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无家可归

葡萄牙的高山  作者:扬·马特尔

献给艾丽斯、西奥、罗拉、费利克斯和加斯帕尔:

我一生的故事

葡萄牙的高山

托马斯决定步行。

他住在圣米格尔街一间不起眼的公寓里,公寓地处臭名昭著的阿尔法马区,而伯父的豪宅坐落在绿树掩映的拉帕区,中间隔着大半个里斯本,步行过去差不多要一个小时。不过天刚破晓,阳光明媚,步行有助于放松心情。伯父的仆人法比奥昨天已经取走了托马斯的手提箱和装有此次山区之行所需文件的木箱,所以现在他可以空着手过去。

他摸了摸胸前的上衣口袋,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还在,仍然完好无损地包在软布里。如此重要的东西居然就这么随随便便揣着,自己还真是冒失。万一弄丢了,那可真不知该如何收场。但凡稍微动动脑子,都应把它装进行李箱里。不过,他今天需要额外的精神支柱,每次去伯父家都是如此。

虽然难以抑制出发前的激动,他还是没忘了把手杖换成伯父送的那一支。那支手杖是非洲桃花心木的,配了象牙手柄,其特别之处在于手柄下方外嵌了一面小圆镜。镜面微微凸起,取景很宽。设计虽然精巧,实用价值却不大,因为使用中的手杖时刻处于运动状态,镜中的映像飘忽不定,对人毫无帮助。但这支高档手杖是伯父特意为托马斯定制的礼物,每次去伯父家他都得带上。

他出了门,沿圣米格尔街进入圣米格尔大道,随后到圣若昂广场街,再穿过耶稣门[里斯本的一座古老拱门,因门上刻有圣婴耶稣像而得名。——译注(本书中注释除特殊说明外均为译注,下同。)]。这是一条漫步里斯本城区的理想路线。他在这座城市出生、长大,对这里的一切了如指掌——它美丽而喧闹,贸易发达却也文化底蕴深厚,充满挑战却也不吝于回报。在耶稣门下,记忆中多拉的身影不期而至。她微笑着向他张开双臂。在这种时候,手杖正好派上用场,有关她的记忆总让他头晕目眩。

“看样子我遇上了一个有钱人。”有一次,在他公寓的床上她对他说。

“恐怕并非如此,”他回答,“有钱的是我伯父。我只是他穷兄弟的穷儿子。我伯父马蒂姆在生意上有多成功,我父亲就有多失败。”

他从未向别人说过这种话,从未直言不讳地谈到父亲多舛的职业生涯,谈到他一个接一个化为泡影的商业计划。每当泥足深陷,他只能仰仗兄弟出手相助。但在多拉面前,托马斯可以畅所欲言。

“嗐,你只是这么一说,有钱人都喜欢把大笔的钱藏在秘密的地方。”

他笑了笑。“是吗?我可不觉得伯父是个低调的人。话说回来,假如我真是个阔佬,你为什么不嫁给我呢?”

路上的行人都盯着他。有人交头接耳,有人等着看笑话,但更多人善意地提醒他。“当心点儿,别摔着了!”一个妇人面带关切地喊道。他已经习惯了旁人的目光,除了朝那些好心人点头微笑外,他对其他的指指点点一概视而不见。

他稳健地迈步,向拉帕走去。他步伐轻盈,每迈一步都把脚高高抬起,再平稳地落下。他的步态几近优雅。

他踩上一块橘子皮,不过没有滑倒。

他没注意到一条打盹儿的狗,它的尾巴堪堪躲过他的鞋跟。

他在下旋转阶梯时漏踩了一级,他握住扶手,轻松恢复了平衡。

类似的小意外接二连三,却也无伤大雅。

一提到结婚,多拉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她向来如此,一眨眼的工夫心情就由晴转阴。

“不行,你的家人不会同意的。家人就是一切。你不能不顾及他们的感受。”

“你就是我的家人。”他看着她的眼睛回答。她摇了摇头。“不,我不是。”

此刻,他的双眼从看路的重任中解放出来,悠闲地待在眼窝里,像是坐在轮船船尾躺椅上的两名乘客。它们不必随时巡视地面,可以悠然地四下张望。它们欣赏流云和树影,追逐空中掠过的飞鸟,注视一匹拉车的马经过时鼻孔喷出的热气,捕捉建筑墙面上不易察觉的精巧纹饰,观察桑塔伦码头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总之,在一九〇四年十二月底这个晴朗的日子,这段晨间漫步理应让人心旷神怡。

多拉,美丽的多拉。她是伯父家的用人。她被雇用后托马斯首次到访的那天,他一进门就注意到了她,再也无法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满脑子都是她的倩影。他彬彬有礼地待她,一次又一次寻找微不足道的借口接近她,只为和她多说一句话,只为有机会欣赏她精巧的鼻子、明亮乌黑的双眸、精致洁白的牙齿和婀娜的身姿。于是,他成了伯父家的常客。他清楚记得多拉与他心意相通的那一刻——当时她忽然意识到,在他眼中她不仅是一个用人,还是一个女人。她飞快地瞥了他一眼,两人目光短暂相交,她旋即转身而去,离去之前,嘴角浮上一丝心照不宣的微笑。

一种妙不可言的感觉从他心底涌起。那一刻,阶级、地位、世人的偏见、家人的阻挠——这些横亘在两人之间的壁垒全部消失不见。下一次登门时,他把自己的大衣递给她,他们的手碰在一起,触感绕在指间久久不去。从此两人的感情一发而不可收。他之前只和几个妓女发生过关系,每次激情过后心情便跌落谷底。事后他总是匆匆逃离,羞愧不已,发誓不再重蹈覆辙。但和多拉在一起时,激情退去又会燃起新的激情。她把头靠在他胸口,手指纠缠着他浓密的胸毛。他不想逃跑,他哪儿也不想去。

“嫁给我,嫁给我,嫁给我吧。”他央求道,“我们会成为彼此的珍宝。”

“不行,我们只会变得贫穷,孤立无援。你没尝过那种滋味,但我清楚。我不想把你也拖下水。”

两人在婚姻的门槛前踌躇,他们的儿子加斯帕尔却降生了。当她被发现怀孕时,若不是托马斯苦苦哀求,她早就被他伯父赶出家门。父亲是他唯一的支持者,他告诉托马斯大胆去爱;而伯父正好相反,他不闻不问,态度冷漠。多拉被派到厨房打下手,不再在家里露面。加斯帕尔和他母亲一样,活在洛博家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他的父亲只能默默地爱他,也同样默默地爱着他的母亲。

只要不至于惹恼伯父,托马斯尽可能常来探望母子俩。到了多拉的休息日,她便带着加斯帕尔去阿尔法马找他。两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加斯帕尔玩耍。那些日子里,他们就像一对普通的小夫妻。他沐浴在幸福的爱河里。

他经过一座有轨电车车站,一辆电车正沿着轨道隆隆驶来,黄色车厢闪闪发亮——这种新鲜的交通方式兴起还不到三年[有轨电车一词在原文中为“tram”,泛指城市地面有轨公交。在电力的广泛应用前曾出现过马车、蒸汽机车等。里斯本于一八七三年出现有轨马车,直到一九〇一年电车才首次投入运营。]。一拨乘客推搡着挤上去,另一拨乘客挣扎着挤下来。他在人群中闪躲,仍不免撞上其中一人。两人忙不迭地相互致歉,然后他继续往前走。

人行道上有几块凸起的鹅卵石,他抬脚轻松避过。

他一脚踢在咖啡馆一把座椅的腿上。椅子蹦了一下,没什么大碍。

死神的魔爪伸向多拉和加斯帕尔。它一步一步、不由分说地将他们拖进死亡的阴影,伯父召来的医生用尽全力也回天乏术。最初是嗓子疼、乏力,进而恶化到发烧、寒战、浑身疼痛、吞咽受阻、呼吸困难、抽搐,最后瞳孔放大、在挣扎中丧失理智,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死者的躯体苍白、扭曲、沉默,凝固在陪他们做垂死挣扎的白色床单下。两人逝去时托马斯都守在病榻旁。加斯帕尔死时五岁,多拉二十四岁。

他没能目睹几天后父亲的死。当时他在伯父豪宅的音乐室里,一位堂兄陪他默默坐着。他陷入悲伤,茫然若失,这时伯父面色凝重地走进来。“托马斯,”他说,“我有一个坏消息。西尔韦斯特雷……你的父亲,去世了。我失去了唯一的兄弟。”恍惚间这几句话轻轻落下来,如同巨石从天而降,将他压垮。他像受伤的动物一样哀号起来。他那温暖慈爱的父亲啊!那个生他养他、鼓励他追逐梦想的人啊!

加斯帕尔死于星期一,多拉死于星期四,父亲死于星期日。一星期之内,他的心彻底碎了,仿佛一枚开裂的茧。破茧而出的不是蝴蝶,而是灰色的飞蛾。它落在他的灵魂表面,不再飞起。

随后是两场葬礼。一场给外省女佣和她的私生子,微不足道,草草了事;另一场场面盛大,献给一位有钱人的穷兄弟,他在生意上乏善可陈,人们都避而不提。

他离开人行道时没注意到飞驰而来的马车。车夫一声大喝,他连忙闪到一旁。

他蹭到一个背对他站立的男人。他抬手说:“抱歉。”那人和善地耸了耸肩,看着他走远。

托马斯稳健地迈步,几步一回头。他倒着走向拉帕。

“为什么?你为什么这么做?你干吗不像正常人那样走路?真是荒唐!”伯父不止一次向他发火。为了应付伯父,托马斯编出一套说辞。人在路上走,总要迎着风雨烈日,防备扑面而来的飞虫,忍受陌生人的阴郁眼神,面对无法预知的未来。既然如此,为何不转过身,用后脑勺和后背去抵挡呢?它们是我们的保护层,我们的铠甲。它们的作用原本就是抵御命运的无常。同时,当一个人倒着行走时,他相对更精致脆弱的部分——脸、胸、衣服上引人注目的饰物——都免受前方残酷世界的侵袭,只有遇上合得来的人时,才转身以真面目示人。至于运动方面的好处就更不用提了。人在下坡的时候,有什么方式比倒着走更自然吗?他反问道。先是前脚掌轻柔着地,然后跟腱肌肉校准张力,精确地放下脚跟。这样一来,向下的动作弹性十足,毫无压力。再说,就算绊倒了,有什么比一屁股坐在地上更安全呢?总比摔个狗吃屎、手腕骨折要强吧。不过他并未固执己见。他偶尔也会破例,比如在攀爬阿尔法马区一眼望不到头的蜿蜒台阶时,或是必须跑起来的时候。

伯父对这些理由嗤之以鼻。马蒂姆·奥古斯托·门德斯·洛博是个缺乏耐心的成功商人。尽管他表面上暴躁地质问,并任由侄子胡乱搪塞,但他心里深知托马斯倒着走路的原因。有一天,托马斯无意中听到他和一位访客的对话,正是伯父故意压低的嗓音让他竖起了耳朵。

“……最可笑的一幕,”伯父低声说,“想象一下,在他前面——准确地说,是在他后面——有一盏路灯。我把秘书贝内迪托叫过来。我俩一言不发,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心里想着同一个问题:我的侄子会撞上路灯吗?就在这时,一个行人出现在街的另一头。那人看见托马斯倒着朝他走过去,不禁歪了歪脑袋,显然我侄子怪异的行进方式引起了他的注意。经验告诉我,他们之间会有某种交流——一两句寒暄,或开个玩笑,至少那人会用疑惑的眼神看着他经过。果不其然,在托马斯还差几步撞上路灯时,那人快步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拦住他。托马斯转过身。我和贝内迪托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可以观察他们的手势。陌生人指了指路灯。托马斯微笑着点头,把手按在胸前表示感谢。那人也对他微笑。他们握了手,挥手告别,各自赶路。那人沿街往前走,而托马斯转过身,继续朝这边倒着走。他毫不费力地绕过了路灯。

“啊,等等!故事还没完。没走出几步,那个行人回头看了一眼托马斯,发现他还在倒着走,大吃一惊。我看得出他一脸的担忧——当心,如果你不好好看路的话,会出事的——不过尴尬的是,托马斯的脸正冲着他的方向,于是他俩正好打了个照面,而我们都知道盯着人看是不礼貌的。那人急忙转回头去,可惜太晚了,他恰好撞上下一根灯柱。那个场面,就像钟锤撞在钟上。我和贝内迪托情不自禁地倒吸一口凉气。那人撞得晕头转向,龇牙咧嘴,伸手捂住胸口和脸。托马斯急忙跑过去帮他——他是向前跑的。你以为他向前迈步的样子会很正常?并非如此。他的脚下没有一丁点儿弹性。他迈着大步向前移动,上身画出一条水平的直线,仿佛站在传送带上。

“他俩又说起话来。托马斯看上去很关心那人;那人一手捂着脸,摆手示意没事。托马斯从地上捡起他的帽子。两人又握了握手,在沉默中再次挥手道别,然后那个可怜人摇摇晃晃地走了。托马斯——还有我和贝内迪托——看着他走远。一直等到他拐过街角,托马斯才以惯常的方式继续倒行。但这个意外显然影响了他的心情,只见他一头撞上一分钟前刚巧妙绕过的灯柱。他揉着后脑勺,转身盯着它。

“尽管如此,福斯托,他仍然坚持倒着走路。无论撞多少次头,无论摔多少个跟头,他仍然倒着走。”托马斯听见伯父笑起来,他的朋友福斯托也跟着笑。然后伯父的声音渐渐变得凝重。“从他年幼的儿子加斯帕尔死于白喉的那一天起,他就开始倒着走路了。那孩子是他和这里的一个女佣的私生子。那女人也得白喉死了。几天之后,命运弄人,我的弟弟西尔韦斯特雷,大白天正说着话,忽然倒在地上,死了。托马斯的母亲在他小时候就过世了,现在又轮到他的父亲。接二连三遭遇这样的悲剧!有些人会消沉一辈子。有些人会借酒浇愁。而我的侄子选择倒着走路。到现在已经一年了。他这种怪异的默哀方式究竟还要持续多久?”

伯父不明白的是,他之所以倒着走路,之所以背对世人、背对上帝,并不是在默哀。他是在抗议。当生命中你所珍视的一切都被夺走时,除了抗议,你还能怎么办?

他决定走一条绕远的路。他离开圣弗朗西斯科-德保拉新街,拐进萨克拉门托街。伯父家快到了,他记得前面有一盏路灯。回头看路时,他抬头望向伯父豪宅的背面,望着它精美的飞檐、繁复的线条和高耸的窗户。他感觉有一双眼睛正盯着他,随即注意到二楼拐角的窗后有个人影。那是伯父的办公室,所以多半是马蒂姆伯父本人。于是他转回头,故意昂首阔步,同时小心地避过灯柱。他沿着伯父宅院的外墙来到大门口,转身准备按门铃,手却停在了半空,然后缩了回来。尽管知道伯父已经看见他,在等他进去,他还是陷入犹豫。他从胸前的上衣口袋里掏出那本古老的羊皮封面日记,把它从棉布套里取出来,背靠着院墙缓缓滑下,坐在人行道上。他凝视着日记的封面。

关于生命的文字

以及礼物的说明

神父乌利塞斯·曼努埃尔·罗萨里奥·平托

上帝谦卑的仆人

他对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已经十分熟悉,能够整段地背诵。他随意翻开一页读起来。

在贩奴船靠近岛屿、准备“卸货”之前,他们需要清点人数,打扫货舱。港口近在咫尺,他们开始把奴隶一个接一个扔进海里,左舷和右舷同时作业。有些奴隶身体绵软、无力反抗,其他的奴隶则虚弱地打着手势。这些人要么已经死了,要么病得很重。第一类已经毫无价值,而第二类也必须处理掉,因为他们的病可能传染给别人,影响其他人的价钱。奴隶被活生生抛下海之前竭力呼喊,海风把他们的惨叫声送到我耳边,随即是落水的声响。他们沉入安娜沙维斯湾[圣多美岛的港口名。圣多美是非洲西海岸位于赤道上的一座岛,一四九三年至一九七五年间为葡萄牙殖民地,曾为黑奴贸易的中转站。],消失在海底那片堆满尸体的幽冥之境。

伯父家也是一个悬浮着早夭生命的幽冥之境。他闭上眼。孤独仿佛一条狗,循着气味凑上前来,绕着他转了一圈又一圈。他挥手驱赶,它却不依不饶。

短短几天内,他的生命无可挽回地枯萎了;几星期之后,他与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邂逅了。他在国立古代艺术博物馆当副馆长,那次发现源自工作中的一个偶然。里斯本的红衣主教若泽·塞巴斯蒂昂·德阿尔梅达·尼图向博物馆捐赠了一批文物,里面既有教会用品也有世俗物品,全是几个世纪以来在葡萄牙帝国的疆域内搜罗而来的。经过红衣主教尼图的许可,博物馆委派托马斯到塞尔帕平托街的主教档案馆展开研究,追溯这些精美文物的准确出处,查明每件物品——圣餐台、圣杯、十字架苦像、圣诗集,或是一幅油画、一本书——是如何辗转来到里斯本教区的。

迎接他的不是平常井井有条的档案馆。里斯本大主教的文件浩如烟海,历任秘书显然对整理文件这等俗务并不热衷。他走进一个被简单命名为“杂项”的区域。在堆放红衣主教若泽·弗朗西斯科·德门东萨·瓦尔德雷斯(一七八八年至一八〇八年任里斯本主教)文件的一个开放书架上,他注意到这本褐色封皮的手缝羊皮卷。封皮虽已斑驳褪色,手写的书名依然清晰可辨。

这是一个怎样的生命,一件怎样的礼物?他不禁好奇。会有怎样的说明?乌利塞斯神父又是谁?他稍微用力展开书页,书脊发出细骨头碎裂的声响。笔迹清晰地跃入眼帘,黑色笔触在象牙白的纸面上异常鲜明,仿佛刚刚写就。这些鹅毛笔书写的斜体字来自另一个时代。书页的边缘隐隐泛黄,说明写完之后就几乎没再打开过。他怀疑瓦尔德雷斯主教也不曾读过。封面和书内都找不到任何存档记录——无论是目录编号、日期,还是批注——而且档案馆索引里也没提到这本书。直觉告诉他,没人读过这本书。

他仔细查看第一页,注意到一段文字的上方标注了时间、地点:一六三一年九月十七日,罗安达。他小心地一页一页翻下去。更多的日期出现了。有记录的最后一年是一六三五年,但没有具体月份或日期。看来是一本日记。他还发现多处有关地理位置的记载:“拜伦多的群山……蓬戈安东戈的群山……本格拉古道”——全是葡属安哥拉的地名。一六三三年六月二日,一个新地名出现了:圣多美。这是位于几内亚湾的一座殖民地小岛,日记里对它的描述是“非洲头上掉落的一片头皮屑;这块大陆瘟疫肆虐,我们沿着它潮湿的海岸线往北航行数日方才到达”。他的目光落在几页之后的一句话上:Esta é a minha casa。“这就是家。”但这句话写了不止一次。重复的词语蔓延开来,同样的短句铺满了整页纸。密密麻麻的字母,每一行笔迹微微上下抖动:“这就是家。这就是家。这就是家。”然后这种重复戛然而止,文字回归到旅途的漫记。然而翻过几页,同样的句子再次出现,写满了半页纸:“这就是家。这就是家。这就是家。”再往后,它又一次出现,足足一又四分之一页:“这就是家。这就是家。这就是家。”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如此狂躁地重复?终于,他在其中一页上找到了可能的答案。重复的短句再次出现,延续了差不多两页,但与之前不同,结尾处多出半句话,暗示着日记的主人每写一次都会在心里补全整句话:“这就是家。这就是家。这就是家——上帝指引我至此,我将终老于此,直到祂拥我入怀。”乌利塞斯神父显然患上了严重的思乡病。

在某一页上托马斯发现了一幅奇特的素描,那是一张脸。脸上各处细节只是大致勾勒,唯有一双充满哀伤的眼睛下笔极为用心细致。他对着那双眼睛注视良久。他陷入了它们的哀伤。他刚夭折的孩子的模样在脑海里盘旋。那天离开档案馆时,他把日记塞进公文包,把它夹在几份无关紧要的文件之间。他毫不掩饰此举的动机。这不是非正式的借阅,这就是偷窃。既然里斯本主教档案馆在过去两百五十年里对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视而不见,现在更不会在乎它的去向。他想要从容研读。

他一有时间就阅读并抄写这本日记。他的进度很慢。原文的笔迹时而轻快明晰,时而笔走龙蛇。他常常需要揣摩这一笔代表哪个音节,那一画又代表哪个音节。最让人惊讶的是,早期的笔迹透着镇定自若,可是越到后期越是潦草。最后几页的笔迹几乎无法辨认。有不少词,即使他绞尽脑汁也没能猜透。

在乌利塞斯神父身处安哥拉的那段时间里,他的日记只是事务性的记述,很少涉及个人情感。他不过是罗安达主教座下卑微的随从。当主教大人“安坐在大理石宝座上,享受荫凉”的时候,他四处奔波,为一批又一批奴隶洗礼,忙得浑浑噩噩。但到了圣多美,一种令人绝望的力量抓住了他。他开始制作一件物品,也就是日记封面上提到的“礼物”。这项工作占据了他全部的心思和精力。他提到自己在寻找“最完美的木材”和“适合的工具”,还回想起小时候在叔叔的作坊里接受的训练。他提到自己为这件礼物上了几遍漆,以便长久保存。“我的双手闪闪发光,俨然是虔诚忘我的工匠。”在日记末尾,托马斯读到一段奇怪的文字,那是神父对那件作品的不凡气质的赞美:

它闪耀,它尖叫,它怒吼,它咆哮。当圣殿的帷幕自上而下一分为二,真正的上帝之子一声大喝,吐出他最后的气息。终于大功告成。

乌利塞斯神父受过什么训练?他叔叔的作坊又是干什么的?他为什么用手工上漆?什么东西会闪耀、尖叫、怒吼、咆哮?托马斯在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里找不出明确的答案,只得到几点暗示。上帝之子何时一声大喝,吐出他最后的气息?在十字架上。那么,这件作品是十字架苦像[原文为crucifix,指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苦像。基督新教的crucifix通常为单独的十字架,天主教供奉在教堂、家中和随身佩戴的crucifix则有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形象。葡萄牙主要信仰为天主教,因而全书中的crucifix为后一种。——编注]吗?托马斯想。它显然是某种雕刻品。但它的价值还不止于此。按照乌利塞斯神父的记述,它是一件最为与众不同的作品。托马斯灵魂中的那只飞蛾扑扇了一下翅膀。他想起多拉临死前的最后几小时。自从她卧床不起,她就用双手紧握着一尊十字架苦像。无论如何翻来覆去,如何痛不欲生、声嘶力竭,她都不松手。那是一件廉价的黄铜制品,光泽暗淡,尺寸偏小,是那种勉强可以挂在墙上的样式。她死时将它紧紧抱在胸口。狭小的房间空空荡荡,托马斯靠床而坐,此外再无一人。当她刺耳的呼吸声戛然而止,他明白最后的时刻来临了(与此相反,儿子的离去是那么安静,仿佛一片花瓣悄然坠落),他感觉自己像一片薄冰翻入急流。

此后的几小时里,他不断因为恐惧而逃离多拉的房间,然后又身不由己地折返。这样反反复复,长夜终于到了尽头,新的一天开始了。他苦苦等待,收尸人却迟迟不到。“没有了你,还让我怎么活?”有一刻他向她诉说。他的目光落到那尊十字架苦像上。在此之前,他与宗教的关系若即若离,表面上严守教规,内心却无动于衷。此刻他意识到:在信仰面前,只存在极端的态度,要么深信不疑,要么嗤之以鼻。他盯着十字架苦像,在绝对的信仰与绝对的怀疑间徘徊。在最终做出选择之前,他想留下这尊苦像作为纪念。但是多拉,或者说多拉的身体,仍不松手。他试着把它从她手里抽出来,但她的双手和双臂牢牢扣住它,毫不退让,哪怕他已经把她的身体从床上拽了起来。(相比之下,加斯帕尔的尸身是那么轻柔,仿佛一只大号的毛绒娃娃。)在恼怒的抽泣声中,他放弃了。那一刻他下定决心——这种决心毋宁说是一种挑衅。他瞪着十字架苦像,咬紧牙关厉声说:“你!你!我会收拾你的,你等着!”

收尸人终于到了,带走了多拉和她那尊被诅咒的苦像。

假如托马斯猜得没错,假如乌利塞斯神父的作品真如他潦草的文字所形容的那样,它一定是一件非比寻常的文物,会让世人为之惊叹。它足以把基督教搅得天翻地覆。它甚至可能有助于他的挑衅。但是,它被保存下来了吗?自从他在公寓里读完这本从主教档案馆偷来的日记,这个问题就开始困扰他。这件物品可能已经毁于大火或被劈成了碎片。然而,在一个前工业化时代,每一件物品都是单独制作、缓慢流转的,人们对它们的珍爱与现代工业社会不能同日而语。甚至衣物也不会被丢弃。当年耶稣在罗马士兵眼中不过是一个煽动暴乱的卑贱犹太人,但他仅能蔽体的衣物仍被他们瓜分。如果普通衣物尚能幸存,一件大型雕刻品必然也能被保存下来,更别说它还兼具宗教的用途。

如何判断它的去向?有两种可能:它要么留在了圣多美,要么离开了圣多美。考虑到这座小岛的贫穷和贸易港的性质,他猜想这件物品以某种方式离开了岛。他希望它被带回了葡萄牙——圣多美的宗主国,但它也可能流落到非洲海岸上众多的贸易港和城市之中。无论哪种情况,它都是海运离岛的。

亲人死后,托马斯花了数月时间寻找有关乌利塞斯神父的那件作品的证据。他到国立东波塔档案馆查阅乌利塞斯神父死后几年间在非洲西海岸航行过的葡萄牙船只的航海日志。他假定某条葡萄牙船把那件雕刻品带离了圣多美。如果是一艘外国船,那么只有上帝知道它最终流落何方了。

他终于找到一本航海日志,船长名叫鲁道夫·佩雷拉·帕谢科,他的大帆船于一六三七年十二月十四日离开圣多美。船上装载的众多货物中,有一件物品“再现了主在十字架上受难的一幕,怪诞却令人叹为观止”。他的心跳加快了。对于这块世人眼中低贱的殖民地,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关于宗教物品的记载。

日志在每一件货物的条目旁都标注了它下船的地点。大批货物在奴隶海岸和黄金海岸上的若干停靠点被卸下船,要么被卖掉,要么被交换。他在帕谢科船长日志中关于十字架苦像的记载旁看到一个词:里斯本。它真的回到了祖国!他情不自禁地欢呼起来,全然不顾自己身处国立档案馆的研究室。

为了找出乌利塞斯神父的十字架苦像归国后的下落,他把东波塔档案馆翻了个底朝天。最终他发现答案并不在这里,而在主教档案馆,也就是他探索的起点。更为讽刺,也让人恼火的是,答案就藏在瓦尔德雷斯主教书架上的两封信里,而它们就紧挨着那本日记。如果当初有一根线把信和日记绑在一起,他也不必白费那么多力气。

第一封信来自布拉干萨主教安东尼奥·路易斯·卡布拉尔-卡马拉,日期是一八〇四年四月九日。他在信中写道,葡萄牙高山区某教区的教堂最近失火,圣坛被烧毁,他想知道好心的瓦尔德雷斯红衣主教是否有礼物相赠。那是“一座精致的古老教堂”,他说,但并没有提及教堂的名字或位置。卡马拉主教的信后面是瓦尔德雷斯红衣主教的回信副本。他答复说:“很荣幸能助你一臂之力。我将送上一件象征虔诚的礼物——一尊描绘了主在十字架上受难场景的奇特雕像。它来自非洲殖民地,已由里斯本教区收藏数年。”既然这封信紧挨着那本来自非洲殖民地的日记,除了乌利塞斯神父的作品,信中提到的雕像还可能另有他指吗?令人惊讶的是,那件作品就在瓦尔德雷斯红衣主教面前,他竟没能慧眼识珠。不过,主教并不知晓前因后果,才会与它失之交臂。

卡马拉主教在任的那些年间,往来于布拉干萨教区的信函中从未提到接收或送出过某件非洲物品。托马斯感到困惑。同一件作品,在其诞生地被视作“怪诞却令人叹为观止的”,到了里斯本变为“奇特”,落到外省人手里就变得默默无闻。或许,它的价值被刻意隐瞒了。托马斯必须另辟蹊径。这尊十字架苦像应该是被送到了某座失过火的教堂。档案显示,从一七九三年(卡马拉被奉为布拉干萨主教)到一八〇四年(他致信给瓦尔德雷斯红衣主教),葡萄牙高山区有多个教堂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火灾。所有使用蜡烛和火炬以及在节庆假日焚香的教堂都面临失火的危险。卡马拉说这尊苦像会被送到“一座精致的古老教堂”。什么样的教堂能够赢得主教的如此赞誉呢?托马斯猜测那会是一座哥特式或罗马式教堂。这意味着教堂在十五世纪或更早的年代建成。布拉干萨的教区秘书并不是一位敏锐的教会历史学家。在托马斯的敦促引导下,他才勉强给出了五座教堂的名字——它们都失过火,也大致配得上卡马拉主教的赞誉。这五座教堂彼此相距甚远,分别位于圣儒里奥-德帕拉索斯、桑塔利亚、莫弗雷塔、瓜德拉米尔和埃斯皮尼奥塞拉。

托马斯给每座教堂的神父分别写了信。所有的回信都闪烁其词。每一位神父都盛赞自己的教堂,夸耀它久远的历史和壮丽的外观。那些溢美之辞让人误以为葡萄牙高山区遍布着可与圣彼得大教堂[指梵蒂冈的圣彼得大教堂。]比肩的圣殿。但是一旦说到教堂里的十字架苦像,神父们的话无一例外变得乏味。每个人都宣称那是一件能够唤醒信仰的作品,却无人知晓它的来历和年代。最终托马斯决定亲身探访。想要弄清楚乌利塞斯神父的十字架苦像是否如他想象中那样神奇,除了亲眼一睹之外别无他法。高山区位于葡萄牙偏僻的东北角,与世隔绝,但对他来说不是问题。用不了多久,那件作品就会呈现在他眼前。

他被一个声音吓了一跳。

“您好,托马斯先生。您是来拜访我们的,对吗?”

是年迈的看门人阿丰索。他已经开了门,低头看着托马斯。他开门怎么这般悄无声息?

“是的,阿丰索。”

“您身体不舒服吗?”

“我很好。”

他略显慌乱地起身,一面把书塞回口袋。看门人拉响门铃。铃声一响,他的神经也瞬间绷紧。他必须进去,别无选择。不仅是这个家——这个多拉和加斯帕尔死去的地方——每一个家都带给他同样的紧张感。爱是一座有许多房间的房子,一个房间供爱就餐,一个房间供爱娱乐,一个房间供爱沐浴,一个房间供爱更衣,一个房间供爱休息;每一个房间同时也可以用作欢笑的房间、聆听的房间、倾诉秘密的房间、生闷气的房间、道歉的房间,或者亲密相处的房间,当然,也可以是迎接家庭新成员的房间。爱是这样一座房子:每天清晨水管里汩汩涌出崭新的情感,下水道冲走昨日的争吵;推开明亮的窗户,清风扑面而来,满是友善的味道。爱是这样一座房子:它的根基不可撼动,它的屋顶坚不可摧。他曾经拥有一座这样的房子,直到它被摧毁。现在他已经没有家了,他在阿尔法马的公寓空空荡荡,像个僧侣的房间。每次走进别人的家,他只会想起自己已经无家可归。他明白自己最初为什么会对乌利塞斯神父感兴趣,只因为他们共同的对家的思念。托马斯联想到神父获悉圣多美总督夫人死讯时写下的文字。她是岛上唯一的欧洲女性。除她以外的欧洲女人住得最近的也在拉各斯,两地隔海相望,相距近八百公里。乌利塞斯神父其实从未与总督夫人谋面,只是远远见过她几次。

一个白人男子的死亡,倘若发生在这座瘟疫肆虐的岛上,远比死在里斯本更让人扼腕叹息。当死去的是个女人,我的上帝啊!她的离去是让人最难以承受的重负。恐怕从今往后,再无女性同胞的身影给我慰藉。美丽、高贵、优雅,都随之而去。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托马斯和阿丰索穿过铺着鹅卵石的院子。阿丰索恭敬地在他前面领路,他依旧习惯性地倒行,于是两人背对着背,步调一致。到了大门口,阿丰索侧身让到一旁,鞠躬示意。门前只剩几级台阶,托马斯仍然倒着走。没等来到门前,门已经开了,于是他倒着走进屋。他回过头,看见达米昂正等着他。他是伯父多年的管家,看着托马斯长大。他面带微笑,张开双臂。托马斯转过身。

“你好,达米昂。”

“托马斯,我的孩子,见到你真高兴。你还好吗?”

“我很好,谢谢。加布里埃拉伯母还好吗?”

“好极了。她像太阳一样照耀着我们。”

说到太阳,它正透过高大的窗户照耀着门厅里琳琅满目的陈列品。伯父靠买卖非洲货物发了大财,尤其是象牙和木材。一面墙上装饰着两支巨大的象牙。它们之间挂着一幅色彩艳丽、熠熠生辉的卡洛一世国王画像。国王陛下曾驾临伯父的府邸,当时他的眼前也是现在这番景象。其他几面墙上装饰着斑马皮和狮皮,上方挂着各种野生动物的头颅:狮子、斑马,还有非洲旋角大羚羊、河马、牛羚、长颈鹿。椅子和沙发也都以兽皮做饰面。壁龛和架子上陈列着非洲手工艺品:项链、原始的木质半身雕像、护身符、砍刀和长矛、五颜六色的纺织品、鼓,等等。此外,还有各式油画:风景画、葡萄牙领主和当地侍从的肖像画,还有一幅大尺寸的非洲地图,上面标明了葡萄牙殖民地。油画为大厅提供了背景,也多少透露出主人家的心性。右手边是精心布置的深草丛,有狮子标本潜伏其间。

在博物馆管理员的眼中,这个门厅简直乱成了一锅粥,或者说是文化的大杂烩,每件物品都从赋予它意义的环境中被强行拽了出来。但这个门厅曾点亮多拉的眼睛。她惊叹于殖民地的地大物博,这让她为葡萄牙帝国备感自豪。她触摸每一件自己够得到的物品,除了那头狮子。

“伯母身体好,我就放心了。伯父在办公室吗?”托马斯问。

“他正在院子里等你。请跟我来。”

托马斯背转身子,跟着达米昂穿过门厅,沿一条铺着地毯的走廊往里走,两侧都是油画与陈列柜。他们转弯步入另一条走廊。走在前面的达米昂打开两扇法式落地窗,侧身让到一旁。托马斯出了门,走上一个半圆形平台。他听见伯父热情洪亮的声音:“托马斯,看看这头‘伊比利亚犀牛’!”

托马斯转头,越过右肩向后看。他快步走下三级台阶,进入宽阔的庭院,到了伯父跟前才转过身来。他们握了握手。

“马蒂姆伯父,见到您真高兴。您还好吗?”

“怎么可能不好呢?见到我唯一的侄子,我实在是太高兴了。”

托马斯本想再问候一下伯母,但伯父摆了摆手,叫他不必拘礼。“行了,行了。来,你觉得我的‘伊比利亚犀牛’怎么样?”他指着前方问,“它是我最骄傲的藏品。”

那头巨兽站在院子中央,不远处是它的管理员——瘦高个儿的萨比奥。托马斯注视着它。光线柔和、朦胧,轻纱一般落在它的身上,为它倍添光彩,但在托马斯眼里,它只是一头可笑的怪物。“它……太壮观了。”他回答。

伊比利亚犀牛曾漫步于葡萄牙的乡间。尽管它外形丑陋,他却总为它的命运感伤。这种动物最后的堡垒不正是葡萄牙高山区吗?这种动物以一种颇为奇特的方式存在于葡萄牙大众的想象中。人类的进步注定了这个物种的消亡。在某种意义上,它是被现代文明碾过的。它被追捕、猎杀,直到灭绝、消失,仿佛一种可笑的陈旧观念,直到消失的那一刻才激起人们的遗憾与怀恋。如今它成了忧伤的葡萄牙民谣“法多”中的固定角色,演绎着这个民族独特的怀旧情绪——Saudade[Saudade一词有思念、怀旧之意,常见于葡萄牙的民歌法多(fado)和航海时期的文学作品中,往往用来表达对已经逝去的某事或某人的怀恋之情。]。一想到这个消逝多年的物种,托马斯就难以抑制心里的Saudade。他的心情正如一句老话所说的:“犀牛般的甜蜜感伤”。

伯父对他的回答很满意。托马斯略带不安地望着他。他父亲的兄弟骨架结实,身上裹着财富的光环,大腹便便中透出一分略带滑稽的傲慢。他家住拉帕,锦衣玉食,把数额惊人的钱花在每一种新奇玩意儿上。几年前,他被自行车所吸引。那是一种以骑车人的双腿为动力的两轮交通工具。在里斯本高低起伏的鹅卵石街道上,自行车不仅不实用,而且十分危险。只有在公园的小径上骑行才安全,它也因此沦为周末的娱乐项目。骑车人沿着环形小径绕了一圈又一圈,行人不堪其扰,孩子们和狗也屡受惊吓。他的伯父收集了一屋子的法国标致牌自行车。之后他开始购置机动自行车。它的速度甚至比脚踏车还快,噪声也更大。此刻在他眼前的就是伯父昂贵藏品中的新宠。“不过,伯父,”他小心翼翼地说,“这只是一辆汽车。”

“只是,你说只是?”伯父应道,“这可是科技史上的奇迹,是我们的国家不朽灵魂的重生。”他抬起一只脚,踩在汽车侧面车轮之间的狭长踏板上。“我原本拿不定主意应该借给你哪辆车,我的达拉克,我的德·迪昂·布通,我的尤尼克,我的标致,我的戴姆勒,还是我那辆美国产的奥兹莫比尔?实在很难选择。最后,考虑到你是我亲爱的侄儿,也念在我朝思暮想的兄弟的情分上,我选定了藏品中的佼佼者。这是一辆全新的四缸雷诺,工程设计上的杰作。看看它!这件作品不仅闪耀着理性的光辉,还散发着诗歌的魅力。让我们摆脱那些把城市搞得污秽不堪的动物吧!汽车不需要睡觉——马能做到这一点吗?它们的输出功率也无法相提并论。测试结果显示,这辆雷诺的引擎有十四匹马力,这还只是严谨的保守估计。它的动力很可能达到二十匹马力。而且机械马力比牲口的力量更强劲,所以,想象一辆套了三十匹马的四轮马车吧。你看见了吗?三十匹马排成两列,迫不及待地踏着地面、咬紧衔铁。好吧,你不必想象,它就在你的眼前。那三十匹马已经被装进了前轮之间的金属箱里。多么惊人的性能!同时又多么经济!真没想到古老的火能以这种方式焕发新生。还有,汽车肚子里像马粪那样的肮脏玩意儿呢?根本不存在。只有一股烟雾飘散在空气里。汽车就像香烟一样无害。记住我的话,托马斯,这个世纪将因为这股烟雾的诞生而被铭记!”

伯父志得意满地看着他的高卢[古代西欧地名,指现在的法国、比利时等地。这里用作法国的代名词。]玩具。托马斯仍旧一言不发。他不像伯父对汽车那么痴迷。最近里斯本的街上已经出现了几辆这种新式机器。城市日常的牛马交通虽然热闹繁忙,却也不算太过嘈杂。如今这些机器如同巨大的昆虫嗡嗡掠过,声音震耳欲聋,模样古怪碍眼,气味刺鼻难忍。在它们身上他看不到一点儿美。伯父这辆酒红色的座驾也不例外。它算不上优雅,也不匀称。在他看来,和车厢下面那个挤了三十匹马的微型马厩相比,驾驶室实在是大得离谱。这玩意儿处处是金属,闪着刺眼、冰冷的光——用他的话说,简直毫无生气。

他情愿坐老式的马拉车前往目的地,不过他总共只有十天时间。他将在圣诞节前出发,这十天已经算上了他积攒的假期和从博物馆馆长那里苦苦求得的几天——他几乎要给他跪下了。路途遥远,时间宝贵。牲口是赶不及的。他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伯父慷慨相借的丑陋发明。

伴着咔嗒一声门响,达米昂托着盛有咖啡和无花果点心的餐盘走进院子。仆人搬来餐盘支架,随后是两把椅子。托马斯和伯父坐下来。仆人倒上热牛奶,搭配适量的糖。这种时候很适合闲聊,但托马斯直奔主题。“那么,汽车是怎么开的,伯父?”

他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不愿让自己的视线越过车顶,沿着伯父的院墙,顺着通往仆人住处的小径,落在那一排橘子树上。曾经,儿子常在那里等他。加斯帕尔会躲在一棵不够粗的树后面。一旦被爸爸发现,他就尖叫着跑开。托马斯追赶这个小鬼,佯装不知自己的伯母、伯父或是他们的众多眼线正看着他走上那条小径,就像仆人们佯装不知他踏入了他们的领地。是的,他宁可谈论汽车,也不愿看见那些橘子树。

“哈,问得好!我让你见识一下其中的奥妙。”伯父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托马斯跟着他来到车前。伯父松开车头的挂钩,把固定在铰链上的圆形小金属罩向前掀起。展现在他眼前的是纠缠的管道和闪耀着金属光泽的球状凸起。

“赞叹吧!”伯父敦促道,“3.054升排量的直列式四缸发动机。多么精美,多么伟大。注意到它们的排列顺序了吗:发动机、散热器、摩擦式离合器、滑动齿轮变速箱、后轮轴驱动器。未来就在这样的队列中产生。不过,还是让我先给你解释一下内燃引擎的奇妙之处。”

他伸出一根手指比画着,仿佛要把发动机不透光的外壳里发生的魔术凭空画出来。“在这里,化油器把汽油蒸汽喷进燃烧室。磁铁激活火花塞。蒸汽被点燃,然后急速膨胀。活塞——就在这儿——被往下一推,然后……”

托马斯听得云里雾里,木然看着眼前的一切。伯父得意扬扬地演讲完,探身从驾驶室的座椅上捡起一本厚厚的手册,递到托马斯手里。“这是汽车使用手册。那些你还没听懂的部分,上面都写得很清楚。”

托马斯扫了一眼手册:“这是法语的,伯父。”

“没错。雷诺兄弟是一家法国公司。”

“但是——”

“我已经在你的行李里面配了一本法葡字典。你必须尽心尽力保养这辆车,好好给它上机油。”

“机油?”这个词也令他一头雾水。

洛博先生没有理会他困惑的表情。“这些挡泥板很漂亮吧?猜猜是用什么做的?”他拍拍挡泥板,自问自答道,“大象耳朵!我的私人定制,从安哥拉带回来的纪念品。车厢外壁也一样,最精致的大象皮革。”

“这是什么?”托马斯问。

“喇叭。用来警告、提醒、催促、抱怨。”伯父捏了一下方向盘左边贴着车身的那只大橡皮球。与它相连的喇叭发出类似大号的响声,还略带颤音,声音洪亮,引人侧目。托马斯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位马背上的骑手,胳膊下面夹了一只鹅,像是抱了只风笛,每当危险临近就挤它一下,发出嘎嘎的叫声。他忍不住偷笑了一声。

“我可以试试吗?”

他握住那只橡皮球,连捏了几下。喇叭每响一次他都笑出声来。不过他很快就住了手,因为他发现伯父并没有被逗乐。伯父的全副心思仍然在车上,嘴里滔滔不绝地蹦出陌生的工业术语。与其说是在解说,不如说是在致敬。假如这位长辈的难闻的金属玩具也有感情的话,它一定会尴尬地泛出粉红色。

他们谈到了方向盘。这是一个完美的圆,尺寸与大号餐盘相仿。洛博先生再一次探进驾驶室,把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想让车往左转,你就把方向盘往左转。想让车往右转,你就把方向盘往右转。想要直行,你就把方向盘把正了。完全合乎逻辑。”

托马斯凑上前仔细查看。“方向盘不是固定的吗,怎么往左转或者往右转?”他问。

伯父诧异地盯着他。“我不明白这有什么难懂的。你看见方向盘的上沿了吗,就在我的手旁边?看清楚了,对吧?好,想象这里有一个点,一个小白点。现在,如果我把方向盘往这边转——”他转动方向盘,“你看见小白点移到左边了,对吧?这样,车就会往左转。然后,如果我把方向盘往那边转——”他转动方向盘,“你看见小白点移到右边了吗?这样,车就会往右转。现在你明白了?”

托马斯的表情严肃起来。“但是,您看——”他伸出一根手指,“假如在方向盘的下沿有一个小白点,它就会往反方向转。如您所说,对上沿来讲,您可能在把轮子往右转,但是对下沿来讲,您在把轮子往左转。那么对于侧沿来讲呢?当您把方向盘往左或往右转的时候,您也在把一侧往上转,把另一侧往下转。所以不管从哪个角度讲,无论您怎么转方向盘,您都在同时往左、往右、往上、往下。您说把方向盘转往某个特定方向,但在我看来,这就像希腊哲学家芝诺提出的某个悖论。”

洛博先生眉头紧锁地盯着方向盘,看看上沿,看看下沿,再看看两侧。他深吸一口气。“就算你说得没错,托马斯,你也必须按照汽车的设计原理来驾驶。把注意力放在方向盘的上沿,别去理会其他部分。我们能继续了吗?还有其他细节我们必须讲清楚,比如怎么操作离合器和变速杆……”他一边解说,一边手脚并用地演示,不过他的言语和动作都没能让托马斯开窍。比如说,“扭矩”是什么意思?难道大审判官托尔克马达[Torquemada(1420—1498),西班牙第一位宗教裁判所大法官。他被认为是“中世纪最残暴的教会屠夫”,在任职的十五年间判决烧死上万名“异端”。在这里,托马斯是借用他姓氏里的“Torque”讲了个双关语。]给伊比利亚半岛带来的“扭曲[原文为“Torque”,和前面的“扭矩”原文是同一个词。]”还不够多吗?还有,哪个正常人搞得懂“双离合”是什么意思?

“我为你准备了几件用得上的东西。”

伯父走到后车厢前,拉开车门。托马斯俯身往里看。在昏暗的光线下,他留心观察着车厢的细节。它拥有一个家的基本元素:一只黑色的上等皮沙发,四面墙壁,以及抛光的雪松木拼就的天花板。前窗和侧窗与一栋精致住宅的窗户无异,镶着明净的高档玻璃和闪闪发亮的金属边框。后窗开在沙发上方,精美的窗框让它看上去仿佛一幅壁上装饰画。但是再看看车厢的尺寸!天花板那么低。沙发最多供两人安坐。每面侧窗的大小只允许一个人往外看。至于后窗,假如它是一幅画,那也只是一幅迷你画。想要进入这个封闭的空间,必须弯腰钻过这道门。马车宽敞通透的车厢到底有什么不好?他直起身子,注意力转到汽车的一面后视镜上。它完全可以装在洗手间里。对了,伯父不是还提到发动机里会点火吗?他的心直往下沉。这间装在车轮上的小屋,配上几件从起居室、洗手间和壁炉搬来的零碎家具——这无疑是在可悲地承认,人类的生活已经沦为这样一种状态:一面争先恐后地奔向虚无,一面却试图留住家的温暖。

他也注意到了车厢里堆放的各种物品。他的手提箱,里面装着不多的几件个人必需品。还有更重要的文件箱,里面装着必不可少的各类文件:他与布拉干萨主教之间以及与葡萄牙高山区的几位神父之间的通信,乌利塞斯神父日记的手抄本,有关高山区乡村教堂火灾的剪报汇总,十七世纪中期葡萄牙船只返航里斯本的航海日志摘抄,还有涉及葡萄牙北方建筑史的各种专著。此外,乌利塞斯神父那本无比珍贵的日记平常也会收藏在这只箱子里,除非他随身携带——这种做法很愚蠢,他提醒自己。然而,手提箱和文件箱陷入一堆铁桶、箱子、铁罐和袋子的包围。整个车厢俨然是一个装满宝物的山洞,即使四十大盗也会感到心满意足。

“阿里巴巴,马蒂姆伯父!这么多东西啊!我不是要穿越非洲。我只是去葡萄牙高山区,也就几天的路。”

“路比你想象的要远,”伯父回答,“你要到从未见过汽车的土地去冒险。你需要自给自足,所以,我为你预备了一顶上好的帆布雨篷和几张毯子,不过你最好还是睡在车厢里。那个箱子里装着你用得上的汽车工具。旁边是机油罐。这个五加仑的铁桶里装的是水,给散热器用的;这个桶里装的是汽油,它是汽车的生命之源,一有机会就把它加满,有时候你只能靠存货。一路上,你可以找药店、自行车店、铁匠铺和五金店。他们都卖汽油,不过他们可能叫它别的名字,比如石油精、矿物油精之类的。买之前闻一下。我还给你准备了食物。司机吃得好,车才开得好。来,试试这个合不合适。”

伯父从车厢地板上的袋子里掏出一双浅色皮手套。托马斯不明就里地把它们戴上。手套的大小刚刚好。富有弹性的皮革上手很舒适,握拳时发出轻微的摩擦声。

“谢谢。”他有点儿茫然地说。

“戴的时候小心点儿。这也是法国货。”

接着伯父递给他一副又大又丑的护目镜。没等托马斯把它戴好,伯父又拎出一件毛皮衬里的驼色大衣,长得可以遮住他的膝盖。

“油蜡棉[有油蜡涂层的全棉面料,兼具防水和透气的性能。]加貂皮,最好的料子。”他说。

托马斯披上大衣,只觉得笨重又臃肿。最后,洛博先生在他头上扣了一顶可以系在下巴上的帽子。如此全副武装,他觉得自己成了一朵巨型蘑菇。“伯父,这套行头是用来干什么的?”

“当然是开车时穿啦。可以防风防尘,防雨防冻。现在可是十二月。你难道没看清驾驶室的样子?”

他看了一眼。伯父说得没错。位于车身后半部的乘客车厢是全封闭的;在它前面的驾驶室却只配备了挡风玻璃和顶棚,除此之外是全开放的。两侧无门无窗,风雨尘土可以随意进入。他暗暗抱怨,若不是伯父把车厢塞得满满当当,他完全可以窝在里面,让萨比奥开车。

伯父还在絮叨着:“我还准备了目前最好的地图。到了地图也不管用的时候,就用指南针。你要去的方向是东北偏北。葡萄牙的路况糟透了,幸好这辆车配备了先进的悬架系统——钢板弹簧。它们能对付任何车辙。如果颠得太厉害,你就多喝点儿葡萄酒。车厢里装了两皮袋酒。尽量避开路边的旅店和驿马车[一种有篷大马车,通常由四匹马拉动。在汽车普及之前是一种主要的运输方式。],他们可不会对你太友善。这倒可以理解,汽车直接威胁到他们的生计,他们发发火也在情理之中。好了,其他你自己会弄明白的。我们该出发了。萨比奥,准备好了吗?”

“是的,先生。”萨比奥的回答像士兵一样干脆。

“等我拿件外套。托马斯,我开车送你到里斯本郊外。”

趁伯父回屋的工夫,托马斯脱下那一身可笑的行头,把它们放回车里。伯父大踏步地走回院子。他披着外套,戴着手套,脸涨得通红,洋溢出一种几乎令人生畏的激动。

“对了,托马斯,”他大声说,“我还没问呢,你那么着急去葡萄牙高山区,到底是为什么?”

“我在找一件东西。”托马斯回答。

“什么东西?”

托马斯犹豫片刻。“教堂里的一件东西,”他最后说,“只是我还不确定它是什么,在哪个村子里。”

伯父站在他身旁盯着他。托马斯不知道自己是否该多透露一些信息。伯父每次参观古代艺术博物馆时都会用这种直勾勾的眼神盯着展品。

“您听说过查尔斯·达尔文吗,伯父?”托马斯问。

“是的,我听说过达尔文,”洛博先生说,“怎么,他被埋在葡萄牙高山区的某座教堂里吗?”又笑道,“你是想把他的遗体带回来,当作古代艺术博物馆的镇馆之宝喽?”

“不是。我在工作中发现了一本来自几内亚湾圣多美岛的日记。那座岛从十五世纪以来就是葡萄牙的殖民地。”

“很可怜的一块殖民地。我去安哥拉的途中曾在那里停留过。我还考虑过在岛上投资几个可可种植园。”

“那曾是奴隶交易的重镇。”

“现在它只是个劣等的可可豆产地。不过种植园倒蛮漂亮的。”

“没错。我找到了三条相互独立的线索:刚才提到的日记、一艘返回里斯本的帆船的航海日志和葡萄牙高山区一座乡村教堂的火灾记录。根据这些线索,我推断出一件鲜为人知的珍宝的存在,并且判断出了它的大致方位。一个伟大的发现已经触手可及。”

“是吗?这件珍宝到底是什么?”伯父问道,两眼紧盯着托马斯。

托马斯心痒难耐。几个月以来,无论是他的发现,还是他的研究内容,他都从未在人前提及,尤其是在同事面前。所有的工作都是私下里独自完成的。但秘密总是渴望被人知晓。况且再过几天那件东西就会被找到。何不告诉伯父呢?

“那是……一件宗教雕像,一尊十字架苦像,我认为。”他回答。

“恰好是这个天主教国家所需要的。”

“不,您不了解。这是一尊不同寻常的苦像。一尊令人惊叹的苦像。”

“是吗?那它跟达尔文有什么关系?”

“您会看到的,”托马斯满脸兴奋地回答,“这尊苦像里隐藏着某种重大的启示。这一点我能肯定。”

伯父等着他的解释,他却没了下文。“好吧,我希望它能让你发大财。我们出发吧。”伯父说。他爬上驾驶座,“我让你看看怎么发动引擎。”他击掌喊道,“萨比奥!”

萨比奥来到车前,屏气凝神,蓄势待发。

“发动引擎前,先要打开汽油阀——干得不错,萨比奥——油门手柄在方向盘下面,转到半开放位置——像这样——然后把变速杆调到空挡,就像这样。接着你找到电磁开关——在仪表板的这个位置——把它拨到‘开’。然后你揭开引擎罩的盖子——没必要把整个罩子都打开,你看见前面的这个小盖子了吗?——你把化油器的浮子往下按一次或两次,让汽油进入化油器。看见萨比奥是怎么做的了吗?你关上盖子,剩下的就只是启动摇柄了。然后你坐上驾驶座,放松手刹,调到一挡,就可以上路了。就像小孩的把戏。萨比奥,准备好了吗?”

萨比奥面对引擎,两脚叉开,如树根一样牢牢站定。他弯腰握住启动摇柄,那是汽车前端伸出的一根细杆。他的手臂绷得笔直,腰也挺得笔直。他猛地把摇柄往上一扳,上半身也随之腾起,等摇柄转完半圈,他借助全身的重量往下压,摇柄触底后再重复上摇。他以惊人的力量驱动这一圆周运动,整辆车跟着晃起来,摇柄也随着惯性转了两圈、三圈。托马斯正想赞叹萨比奥的强壮,摇柄产生的效果却令他无暇他顾:汽车咆哮起来,成了活物。先是从它的腹腔深处涌出隆隆的声响,接着是一连串刺耳的炸裂声。然后它开始浑身颤抖,这时伯父高喊道:“快上车!我让你见识一下这个了不起的发明到底能干什么!”

尽管不情不愿,托马斯还是赶紧爬上车,挨着伯父坐在驾驶室的软垫长椅上。伯父手脚并用地操作,拉一下这根杆,再按一下那个钮。托马斯看见萨比奥跨上墙边的一辆摩托车,一脚踩燃引擎。在路上,他会是个得力的帮手。

伴着突如其来的一个前冲,这台机器动起来了。

眨眼间它加快速度,三绕两拐出了院子,径直冲出洛博家敞开的大门,往右一个急转弯,上了旗杆街。托马斯在座椅光滑的皮面上一滑,和伯父撞了个满怀。

他不敢相信汽车的震动会如此剧烈,足以震散人的骨架,让人发狂。这种震动只可能源自那震耳欲聋的噪声。这台机器一定会把自己也震散架的。他意识到自己误解了伯父关于悬架系统弹簧的话。显然它们的作用不是保护汽车免受车辙的伤害,而是保护车辙免受汽车的摧残。

更让他感到烦乱的是,这台机器不借助任何外力就能向前飞驰。他探头回望,心想——也期待着——能看见洛博全家人,包括每一个家人和用人,在后面一边推车一边笑话他上当了。(要是多拉也在其中该多好!)然而并没有人推车。一辆不需要牲口推或者拉的车,这在他看来很不真实。这是没有原因的结果。它违反自然规律,令人不安。

啊,拉帕的群山!汽车一路咳着、响着、颤着、晃着、颠着、蹦着、冒着烟、嘟囔着、咆哮着——朝着旗杆街的尽头冲去,车轮下的鹅卵石碎裂的砰砰声不绝于耳。然后它猛地往左一倾,顺着悬崖般陡峭的多普里奥尔街一头扎下去。托马斯感觉自己的内脏仿佛被塞进了一只漏斗。汽车冲下坡,来到街面最低处的平路,他收势不及,滑到驾驶室的地板上。他坐回座位,惊魂未定。可还没等这台机器平稳下来,它又蹦上多普里奥尔街尽头的一段上坡,之后是再次陡降的达圣特林达德街。汽车在达圣特林达德街上闪着金属光泽的电车轨道间欢快地起舞,把座位上的他甩得东倒西歪。他要么撞上伯父——他看上去无动于衷——要么几乎从座位另一端滚下车。街边住户的阳台在他眼前闪过,所有人都对他们怒目而视。

伯父势不可当地右拐上了德圣若昂达马塔街。他们沿街飞驰。阳光晃得托马斯睁不开眼,伯父却毫不在意。汽车闯过与德桑托斯-欧-韦略街交叉的路口,直接冲入卡尔萨达-德桑托斯的弧形街道。到达德桑托斯大街时,他伤感地瞟了一眼那条街上的美丽公园,公园里的行人沉浸在各自的悠闲当中。伯父绕着公园行驶,然后向左一个急转,一个漂移上了宽阔的七月二十四日大街。拉帕区悠然拍岸的河水——那迷人的塔霍河——闪着粼粼波光出现在右侧,不过托马斯无暇欣赏。他们被噪声裹挟着,一阵风似的从里斯本人头攒动的市区疾驰而过。他们高速驶入达特塞拉公爵广场繁忙的环岛,然后像被投石器甩出一样冲进兵工厂街。贸易广场的熙攘人群只是小菜一碟,最多算是充满乐趣的挑战。托马斯看见广场中心的若泽一世国王雕像。啊!如果当时的国务大臣庞巴尔侯爵能预见到这些街道今日的惨状,他一定不愿重建它们[一七五五年里斯本曾发生一次大地震,时任国务大臣的庞巴尔侯爵主持了城市的重建。]。他们在轰鸣声中一路狂飙,眼前的一切都成了一闪而过的模糊色块。汽车所到之处,路上的马匹、手推车、四轮马车、运货板车、人群和狗都乱作一团。托马斯做好了随时与某种动物或是人相撞的准备,但伯父总能在最后关头通过一个急转或急停化险为夷。好几次,托马斯忍不住想尖叫,但他的脸已经吓僵了。他只能用尽全力蹬紧地板。如果伯父不介意被当作救生圈的话,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抱紧他。

一路上,除了冲着路人骂脏话的时候,伯父的脸上一直洋溢着喜悦。他满面红光,嘴角带笑,两眼烁烁放光。他旁若无人地开怀大笑,不时像演说家那样发出欢呼与赞叹:“太神奇了!……太伟大了!……就像做梦一样!……我早告诉你了吧……现在,这样你就可以左转了!……太棒了,实在是太棒了!……看,快看,我们的时速得有五十公里了!”

与此同时,塔霍河静静地流淌着,不疾不徐,泰然自若。在它庞大而柔和的身躯之上,一只疯狂的跳蚤沿着河岸蹦跳不止。

在郊外一条没有铺设鹅卵石的田边土路上,伯父终于停了车。他们身后的远处,里斯本的天际线一览无余,仿佛婴儿新发的乳牙。

“看看我们走了多远,而且那么快!”伯父的声音在这片久违的寂静中显得格外洪亮。他激动得像一个过生日的男孩。

托马斯怔怔地盯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下车时他险些跌坐在地上。他摇摇晃晃地走向路旁的一棵树,扶着树干站稳。他弓下腰,呕吐物从口中喷涌而出。

伯父表示理解。“晕车,”他摘下驾驶手套,若无其事地诊断道,“这真是蹊跷。有些乘客会晕车,但司机从来不会。一定是和操控汽车有关,也许是因为能预见到前方的起伏和拐弯。要么是这个原因,要么是因为开车分了心,注意不到肚子的不适。等你自己开车就好了。”

托马斯过了一会儿才回过神儿来。他无法想象自己拉着这匹铁马的缰绳。“萨比奥会跟着我,对吧?”他用手帕擦净嘴角,上气不接下气地问。

“我是不会把萨比奥借给你的。他走了谁来照管我其他的车?再说,他已经把这辆雷诺调试到最佳状态了。你用不着他。”

“但是萨比奥会开车啊,伯父。”

“开车?你为什么想让他开车?这么伟大的发明,驾驶它是件多么激动人心的事——谁会叫仆人去做?萨比奥是来工作的,不是来玩的。”

话音未落,萨比奥骑着突突作响的摩托车来到路边,熟练地停在汽车后面。托马斯回头看着他的伯父,这位坐拥多辆豪车又嗜好飙车的有钱伯父。摊上这么一个亲戚,托马斯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顶。

“萨比奥不是经常为您开车吗,亲爱的伯父?”

“只是在正式场合。他主要是为加布里埃拉开车。那个傻乎乎的小老鼠从不敢自己试一下。你年轻又聪明,没问题的。你说呢,萨比奥?”

萨比奥一直默默站在一旁。他点了点头,不过他的目光在托马斯脸上略作停留,让托马斯感觉他并不完全赞同主人的乐观判断。他心里一阵发慌。

“马蒂姆伯父,求求您,我没有经验——”

“看这儿!你先放到空挡,半开油门。起步时,你放到一挡,然后一边踩油门,一边慢慢松开离合器。提速的时候,你调高到二挡,然后是三挡。很简单。记得在平路上起步。你很快就会掌握诀窍的。”

伯父后退几步,深情凝视着这辆车。托马斯暗暗期待,在这个瞬间,善良和关切能够软化他的心。现实却恰恰相反,伯父开始激情澎湃地总结陈词。

“托马斯,我希望你能明白,在你眼前的是一支训练有素的乐队,它在演奏最美妙的交响乐。乐章的音高富于变化、令人惬意,它的音色低沉却精彩纷呈,它的旋律简洁却欢畅淋漓,它的节奏介于快板和急板之间,但也能胜任精致的慢板。当我担任乐队指挥的时候,我听见的是辉煌的乐章:那是未来的乐章。现在轮到你登上指挥台,让我把指挥棒交给你。你必须挺身而出。”他拍了拍汽车的驾驶座。“你坐这儿。”他说。

托马斯蓦地感到一阵胸闷气短。伯父挥手让萨比奥发动引擎。内燃机的咆哮再次充斥了空旷的乡野。他别无选择。他耽搁了太久,明白得太晚。他必须坐在这头怪兽的方向盘后。

他爬上车。伯父又一次为他指点,耐心讲解,频频点头,嘴角挂着微笑。

“你不会有问题的,”他断言,“一切都会很顺利。等你回来时再见,托马斯。祝你好运。萨比奥,你留下来帮帮他。”

伯父转身消失在车后,决绝得如同摔上一扇门。托马斯向车外伸长了脖子才看见他。“马蒂姆伯父!”他大喊。伴着轰然一声巨响,摩托车发动了,加速时划出一道刺耳的摩擦声。伯父肥大的腰身坠在狭窄的车座两侧,在一串闷雷般的排气声中远去,消失在他的视野里。

托马斯把目光转向萨比奥。他这才意识到,伯父已经把摩托车骑走了,而把汽车留给了他。那么萨比奥要如何从里斯本东北的郊外回到城西的拉帕呢?

萨比奥平静地说:“开车并不难,先生。只需要一点儿练习。”

“可我一点儿经验也没有!”托马斯大声抗议,“我从没开过车,也没有相关知识。我既没有兴趣也没有天赋。救救我吧,让我再看看这该死的玩意儿该怎么开。”

萨比奥把这头人造牲口的烦琐操作流程从头到尾演示了一遍。他不厌其烦地示范,花很长时间讲解了踩下或松开踏板以及推拉操纵杆的正确顺序。他让托马斯回忆该如何把方向盘往左转和往右转。他教他油门手柄的用法——不仅启动时要用到,停车时也同样需要。然后他说到马蒂姆伯父只字未提的注意事项:重踩油门和轻踩油门的区别,刹车的用法,手刹的重要性——每次停车时他都应该拉上,后视镜的用法。萨比奥向他演示了如何转动摇柄。当托马斯亲自上手时,他感觉汽车体内有个沉重的东西在转动,就像一头穿在烤肉叉上的野猪翻滚在一缸浓稠的酱汁里。当他转到第三圈的时候,野猪爆炸了。

引擎在托马斯手里屡屡熄火。每次熄火,萨比奥都毫不气馁地回到车前,让那头野猪重燃生机。然后他建议把车调到一挡。托马斯顺势闪到副驾的位置。萨比奥轻车熟路地操作;齿轮箱发出顺从的叹息,车缓缓前行。萨比奥指点他手应该放在哪里,脚又该踩在哪里。托马斯慢慢挪进驾驶座。萨比奥一步步让出位置,退到车侧面的踏板上。他郑重地向托马斯点了点头,然后跳下了车。

托马斯觉得自己被放逐,被抛弃,被遗忘了。

前方是一段直路,这台机器挂在一挡上,吵吵嚷嚷着前进。方向盘是个难以驾驭的硬家伙,在他手中不住抖动。他试着把它往一边转。这是左,还是右?他分不清。而方向盘几乎纹丝未动。为什么伯父操作起来那么轻松?另一方面,持续踩着油门是件极其累人的事,他的腿已经开始抽筋了。在第一个转弯处,道路逐渐向右偏离,汽车开始横穿马路,冲向路边的水沟。他惊慌失措,抬脚冲着每个踏板一通乱踩。这机器咳嗽了几声,摇晃着停了下来。谢天谢地,这场锣鼓喧天的混乱终于告一段落。

托马斯四处张望。伯父不见了,萨比奥也不见了,眼前一个人影也没有,连他挚爱的里斯本也消失了,如同盘中的残羹被一扫而光。整个世界笼罩在寂静中,在他眼前化为一片虚空,儿子的身影从中浮现。加斯帕尔经常偷偷溜进伯父的院子里玩耍,用人发现了会把他赶出来,就像赶一只野猫。他也常常在车库附近出没,那里停放着成排的自行车、摩托车和汽车。在爱车这件事上,伯父会在堂孙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他盯着汽车的眼神仿佛一张饥饿的嘴在咀嚼食物。然后他死了,在院子里留下一个无言的空洞。伯父宅院的其他地方——这扇门、那把椅子、这扇窗——同样让托马斯触景伤情,让他想起多拉和父亲的离去。当失去了挚爱之人,我们还剩下什么?他能够走出痛失亲人的阴影吗?每次刮胡子时,当他望着镜子里自己的眼睛,只看见空荡荡的房间。他每天都过得浑浑噩噩,成了寄居在自己身体里的鬼魂。

哭泣对于他并不陌生。自从死神给他连续三次重击以来,他已经哭过很多很多次了。每当想起多拉,想起加斯帕尔,或是想起父亲,他都深陷悲伤难以自拔,但有时他也会无缘无故落泪,伤感就像喷嚏一样不期而至。可他此刻所面对的情形显然有本质的区别。这台机器虽然噪声不断且不听使唤,但它对人的影响怎么能和三具棺材相提并论呢?奇怪的是,他感到一种同样的不安,心里充满了同样强烈的恐惧,以及针刺般的孤独和无助。他哭了起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悲伤与难以遏制的恐慌此消彼长。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那本日记,贴在脸上。他呼吸着它久远的年代气息。他闭上双眼,逃往非洲,越过它在赤道西海岸外的水域,登上葡萄牙的殖民岛屿圣多美。他的悲伤呼唤着那个指引他前往葡萄牙高山区的男人。

他曾多方搜寻乌利塞斯·曼努埃尔·罗萨里奥·平托神父的信息,但历史似乎已将他彻底遗忘。他残缺不全的生平只留下两个日期可循:一六〇三年七月十四日——他的生日,记录在科英布拉区圣地亚哥教区的登记表上,以及一六二九年五月一日——他的神父授职礼,在同城的圣十字大教堂。除此之外,再无关于他的记载,包括他的死期。乌利塞斯神父在时间的河流里留存完好、顺流漂来的,唯有这本日记。

他把日记从脸上移开。泪水已经浸湿了封皮。他不由得心生不悦——这是在博物馆养成的职业病。他用衬衫下摆轻轻擦干封皮。这种哭泣的习惯,说来也怪。动物也会哭泣吗?它们显然会感到悲伤,但它们会用眼泪来表达吗?他不太相信。他从没听说过一只哭泣的猫或狗,或是一头哭泣的野兽。似乎这是人类独有的特性。他不明白它有什么用处。他号啕大哭,甚至捶胸顿足,但是哭到最后又能怎样?只余下空虚的疲惫,浸透了泪水和鼻涕的手帕,引人注目的红眼圈。况且哭泣是一件丢脸的事。它落在社交礼仪的范畴之外,属于个人特质,表达方式也因人而异。面部的扭曲、眼泪的多寡、抽泣声的起伏、音调的高低、阵仗的大小、脸色的变化、双手的配合、身体的姿态:人只有在哭泣时才能认识哭泣,才能发现自己脆弱的一面。这是一个奇特的发现,不仅对于他人,也对于他自己。

他暗下决心。葡萄牙高山区正有一座教堂等着他。他必须到那里去。这个装在轮子上的金属盒子能帮助他,因此,他必须坐在它的控制台上。Esta é a minha casa。“这就是家。”他低头看了看踏板,又看了看眼前的操纵杆。

他足足折腾了一个小时才让车动起来。发动引擎不是问题。在萨比奥的多次示范之后,他已经可以应付。手臂绷直,腰挺直,脚撑地——他用力转动摇柄。升温的引擎似乎已经蓄势待发。但问题在于如何让这台机器动起来。他试尽了各种踏板和操纵杆的组合方式,结果如出一辙:一阵刺耳的尖叫或者愤怒的号叫,动静挺大,车却纹丝不动。他累了就停下来休息。他一会儿坐在驾驶室里,一会儿倚车而立,一会儿在附近散步。他坐在车侧面的脚踏板上,吃面包、火腿、奶酪、无花果干,喝葡萄酒。这顿午餐吃得索然无味。他的心思一直在车上。它趴在路边,看上去与周遭的一切格格不入。马车和牛车从路上经过,赶车人注意到这辆汽车,也注意到他。好在这里距里斯本近在咫尺,无论是出城的还是进城的都扬鞭疾行,只是匆匆打个招呼或挥挥手。他不用做任何解释。

他终于成功了。经过数次无果的尝试之后,他踩下油门,车动了。他毅然把方向盘转向一侧,希望那是正确的方向。他猜对了。

汽车回到路中间,继续前进。为了避免翻进左右的水沟,他必须把他的小船保持在唯一的航道,在这条狭窄的、笔直通往天边的路正中,朝着那个遥不可及的点笔直前行。这令人疲惫不堪。机器总是偏离航向,而且马路坑坑洼洼,起伏不平。

路上的行人也对他干扰不断。离里斯本越远,行人盯着他的眼睛就瞪得越大。更让他头疼的是那些满载货物的宽大板车和运货马车。它们远远地出现在视野里,仿佛挤在地平线上的黑点。当它们越来越近,它们占据的路面也越来越宽。当他赶上它们的时候,它们依然嗒嗒地迈着碎步,散发出自以为是的骄傲。他必须精准地计算行车路线,确保与它们擦身而过,而不是迎头撞上。他的眼睛累得发涩,紧握着方向盘的手也开始酸痛。

忽然间,他觉得自己受够了。他踩下某个踏板。车猛咳几声,一个急停,他扑倒在方向盘上。他下了车,虽然精疲力尽,却终于长舒一口气。这一刻,他惊讶得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刹车的动作开启了风景的卷轴,自然在他眼前如波浪般展开:左侧的树林、山丘、葡萄园,右侧沟壑纵横的田野和塔霍河。开车时他对这一切一无所知,面前只有那条吞噬一切杂念的路。能够生活在这片美不胜收的土地上真是幸运。难怪这里出产葡萄酒。路上空空荡荡的,只有他一人茕茕孑立。在朦胧温润的薄暮中,乡间傍晚的宁静让他心旷神怡。他记起乌利塞斯神父日记中的一段话,轻声背诵起来:

我来到此处,不是为了引导那些自由的人,而是为了那些被奴役的人。前者拥有自己的教堂。而我的羊群的教堂没有四壁,唯有一个可以触及上帝的穹顶。

托马斯深吸一口气,任目光游走,徜徉在这座无边的教堂里,葡萄牙大地的温柔和富饶令它熠熠生辉。他不知自己开了多远,但肯定比走路远得多。对于旅途的第一天来说已经足够。明天他再更进一步。

用防雨布搭一个帐篷,想来是件麻烦事。他决定听从伯父的建议,把车厢布置成卧室。他打开车门,清点伯父为他准备的行装:轻质的煮锅和煎锅;一个小酒精炉和白色的块状固体酒精;一只碗、一只盘子、一个杯子、烹饪用品,全是金属制品;汤料粉;面包卷和长条面包;肉干和鱼干;香肠;新鲜蔬菜;鲜果和果干;橄榄;奶酪;奶粉;可可粉;咖啡;蜂蜜;曲奇饼干和松饼;一瓶烹调用油;香料和调味品;一大罐水;驾驶服及全套配件——手套、帽子,还有那副丑陋的护目镜;六只备胎;绳子;一柄斧头;一把锋利的刀;火柴和蜡烛;一个指南针;一本全新的笔记本;铅笔;一套地图;一本法葡字典;雷诺的驾驶手册;羊毛毯;工具箱和其他汽车用品;一桶汽油;帆布防雨篷,加上系索和帐篷钉;等等。

这么多东西!伯父无微不至的关怀让他在车厢里无处容身。他把沙发清理干净,试着躺下来。沙发长度有限,他不得不蜷起腿。他透过车厢宽大的前窗望向驾驶室。驾驶座虽然硬了些,但像条凳一样平整。而且两端没有门的隔挡,他的腿可以充分伸展。

他取出面包、鳕鱼干、橄榄、一皮袋葡萄酒、伯父送的外套,再带上驾驶手册和字典,回到驾驶室。他仰卧在沙发上,两脚伸出车外,遵照伯父的建议潜心研究起驾驶。他双手举着手册,字典摊在胸口。

没想到上机油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事项。传动装置、离合器、离合器外盘、后轴、传动轴的前后接头、所有车轮的轴承、前轴接头、主轴轴承、连接轴、驱动杆的接头、磁电机轴、车门铰链……基本上这台机器里所有会动的零件都需要坚持不懈的润滑。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不由得心生恐惧。很多零件在每天早晨引擎启动之前就需要几滴机油,有些零件每两天或每三天需要上一次机油,其他的每周一次;当开到一定里程,还需要额外的保养。汽车在他眼中有了新的形象:它由上百只疯狂啁啾的小鸡组成,它们伸长脖子、张大嘴,全身上下不住颤抖,尖叫着乞求它们渴望的那几滴油。他怎么才能照顾好这么多张饥饿的嘴?相比之下,乌利塞斯神父的礼物的说明多么简明扼要!他仅仅是恳求家乡那些有幸使用上等油漆的好心工匠,希望他们为他的杰作重新上漆。在制作过程中,他只能凑合使用殖民地当地的劣质替代品。

夜间寒气渐盛,托马斯不由得对伯父的大衣心生感激。貂皮温暖、柔软,他把它幻想成多拉,渐入梦乡。她同样温暖、柔软,而且她和善、优雅、美丽、体贴。但她的身影被他的忧虑吞没——想想那些嗷嗷待哺的嘴!——他辗转难眠。

第二天早餐过后,他找出机油罐,翻开驾驶手册,逐行、逐图、逐段、逐页进行操作,给整辆车上油。他不仅掀起前车盖,把头伸进机器里面,还卸下驾驶室的地板,润滑内部的零件,他甚至还趴在地上,钻到了车底下。这是一份累人的脏活儿,要求事无巨细。接着他给水箱加了水。然后他遇到一个急迫的问题。虽然伯父把这台机器誉为科技的巅峰之作,它却无法提供一项更为基本的设施——下水道。他不得不钻进附近的灌木丛里解手。

启动冰冷的引擎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要是他的手脚再强壮些就好了。等到汽车终于喷出尾气、咔嗒咔嗒响起来,如何让轮子转起来又成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难题。从他醒来的那一刻算起,直到这台机器鬼使神差地往前一冲,四个小时过去了。他紧握方向盘,目不转睛地盯着路面。前方是与里斯本邻近的小镇波沃阿-德圣伊里亚。从首都出发一路往东北开,这是沿途第一个村镇。在此之前,这个小镇对他来说只是个无关痛痒的地名。车进城时,他的心里打起了鼓。

几个男人出现在街边,衬衫上别着餐巾,手里握着鸡腿或其他食物,直勾勾地盯着他。理发师们举着沾满泡沫的刷子跑到店外,身后跟着满脸泡沫的男人,他们也盯着他。一群老妇一边在胸口画着十字,一边盯着他。男人们停止了交谈,转头盯着他。女人们停止购物,转头盯着他。一位老人冲他行了个军礼,也盯着他。两个女人惊恐地笑着,一边盯着他。并排坐在长椅上的几个老人用没牙的嘴咀嚼着,一边盯着他。小孩们尖叫着四散躲藏,一边盯着他。一匹马一声嘶鸣,腾起前腿,吓坏了车夫,它也盯着他。主路旁羊圈里的一群羊无助地咩咩叫着,盯着他。牛群哞哞地低声叫着,盯着他。一头驴嘶叫起来,盯着他。狗狂吠不止,也盯着他。

在这些酷似尸检的犀利目光下,托马斯一不留神踩松了油门。车咔咔响了一声、两声,熄火了。他猛踩油门,毫无反应,不由得沮丧地闭上双眼。片刻后,他睁开眼,环顾四周。在他的前面、侧面、后面,有上千只眼睛正盯着他,其中既有人也有动物。整个场面鸦雀无声。

这些眼睛眨着眨着,沉默渐渐崩塌。不知不觉间,波沃阿-德圣伊里亚小镇腼腆的居民们拥上前来,从各个方向围住汽车,直到围了十层、十五层。

有些人满面笑容,向他抛来一个接一个的问题。

“你是谁?”

“你怎么停下来了?”

“这东西是怎么动起来的?”

“它值多少钱?”

“你很有钱吧?”

“你结婚了吗?”

几个人瞪着他,抱怨道。

“你就不怕把我们震聋吗?”

“你干吗往我们脸上撒那么多灰?”

孩子们大声问着天真的问题。

“它叫什么名字?”

“它吃什么?”

“车厢里有马吗?”

“它的㞎㞎是什么样子?”

许多人挤上前来触摸这台机器。更多人只是温和地默默观望。至于那个行军礼的男人,只要托马斯朝他的方向多看一眼,他就多敬一个礼。在人群之外,羊、马、驴、狗重新各就各位,叫声此起彼伏。

和小镇居民闲聊了一小时之后,托马斯清楚地意识到:在他离开小镇之前,他们是不会走开的。他有地方要去,而他们没有。

在这种时候,他必须克服自己沉默寡言的天性。他局促不安地从心底掘出一丝勇气,爬出驾驶室,站到脚踏板上,恳求人们让出车前的空间。他们似乎没听见或是没听懂。他再次劝说,但他们反而越发往前挤,而且人数越聚越多。汽车周围已经接踵摩肩,他不得不从人群中挤出一条路,这才挪到启动摇柄的位置。然后他必须把他们往后推,以腾出活动的空间。几个看热闹的人站上了脚踏板。另有几个甚至想爬进驾驶室,但托马斯冰冷的目光让他们知难而退。孩子们脸上挂着傻笑,不断地捏喇叭上的橡皮球,每捏一次就爆发出一阵狂笑。

像是命中注定一般,他先是数次尝试转动摇柄,然后对踏板和操纵杆一番折腾,车猛地往前一动,又瞬间熄了火。车前的人尖叫着,惊恐地捂住胸口,周围的人也跟着大叫起来。女人们尖叫不已,孩子们号啕大哭,男人们喃喃低语。那个军人不再敬礼。

托马斯连忙大声道歉,同时猛捶了几下方向盘,用最严厉的话斥责他的车。他跳下车帮助被冲撞的人。他使劲踢车的轮胎,猛拍大象耳朵制成的挡泥板,大骂丑陋的车前盖。他狂躁地转动摇柄,试图让这台机器重新启动。然而这一切都没能改变人们的不满。波沃阿-德圣伊里亚居民的友善已经在葡萄牙冬日的阳光下消融殆尽。

他匆忙回到驾驶室。汽车奇迹般地呻吟着抖动起来,开始缓步向前。波沃阿-德圣伊里亚的居民面带惧色地让出一条路。他驱车前行。

到达下一座小镇阿尔韦卡-多里巴特茹的时候,他坚定地紧踩油门,穿城而过。对于所有人和他们的目光,他都视而不见。经过阿良德拉镇时也是如此。离开阿良德拉之后,他看见一个写着“波尔图阿尔托”的路标,它指向主路的右侧,通往塔霍河。河上架了三座桥,连接两座小岛。他望着河东岸那片平坦、荒凉的乡村,停了车。

他关上引擎,从车厢里取出葡萄牙地图。车上的地图还真不少,全部整齐叠好并归了类。一幅全国地图,一套区域地图:埃斯特雷马杜拉地区、里巴特茹、上阿连特如省、下贝拉省、上贝拉省、滨海杜罗以及上杜罗。甚至还有附近的西班牙省份地图:卡塞雷斯、萨拉曼卡和萨莫拉。看来对于所有通往葡萄牙高山区的可能路径,伯父都为他做足了准备,其中也包括走冤枉路和迷路。

他研究了一会儿全国地图。正如他的判断,塔霍河的西面和北面是葡萄牙的沿海地区,城镇星罗棋布;相比之下,塔霍河东岸与西班牙边境之间的偏远地带则人烟稀少,只有布朗库堡、科维良和瓜达几座城镇在图上闪烁着刺眼的危险信号。或许他能想办法绕过它们。除此之外,都是诸如罗斯马尼尼亚尔、梅莫阿或扎瓦的村庄。怎么会有司机害怕这种地方?他从没听说过这些鸟不拉屎的村子。

他发动汽车,踩了一通脚踏板,然后把变速杆推到一挡。还算顺利。他向右掉转车头,朝着桥开过去。快要上第一座桥时,他犹豫了。这是一座木桥。他想起三十匹马的比喻。引擎的重量不可能也跟三十匹马一样吧?乌利塞斯神父在海上的经历给托马斯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当时神父从安哥拉出发,乘船前往他的新教区——圣多美:

乘船出海如同行走于地狱,更糟的是乘坐一艘恶臭熏天的小型贩奴船出海。船上挤着五百五十二个奴隶和三十六个欧洲看守。海面时而如死般寂静,时而惊涛骇浪,我们在其间备受煎熬。奴隶没日没夜地呻吟哭号。他们的船舱里热烘烘的恶臭渗入了船的每个角落。

托马斯踩下油门。只有鬼魂才让他心神不宁,奴隶不会。他的船必须连跳三下才能过河。在桥上他心惊肉跳,唯恐把车开进河里。等到终于下了第三座桥,到达河的东岸时,他已经紧张到无以复加。他想,既然自己已经开车上了路,或许应该认真学学如何开车。他停下车,从车厢里取出需要的材料。他坐在方向盘后面,手捧驾驶手册和字典,用心琢磨变速杆、离合器和油门的正确操作方法。手册让他受益匪浅,不过学到的毕竟只是理论,难的是付诸实践。他发现,顺畅地从空挡(尽管伯父称之为“空挡”,他却没发现它“空”在哪里)换到一挡是件无法完成的任务。在这一天余下的时间里,他跌跌撞撞地一次次尝试,结果只往前移动了大概五百米。整段路上,车不断地发出轰鸣,其中夹杂着咔咔的响声,车身抖个不停,不时熄火。他一边开一边骂,直到夜幕降临。

傍晚寒气逼人,他借助微弱的暮色,在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里寻找内心的宁静。

如果把葡萄牙帝国比作一个人,那么举着金块的那只手就是安哥拉,而另一只揣在口袋里拨弄硬币的手则是圣多美。

在这里,神父引用了一个愤愤不平的商人的话。托马斯研究过乌利塞斯神父注定要经历的那段历史:神父踏上圣多美岛的时期处在“砂糖时代”和“可可时代”之间。十六世纪晚期,圣多美在蔗糖出口上独占鳌头,而到了二十世纪初的今天,它又成为可可豆首屈一指的产地。两度的繁盛之间绵延着长达三百年的低谷,仿佛一潭死水,充斥着贫穷、绝望与衰败。神父短暂的生命正遇上没落的开端。在那个时代,圣多美岛是一个几近废弃的种植园,它被争斗不休的统治阶级占据。他们为了自己的卑贱生计,不惜以他人的生命为代价,也就是说,通过奴隶贸易。岛上的白人为贩奴船提供补给——水、木材、番薯、玉米面、水果,同时也为了自身利益蓄奴,以种植产量微薄的甘蔗、棉花、米、姜和油棕榈。不过他们更多时候还是充当着奴隶贩子的角色。他们不敢奢望与安哥拉源源不断的农产品供给相抗衡,但他们跨过面前的几内亚湾就能到达盛产黑奴的贝宁湾。圣多美岛因此成为船只横跨大西洋之前的理想中转站,这条堪比地狱的航线后来被称为“中间通道”[也称为“中间航程”,是十五世纪到十七世纪间“三角贸易”的中段。欧洲人把商品运到非洲西海岸交换奴隶,然后把奴隶运到美洲新大陆交换农产品与工业原材料,最后返回欧洲。],这个名字让托马斯联想到肠道。它同时也是进入葡属巴西的完美后门,刚好可以满足殖民地对劳动力的无限渴求。就这样,成千上万的奴隶来到圣多美。“那只口袋里叮当作响的全是失落的非洲魂灵。”乌利塞斯神父评论道。

他搭乘贩奴船前往圣多美并非偶然。他主动要求成为奴隶的神父,负责拯救他们的灵魂。“我希望献身于卑微者中的最卑微者,那些被人类视为草芥却未被上帝遗忘的灵魂。”来到圣多美时,他这样解释自己刻不容缓的新使命:

一个半世纪以前,一批年龄在两岁到八岁之间的希伯来幼童被带上岛。这些有毒的种子发芽、生长,毒性蔓延到每一寸土壤,腐蚀那些掉以轻心的人。我的使命是双重的——既要把这些非洲的灵魂再次带回上帝身边,还要扯掉犹太人缠在他们身上的肮脏触须。我作为主的使者终日守候在码头,等待满载而归的贩奴船。船靠岸时,我登上甲板,为那些非洲人洗礼,向他们诵读《圣经》。你们都是上帝的孩子,我不知疲倦地向他们重复。我也在偶然间画下了那幅素描。

他虔诚而勤勉地履行职责,引导陌生人聆听一种陌生的语言,步入一种陌生的信仰。在日记的这个部分,乌利塞斯神父的口吻与那个时代典型的神父没有分别——对主笃信不疑,同时无知、自以为是。托马斯清楚,这一切终将改变。

他心绪难平,几番辗转才勉强入睡。他跟这辆车实在是不合,无论开车还是睡在车上,他都难以安宁。

早起他准备洗漱,却发现车厢里没有肥皂,也没有毛巾。和过去几天一样,他下了好一番功夫才把车启动。他驾车穿过一片平原,路两侧是单调的耕地,前方通往波尔图阿尔托。镇子比他想象中要大。虽然他的驾驶技术已经有了进步,但由此带来的镇定却被四面八方涌出的人潮吓跑了一大半。人们一边挥手,一边呼喊,纷纷靠近。一个年轻人在汽车一侧跟跑。“嗨!”他大喊。

“嗨!”托马斯大声回答。

“这台机器太神奇了!”

“谢谢!”

“你不停下来吗?”

“不停。”

“为什么?”

“我还要赶很远的路!”托马斯喊道。

这个年轻人走开了。另一个年轻人立刻接替了他的位置,兴致勃勃地扯着嗓门与托马斯对话。等到他放弃了,又有人顶上来。在穿过波尔图阿尔托的整段路上,托马斯一直在高声喊话,满足着在车旁跟跑的陌生人的好奇心。最终到达市郊时,他只想振臂高呼,庆祝自己终于能熟练操控这台机器,不过他的嗓子已经哑了。

车渐渐驶入开阔的乡间,他看了一眼变速杆。过去三天的路程不算短,这台机器的耐力也毋庸置疑——但蜗牛也很有耐力。驾驶的优势只有在高挡位才能体现出来,手册上关于这一点讲得很明确,伯父在里斯本也已亲身示范过。他在脑海里不断演练。要么放手一试,要么继续爬行。按照换挡流程,踩离合、松油门、将操纵杆拉到二挡。在这一系列操作中,他的目光始终没离开路面,也没有紧张到忘记呼吸。离合器踏板不住地抖动,仿佛在告诉他,自己已经完成了任务,他可以放心地松开脚。他照做了。与此同时,他脚下的油门踏板似乎在微微前倾,显得迫不及待。他重重踩下去。

这头巨兽跃至二挡,一路飞奔。路面在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飞逝在车轮下,他感觉不再是车在前行,而是大地从脚下被拽走,仿佛那种把桌布从摆满物品的桌上猛然抽走的危险戏法。大地以惊人的速度消失,似乎它也清楚,这种戏法只有以电光石火的速度才能奏效。之前他害怕开得太快,现在却害怕开得太慢,因为一旦二挡失灵,后果不仅仅是他撞上某根电线杆一命呜呼,整块脆弱如瓷器的大地也会与他同归于尽。在这种几近疯狂的状态下,他俨然是一只在茶托上叮咣乱颤的茶杯,眼中闪烁着骨瓷般的光芒。

他坐在座椅上纹丝不动,实际却风驰电掣。他亢奋地瞪着前方,内心却憧憬着静谧祥和的风景,像是他前一天见过的宁静葡萄园,或是乌利塞斯神父时常漫步的海滩——在那里,细小的浪花在他脚边纷然落下,仿佛抵达终点的朝圣者五体投地的拜伏。但神父的心里也有自己的苦恼,不是吗?正如托马斯今天在这台地狱般的机器里颤抖不止,乌利塞斯神父在日记里写下那些痛苦的感悟时,手也颤抖不已吧。

神父对于圣多美的美好幻想很快破灭了。对他来说,岛上的自然环境比安哥拉好不了多少。同样的连绵阵雨和持续高温滋养了蔓生的植被。这里的雨季暴雨如注,雨水的间歇是令人窒息的潮湿暑热,两者都让他不胜其苦;到了旱季,滚烫的热浪挟着地面上挤得出水的雾气,同样让他叫苦不迭。他对这种桑拿房一样的天气厌恶至极:“它让绿叶歌唱,让人类死亡。”除此之外,岛上生活充斥着种种不快:制糖厂的恶臭、糟糕的食物、肆虐的蚂蚁、大如樱桃核的虱子,还有他的左手拇指上感染的伤口。

他谈到一种“混血的沉默”,一种小岛的湿热与岛上不幸居民之间的结合。这种混血的沉默无处不在。奴隶们精神萎靡,做什么都需要有人逼迫,就算干起活来也一言不发。至于那些注定在圣多美度过余生的欧洲监工,他们的命令往往简短而缺乏耐心,奴隶即使听清了也多半不会立刻执行,话音落下又是深深的沉默。奴隶在种植园里从日出工作到日落,没有歌唱,甚至没有对话,中午有一个小时吃饭、休息,沉默变得更加难以回避。一天的劳作结束后是无言的晚餐、独处,然后是辗转难眠。圣多美的夜晚比白天更喧闹,那是昆虫的狂欢。日出之后一切周而复始,沉默依旧。

滋养这种沉默的是两种情绪:绝望与愤怒。或者,借用乌利塞斯神父的话,是“黑色的深渊与红色的烈焰”。(托马斯对这两者是多么熟悉!)他和岛上神父的关系日趋紧张。他从未透露自己的不满源自何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结果都很明确:他和所有人都越来越疏远。在日记里,有关他和欧洲同胞之间往来的记述越来越少。除此之外,他还能和谁交流?社会地位、语言和文化的障碍使得白人与奴隶之间的友好往来困难重重,哪怕这个白人是位神父。奴隶来了又走,与欧洲人的沟通仅限于他们瞪大的眼睛。至于本地土著,他们都是获得自由的奴隶或者白人与黑人的混血儿,有求于白人时总是战战兢兢。和白人交易,为他们工作,然后从他们视野里消失——这是最佳的策略。乌利塞斯神父伤感地写道:

土著的小屋一夜之间就消失了,空虚如涟漪一般在白人身边漾开,将他们孤立。我也不例外。我是一个在非洲的孤独的白人。

托马斯停下车,仰头望了望天。下午的天气已经转凉,层云蔽日,不再适宜驾驶。他决定今天到此为止,应当适时钻进貂皮大衣。

第二天沿途人烟稀少,直到科索。那里有一座横跨索拉亚河的小桥,狭窄的桥身下一群白鹭和苍鹭静静地伫立水中,汽车靠近时才惊觉飞起。他欣喜地望见一片橘子树林,那是晦暗天空下仅有的一抹亮色。他盼望太阳能探出头来,因为只有阳光才能造就风景,只有阳光才能让色彩浮现,让轮廓凸显,让生机勃发。

他在一座名为蓬蒂-德索尔的小镇外停了车,走路进城。步行让他身心舒畅。他大步流星地倒着走,几乎已经连蹦带跳。不过,他身上怎么这么痒?他忍不住挠着头皮、脸和胸口。原来是身体急需洗澡了。他的腋下已经散发出异味,下体也一样。

他进了城。人们盯着他,惊讶于他走路的方式。他找到一间药店,希望能买到汽油——伯父叮嘱过他,要尽可能多地补给。他询问柜台前的男人有没有汽油。他接连换了几种名称,那个不苟言笑的人才点了点头,从货架上取下一只小玻璃瓶,看样子还不足半升。

“还有吗?”托马斯问。

药剂师转过身,又取下两瓶。

“我还想多买些,谢谢。”

“没有了。这是我全部的存货。”

托马斯心里一凉。按照这种补给量,他需要扫荡蓬蒂-德索尔和葡萄牙高山区之间所有的药店。

“好吧,那我就买三瓶。”他说。

药剂师把汽油瓶拿到收银台前。付款的手续一切如常,那人的举止却有点儿古怪。他用一张报纸将那三个瓶子裹好,然后,当另外两个人进店时,他匆忙把包裹塞给托马斯。托马斯注意到那人正死死盯着他,觉得浑身不自在,不禁挠了挠头。“有问题吗?”他问。

“没,没问题。”药剂师回答。

托马斯一头雾水,却也没再说什么。他出了药店,在城里转了一圈,记住之后的行车路线。

一小时后他驱车回到蓬蒂-德索尔,一切都不对劲了。他完全迷失了方向。他在城里兜的圈子越多,就越引人注目。每个拐弯处都有一大群人围观。在一个急转弯处,当他手忙脚乱地转动方向盘时,车再次熄火。

人们潮水般涌来,将他团团围住。有人好奇,有人恼怒。

众目睽睽之下,他仍然镇定地启动了引擎。他甚至感觉可以调到一挡。不过,当他面对方向盘时,却不知道该往哪边打。熄火之前,为了迎合前方急转弯的刁钻角度,他接连打了好几次方向盘。他努力用逻辑分析——这边,还是那边?——但他怎么也无法确定。他注意到紧挨着汽车头灯的人行道上站着个胖男人,约莫五十岁。他穿得比其他人都好。托马斯探出身子,压过引擎的轰鸣朝他大喊:“劳驾,先生,求您帮个忙!我的机器出问题了,这个问题很复杂,我不想麻烦您。不过您可不可以告诉我,那个轮子,就是您面前的那个,在转吗?”

那人后退一步,低头看看车轮。托马斯握紧方向盘向一侧转动。在车静止时,这个动作十分费力。

“现在,”托马斯高喊道,“它转了吗?”

那人一脸困惑。“转?没有。如果轮子转起来的话,你的车就动了。”

“我的意思是,它向反方向转了吗?”

那人望向车的尾部。“反方向?不,没有,车也没有往反方向移动。它根本没有动。”

围观的人纷纷点头。

“对不起,是我没说清楚。我不是在问轮子本身有没有像马车轮子那样转,我想问的是,它有没有——”他努力搜寻合适的词,“它有没有踮着脚尖旋转,像芭蕾舞演员那样?”

那人迟疑地盯着车轮,然后看了看左右的人,但他们都不愿擅下结论。

托马斯再次猛打方向盘。“轮子动了吗?难道一点儿也没动吗?”他喊道。

那人高声回应,人群中也响起不少附和声:“动了!动了!我看见了。轮子动了!”

一个声音喊道:“你的问题解决了!”

人群中爆发出欢呼和掌声。托马斯希望他们全都消失。他的帮手——那个胖子,得意地重复道:“动了,比上一次动得多。”

托马斯招手让他靠近。那人只是侧身挪了一小步。

“太好了,太好了,”托马斯说,“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那人矜持地眨了一下眼,然后点点头,动作轻微得难以察觉。假如在他的光头上打一个生鸡蛋,此时蛋黄也只会微微晃动。

“还请您告诉我,”托马斯身体前倾,一字一顿地继续问,“轮子往哪边转了?”

“哪边?”那人重复道。

“是的。轮子是往左转还是往右转的?”

那人低下头,很明显地咽了咽口水。人们都在等待他的回答,一种凝重的沉默在人群中蔓延。

“往左还是往右?”托马斯再次问道。他朝那人又靠近了一些,试图和对方拉近关系。

蛋黄晃了晃。这个瞬间,整个小镇都屏住呼吸。

“我不知道!”最终那个胖子尖声哭了起来,蛋黄洒落一地。他拨开人群,撒腿就跑。望着这位小镇名人迈着罗圈腿,笨拙地沿街跑远,托马斯不禁目瞪口呆。他就这样失去了唯一的盟友。

一个人开口说:“有可能是往左,也有可能是往右。说不清楚。”

旁人纷纷低声附和。现在,人们看样子冷静下来了,最初的好奇心渐渐变为焦躁不安。他的脚已经松开了油门,引擎也熄了火。他跳下车,把启动摇柄转起来。他恳求聚在车前的人们:“请听我说!这台机器会动,它会跳起来的!为了你们的孩子,也为了你们自己,请大家让开!求求你们。这是最危险的机器。请后退!”

旁边一个人低声提醒他:“啊,德梅特里奥和他妈来了。她可不是好惹的。”

“德梅特里奥是谁?”托马斯问。

“他是镇上的傻子。不过他妈把他打扮得可漂亮了。”

托马斯沿街望去,那位小镇名人又回来了。他还在哭,脸上挂满了亮晶晶的泪珠。在他前面连拉带拽的是一个非常矮小的女人,身着一袭黑衣。她手里握着一支木棒,两眼死死地盯着托马斯。她把儿子的手臂拽得笔直,就像一条小狗迫不及待地扯着不紧不慢的主人。托马斯回到驾驶座,慌乱地开始操作。

他小心地调整,确保车不会猛地前冲。他踩下踏板,车发出一阵低吼,但车身只是微微前倾,仿佛一块积蓄力量的巨石——它脚下起固定作用的小石子已经被移开,但它暂时还未滚下山坡,摧毁山下的村庄。人们倒吸一口凉气,顿时退后几步。他用力踩下油门。他准备孤注一掷,往直觉的方向把方向盘打到底,希望能够蒙对。就在这时,他惊奇地发现方向盘竟然自己转起来,而且还转向了正确的方向,车开始缓慢前行,顺利拐过路口。要不是木棒敲击金属的巨响将他惊醒,他还会继续惊叹于眼前的奇迹。

“你竟敢戏弄我的儿子?”那位护蛋母鸡般的母亲怒喝道。她刚才势不可当地一棒砸下来,车的一只头灯无疑已经报废。他吓得头皮一紧——这可是伯父的心头肉啊!“我要找只羊,把你闷死在它屁眼里!”

车缓缓前移,正好把引擎罩送到这位暴怒的母亲面前。她手起棒落,伴着一声巨响,引擎罩上出现一个凹坑。托马斯想用力踩油门,但是旁边还挤着很多人。“我求求你,请别砸了!”他大叫。

现在侧灯进入了她的火力范围。又一次挥棒。伴着玻璃的碎裂声,侧灯被砸飞了。那个疯婆子的儿子还在没完没了地哀号,她再一次举起木棒。

“我要拿你喂狗,然后再把那条狗吃了!”她尖叫道。

托马斯赶紧踩下油门。那个女人险些打中后视镜,她的木棒顺势砸向车厢侧门的窗户。伴着发动机的一声咆哮,他和受伤的车一同往前跃起,逃离了蓬蒂-德索尔。

开出几公里后,他在一丛灌木旁停下来。他跳下车,检查汽车的伤痕,然后清理了车厢里的碎玻璃。要是伯父知道他的顶尖藏品落得如此下场,一定会大发雷霆。

前方就是罗斯马尼尼亚尔。这不是他曾暗自嘲笑过的偏僻村庄吗?罗斯马尼尼亚尔,你对我毫无威胁,他曾如此自信。现在它会让他为自己的傲慢埋单吗?他决定今晚继续在车里过夜。这次,他在伯父的大衣上面添了一条毯子。他从木箱里取出珍贵的日记,随意翻开一页。

阳光无法给予我慰藉,睡眠也毫无裨益。食物不再让我满足,人类的陪伴亦是徒劳。即便是最简单的呼吸,也在透支我心中所剩无几的乐观。

托马斯深吸一口气,体验着乌利塞斯神父无法找到的乐观。奇怪的是,这本写满痛苦的日记竟能让他如此快乐。可怜的乌利塞斯神父。初到圣多美时他曾满怀希望。在他的心力被疾病、孤独和迷茫耗尽之前,他的大多数时间都花在漫步与观察上。想来这些漫步只是为了排解内心的绝望——在绝望中行走,总好过和绝望一同关进酷热的小屋。所有的见闻,他都一一记录。

今天有个奴隶打着手势问我,我的皮鞋是不是用某个非洲人的皮制成的。它们和人皮一个颜色。那个人是不是被吃掉了?他的骨头是不是被磨成了有用的粉末?有些非洲人相信我们欧洲人是食人族。这种错觉源自他们对我们真实目的的质疑:难道他们被奴役只是为了种地?在他们眼中,一个人的物质生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谋生——不需要特别辛苦的劳作。在热带经营一座菜园费不了多少人力和时间。狩猎虽然难度大一些,但那是一项饶有乐趣的团队活动,即使多出些力气也无人抱怨。如果白人不是出于种地以外的目的,他们为什么要抓那么多人?我向那个奴隶保证,我的皮不是用他同胞的皮制成的。不知我的话是否令他信服。

当年困扰奴隶和乌利塞斯神父的问题,现在托马斯都一清二楚:蓄奴是因为巴西甘蔗田以及之后的北美棉花地对于劳动力的无尽渴求。如果仅仅为了自身的生存,一个男人或者女人不必起早贪黑,但是殖民体系中的齿轮必须不停地转动。

无论他们来自哪片地域、哪个部落,奴隶们很快陷入相同的阴郁状态。他们变得麻木、消极、冷漠。看守越是急于改变他们的态度,越是随心所欲地挥舞皮鞭,那种情绪就越是根深蒂固。在奴隶们各种绝望的表现当中,最让我惊讶的是食土。他们像狗一样刨土,团出一个圆球,丢进嘴里,咀嚼,吞咽。我无法判断,吞食上帝创造的土壤是否违背了的旨意。

托马斯转过头,望着四围渐渐没入黑夜的田野。在一片土地上凄惨度日,然后再吃了它?之后乌利塞斯神父写到,他也亲自尝过。

黑暗在我体内迸发,化作让灵魂窒息的水藻。我缓慢地咀嚼。味道并不坏,只是牙齿有些不适。还要多久,上帝啊,还要多久?我很难受,但从旁人眼中我看得出,实际的状况其实更糟。走路进城太累了。于是我去了海湾,朝着无垠的海面眺望。

踏上非洲大陆的欧洲人在各种疾病面前举步维艰:疟疾、痢疾、呼吸道疾病、心脏病、贫血、肝炎、麻风病、梅毒,还有其他杂症,再加上营养不良。无论折磨乌利塞斯神父的是其中哪一种,它必然在缓慢而残酷地夺走他的生命。

在托马斯坠入梦乡之际,他想起了自己的儿子。有些日子里,借着去伯父家做客的机会,他在天黑之后溜进用人宿舍中多拉的房间。在忙碌一天之后,她往往已经睡了。他便把熟睡中的加斯帕尔抱起来,揽入怀中。让他惊叹的是,两个人都不曾从睡梦中惊醒。他抱着儿子柔软的身体,轻声哼着歌,多少盼望着他能够醒来,父子一同玩耍。

第二天一早,他在头顶和胸口的奇痒中醒来。他站起身,从上到下仔仔细细挠了一遍,指甲缝里积了好几层黑泥。他已经五天没洗澡了。必须尽快找一间旅店、一张舒服的床,泡个热水澡。他想起自己必须穿过的下一座村庄,那个他曾嘲笑过的对象。正是出于对罗斯马尼尼亚尔村的恐惧,他鼓起勇气尝试了三挡——伯父所谓“汽车机械设计上的巅峰”。车刚启动,他就推进到二挡。他横下心不再犹豫,再次手脚并用,把变速杆一把推到从未触及的挡位。仪表盘上的刻度表闪烁着,似乎不敢相信他的决断。整辆车成为速度的化身。车到三挡,发动机内部的火苗骤起,引擎外壳上仿佛也腾起烈焰,汽车如同一颗流星轰鸣着划过乡间。意外的是,三挡居然比二挡还安静,似乎连声音也跟不上机器的速度。驾驶室两侧疾风呼啸,车速快得难以想象,路旁的电线杆接连掠过,彼此间近得像梳子的齿。电线杆后方的景色在视野中变得模糊,如一群惊慌失措的鱼在他眼前一闪而过。在这片被高速虚化的土地上,托马斯只注意得到车身的轰鸣和零件之间咔嗒咔嗒的撞击声,以及前方的路——它诱惑着他,让他产生幻觉,似乎它是鱼线,而他是上钩的鱼。尽管身处开阔的乡野,他的意识告诉他,或许他正在穿过一条隧道。他被这片喧嚣裹挟着,眼前一阵恍惚,心里却惦记起车的润滑。他想象着引擎的一个小零件慢慢变干、温度升高、迸出火焰,然后整辆车炸成一个七色火球,汽油中绽放出蓝色、橙色和红色的光芒。

没有一个零件起火。车只是叮咣响着,怒吼着,以令人生畏的食欲吞噬着眼前的路。罗斯马尼尼亚尔的村民充满敌意也好,友善好客也好,他一个也没见到。小村在车两侧掠过,眨眼间就消失了。他看见一个人影——是男人,还是女人?那人转身望向汽车,然后摔倒在地。

从罗斯马尼尼亚尔开出几公里后,前方出现一辆同向的驿马车。伯父曾警告过他要避开这种马车,是吧?托马斯放慢速度,准备远远地跟着,直到出现岔路或者等马车自己拐弯。但这条孤零零的乡间小路很快耗尽了他的耐心。小步慢跑的四匹马根本无法与他车内三十匹狂奔的良驹相提并论。

他踩下油门。车清了清嗓子,一声咳嗽,然后车身一颤,以勇往直前的气势抓地前冲。他感觉双手被拽向前方,头却不由自主地向后仰。汽车与马车之间的距离逐渐缩短。他看见一个脑袋从马车车顶探出来。那人向他挥手。不一会儿,这辆一直靠右行驶的马车移动到路中央。他们的行驶路线如此飘忽不定,所以伯父才提醒他当心马车吗?他宁可相信这个动作是出于礼貌,马车让到一旁是想让他通过,就像进门时绅士总会请女士先行一样。那人挥动的手臂让他对这一猜测更为笃定。他加快速度,驶向马车右侧,与之并行。车身的每个零件都在抖动。马车上的乘客一面随着车厢前后左右剧烈摇晃,一面紧握窗框,伸长脖子看着他。他们瞪大眼睛,脸上写满了各种表情:好奇、惊讶、恐惧、厌恶。

两名马车夫进入他的视野,他们可以说是他的同行。他松开油门。马车夫和他将相互致意,就像在海上相遇的船长。调查过程中,他曾在多位船长的航海日志里读到过类似的记述。马车和汽车前后左右颠簸的方式与航海颇有几分类似。他举起一只手,准备挥手,嘴角露出一缕微笑。

他抬头看了一眼马车夫,不由得大吃一惊。与神态各异的乘客不同,车夫的表情只有一种:咬牙切齿。刚才转身向他挥手的那人(难道他其实是在挥舞拳头?)正像狗一样向他咆哮,似乎随时会从座位上一跃而起,跳上他的车。赶车那人看上去火气更旺。他的脸涨得通红,嘴里骂骂咧咧。他扬起长鞭,催马向前。鞭子腾在半空,蛇一样蜷起身子,继而伸展、下落,劈出一声尖厉刺耳的脆响,活像一声枪响。直到此刻,托马斯才意识到,那几匹马已经被逼到了极限,这才能踏出雷鸣般的蹄声。他感觉大地在马蹄下震颤,纵然有橡胶轮胎和悬挂弹簧的双重缓冲,马群不可思议的力量依然把他的骨架震得咯咯作响,令他望而生畏。与此同时,他正在缓慢地超越马车,仿佛行人从老者身旁经过,还能气定神闲地掀起帽檐问声好。但在旁人看来,他和马车正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破风而行,相当于那位老者与行人并排走在两辆飞驰的特快列车上。

当他心无旁骛地专注于驾驶时,他身处自己寂静的一方天地,与世隔绝。现在这层寂静瞬间粉碎,他顿时身陷各种声响的包围:狂奔的马匹鼓点般的蹄声、马车摇晃发出的刺耳咯吱声、车夫的怒喝、惊恐的乘客不安的尖叫、马鞭的厉响,还有汽车的咆哮。他竭尽全力踩下油门。车加速冲刺,但只是缓步超过马车。

一声尖厉的金属声响穿透各种噪声,刺入他的耳膜。赶车人把鞭子从马身上收回,转而抽向汽车的车顶。托马斯痛苦地皱紧眉头,仿佛鞭子抽在他背上。赶车人的副手高举双手,他的头顶上是一只带金属箍的木箱。箱子看上去很沉。他把箱子掷向汽车,它像炸弹一样砸中车顶,紧接着是箱子和里面的物品滑离车顶的刮蹭声。拉车的马距离托马斯不到一米,它们踢起一团沙暴,嘴角甩下大团的白沫,眼球凸起,充满惊恐。马身越贴越近。车夫正赶着它们撞向汽车!我的死期到了,托马斯想。

汽车达到最高时速时,马匹放弃了。汽车坚定地向前冲刺。托马斯稳住方向盘,把车移向道路中央,几乎蹭到右侧领头的马。他在后视镜里看见那匹马被迫扬起头,这才堪堪避过车尾。

他突围成功的瞬间,那群已经精疲力尽的马蹒跚着停下了脚步。车夫冲着他的背影不依不饶地高声咒骂。在后视镜里,他看见乘客挤出马车,和车夫互相指手画脚地争吵起来。

他被这场冲突折腾得身心俱疲,急需停车休整,无奈追兵在后,只得继续前行。他驾着自己不幸的小船越开越远,注意力又回到眼前的路上。他惊魂未定,内心如风暴中的大海。与此同时,身上的奇痒又让他苦不堪言。

他盘点起自己的进度。出门几天了?他一边回想一边计数。一、二、三、四——四个晚上。预计的十天已经过去了五天四夜。只有十天。他甚至还没走出里巴特茹省,不到四分之一的路程。当初怎么会奢望能在短短几天内完成他的壮举?太可笑了。伯父关于魔毯的比方让他昏了头。古代艺术博物馆的馆长不会容忍他迟迟不归。只要他晚回一天,就会被解雇,毫无商量的余地。那就是他赖以生存的职场,自己不过是一枚可有可无的齿轮。他与馆长、藏品管理员以及其他博物馆主管之间的关系并不比乌利塞斯神父与主教和岛上神父的关系好多少。同事们从不一同用餐,只是漠然独处,这样的工作氛围怎能让人愉悦?有时他觉得,乌利塞斯神父在圣多美经历的每一种苦难,在他的博物馆生涯里都能找到。同样单调乏味。同样充满孤独感的工作,却不时被同事间的紧张关系打扰。同样的身体不适——于他而言,是终日置身于潮湿生霉的地下储藏室或者窒热多灰的阁楼。同样让人喘不过气的悲惨境遇。同样挣扎着寻找世事的意义。

我常在种植园中邂逅小小的神龛,它们总是搭建在偏僻的角落。神龛由木材或烤制过的泥土草草搭就,周围散落着贝壳和腐烂的水果。如果它们被毁了(做这件事的人不是我),它们又会在别处冒出来。这些神龛让我欣慰。奴隶们在原来的村庄里曾从事各种手工艺活动,但在这里,他们囿于田间劳作。没有金工,没有木工,没有编篮,没有饰品制作,没有裁缝,没有人体彩绘,没有歌唱,什么也没有。在这座草木疯长的绿色岛屿上,他们像骡子一样夜以继日地劳作。只有在这些神龛上,我才能依稀看到他们过去的影子,那种对于人世幻象的向往。

托马斯陷入了自我怀疑。他的追索是否也是一种“对于人世幻象的向往”?他想象着,加斯帕尔会对乌利塞斯神父的礼物感兴趣,他毕竟还是个天真好奇的孩子,但多拉可能无法理解他。虽然只是在追寻事实真相,他却在做一件会让她不悦的事。这个念头始终折磨着他。但那件珍宝确确实实存在!他不过是把一件存世之物公之于众。他在心里默默向多拉乞求,乞求她的谅解。它将使所有造物升华,我亲爱的。不,不,不会对神有所亵渎。但他知道多拉不会相信他,他是争不过她的。他仍然不敢停车,只能一边驾驶,一边泪流满面。

在阿塔拉亚村外,他终于停下车。他站在挡泥板上检查车顶的损伤。眼前的景象令人沮丧。飞来的木箱在车顶砸出了一个大坑。车夫手中那条娴熟挥舞的马鞭的破坏力也毫不逊色。车顶明亮的酒红色油漆已是伤痕累累。大块的漆皮几近脱落。他检视车厢内部,顶篷的松木框架已经开裂凸起,像是折断的骨头。

他步行进入阿塔拉亚,希望能找到汽油。他寻到一间小杂货铺。当他把汽油的各种叫法都试过一遍之后,店主才点了点头,取出一只小瓶子。他问还有没有。店主显得很惊讶。这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就凭这几瓶燃料,汽车可跑不起来,它可是不知满足的魔鬼。他买下了她的全部存货——两瓶。

当他回到停车地点,把沿途搜集的汽油喂给这头饥饿的巨兽时,他无意中瞄了一眼空瓶上的标签,不禁吓了一跳。专治虱子和跳蚤的杀虫剂!保证毫不留情地杀死所有寄生虫和它们的卵——标签上如此宣称。剂量不限。请勿吞服。切勿靠近火焰。

这样一种污秽的液体,店主和药剂师怎么就不问问他为何需要那么多?他当作燃料购买,他们却当作杀虫剂售卖。他们以为他是一场寄生虫聚成的龙卷风,他的头顶是欢快起舞的虱子、跳蚤及其同类的国度。难怪他们从不正眼瞧他。他愣住了。显然如此。显然如此。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解释。店主和药剂师猜得没错。他浑身奇痒,痒到几近癫狂,恰恰因为他就是一场寄生虫聚成的龙卷风,他的头顶就是欢快起舞的虱子、跳蚤及其同类的国度。

他看了看另一只手。他正在倾倒的那只瓶子已经见底了。这是最后一瓶。他原本有多少?差不多十五瓶。旅途伊始,车厢里就装了好些汽油瓶,它们堆在油桶旁边,一路咣当作响。现在他一瓶也没了,多一瓶也找不到。他抠住油箱小小的圆形开口,好像可以将它拉开似的。他做不到。一只装满汽油的浴缸能让他从当下的折磨中解脱出来,但在痛苦与解脱之间还隔着一道窄门,它死死紧闭。

他想知道,是谁碰过他?是谁碰过他的衣服?是谁把寄生虫传染给他的?他一定是在波沃阿-德圣伊里亚或者蓬蒂-德索尔被传染的。在那两地他都蹭到了别人的肩膀。为了把汽车从围观的人群中拯救出来,他还是贴着人们的身体蹭过去的。

他把自己从上到下疯狂地挠了一遍。

天空变得阴沉。雨点落下来,他钻进车内避雨。挡风玻璃上的雨水汇成变幻的条纹,模糊了他的视线。雨越下越大,直至暴雨倾盆,他这才想起伯父从没提过汽车在雨中的性能。他不敢冒雨驾驶,决定等到雨停。

黄昏与黑夜相继浮现,形如瘴气。睡梦中几辆马车从四面八方朝他飞驰而来。他浑身冰冷。他的脚从驾驶室的边缘伸出车外,被雨浇得透湿。浑身的瘙痒也不时让他醒来。

到了早晨,雨依旧下个不停。天太冷了,他可不想在雨里洗澡,只能打湿双手擦了把脸。唯一的宽慰来自乌利塞斯神父在岛上经受的苦雨。那里暴雨如注,日夜不息,简直让人精神错乱。相形之下,这场温和的欧陆细雨算得了什么?

这条荒凉的小道只有农夫偶尔经过,他们无一例外地停下脚步,和他聊上几句。有些人沿路走来,要么独行,要么牵着一头驴;其他人则穿过农田走来,他们是正在巡视自己小小领地的农场主。每个人似乎都对打在身上的雨点毫不在意。

农夫一个接一个,反应如出一辙。他们察看车轮,觉得它们精致小巧。他们端详后视镜,觉得它们妙不可言。他们打量控制台,觉得它令人生畏。他们凝视引擎,觉得它高深莫测。每个人都认为这辆汽车是个奇迹。

唯一例外的是一个牧羊人。他看起来对这个新鲜玩意儿并不感冒。“我能在你旁边坐一会儿吗?”他问,“我淋湿了,很冷。”

他的羊已经把汽车团团围住,外面有一条小个儿的牧羊犬围着羊群绕圈,一边汪汪直吠。羊群的咩咩声绵延不绝,让人坐立不安。托马斯向那人点了点头。他绕到车的另一侧,爬进驾驶室,在托马斯身旁坐下来。

托马斯期待他开口说话,但那个古板的老头两眼直视前方,一言不发。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沙沙的雨声连绵不断,羊在叫,狗在吠,沉默分外鲜明。

最后还是托马斯先开口。“我来告诉你我为什么旅行。这段路非常艰苦。我在寻找一件失落的珍宝。我花了一年时间确定它可能的方位。现在我知道了,或者说我就快知道了。我已经很接近了。一旦找到,我会把它带回里斯本的国家古代艺术博物馆,其实它配得上巴黎或者伦敦的一流博物馆。我说的这件东西,它——嗯,我不能告诉你它是什么,但它是一件惊世之物。它会让人瞠目结舌。它会让观者哗然。有了这件东西,上帝会为他对我挚爱之人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乡下老头唯一的反应不过是看了他一眼,然后点点头。除此之外,似乎只有羊群听懂了他心血来潮的自白,齐声发出一波“唉——”的叹息。这群羊可不是童话里乳白色的蓬松云朵。这些家伙长着瘦骨嶙峋的脸、凸起的眼球,身上的羊毛坑坑洼洼,屁股上沾满了粪便。

“跟我说说,”他问牧羊人,“你对动物怎么看?”

那个牧羊人又看了他一眼,不过这次他开口了。“什么动物?”

“嗯,比如这些动物,”托马斯回答,“你怎么看你的羊?”

那人一字一顿地说:“我靠它们过日子。”

托马斯沉吟了片刻。“是的,靠它们过日子。你的话很深刻。要是没有你的羊,你就过不了日子,你就得死。这种依赖性创造了某种平等,对吗?不限于你个人,而是对整体而言。在你和羊的组合里,你们位于跷跷板的两端,中间某处有个支点。你必须保持平衡。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并不比它们更强。”

那人对他的话无动于衷。这时托马斯身上忽然一阵奇痒。现在瘙痒已经遍布全身。“对不起,我有些事情要处理。”他对牧羊人说。他沿着车侧的踏板移进车厢。在车厢里,透过宽敞的前窗,牧羊人的后脑勺清晰可见。托马斯在沙发上辗转翻滚,用指甲冲着折磨他的小恶魔们一阵乱挠,以压制瘙痒。强烈的满足感随之而来。牧羊人没有回头看一眼。

为了遮风避雨,他挂起一张毯子挡住破碎的侧窗,并用车门把它夹紧。雨水敲落在车顶,化作单调的鼓点。他拨开零乱的装备,在皮沙发上为自己辟出一块容身之所,然后用另一条毯子把自己裹好,紧紧蜷起身子……

他蓦地惊醒。他不知自己睡了五分钟还是五十五分钟。雨依然在下,牧羊人已不见了踪影。他透过雨痕密布的车窗望出去,看见前方路上一团隐约的灰影——那群绵羊。他打开车门,站上踏板。牧羊人在羊群中间,仿佛行走在云端。狗仍旧绕着羊群奔跑,不过托马斯已经听不见它的叫声。羊群沿路远去,从路旁拥入一条去往乡间的岔道。

托马斯透过雨帘看着羊群渐渐变小。就在它们即将消失在一道山脊背后时,那个已经缩小成一个黑点的牧羊人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他是在寻找某只走散的羊,还是在看他?托马斯使劲挥手。他也不知道那人是否注意到他的告别。黑点消失了。

他回到驾驶室。副驾驶座上放着一只小包裹。拆开包裹,里面有一块面包、一块白色乳酪和一小罐封好的蜂蜜。这是圣诞礼物吗?圣诞节是哪天?还有四天吗?他意识到自己已经记不清日期。无论如何,这是牧羊人的馈赠。他深受感动。于是他大快朵颐。太美味了!他不记得何时曾享用过如此可口的面包,如此美味的奶酪,如此香甜的蜂蜜。

雨停了,天空渐渐转晴。在等待冬日的阳光烘干路面的工夫,他给车上了机油。然后他迫不及待地上路了。路过小镇阿雷什时,他步行进了城。运气不错,他找到一间像样的药店。

“你的存货我全要了。我那几匹马身上全是虱子。”柜台后的男人拿出常见的小瓶汽油时,托马斯对他说。

“你可以去问问伊波利托,那个铁匠。”药剂师说。

“他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我猜是马给他带来了生意,包括那些身上爬满虱子的马。你的脚怎么了?”

“我的脚?”

“是的。出什么问题了?”

“我的脚没问题。为什么这么问?”

“我看见你是怎么走路的。”

“我的脚非常健康。”

托马斯迈着那双非常健康的脚,倒着穿过小镇,在一条小巷里找到伊波利托的铁匠铺。他惊喜地发现这位铁匠居然有一只巨大的汽油桶。托马斯高兴得简直要晕过去了。这些库存不仅足够喂饱他的汽车,还能抚慰他饱受蹂躏的身体。

“兄弟,我需要很多。我有十二匹马,它们身上全是虱子。”

“哦,你不能把这玩意儿用在马身上,会伤到它们的。它对皮肤的腐蚀很厉害。你需要一种兑水的粉末。”

“那你怎么会有这么多汽油?拿来干什么?”

“给汽车用的。那是一种新式机器。”

“太棒了!我就有一辆,而且正好需要加油了。”

“你刚才怎么不说?”那个乡下人乐呵呵地说。

“我一心惦记着我的马。那些可怜的牲口。”

托马斯对那十二匹受苦的马的真挚关爱令铁匠伊波利托大为感动。他耐心细致地讲解:如何用热水冲兑去虱粉,仅须涂抹患处,晾干之后再小心梳理、清除虱子。从头部开始,往后往下梳遍全身。这是个很费时的活儿,但爱马之人理当如此。

“把你的马牵来,我帮你处理。”伊波利托出于相同的爱马之心,不由得脱口而出。

“我不住在附近。我是开车来的。”

“看来你为了这种错误的药跑了很长一段路。我就有这种粉末。你刚才说十二匹马?六筒应该够了,八筒保险一点儿。你还需要梳洗的工具,保证品质上佳。”

“谢谢。我真是松了口气。你卖汽油多久了?”

“差不多六个月。”

“生意好吗?”

“你是我的第一个顾客!我这辈子还没见过汽车呢。不过别人跟我说,它是马车的未来。我可是个精明的生意人,说真的。我懂得经商之道。与时俱进非常重要。没人想买过时的东西。你需要成为第一个传播消息、展示商品的人。这是垄断市场的诀窍。”

“你是怎么把这一大桶汽油搬来的?”

“用马车运来的。”

听到这个词,托马斯心里一颤。

“不过你懂的,”伊波利托补充道,“我没告诉他们这是给汽车用的。我说是用来给马匹除虱的。他们对汽车的态度很奇怪,那帮赶车的。”

“是吗?快有马车来了吗?”

“哦,大概再过一个小时。”

托马斯撒腿朝他的车跑去,他是面朝前跑的。

他挟着银行劫匪的气势,在轰鸣声中开着伯父的雷诺回到铁匠铺。面对托马斯带来的这台躁动吵闹的机器,伊波利托又惊又喜,同时难掩惧色。

“这就是汽车?真是个吵死人的大家伙!我得说,这是一种美丽的丑陋。让我想起了我老婆。”伊波利托大声说。

托马斯熄了火。“我完全同意——我指的是汽车的部分。老实说,我觉得它是一种丑陋的丑陋。”

“嗯,也许你是对的。”铁匠陷入了沉思,大概在思考汽车将怎样毁掉他的生意和生活方式。他皱起了眉头。“好吧,生意归生意。汽油从哪儿灌进去?指给我看看。”

托马斯急切地伸出手指。“这里,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他让伊波利托灌满了油箱、油桶和所有装除虫剂的玻璃瓶。他焦急地盯着那些瓶子,迫不及待想举起一瓶把自己全身浇透。

托马斯付了油钱,又要了八筒马用去虱粉和品质上佳的梳洗套装。“欢迎下次再来!”伊波利托高声喊道,“记住,逆着毛从后往前梳。从头开始,往后往下梳遍全身。可怜的牲口!”

“谢谢,谢谢!”托马斯一边加速离开一边高喊道。

出了阿雷什,他离开大路,拐上一条有路标的岔道,希望绕过人口密集的尼萨城。他相信,即使地图上小路的标志模糊不清,它也能指引他绕过尼萨,重返大路。拐进岔道不久,他又拐上另一条岔道,随后是下一条。路面每况愈下,到处都是石块。他用尽浑身解数穿行其间。与此同时,路面高低起伏如同汹涌的海浪,他的视线大大受阻。乌利塞斯神父乘船穿过广阔海域驶向岛屿时,也是这般情景吗?

在他徜徉于海面之际,小路彻底消失了。先前尚能辨认的平整路面被千篇一律、石块密布的荒野取代。小路仿佛一条注入三角洲的河流,将他放逐到无垠的海面。他继续前行,但最终耳边响起了理性的声音,敦促他原路折返。

他掉转车头,但各个方向看上去毫无分别。他糊涂了。四面都是同样的旷野,崎岖、干燥、寂静,目之所及只有银绿色的橄榄树和升腾在空中的大团白云。他迷路了,与世隔绝了。夜晚即将到来。

最终他停车过夜并不是因为迷路,而是出于另一个更为私密的理由:寄生虫大军向他的全身发动了总攻,他再也招架不住了。

他在一块高地上停了车,车头轻轻抵住一棵树。树木散发的馥郁芬芳弥漫在空气中,感觉分外温柔。周围没有一丝声响,没有虫鸣,没有鸟叫,没有风声。耳朵捕捉到的唯有他自己的声响。万籁俱寂,他的目光变得敏锐,那些傲立在寒冬石缝中的细弱野花格外夺目。粉红色、浅蓝色、红色、白色——他不知晓它们的品种,却深深为它们的美丽所打动。他深吸一口气。他完全可以想象这片土地曾是传奇的伊比利亚犀牛的最后栖息地。它们在此间漫步,自由而狂野。

无论他往哪个方向走,都不见一个人影。他一直希望等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再解决他的问题,现在终于找到了。是时候了。他回到车前。没有一个人,没有一种生物,能够忍受这种奇痒。在用魔力药水扫荡敌人之前,他决定最后一次沉浸在恣意搔痒的畅快之中。

他将十根手指高高举起,指甲黑得发亮。随着一声战士般的怒吼,他投入了战斗。他的手指划过脑袋——头顶、头侧、后颈——然后是胡须浓密的脸和脖子。他的动作快速、猛烈、充满激情。我们为什么会在经历痛苦或快乐的时刻发出动物般的叫声?他不知道,但他发出了动物般的叫声,露出了动物般的表情。他喊道:“啊啊啊啊啊!”然后是“哦哦哦哦哦!”他扔掉外套,解开纽扣,脱掉衬衫,扯下内衣。他向身上和腋下的敌人发起攻击。胯下是瘙痒的重灾区。他松开皮带,把裤子和内裤褪到脚踝处。他用力抓挠毛发茂盛的阴部,手指仿佛动物的爪子。他何时体验过如此的舒爽?他停手细细回味一阵,又重新开始。他一直挠到两条腿。指甲里有了血迹,没关系。但是那帮无赖又在他的股沟里重新集结,因为那里也毛发丛生。他浑身体毛密布。看着自己白皙的皮肤上冒出的一丛丛浓密的黑毛,这一向让他觉得极为难堪。多拉喜欢用指尖抚摸他的胸毛,这个动作总能给他安慰,若非如此,他只会对自己的体毛感到厌恶。他简直就是一只猿猴。因此,他非常重视理发,刮胡子也一丝不苟。平常他是个干净整洁的人,谦逊而内敛。但是此刻他被瘙痒逼疯了。他的脚踝被裤子绊着。他踢掉鞋,脱下袜子,拽下一只裤腿,然后是另一只。这下好多了,现在他可以抬腿了。他用两手一起攻击股沟,投入战斗:两只手左拍右打,两只脚交替跳跃,他发出动物般的嚎叫,露出动物般的表情,喊道:“啊啊啊啊啊!”然后是“哦哦哦哦哦!”

在处理阴部时,他的两只手像蜂鸟的翅膀一样拍打,脸上挤出酷似猿猴的满足神情。就在这时,他看见了那个农夫。就在不远处,正盯着他,盯着这个在一辆没有马的怪异马车旁一丝不挂地蹦跳、疯狂地搔痒、发出动物般嚎叫的男人。托马斯当场僵住了。那人已经看了他多久?

这种时候还能怎么办?如何才能挽回颜面,拯救他最起码的尊严?他收起脸上野性的表情,站直身子,迅速弯腰捡起衣物,然后尽可能庄重地走向汽车,消失在车厢里。难以启齿的羞辱带来彻底的麻木。

太阳落山了,天空漆黑一片,黑暗与孤独重重压在他身上。而且,这场彻头彻尾、毫不留情、让人无处躲藏的羞辱并非祛除寄生虫的良药。他身上依然覆盖着骚动的昆虫部落,他几乎能听见它们的响动。他小心翼翼地推开车门,探出头,环顾四周。没有人。农夫已经走了。托马斯点燃一截蜡烛。无论把蜡烛放在哪里,他都担心会损坏汽车的豪华内饰,于是他拔下一个汽油瓶的塞子,把点燃的蜡烛塞在瓶口。效果十分理想。车厢内一片温馨,仿佛一间迷你的客厅。

他走到车外,仍然一丝不挂。他取出一筒马用去虱粉和两瓶汽油。他要比伊波利托的建议更进一步。他要用汽油来混合去虱粉,而不是用水,这样药膏的杀伤力就能加倍。况且他也没水了。车厢水桶里的水一部分被他喝了,剩下的都喂了汽车。他只剩下一皮袋葡萄酒。他在锅里搅拌汽油和去虱粉,直到药膏不稠也不稀。这东西难闻极了。他用手指挑起来,开始往身上抹,疼得龇牙咧嘴。经过一场抓挠,他的皮肤变得异常娇嫩,药膏敷上去热辣辣的。不过一想到它带给寄生虫的致命打击,他就觉得值了。瓶上的标签写着:剂量不限。他欣然接受,毫不迟疑。敷完头脸之后,他开始抹腋下、前胸和肚皮,接着是腿脚。他在阴部抹了厚厚的一层。哪儿的药膏脱落了,他就补上双倍分量。到了屁股,他在汽车侧面的踏板上放了一大团药膏,然后一屁股坐上去,完工。他昂着头,胳膊夹着身体,两手张开贴在身上,端坐着一动不动。任何的动作,哪怕是呼吸,不仅会松动药膏,还会加剧灼烧感。

这是来自地狱般的灼烧感。他尽力去适应,但还是做不到。药膏似乎已经烧穿了他的皮肤,开始侵蚀血肉。他正在被活烤。寄生虫也一样。它们和它们的卵正成千上万地死去。他只须再忍耐片刻,它们就全死了。在那之后,他可以慢慢恢复。他继续等待,像一块咝咝作响的烤肉。

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只听“嘭”的一声巨响,震耳欲聋。他从脚踏板上弹起来,部分因为惊吓,部分因为爆炸的冲力。他瞪大眼睛回过头,寄生虫和疼痛都被抛到脑后。车着火了!之前只有一支火苗在汽油瓶口摇曳,现在车厢里到处是成片的火焰。他的脑后一阵刺痛,这才意识到火苗已经从车厢跳到了他的头上。火一瞬间就蔓延到他的胡须、胸口、全身。“呼”的一声,他毛茸茸的阴部化作一团橙色的火球。他痛得大叫起来。幸运的是,去虱粉是不可燃的。但他的脸上、胸口、阴茎处仍传来阵阵刺痛——油火烧穿了去虱粉和体毛,直抵他赤裸的皮肤。他蹦跳着,两手拍打身体,将火苗扑灭。火终于灭了,他立在原地,一柱黑烟从他头顶升起。

车还在燃烧。他朝它跑去。半路上,他从地上捡起前一天遮在破窗上挡雨的湿毛毯。他冲进车厢,挥舞着毯子四处拍打,同时抛洒去虱粉,终于将火扑灭。

他把木箱从车厢里拖出来,打开箱盖。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在箱子的保护下安然无恙。他如释重负,差点儿哭出来。但是车厢——看看它的惨状!沙发的皮面焦黑发脆,两侧的面板烧焦了,天花板蒙了一层漆黑的灰。除了驾驶室的挡风玻璃,其余全部窗户都震碎了,碎玻璃溅得到处都是。食物、驾驶装备、衣服全都焦黑残破。所有的一切都被灰烬和碳化的去虱粉覆盖。还有这难闻的气味!

他喝尽最后一点儿残酒,清理了驾驶座上的碎玻璃,然后赤裸着躺在驾驶座的毯子上,盖上貂皮大衣。疼痛折磨着他的肉体,伯父在梦里向他咆哮。夜间寒气袭人,灼烧的痛感却分毫不减。

天亮了,他哆哆嗦嗦地穿上衣服。无论多么小心,衣服还是刺痛着他脆弱的皮肤。他尽可能仔细地清扫车厢。他再次打开木箱检查日记。他不愿失去与乌利塞斯神父之间的联系。他在这位神父身上看到了一个因为遭受苦痛而变得完美的人,一个榜样。如果遭受痛苦却逆来顺受,你一无是处;如果遭受痛苦时奋起反抗,你就是个了不起的人。这就是他要做的:他要奋起反抗。他要向葡萄牙高山区继续前进,不达心愿誓不罢休。

不过他遇到一个始料未及的问题:挡在车头的树。距离太近,没法绕过它。迄今为止,他还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车前总有足够的空间,让他可以调整方向盘,驱车前行。他大声叫喊、斥责、诅咒。他试图想出解决办法,而答案显然只有一个:把树砍倒。车厢的必备工具中有一把斧头。他刚才见过它,上面落满了黑灰。他那位无微不至、深谋远虑的伯父无疑就是为了眼前这种情况才准备了斧头。不幸的是,若想彻底摆脱困局,他必须砍倒车前的所有障碍。但这棵树那么大,树干那么粗,他浑身还那么疼!

他心里打起了退堂鼓。微风穿过车厢,他望着装满资料的木箱,终于重拾破碎的信心。他抄起斧头,在树后站定,抬手抡了起来。他砍啊,砍啊,砍啊。虽然砍得树皮纷飞,灰白的木头却坚韧而顽强。斧头的利刃一次又一次被弹回,只留下最细微的斧痕。对他而言,要每次砍在同一位置实在是强人所难。而且每砍一下,粗糙的衣服就会刮蹭他娇嫩的皮肤。

不一会儿,他已经大汗淋漓。他停下来休息,吃饭,然后继续。上午就这样过去了。不知不觉下午也过了一半。

临近黄昏,他已经在树干上砍出一个大坑。砍痕已经有树干一半深,树却没有一丝要倒下的意思。他的手掌磨得通红,已经开始流血。但双手的疼痛丝毫无法掩盖全身的痛楚。他精疲力尽,无以为继。

他再也砍不动了。障碍必须清除——就现在。他决定借助身体的重量把树干压断。他一脚踩在挡泥板边缘,一脚蹬在前盖上,伸手抓住最近的树枝。空手握着树皮简直是一种酷刑,但他仍然成功地用腿钩住另一根树枝,上了树。在一整天的苦工之后能够相对轻松地爬上树,他心情大好。

他沿一根树杈往外移动,两手分别握紧一根树枝。可以预见,树倒时他也会跟着掉下去。不过树不算高,他也做好了心理准备。

他开始前后晃动身体,不去理会掌心里钻心的疼痛。树冠晃啊晃啊。他期待在某一刻听到一声脆响,然后以最短的距离落地。

这棵树却一声不响,带着橡胶般的弹性缓缓倒下。托马斯回过头,看见地面一寸寸靠近。落地很轻柔。但是他的双脚从树枝上滑落,毫厘不差地被最重的树枝压住。他疼得一声大叫。

他把脚挣脱出来。他动了动脚趾,没有骨折。他转身看了一眼汽车。就在这个刹那,他清楚地看到此前数小时埋头苦干时忽略的问题:树桩太高了。汽车底盘是绝对越不过树桩的。他应该在低得多的位置下斧。但即便如此,现在树干仍然与树桩相连。树倒了,却没有折断。树干与树桩连接的部分扭曲着,要砍断它难上加难。即便他能砍断树干,并且就算树桩很短,他能把树拖开吗?实在难以想象。这可不是一丛灌木。

他的努力全部付之东流。这棵树耍了他。他瘫倒在纠缠的树枝当中,窝囊地哭了起来。他闭上眼,任由悲伤把自己吞没。

一只手搭在他肩上,他听到一个声音。

“朋友,你受伤了?”

他惊恐地抬起头。一个农夫仿佛从天而降。他身上的白衬衫亮得晃眼。托马斯正抽泣着,猝不及防地呛了一下,用手背抹去泪水。

“你被扔出来这么远!”那人说。

“是的。”托马斯回答。

那人看了看汽车和那棵树。托马斯原以为他问自己从树上掉下来飞出多远(其实他寸步没动,他还在树冠里面,就像鸟在窝里)。但农夫指的是从车里飞出来。他一定以为托马斯开车撞上树干,从车里飞到了树上。

“我的手脚疼死了,而且我渴得要死!”托马斯说。

农夫伸出一只胳膊抱住他的腰。虽然他身材矮小,却是个健壮的人。他把托马斯半扛起来,搀着他走到车旁,扶他坐在脚踏板上。托马斯揉着脚踝。

“有哪儿摔伤了吗?”那人问。

“没有。只是擦伤。”

“喝点水吧。”

那人掏出一个葫芦。托马斯大口大口喝起来。

“谢谢。谢谢你的水,谢谢你帮我。真是太感激了。我叫托马斯。”

“我叫西芒。”

西芒盯着地上的树、汽车的破窗、烧焦的车厢以及车身上密布的凹陷与划痕。“多可怕的事故!这机器的劲儿真大!”他感叹道。

托马斯希望西芒没注意到地上的斧头。

“可惜了这棵树。”西芒补了一句。

“你的树?”

“不是。这片树林是卡西米罗的。”

托马斯这才意识到这棵树也是一个生灵,而不仅仅是个障碍物。“它多老了?”

“看样子有两百到三百岁了。一棵好树,能结不少橄榄。”

托马斯吓得不知所措。“太对不起了。卡西米罗一定会很生气吧。”

“不会的,他能理解。每个人都会遭遇意外。”

“卡西米罗是不是岁数挺大,圆脸、白头发?”

“没错,卡西米罗就是那个模样。”

这么说来卡西米罗就是昨晚的那个农夫,那个目睹托马斯的寄生虫之舞的人。托马斯怀疑他对橄榄树的遭遇会持不同的看法,也不会那么宽容。

“你觉得这台机器还能开吗?”西芒问。

“我觉得它还行,”托马斯回答,“它很结实。不过我需要把它往后挪。这可有点儿难。”

“挂到空挡,我们一起推。”

那个词又出现了。托马斯不明白这台机器的空挡怎么能让它向后移动,但西芒看起来胸有成竹的样子。

“已经在空挡了。只需要松开手刹。”托马斯说。

他穿上鞋,爬进驾驶室,用发痛的手松开手刹。什么也没有发生。他怀疑西芒脱口而出的解决办法比自己的砍树方案强不了多少。

“来啊。”西芒说。

托马斯来到车前,站在他身边。推车这事儿听上去有点儿不可靠,但是考虑到这位热心人不仅刚刚帮了他,此刻还在车前蓄势待发,他出于礼貌,用一侧肩膀顶住汽车。

“一——二——三!”西芒喊道。然后他用力推,托马斯也一起推,尽管并未真正发力。

他惊喜地看到车动了。他惊呆了,竟然忘了跟着车移动,结果脸朝下摔倒在地。短短几秒钟的工夫,车就已经离开树桩三个车身的距离。

西芒两眼放光。“这机器太不可思议了!”

“是啊,没错。”托马斯略带敷衍地说。

他从地上爬起来时悄悄捡起了斧头,顺手把它藏在腿后,放回车厢。西芒一直用无比赞赏的眼神盯着车。

托马斯此刻唯一想做的,就是在原地睡上一觉。不过一旦卡西米罗过来,看到此情此景,他就不得不解释对这棵活了两个半世纪的橄榄树犯下的暴行。他原地休整的念头顿时烟消云散。再说,他已经迷路了,如果在这里过夜,明早他还是会找不着北。

“西芒,你能不能帮我找到离开这儿的路?我可能迷路了。”

“你想去哪儿?尼萨吗?”

“不是,我刚从那里来。我要去罗当旧镇。”

“罗当旧镇?你可偏得够厉害的。不过没问题。我认识路。”

“太棒了。你能帮我发动汽车吗?”

双手如此疼痛,他一想到摇手柄这个苦差就绝望得要晕过去。他猜西芒会乐意帮忙。他猜得没错。农夫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好,没问题。你想让我怎么做?”

托马斯向他演示如何转动手柄以及启动的方向。当这台机器咆哮着复活时,西芒犹如被闪电击中一般。托马斯招手让他上车,西芒快活地跳进驾驶室。托马斯把车推到一挡,车启动时,他瞄了一眼他的乘客。西芒的表情印证了托马斯在伯父身上所看到的——这台机器能把成年男人变成孩子。西芒饱经风霜的脸上乐开了花。即使他现在高声尖叫或是咯咯傻笑,托马斯也不会感到奇怪。

“我该走哪条路?”托马斯问。

西芒伸手指了指。每过几分钟,西芒就会纠正他的路线。没过多久,地面上有了路的痕迹。一条像样的路出现了,路面平整,而且有路肩。车开得越来越轻松,速度也越来越快。西芒的兴奋之情分毫未减。

开了半个多小时,他们找到一条真正让人安心的大路。托马斯停下车。

“从没想过我看到一条路会这么高兴。哪边是罗当旧镇?”他问。

西芒指了指右边。

“太谢谢你了,西芒。你真是帮了大忙。我必须报答你。”托马斯把手伸进焦黑色外套的口袋。

西芒摇了摇头。他费尽力气才说出话来,仿佛舌头遗失在身体的深处。“对我来说,最大的报答就是让我坐在这辆神奇的车里。应该是我来谢你。”

“这没什么。很抱歉把你带出来这么远。”

“走路回去不算远。”

西芒恋恋不舍地离开副驾驶座,托马斯继续前行。“谢谢,再次感谢!”托马斯喊道。

西芒不停地挥手,直到消失在后视镜里。

不久,车开始不自觉地偏向一侧,同时伴着噗——噗——噗——噗的响声。托马斯意识到可能出故障了。他踩下离合,然后踩下刹车。

他绕车转了几圈才发现右前胎有点儿——他寻找着合适的形容词——扁。圆形的轮胎瘪了下去。驾驶手册里有几页讲过这种突发状况。最初阅读时,当他确认这些圆形的轮胎不用润滑,就跳过了那几页。现在他取出手册,往回翻到和情况符合的章节。他的脸变得煞白。这是一项复杂的大工程。在把操作步骤从法语翻译过来之前,他就已经意识到这一点。

搞清楚千斤顶的原理和用法;组装;在车下放好千斤顶;把车顶起来;取出螺钉,卸下轮胎;换上备胎;拧紧螺钉,固定备胎;把一切还原——有经验的司机大概会花半个小时。他用带伤的手干了两个钟头。

最后,他的双手沾满油污,隐隐作痛,身上汗流浃背,酸痛难当。好歹完工了,可以继续上路。他本应开心,却只感到发自内心的疲惫。他回到驾驶室,怔怔地望着前方。头顶阵阵刺痛,新冒出的烦人胡楂儿也把脸扎得生疼。“够了!够了!”他喃喃自语。痛苦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呢?它会让他开窍吗?他会因此有所领悟吗?在乌利塞斯神父的例子里,绝大多数时候,答案似乎是否定的。托马斯记得一个颇具说服力的事件:

今天我目睹了种植园里的一场争斗。两个奴隶之间的冲突。其他人一脸麻木地围观。争斗的起因是一个女奴,她也无动于衷地看着。无论谁获胜,她都是输家。那两个人用我无法理解的语言不断地大吼,最初只是用语言和手势,随后动起了拳头,最后抄起了家伙。整件事发展迅速,从受辱的颜面到受伤的身体,从擦伤流血到疯狂砍斫,直到结局到来:一个奴隶死去,身上刻着深深的伤痕,头被劈掉了一半。这时,其他奴隶,包括那个女人,都转身继续工作,以免监工来到现场。获胜的奴隶满眼冷漠,他往尸体上撒了些土,然后继续砍斫甘蔗。没有一个奴隶站出来报告或解释,控诉或辩护。唯有沉默着,为甘蔗松土。死者的尸体会迅速消亡,最初是被昆虫、肉食性鸟类和野兽分食,接下来阳光和雨水会加速这一进程。不久他就只剩下一个鼓包。只有当监工直接踏上这个鼓包时,残损的黑色皮肤下才会现出白骨和腐烂的血肉。这时监工才会明白那个失踪的奴隶到底去了哪里。

对于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场景,乌利塞斯神父只写下几句感想:

主的伤口亦是如此,与那个死去奴隶的创伤无异。祂的双手,的双脚,被荆棘冠冕刺破的前额,尤其是体侧被士兵的长矛刺穿的伤口——殷红的伤口,非常、非常明亮,引人注目。

耶稣的受难是如此“殷红”和“引人注目”。但那两个在他眼前活生生争斗至死的人的苦难呢?他们不值一提。相比那些旁观的奴隶,乌利塞斯神父并没有体现出更多的责任感,他并没有挺身而出,去报告或解释,去控诉或辩护。他似乎对奴隶的苦难熟视无睹。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似乎从中看不出任何异样:他们在受难,但我也一样。所以,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随着托马斯越开越远,景色也起了变化。他熟知的葡萄牙大地有一种庄严的美丽。这块土地珍视劳作的声音,无论来自人还是动物。这是一块忠于责任的土地。现在荒野的迹象开始入侵。地面上袒露出大块的圆形岩石,暗绿的植被低矮、干枯,成群的山羊和绵羊游荡着。他从这些凸起的岩石上看到了葡萄牙高山区的影子,就像从破土而出的树根上嗅到树的气息。

他有些迫不及待了。他正在靠近布朗库堡,这是一座实实在在的城市,他精心设计的乡间路线上最大的城市。他心生一念:自己要在半夜开车穿过城区。这样他就能避开人群,因为带来麻烦的总是人。窄巷、市街、大道——这些他都能应付,只要没有一群人盯着他,冲他大喊,一层层围拢过来。假如他在凌晨两点以三挡的速度穿过布朗库堡,那么他顶多遇到几个夜班工人或醉汉。

布朗库堡进入了视野。他把车停下来,步行进城,一如既往地倒着行走。一个赶车人搭了他一段。他很幸运,因为进城的路途其实并不近。那人问他有没有看见路边那辆奇怪的马车,他说看见了,但没说自己就是车主。那人提起那台机器的语气里带着惊叹和担忧。让他吃惊的是它浑身上下的金属壳,他说,让他想起了保险箱。

在布朗库堡,托马斯确定了行驶路线。他欣慰地发现,通往城北乡间的那条路远离闹市,仅从城区的西北角绕过。只是路口略显复杂。

他向三个药剂师讲述了他的马感染虱子的故事,到手了十瓶汽油,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买了三筒马用去虱粉。他用两个袋子分装这些补给,一手一个。他想找间旅店洗澡休息,却屡屡吃闭门羹,连餐馆都不待见他。几个店主都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瞧瞧他焦黑的脸和烧焦的头发,其中一个甚至捏了捏他的鼻子,然后他们的手都指向大门。他累得无力抗议。他在一间杂货店买了食物,坐在公园长椅上吃了。他在喷泉池里喝水,大口地吞咽,一边把水泼在头和脸上,用力擦洗沾在头皮上的黑灰。他后悔没带上两个牛皮酒袋,要不就能灌满水了。之后,他倒着走回停车地点,布朗库堡在视线中渐渐远去。

他待在车厢里等待夜晚的降临,随意翻看那本日记来打发时间。

圣多美岛上奴隶的来源曾引发乌利塞斯神父的兴趣,他在日记里记录新到的奴隶的出身:“来自姆邦杜部落”或“乔克韦部落”。不过对于来自葡萄牙势力范围以外的非洲奴隶,他的记录就语焉不详了。圣多美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进港的船只来自各个国家——荷兰、英国、法国、西班牙。不久以后,面对数不胜数的奴隶,他感到疲惫。他强打精神为他们祈祷,他们在他眼中变得毫无分别。“一个灵魂从何而来,”他写道,“真的重要吗?伊甸园的放逐者千差万别。无论从何而来的灵魂都是灵魂,他应当被祝福,应当被带到上帝的仁爱之前。”

但是有一天,他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乌利塞斯神父一反常态地奋笔疾书:

我到达码头时,一艘荷兰贩奴船正在“卸货”。四个被抓来的奴隶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远远地看着她们戴着镣铐、踉跄着走下跳板。这些可怜的灵魂是什么人?她们无精打采地迈步,弯着腰,没有一丝生气。我明白她们的感受。我和她们一样疲惫。那种炽热的激情再次降临在我身上。耶稣心怀众生:罗马人、撒玛利亚人、希利尼人,以及其他所有人。我亦当如此。我想靠近一些,但我太虚弱了,阳光又太毒。船上的一个水手经过,我和他打招呼,指着奴隶问他。他告诉我,她们是在刚果河流域深处的一次突袭中被俘的,并非来自部落交易。三个女人和一个孩子。我的荷兰语很差,没有完全听懂水手的话。我听到他用了“艺人”这个词。她们大概会从事某种表演。他并没有在这个词上附加任何下流的意味。什么?刚从刚果的丛林里被抓来,就要在新大陆为白人提供餐后娱乐?我对他说。他笑了。

我听说她们四个现在被关在加西亚的种植园里。那个孩子的母亲攻击了一名监工,为此被打成重伤。她们不愿穿衣服,看样子也没能提供像样的娱乐。她们的命运很快就会有定论。

尽管我已经虚弱到无法长时间站立,今天我还是去了加西亚的种植园,偷偷进入阴暗闷热的地窖里看望囚犯。那个反抗的女人已经伤重而死。她的尸体仍在那里,她的孩子无力地依偎在她身旁,近乎昏迷。地面上散落着正在腐烂的水果。另外两个还活着的女人是想绝食吗?我和她们说话,虽然知道她们一句也听不懂。她们无动于衷,似乎听不见我的声音。我为她们祈福。

我又去了一次。一股恶臭袭来!那个孩子基本没救了。起初,那两个活着的人像昨天一样对我不理不睬。我为她们读《马可福音》。我选择《马可福音》是因为那是最谦卑的福音书,揭示了救世主最接近人性的时刻,他虽然饱受怀疑和焦虑的煎熬,仍然闪耀着仁爱的光辉。我不断念诵,直到疲劳、高温和恶臭几乎将我摧垮。于是我在沉默中静坐。当我准备离开时,其中一个女囚,那个最年轻的少女,动了。她爬过来,靠在墙边,和我隔着栏杆相对。我轻声对她说:“主爱你,孩子。你从哪里来?告诉我关于伊甸园的事吧。告诉我你的故事。我们都做错了什么?”她没有任何回应。时间慢慢流逝。然后她转过头看着我的眼睛,只是匆匆一瞥就转身离开了。她猜到从我这里得不到任何东西。我什么也没说。我的舌尖上不再有任何言不由衷的布道词句。我蜕变了。我看见了。我已经看见了。我看清了。那短短一瞥让我看清了一种不幸,在此之前,它从未在我心中激起涟漪。步入囚室时,我以为自己是一名基督徒,出来时,我明白自己其实是一个罗马士兵。我们与野兽无异。

我今天再去的时候,她们都死了,尸体已经被拖走焚烧。如今她们自由了,一直以来,她们本该如此自由。

乌利塞斯神父的下一则日记言辞激烈,充满了控诉。他简略记述了自己和岛上政要以及宗教权威之间的最终决裂。他在教堂里大闹了一场,用呼喊和抗议打断了弥撒。事件处理得十分迅速。

今天主教召见了我。我告诉他,我遇见了我们所轻贱的人,然而在面对面的时刻,我发现了我们之间的平等。我们并不优于他们,我对他说,事实上,我们还不如他们。他朝我大嚷,说即使是天堂的天使和地狱的罪人也分等级,所以人世间也应有等级。这种界限绝不可模糊。我被赶了出来。我惊讶于他雷霆般的盛怒和将我逐出教会的决绝。在他眼里,我已不再是神职人员。但我感到上帝的双手依然支撑着我。

托马斯每每读到这一段都觉得不可思议。把法国和英国的海盗逐出上帝的门庭是顺理成章的事,赶走荷兰水手也不无道理,毕竟他们比雇佣兵好不了多少,但是将一名肩负圣职的神父驱逐出教会?即使以圣多美的标准,这一裁决也显得太过严厉。不过,一个以奴隶制度为生的地方自然会敌视狂热的解放者。

就在那个时期,乌利塞斯神父第一次提到了“礼物”。每次读到这句话,托马斯都会心里一震。

现在我清楚了自己的使命。我会在死神带走我之前把这件礼物献给上帝。我感谢让我在加西亚的种植园里画下那幅素描——就在我去那间地狱般的囚室探视的那一日。她的眼睛让我见到光明。我将为我们犯下的罪行做证。离开伊甸园以后,我们已堕落至深!

托马斯翻到下一页,第一千次凝视神父提到的那幅素描。就是这幅画,就是画中的那双眼睛,让他开始了自己的追索。

夜幕降临在这片土地,是时候开车穿过布朗库堡了。他点亮仅存的一盏侧灯,拨动粗大的灯芯。火焰舞动着,散发出一圈温暖的光。幸存的那盏头灯里跳动着明亮的白色火焰,它咝咝叫着,仿佛一条发怒的蛇。它的光由水晶玻璃灯罩聚拢向前。要是头灯的光不那么左右不均该多好。他的独眼巨人形象着实狼狈。

他回想了一遍预定路线。他脑子里存了一系列路标。在每个需要做出选择的路口,他都记住了某处细节——一幢房子、一间商铺、一栋楼、一棵树。夜间不再有熙攘的人群,他可以游刃有余地寻找正确的路。

他有了一种骑着萤火虫的幻觉。当他从侧灯旁走开时,它的光晕让这个画面亦幻亦真。然而,就在发动汽车的那一刻,所有的幻象都烟消云散。汽车震颤着发出怒吼,令人联想到一条龙,尽管这条龙口中喷出的火焰是那么微弱。

火焰不仅微弱,而且毫无作用。这两盏灯虽然凑近了看很亮,置于无边的黑夜里却不过是针尖大小的光点。头灯唯一能做的,只是映出车头下方路面的大致轮廓,而且就连这活儿它也干得不怎么样。前方的一切——每一道车辙,每一次转弯——都让他措手不及,恐慌不已。

他唯一的反应是捏紧喇叭——他明白这完全不合逻辑,却忍不住一次次重复,仿佛夜晚是一头横在路中间的黑色母牛,几声喇叭就能吓得它跳到路旁。

在他摸索着前往布朗库堡的这一路上,车的挡位从没超过一挡。

在葡萄牙,阳光常如珍珠般柔和闪烁,它撩人心弦,亲切友善。这里的黑夜同样拥有独特的质感。你会发现稠密、浓烈、涌动的黑色凝聚成团,浮在房屋的阴影里,在普通旅店的院子里,在高大乔木的背后。夜入三更,这些黑色凝块扩散开来,像鸟儿一样飞到半空。在葡萄牙,夜晚是一个朋友。这是他平日里熟知的日日夜夜。只有在他遥远的童年,夜晚曾是恐惧的温床。那时的他战栗,哭喊。每次父亲都是他的救星,睡眼惺忪地走到床边,将他揽入怀中。他会贴着父亲宽大温暖的胸脯进入梦乡。

布朗库堡没有像里斯本那样点亮夜晚的街灯。他路线上的每个路标虽然在日光下那么醒目,现在却蒙上一层迷雾。街巷如巨型乌贼的触须般蜷曲起来。他始终没能找到那条穿过城北的路。相反,布朗库堡成了恐惧的温床。他试图保持同一方向直到城市边缘,无论如何只要出城就行。但每条街道的尽头都是个三岔口,每条岔路都把他带回城市的深处。更糟糕的是人。和四周的房屋建筑一样,人们也会毫无征兆地从黑暗中现身,他们的面孔突然定格在独眼汽车的白色灯光里。有些人惊恐地大喊,他们的恐惧也感染了他,然后他们愣在原地一动不动;其他人转身就跑。在深夜的静谧里,汽车的声响着实刺耳,他还不断地按着喇叭,不过是想提醒路人。一开始路上行人寥寥,但随着他像一只疾行于海底的盲眼生物那样穿过城市,越来越多的人拉开百叶窗,越来越多的人拥入街道,衣衫不整却两眼发亮。他提到二挡,把他们甩在身后。没过多久,在城里又兜了一个圈之后,他遇到了更多的人。他看见他们,他们也看见他。他们朝他跑过来,他拐进另一条街。他加到了三挡。

如果无法逃跑,那就必须躲避。连续几个转弯后,他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中间仓促停下车。他匆忙吹灭侧灯和头灯的火苗。黑暗与寂静将他淹没。他侧耳倾听。那群夜游神会找到他吗?他壮着胆子往外走。他从街角探出头,往外面的街道望去。一个人影也没有,只有让人放心的黑暗。看来他们被甩掉了。

接下来的漫漫长夜里,他徒步穿行于布朗库堡。他确定了行车路线,准备天亮就出发。

在他的午夜城市探险中,他走入一个不起眼的广场。广场中栽了树,置了长椅,广场中心一座孤零零的雕像笼罩在黑暗里。他看到什么东西动了一下,吓得跳起来,然后才意识到那是什么。白天这座广场是个市集。小贩的摊位依然伫立,桌下散落着丢弃的腐坏货物,有水果、蔬菜,或许还有肉。穿梭在垃圾之间的是狗。城市在短暂的惊扰后重回梦乡。夜晚的巨大穹顶之下,在如海底一般的寂静中,他看着这些流浪狗吞食人们的弃物。它们满怀希望地四处翻找、细嗅,偶尔有所发现便欢喜地大嚼。其中几条狗抬头看了看他,然后继续搜索。它们接受了他,正如他接受了它们。

回到车上,他感到了深海生物缩回外壳重获庇护般的释然。他在车厢里躺下小憩。然而,行走和缺觉让他极度疲惫。他睡过了头。某个胆大的旁观者按下喇叭,他猛地惊醒。他发现车厢窗外贴满了人脸,一双双睁大的眼睛盯着他,鼻息声此起彼伏。他用力推门才让人群退后,挤出一条缝下了车。他站在踏板上,呼吸着新一天的新鲜空气。难熬的一晚终于过去了,但现在似乎布朗库堡全城的人都在围着他,像明亮的蓝色海水一样波涛汹涌,拍打着他的车,喧嚣声有如礁石上飞溅的海浪。他一如往常地高声嚷嚷着请大家避让,人们眨着眼睛不明所以,汽车启动时他们一片惊呼,他猛踩油门冲出重围。这一切令他精疲力尽。他不停地开,直到困得脑袋耷拉到方向盘上。

他于午后醒来,迷迷糊糊地估算了一下。他尽力回想过去每一天中最难忘的记忆——第一天,那几座桥、蓬蒂-德索尔、马车,诸如此类——然后竖起一根手指。很快,一只手的手指全竖了起来,另一只手也竖起了四根手指。九天,如果没算错的话。今天是他上路的第九天。短暂的假期就快用完了。两天后的早晨,馆长就会等他回去上班。他双手抱住头。还不到一半路程。他应该放弃吗?但即使半途而废,他也无法及时赶回里斯本。现在掉头等于失败两次——他的工作和他的追寻。如果继续向葡萄牙高山区进发,他只会丢掉工作。而且如果他的追寻大获成功的话,或许还能保住职位。所以他要继续向前,他要百折不回。那是唯一明智的选择。不过天就快黑了。他明天再百折不回吧。

地貌一路变换,气候也由热转冷。葡萄牙内陆地区的冬季阴冷潮湿,车厢的金属框架和穿过破碎车窗的冷风加深了寒意。托马斯走出车厢。除了路面隐约的微光,目之所及只有黑暗。他想,动物知道无聊,可它们是否懂得孤独?他认为它们不懂。这不是同一种孤独,这是肉体和灵魂上的双重孤独。他属于一个孤独的种族。他回到沙发上,把自己裹进貂皮大衣,再盖上三张毛毯。他或许短暂地睡着了,但即使如此,他也梦见了一个寒夜,梦见自己瑟缩在一辆汽车的车厢里,等待着。无论清醒时还是在梦中,他都处于同样的悲惨境遇。在这几小时里,一个问题困扰着他:哪天是圣诞节?他是不是已经错过了?

第二天一早,他顺利发动了汽车,顿时心情大悦。路旁的土地越发贫瘠,农耕的痕迹一一隐去,远古的岩层逐渐裸露出来。跃入眼帘的,皆是高耸的明亮岩层,简单、纯粹,一望无际。

他开始频繁迷失方向。在此之前,路还算好走,幸亏有地图,再加上几分运气,他倒没怎么迷路。离开布朗库堡之后,好运不复存在。日子过得一片混沌。他绝望地开进一座村庄,拉着一个村民问:“我找拉波拉-多科阿已经三天了。请告诉我,它在哪里?哪个方向?”那个年老的村民惊恐地望着这个一身臭气、面容憔悴的男人和这台同样一身臭气、面容憔悴的机器(昨天和前天他都看见这人驾着这台机器呼啸着穿过村庄),怯生生地说:“这里就是拉波拉-多科阿。”另一次迷路时,托马斯央求路人告诉他阿尔梅达在哪里,那个本地人笑了,大声回答:“阿尔梅达?不在这儿,哥们儿。阿尔梅达在边境的另一边。”托马斯瞪着那人的嘴,惊恐地意识到他说的不是轻柔的葡萄牙语,而是粗鲁的西班牙语。他开足马力冲回葡萄牙,生怕他未曾留意的那条边境线现在会像无法逾越的山脉般升起。

指南针也不管用了。无论在哪条路上,它总是指向远离道路的荒野。指针颤抖着,如同他颤抖的身体。

迷路的原因多种多样,迷路的状态和迷失的感觉却是相同的:麻木、恼火、倦怠、绝望。经过马塞杜-迪卡瓦莱鲁什之后的某个地方,一群野孩子向汽车投掷石块,大象皮革被砸破,金属车罩被砸得坑坑洼洼,最糟的是,驾驶室的挡风玻璃也碎了。这意味着他不得不迎着呼啸的寒风驾驶。他穿上外套,戴上护目镜和帽子,可惜缺了那双精致的皮手套——它们在车厢火灾中被烧得焦脆。他又一次遇上爆胎,而这次他必须得修了,因为挂在脚踏板上的那只已是换下的破胎。

一天下午,他终于抵达了目的地。虽然没有任何路标,但地图表明他已进入葡萄牙高山区——从逐渐向上的坡度和路旁越发陡峭的崖壁就能看出来。他欣喜万分。很快,很快他就能找到梦中的教堂,他独到的眼光将得到完美的证明。使命即将达成。他将面对一尊非同寻常的十字架苦像,向它倾诉过去一年他背身行走时对自己说过的话,还有他的愤怒,他的绝望。他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道路很快变得平坦和缓。他迷惑地左右张望,发觉自己正在驶过一个国家虚荣的产物。每个国家都渴望炫耀自己的山脉,将其视作掌上明珠,因此这片贫瘠的荒野——高度不足以被誉为“山峰”,用作农田又嫌高——被安上了一个雄伟的名字。但是葡萄牙高山区并没有高山。这里没有高过山丘的东西,也没有所谓的“群山环绕”,只有一片广袤、起伏的草原,几乎不见树木;这里凉爽、干燥,被明朗沉静的阳光漂得发白。他期待见到积雪和岩石,眼前却只有低矮蔓生的金黄色荒草。草原蔓延到目光尽头,其间只点缀着零星的小片树林。仅有的“山峦”是一些表面坑坑洼洼的怪异圆石,它们体形庞大,是某种剧烈地质运动的遗迹。草原各处流淌的小溪散发出意想不到的活力。这片草原,正如它的同音词所暗示的那样[英文原文中“草原”的用词是Steppe,它的同音词指Step(台阶)。],是人们前往某地中途的临时落脚点。历史上一代代贫困的本地人迫不及待地离开这片贫瘠的土地,搬去世界各地更宜居的地区,他同样希望尽快穿过此处。沿途经过的村庄凝聚了他在村庄之间的开阔地带里感受到的孤寂。他遇到的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散发着岁月和孤独的气息,却没见到一个孩子。这些人住在简陋的四方形石屋里,屋顶铺着页岩,人的房间搭在牲口棚的上方,这样人畜之间形成了共生的关系——人获得温暖和食物,动物获得饲料和安全。这片土地不适宜深耕细作。只能见到小片耐寒的黑麦、大块的菜地、栗子树林、蜂房、大量的养鸡棚、猪圈,以及成群游荡的山羊和绵羊。

此处夜晚的严寒是他在葡萄牙未曾经历过的。入睡时他裹紧毛毯,穿上能找到的每一件衣物。他把帆布雨篷剪成小片,用它们勉强修补破损的车窗,于是车厢内变得十分昏暗。他点起蜡烛取暖。一天清晨,当他醒来时,发现大地已被皑皑白雪所覆盖。等到下午三四点钟,雪化了大半,他才敢开车上路。没了挡风玻璃,驾驶时异常寒冷,他不得不放慢车速。

白天总有一些时刻让他注意到这片风景的美丽。它往往与地貌无关,更多取决于天气和光线的变幻。他不再像身处南部地区时那么容易迷路,因为村庄日渐稀少,道路也寥寥无几。不过这些道路都破败不堪——多年前它们由一个雄心勃勃的政府铺设,却被之后的每一届政府遗忘。实际上,整个地区似乎都被当权者遗忘了。然而,和所有乡村一样,一座座教堂在葡萄牙高山区竖立起来。各个村庄争相书写自己的历史。他仔细研读地图,锁定了五座村庄:圣儒里奥-德帕拉索斯、桑塔利亚、莫弗雷塔、瓜德拉米尔和埃斯皮尼奥塞拉。倘若能如他所愿——一定会的,一定会的——那么在其中一座村庄里,他会发现那件被变幻莫测的历史洪流冲刷上岸,由乌利塞斯神父的痛苦凝结成的作品。

他先去了圣儒里奥-德帕拉索斯村。村庄教堂的木制十字架苦像平淡无奇。瓜德拉米尔教堂的祭坛上的苦像也是一样。

意外发生在去埃斯皮尼奥塞拉的路上。

他在一个明朗的黎明醒来。空气明净、无味、干燥,完全不同于气味繁复的葡萄牙海岸空气。他行走在路旁的沙砾上,鞋底爆出沙沙的干涩脆响。一声鸟鸣令他一惊。他仰起头。就在那个瞬间,一只猎鹰冲着一只鸽子俯冲下来。空气中一阵震颤,几片羽毛零乱飘落,猎鹰的身影划出一道平滑的弧线,利爪紧紧抓住殒命的鸽子,继续优雅飞行。它扇动翅膀,重上高空。托马斯目送它消失在远方。

行驶了大约一小时之后,道路变得开阔平坦,两侧的土地也一样。就在那时,在汽车引擎盖的前翼上,那个孩子出现了——更准确地说,是那个孩子的手出现了。那一幕那么诡异,那么出人意料,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是一根树枝吗?不,确定无疑那是一只小手。如果一个孩子摁着车头站起来,那里正是手的位置。人的身体被汽车碾过时是什么声音?显然就是他此刻听到的:轻柔、短暂,“砰”的一声。

和每个受到惊吓的人一样,他的脑中时而一片空白,时而又转得飞快。他必须看看那个孩子。也许他只是受了伤,也许他只是吓坏了。假如真是个孩子的话。他伸头出去,向后张望。

他看见车后的路上有个越来越远的鼓包。小小的一团,一动不动。

他停下车,走出车外。他摘下帽子和护目镜,屏住呼吸。那个鼓包很远了。他背身朝它走去。他每次回头,它都更近一分,他的胸口也更紧一分。他越走越快,心脏在胸膛里狂跳。他终于忍不住转身朝那个鼓包跑去。真的是个孩子。看上去五六岁,穿着偏大的衣裳。一个大脑袋的农家男孩,一头令人惊讶的金发,一张可爱、漂亮的脸,只是被一道道污垢弄脏了。什么样的葡萄牙人会有这样的眼睛——蓝色?返祖现象,还是外国血统?四目相对,让他心惊胆战。

“孩子,你还好吗?孩子?”

最后一句他喊得很大声,仿佛死亡只是一个听力问题。孩子的眼睛一眨不眨,苍白的脸上凝固着严肃的神情。托马斯跪下来,触摸孩子的胸口。他只感到凝重。一条涓涓血流出现在孩子身下,以河流惯常的方式在地面上流淌。

托马斯浑身战栗。他抬起头。一阵微风拂过。无论目光投向哪个方向,都是一如既往的壮丽景色:近处的荒野植被、远处的农田沟壑、道路、天空、太阳。所有的一切各归其位,时间依照自己的韵律流淌。然后,眨眼之间,没有任何警告,一个小男孩打乱了所有的秩序。田野当然会注意到;它们会升起,掸去尘土,凑上前投来关切的目光。道路会像蛇一样翻卷起来,发布哀伤的声明。太阳会在悲戚中暗淡下去。重力也会深陷沮丧,各种物体浮在空中,质疑存在本身。但是,这些都没有发生。田野依然沉默,道路依然笔直,早晨的阳光不曾眨眼,依然射出清冷的光。

托马斯回想最后停车的地点。那是在几公里之前。他打了个盹儿,前额靠在方向盘上,引擎仍然在转。这个孩子会不会是趁那个时候爬上车头,而他正低着头未曾留意?

孩子总是爱玩的。

这种事加斯帕尔也做得出来:爬上一台热乎乎的、抖动的机器,看它到底是什么样子。

“对不起,小家伙。”他低声说。

他站起身。除了离开,还能怎么办?

他以自己惯常的方式行走,那个孩子一直留在他的视野里。恐惧在他心中翻腾。他一只手抓起恐惧,把它塞进一个盒子,拧上盖子。如果他尽快离开,这一切便可如同没发生过一样。现在这场事故只存在于他心里,它是一道私人的印记,一道只留在他良心上的刻痕。除了他,没有谁会在意。看啊,风依然在吹,时间依然在流淌。况且,只是一场意外。它就这么发生了,他毫无恶意,对过程也一无所知。

他转身就跑。当他跑到车头伸手转动摇柄时,发现引擎罩上的小盖子是开着的。盖子位于罩子的最前端,司机从驾驶室里是看不见的,这样的设计是为了不用掀开外罩就能检查引擎。那个孩子是不是把它当作一个圆形迷你游乐室的入口了?为什么孩子一定要有这么强的好奇心?他能想象男孩是如何趴在车头,脚大致踩在哪里,手抓住哪里。底盘外沿、摇柄底座、悬挂弹簧的末梢、支撑头灯的细杆、开着的盖子的边缘——对于一只小猴子来说,有那么多选择。一个多么舒适的藏身之处,或许当温热躁动的机器猛然启动时他还有些兴奋,然而,恐惧和疲劳接踵而至。速度那么快,震动那么剧烈,路面如同一条激流在车下转瞬即逝。

他关上盖子,转动摇柄,然后匆忙回到驾驶室,把车推到一挡。他迟疑了片刻,考虑前方和身后各有什么。车猛地一震,开始向前移动。他踩紧油门,汽车开始加速。他把它调到二挡,然后是三挡。他看了看车侧面的后视镜。影像摇晃不定,但仍可以看清那个鼓包。他收回视线,盯着前方的路。

他并没有开出多远。路蜿蜒着没入高处的一片松树林。他停下车,关上引擎,静静地坐着。然后他抬起头,从没有玻璃的前窗看出去,透过树丛望向来路。他离那段路已经很远了,但仍然能注意到移动的物体。他看见一个微小的人影,只是一个点。那人在跑。他通过狂奔的双腿隐约看出那人的衣着,推测那是一个男人。那人一直跑,然后突然停下来,向前一扑,很长时间一动不动。最后,那人站起身,把那一小团从路上抱起来,沿原路往回走。

托马斯的心在下沉。他作为一桩盗窃案的受害者,现在却犯下一桩盗窃案。两次被偷走的都是孩子。两次他的善良和悲伤对于结局都无能为力。两次都是命运在作祟。有苦难也有好运,但他的好运再一次用尽了。他忽然感觉自己被吞噬了,仿佛他是一只在水面上挣扎的小虫,一只巨大的嘴将他一口吞下。

过了很久,他回过头。他启动汽车,继续上路。

在埃斯皮尼奥塞拉的教堂他没有发现任何宝物,在莫弗雷塔同样一无所获。只剩下桑塔利亚的教堂了。如果乌利塞斯神父的十字架苦像不在那里,他该怎么办?

去桑塔利亚的路上,他开始感到不适。疼痛一波接着一波,每次来袭时他似乎都能清晰地感觉到胃的边界。边界之内,绞痛紧咬住他不放。阵痛稍一缓解,下一波痉挛接踵而至,然后恶心的感觉蔓延到全身。爆发是剧烈的。唾液充满他的口腔,它的味道、它的存在,进一步加重了恶心。他停下车,跌跌撞撞下了车,浑身发抖,冷汗直冒。他双膝跪地,秽物从口中喷涌而出,一股白色的激流喷溅在草地上。腐烂奶酪的恶臭。他蹲下直喘气。恶心的感觉再一次势不可当地涌上来,他又吐了一次。吐完之后,胆汁把喉咙烧得生疼。

他蹒跚着回到车上。他在后视镜里照了照。他邋遢不堪,眼窝深陷,头发黏连蓬乱,衣服脏得看不出原样。他简直就像一串烤肉。他度过了一个阴森、失眠的夜晚,一双蓝色的眼睛和一张悲伤阴沉的小脸在他眼前挥之不去,他的胃不住地收紧又放松。他猛然醒悟,自己的病是因为那个孩子。那个孩子在他的体内推搡。

第二天早晨,他来到一座名叫图伊泽洛的村庄。这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村里的广场却空无一人。他下了车,从广场中央的水池里掬水喝。他应该洗个澡,但他实在打不起精神,也不太在乎。他更想找个地方买些吃的。葡萄牙高山区的小村里,村民大多自给自足,或者通过物物交换维持生活,有时一户人家也可以是一间非正式的商店,但在图伊泽洛,连这样的商店也找不到,只有大片的菜园和放养的牲口。这座村子里到处是动物:猫、狗、鸡、鸭、绵羊、山羊、奶牛、驴、鸟。等他回到车上,腹痛又一次袭来。他刹住车,定定神。这时,村里的教堂进入他的视线。那是一座低矮的建筑,朴素、简洁,但仍独具魅力。灰白的石墙在阳光下闪着微光。他向来认为质朴的建筑风格最适合宗教氛围。在教堂里,唯有圣歌飞扬,其他华丽之物都只是在假借信仰之名展示人类的傲慢。图伊泽洛的这座教堂,没有高耸的尖顶,没有肋拱,也没有飞扶壁,但它更贴切地体现了步入教堂的信众真实的谦卑。这座教堂不在他的名单上,但进去坐坐或许能让他暂时忘却腹痛和内疚。

他试了两扇门,都锁了。转身离开时,他看见一个女人。她站在不远处看着他。

“今天亚伯拉罕神父钓鱼去了。如果你想进去的话,我有钥匙。”她说。

他有些犹豫。还有一段路要开。前方还有许多未知。但是她在邀请他。而且他注意到,这个女人很美。一位乡间美人。这让他心情一振,同时也让他心里一疼。曾经,他的生命中也有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

“太感谢您了,夫人。”

她自我介绍到她名叫玛丽亚·多雷斯·帕索斯·卡斯特罗,并让他稍等片刻,转身消失在转角。他坐在教堂的台阶上等待。只需和一个女人打交道让他舒了口气。闯入这个不知名的小村却免受人群围困之苦,他着实心存感激。

卡斯特罗夫人回来了。她取出一把巨大的铁钥匙。“教堂的看门人是我的丈夫拉斐尔·米格尔·桑托斯·卡斯特罗,但他这个星期都不在。”一番叮叮当当之后,她开了锁,推开教堂的门。她让到一旁,请他进去。

“谢谢。”他说。

里面很暗,因为窗户很小,而且他刚从明亮的阳光下走进来。他来到中堂中央,站在两排长椅间唯一的走廊中。他依然腹痛难当。孩子,别再推搡了!他担心自己会吐在教堂里。他希望卡斯特罗太太别跟得太近。还好她没有。她待在门口,让他独处。

他的双眼逐渐适应了昏暗的光线。石头壁柱以圆拱相连,构成了白色墙壁的框架。壁柱顶端的柱头朴实无华。这里的墙壁一片空白,没有教堂里常见的耶稣受难主题壁画,窗户上也没有彩绘玻璃。他背身沿中堂往里走。一切都肃穆、简单。教堂在他眼中回归了其原初的形象:一个容身之处、一个避难所、一个港湾。他感到疲惫不堪。

他注意到教堂狭小的窗户、厚重的墙壁和筒形穹顶。罗马式风格很晚才传到葡萄牙,也过了很久才日渐式微。看样子这是一座典型的小型罗马式教堂,没有留下岁月的印记,后世也没有被改建。一座被遗忘的存在了七个世纪之久的教堂。

“这座教堂是什么年代的?”他大声问。

“十三世纪的。”那个女人回答。

得知自己判断无误,他心中甚喜。他沿着走廊慢慢后退,每一步都小心翼翼。两翼的耳堂映入眼帘,无惊无喜。他转身面对祭坛,俯身坐在第二排的长椅上。他深吸一口气,抬头望向祭坛和上方的十字架苦像。这尊苦像不像那种随处可见的刻意引人哀思的标准雕像,看样子是文艺复兴早期的作品。耶稣的长脸、加长的手臂,以及缩短的双腿显示出艺术家笨拙的尝试——他试图校正观者仰视时的视觉误差。在仰视的观者眼中,加长的手臂和缩短的腿看上去比例刚刚好。它比不上曼特尼亚或者米开朗琪罗的杰作,但也极具表现力,耶稣的面部尤其如此,对于情绪的刻画接近巴洛克风格。这件作品通过透视的手法表现出耶稣人性的一面,这一尝试值得称道,大约出自十五世纪早期。

他忽然感到一阵恶心,下意识地捂住嘴。孩子,住手!他站起来,稳住身体,背身沿着走廊往后退。在准备转身出门之前,他最后扫视整座教堂,目光再次落在十字架苦像上。这凝神一瞥让他与它心念相通。这一瞥不仅缓解了他肉体的痛苦,还平复了杂念丛生的心绪。

抬起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感觉很不自然,但他不愿让目光离开十字架苦像。他向前走过去。这尊苦像不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它的年代距离今天更近些,他已经可以确定它的年代——一六三五年。这么说来,它的确是巴洛克风格的,或许应该称之为非洲巴洛克风格。绝对错不了,他眼前的就是乌利塞斯神父的十字架苦像。它就在这里,从圣多美漂洋过海而来。啊,真是个奇迹!乌利塞斯神父在日记中的描述和他用双手打造的实物简直毫厘不差。手臂、肩膀、悬挂的躯体、弯曲的腿,还有,最重要的,那张脸!现在他终于看清了眼前的一切,这尊苦像确实在闪耀,在尖叫,在怒吼,在咆哮。当圣殿的帷幕自上而下一分为二,真正的上帝之子一声大喝,吐出他最后的气息。

“劳驾——”他朝卡斯特罗夫人大喊。

她向前几步。

他指着教堂正中的苦像问她:“那是什么?”

那女人一脸困惑。“那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是的,但是那表现的是什么?”

“十字架上的受难。”

“但他是什么模样?”

“人的模样。上帝深爱着我们,所以把自己的儿子赐给了我们。”她简略地回答。

“不对!”托马斯喊道。他微笑着,尽管腹部的每块肌肉都在痉挛,“这上面是一只黑猩猩!一只猿猴。面部描画得很清楚——脸上的毛发、鼻子、嘴。虽然有浓密毛发的遮挡,那些特征也显而易见——如果你见过猿猴的话。还有他的长臂和短腿,它们不是艺术上的夸张,它们是猿猴的四肢!黑猩猩的四肢就是这样的,上身长、下身短。你明白了吗?你们这些年来一直在向一只钉在十字架上的黑猩猩祈祷。你所谓的上帝之子并不是神——他只是十字架上的猿猴!”

大功告成了。这尊苦像,一旦被公之于众,会让其他所有苦像无地自容。他喃喃自语:看吧。你带走了我的儿子,现在我要带走你的儿子。

他想让自己的笑声显得轻松些,但他的胜利被汹涌的情绪吞没——那是一种深不见底的悲哀。他努力克制着。这就是拿撒勒人耶稣的真相,一个生物学上的现实。所有的科学研究结果都指向我们存在的物质性。此外,这尊苦像美得令人窒息,发现它并把它带回博物馆的荣耀将归属于他。然而,那种悲哀越来越深。他望着乌利塞斯神父的猿猴苦像。不是神——只是动物。

他一手捂着嘴跑出教堂,一句福音诗毫无征兆地回响在他的脑海。耶稣因为犹大的出卖而被逮捕,信徒们纷纷离他而去。马可说:有一个少年人,赤身披着一块麻布,跟随耶稣,众人就捉拿他。他却丢了麻布,赤身逃走了[出自《马可福音》(14:51-52)。考虑到普通读者对思高本中的译名不太熟悉,本书中宗教人物译名及《圣经》引文采用和合本《圣经》中的译法。后同。]。

他此刻不也同样赤着身子?

卡斯特罗夫人看着他离开,他倒着走路的怪异姿态让她惊讶不已,他仿佛被一阵风拖出了教堂。她没有跟随他,而是走到祭坛前,抬头端详那尊苦像。那人刚才说什么?猿猴?她眼中所见的耶稣,臂长是因为他怀抱众生,脸长是因为他的悲伤。她从没觉得这尊苦像有什么奇怪。制作者已经尽力而为了。而且她的注意力更多放在亚伯拉罕神父身上。更何况,她祈祷时总会闭上眼睛。那只是一尊十字架苦像。即使他是猿猴也没什么关系——是就是吧。他依然是上帝之子。

她觉得自己应该去看看那个陌生人。

托马斯背靠汽车,剧烈地干呕着。从直肠到咽喉,他成了一整块痉挛的肌肉,仿佛被那个孩子攥在手心,像块湿抹布一样拧来拧去。他从眼角的余光瞥见一位神父出现在广场上,一手握着钓鱼竿,另一手提着穿成一串的三条鱼。

亚伯拉罕神父看见了玛丽亚·多雷斯·帕索斯·卡斯特罗,她一脸困惑的表情;他看见了传闻中的那种新式马车(不过这辆车实在状况堪忧);他也看见了车旁那个衣衫褴褛的陌生人,他正在撕心裂肺地干呕。

托马斯爬进驾驶室。他想离开。他迷茫地盯着方向盘。如果要避开旁边的墙,车需要向右转。那意味着他手中的方向盘应该向哪边打?没等他找到答案,心中泛起的悲楚就将他吞没。方向盘最终还是彻底击溃了他。他哭了起来。他哭泣,是因为感到恶心至极。他哭泣,是因为连日的驾驶令他身心俱疲。他哭泣,是因为磨难刚过去一半,他还需原路开回里斯本。他哭泣,是因为他蓬头垢面,狼狈不堪。他哭泣,是因为人在异乡,连挨数日,每晚睡在寒冷逼仄的车里。他哭泣,是因为他丢了工作,今后该何去何从,该怎么维持生计?他哭泣,是因为他发现了一尊十字架苦像,而他其实已经不在乎它了。他哭泣,是因为思念父亲。他哭泣,是因为思念儿子和爱人。他哭泣,是因为杀死了一个孩子。他哭泣,是因为,是因为,是因为……

他哭得像个孩子,上气不接下气,泪流满面。我们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动物。这就是我们,我们只有自己,仅此而已——我们与上帝之间并不存在更神圣的联系。早在达尔文之前,一位举止疯狂却头脑清醒的神父在一座非洲荒岛上遇见了四只黑猩猩[此处“黑猩猩”并非指真正的猩猩,而是指非洲黑人。当时的欧洲白人视黑人为动物。],领悟到一个重大的真理:我们是直立行走的猿猴,而非堕落凡尘的天使。随之而来的孤独感压得托马斯快要窒息了。

“神父,我需要你!”他大喊道。

亚伯拉罕神父把渔具扔在地上,朝那个可怜的陌生人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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