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的第一次婚礼

独居的一年  作者:约翰·欧文

艾伦·奥尔布赖特和露丝·科尔的婚礼在感恩节的长周末举行,他们的感恩节是在露丝位于佛蒙特的房子里过的,汉娜和她的一个坏男朋友——还有埃迪都去度周末,埃迪·奥哈尔亲手把露丝交给了她未来的丈夫(汉娜是伴娘)。在薄荷·奥哈尔的帮助下,埃迪找出一段乔治·艾略特的关于婚姻的名言——露丝希望汉娜在婚礼上朗诵这段话。薄荷当然也忍不住简单介绍了他是如何找到这段话的。

“你瞧,爱德华,”薄荷告诉儿子,“一段这样的话,无论从内容还是风格来看,都相当于一种总结,所以应该放在一章的开始或结束,更有可能放在结束。而且因为它的深度,这种话更有可能出现在书的后半部分,不太可能出现在前半部分。”

“我明白了,”埃迪说,“这段话来自哪本书?”

“从那种讽刺的语气就能看出来,”薄荷摇头晃脑地说,“还有它苦乐参半的基调,像一首田园诗,又比田园诗深刻。”

“到底是哪本小说,爸爸?”埃迪央求父亲。

“嘿,就是《亚当·比德》,爱德华。”退休英语教师告诉他的儿子,“它很适合你朋友的婚礼,现在是十一月,亚当·比德本人就是在十一月和黛娜结的婚——‘在一个十一月底的上午,寒霜已经降下。’薄荷背诵道,“这是最后一章的第一句,后面还有‘尾声’。”退休英语教师补充道。

埃迪感到疲惫,但他已经确定了这段话的出处,这是露丝要他问的。


在露丝的婚礼上,汉娜以怀疑的语气朗读了乔治·艾略特的这段话,但露丝觉得其中的每一个字都是她想听的。

“还有什么比两个灵魂的交融更好的事情呢?感受他们的人生融为一体——以彼此的努力互相支持,在悲伤中互相安慰,在痛苦中互相协助,直至最后离别的时刻,在无言的回忆中融为一体。”

确实,还有什么更好的事情呢?露丝想不出来。她觉得她才刚刚开始爱上艾伦,她相信自己已经做好了比爱任何人(除了她父亲)都爱他的准备。

结婚仪式是当地治安官主持的,在佛蒙特州曼彻斯特市露丝最喜欢的那家书店举行。老板夫妇是露丝的老朋友,为了露丝的婚礼,在一年中最繁忙的购物周末,他们贴心地暂停营业几小时。婚礼结束后,书店重新开门,照常营业,门口等着买书的人特别多,其中不乏一些好奇者。奥尔布赖特太太(人们永远不会这样称呼露丝·科尔)挽着艾伦的胳膊离开书店,刻意不去看那些旁观者。

“要是里面有记者的话,我来应付他们。”汉娜低声告诉她。

埃迪在四下寻找玛丽恩,这是自然。

“她来了吗?你看到她了吗?”露丝问,然而埃迪摇摇头。

露丝也在寻找另外一个人,她觉得艾伦的前妻可能会出现,虽然艾伦对她的忧虑嗤之以鼻。艾伦和前妻主要因为生孩子的问题谈不拢,但离婚是两人共同的决定,艾伦说,他前妻绝对不会骚扰别人。

在那个拥挤的感恩节周末,他们不得不把车停在离书店较远的地方。经过一家比萨店和一个卖蜡烛的商店时,露丝意识到有人跟踪他们。虽然汉娜的坏男朋友模样像个保镖,这个婚礼小团体还是被人盯上了。艾伦挽着露丝的胳膊,沿着人行道快步向前走,停车场就在附近。汉娜不停回头瞪视跟在他们后面的那个老妇人,然而老妇人并不畏惧她凌厉的眼神。

“她不是记者。”汉娜说。

“去她的——不就是个老太婆嘛。”汉娜的坏男朋友说。

“我来处理。”埃迪·奥哈尔说,但老太婆似乎对埃迪的魅力完全免疫。

“我不跟你说话,我要跟她说话。”老太婆指着露丝对埃迪说。

“听着,女士——今天她结婚,别他妈的捣乱!”汉娜说。

艾伦和露丝停住脚步,转头去看那个气喘吁吁的老太太。“不是我前妻。”艾伦小声告诉露丝,但露丝十分清楚这一点,正如她可以肯定老太太不是她母亲一样。

“我想看看你的脸。”老太太对露丝说,她像杀害罗伊的凶手一样相貌平平,毫无特色,不过是个蛮横的老太太。想到这里,没等对方再开口,露丝突然猜到了她是谁,除了那个愤怒的寡妇,还有谁会这么蛮横呢?

“好了,现在你看到我的脸了,”露丝告诉她,“然后呢?”

“当你变成寡妇的时候,我想再看看你的脸。”愤怒的寡妇说,“我已经等不及了。”

“嘿,”汉娜告诉老太太,“她变成寡妇的时候,你早死了,你现在看上去就快死了。”

汉娜把露丝的胳膊从艾伦手里抽出来,把她拽向他们的车,“快点儿,宝贝——今天你结婚呢!”

艾伦瞥了老太太一眼,然后跟着露丝和汉娜上了车。汉娜的坏男朋友虽然外表凶悍,其实是个窝囊废,他磨蹭着看向埃迪。

埃迪·奥哈尔头一次遇到不被他的魅力打动的老太太,他打算再对愤怒的寡妇放一次电。老太太正紧盯着露丝的背影,似乎想要牢记这一刻。

“你难道不觉得婚礼应该是神圣的吗?”埃迪说,“我们应该永远记住这一天?”

“噢,没错,我同意!”老寡妇热切地说,“她一定会记住这一天。当她丈夫死了的时候,她会更加想念这个日子,我每时每刻都在怀念我结婚的那天!”

“我理解,”埃迪说,“我送你去你车上好吗?”

“不用了,谢谢你,年轻人。”寡妇告诉他。

埃迪被她的义正辞严击败了,只好转身离去,快步追赶同伴们。每个人都急匆匆的,或许因为现在是寒冷的十一月吧。


傍晚时有个小型的晚餐聚会,书店老板凯文·莫顿(他帮露丝看房子)和他妻子也来参加。艾伦和露丝没安排蜜月,露丝告诉汉娜,他们婚后打算经常待在萨加波纳克,减少待在佛蒙特的时间,等有了孩子,他们会在长岛和新英格兰之间作出最终选择(孩子长到上学的年龄之后,她会希望孩子住在佛蒙特)。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汉娜问露丝。

“看我什么时候怀孕,也有可能不怀孕。”露丝说。

“可你们试过了吗?”汉娜问。

“新年过后我们就试。”

“这么快!”汉娜说,“你还真是不浪费时间。”

“我三十六了,汉娜,我浪费的时间够多了。”

婚礼当天,佛蒙特的房子里的传真机一直在响,露丝多次离席,跑到屋里看传真——大部分是她的外国出版商发来的贺信,其中有一封是来自马丁和西尔维娅的(维姆会心碎的!西尔维娅写道)。

露丝曾让马丁告诉她妓女被杀案的进展,马丁告诉露丝,现在还没有关于凶手的新闻,警方也没有提。

“她有孩子吗?”露丝早前曾经发传真问马丁,“我想知道那个可怜的妓女有没有孩子。”但也没有关于妓女的女儿的新闻。

露丝已经返回大洋彼岸,对她而言,遥远的阿姆斯特丹发生过的事仿佛云烟般消散,只有在夜晚无法入睡时,她才会想起罗伊的衣橱,想起衣架上的衣服触碰身体的感觉,还有皮背心的皮革味道。

“你怀孕时会告诉我的吧?”洗碗的时候,汉娜问露丝,“你不会也保密的吧?”

“我没有秘密,汉娜。”露丝又说谎了。

“你是我认识的最会保密的人,”汉娜告诉她,“我要是想知道你的情况,只能和其他人一样,读你的下一本书。”

“但我不会写我自己的,汉娜。”露丝提醒她。

“随便你怎么说。”汉娜说。

“我怀孕时当然会告诉你,”露丝换了个话题,“你会是艾伦之后第一个知道的。”

那天晚上,和艾伦上床后,露丝觉得有些不安,还感到疲惫。

“你没事吧?”艾伦问她。

“我没事。”露丝告诉他。

“你看起来很累。”艾伦说。

“我是很累。”露丝承认。

“你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不知怎么回事。”艾伦告诉她。

“嗯,因为我和你结婚了,艾伦,”露丝说,“这就是不一样的地方,不是吗?”

1991年1月的第一周结束时,露丝会怀孕,那时的情况还会有所不同。“老天,这么快!”汉娜说,“你告诉艾伦,不是每个他这种年纪的男人都能打出真枪实弹的!”


1991年10月3日,格雷厄姆·科尔·奥尔布赖特——七磅十盎司——降生在佛蒙特州的拉特兰。男孩的生日恰好是德国统一纪念日,虽然讨厌开车,汉娜还是开车送露丝去了医院。露丝怀孕最后一周时,都是汉娜在陪她,因为艾伦要留在纽约上班,周末他才会开车到佛蒙特去。

当天凌晨两点,汉娜开车从露丝家出发,送露丝去拉特兰的医院,大约开了四十五分钟。出发前,汉娜给艾伦打了电话。婴儿直到上午十点才出生,艾伦赶到之后,又等了很长时间。

孩子的名字取自格雷厄姆·格林,艾伦说,他希望他的小格雷厄姆可不要像那位小说家一样喜欢光顾妓院。已经一年多没有继续读《格雷厄姆·格林传》上卷的露丝更担心儿子染上格林的另一个习惯:世界上哪里有麻烦,他就喜欢去哪里,亲身体验各种危险。露丝可不希望她的小格雷厄姆做这种事,她自己也绝不会再追求这种经验,毕竟她已经见识过妓女是怎么被嫖客杀死的,而且那个凶手至今尚未落网。

露丝的小说也有一年没动笔,她和孩子搬回了萨加波纳克,这意味着肯奇塔·戈麦斯会成为格雷厄姆的保姆,这样安排也方便艾伦前来度周末。他可以从纽约乘巴士或者火车到布里奇汉普顿,比从纽约开车到佛蒙特节省一半的时间,而且还可以在火车上工作。

在萨加波纳克,艾伦在特德的旧工作室办公,露丝嫌那个房间里有股墨鱼汁的臭味,也有可能是腐烂的星鼻鼹鼠的尸体味道——或者是拍立得相片保护膜的臭气。虽然那些照片已经扔掉了,可露丝说她还能闻到它们的气味。

然而,她却选择了谷仓的二楼——过去的壁球场——作为她的办公室,在那里她又会闻见(或者通过其他感官觉察到)什么味道呢?梯子和活门已经换成了正常的楼梯和普通的房门,露丝的新办公室墙板上装有暖气,原来的壁球场的死角那里开了一扇窗,当小说家坐在她那台老式打字机前面打字时,或者——她更喜欢这样——在黄色横格稿纸上用笔写作时,她再也听不到壁球飞到响声板上的撞击声,曾经的球场T形区(她父亲告诫她一定要死守到底的区域)上面已经铺了地毯,再也看不见了。

她时常还会闻到汽车排出的废气,因为谷仓的一楼依旧停着几辆车,然而她并不反感这个味道。

“你真是个怪人!”汉娜又对她说,“在这里工作,我会起鸡皮疙瘩的!”

可至少在格雷厄姆上幼儿园之前,萨加波纳克的房子对露丝而言相当合适,艾伦和格雷厄姆也喜欢这里。他们会去佛蒙特过夏天,因为那时的汉普顿人满为患,艾伦也不那么介意长时间开车往来于纽约和佛蒙特(从纽约开车到露丝在佛蒙特的房子需要整整四个小时)。露丝也会担心艾伦夜间开车时的安全——路上会遇到野鹿和醉驾的司机——但她的婚姻很幸福,而且她第一次觉得爱自己的人生。

像任何新妈妈一样——尤其是那些高龄的新妈妈——露丝担心她的孩子,她完全没有料到自己竟然这么爱他。但格雷厄姆是个健康的小孩,露丝对他的担忧完全出于她的想象。

比如说,到了晚上,她会莫名其妙地觉得格雷厄姆的呼吸很奇怪,当她听不见他的呼吸声时,她会从主卧室冲进育儿室(那里是她童年时代的卧室),躺在婴儿床旁边的地毯上睡觉。为了应付这种情况,她在格雷厄姆房间的柜子里放了一只枕头和一床被子。艾伦经常在早晨发现露丝睡在育儿室的地板上——母子俩都睡得很熟。

格雷厄姆不再睡婴儿床,能爬上爬下自己的床时,露丝会躺在主卧室,听着孩子光着脚穿过主卧室,朝她走来。露丝小时候也是这样穿过浴室,光着脚走到她母亲床边的……不,更多的是走向她父亲的床边,她让母亲和埃迪大吃一惊的那个难忘的夜晚除外。

看来这就是结局,如果有结局的话,小说家心想,这是一个完整的圆,既是结束也是开始。(埃迪·奥哈尔是格雷厄姆的教父,汉娜·格兰特是孩子的教母——出人意料的是,她竟然十分尽职尽责。)

而在那些蜷缩在育儿室地板上、听着孩子呼吸声入睡的夜晚,露丝·科尔会感谢她的好运气。杀害罗伊的凶手显然听到了不想发出声音的露丝发出的声音,却没有找到她。露丝常常想起他,想知道他在哪里,是不是杀害妓女的惯犯,也好奇他是否读过她的小说——因为她看到他带走了她送给罗伊的那本《少儿不宜》。也许他只想用那本书存放罗伊的照片,免得照片受到损伤。

在那些夜晚,蜷缩在格雷厄姆的婴儿床旁边(后来是他的床边),借着小夜灯的朦胧照明,露丝打量着昏暗的育儿室。透过窗帘的缝隙,她会看到熟悉的黑色夜空,有时上面星光点点,有时漆黑如水。

格雷厄姆的呼吸节奏有所变化的时候,露丝会跳起来仔细观察熟睡的儿子,然后她会透过窗帘的窄缝,看看鼹鼠人是否会出现在她预期的位置:蜷缩着睡在外面的窗台上,组成星形鼻子的一部分粉红色的触手抵着窗玻璃。

当然,她从不曾看到什么鼹鼠人,可露丝有时也会突然醒来,因为她敢肯定自己听到了鼹鼠人的喘息。(每次她都发现,声音来自格雷厄姆,他在睡梦中会发出一种奇怪的叹息声。)

然后露丝会接着躺下——想着她母亲为什么不露面,既然她父亲已经去世了。难道她不想看看孩子吗?露丝困惑地想,更不用说看我了!

这个念头让她愤怒,于是暂时不再去想。

露丝经常和格雷厄姆两个人待在萨加波纳克的房子里——比如艾伦留在纽约时——有时房子会发出奇怪的声音,比如老鼠爬墙缝的那种声音、不想发出声音的东西发出的声音,还有介于这些声音之间的各种声音——类似开门关门的声音,以及鼹鼠人屏住呼吸时发出的听不见的声音。

他就在那里,在某个地方,露丝知道;他还在等着她。在鼹鼠人眼中,露丝还是个小女孩。半梦半醒之间,露丝能看到鼹鼠人退化了的小眼睛——毛茸茸的脸上的两个毛茸茸的凹坑。

露丝的新小说也在等着她,等她不再是新妈妈的时候,就会继续写下去。到现在为止,《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只写了一百页左右,还没有写到男朋友说服女作家雇妓女看她接客——露丝还在构思这一段,这一段也在等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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