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四岁的艾伦

独居的一年  作者:约翰·欧文

露丝故作严肃,板着脸读完第一章,她最后的那声“嗞”似乎吓到了某些观众。埃迪把这本书读了两遍,很爱第一章的结尾,但有的观众等了一会儿才开始鼓掌,因为他们不知道第一章已经结束。愚蠢的舞台助理张着大嘴盯着电视监控屏,好像打算给这一章加个后记,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连“好大一对奶”这种他最拿手的评论都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艾伦·奥尔布赖特第一个鼓掌,比埃迪反应都快。作为露丝·科尔的编辑,他自然清楚“嗞”是第一章的最后一个字。随后而来的掌声十分热烈,持续的时间足以让露丝仔细研究一遍水杯底部仅存的那个冰块,冰块已经化得差不多了,她可以一口吞掉,不会觉得太凉。

朗读完后的问答环节令人失望。埃迪为露丝感到难过:表演性十足的朗读结束后,她必须忍受观众的无聊提问,这活动搞得简直是虎头蛇尾。整个问答环节中,艾伦·奥尔布赖特频频对露丝皱眉,似乎她有义务把问题的智商提高上去一样!她朗读的时候,艾伦老在观众席做鬼脸,把她气得不轻——好像他的作用就是在朗读过程中逗她笑!

第一个问题很有攻击性,结果给后面的问题设定了基调,陷入恶意问答的循环。

“你为什么老是重复已经写过的东西?”一个年轻男人问作者,“还是说,你是无意的?”

露丝估计他不到三十岁,观众席灯光不够亮,看不清他的表情——他坐在音乐厅的后排——但从他的语气判断,毫无疑问:他是在嘲笑她。

写过三本小说之后,露丝已经听惯了外界的指责,说她的人物在几本书中“循环”出现,而且这些人物总有一些“招牌式的怪癖”。我创造的人物的确有很大的局限性,露丝心想。但是,根据她的经验,指责作者重复的人,通常是因为他们最初就不喜欢某个特定的细节。毕竟——阅读文学作品亦是如此——如果你喜欢某样东西,肯定不会反感它重复出现。

“我想你指的是假阳具。”露丝对指责她的年轻人说。她的第二本小说中也出现了假阳具,但假阳具没在第一本书里露过头(可以这么说)——毫无疑问是个疏忽,露丝想。她说:“我知道,你们很多年轻人感受到了假阳具的威胁,但真的不用担心,你们是不会被假阳具彻底取代的。”她顿了顿,等观众笑完,随后补充道:“这根假阳具确实不是上一本的那一根,不属于同一类产品,我小说里的假阳具全部都是独一无二的,大家都明白,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根假阳具。”

“你重复的可不只是假阳具。”年轻人说。

“没错,我知道——还有‘女性友谊的变质’‘失而复得’什么的。”露丝说,她意识到(说完之后才意识到),这些话来自埃迪·奥哈尔刚才的引言。后台的埃迪起初感到非常高兴,接着又怀疑露丝是在嘲笑他。

“坏男友。”执着的年轻人补充道。(这次说到了点子上!)

“《还是那家孤儿院》里面的男朋友是个不错的人。”露丝提醒这位反对她的读者。

“母亲永远不出现!”观众席上的一个老妇人喊道。

“父亲也没出现。”露丝反驳。

艾伦·奥尔布赖特双手扶额,他一直反对露丝回答观众的提问。他告诉露丝,如果她容忍不了那些敌对意见或者故意引诱她说错话的评论——无法采取“不干涉”的态度,就不应该答观众问。读者批评一句,你就马上反咬回去,这样做不适当。

“可我喜欢反咬。”露丝告诉他。

“可你不应该在第一次受到冒犯时就反咬,第二次的时候也不应该。”艾伦提醒她。他的座右铭是“好人不过三”。露丝原则上同意这句话,但她觉得难以践行。

艾伦的观点是,忽略了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冒犯之后,如果再有人给你放诱饵,甚至直接攻击你,你可以给他点颜色看看。也许他的策略太“绅士”了,露丝做不到。

露丝很厌烦艾伦双手扶额的动作,认为他是故作姿态。她为什么总愿意挑他的毛病呢?其实,艾伦的许多习惯——至少就工作习惯而言——赢得了露丝的赞赏,她毫不怀疑他对她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比起小说的编辑,露丝·科尔更需要一个人生的编辑。(连汉娜·格兰特都会同意这句话。)

“下一个问题?”露丝问。她尽量装出愉快的语气,甚至还想表现得有魅力,然而,她的声调却明显透露出厌烦:她不是在邀请观众提问,而是向他们发出了挑战。

“你的点子是从哪里来的?”一个天真无邪的声音问。露丝看不见提问者,大厅的茫茫人海中,这个声音听上去很奇怪,分辨不出性别。艾伦翻了个白眼。这个问题是艾伦所谓的“购物式问题”:假定小说是一道菜,去超市转一圈,买齐了材料,就能做出这道菜来。

“我的小说不是点子——我没有任何点子,”露丝回答,“我先从人物开始,然后根据人物的性格构想出他们可能遇到的问题,最终形成故事——每次都是这样写的。”(埃迪在后台听着,觉得他应该做个笔记。)

“据说你从未有过工作,一份真正的工作?”刚才那个问露丝为何自我重复的无礼年轻人又开口了,他是不请自来,露丝并没有点到他提问。

她确实从来没做过“真正”的工作,但没等她回应这个旁敲侧击的钓鱼式问题,艾伦·奥尔布赖特就站起来,转身向后,显然是要对坐在后排的那个不文明的年轻人发话。

“当作家就是真正的工作,你这混蛋!”艾伦说。露丝知道他一直在计数,根据他的统计,他已经容忍了两次冒犯。

艾伦的爆发激起了中等规模的掌声,当他转脸面向舞台,面对露丝的时候,向她发出一个具有他性格特点的暗号——右手拇指像刀子一样划过他的喉咙,意思是:快下台。

“谢谢大家,再次感谢。”露丝对观众们说。往后台走的时候,她停了一下脚,转身朝观众挥手,他们的掌声依然热烈。

“你怎么不给书签名?别的作家都给书签名!”那个恶毒的年轻人穷追不舍。

她还没来得及继续走,艾伦就又站起来,转过身去。露丝不必看他就知道,艾伦朝那个家伙竖了中指,艾伦特别爱对别人竖中指。

我是真的喜欢他——他很会照顾我,她想。然而,她也无法否认,艾伦经常惹她生气。

回到演员休息室,艾伦又惹恼了她。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从来没有提过这本书的名字!”

“我只是忘了。”露丝说。他怎么什么时候都忘不了当编辑。

“我没想到你会读第一章,”艾伦补充道,“你不是告诉我,你觉得第一章太喜剧性了,不能代表整部小说。”

“我改主意了,”露丝告诉他,“我决定搞笑。”

“回答问题的时候,你可不像在搞笑。”他提醒她。

“起码我没叫别人‘混蛋’。”露丝说。

“我忍他两次了。”艾伦说。

一位老妇人提着一购物袋的书混进后台——她骗过了想拦住她的人,谎称自己是露丝的母亲。她还想对埃迪说谎,埃迪当时站在休息室门口,一向优柔寡断的他一半身子在门里,另一半在门外。老妇人以为他是管事的。

“我要见露丝·科尔。”她告诉埃迪。埃迪看到她手上的购物袋里装着书。

“露丝·科尔不给书签名,”埃迪提醒老人,“她从来不签名。”

“让我进去。我是她的母亲。”老太太撒谎。

埃迪——尤其是他——根本不用靠近了看,就知道她不是露丝的母亲,他只觉得这个老太太和玛丽恩年纪相仿。(玛丽恩现在应该七十一岁了。)

“夫人,”埃迪对老太太说,“你不是露丝·科尔的母亲。”

然而露丝已经听到老太太自称是她的母亲,她推开艾伦,来到休息室门口,老太太一把抓住她的手。

“我从利奇菲尔德大老远把这些书带过来,想请你签名,”老人说,“康涅狄格州的利奇菲尔德。”

“你不应该撒谎说是别人的母亲。”露丝告诉她。

“我的每一个孙子孙女都想要一本你签名的书。”老太太兀自念叨着。她的购物袋里有六七本露丝的小说,但没等她把书从袋子里拿出来,艾伦出现了——他的大手放在老人的肩膀上,轻轻地把她往门外推。

“都已经宣布了——露丝·科尔不给书签名——就是不签。”艾伦说,“我很抱歉,但是,如果她给你签了名,对别人不公平,不是吗?”

老太太不理他,她没有放开露丝的手。“我的孙子孙女们喜欢你写的所有东西,”她告诉露丝,“只浪费你两分钟。”

露丝像冻住了一样站在原地。

“求你了。”艾伦对老人说,但老太太以惊人的速度放下袋子,打掉了艾伦放在她肩膀上的手。

“你敢推我?”老妇人说。

“她不是我的妈妈,对吧?”露丝问埃迪。

“不,当然不是。”埃迪告诉她。

“听着——我想让你给我的孙子孙女签名!这些都是你自己的书!”老太太对露丝说,“我买的这些书……”

“夫人,请你……”艾伦对老人说。

“你这个人到底怎么回事?”老太太问露丝。

“去你的,去你的孙子孙女。”露丝告诉她。老太太露出仿佛被人扇了耳光的表情。

“你敢再说一遍?”老太太说。汉娜会把老人的蛮横霸道称为“老一辈人的特点”,但露丝认为这是财富和地位养成的坏脾气,当然,老太太的粗鲁也有倚老卖老的成分。

露丝把手伸进购物袋,拿出一本她自己的小说。“你有笔吗?”她问埃迪,埃迪从潮湿的外套里摸索出一支红笔——他的“老师的最爱”。

露丝一边在老妇人的书上写字,一边大声把她写下的内容念出来:“去你的,去你的孙子孙女。”她把书放回袋子里,去拿另一本——她打算在所有的书里都写上同样的内容,唯独不签她的名字——不过老太太把购物袋夺走了。

“你怎么敢这样?”老妇人叫道。

“去你的,去你的孙子孙女。”露丝面无表情地重复道,正是她刚才朗读时的语调。她往休息室里面走,经过艾伦身边的时候,她说:“去你的好人不过三,连一次都他妈的不能忍。”

埃迪刚才一直后悔自己的引言太长、太学究气,现在他发现了弥补的办法。无论这个老太太是谁,她都和玛丽恩年龄差不多,但埃迪没觉得这个年龄“老”。她们只是年龄大一点,但并不老——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他发现露丝刚才写字的那本书的内页夹着一张藏书签,上面印着书主人的名字:


伊丽莎白·J. 本顿


“本顿夫人?”埃迪问老妇人。

“什么?”本顿夫人问,“你是谁?”

“艾德·奥哈尔,”埃迪说,他朝老人伸出手,“你的胸针真好看。”

本顿夫人凝视着她紫红色西装外套的翻领,她的胸针是一片银色的扇贝壳,镶嵌着珍珠。“是我母亲的。”老人告诉埃迪。

“你说巧不巧,”埃迪说,“我母亲也有一只这样的胸针——而且她就是戴着这只胸针下葬的。”埃迪撒谎道。(他母亲多事西·奥哈尔仍然活蹦乱跳,健康得很。)

“噢……”本顿夫人说,“我很遗憾。”

埃迪修长的手指悬停在老太太奇丑无比的胸针上方。本顿夫人把胸脯朝埃迪的手掌那边挺了挺,允许他触摸银色的贝壳,贝壳上的珍珠碰到了他的手指。

“我从来没有想到,我会再次看到这样的胸针。”埃迪说。

“哦……”本顿夫人说,“你和你妈妈感情很好吧?你们一定很亲近。”

“是的。”埃迪撒了谎。(为什么我就不能在写书的时候这么自然地撒谎?他想。谎言到底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我在需要时无法召唤它们?他似乎只能等待适当的谎言出现在适当的时机。)

几分钟后,埃迪亲自把老太太送出后门。外面的雨下得不急不慢,一小群意志坚定的年轻人正在外面等着看露丝·科尔一眼——还要请她给他们买的书签名。

“作者已经走了,她从前门走的。”埃迪又撒了个谎。想起刚才他还没法对广场饭店前台的女人说谎,埃迪自己都觉得很诧异。如果他能骗到她,就可以早点坐上公交车,说不定还能幸运地赶上更早一班的车。

本顿夫人比埃迪·奥哈尔更擅长驾驭骗术,哄得埃迪多陪了她一会儿,然后愉快地和他道了晚安,再三感谢他的“绅士行为”。

埃迪主动提出要帮她弄到露丝·科尔的签名,说服她把装着书的购物袋留给他,包括那本被露丝“毁了”的书。(本顿夫人觉得这本书毁了。)埃迪知道,就算他要不到露丝的签名,也能以假乱真伪造出来。

他暗自赞赏本顿夫人的勇气,尽管她胆敢冒充露丝的母亲,但她对待艾伦·奥尔布赖特的方式让他佩服。她的紫水晶耳环的风格也十分大胆前卫——甚至过于新潮。她的耳环与暗紫色的套装不太相配,右手中指上还松松地套着一只过大的戒指……也许更适合戴在右手无名指上。

他也对本顿夫人这种单薄消瘦的身形情有独钟,他看得出她仍然觉得自己是个年轻女子。她当然可以认为自己更年轻,埃迪被她打动也无可厚非。而且,如同大部分作家一样(特德·科尔除外),埃迪·奥哈尔认为,一个作家的亲笔签名本质上是不重要的。为什么不为她做点他力所能及的事呢?

那么,露丝为什么如此坚定地拒绝了本顿夫人签名的要求?她为什么不喜欢公开签名售书?因为她讨厌给一大群人签名时那种被公开展示的感觉。总有人盯着她看,而且这类喜欢围观的家伙往往站在等签名的队伍外面,手里一般没有书。

她曾在赫尔辛基把上述原因告诉过公众,但她在那里给自己的芬兰语版的书签了名,因为她不会讲芬兰语:在芬兰或其他许多国家,除了给书签名,她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但在她自己的国家,她宁愿读给观众听,或者只是与读者对话,也不想签名。但她其实也不喜欢与读者对话,从今天她在92Y的读书会上回答问题时的焦躁就能看出来。露丝·科尔害怕她的读者。

也有人秘密跟踪她。跟踪者通常是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年轻男人,自以为对她了如指掌,因为他们痴迷地阅读过她的所有作品,认为自己对她有好处——经常觉得可以当她的情人,或者志同道合的文学笔友。(当然,他们中许多人想成为作家。)

跟踪者里面还有少数是女的,她们比那些年轻男人更让露丝心烦,因为她们常常希望她把她们自己写进故事里,自认为属于露丝·科尔的小说。

露丝想要隐私。尽管经常旅行,无论在宾馆还是各种租来的房屋和公寓里,在别人的照片、家具和衣服的环绕下——甚至还为别人照顾着宠物的时候,她都能开心地写作。露丝只拥有一处自己的住宅——佛蒙特州的一个旧农庄,但她没怎么整修。她买下这个农庄,只是为了有地方歇脚,而且农庄原本就有个看管,不用现找。看管农庄的人是个不知疲倦的男人,和妻子家人住在附近的农场。夫妻俩生了一大群孩子,多得似乎数也数不过来。露丝出门的时候,就给他们安排很多零工,还让他们“重修”她的农庄——每次修葺一个房间。

在米德尔布里学院的四年,露丝和汉娜常抱怨佛蒙特的与世隔绝——冬天尤其荒凉,因为她俩都不滑雪。而现在露丝爱佛蒙特,也爱这里的冬天。她喜欢住在乡下,但也愿意往外跑。如果有人问她为什么不结婚不生小孩,她就以“经常旅行”为借口搪塞一下。

聪明透顶的艾伦·奥尔布赖特当然不接受她的搪塞,他们多次探讨过露丝对婚姻和小孩说不的复杂原因,此前,除了与汉娜讨论这些东西,露丝从未跟别人提起过。她特别遗憾的是没有和父亲谈过这些话题。


埃迪回到演员休息室,露丝感谢了他对本顿夫人的及时接待和干预。

“我好像比较擅长与她这个年龄段的人打交道。”埃迪承认——露丝感觉他并不是自嘲。(她还发现埃迪把本顿夫人的那袋书拎回来了。)

虽然艾伦不善于夸奖别人,但他十分赞赏埃迪阻止了不依不饶要求签名的本顿太太的英勇行为。

“干得好,奥哈尔。”艾伦由衷地感叹道。他是那种喜欢虚张声势的男人,遇到别的男人的时候,总爱叫人家的姓。(汉娜如果在场,会把他这种爱称呼别人姓氏的习惯也归为“一代人的烙印”。)

雨终于停了。他们从后门离开,露丝感谢了艾伦和埃迪。

“我知道你们两个都尽了全力挽救我的错误。”她告诉他们。

“你没有什么需要挽救的错误,”艾伦对露丝说,“全是混蛋们的错。”

不,是我本人需要拯救,露丝想,但她只是微笑着看着艾伦,同时拧着他的胳膊。埃迪没说话,他觉得露丝本人和混蛋们都需要拯救——大概也需要把她从艾伦·奥尔布赖特手中拯救出来。

提到混蛋们,恰好有一个混蛋在八十四街和八十五街之间等着露丝。他一定是猜到了他们打算去的餐馆,或者是狡猾地跟着卡尔和梅丽莎,一路循迹而来。这家伙正是那个坐在音乐厅后排、专门提攻击性问题的无耻之徒。

“我想道歉,”他对露丝说,“激怒你不是我的本意。”他的语气里没有多少歉意。

“你没激怒我。”露丝告诉他,她的话也不怎么诚实,“每次参加公众活动,我都会生自己的气,我不应该来公众场合的。”

“那是为什么?”年轻人问。

“你问的问题已经够多的了,伙计。”艾伦告诉他。如果艾伦叫某个人“伙计”,那一定是想打架了。

“每次在公众场合被人参观,我都生自己的气。”露丝说。她突然又说了一句:“噢,老天——你是个记者,是吧?”

“你不喜欢记者,对吗?”年轻的记者问。

露丝没理他,把他晾在餐馆门口,径自走了进去。记者在门口又和艾伦没完没了地争论起来。埃迪看了他们一小会儿,然后走进餐馆找露丝,发现她和卡尔、梅丽莎三人已经坐下了。

“他俩不会打起来的,”埃迪向露丝保证,“如果他们想打架,早就动手了。”

原来,那个记者想第二天采访露丝,结果被拒绝了,所以怀恨在心。显然兰登书屋的公关人员觉得他是无名小卒,而且露丝总是限制采访的次数。

“你不必接受什么采访。”艾伦告诉她,但她还是向公关人员做出了让步。

在兰登书屋,艾伦不配合公关部门工作是出了名的。他认为,小说家——甚至露丝·科尔这样的畅销小说作家——就应该待在家里写作,其他的事不需要管。与艾伦合作的作者最欣赏他的一点就是,他不会像常见的出版商那样给作者设置很多不必要的负担。他忠于作者,有时候甚至比作者本人还忠于他们的作品。露丝从不怀疑,她爱的正是艾伦这一点。至于他不怕批评她(各方面都批评)的作风,她却不是全心全意地赞同。

艾伦仍然在人行道上和年轻记者理论。露丝迅速地在本顿夫人的书上签好了名字,包括那本她“毁了”的书。(在这本书上,她打了个括号,里面写着“对不起!”)随后,埃迪把购物袋藏到桌子底下,因为露丝告诉他,如果艾伦见到她给那个张牙舞爪的老太太的书签了名,一定很失望。埃迪从她的话语中觉察到,艾伦对她的兴趣超越了编辑与作者合作的范围。

艾伦终于加入饭局,埃迪开始警惕地验证他刚才的推论。其实,露丝也怀疑艾伦对她别有用心,想要得到验证。

第三本小说的编辑过程中——包括他们激烈争论该取什么样的书名的时候——露丝并没感觉到艾伦对她有意思,他的工作态度很严肃,绝对专业。她当时也没预见到,他会从一开始讨厌她起的书名,到对她个人产生兴趣。关于书名,她寸步不让,根本不去考虑他的建议,正是这种坚决的态度对他产生了奇怪的影响。他甚至为此满腹怨念,一再提及此事,活像个和妻子过了一辈子,但总愿意提起那些解不开的疙瘩的唠叨丈夫。

她给第三本小说起的名字是《少儿不宜》。(这书确实少儿不宜。)“少儿不宜”是书中的扫黄纠察队青睐的口号,是达什夫人的宿敌(最后与她化敌为友)埃莉诺·霍尔特提出来的。然而,随着小说情节的铺陈,这句口号从冲锋枪变成了反思语。为了抚养和关爱两人共同的孙辈,埃莉诺·霍尔特和珍妮·达什意识到,必须放下歧见,因为她们多年来的对立也是“少儿不宜”的。

艾伦希望叫这本书《为了孩子》。(他说,两个对手是“为了孩子”才成为朋友的,就像关系不好的夫妇“为了孩子”忍耐着不离婚一样。)然而露丝希望把书中人物反对色情作品的立场体现在书名里,所以“少儿不宜”最合适。她也希望书名反映她本人对待色情作品的政治立场:虽然她很讨厌色情作品,但更痛恨出版物审查制度。

至于保护孩子不受色情作品侵害,每个人都有责任,这是常识,却不能升级为审查制度,不能依靠不合理的制度去“保护”儿童免受任何不适当内容的侵害。(在好几次采访中,露丝说:“这些内容也包括露丝·科尔的所有小说。”)

露丝原则上讨厌与人争吵,这让她想起与自己父亲的争吵。如果她让父亲赢,他会用一种非常幼稚的方式提醒女儿“我是正确的”。可如果她吵赢了父亲,特德要么坚决不认输,要么变得气急败坏。

“你老是点芝麻菜。”餐馆里,艾伦对露丝说。

埃迪觉得他们说起话来像一对老夫老妻,他想和露丝谈谈玛丽恩,但不得不等待时机。他甚至假装要上厕所,盼着露丝也能去厕所,然后能和她聊上几句,哪怕在走廊里也行。可露丝一直没离席。

“我的天,”埃迪离开后,艾伦说,“为什么找奥哈尔当引言人?”

“我觉得他挺好的。”露丝撒谎。

卡尔解释说,他和梅丽莎经常请埃迪·奥哈尔做引言人。因为他可靠,卡尔说。而且他从不拒绝做任何人的引言人,梅丽莎补充道。

听到这里,露丝微微一笑,但艾伦说:“我的天——‘可靠’?他都迟到了!看上去像被公交车碾过了一样!”

他是有点过分,卡尔和梅丽莎没否认,他们以前从没听说埃迪·奥哈尔做过什么出格事。

“可你为什么同意让他当引言人?”艾伦问露丝,“你告诉过我,你喜欢这个主意。”(其实,这个主意正是露丝想出来的。)

是谁说过,只有被一群陌生人包围的时候,才能更好地认识自我?(这是露丝在《还是那家孤儿院》里写的一句话。)

“嗯。”露丝意识到,卡尔和梅丽莎在这件事上是“陌生人”。“埃迪·奥哈尔曾是我母亲的情人,”她宣布,“当时他十六岁,我母亲三十九岁。四岁之后我就没见过他,但我一直很想再见到他。你们能理解吧……”她等待着大家的回应。

可没人回应一个字。露丝知道艾伦一定很受伤——因为她以前没告诉他这件事,现在终于告诉他了,却要当着卡尔和梅丽莎的面。

“请问,”艾伦一本正经地说,“埃迪·奥哈尔的小说里面那些上年纪的女人,是不是都是你母亲呢?”

“不,我父亲不这么认为。”露丝回答,“但我相信,埃迪真心爱我母亲,他把自己对这个大龄妇女的爱,倾注在他的全部作品中。”

“我明白了。”艾伦说。他已经亲自伸出手指,拣出了露丝沙拉盘里的芝麻菜。作为一名绅士——以及土生土长的纽约人和成熟男性——艾伦的餐桌礼仪却糟糕透顶:他习惯从每个人的盘子里拣菜吃,而且吃过之后,很可能告诉你不好吃。各种食物还很喜欢往他的牙缝里钻,它们总有办法粘在牙缝里不走。

露丝瞟了他一眼,估计现在他那超长的犬齿附近可能贴着一条芝麻菜权当警示标志。他的鼻子和下巴也很长,组合起来却显得挺优雅,然而扁平的宽额头和深棕色板寸又联合起来抵消了这份优雅。五十四岁的艾伦·奥尔布赖特并没有秃顶的迹象,也没有一根白头发。

除了犬齿太长,显得有点像狼之外,他几乎算个帅哥。虽然他又高又瘦,吃起东西来却狼吞虎咽,偶尔也会喝多,露丝有些担忧。她最近好像总在评估他——而且有点吹毛求疵。我应该和他上床,早点做决定,她想。

接着,她想起汉娜·格兰特放她鸽子。她本打算搬出汉娜作为今晚不和他上床的理由,她想告诉艾伦,汉娜和她是老朋友,总是通宵不睡地聊天。

露丝逗留纽约的时候,如果出版商不承担她的住宿费,她通常会和汉娜一起过夜。

然而,今晚汉娜不在,艾伦会建议露丝到他的公寓去,或者要求参观她在斯坦霍普酒店的套房——兰登书屋为她订的。艾伦知道露丝不愿和他睡觉,但他一直非常耐心,甚至把她的不情愿解释为她对他的感情极其认真——她的确很认真,可他没有想到的是,她的不情愿是因为担心和他上过床后觉得不喜欢,她的担心跟他吃别人盘子里的菜的习惯以及龙卷风般的吃相不无关系。

露丝不计较艾伦过去曾泡在女人堆里,他已经对她坦言,如果遇到了“合适的女人”——显然指的是她,他就会改变习惯。她没有理由不相信他。她也不介意他的年龄,他的身材比很多年轻人都好,看上去也不像五十四岁,而且很能振奋她的心智。最近有一次,他们整晚没睡——以前都是汉娜和露丝一起熬夜——给对方读自己喜欢的格雷厄姆·格林作品段落。

艾伦送给露丝的第一份礼物是诺曼·谢利的《格雷厄姆·格林传》三部曲的第一部。她刻意放慢速度阅读,既为了仔细品味,也害怕发现格林也有她不喜欢的一面。阅读喜欢的作家的传记时,她的心情总是很矛盾,宁愿不知道他们也有不可爱的地方。她认为,到目前为止,谢利给格林作的传是最中肯的。艾伦尽管对她在性方面的不情愿很有耐心,看到她读传记的速度太慢,却表现得很不耐烦。(他认为,没等露丝读完第一部,诺曼·谢利就会推出三部曲的第二部。)

现在,汉娜不在,露丝意识到她可以让埃迪成为今晚不和艾伦上床的理由。没等埃迪从厕所回来,她就说:“晚饭后——希望大家都不要介意——我想和埃迪单独谈谈。”卡尔和梅丽莎等待艾伦表态,但露丝继续说下去,“我根本想象不出来,我母亲究竟看上他哪一点。当然,他十六岁的时候肯定非常漂亮。”

“奥哈尔现在照样‘漂亮得要命’啊。”艾伦嘟哝。露丝想:噢,老天爷,别告诉我他要吃醋了!

露丝说:“他很在意我母亲,可能超过了我母亲在意他的程度。读了他的书,连我父亲都说,埃迪一定很崇拜我母亲。”

“恶心。”艾伦·奥尔布赖特说。每次读完埃迪·奥哈尔的书,他都忍不住这样说。

“请不要嫉妒,艾伦。”露丝说,她又使用了朗读时的那种冷酷语气,板起脸来。艾伦像被虫子蛰了一样。露丝突然觉得恨自己。今天晚上,她对一个老太太说“去你的”,还顺便骂了她的孙子孙女,现在又开始伤害自己唯一可能会嫁的男人。

“无论如何,”露丝告诉在座的人,“我相当期盼和埃迪·奥哈尔私下聊聊。”

可怜的卡尔和梅丽莎!她想。但他们什么样的作家没见识过,就算目睹比这更过分的行为,也不会被吓到。

“你母亲离开你父亲,显然不是为了奥哈尔。”艾伦说,措辞比往常小心多了。他想约束自己。他是个好人。露丝发觉她的脾气让他害怕,因为这一点,她更恨自己了。

“那肯定是真的,”露丝说,同样小心翼翼,“但不管什么女人,都有正当理由离开我的父亲。”

“你母亲也离开你了。”艾伦插话道。(他们之前当然讨论过这个话题。)

“那也是真的,”露丝说,“我正打算和埃迪谈谈这件事。我已经从我父亲那里听到了他对我母亲的评价,可我父亲不爱她,我想听听爱她的人怎么说。”

“你觉得埃迪·奥哈尔还爱你母亲?”艾伦问。

“你读过他的书了。”露丝回答。

“恶心。”艾伦重复道。他自觉高人一等,真可怕,露丝想。但她偏偏喜欢高傲的人。

然后埃迪就回来了。

“我们在说你呢,奥哈尔。”艾伦傲慢地表示。埃迪神色慌张。

“我把你和妈妈的事告诉他们了。”露丝对埃迪说。

埃迪想要故作镇静,可湿漉漉的羊毛外套像裹尸布一样缠在他身上。在烛光下,他看到露丝右眼虹膜闪耀的黄色六边形,每当烛火跳动,或是她的脸微微向右转的时候,她的右眼都会变颜色——从褐色到琥珀色——就像玛丽恩虹膜上的黄色六边形会把她的右眼由蓝变绿那样。

“我爱你的母亲。”埃迪从容地说。只需想着玛丽恩,他就能恢复镇定。因为一连输给吉米三局壁球,此前他的镇定已经吓得不知躲到哪里去了,直到现下这一刻才回来找他。

在艾伦惊讶的注视下,埃迪叫来侍者,索要番茄酱和餐巾纸,可这里不是那种供应番茄酱和餐巾纸的大众饭馆。艾伦立刻表示愿意帮忙,这是他讨人喜欢的素质之一。他出门来到第二大道,很快找到一家廉价餐厅,五分钟不到就拿着半打餐巾纸和番茄酱瓶(瓶里还剩不到四分之一的番茄酱)回来了。

“希望这些够用。”他说。为了买下这瓶快用光了的番茄酱,他花了五美元。

“足够了,对我来说。”埃迪告诉他。

“谢谢你,艾伦。”露丝亲切地说。他彬彬有礼地给她一个飞吻。

埃迪往他的黄油碟里倒了点儿番茄酱。侍者一脸嫌弃地在旁边看着。

“把你的右手食指伸进番茄酱里面。”埃迪对露丝说。

“我的手指头?”露丝问他。

“拜托,”埃迪对她说,“我只是想看看你还记得多少。”

“我还记得多少……”露丝说。她伸出手指在番茄酱里蘸了蘸,还皱着鼻子——像个小孩。

“现在按一下餐巾纸。”埃迪告诉她,说着把餐巾纸推到她面前。露丝犹豫不决,但埃迪已经拉起她的右手,握住她的食指,轻轻地在餐巾纸上按了一下。

露丝舔掉手指上剩余的番茄酱,看着埃迪把餐巾纸压在她的水杯底下,玻璃杯底把她的指纹放大了。它就在那里——永远都在:她右手食指上那条笔直的竖线,透过杯底,看上去比原来粗长了两倍。

“你还记得吗?”埃迪问她。露丝右眼里的黄色六边形被泪水弄模糊了,她说不出话来。“别人的指纹永远不会和你的一样。”埃迪对她说,她母亲离开她那天,他就这样对她说过。

“我的疤会永远在上面吗?”露丝问他,三十二年前,她四岁的时候,也这样问过他。

“你的伤疤会永远成为你的一部分。”埃迪向她保证,那时他就向她保证过。

“是的,”露丝小声说,“我还记得。我几乎什么都记得。”她流着泪告诉他。


后来,独自一人坐在斯坦霍普酒店的套房,露丝想起埃迪在她哭的时候握着她的手,想起艾伦奇迹般的善解人意,他什么都没说(与平时判若两人),拉着卡尔和梅丽莎——最重要的是他自己——坐到了别的桌:他坚持要领班把他们安排到远离露丝和埃迪、听不到他们谈话的座位上。露丝根本不知道艾伦、卡尔和梅丽莎什么时候离开餐馆的。最后,她和埃迪争着埋单的时候——露丝喝掉一整瓶红酒,埃迪一口没喝——侍者打断他们,说艾伦已经把所有的账都付了。

露丝想打电话感谢艾伦,但他很可能已经睡了,差不多凌晨一点了,她却因为和埃迪的交谈兴奋得睡不着,有点担心和艾伦说话之后心情变坏——经常会这样。

艾伦的体贴已经打动了她,但埃迪刚才一直在说她的母亲,她现在满脑子都是这些。虽然不需要再喝更多的酒,她还是敞开客房小冰箱,从里面的小瓶烈性酒中选了一瓶干邑白兰地打开。她靠在床上,呷着烈酒,想在日记里写点什么,希望记下的实在太多。

最重要的是,埃迪告诉她,她的母亲爱她。(都可以根据这个写一本书了!)露丝的父亲三十二年来一直想让她相信这一点,可他总是讥笑玛丽恩,所以女儿不信他。

露丝自然听说过两个哥哥的死剥夺了她母亲爱另一个小孩的能力,也有人认为玛丽恩不敢爱露丝,因为担心灾祸会像夺走儿子那样把她的女儿夺走。

然而,埃迪把玛丽恩发现露丝的眼睛里有一块亮黄色六边形时的反应告诉了她,她母亲眼睛里也有一块这样的斑点。他告诉露丝,玛丽恩害怕得哭出来,因为这块斑点意味着露丝可能像她,她不希望女儿像她一样。

露丝觉得自己突然之间体会到了很多母爱——根据母亲不希望自己的不幸也遗传到女儿身上这个细节——简直有点承受不了。

她和埃迪讨论她更像母亲还是父亲。(越是听露丝说话,埃迪越觉得她像玛丽恩。)露丝很在意这个问题,因为假若她会变成坏母亲,不如不要小孩。

“你妈妈就是这么说的。”埃迪告诉她。

“可是,最坏的做法难道不是抛弃自己的孩子吗?”露丝问他。

“你爸爸就是这么说的,他也对你说过吧?”埃迪问她。

露丝告诉埃迪,虽然她父亲“性方面很不检点”,但作为一个父亲,他“大体上合格”,从来没有忽视她。作为女人,她讨厌他,小的时候,她依恋他——至少他没离开她。

“如果你哥哥们还活着,他一定会对他们产生很坏的影响。”埃迪告诉她。露丝立刻表示同意。“所以你的母亲早就想着离开他——我是说,在你哥哥们出事之前。”埃迪补充道。

露丝还不知道母亲早有打算,想到父亲竟然没告诉她,她显得很痛苦,但埃迪解释说,特德不可能告诉她,因为他也不知道玛丽恩早就想走。

他们谈了很多,露丝都不知道日记怎么开头,埃迪甚至说玛丽恩是他一生的“性的起点和性的巅峰”。(露丝倒是把这句话写下来了。)

在开往坦霍普的出租车上,抱着老太太的那袋子书,埃迪对露丝说:“你嘴里那个‘可怕的老女人’,她和你母亲年纪差不多,所以,对我来说,她不是‘可怕的老女人’。”

露丝觉得不敢相信,一个四十八岁的男人,仍然迷恋着一个现在已经七十一岁的女人!

“等到我母亲九十岁、你六十八岁的时候,你还会爱她吗?”她问埃迪。

“肯定爱。”埃迪告诉她。

露丝·科尔在日记里写,埃迪·奥哈尔是他父亲的对立面。七十七岁的特德·科尔现在热衷追求的是露丝这个年纪的女性,但成功率每况愈下,他比较拿手的还是勾引快满五十岁的妇女——年纪与埃迪相仿!

如果露丝的父亲活到九十岁,可能会收收心,追追与自己外表接近的女人——就是那些“只有”七十多岁的老太太!


电话铃响了,艾伦打来的,露丝不禁感到失望。拿起听筒时,她希望电话那头是埃迪,他说不定又想起了什么!她满心期盼地想。

“你还没睡吧?”艾伦说,“你一个人吧?”

“没睡,一个人。”露丝回答。他为什么要用吃醋的口吻破坏刚刚在她心里留下的好印象?

“聊得怎么样?”艾伦问她。

她突然觉得很累,懒得告诉他细节。他打来电话几分钟前,她还沉浸在兴奋之中。

“今晚对我来说很特殊,”露丝说,“我的母亲不再只是一张照片——我更了解她,也更了解自己了。”她补充道,“也许我不应该担心自己会是个糟糕的妻子,也许我不会成为坏母亲。”

“我早告诉你了。”艾伦提醒她。他怎么就不能在她准备接受他的观念的时候心怀感激、废话少说呢?

想到这里,露丝决定第二天晚上也不和艾伦做爱——先和他睡一次,然后跑到欧洲去待上两个多星期——近三个星期,这有什么意义?(她想,要判断到底该不该嫁给他,只睡一次和一次不睡一样,都不具备参考价值。)

“艾伦,我非常累——脑子里需要消化的东西太多。”露丝说。

“我听着呢。”他说。

“我不想明天晚上和你一起吃晚饭了——从欧洲回来之前,我都不想见到你。”她说,有点希望他能劝阻她,但他什么都没说,连他的耐心都让她觉得恼火。

“我听着呢。”他说,因为她也沉默了。

“我愿意和你上床——我一定和你上床。”露丝让他放心,“但要等我出国回来之后,我还得先去看我的父亲。”她补充道,但明白这些话没有说服力,“我需要和你分开一段时间,好好考虑我们的关系。”最后,她只好这样解释。

“我明白。”艾伦说。他的确是个好人,但未必适合她,思虑及此,她觉得很痛苦。“分开一段时间”能帮助她做决定吗?她需要多和艾伦相处才能弄清楚。

可她却说:“我知道你理解。”

“我非常爱你。”艾伦告诉她。

“我知道。”露丝说。

她辗转反侧,试着不去想她的父亲。尽管特德·科尔已经把她母亲和埃迪·奥哈尔的婚外情告诉了女儿,可并没告诉她这件事是他策划的。当埃迪告诉她,她父亲是故意把他和玛丽恩撮合到一起的时候,露丝很震惊。当听说特德故意让玛丽恩觉得她不是个好母亲的时候,她并不惊讶。露丝吃惊的原因是,她父亲竟然想让女儿完全归他所有,那么希望做她的父亲!

三十六岁的露丝一向对父亲既爱又恨,现在,得知父亲如此爱她,她却只觉得苦恼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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