窗口晾出毛巾和儿童泳衣。几只猫躺在窗下或门口懒洋洋地望着我。虽是天光尚亮的薄暮时分,却无人影可寻。我已搞不清这是什么地理位置,甚至哪是南哪是北也分辨不清。估计是佐佐木、千驮谷和原宿三站之间的三角地带,但没有把握。

不管怎样,这是大都市正中被冷落了的一个死角。大概因为原有道路狭窄难以通过车辆的缘故,结果只有这一角房地产开发商长期以来手未伸到。踏入这里,时光仿佛倒流了二三十年。意识到时,刚才还满耳鼓噪的汽车声像被吸入哪里似的杳无所闻。汉子手拎吉他盒在这迷宫般的道路之间穿行,最后在集体宿舍样的木屋前停住脚步,继而开门进去,把门带上。门似乎没锁。

我在门前站了一会。表针指在六时二十分。之后靠在对面空地铁丝网上,观察建筑物外形。一座随处可见的两层木结构宿舍,这从门口的气氛和房间的配置即可看出。学生时代我也住过一段时间这种宿舍。一进门有拖鞋柜,厕所共用,房间均带有小厨房——住的不是学生便是单身职工。但这座建筑不像有人住的样子。不闻声响,不见动静。贴有塑料饰板的房门没有房客名牌挂出,大概前不久摘掉的,尚有细细长长的白痕。尽管四下里午后溽暑未消,每个房间却窗扇紧闭,里面垂着窗帘。

也许这座宿舍不久也将同周围房屋一起拆除,里面空空无人。果真如此,那么提吉他盒的汉子来此干什么呢?我以为他进去后某个房间的窗户会豁然打开,但等了一会,依然毫无动静。

但我又不可能在这无人通行的小巷里永远静等下去,遂走近这宿舍模样的建筑物推门。门果然未锁,一下子朝里推开了。我暂且不动,在门口窥看情况。里面黑麻麻的,一眼很难看出有什么,所有窗口又关得严严实实,满是闷乎乎的热气,一股很像在井底嗅到的霉气味儿。由于热,衬衫腋窝全都湿透,耳后一道汗水淌下。我毅然跨进门去,把门轻轻带上。我想通过信箱或鞋柜上的名签(假如有的话)来确认是否还有人入住,但这时我突然注意到里面有人,有谁死死盯着我。

紧靠门右侧有个高些的拖鞋柜样的东西,有谁埋伏似的躲在那后面。我屏住呼吸,注视黑幽幽热乎乎的里面。躲在那里的是我刚才跟踪的那个手提吉他盒的年轻汉子,他一进门便偷偷躲在鞋柜后头。我的心怦怦直跳,像有人就在我喉头下敲钉子。此人到底在那里干什么呢?或许在等我,或许……“你好,”我断然打声招呼,“有件事想请教……”

不料这当儿有什么冷不防打在我肩上,毫不留情。我弄不清究竟发生了什么,只觉得受到强烈的肉体冲击,眼睛有些发黑。我懵懵懂懂地伫立不动。但一瞬间我立时明白过来:是棒球棍!汉子从鞋柜后像猴子般一跃而起,用棒球棍狠狠打在我肩上,趁我发愣的当口,再次举棍击来。我来不及闪身,这次打在左臂,刹那间左臂没了知觉,但不痛,只是失去知觉,就好像左臂整个消失在空中。

但同时我几乎条件反射地飞脚踢在对方身上。上高中时跟一个有段位的空手道朋友非正式地简单学过几手。那朋友只让我日复一日练习踢脚。不摆任何花架子,只练习尽量强有力尽量居高临下地以最短距离踢去,朋友说紧急关头这招最有用场。的确如其所说。汉子满脑袋装的是挥棍打人,根本没考虑可能被踢。我也正在冲动之中,不知到底踢在哪个部位。尽管踢本身并未十分用力,但汉子还是吓得萎缩下去,不再举棍,仿佛时间在此中断一般以呆愣愣的眼神看着我。我乘机更准更狠地朝他小腹踢去,趁他痛得弯腰之时一把夺过其手中球棍,再朝侧腹猛踢。汉子要抓我的脚腕,我又踢了一脚,踢在同一部位,尔后用球棍打他的大腿。男子发出悲鸣般的沉闷声音,倒在地上。

起初踢打他莫如说是出于恐怖和冲动,是为了不使自己被打。在他倒地之后,开始变为明确的愤怒。刚才路上想久美子时涌上来的静静的愤怒仍残留在心头,而现在则释放出来,膨胀起来,火焰一般燃烧起来,由愤怒而近乎深恶痛绝。我又一次用棒球棍打在他大腿上。汉子嘴角有口水淌出。我被棍击中的肩头和左臂开始一点点火辣辣作痛,这疼痛更扇起了我的怒火。汉子的脸痛苦地扭歪着,但他仍想用胳膊支起身来。我因左手用不上力,索性扔掉棒球棍,骑在汉子身上抡起右手狠打他的脸,一掌接一掌打个不停,直打到右手发麻变痛。我准备打昏他为止,遂抓起他的领口,往地板上磕他的头。我从来没有和谁这么厮打过,一次也没有,也没有这么狠命打过人,但此时不知何故,竟一发不可遏止。脑袋里也想适可而止,告诫自己再打就失手了,再打这家伙站都站不起来了!然而欲罢不能。我知道自己已分成两个,这边的我无法阻止那边的我。我身上一阵发冷。

这时我发觉这小子在笑,被我殴打当中还朝我阴阳怪气地冷笑,打得越凶他笑得越厉害。最后他鼻子出血,嘴唇裂开流血,但仍呛着自己的口水笑得嗤嗤有声。我想这家伙怕是脑袋失灵了,遂停止殴打,站起身来。

四下看去,发现黑吉他盒倚在鞋柜横头。我扔下仍在笑的汉子不管,过去把吉他盒撂在地板上,打开卡口,掀开盒盖。里面什么也没有,空的!没有吉他,没有蜡烛。汉子见了,边咳边笑。我陡然一阵胸闷,仿佛建筑物中闷热的空气顿时变得令人难以忍受。霉气味儿、身上出汗的感触、血和口水味儿,以及自己心中的愤怒与憎恶,一切一切都变得令人忍无可忍。我开门出去,又把门关上。周围依然没有人影,只见一只褐色的大猫穿过空地,看也不看我一眼。

我打算趁无人盘问时溜出这地段,但弄不清哪个方向,边揣摩边走,最后还是找到了去新宿方面的都营公共汽车站。我想在车来之前好歹平息一下呼吸,清理一下脑袋,然而呼吸照样紊乱,脑袋也无从清理。我不过想看人们的面孔而已,我在头脑中这样重复道,不过如同舅舅做过的那样在街头打量行人面孔而已,不过想从最简单的谜团解起而已。跳上汽车,乘客们一齐朝我看来。他们惊愕地看我一会,随后很不自在似的移开目光。我以为是脸上痣的关系,好半天才意识到原来是由于白衬衣溅有血迹(尽管几乎全是鼻血)和我手中握着棒球棍。我下意识地把棒球棍带了来。

最终我把棒球棍拿回家扔进壁橱。

这天夜里,我通宵未眠。时间越长,被汉子用棒球棍打中的肩膀和左臂越是肿胀,阵阵作痛,右手也总有一次又一次殴打那汉子时的感触。蓦地,我发觉右手依然攥得紧紧的作格斗状。我想松开,可手偏不听使唤。首先我不想睡觉。若如此睡去,必做噩梦无疑。为使心情镇定下来,我去厨房坐在餐桌前干喝舅舅剩下的威士忌,用盒式磁带听安详的音乐。我很想同谁说话,希望有人向我搭腔。我把电话机搬上餐桌,连续望了几个小时。我期待有人打电话给我,谁都可以,是人就可以,纵使那个谜一样的奇妙女郎也可以。谁都可以。再无聊的脏话也可以,再不吉利的恶言恶语也可以,总之我想有人跟我说话。

然而电话铃硬是不响。我把瓶里差不多剩有一半的威士忌喝干,天亮后上床睡了。睡前我暗暗祷告:保佑别让我做梦,让我睡在一片空白中,只今天一天足矣。

但我当然做梦了,且是预料中的噩梦。那个手拎吉他盒的汉子来了,我在梦中采取与现实完全相同的行动:盯梢,打开宿舍门,被他一棍打中,继而由我打他,打、打、打。但下面跟事实不同起来。我打完站起身后,汉子仍然淌着口水,一边大笑一边从衣袋里取出刀来。刀很小,样子甚是锋利。刀刃在窗帘缝泻进的一缕夕晖下闪闪地发出骨头般的白光。但他并未拿刀冲我刺来。他自己脱去衣服,赤身裸体,简直像削苹果皮一般“刷刷”剥起了自己的皮肤。他大声笑着,剥得飞快。血从肌体上滴下,地板上出现了黑乎乎的令人毛骨悚然的血池。他用右手剥左手的皮,又用剥得鲜血淋漓的左手剥右手的皮,最后整个人成了鲜红鲜红的肉块。然而成肉块后他仍然张开黑洞洞的嘴笑。唯独眼球在肉块中白亮亮地大角度转动不已。不久,被剥下的皮伴随着高亢得不自然的笑声吱吱作响地朝我爬来。我想跑,但腿动不了。那皮肤爬到我脚前,慢慢爬上我的身体,旋即由上而下血淋淋地罩住我的皮肤。汉子那黏糊糊的满是血水的皮一点点贴在我皮肤上,合在一起。血肉模糊的气味充溢四周。那张皮如薄膜一般盖住我的脚、我的躯干、我的脸。稍顷眼前变黑,仅有笑声瓮瓮地回响在黑暗中。随即我睁眼醒来。

醒来时,头脑乱作一团,战战兢兢,好半天连自身存在都难以把握,手指瑟瑟发抖。但与此同时,我得出了一个结论:

我逃不了,也不该逃。这就是我得出的结论。不管逃去哪里,那个都必定尾随追来,哪怕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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