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巨人

稻草人手记  作者:三毛

第一次看见达尼埃是在一个月圆的晚上,我独自在家附近散步,已经是夜间十点多钟了。当我从海边的石阶小步跑上大路预备回去时,在黑暗中,忽然一只大狼狗不声不响的往我唬一下扑了上来,两只爪子刷一下搭在我的肩膀上,热呼呼的嘴对着我还咻咻的嗅着,我被这突然的惊吓弄得失去控制的尖叫了起来,立在原地动也不敢动。人狗僵持了几秒钟,才见一个人匆匆的从后面赶上来,低低的喝叱了一声狗的名字,狗将我一松,跟着主人走了,留下我在黑暗中不停的发抖。“喂!好没礼貌的家伙,你的狗吓了人,也不道个歉吗?”我对着这个人叫骂着,他却一声不响的走了。再一看,是个孩子的背影,一头卷发像棵胡萝卜似的在月光下发着棕红的颜色。“没教养的小鬼!”我又骂了他一句,这才迈步跑回去。“是谁家的红发男孩子,养着那么一只大狼狗。”在跟邻居聊天时无意间谈起,没有人认识他。

有一阵我的一个女友来问我:“三毛,上条街上住着的那家瑞士人家想请一个帮忙的,只要每天早晨去扫扫地,洗衣服,中午的饭做一做,一点钟就可以回来了,说是付一百五十美金一个月,你没孩子,不如去赚这个钱。”

我当时自己也生着慢性的妇人病,所以对这份差事并不热心,再一问荷西,他无论如何不给我去做,我便回掉了那个女友。瑞士人是谁我并不知道。

再过了不久,我入院去开刀,主治医生跟我谈天,无意中说起:“真巧,我还有一个病人住在你们附近,也真是奇迹,去年我看她的肝癌已经活不过三四个月了,他们一家三口拚死了命也要出院回家去聚在一起死,现在八九个月过去了,这个病人居然还活着。苦的倒是那个才十二岁的孩子,双腿残废的父亲,病危的母亲,一家重担,都叫他一个人担下来了。”

“你说的是哪一家人啊!我怎么不认识呢?”

“姓胡特,瑞士人,男孩子长了一头红发,野火似的。”

“啊——”荷西与我恍然大悟的喊了起来,怎么会没想到呢,自然是那个老是一个人在海边的孩子了嘛。

知道了胡特一家人,奇怪的是就常常看见那个孩子,无论是在市场、在邮局、在药房,都可以碰见他。

“喂!你姓胡特不是?”有一天我停住了车,在他家门口招呼着他。他点点头,不说话。“你的狗怪吓人的啊!”他仍不说话,我便预备开车走了。

这时候院子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达尼埃,是谁在跟你说话啊?”这孩子一转身进去了,我已发动了车子,门偏偏又开了。

“等一等,我母亲请你进去。”“下次再来吧!我们就住在下面,再见!”

第二天下午,窗子被轻轻的敲了一下,红发孩子低头站着。“啊!你叫达尼埃是不?进来!进来!”

“我父亲、母亲在等你去喝茶,请你去。”他是有板有眼的认真,不再多说一句闲话。

“好,你先回去,我马上就来。”

推门走进了这家人的大门,一股不知为什么的沉郁的气氛马上围上来了,空气亦是不新鲜,混合着病人的味道。

我轻轻的往客厅走去,两个长沙发上分别躺着中年的一男一女,奇怪的是,极热的天气,屋里还生着炉火。

“啊!快过来吧!对不起,我们都不能站起来迎接你。”

“我们姓葛罗,你们是胡特不是?”我笑着上去跟两个并排躺着的中年男女握握手。

“请坐,我们早就知道你了,那一阵想请你来帮忙,后来又说不来了,真是遗憾!”主妇和蔼的说着不太流畅的西班牙文,她说得很慢,脸孔浮肿,一双手也肿得通红的,看了令人震惊。“我自己也有点小毛病,所以没有来——而且,当时不知道您病着。”我笑了笑。“现在认识了,请常常来玩,我们可以说没有什么朋友。”

男主人用毛毯盖着自己,一把轮椅放在沙发旁边,对我粗声粗气的说着。“来,喝点茶,彼此是邻居,不要客气。”主妇吃力的坐了起来,她肿胀得有若怀胎十月的腹部在毯子下露了出来。

这时达尼埃从厨房里推着小车子,上面放满了茶杯、茶壶、糖缸、牛奶、点心和纸餐巾,他将这些东西像一个女孩子似的细心的放在小茶几上。

“太麻烦达尼埃了。”我客气的说。

“那里,你不来,我们也一样要喝下午茶的。”

男主人不喝茶,在我逗留的短短的四十分钟里,他喝完了大半瓶威士忌,他的醉态并不显著,只是他呼喝着儿子的声音一次比一次粗暴起来。

“对不起,尼哥拉斯嗓门很大,你第一次来一定不习惯。”女主人鲁丝有点窘迫的说,又无限怜爱的看了一眼正在忙来忙去的儿子。“我先生有时候也会大叫的,鲁丝,请你不要介意。”我只好这么说,自己也有些窘迫,因为我突然看到尼哥拉斯用力拿叉子往达尼埃丢过去,那时我便站起来告辞了。

认识了胡特一家之后,达尼埃常常来叫我,总说去喝茶,我因为看过好几次尼哥拉斯酒后对达尼埃动粗,心中对这个残废的人便不再同情,很不喜欢他。

“他总是打达尼埃,看了好不舒服。”我对荷西说着。

“你想想看,十二年坐轮椅,靠着点救济金过日子,太太又生了肝癌,他心情怎么会好。”

“就是因为十二年了,我才不同情他。残而不废,他有手、有脑,十二年的时间不能振作起来,老是喝酒打孩子,难道这样叫面对现实吗?”“达尼埃那个孩子也是奇怪,不声不响似的,好似哑巴一样,实在不讨人喜欢,只有鲁丝真了不起,每天都那么和蔼,总是微笑着。”我又说着。

有一天不巧我们又在市场碰见了达尼埃,双手提满了重沉沉的食物要去搭公共汽车,荷西按按喇叭将他叫过来。

“一起回去,上来啊!”

达尼埃将大包小包丢进车内来,一罐奶油掉了出来。

“啊,买了奶油,谁做蛋糕?妈妈起不来嘛!”我顺口问着。“妈妈爱吃,我做。”总是简单得再不能短的回答。

“你会做蛋糕?”他骄傲的点点头,突然笑了一下,大概是看见了我脸上不敢相信的表情吧。“你哪来的时间?功课多不多?”

“功课在学校休息吃饭时间做。”他轻轻的说。

“真是不怕麻烦,做奶油蛋糕好讨厌的。”我啧啧的摇着头。“妈妈爱吃,要做。”他近乎固执的又说了一次。

“你告诉妈妈,以后她爱吃什么,我去做,你有时间跟荷西去玩玩吧,我不能天天来,可是有事可以帮忙。”

“谢谢!”达尼埃又笑了笑。我呆望着他一头乱发,心里想着,如果我早早结婚,大概也可能有这么大的孩子了吧!

那天晚上达尼埃送来了四分之一的蛋糕。

“很好。不得了,达尼埃,你真能干。”我尝了一小块,从心里称赞起他来。“我还会做水果派,下次再做给你们吃,”他喜得脸都红了,话也多了起来。

过了一阵,达尼埃又送了一小篮鸡蛋来。

“我们自己养的鸡生的,母亲叫我拿来。”

“你还养鸡?”我们叫了起来。

“在地下室,妈妈喜欢养,我就养。”

“达尼埃,工作不是太多了吗?一只狗,十三只猫,一群鸡,一个花园,都是你在管。”

“妈妈喜欢。”他的口头语又出来了。

“妈妈要看花。”他又加了一句。

“太忙了。”荷西说。“不忙!再见。”说完他半跑的回去了。

达尼埃清早六点起床,喂鸡、扫鸡房、拾蛋、把要洗的衣服泡在洗衣机里、喂猫狗、预备父母的早饭、给自己做中午的三明治、打扫房屋,这才走路去搭校车上学。下午五点回来,放下书包,跟了我们一同去菜场买菜,再回家,马上把干的衣服收下来,湿的晾上去,预备母亲的午茶,再去烫衣服,洗中午父母吃脏的碗筷,做晚饭,给酒醉的父亲睡上床,给重病的母亲擦身,再预备第二日父母要吃的中饭,这才带狗去散步。能上床,已是十二点多了,他的时间是密得再也不够用的,睡眠更是不够。一个孩子的娱乐,在他,已经是不存在的了。有时候晚上有好的电影,我总是接下了达尼埃的工作,叫荷西带他去镇上看场电影,吃些东西,逛一逛再回来。

“真搞不过他,下次不带他去了。”荷西有一日跟达尼埃夜游回来后感喟的说着。“怎么?顽皮吗?”“顽皮倒好了,他这个小孩啊,人在外面,心在家里,一分一秒的记挂着父亲母亲,叫他出去玩,等于是叫他去受罪,不如留着他守着大人吧!”

“人说母子连心,母亲病得这个样子,做儿子的当然无心了,下次不叫他也罢,真是个苦孩子。”

前一阵鲁丝的病况极不好,送去医院抽腹水,住了两夜。尼哥拉斯在家里哭了整整两天,大醉大哭,达尼埃白天在学校,晚上陪母亲,在家的父亲他千托万托我们,见了真令人鼻酸。鲁丝抽完了腹水,又拖着气喘喘的回来了。

鲁丝出院第二日,达尼埃来了,他手里拿了两千块钱交给我。“三毛,请替我买一瓶香侬五号香水,明天是妈妈生日,我要送她。”“啊!妈妈生日,我们怎么庆祝?”

“香水,还有,做个大蛋糕。”

“妈妈能吃吗?”我问他,他摇摇头,眼睛忽一下红了。

“蛋糕我来做,你去上学,要听话。”我说。

“我做。”他不再多说,返身走了。

第二日早晨,我轻轻推开鲁丝家的客厅,达尼埃的蛋糕已经静静的放在桌上,还插了蜡烛,他早已去上学了。

稻草人手记

我把一个台湾玉的手镯轻轻的替鲁丝戴在手腕上,她笑着说:“谢谢!”那天她已不能再说话了,肿胀得要炸开来的腿,居然大滴大滴的在渗出水来,吓人极了。

“鲁丝,回医院去好不好?”我轻轻的问她。

她闭着眼睛摇摇头:“没有用的,就这几天了。”

坐在一旁看着的尼哥拉斯又唏唏的哭了起来,我将他推到花园里去坐着,免得吵到已经气如游丝的鲁丝。

当天我一直陪着鲁丝,拉着她的手直到达尼埃放学回家。那一整夜我几乎没有睡过,只怕达尼埃半夜会来拍门,鲁丝铅灰色的脸已经露出死亡的容貌来。

早晨八点半左右,我正朦胧的睡去,听见荷西在院里跟人说话的声音,像是达尼埃。

我跳了起来,趴在窗口叫着:“达尼埃,怎么没上学?是妈妈不好了?”达尼埃污脏的脸上有两行干了的泪痕,他坐在树下,脸上一片茫然。“鲁丝昨天晚上死了。”荷西说。

“什么?死啦!”我叫了起来,赶紧穿衣服,眼泪蹦了出来,快步跑出去。“人呢?”我跺着脚问着达尼埃。

“还在沙发上。”“爸爸呢?”“喝醉了,没有叫醒他,现在还在睡。”

“什么时候死的?”“昨晚十一点一刻。”“怎么不来叫我们?”我责问他,想到这个孩子一个人守了母亲一夜,我的心绞痛起来。

“达尼埃,你这个晚上怎么过的?”我擦着泪水用手摸了一下他的乱发,他呆呆的像一个木偶。“荷西,你去打电话叫领事馆派人来,我跟达尼埃回去告诉尼哥拉斯。”“荷西,先去给爸爸买药,叫医生,他心脏不好,叫了医生来,再来摇醒他。”达尼埃镇静得可怕,他什么都想周全了,比我们成年人还要懂得处理事情。“现在要顾的是父亲。”他低声说着。

鲁丝在第二天就下葬了,棺木依习俗是亲人要抬,达尼埃和荷西两个人从教堂抬到不远的墓地。

达尼埃始终没有放声的哭过,只有黄土一铲一铲丢上他母亲的棺木时,他静静的流下了眼泪。

死的人死了,生的人一样继续要活下去,不必达尼埃说,我们多多少少总特别的在陪伴不能行动的尼哥拉斯,好在他总是酒醉着,酒醒时不断的哭泣,我倒情愿他醉了去睡。

尼哥拉斯总是在夜间九点多就上床了,鲁丝死了,达尼埃反倒有了多余的时间到我们家来,夜间一同看电视到十一点多。“达尼埃,你长大了要做什么?”我们聊天时谈着。

“做兽医。”“啊!喜欢动物,跟妈妈一样。”

“这附近没有兽医,将来我在这一带开业。”

“你不回瑞士去?”我吃惊的问。

“这里气候对爸爸的腿好,瑞士太冷了。”

“你难道陪爸爸一辈子?”

他认真而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倒令我觉得有点羞愧。“我是说,达尼埃,一个人有一天是必须离开父母的,当然,你的情形不同。”他沉默了好一阵,突然说:“其实,他们不是我亲生的父母。”“你说什么?”我以为我听错了。

“我是领来的。”“你什么时候知道这个秘密的?不可能,一定是弄错了。”我骇了一跳。“不是秘密,我八岁才被孤儿院领出来的,已经懂事了。”

“那你——你——那么爱他们,我是说,你那么爱他们。”

我惊讶的望着这个只有十二岁的小孩子,震撼得说不出别的话来。“是不是自己父母,不都是一样?”达尼埃笑了一笑。

“是一样的,是一样的,达尼埃。”

我喃喃的望着面前这个红发的巨人,觉得自己突然渺小得好似一粒芥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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